邀请函是一种以邀请他人参加某个具体活动为目的的书信。合理运用归纳和概括的方法,将复杂的信息简洁地呈现出来。探索以下总结范文,或许能给你带来一些写作的灵感。
带利息的借条篇一
甲方(出借款人):(身份证号:)。
乙方(借款人):(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及连带责任保证人在公平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愿出借给乙方人民币一万元整(10000.00),借款期12个月,自20__年1月20日至20__年1月20日,于订立本合同之时,由甲方付给乙方,乙方保证不用借款从事违法活动。
三、本合同的债权,甲方可以自由转让他人,乙方不得异议。乙方偿还借款的顺序先利息后本金。
四、乙方应连带责任保证人一名,确保本合同的履行。连带责任保证人愿与乙方负连带返还本金利息和追讨该借款的差旅费律师费诉讼费等责任,并抛弃先诉抗辩权。
五、甲乙双方及连带责任保证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及表示充分表示理解和同意本合同的所有条款。
六、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交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仲裁。
七、本合同自当事人签字后即刻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带利息的借条篇二
甲方(贷款方):
乙方(借款方):
丙方(担保方):
乙方为生产经营周转资金,向甲方借款,甲方同意向乙方发放借款,丙方为乙方的借款提供担保,现三方就借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借款金额和借款期限。
乙方向甲方借款元,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二,借款金额。
本次借款金额为元(rmb)。
第三,借款发放方式。
在本协议签订3天内,甲方将借款以现金的方式交付乙方,乙方同时为甲方开具现金收据。
第四,还款方式。
本次借款的还款方式为现金偿还。
在借款期限届满前7日,甲方通知乙方,乙方接到通知后应筹款为还款做准备。
借款期限届满前,乙方按照约定的方式将借款本金还给甲方,甲方向乙方开具收据,由乙方保留还款收据。
第五,担保条款。
丙方同意为甲、乙之间的借款合同提供担保。
丙方同意以自己所有的作为乙方向甲方借款的担保物,在本协议签署前和甲方一块办理抵押担保手续。
借款期限届满,如乙方未归还借款,甲方可以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处理丙方提供的担保物,并就相关价款优先受偿。
丙方担保的范围: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含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补偿金;为实现债权和质权而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因违约方发生的律师费和诉讼费用)。
六,违约责任。
乙方借款期限届满未归还借款,视为违约,在归还借款前利息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计算利息,作为违约金。
七,争议解决。
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交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八,其他条款。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且甲方将借款交付乙方之日起生效,未经对方允许,任何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本协议。
本协议一式两份,三方各执一份。
贷款方:(签字)借款方:(签字)保证方:(签字)。
地址: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电话:
担保书范本。
编号:
银行:
鉴于你行向(下称借款人)提供贷款(金额)(下称贷款)。该借款合同(下称合同)编号为。该贷款期限为,利率为,用于。本保证人已了解并同意合同所有条款,应借款人要求,现本保证人同意为上述贷款全额担保,特此开立以你行为受益人的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担保书,向你行保证如下:
一、本保证人保证借款人全面履行合同。如借款人未能按合同规定偿付各期到期(包括被宣布到期)应付款项,包括本金、利息、费用、罚息、违约金和赔偿金(以下称到期应付款项),不论由何原因造成,对此全部和任何到期应付款项,本保证人保证按下述第二条规定承担连带偿付责任和/或连带赔偿责任。
二、如果借款人未能按合同规定如数偿付上述到期应付款项,你行即有权直接向本保证人索偿,而无须先行向借款人追偿或/和处分抵押品,本保证人保证在收到你行第一次书面索付通知后十五天内,即无条件按通知要求将上述借款人的全部到期应付款项以合同规定的币种主动支付给你行,应支付额计算至本保证人实际支付日。上述索付通知书,即作为付款凭证,对本保证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如果本保证人未能按前条规定期限履行上述担保责任,由此造成的延付利息和你行的其他经济损失由本保证人承担;同时,你行有权从本保证人存款账户中扣收上述全部到期应付款项和延付利息。本保证人保证不提出异议和抗辩。
四、本保证人同意,今后若需追加贷款金额,对不超过合同金额%的追加贷款部分,按本担保书规定承担担保义务。
五、在合同项下全部应付款项清偿完毕之前,本保证人不能行使由于履行本保证项下义务而获得的任何代位权和索偿权。如果借款人向本保证人提供抵押品,非经你行书面同意,本保证人也不应行使抵押项下的权利;如果经你行同意处理抵押品,其所得全部款项保证首先用于向你行偿付上述到期应付款项。
六、本保证人在此同意,如果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或数种情况时,本担保书第一、二、三、四条规定的连带偿付责任和/或连带赔偿责任丝毫不受影响,本担保书继续有效。
2.你行延缓行使合同规定的权利和/或本担保项下的权利,或对贷款项下的还款给予任何宽限,或与借款人之间达成其他任何形式的和解或变通执行方式,无论是否通知本保证人;3.借款人执行其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任何行政指令和规定,或借款人与任何单位签署任何合同、协议、契约及其他文件;本保证人执行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任何行政指令和规定。
七、如果全部或部分到期应付款项由借款人清偿以后,发生借款人破产被清盘,而根据法律规定该全部或部分清偿无效,届时,本担保书对该全部或部分到期应付款项继续承担本担保书规定的担保义务。
八、本保证人在此同意及确认,如你行与借款人修改、补充、删除合同条款,丝毫不影响上述第一、二、三、四条规定的担保责任和义务,但是变更贷款用途条款者除外。除贷款用途条款变更以外,合同中其他条款的变更无需征得本保证人同意。合同中与担保金额和期限有关的条款变更以后,本担保书的担保期限即自动顺延,上述担保义务不变,除非本保证人主动偿付全部到期应付款项担保金额则按本担保书规定的范围及上述期限变更后的贷款利率执行,除非本保证人另有书面承诺。
九、本保证人将按你行要求定期提供有关的财务报表,并将上述第六条第1款中本保证人的变更情况及时通知你行。
十、你行可自主转让本担保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本担保书的受益人包括你行、你行的继承人和受让人。
十一、本保证人的继承人、代理人或受让人将受本担保书所有条款的约束,承担本担保项下的全部担保责任。但非经你行书面同意,本保证人不会转让任何担保义务。
十二、本担保书是连续性的担保,自开立之日起生效,直至合同项下全部到期应付款项偿清后自动失效。
十三、在执行本担保书过程中如有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解决的,应向本担保项下受益人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本担保书正本一式四份,你行执二份,本保证人和借款人各执一份。
保证人名称:(法人公章)。
签发人:(签字)。
职务:
开立日期:年月日
保证人法定代表人:
保证人法定地址:
保证人开户银行:
结算户账户:
带利息的借条篇三
贷款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借款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保证人(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今因借款人_______从出借人_______处借得人民币_______(大写_______元整)。借款期限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__个月。约定月/年利率为百分之_______(即_______%),月/年共计利息人民币_______(大写_______元整),月息/年息于每月_______日前支付,本金及利息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一次性还清。如不能按期足额归还借款,借款人应向出借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大写_______元整)。
保证人担保事项:本人同意为借款人的上述债务向出借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限为借条出具之日起至借款全额归还之日,担保范围为借款本息、违约金、出借人实现债权的费用(诉讼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公证费及其他实际支出的费用)。本确认条款的效力独立于上述借条。
贷款人:(签字或盖章)。
借款人:(签字或盖章)。
保证人:(签字或盖章)。
带利息的借条篇四
(一)借款事项。
__________(借款人)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向__________(贷款人)借取资金人民币壹万两仟元整(y12000.00),期限两年,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双方约定,除借款本金外__________(借款人)另需偿还__________(贷款人)利息人民币两仟四百元整(y2400.00),本项债权债务本息合计为壹万肆仟肆佰元整(y14400.00)。
(二)还款约定。
1、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为利息支付期,__________(借款人)须于每月__________日向__________(贷款人)支付借款利息人民币两百元整(y200.00),利息支付期共壹拾贰个月,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借款人)须将利息总额人民币两仟四百元整向__________(贷款人)支付完毕。
2、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为借款本金偿还期,__________(借款人)须于每月__________日向__________(贷款人)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壹仟元整(y1000.00),本金偿还期共壹拾贰个月,至本笔债权债务到期日,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借款人)须将借款总额人民币壹万贰仟圆整(y12000.00)向__________(贷款人)偿还完毕。
(三)双方约定其他事项(楼主可跟借款人协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比如债务如果转借第三人,借款人需承担什么责任诸如此类等等)。
(四)本借款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协议由借款人和贷款人双方各持一份,本笔债权债务结清后自动失效。
(按指纹)(按指纹)。
______年__________年__________日。
带利息的借条篇五
借条。
它是一种凭证性文书。通常用于日常生活以及商业管理方面。那么你知道借条约定利息过高受法律保护吗?下面本站小编整理了相关问题,供你参考。
被告张先生、林女士系夫妻关系,与原告余女士的丈夫是朋友,平时关系相处较好。20xx年12月22日,两被告因经营欧波管的业务,缺乏资金周转,向原告余女士借款17万元。当时,原告余女士要求被告用房屋做抵押才同意借款,两被告同意并将其所有的位于江海西苑的住房做抵押。后原告余女士将15万元从中国工商银行汇到被告提供的账户上,另给被告现金2万元,共计17万元,由两被告出具了一张17万元的借条给原告收执,并约定按月利率8分计付,同时在借条上注明,如5个月内不还款,以江海西苑房屋抵押。因原告余女士做生意资金不足,多次找两被告索要借款,但两被告至今分文未付。原告余女士提起诉讼,并主张借款利息按月利率3%计算,其他利息自愿放弃。诉讼中,根据原告余女士的申请,法院裁定对被告张先生、林女士所有的位于江海西苑的房屋一套依法予以查封。
分歧。
原告余女士诉被告张先生、林女士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安徽省全椒县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原告余女士诉称:被告张先生、林女士因经营欧波管的业务,需要周转资金,向原告借现金17万元。原告将钱借给两被告后,两被告出具了一张借条给原告收执,并约定利息按月利率8分计付,5个月归还,如5个月内不还款以两被告位于江海西苑的住房做抵押。现原告因做生意,需要资金,多次找两被告索要欠款,但两被告一直拖欠不还。故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偿还借款170000.00元,利率原告主张按月利率3分计算,自20xx年12月23日至还款时止。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被告辩称:我确实借了原告17万元,我欠钱的事实是存在的,不过当时条子打的是17万元,拿到手的现金是15万元,当时扣2万元是作为利息支付。现我没有钱还,欠原告的钱可以分期偿还。
评析。
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以及公民与其他组织之间借款,相互产生债权债务关系的行为。按照法律规定,民间借贷的利息约定并非随心所欲,而是也有讲究。随着社会经济水平的提高,人们观念的改变,以及人们参与市场经济行为的增多,亲属之间、朋友同事之间、个人与企业之间在借款时,约定借款利息,已不再扭扭捏捏,羞于启齿,而是“先小人后君子”,相互约定借款利息,以实现保本升值的目的。应当说这种现象,对于出借人利益的实现,方便借款人的生活、生产经营等方面起着积极的作用。但同时,由于人们对法律关于民间借款利息的规定不了解,而出现出借人利益不能最终实现的现象,有的甚至于引发诉讼,耗时费力,得不偿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06条规定,借款人应该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1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
借款合同。
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利息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六条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22条规定:“公民之间的生产经营性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生活性借贷利率。如因利率发生纠纷,应当本着保护合法借贷关系,考虑当地实际情况,有利于生产和稳定经济秩序的原则处理。”第124条规定:“借款双方因利率发生争议,如果约定不明又不能证明的,可以比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算。”本案中,两被告向原告借款,有被告亲自书写的条据佐证,故原、被告之间的借贷关系合法有效,被告应当讲信用,履行约定的义务,及时偿还债务。对于原告放弃借款约定的8分利息,主张按月利率3%计付利息的请求,仍然过高,根据本案实际情况,法院酌定按月利率2%支付利息。
另外,如果两被告未在判决书规定的期间内履行还款义务,原告还可以获得加倍支付迟延履行的债务利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32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这条规定在一定程度上,给那些拒不履行义务者以威慑,对维护司法权威、缓解执行难无疑具有积极的意义。
我国《合同法》规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在本金中扣除的,应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7条规定: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人民法院在审判实践中发现出借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其利率超出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四倍的,超出部分不予保护。本案中两被告提出,当时从原告处拿走的现金是15万元,打的是17万元的欠条,其中2万元作为利息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两被告未向法庭提供举证加以证明,故法院对被告的抗辩理由不予采纳。
据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84条、第108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30条的规定,安徽省全椒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如下:被告张先生、林女士给付原告人民币170000元,于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付清;并从20xx年12月23日起按月利率2%计付利息至还款时止。案件受理费4071元,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2036元,保全费1295元,合计3331元,由被告张先生、林女士负担。
带利息的借条篇六
乙方:
今乙方借甲方人民币00.00大写:贰拾万元整人民币,自20xx年12月31日借的,双方约定20xx年3月30日前还款20xx年6月30日前把余款连带利息全部还清。注:利息按拾万元每月壹仟元计算。如到期乙方没有及时还款甲方有权提出法律诉讼。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
甲方:
乙方:
见证人:
带利息的借条篇七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今向______借人民币大写:____元整小写:____元整,期限为____个月.于__年__月__日一次性还清.
此据。
借款人:________。
担保人:________。
带利息的借条篇八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借条在处理事务上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借条是指借个人或公家的现金或物品时写给对方的条子,就是借条。你知道借条怎样才能写的.好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3分利息借条,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本人(债务人)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
由于________________事情,于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亏欠________________(债权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经双方协商,利息定为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债务人必须于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前将本金和利息清偿完毕。
双方约定由债权人住所地人民法院(债权人住所地变更则管辖法院也变更)管辖因此债权债务关系产生的各项诉讼;债权人因为追偿此债务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交通费、误工费等费用或者是其他损失,由债务人承担。双方一致同意本协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特立此据!
备注:所有数字一定要使用大写,数字大写一般是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签字的地方同时要按手印。
带利息的借条篇九
如果没有借条,想拿回借款的话,必须先想办法把的借贷合同关系固定下来。
其方法包括:由对方补写借条或者还款计划;对对方承认你们之间存在借贷合同关系谈话进行录音;寻找能证明存在借贷合同关系的证人等。若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汇款银行所在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向该银行调取该汇款凭证,并要求对方还款。
关于对方下落不明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五条规定:“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由债务人原住所地或其财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法院应要求债权人提供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事实难以查清的,裁定中止诉讼。”
延伸阅读。
讨债时将欠债人禁闭数天违法吗。
将欠债人禁闭数天会涉嫌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罪是指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不论基于何种目的,只要对他人实施了剥夺或限制其人身自由的行为,就构成非法拘禁罪。
尽管索要回自己的钱财属于合法目的,但由于手段的违法性,即实施了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而导致了犯罪。根据相关规定,犯非法拘禁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非法拘禁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带利息的借条篇十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今向______借人民币大写:____元整小写:____元整,期限为____个月.于__年__月__日一次性还清.
此据。
借款人:________。
担保人:________。
借款日期:__年__月__日
带利息的借条篇十一
从柯桥区人民法院了解到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债务人写借条时承诺超过还款期将支付银行同期贷款利率4倍的利息。后只因借条上未写明还款日期,债权人催讨这笔利息时被拒,双方为此闹上了公堂。
借了多少钱该还多少钱,双方说法不一。
今年3月2日,柯桥人王某向刘某借了37万元现金,并向刘某出具了一份借条。借条载明借款若逾期归还,王某向刘某支付自还款之日起至实际归还之日止银行同期贷款利率4倍的利息,并承担刘某为实现债权所支出的一切费用。
时间已经过去将近半年,刘某想向王某讨回这笔借款以及相关利息,但王某却迟迟不肯还款,刘某无奈只好诉诸法院。刘某要求王某支付37万元的借款、逾期的4倍利息以及律师费和诉讼保全费。但这些要求遭到了王某的反驳。
王某承认自己向刘某借过钱,但只收到了30万元,而且自己在4月8日已经向刘某汇付10万元,即使借款成立,他也仅欠刘某20万元。
证据最为关键,举证不力不予认可。
在质证中,刘某称王某确实向他汇款10万元,但这10万元是另外的还款,与这37万元无关。为此,王某则向法院出示了4月8日的银行交易凭证,凭证上显示这10万元的用途确实为还款。
在审理中法官认为,借据是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合意和借贷关系实际发生的直接证据,具有较强的证明力,除非有确凿的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借据所记载的内容。根据民事诉讼“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原告刘某提供了王某于3月2日出具的借条一份。但该借条未约定借款利息和还款日期,且被告不认可借条载明的借款金额,存在一定疑问。不过,王某未能提供足以推翻借条、收条真实性的证据,因此他所说实际收到借款30万元难以采信。
没有约定还款日,照样有办法来算逾期利息。
法官在审理中认为,虽然借条未载明借款归还时间,但借款人可以随时归还,出借人可以要求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因此,刘某主张自起诉之日起按借条约定的银行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4倍计算逾期利息,法院予以支持。
这就是说,从起诉之日起,这张没有写明还款日期的借条就有了还款日期,超过起诉日期的时间就是逾期的天数。
最终,法院一审判决王某自判决生效10日内归还刘某借款本金27万元及该款自206月18日(起诉日)起至实际款清日止银行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4倍的逾期利息,同时支付刘某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律师代理费8757元及财产保全担保费元。
法官告诉记者,在现实生活中,借条载明了逾期利息又没有载明还款期的现象很普遍,但这并不表示借款人就可以借此免除利息债务。“一般情况下,如果出借人有催讨行为,这种行为又有证据证明的,逾期的期限从催讨日算起。如果没有催讨日的相关证据,法院会从起诉日来计算逾期的开始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