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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机修理合同篇一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双方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2、项目地点:
3、项目承包方式:单价承包。
4、项目承包范围:包括6kv电机、380v以下低压电机、直流电机等修复。
1、甲方工程项目负责人及安健环负责人:见项目组织机构。
2、乙方工程项目负责人、工地负责人及安健环负责人:见项目组织机构。
3、甲方职责。
3.1负责提供相关的设备技术资料、图纸、公司规章制度、安全交底和有关的技术标准;
3.5负责电机修理作业所需工作票的签发,协助办理电机的进、出厂手续;
3.6负责电机在甲方工厂范围内的装卸车工作;
3.7对修复后的电机进行质量检验及交接验收;
3.9负责执行验收计划,执行安健环管理。
4、乙方职责。
4.1负责编制修理组织方案和修理进度计划,并按计划及时进行修理工作;
4.2遵守甲方公司内部的相关规章制度,完善各项安全文明措施,对修理作业安全负责;
4.3依据电机修理的行业标准、甲方的技术标准,保证质量、按期完成电机修理工程;
4.4负责装车及电机运输工作及设备运输途中安全;
4.6负责提供潜水泵所需的线圈、相关的绝缘、密封材料、电源电缆、轴承等其他部件;
4.9如接到甲方通知,乙方应在8小时内赶到甲方现场进行处理;
4.10全力配合好甲方安排的与本项目有关的。工作;
4.11如电机修理后,经甲方验收不合格,经过双方确定,乙方无条件返工,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双方对修理质量有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无效,由甲方聘请专家论证解决,所需费用从修理款中扣除。
1、乙方的工作及其质量应遵循甲方的有关技术标准及下列标准的要求:
2.8.8电机修理后整机温升应符合国家标准,并参照甲方工厂同类型电机。
2.8.9整机出厂前应做空转试验。
2.8.10修复后电机的空载电流不应超过原来的50%。
1、质量检查和返工。
双方协议为:甲方人员在现场检查电机修理质量,如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返工,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2、双方对质量有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无效,由甲方聘请专家论证解决,所需费用从修理费中扣除。
3、验收。
3.1乙方必须熟悉电机修理的验收等级,对于乙方内部验收的项目必须签证清楚、及时,记录准确、可追溯;对于需要甲方签证的停工待检点修理工序,必须等待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进行下道工序。
3.2隐蔽工序验收:乙方在进行重要工序前,必须提前2个小时通知请甲方验收本道工序,待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3.3由甲方组织人员进行初步验收,当乙方将验收中发现的缺陷全部处理完毕后,提请甲方组织验收。
3.4若乙方未按照《xl/qr—61—2004电机定子绕组整体真空压力浸漆工艺规范》执行电机修后的真空压力浸漆,甲方有权拒绝验收,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完全负责。
4、竣工验收。
4.1工程验收分为静态验收和动态验收。
4.1.1静态验收为电机修理完工后,甲方组织人员对修理的质量等的验收。
4.1.2动态验收为电机修理完工,投入使用4小时后,全面达到技术要求,办理验收手续。
4.2质量保证。
20kw以上的电机保质期为1年,20kw以下的电机保质期为半年,保质期从电机修理静态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在保质期内,如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在2天内落实解决方案,否则,一次将扣除保质金的50%;保质期后,乙方应提供长期的、高质量的售后服务和技术指导。
1、本合同自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
2、合同到期前,甲方根据乙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评价,在评价良好及以上的前提下,双方本着自愿的原则商定后可办理合同的续签事宜,续签约定事宜在三年内有效。
1、合同价款和调整。
本合同为单价合同,合同价款按电机修理单价和电机修理数量计算。如果发生电机修理单价以外的其他修理费用,必须先经甲方确认后再进行修理,其费用乙方应优惠于市场价格。以上费用中均含17%增值税。电机修理单价详见附件。
电机修理单价为固定价款,不随合同执行期间市场变化而调整。
2、预付款:无。
3、合同价款支付。
3.1本合同自合同开始日期起,按本合同所确定的电机修理单价,依据实际发生的电机修理数量进行结算付款,由乙方提出付款申请,经甲方验收合格确认后支付。
3.2本合同付款按半年度结算付款一次,按结算价扣除10%质保金后支付。
3.3质保金支付方法:20kw以上的电机修理质保期为1年,20kw以下的电机修理质保期为半年,质保期从电机修理静态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返修直至合格,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同时甲方保留追溯的权利。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质保金一次付清。
1、由于乙方责任不能按甲方规定的工期修理,乙方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每逾期一日向甲方偿付违约金,数额为修理总价的1%。由于甲方原因逾期工期顺延。
2、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的设备、设施损坏丢失时,乙方照价赔偿,损坏甲方成品的,赔偿经济损失。
3、乙方在执行合同期间,不服从管理,影响电机修理质量,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必须赔偿经济损失。
4、如违约应承担的经济责任:如合同在执行过程中乙方违约应赔偿甲方因违约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1、不可抗力包括: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不能预见、对发生及后果不能避免并且超过合理控制范围的、不能克服的自然事件和社会事件。此类事件包括:水灾、火灾、瘟疫、战争、骚乱、叛乱以及超设计标准的地震、台风等。
2、不可抗力的影响。
若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完全或部分妨碍一方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则该方可暂停履行其义务,但前提是:
2.1暂停履行的范围和时间不超过消除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合理需要。
2.2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下未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其他义务,包括所有到期付款的义务。
2.3一旦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受不可抗力影响方应尽快恢复履行本合同。
2.4若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而不能履行本合同,则该方应尽快书面通知另一方。该通知中应说明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日期和预计持续的时间、事件性质、对该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及该方为减少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所采取的措施。
2.5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如遇通讯中断,则自通讯恢复之日)起10天内向另一方提供一份由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地公证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
2.6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采取合理的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事件给另一方或双方带来的损失。双方应及时协商制定并实施补救计划及合理的替代措施以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如果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未能尽其努力采取合理措施减少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则该方应承担由此而扩大的损失。
发生争议时,应首先采用协商方式解决,协商能够达成一致时,另行签订书面协议。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可向江门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7.1.乙方应根据修理项目,安排具有丰富经验的修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并向甲方提供其安排的修理人员的职称、年龄、工作简历、资质和擅长工作内容等资料。要求的技术人员的职称应为工程师/技师或以上。
中标单位按合同款的5—10%的标准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以提高中标单位的自我约束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订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签订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电机修理合同篇二
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地点:签订合同双方:
采购单位:(以下简称甲方)。供应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项目部所需供货签订以下采购供应合同,并在履行合同期间,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第一条本合同包括的其他文件。
1.1合同附件:如有,请附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乙方投标报价单。
1.2甲乙双方委托代理人(经办人)的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报甲方存档)。甲方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开工时间:
第二条供应范围和要求。
2.1具体供应时间与数量按照甲方发出的通知,甲方提前1-2日通知乙方进场数量;。
2.2.1以上数量为暂估,按实际进场发生量进行结算。要求供货时间以甲方现场负责人要求进场时间为准,由于供货不及时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2.2合同确定的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若无甲方书面变更文件,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自行更改。要求的技术要求及性能等需求满足工程业主要求,并满足设计、节能要求及施工验收规范规定。
2.2.3合同总额:大写:共计人民币。
2.3根据甲方现场需要,如发生合同外规格材料需要进场,每批货由甲方按计划量询价,双方另签协议。。
2.4交货地点:甲方工地现场可行地面交货。
第三条质量技术及其他要求。
方有效的营业执照、生产厂家资质、法定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3.2服务质量:乙方随货按工程报验要求带产品检验报告\合格证\资质。材料使用前,甲方进行审核资质,乙方做复试检验。凡乙方提供的资料与甲方验收或者经国家主管部门认可的检验部门复验证明不符合的物资,均为不合格物资,甲方在验收后7天内向乙方提出异议,由乙方对其不合格物资的处理负责。
3.3质量标准:
3.4质量保证期:自工程竣工之日起质保两年。
第四条。
双方代表及代表职责。
4.1甲方驻工地代表姓名:,联系电话4.2甲方驻工地代表职责:按照合同约定,及时为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标准,并履行合同要约、附件的其它甲方义务。
4.3乙方代表姓名:,联系电话。
4.4乙方代表职责:按甲方代表提出的供货计划、甲方代表或其委派人员,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物资供应,履行合同要约、附件、合同洽商变更(若发生)的其它乙方义务。保证材料及时足量供应到现场,乙方按甲方要求卸货。
第五条运输方式,交货地点和费用负担。
5.1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规定的时间、数量、规格等将产品运送至甲方施工的施工现场或甲方仓库所在地及负责在交货地卸车(此部分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内),乙方并应以最适宜保护产品性能、质量的运输方式运送。对于产品运送到指定地点并经验收合格之前发生的一切损坏(包括外观、性能等方面)、数量损失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5.2运输由乙方负责,在本合同规定时间内送达甲方指定地点,运输费用已计入本合同第二条产品单价内,乙方不得以变更运输方式和路线等任何理由向甲方收取运输费用。
5.3乙方自备装卸物资所必需的装卸人员及机械,装卸费用由乙方承担。
5.4乙方应遵守地方政府关于运输、车辆、交通、环保等方面的法令法规,并承担物资运输所造成的一切影响和损失(包括各种违章、肇事、罚款等)。
5.5乙方应保证所有运送到工地现场或仓库的一切材料均须有足够及安全牢固的包装和保护妥当,以防因运送或其他情况而受到损坏。所有包装用料均不会退回乙方。
第六条交货时间。
6.1乙方应按照下列方式完成整个供应要求。
6.1.1乙方供应范围内的各种材料等应在各有关部门根据工程进展情况需要使用前预计足够时间(必须符合甲方的要求)运抵现场,以确保甲方负责施工的工程竣工期不会出现任何延误。
6.1.2乙方必须配合工程之需用材料计划。虽然此计划会在工程进行中不断修订,乙方仍须在该等修订后的计划时间内,以甲方可接受的次序方式及不致令甲方之工程竣工有所延误的情况下,供应一切合同要求的材料等。
6.1.3乙方不得将甲方所制定的工程材料需用计划的更改作为要求索赔的理由。
6.2乙方必须按甲方随时发出的通知要求的日期进行交货,若未按甲方规定时间交货,乙方将负责因此造成的损失。
6.3以产品实际运送到合同指定地点的日期为乙方的实际交货日期,并以此来确定是否构成逾期交货。
第七条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
本合同物资不考虑任何原因的数量损耗,以甲方实际验收数量为准;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再考虑乙方提出物资损耗方面合同外的其他要求。
第八条双方责任。
8.1甲方责任。
8.1.1根据项目工程进度向乙方发出供货通知。
8.1.2材料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后,由甲方派人或委托他人当场进行质量、数量、资料、单据、包装等验收并提供现场的卸车条件。
8.1.3在乙方所供材料出现问题后在七日内通知乙方8.2乙方责任。
8.2.1按甲方需用计划的要求,将本合同约定的材料保质、保量、及时、齐备配套地负责根据甲方指定方式免费卸车及供应到甲方指定地点。
8.2.2材料质量应严格符合国家规范并符合设计、合同及有关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同时,乙方的材料质量必须满足甲方保证工程质量而对质量、服务等提出的各种进一步要求(详见各种技术文件),并以之为依据出具详尽的服务承诺。否则,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甲方工期延误的损失及紧急订货增加的费用等均由乙方承担。
内按甲方要求给予退货或更换,确保进场材料质量合格率100%,并需在材料进场验收的同时提供材料的质量检验部门的产品材质证明书、合格证等相关的必备的资料,且材质证明要和现场进料单相对应。甲方对产品的质量要求不限于施工前后的任何时间内及在工程完工后的保修期内,如对于需要在使用过程中才能发现质量缺陷的材料,在甲方提出质量异议后应立即予以无偿更换。乙方并应赔偿因质量问题给甲方及工程造成的损失。8.2.4乙方必须对自身出入现场的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对因非甲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承担全部责任。
8.2.5因乙方擅自改变合同约定的物资规格、供应数量等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8.2.5因乙方供应物资的技术标准、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所产生的损失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验收。
9.1进场检验。
9.1.1甲方有权利对进场的产品进行各种形式的检验,乙方必须充分配合。
9.1.2乙方应在产品进场至少2小时前通知甲方准确的进场时间。
9.1.3材料进场后甲方将进行检验。不合格不准使用,乙方将负责材料退场,并承担由此造承担的甲方损失。
9.2乙方必须在交货前对材料的品质、规格等作细致的检验,材料到工地现场卸车后,如发现其技术规格、性能与合同或甲方发出的供货单上的规格不符,质量低劣及受损坏等情况,应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9.3.1材料的种类、规格、质量登记与要求不符,甲方可拒绝接收,由乙方自费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供货,如因此造成延期交货的,按本合同有关工期条款处罚。
9.3.2供应时间早于约定日期多于8天(含8天)以外,乙方须负责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及仓库租用费用。
9.3.3供应时间晚于约定日期的,乙方须承担因此造成的甲方延误工期损失及其他因此可能发生的损失。
采购供货的经济支出及对因此造成的甲方及工程损失负责赔偿。
9.4乙方应提供合格证等相关技术资料内容:9.5产品在使用中发现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处理办法,对于产品在使用过程中任何时间发现质量问题的,由乙方免费负责更换并应满足甲方提出的时间要求;并对于因此造成的甲方及工程的一切损失均应由乙方负责承担。
第十条货款结算。
劳务,无论该杂项及劳务是否表明于本合同中。10.2结算方式及期限。
10.2.1除甲乙双方另有商定外,合同价款结算在乙方已按合同要求将并经甲方验收、检验后证明(含资料)均符合合同要求后进行。
供方供货完毕后,必须在当月20日前到项目物资部办理入库结算手续。入库结算时必须带有需方项目物资部签收的原始收料凭证。无故当月不办理入库结算手续的,需方将不予履行合同中的付款期限承诺。对于跨年度的收料凭证或因供方原因遗漏办理入库的收料凭证,需方过期将不再办理,损失供方承担。
10.2.3预付款:补充协议)货款,结构封顶前付至验收合格货款的,余5%作为质保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质保期满后无息付清。特殊情况下,如甲方的建设单位没按时给付甲方付工程款,影响到没及时给乙方支付货款时,乙方将以充分理解的态度与甲方协商货款的支付问题(在建设方支付相应款项后予以支付)。
10.2.4对结算及付款方式另有约定时,在本合同“其它约定事项”条款内明确列出。
10.2.5货款支付方式以材料款支付货款,不存在代扣代缴税金问题;甲方支付货款时乙方需提供税务机关要求的真实、合法、有效的发票,如因乙方提供发票不及时或不符合要求造成延期付款,责任由乙方自负。
第十一条乙方违约责任。
11.1乙方对所供材料应提供甲方需要的资料,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按其间的双倍差价从已送批次材料款中扣除;乙方并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甲方的一切的损失;11.3乙方所交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或甲方另行给乙方的通知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乙方应负责按甲方要求的时间予以退换,并承担由此造成甲方费用增加、工期延误等损失;如不能予以退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11.4对于因运输方式不合理造成的、货物到达指定地点之前一切原因造成的、货物到达指定地点之后一切源于乙方的责任所造成的货物的损失或灭失,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11.5乙方逾期交货,甲方仍需要的,款以约定的比例2%/天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各种损失费用。乙方逾期交货甲方不再需要的,对此逾期交货部分由乙方自行处理,甲方不予支付款项并办理解除合同手续,并扣除乙方履约保证金或同上面计算方式。乙方并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及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各种损失费用。
第十二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第十三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13.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告终止。
第十四条、合同变更。
合同变更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印章后方可生效,其他任何形式的变更均为无效。
第十五条、合同专利权。
本合同权利专属于合同双方,任何情况下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转让给其他方。
第十六条、合同份数。
16.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其它约定事项:
乙方负责按照原供货价格退货。
17.3任何情况下,乙方不得转让债权,乙方即债权方。
甲方乙方。
单位名称:(章)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账号: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电机修理合同篇三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双方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一、项目概况。
2.项目地点:广东省*市湾。
3.项目承包方式:单价承包。
4.项目承包范围:包括6kv电机、380v以下低压电机、直流电机等修复。
二、双方一般责任。
1.甲方工程项目负责人及安健环负责人:见项目组织机构。
2.乙方工程项目负责人、工地负责人及安健环负责人:见项目组织机构。
3.甲方职责。
3.1负责提供相关的设备技术资料、图纸、公司规章制度、安全交底和有关的技术标准;。
3.5负责电机修理作业所需工作票的签发,协助办理电机的进、出厂手续;。
3.6负责电机在甲方工厂范围内的装卸车工作;。
3.7对修复后的电机进行质量检验及交接验收;。
3.9负责执行验收计划,执行安健环管理。
4.乙方职责。
4.1负责编制修理组织方案和修理进度计划,并按计划及时进行修理工作;。
4.2遵守甲方公司内部的相关规章制度,完善各项安全文明措施,对修理作业安全负责;。
4.3依据电机修理的行业标准、甲方的技术标准,保证质量、按期完成电机修理工程;。
4.4负责装车及电机运输工作及设备运输途中安全;。
4.6负责提供潜水泵所需的线圈、相关的绝缘、密封材料、电源电缆、轴承等其他部件;。
4.9如接到甲方通知,乙方应在8小时内赶到甲方现场进行处理;。
4.10全力配合好甲方安排的与本项目有关的工作;。
4.11如电机修理后,经甲方验收不合格,经过双方确定,乙方无条件返工,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双方对修理质量有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无效,由甲方聘请专家论证解决,所需费用从修理款中扣除。
三、修理质量要求。
1.乙方的工作及其质量应遵循甲方的有关技术标准及下列标准的要求:
2.8.8电机修理后整机温升应符合国家标准,并参照甲方工厂同类型电机。
2.8.9整机出厂前应做空转试验。
2.8.10修复后电机的空载电流不应超过原来的50%。
四、技术质量管理与验收。
1.质量检查和返工。
双方协议为:甲方人员在现场检查电机修理质量,如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返工,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2.双方对质量有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无效,由甲方聘请专家论证解决,所需费用从修理费中扣除。
3.验收。
3.1乙方必须熟悉电机修理的验收等级,对于乙方内部验收的项目必须签证清楚、及时,记录准确、可追溯;对于需要甲方签证的停工待检点修理工序,必须等待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进行下道工序。
3.2隐蔽工序验收:乙方在进行重要工序前,必须提前2个小时通知请甲方验收本道工序,待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3.3由甲方组织人员进行初步验收,当乙方将验收中发现的缺陷全部处理完毕后,提请甲方组织验收。
3.4若乙方未按照《xl/qr-61-20xx电机定子绕组整体真空压力浸漆工艺规范》执行电机修后的真空压力浸漆,甲方有权拒绝验收,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完全负责。
4.竣工验收。
4.1工程验收分为静态验收和动态验收。
4.1.1静态验收为电机修理完工后,甲方组织人员对修理的质量等的验收。
4.1.2动态验收为电机修理完工,投入使用4小时后,全面达到技术要求,办。
4.2质量保证。
20kw以上的电机保质期为1年,20kw以下的电机保质期为半年,保质期从电机修理静态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在保质期内,如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在2天内落实解决方案,否则,一次将扣除保质金的50%;保质期后,乙方应提供长期的、高质量的售后服务和技术指导。
五、合同期限。
1.本合同自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月日止。
2.合同到期前,甲方根据乙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评价,在评价良好及以上的前提下,双方本着自愿的原则商定后可办理合同的续签事宜,续签约定事宜在三年内有效。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1.合同价款和调整。
本合同为单价合同,合同价款按电机修理单价和电机修理数量计算。如果发生电机修理单价以外的其他修理费用,必须先经甲方确认后再进行修理,其费用乙方应优惠于市场价格。以上费用中均含17%增值税。电机修理单价详见附件。
电机修理单价为固定价款,不随合同执行期间市场变化而调整。
2.预付款:无。
3.合同价款支付。
3.1本合同自合同开始日期起,按本合同所确定的电机修理单价,依据实际发生的电机修理数量进行结算付款,由乙方提出付款申请,经甲方验收合格确认后支付。
3.2本合同付款按半年度结算付款一次,按结算价扣除10%质保金后支付。
3.3质保金支付方法:20kw以上的电机修理质保期为1年,20kw以下的电机修理质保期为半年,质保期从电机修理静态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返修直至合格,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同时甲方保留追溯的权利。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质保金一次付清。
七、违约责任。
1.由于乙方责任不能按甲方规定的工期修理,乙方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每逾期一日向甲方偿付违约金,数额为修理总价的1%。由于甲方原因逾期工期顺延。
2.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的设备、设施损坏丢失时,乙方照价赔偿,损坏甲方成品的,赔偿经济损失。
3.乙方在执行合同期间,不服从管理,影响电机修理质量,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必须赔偿经济损失。
4.如违约应承担的经济责任:如合同在执行过程中乙方违约应赔偿甲方因违约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八、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包括: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不能预见、对发生及后果不能避免并且超过合理控制范围的、不能克服的自然事件和社会事件。此类事件包括:水灾、火灾、瘟疫、战争、骚乱、叛乱以及超设计标准的地震、台风等。
2.不可抗力的影响。
若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完全或部分妨碍一方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则该方可暂停履行其义务,但前提是:
2.1暂停履行的范围和时间不超过消除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合理需要。
2.2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下未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其他义务,包括所有到期付款的义务。
2.3一旦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受不可抗力影响方应尽快恢复履行本合同。
2.4若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而不能履行本合同,则该方应尽快书面通知另一方。该通知中应说明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日期和预计持续的时间、事件性质、对该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及该方为减少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所采取的措施。
2.5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如遇通讯中断,则自通讯恢复之日)起10天内向另一方提供一份由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地公证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
2.6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采取合理的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事件给另一方或双方带来的损失。双方应及时协商制定并实施补救计划及合理的替代措施以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如果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未能尽其努力采取合理措施减少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则该方应承担由此而扩大的损失。
九、争议的解决。
发生争议时,应首先采用协商方式解决,协商能够达成一致时,另行签订书面协议。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可向江门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合同生效及其它。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乙方应根据修理项目,安排具有丰富经验的修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并向甲方提供其安排的修理人员的职称、年龄、工作简历、资质和擅长工作内容等资料。要求的技术人员的职称应为工程师/技师或以上。
十一、安全风险抵押金:
中标单位按合同款的5-10%的标准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以提高中标单位的自我约束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签订日期:
电机修理合同篇四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双方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一、项目概况。
2.项目地点:广东省x市xx湾。
3.项目承包方式:单价承包。
4.项目承包范围:包括6kv电机、380v以下低压电机、直流电机等修复。
二、双方一般责任。
1.甲方工程项目负责人及安健环负责人:见项目组织机构。
2.乙方工程项目负责人、工地负责人及安健环负责人:见项目组织机构。
3.甲方职责。
3.5负责电机修理作业所需工作票的签发,协助办理电机的进、出厂手续;。
3.6负责电机在甲方工厂范围内的装卸车工作;。
3.7对修复后的电机进行质量检验及交接验收;。
3.9负责执行验收计划,执行安健环管理。
4.乙方职责。
4.1负责编制修理组织方案和修理进度计划,并按计划及时进行修理工作;。
4.4负责装车及电机运输工作及设备运输途中安全;。
4.9如接到甲方通知,乙方应在8小时内赶到甲方现场进行处理;。
4.10全力配合好甲方安排的与本项目有关的工作;。
4.11如电机修理后,经甲方验收不合格,经过双方确定,乙方无条件返工,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双方对修理质量有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无效,由甲方聘请专家论证解决,所需费用从修理款中扣除。
三、修理质量要求。
1.乙方的工作及其质量应遵循甲方的有关技术标准及下列标准的要求:
此处省略。。。。。。。。。。。。。。。若干。
2.8.8电机修理后整机温升应符合国家标准,并参照甲方工厂同类型电机。
2.8.9整机出厂前应做空转试验。
2.8.10修复后电机的空载电流不应超过原来的50%。
四、技术质量管理与验收。
1.质量检查和返工。
双方协议为:甲方人员在现场检查电机修理质量,如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返工,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2.双方对质量有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无效,由甲方聘请专家论证解决,所需费用从修理费中扣除。
3.验收。
3.1乙方必须熟悉电机修理的验收等级,对于乙方内部验收的项目必须签证清楚、及时,记录准确、可追溯;对于需要甲方签证的停工待检点修理工序,必须等待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进行下道工序。
3.2隐蔽工序验收:乙方在进行重要工序前,必须提前2个小时通知请甲方验收本道工序,待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3.3由甲方组织人员进行初步验收,当乙方将验收中发现的缺陷全部处理完毕后,提请甲方组织验收。
3.4若乙方未按照《xl/qr-61-20xx电机定子绕组整体真空压力浸漆工艺规范》执行电机修后的真空压力浸漆,甲方有权拒绝验收,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完全负责。
4.竣工验收。
4.1工程验收分为静态验收和动态验收。
4.1.1静态验收为电机修理完工后,甲方组织人员对修理的质量等的验收。
4.1.2动态验收为电机修理完工,投入使用4小时后,全面达到技术要求,办理验收手续。
4.2质量保证。
20kw以上的电机保质期为1年,20kw以下的电机保质期为半年,保质期从电机修理静态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在保质期内,如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在2天内落实解决方案,否则,一次将扣除保质金的50%;保质期后,乙方应提供长期的、高质量的售后服务和技术指导。
五、合同期限。
1.本合同自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月日止。
2.合同到期前,甲方根据乙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评价,在评价良好及以上的前提下,双方本着自愿的原则商定后可办理合同的续签事宜,续签约定事宜在三年内有效。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1.合同价款和调整。
本合同为单价合同,合同价款按电机修理单价和电机修理数量计算。如果发生电机修理单价以外的其他修理费用,必须先经甲方确认后再进行修理,其费用乙方应优惠于市场价格。以上费用中均含17%增值税。电机修理单价详见附件。
电机修理单价为固定价款,不随合同执行期间市场变化而调整。
2.预付款:无。
3.合同价款支付。
3.1本合同自合同开始日期起,按本合同所确定的电机修理单价,依据实际发生的电机修理数量进行结算付款,由乙方提出付款申请,经甲方验收合格确认后支付。
3.2本合同付款按半年度结算付款一次,按结算价扣除10%质保金后支付。
3.3质保金支付方法:20kw以上的电机修理质保期为1年,20kw以下的电机修理质保期为半年,质保期从电机修理静态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返修直至合格,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同时甲方保留追溯的权利。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质保金一次付清。
七、违约责任。
1.由于乙方责任不能按甲方规定的工期修理,乙方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每逾期一日向甲方偿付违约金,数额为修理总价的1%。由于甲方原因逾期工期顺延。
2.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的设备、设施损坏丢失时,乙方照价赔偿,损坏甲方成品的,赔偿经济损失。
3.乙方在执行合同期间,不服从管理,影响电机修理质量,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必须赔偿经济损失。
4.如违约应承担的经济责任:如合同在执行过程中乙方违约应赔偿甲方因违约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八、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包括: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不能预见、对发生及后果不能避免并且超过合理控制范围的、不能克服的自然事件和社会事件。此类事件包括:水灾、火灾、瘟疫、战争、骚乱、叛乱以及超设计标准的地震、台风等。
2.不可抗力的影响。
若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完全或部分妨碍一方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则该方可暂停履行其义务,但前提是:
2.1暂停履行的范围和时间不超过消除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合理需要。
2.2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下未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其他义务,包括所有到期付款的义务。
2.3一旦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受不可抗力影响方应尽快恢复履行本合同。
2.4若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而不能履行本合同,则该方应尽快书面通知另一方。该通知中应说明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日期和预计持续的时间、事件性质、对该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及该方为减少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所采取的措施。
2.5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如遇通讯中断,则自通讯恢复之日)起10天内向另一方提供一份由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地公证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
2.6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采取合理的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事件给另一方或双方带来的损失。双方应及时协商制定并实施补救计划及合理的替代措施以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如果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未能尽其努力采取合理措施减少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则该方应承担由此而扩大的损失。
九、争议的解决。
发生争议时,应首先采用协商方式解决,协商能够达成一致时,另行签订书面协议。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可向江门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合同生效及其它。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此处省略。。。。。。。。。。。。。。。若干。
7.1.乙方应根据修理项目,安排具有丰富经验的修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并向甲方提供其安排的修理人员的职称、年龄、工作简历、资质和擅长工作内容等资料。要求的技术人员的职称应为工程师/技师或以上。
十一、安全风险抵押金:
中标单位按合同款的5-10%的标准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以提高中标单位的自我约束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签订日期:日签订日期:
电机修理合同篇五
甲 方:
乙 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双方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1.项目名称:电机修理。
2.项目地点:广东省*市**湾。
3.项目承包方式:单价承包。
4.项目承包范围:包括 6kv 电机、380v以下低压电机、直流电机等修复。
1.甲方工程项目负责人及安健环负责人:见项目组织机构。
2.乙方工程项目负责人、工地负责人及安健环负责人:见项目组织机构。
3.甲方职责
3.1负责提供相关的设备技术资料、图纸、公司规章制度、安全交底和有关的技术标准
3.4审批乙方对电机修理的计划
3.5负责电机修理作业所需工作票的签发,协助办理电机的进、出厂手续
3.6负责电机在甲方工厂范围内的装卸车工作
3.7对修复后的电机进行质量检验及交接验收
3.9负责执行验收计划,执行安健环管理。
4.乙方职责
4. 1负责编制修理组织方案和修理进度计划,并按计划及时进行修理工作
4.2遵守甲方公司内部的相关规章制度,完善各项安全文明措施,对修理作业安全负责
4.3依据电机修理的行业标准、甲方的技术标准,保证质量、按期完成电机修理工程
4.4负责装车及电机运输工作及设备运输途中安全
4.6负责提供潜水泵所需的线圈、相关的绝缘、密封材料、电源电缆、轴承等其他部件
4.9如接到甲方通知,乙方应在8小时内赶到甲方现场进行处理
4.10全力配合好甲方安排的与本项目有关的工作
4.11如电机修理后,经甲方验收不合格,经过双方确定,乙方无条件返工,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双方对修理质量有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无效,由甲方聘请专家论证解决,所需费用从修理款中扣除。
1. 乙方的'工作及其质量应遵循甲方的有关技术标准及下列标准的要求
2.8.8 电机修理后整机温升应符合国家标准,并参照甲方工厂同类型电机。
2.8.9 整机出厂前应做空转试验。
2.8.10 修复后电机的空载电流不应超过原来的50%。
1.质量检查和返工
双方协议为:甲方人员在现场检查电机修理质量,如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返工,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2.双方对质量有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无效,由甲方聘请专家论证解决,所需费用从修理费中扣除。
3.验收
3.1 乙方必须熟悉电机修理的验收等级,对于乙方内部验收的项目必须签证清楚、及时,记录准确、可追溯;对于需要甲方签证的停工待检点修理工序,必须等待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进行下道工序。
3.2隐蔽工序验收:乙方在进行重要工序前,必须提前2个小时通知请甲方验收本道工序,待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3.3由甲方组织人员进行初步验收,当乙方将验收中发现的缺陷全部处理完毕后,提请甲方组织验收。
3.4若乙方未按照《xl/qr-61-xx 电机定子绕组整体真空压力浸漆工艺规范》执行电机修后的真空压力浸漆,甲方有权拒绝验收,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完全负责。
4.竣工验收
4.1工程验收分为静态验收和动态验收
4.1.1静态验收为电机修理完工后,甲方组织人员对修理的质量等的验收。
4.1.2动态验收为电机修理完工,投入使用4小时后,全面达到技术要求,办理验收手续。
4.2 质量保证
20kw以上的电机保质期为1年,20kw以下的电机保质期为半年,保质期从电机修理静态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在保质期内,如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在2天内落实解决方案,否则,一次将扣除保质金的50%;保质期后,乙方应提供长期的、高质量的售后服务和技术指导。
1.本合同自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 月 日止。
2.合同到期前,甲方根据乙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评价,在评价良好及以上的前提下,双方本着自愿的原则商定后可办理合同的续签事宜,续签约定事宜在三年内有效。
1.合同价款和调整
本合同为单价合同,合同价款按电机修理单价和电机修理数量计算。如果发生电机修理单价以外的其他修理费用,必须先经甲方确认后再进行修理,其费用乙方应优惠于市场价格。以上费用中均含17%增值税。电机修理单价详见附件。
电机修理单价为固定价款,不随合同执行期间市场变化而调整。
2.预付款:无
3.合同价款支付
3.1本合同自合同开始日期起,按本合同所确定的电机修理单价,依据实际发生的电机修理数量进行结算付款,由乙方提出付款申请,经甲方验收合格确认后支付。
3.2本合同付款按半年度结算付款一次,按结算价扣除10%质保金后支付。
3.3 质保金支付方法:20kw以上的电机修理质保期为1年,20kw以下的电机修理质保期为半年,质保期从电机修理静态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返修直至合格,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同时甲方保留追溯的权利。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质保金一次付清。
1.由于乙方责任不能按甲方规定的工期修理,乙方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每逾期一日向甲方偿付违约金,数额为修理总价的1%。由于甲方原因逾期工期顺延。
2.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的设备、设施损坏丢失时,乙方照价赔偿,损坏甲方成品的,赔偿经济损失。
3.乙方在执行合同期间,不服从管理,影响电机修理质量,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必须赔偿经济损失。
4.如违约应承担的经济责任:如合同在执行过程中乙方违约应赔偿甲方因违约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1.不可抗力包括: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不能预见、对发生及后果不能避免并且超过合理控制范围的、不能克服的自然事件和社会事件。此类事件包括:水灾、火灾、瘟疫、战争、*、叛乱以及超设计标准的地震、台风等。
2.不可抗力的影响
若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完全或部分妨碍一方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则该方可暂停履行其义务,但前提是:
2.1 暂停履行的范围和时间不超过消除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合理需要。
2.2 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下未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其他义务,包括所有到期付款的义务。
2.3 一旦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受不可抗力影响方应尽快恢复履行本合同。
2.4 若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而不能履行本合同,则该方应尽快书面通知另一方。该通知中应说明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日期和预计持续的时间、事件性质、对该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及该方为减少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所采取的措施。
2.5 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如遇通讯中断,则自通讯恢复之日)起10天内向另一方提供一份由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地公证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
2.6 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采取合理的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事件给另一方或双方带来的损失。双方应及时协商制定并实施补救计划及合理的替代措施以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如果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未能尽其努力采取合理措施减少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则该方应承担由此而扩大的损失。
发生争议时,应首先采用协商方式解决,协商能够达成一致时,另行签订书面协议。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可向江门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7.1. 乙方应根据修理项目,安排具有丰富经验的修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并向甲方提供其安排的修理人员的职称、年龄、工作简历、资质和擅长工作内容等资料。要求的技术人员的职称应为工程师/技师或以上。
中标单位按合同款的5-10%的标准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以提高中标单位的自我约束力。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订日期:20xx年十二月十日
签订日期:20xx年十二月十日
电机修理合同篇六
承揽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一、修缮修理项目、数量、金额、交货期限。
计量单位。
数量或任务量。
价款或酬金。
交货期限及数量。
单价。
总金额。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二、定作方供料。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质量。
提供日期
消耗定额。
单价。
总金额。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三、修缮修理的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四、承揽方对修缮物的负责条件及期限。
五、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及保密要求。
六、验收标准方法和期限。
七、包装要求及包装费用负担。
八、交(提)货方式及地点。
九、交付定金预付款数额及时间。
十、结算方式和期限。
十一、违约责任。
十二、如需要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三、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十四、双方协商的其它条款。
定作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报挂号:
开户银行:
帐号:
邮政编码:
承揽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报挂号:
开户银行:
帐号:
邮政编码:
鉴(公)证意见:
经办人:
鉴(公)证机关(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注:除国家另有规定外,鉴(公)证实行自愿原则)。
文档为doc格式。
电机修理合同篇七
委托方:xxxx发动机制造有限公司(下称“甲方”)合同编号:承揽方:(下称“乙方”)签订日期:签订地点:
鉴于甲方委托乙方利用自有技术及设备设施对于甲方设备进行专业技术维修,现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就维修事宜签订合同如下,以兹信守。
一、维修内容(建议写明需要维修的具体内容)
二、维修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乙方利用自有技术及设施设备,通过配件更换、软件升级、设备安装、系统调试、人员培训等方法,对设备进行维修,实现:
1、设备维修后满足甲方原设备的技术标准及使用要求。
2、设备维修后使用误差率低于。
3、乙方更换配件具有产品质量合格证,产品质量符合相关国家或行业标准及甲方要求。
三、维修费金额
本次维修费含%税共计元人民币,上述费用为甲方为履行本合同所需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维修费、人工费、交通费、运输费、税费等。具体费用明细详附件一。
四、维修方式及地点:乙方派维修人员到甲方现场进行维修。(或设备在乙方处进行维修,乙方负责上门取送设备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五、维修工期: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完成设备维修。
六、验收标准方法:乙方完成设备维修并调试合格后,应立即报甲方组织进行现场实际验收,甲方根据本合同约定的维修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进行验收,(或甲方现场操作维修设备正常运行时的,视为验收合格),甲方验收合格的,双方共同签收验收单作为结算的凭证。甲方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负责无条件返工,直至验收合格为止。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安全条款
乙方维修作业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并接受甲方的安全监督。乙方对甲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和不安全行为,应立即整改和纠正。乙方对履行合同过程中的安全问题承担全部责任,如出现安全事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八、维修后保证责任及期限:甲方验收后个月内维修设备出现同类故障或更换配件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无偿修复或更换新件,保证甲方设备正常使用。
九、结算方式:甲方合格后日内,凭乙方方提供17%增值税维修费发票,甲方一次付清修理费。
(或甲方合格后日内,凭乙方方提供17%增值税维修费发票,甲方支付修理费的%,保留%的修理费用为质保金,质保期满,维修设备无质量问题的,甲方、日内一次性无息付清余款。十、违约责任:
2、乙方逾期完工的,每逾期一日,应按维修费总额的0.1%支付违约金。因乙方原因,逾期超过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按维修费总额的30%支付违约金。
3、乙方应利用自有技术或设备设施完成设备维修,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维修工作转委托第三方完成。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按维修费总额的30%支付违约金。
4、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维修设备应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维修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经返工后仍不能通过甲方验收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按维修费总额的30%支付违约金。十一、争议的解决:甲乙双方因签订及履行本合同产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合同的生效: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三、其他
1、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地址:开户行:开户行:
帐号:税号:电话:
帐号:税号:电话:
电机修理合同篇八
委托方:沈阳航天三菱汽车发动机制造有限公司(下称“甲方”)合同编号:承揽方:(下称“乙方”)签订日期:签订地点:
鉴于甲方委托乙方利用自有技术及设备设施对于甲方设备进行专业技术维修,现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就维修事宜签订合同如下,以兹信守。
一、维修内容(建议写明需要维修的具体内容)。
二、维修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乙方利用自有技术及设施设备,通过配件更换、软件升级、设备安装、系统调试、人员培训等方法,对设备进行维修,实现:
1、设备维修后满足甲方原设备的技术标准及使用要求。2、设备维修后使用误差率低于。
三、维修费金额。
本次维修费含%税共计元人民币,上述费用为甲方为履行本合同所需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维修费、人工费、交通费、运输费、税费等。具体费用明细详附件一。
四、维修方式及地点:乙方派维修人员到甲方现场进行维修。(或设备在乙方处进行维修,乙方负责上门取送设备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五、维修工期: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完成设备维修。
六、验收标准方法:乙方完成设备维修并调试合格后,应立即报甲方组织进行现场实际验收,甲方根据本合同约定的维修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进行验收,(或甲方现场操作维修设备正常运行时的,视为验收合格),甲方验收合格的,双方共同签收验收单作为结算的凭证。甲方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负责无条件返工,直至验收合格为止。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安全条款。
乙方维修作业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并接受甲方的安全监督。乙方对甲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和不安全行为,应立即整改和纠正。乙方对履行合同过程中的安全问题承担全部责任,如出现安全事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八、维修后保证责任及期限:甲方验收后个月内维修设备出现同类故障或更换配件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无偿修复或更换新件,保证甲方设备正常使用。
九、结算方式:甲方合格后日内,凭乙方方提供17%增值税维修费发票,甲方一次付清修理费。
(或甲方合格后日内,凭乙方方提供17%增值税维修费发票,甲方支付修理费的%,保留%的修理费用为质保金,质保期满,维修设备无质量问题的,甲方、日内一次性无息付清余款。十、违约责任:
2、乙方逾期完工的,每逾期一日,应按维修费总额的0.1%支付违约金。因乙方原因,逾期超过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按维修费总额的30%支付违约金。
3、乙方应利用自有技术或设备设施完成设备维修,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维修工作转委托第三方完成。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按维修费总额的30%支付违约金。
4、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维修设备应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维修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经返工后仍不能通过甲方验收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按维修费总额的30%支付违约金。十一、争议的解决:甲乙双方因签订及履行本合同产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地址:开户行:开户行: 。
帐号:税号:电话:
帐号:税号:电话:
电机修理合同篇九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双方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电机修理。
2.项目地点:广东省*市**湾。
3.项目承包方式:单价承包。
4.项目承包范围:包括6kv电机、380v以下低压电机、直流电机等修复。
二、双方一般责任。
1.甲方工程项目负责人及安健环负责人:见项目组织机构。
电机修理合同篇十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双方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一、项目概况。
2.项目地点:广东省*市湾。
3.项目承包方式:单价承包。
4.项目承包范围:包括6kv电机、380v以下低压电机、直流电机等修复。
二、双方一般责任。
1.甲方工程项目负责人及安健环负责人:见项目组织机构。
2.乙方工程项目负责人、工地负责人及安健环负责人:见项目组织机构。
3.甲方职责。
3.1负责提供相关的设备技术资料、图纸、公司规章制度、安全交底和有关的技术标准;。
3.5负责电机修理作业所需工作票的签发,协助办理电机的进、出厂手续;。
3.6负责电机在甲方工厂范围内的装卸车工作;。
3.7对修复后的电机进行质量检验及交接验收;。
3.9负责执行验收计划,执行安健环管理。
4.乙方职责。
4.1负责编制修理组织方案和修理进度计划,并按计划及时进行修理工作;。
4.2遵守甲方公司内部的相关规章制度,完善各项安全文明措施,对修理作业安全负责;。
4.3依据电机修理的行业标准、甲方的技术标准,保证质量、按期完成电机修理工程;。
4.4负责装车及电机运输工作及设备运输途中安全;。
4.6负责提供潜水泵所需的线圈、相关的绝缘、密封材料、电源电缆、轴承等其他部件;。
4.9如接到甲方通知,乙方应在8小时内赶到甲方现场进行处理;。
4.10全力配合好甲方安排的与本项目有关的工作;。
4.11如电机修理后,经甲方验收不合格,经过双方确定,乙方无条件返工,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双方对修理质量有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无效,由甲方聘请专家论证解决,所需费用从修理款中扣除。
三、修理质量要求。
1.乙方的工作及其质量应遵循甲方的有关技术标准及下列标准的要求:
此处省略。。。。。。。。。。。。。。。若干。
2.8.8电机修理后整机温升应符合国家标准,并参照甲方工厂同类型电机。
2.8.9整机出厂前应做空转试验。
2.8.10修复后电机的空载电流不应超过原来的50%。
四、技术质量管理与验收。
1.质量检查和返工。
双方协议为:甲方人员在现场检查电机修理质量,如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返工,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2.双方对质量有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无效,由甲方聘请专家论证解决,所需费用从修理费中扣除。
3.验收。
3.1乙方必须熟悉电机修理的验收等级,对于乙方内部验收的项目必须签证清楚、及时,记录准确、可追溯;对于需要甲方签证的停工待检点修理工序,必须等待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进行下道工序。
3.2隐蔽工序验收:乙方在进行重要工序前,必须提前2个小时通知请甲方验收本道工序,待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3.3由甲方组织人员进行初步验收,当乙方将验收中发现的缺陷全部处理完毕后,提请甲方组织验收。
3.4若乙方未按照《xl/qr-61-20__电机定子绕组整体真空压力浸漆工艺规范》执行电机修后的真空压力浸漆,甲方有权拒绝验收,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完全负责。
4.竣工验收。
4.1工程验收分为静态验收和动态验收。
4.1.1静态验收为电机修理完工后,甲方组织人员对修理的质量等的验收。
4.1.2动态验收为电机修理完工,投入使用4小时后,全面达到技术要求,办理验收手续。
4.2质量保证。
20kw以上的电机保质期为1年,20kw以下的电机保质期为半年,保质期从电机修理静态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在保质期内,如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在2天内落实解决方案,否则,一次将扣除保质金的50%;保质期后,乙方应提供长期的、高质量的售后服务和技术指导。
五、合同期限。
1.本合同自20__年1月1日起至20__年月日止。
2.合同到期前,甲方根据乙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评价,在评价良好及以上的前提下,双方本着自愿的原则商定后可办理合同的续签事宜,续签约定事宜在三年内有效。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1.合同价款和调整。
本合同为单价合同,合同价款按电机修理单价和电机修理数量计算。如果发生电机修理单价以外的其他修理费用,必须先经甲方确认后再进行修理,其费用乙方应优惠于市场价格。以上费用中均含17%增值税。电机修理单价详见附件。
电机修理单价为固定价款,不随合同执行期间市场变化而调整。
2.预付款:无。
3.合同价款支付。
3.1本合同自合同开始日期起,按本合同所确定的电机修理单价,依据实际发生的电机修理数量进行结算付款,由乙方提出付款申请,经甲方验收合格确认后支付。
3.2本合同付款按半年度结算付款一次,按结算价扣除10%质保金后支付。
3.3质保金支付方法:20kw以上的电机修理质保期为1年,20kw以下的电机修理质保期为半年,质保期从电机修理静态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返修直至合格,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同时甲方保留追溯的权利。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质保金一次付清。
七、违约责任。
1.由于乙方责任不能按甲方规定的工期修理,乙方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每逾期一日向甲方偿付违约金,数额为修理总价的1%。由于甲方原因逾期工期顺延。
2.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的设备、设施损坏丢失时,乙方照价赔偿,损坏甲方成品的,赔偿经济损失。
3.乙方在执行合同期间,不服从管理,影响电机修理质量,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必须赔偿经济损失。
4.如违约应承担的经济责任:如合同在执行过程中乙方违约应赔偿甲方因违约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八、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包括: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不能预见、对发生及后果不能避免并且超过合理控制范围的、不能克服的自然事件和社会事件。此类事件包括:水灾、火灾、瘟疫、战争、骚乱、叛乱以及超设计标准的地震、台风等。
2.不可抗力的影响。
若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完全或部分妨碍一方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则该方可暂停履行其义务,但前提是:
2.1暂停履行的范围和时间不超过消除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合理需要。
2.2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下未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其他义务,包括所有到期付款的义务。
2.3一旦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受不可抗力影响方应尽快恢复履行本合同。
2.4若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而不能履行本合同,则该方应尽快书面通知另一方。该通知中应说明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日期和预计持续的时间、事件性质、对该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及该方为减少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所采取的措施。
2.5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如遇通讯中断,则自通讯恢复之日)起10天内向另一方提供一份由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地公证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
2.6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采取合理的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事件给另一方或双方带来的损失。双方应及时协商制定并实施补救计划及合理的替代措施以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如果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未能尽其努力采取合理措施减少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则该方应承担由此而扩大的损失。
九、争议的解决。
发生争议时,应首先采用协商方式解决,协商能够达成一致时,另行签订书面协议。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可向江门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合同生效及其它。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此处省略。。。。。。。。。。。。。。。若干。
7.1.乙方应根据修理项目,安排具有丰富经验的修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并向甲方提供其安排的修理人员的职称、年龄、工作简历、资质和擅长工作内容等资料。要求的技术人员的职称应为工程师/技师或以上。
十一、安全风险抵押金:
中标单位按合同款的5-10%的标准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以提高中标单位的自我约束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