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是双方在特定条件下达成的一种法律文件,用于约束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中应包含违约责任的条款,以保障合同的履行。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合同范本,供参考和借鉴。
造价服务合同篇一
委托单位名称(甲方):
咨询单位名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有关规定,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
工程名称:__________基础工程结算
工程地点:重庆市________组团
结构类型:钢筋砼框架剪力墙结构
甲方委托乙方对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____________基础工程结算。
服务类别:结算审核
乙方须:
1、按甲方提供的资料及甲方对结算的具体要求对本工程的工程量计算、材料结算价按甲方审核确定后执行,定额套用、取费计算等全部项目分别按甲方要求进行编审。
2、乙方初审完成后报甲方,根据甲方安排与施工单位对数。
3、对数完成后一式四份提供审核报告,同时按甲方要求格式提供经济指标分表。
甲方要求在提供完整的审价资料起40日内(包括国家规定节假日)交出审价报告,其中编制结算初稿25日,与施工单位核对工程量及出具结算报告为15日。如甲方提供资料时间延长则审核时间顺延,如对数时施工单位不配合,时间可顺延。
1、及时为乙方的审核工作提供与工程有关的全部文件和资料,包括承发包合同主要条款、竣工图、图纸会审记录、隐蔽验收记录、设计变更通知单、现场签证等。
2、按合同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审核费用。
1、乙方须按照合同约定,再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审核业务、出具审核报告,分专业并按甲方要求计算工程造价,并附工程量计算书,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
2、在执行业务过程中,乙方须对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严加保密。除非经甲方同意,否则,乙方不得将其所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和甲方提供的资料对外泄露,一经发现,乙方需向甲方赔偿相应损失。
乙方编制完成提交审核初稿经甲方认可后由甲方组织乙方与施工单位对数,对数须在甲方办公楼内甲方指定的地点进行,每次对数乙方参加人员不少于二人,乙方不得与施工单位单独或私下接触。乙方与施工单位对完数出具审核报告后甲方另行对本工程结算进行二次审核,二审与乙方一审结算结果误差在2%内为乙方工作的合理误差。
本结算审核收费:基本费用(以甲方送审工程总造价作为计费基础乘以相应费率)+成果费用(以甲方送审工程总造价与结算审定额之差值作为计费基础乘以成果费率),其中相应费率分别为:
1、基本费用=送审金额×1.0‰;
2、成果费用=(送审金额__审定金额)×2.0%。
甲方于乙方与施工单位对完数出具正式审核报告后十四天内支付审核造价部分咨询费的70%,余下30%暂时扣留待二审结算完成后视以下情况决定是否支付:若二审核减额低于一审总造价的2%即认为乙方的工作在“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合理误差范围内,则余下30%款项在二审结算完成后十四天内支付给乙方;若二审核减额超过一审总造价的2%即认为乙方的工作超出“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合理误差范围,则剩下30%款项不付,此合同终止。
1、乙方逾期提交审计报告的,逾期5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500元的逾期违约金,超过5日的按每日200元累计计算,累计违约金不超过咨询服务费总额。
2、乙方有任何与施工单位恶意窜通的行为,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
其它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签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生纠纷双方协商不成时可向重庆市仲裁委员会申诉。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经双方盖章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签约人:签约人: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造价服务合同篇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洪江市振远钒电有限责任公司矿山与冶炼厂工程的结算造价审核进行了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确定如下协议条款:
1、工程名称:洪江市振远钒电有限责任公司矿山与冶炼厂工程。
2、工程范围:除总包工程外甲方指定的工程、施工图纸、竣工图纸、设计修改通知单、现场签证及相关竣工资料表述的内容。
3、乙方根据有关技术资料、政策法规以及政府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文件客观公正的为甲方编制该工程项目的结算审核报告。
1、收费标准:依据云建造协[20__]14号《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暂行办法》的规定计算。
2、结算审核:按送审造价的1.5‰加审减额的5%计算。
3、付款方式:甲方应在乙方进行结算审核工作时预付5万元的预付款,并根据乙方完成工程量的情况支付进度款,余款在乙方向甲方提交结算审核报告后一次付清。
1、提供下列资料。
1.1完整的工程施工图纸、竣工图纸;
1.2设计修改通知单、施工现场签证;
1.3工程施工合同及招投标过程中形成的来往文件;
1.4甲方指定或签署的有关设备、材料单价;
1.5其他与本项目审核业务有关的资料。
2、甲方要求乙方到指定地点开展工作时,需提供办公场所和食宿方便,费用乙方自理。
3、按协议规定及时支付乙方的咨询服务费用。
4、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
5、甲方每月提前七日通知乙方到现场服务。
1、乙方保证工作成果的政策性、公正性、客观性以及准确性。
2、指派胜任技术人员完成甲方委托的工作。
3、乙方应根据工程进度情况,依据设计图纸进行现场跟踪核实。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乙方必须及时到位,做好服务工作。
4、当甲方备齐前述资料并提供给乙方后,乙方保证按甲方要求,按质按量完成甲方委托的工作。
5、做好本项目的保密工作。
因违约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损失,甲乙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提供仲裁机关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乙方:
甲方负责人:乙方负责人:
开户行:
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造价服务合同篇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建设工程委托造价咨询与其他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规模:
4.资金来源:
5.建设工期:
6.其他:
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三、
1.合同协议书;
2.合同专用条件及附录;
3.合同通用条件;
4.中标通知书(或委托书)、投标文件(或造价咨询服务建议书);
5.其他:
双方约定的服务范围及内容:
服务范围及内容详见附录a
本合同约定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开始实施,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终结。
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应符合:
服务酬金或计取方式详见附录a
1.订立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2.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委 托 人:___________(盖章) 咨 询 人: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
代理人:_________(签字) 代理人:_________(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住 所: 住 所:
帐 号: 帐 号: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造价服务合同篇四
甲方兹有工程委托乙方有限责任公司,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特议定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委托的范围及技术要求:____
1、范围:____
(1)土建二次结构工程;
(2)室内装饰装修工程;
(3)室外装饰装修工程;
(4)水、暖、电、通风、空调设备安装工程;
(5)维修工程;
(6)附属工程(园林绿化、市政、景观等)。
2、技术要求:____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3、负责施工单位对甲方的结算工作,不负责与纪检委的结算工作。
(二)甲方承担的义务和责任:____
1、负责提供下列资料:____
(1)相关图纸和设计变更通知等文件(安装工程图纸按比例出图);
(2)隐蔽记录和有关技术经济鉴证;
(3)预(结)算书(含工程量计算式);
(4)招标书及招标答疑;
(5)施工合同书(含变更合同或补充协议及有关会议纪要等);
(6)施工日志、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2、负责与有关方面的联系和协调。
3、配合进行现场勘察。
4、按合同规定及时足额付给乙方咨询服务费。
(三)乙方承担的义务和责任:____
1、根据甲方提供的有效资料和现场勘察的情况,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开展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以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2、对所出具的咨询结论真实性负责,且其准确率应保证在正常允许范围内。
3、负责与有关各方进行联系、核对和解释。
4、保守机密,不得擅自与有利害关系的人员接触或透露有关情况。
5、不得遗失甲方认为必须返还的资料。
6、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任务,按合同规定收取咨询服务费。
7、不得收取各施工单位的任何形式下的礼金。
(四)合同实施期限:____
乙方负责在___年___月___日以前的现场跟踪咨询业务。
(五)收费标准及结算方式:____
1、收费标准:____按工程总造价的2‰(不含税)计取咨询服务费,乙方负责在___年___月___日以前的现场跟踪咨询业务。如因甲方的施工工期顺延,增加______万元/月(不含税)的咨询服务费。
2、支付方式:____每月______日前甲方向乙方支付______万元的咨询服务费,余款于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结清。
(六)技术成果的分享:____
按节约投资额或核减结算值,甲方得______%,乙方得______%,并由甲方结算对一并付给乙方。
(七)违约责任:____
因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方负责。
(八)争议的解决办法:____
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九)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自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生效,至合同内容履行完毕,款项付清之日终止。
(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____。
(十一)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委托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____(签字)
地址:____
受委托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____(签字)
地址:____
合同签订时间: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同签订地点:____
造价服务合同篇五
_________(以下简称委托方)为一方,(以下简称为服务方)为另一方,双方就_________的技术咨询服务,授权双方代表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
1.1委托方希望获得服务方就_________提供的技术咨询服务,而服务方愿意提供此项服务。
1.2技术咨询服务范围如下: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工程监理合同、进度款支付、材料采购合同等审核;设计变更、现场洽商记录、材料采购等协助建设方提出主导意见;施工现场其它技术服务。
1.3技术咨询服务的进度安排:项目实施全过程。
1.4根据工程进度按委托方要求及时提供技术咨询报告,向委托方及时通报工程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为委托方全面掌握工程情况和下一步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2.1委托方应向服务方提供有关的资料、技术咨询报告、图纸和可能得到的信息并给予服务方开展工作提供力所能及的协助,并指定一名总代表随时联系。
2.2服务方应提供足够数量的称职的技术人员来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对其所雇的履行合同的技术人员负完全责任并使委托方免受其技术人员因执行合同任务所引起的一切损害。
2.3服务方应根据咨询服务的内容和进度安排,按时提交技术咨询报告及有关数据资料。
2.4服务方对因执行其提供的咨询服务而给委托方和委托方工作人员造成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承担责任并予以赔偿,但这种损害或损失是由于服务方人员在履行本合同的活动中的疏忽所造成的。服务方仅对本合同项下的工作负责。
3.1本项目服务费以工程造价为计取基数,500万元以内按8‰计取,500—3000万元按按7‰计取,3000—5000万元按6‰计取,5000—10000万元按4.5‰计取,超过10000万元按3‰计取。
3.2合同签订后预付30%,工程施工到一半付30%,竣工前再付30%,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付清10%余款。
4.1由委托方收集的、开发的、整理的、复制的、研究的和准备的与本合同项下工作有关的所有资料在提供给服务方时,均被视为保密的,不得泄漏给除委托方或其指定的代表之外的任何人、企业或公司,不管本合同因何种原因终止,本条款一直约束服务方。
4.2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应采取适当措施对本合同项下的任何资料或信息予以严格保密,未经一方的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4.3一方和其技术人员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得或接触到的任何保密信息,另一方有义务予以保密,未经其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使用或泄露从他方获得的上述保密信息。
5.1服务方保证委派有施工经验和协调能力的工程技术人员到现场开展技术咨询服务工作,依据双方接受的标准完成任务。
5.2如果服务方在其控制的范围内在任何时候、以任何原因向委托方提供本合同中的工作范围内的服务不能令委托方满意,委托方可将不满意之处通知服务方,服务方7天之内必须改正或弥补。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包头仲裁委员会仲裁。
7.1本合同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服务费支付完毕后自动失效。
7.2本合同的修订、补充、删减、或变更等均以书面完成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生效的修订、补充、删减、或变更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3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二份。
服务方(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联系人:住所:电话:开户银行:
帐号:邮编:
造价服务合同篇六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和国家其他的有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委托单位名称(甲方):。
咨询单位名称(乙方):
一、甲方委托乙方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1、项目名称:枫水湾二期枫林园配套工程。
2、项目地点:北辰区西堤头镇东堤头村商贸城。
二、乙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以下议定范围内的建设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业务:
(一)委托范围:
1、项目红线范围内的配套工程结算件的编制及审核工作;。
2、项目红线范围内的配套工程的签证变更的编制及审核工作;。
3、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工程量审核,施工单位月进度产值完成审核。
(二)服务期限:1年。自20_年_月_日至20_年_月_日止,服务期满后如甲方还需要乙方提供咨询服务,其咨询服务费由双方另行增加。
三、乙方的义务。
1、向甲方提供与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
2、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向甲方提供的服务包括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和额外服务。
1)“正常服务”是指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造价咨询工作;。
2)“附加服务”是指在“正常服务”以外,经双方书面协议确定的附加服务;。
3)“额外服务”是指不属于“正常服务”和“附加服务”,但根据合同第七项第一款、
第九项第二、四款的规定,乙方应增加的额外工作量。
3、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规定期限内,不得泄露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四、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负责与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第三人的协调,为乙方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2、甲方应当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免费向乙方提供与本项目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
3、甲方应在5日内对乙方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乙方要求第三人提供有关资料时,甲方应负责转达及资料转送。
4、甲方应当授权胜任本咨询业务的代表,负责与咨询人联系。
五、乙方的权利。
甲方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授予乙方以下权利:
1、乙方在咨询过程中,如甲方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
2、乙方在咨询过程中,负责对甲方指定第三方范围内的造价内容提出专业指导及相关数据服务。
六、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向乙方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
2、甲方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3、当甲方认定咨询专业人员不按咨询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与第三人串通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更换咨询专业人员,直至终止合同。
七、乙方的责任。
1、乙方的责任期即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有效期。如因非乙方的责任造成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合同有效期并增加相应费用。
2、乙方对甲方或甲方分包的第三方所提出的问题不能及时核对或答复,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的乙方应承担相关责任。
八、甲方的责任。
1、甲方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
2、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及时给乙方提供相关书面材料以保证造价服务的正常进行。
3、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付款给予乙方相应比例的付款。
九、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由于甲方或第三人的原因使乙方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乙方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书面通知甲方。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视为额外服务,完成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工作的时间应当相应延长,并得到额外的酬金。
3、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则应当在3日前通知对方;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就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4、乙方由于非自身原因暂停或终止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由此而增加的恢复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工作,应视为额外服务,有权得到额外的时间和酬金。
5、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新的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十、造价咨询业务的酬金。
(一)本工程乙方按配套工程全过程提供造价咨询服务及计取咨询服务费;。
(二)枫水湾二期配套工程咨询服务费计取标准:配套工程全过程造价服务费按2.5元/m2计取,合同总价款:____元,大写:_____整。
(三)咨询服务费的支付方式:。
1、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由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该单项工程咨询服务费的40%。
2、合同范围内配套工程完工后5个工作日内,由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该单项工程咨询服务费的50%。
3、合同范围内配套工程竣工结算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由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剩余10%咨询服务费。
十一、其他。
1、因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需要,乙方在合同约定外的外出考察,经甲方同意,其所需费用由乙方负责。
2、乙方如需外聘专家协助,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其费用由乙方承担;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以外经甲方认可其费用由甲方承担。
3、未经对方的书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转让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4、除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及咨询专业人员不应接受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以外的与工程造价咨询项目有关的任何报酬。
5、乙方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甲方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6、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私自与第三方(总包方)对本工程进行合同范围内的沟通商议。
十二、合同争议的解决。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方与乙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河西区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二份,乙方二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造价服务合同篇七
委托方: (下称甲方)
受托方: (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规,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合同双方就 项目的技术经济咨询签订本合同书,以共同遵守。
(一)加强对土建,安装,装修等工程的投资控制,提高投资效益。
(二)加强对土建,安装,装修等工程的进度款监控,合理使用投资资金,节约成本。
按下面第(二)项办理:
编制(审查)招,投标工程项目的标底,标价。
审核工程结算书。
编制工程项目投资评价可行性报告。
工程造价鉴定,工程进度款监控。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项目结构概况:
项目建设规模:
建筑面积:
工程造价:
工程开(竣)工时间:
咨询服务成果的用途:作为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工程价款结算的依据。
乙方完成咨询服务的期限,按下面第(三)项执行:
(一)合同签定之日起共 工作天内完成,但不包括与当事人核对技术数据的时间。
(二)合同签定之日起 工作天内完成 ,之后 工作天内完成咨询服务成果。
(三)合同签定之日起 10 工作天内完成初步咨询服务成果,甲方如有疑问和异议在乙方提交初步咨询服务成果起 工作天内提出,由乙方在甲方提交疑问和异议起 工作天内复核并提交咨询服务成果,但不包括核对技术数据的时间。
按以下第( )项执行:
(一)按工程预(结)算总造价的净核减(增)额的 %计收,但每个单项工程不少于壹仟元(本合同按 个单项计算)。
(二)按工程预(结)算总造价的 %计收,但每个单项工程不少于壹仟元(本合同按 个单项计算)。
(三)按工程预(结)算总造价的净核减(增)额的 %(但不少于总造价的 %)计收。
(四)按工程预(结)算总造价的净核减(增)额的 %和工程预(结)算总造价的 %之和计收,但单项工程不少于 元。
(五)按工程钢筋实际用量的税前工程造价 %计收,但单项工程不少于 元。
(六)按工程预(结)算税前造价的 %计收,但每个单项工程不少于 元(本合同按 个单项计算)。
(一)本合同签订后三天内甲方向乙方预付咨询服务费 元。
(二)乙方每月向甲方提交一份咨询费结算报告,结算报告经甲方审查后,按第五条确定的收费标准的 %每月办理一次结算手续。
(三)余款在项目咨询完成并交割(即甲方,乙方和承建单位三方就本咨询服务成果取得共识,达成一致)时一次付清。
(四)在承建单位未认可的情况,乙方出具咨询报告,并对咨询报告负责。如甲方和承建单位之间发生诉讼或仲裁,乙方应协助甲方进行相关举证工作。
(一)按项目咨询要求和范围在合同签定后两天内向乙方提供以下的全部资料及情况(迟交齐资料则咨询服务期限顺延),并对所提供的资料和情况负法律责任。
1.工程承发包合同和工程招,投标文件等资料;
2.工程会审记录资料;
3.工程施工(竣工)图纸;
4.工程变更,签证等有关资料;
5.有关标准图集及标准规范;
6.工程建设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清单;
7.承建单位的预(结)算书等资料;
(二)须配合乙方咨询服务(包括组织与承建单位核对技术数据的时间,地点等)并按时支付咨询费用。
(三)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合法使用乙方提交的咨询服务成果。
(四)对乙方的要求和通知,答复等均以书面形式,传真件等只作参考,不作凭证。
(一)按合同要求完成并提交咨询服务成果给甲方,并对咨询服务成果负责。咨询服务成果包括:
1.工程概况;
2.编制(审查)依据及说明;
3.工程造价汇总表及说明;
4.工程结算书;
5.审查结果分析,工程量,取费标准审核的说明;
6.列出送审预(结)算书与审查结果的主要造价增减对照表;
7.有关建议;
(二)按第四条规定期限内完成咨询服务成果。
(三)对甲方提供的资料及编制(审查)结果保守秘密。
(四)未经甲方同意除与甲方联系人接触外,不得与咨询项目承建单位或项目其他有关工作人员有任何接触。
(五)须向甲方提供收费的正式服务发票。
(六)不得截留,外传,遗失甲方提供的`资料,咨询服务成果完成交割时退还甲方。
(一)在履约期间,如因甲方原因导致终止合同,乙方除不退还已预收的咨询服务费外,还可按第五条规定向甲方收取全部咨询服务费;如属乙方原因导导致合同终止,乙方除向甲方退还已预收的咨询服务费外,并赔偿损失。
(二)项目咨询完成并交割后甲方逾期付款的,从咨询成果交割后第三天起,每逾期一天,甲方按应付金额的0。05%向乙方偿付滞纳金。
(三)甲方逾期一个月仍未付清款项的,乙方有权采取适当的措施追收欠款。
(四)乙方延迟提交或不提交咨询报告意见的,免收咨询服务费,并支付违约金。
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而未能协商解决,按下面第(二)项方式解决:
由政府仲裁机构依法裁定;
向法院依法起诉。
(一)有下列任一情况出现合同解除。
1.政策原因需要解除;
2.因不可抗力因素(如地震,战争等)需解除;
3.甲,乙双方同意解除。
(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委托咨询项目完成并结清咨询服务费后自然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造价服务合同篇八
甲方按照《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暂行条例细则》的规定,已合法取得北京市_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土地使用年限__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__________。甲方在上述地块建设项目的名称为__________,现已竣工,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房屋所有权证__________字__________号),经北京市房地产管理局审核,准予上市销售,外销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
乙方自愿购买甲方的__________的房屋,甲方愿意出售,甲方出售该房屋时亦同时将该房屋所占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给乙方。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上述房屋的买卖事项,订立本契约。
第一条 __________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含共有共用面积,房屋状况详见附件),土地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含共有共用面积),土地使用期限自房屋产权过户之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上述面积已经北京市房地产管理局测绘。
第二条 双方同意上述房屋售价为每建筑平方米__________币________元,价款合计为(大写)______币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万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乙方预付的定金__________元,在乙方支付购房价款时转为购房价款。
第三条 乙方同意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将购房价款全部汇入甲方指定银行。
甲方指定银行: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
甲方同意按《建筑工程保修办法(试行)》的规定,自房屋交付之日起对乙方
购置的房屋进行保修。
第五条 乙方同意其购置的房屋由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管理公司代管。
第六条 双方同意在签定本契约后一个月内,持本契约和有关证件到北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处办理房屋买卖立契过户手续,并按有关规定申领房屋所有所权证。
办理上述手续时发生的税费,由双方依照有关规定负担。
第七条 本契约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甲方不按期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违约金。违约金自房屋交付之日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固定资产贷款利率计算。逾期超过__________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甲方未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契约。契约终止自乙方方面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除在契约终止后30日内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外,还须并将乙方已付的房价款及利息全部退还给乙方。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固定资产贷款利率计算。
第八条 本契约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乙方不按期付款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违约金。违约金自本契约的约定付款之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固定资产贷款利率计算。逾期超过__________日终止本契约。契约终止自甲方书面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起生效。乙方已交纳的定金甲方不予返还。
第九条 本契约由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项,双方可另签补充协议。
本契约的附件,为本契约不可分割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条 本契约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双方因履行契约引起的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本契约正本一份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北京市房地管理局两份。副本__________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
装修标准、设备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造价服务合同篇九
委托单位名称甲方:
咨询单位名称乙方:
甲方兹有__大酒店工程委托乙方__公司,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特议定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委托的范围及技术要求:
1、范围:
1)土建二次结构工程
2)室内装饰装修工程
3)室外装饰装修工程
4)水、暖、电、通风、空调设备安装工程
5)维修工程
6)附属工程
园林绿化、市政、景观等
2、技术要求:
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3、负责施工单位对甲方的结算工作,不负责与纪检委的结算工作。
二、甲方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1、负责提供下列资料:
1)相关图纸和设计变更通知等文件安装工程图纸按比例出图
2)隐蔽记录和有关技术经济鉴证
3)预结算书含工程量计算式
4)招标书及招标答疑
5)施工合同书含变更合同或补充协议及有关会议纪要等
6)施工日志、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2、负责与有关方面的联系和协调。
3、配合进行现场勘察。
4、按合同规定及时足额付给乙方咨询服务费。
三、乙方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1、根据甲方提供的有效资料和现场勘察的情况,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开展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以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2、对所出具的`咨询结论真实性负责,且其准确率应保证在正常允许范围内。
3、负责与有关各方进行联系、核对和解释。
4、保守机密,不得擅自与有利害关系的人员接触或透露有关情况。
5、不得遗失甲方认为必须返还的资料。
6、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任务,按合同规定收取咨询服务费。
7、不得收取各施工单位的任何形式下的礼金。
四、合同实施期限:
乙方负责在__年__月__日以前的现场跟踪咨询业务。
五、收费标准及结算方式:
1、收费标准:
按工程总造价的 2 ‰不含税计取咨询服务费,乙方负责在__年__月__日以前的现场跟踪咨询业务。 如因甲方的施工工期顺延,增加2万元/月不含税的咨询服务费。
2、支付方式:
每月5日前甲方向乙方支付3万元的咨询服务费,余款于__年__月__日前结清。
六、技术成果的分享:
按节约投资额或核减结算值,甲方得______%,乙方得______%,并由甲方结算对一并付给乙方。
七、违约责任:
因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方负责。
八、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九、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自__年__月__日起生效,至合同内容履行完毕,款项付清之日终止。
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十一、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委托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时间:__年__月__日
受委托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时间: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