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是培养阅读兴趣和提高阅读理解能力的有效手段。写读后感时,要坚持真实性和独特性,展现自己的个性和独特的观察力。阅读后的感悟是个人的主观体验,以下是一些读者分享的读后感,欢迎大家一起来看看。
红麦田读后感200字篇一
而我的故乡,是一个不出众的海边小村庄,没有竹林,没有山茶,也没有晒场,更没有牛铃。尽管它是如此平凡,也总会有那么一些人和物让我深深惦记着,或许永远也忘却不了。在海边的故乡,让我一辈子忘却不了的,自然是父亲的鱼。
父亲每次出海都是在天还未亮的凌晨,那时昏暗的天,就连一盏星星也看不到,把大地盖得黑泱泱的。海面上渔船点着灯光,那光一下子逃窜到天边尽头的海水下面,又一下子又沁入了船棱上黑得发潮的帆布上,当儿间又坠入了海底,怎么捞也捞不起来,等到静默时分,又晃的浮了上来,就这样在摇摇晃晃的海面上忽明忽灭。
父亲每次都是在这样的情况下出海打鱼的,而我们兄妹几人也就一直在海边沙滩上苦苦等待父亲的船只的安全归来。有时心中也暗想,等父亲归来时,又是什么鱼会成为我的盘中餐?其味不知鲜美否?故乡的鱼,是极其美味的,况且父亲对鱼的喜爱已经到达了极致,我们家的菜桌上必定是有鱼的一席之地的。
父亲也很会煮鱼,无论是多么腥臭的鱼,只要经由父亲之手,都会成为一道美味佳肴,慢吃的人一般只剩下一些肉末能过过口福了。然而,最慢吃饭的人往往都是父亲。反倒是我们兄妹几人吃得最多。
有时候,让父亲吃鱼肉是一大难事,父亲仿佛只对那鱼骨头情有独钟。而他总是为我们轻轻拨开鱼鳞,挑上一瓣鲜美的鱼肉,送入我们的碗里。有一次,我们故意不吃鱼肉,吃完了米饭便休息了,遭得父亲一顿斥骂,说我们不爱惜粮食,可是我们只是想让父亲多吃一点而已,那是他最爱的鱼啊,这么多年来,父亲辛苦操劳,却不曾好好品味他自己亲手捕捞、亲手烹制的美味的鱼!
搬离故乡已经好多年了,而父亲也早已不打鱼了。尽管现在的菜桌上仍然还会有父亲亲手烹制的鱼,尽管还是一样的美味可口,只是似乎缺少了当年的那种在海边苦苦等待父亲归航后一起吃鱼的满足与幸福。
红麦田读后感200字篇二
头在云端,脚在泥沼。
——题记。
离开了生活三年的大学,初入职场感到有些迷茫,于是开始寻找一部文学作品洗涤心灵,问朋友最近有什么书最值得读?他说有一本书他看了几遍——《出麦田记》正巧的是男友也向我推荐了这本书,我好奇了,非得看看这是一本怎样的书,令两位文学青年极力推荐。拿到书那一刻心里很欣喜,翻开精美的扉页,注意到了作者写的一句话,“我最敬佩为崇高理想而暂时卑微活着的人”,下面还有作者的邮箱,带着疑惑揣度这个作者是一位怎么样的人又写了一部关于什么的故事?开始了边工作边看书的历程。
“麦田”便指农村,“出麦田”是指农村人想要走出农村融入城市的艰难。麦田围绕农村,包围着城市,城市在麦海之中如一个小岛,我们都是岛上的生物。
小说里的三个男主人公,分别是八十年代的夏念祥,他走出了麦田,实现了人生价值,但却迷失在麦田之外,找不到了自我;九十年代的许运动则没有走出麦田,最终搁浅在麦田里面,被世俗的麦芒刺穿,成为一个疯子;而二十一世纪初的许依桐,参加高考却落榜,是属于想出麦田而不得,想回麦田也不得的尴尬处境。三个年代,三种命运,三悲合一。
等不及看完我怀着激动和忐忑的心情冒昧的给作者写了一封邮件,出乎意料的是作者与我取得联系了,他问我看完有何感觉?一下子感觉自己词穷了,我简单的回答:厚重、纯洁、干净、找不到更适合的词汇,在华丽的词藻面前顿觉黯然失色。大学三年在图书馆没有找到一本能使我沉浸其中的书,而今在办公室读《出麦田记》如无人之境。《出麦田记》把我带进了麦田,又带出了麦田,时而又感觉在麦田徘徊,时而却被麦芒扎着疼,时而被麦穗的金黄闪烁刺眼,时而被风吹麦浪的感觉吸引。未成熟的麦穗直刺刺地向上伸长而成熟的麦穗总是低着头。
随着小说里人物的喜怒哀乐自己也跟着悲欢不已。我迫不及待想知道故事的结局,初次读时对里面人物形象印象以及心理变化把握不深,所以看到后面又忘记前面又翻到前面,很难将故事和人物联系起来。确定里面的人物主要人物有夏念祥、端木钰晴、胥水儿、许依桐、许依禾。我为胥先重敢于承担守护哑巴女人的行为刮目相看,我为夏桂花的刁钻蛮狠感到唏嘘不已,我为傻运动无忧的躺在麦垛上望着蔚蓝无垠的天空,深夜受冻捧着河水充饥在麦田游走的黑影感到悲悯。
我知道我已被这片麦田深深淹没。但是有一点很疑惑,我始终没有找到故事里谁是绝对的主角和配角,虽然看似没有联系却又有脉络使他们紧密相连。也许主角是端木钰晴和夏念祥,也许是依桐和水儿,也许是依禾或许是许运动,总之,侧重点各有不同,当中的每一个人都可能是主角。之所以说它厚重是因为这是作者呕心沥血之作,写作长达六年之久。悉闻这还是一部删减之后的作品,不知道潘沈斌花了多少个日夜去构思,当中一些婚嫁的风俗习惯又是他走访了多少民间去记载。记得他所说的一句话,心之所向,笔之所往。对于文学功底深厚的作者来说应该信手拈来吧!
《出麦田记》里面写了三种最平常最美丽的花,油菜花,桐树花,槐花,它们没有牡丹花的雍容华贵,没有玫瑰花的娇艳欲滴,没有君子兰的芳香淡雅。这三种花把本来枯藤老树昏鸦的南许村点缀得格外鲜亮,尤其通过端木钰晴那乌黑的双瞳看这红瓦绿树碧海蓝天的景象更平添了几分色彩。只可惜,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不同人,一个在天堂观望一个在人间欣赏。
描写依桐的部分则重点侧重于写小时候与水儿青梅竹马,相互依存,其次是描写他高三后半学期的生活与学习。这使得我深受其感,高考倒计时,堆积如山的习题和试卷,把考生弄得像热锅上的蚂蚁,焦虑不安,直至黑色的六月六日,拿准考证就好像拿到斩首令牌。宣布刑期将至只等到午时三刻问斩了。
高考时有人怯场晕倒,有人浑身发抖,令人窒息的感觉直到高考结束,又像宣布无罪释放的囚犯一样把书抛上天空欢呼雀跃,感觉整个人被抽空了一样,回到宿舍躺了半晌午,什么都不想,什么也不做。看着里面的情节好像重新经历了高考那样真切,对小说里描写祝效华高考发挥失常而坠楼一事感到触目惊心,他母亲几次哭晕倒而休克,让我看到了高考的弊端给一个时代的人造成的伤害。
在《出麦田记》里许运动是一个铁铮铮的好汉,他是南许村第一个走出麦田的人,他利用智慧与谋略为村民出了一口恶气,使得洛宁镇的人闻风丧胆。他创造了一个小村官胆敢与乡长叫板的神话,敢于站出来说话,可是却没有人听,到最后当南许村民拔掉药材种庄稼的时候才意识到原来那“傻子”说的是对的,多么滑稽,因为他重情义把自己在城市打拼的机会让给了弟弟许运亮,回家照顾妻女,而一九九八年的一个秋天一场突如其来的事情打破了他平静的生活,当他面临巨债到城里向弟弟借钱却吃闭门羹,许运动虽捉襟见肘却有骨气,铁青了脸给了那顿酒肉钱。
许运亮的忘恩负义使他精神受了很大刺激,甚至感到绝望,加之村民的冷嘲热讽,后来宁自强的拳脚相加再到后来妻子在集会时一去不回与别人私奔,留下年迈的老母亲和两个嗷嗷待哺的幼女,回来离婚时,他真的一无所有了,等法院宣判时,他脸上有些迷茫,显得有些高兴,在他眼里已经没有爱也没有恨了。也许只有蓝天最真实,所以他总是没事坐在齐渡河河岸的麦垛上仰望天空,也许在别人眼中他就像林场一样就是个傻子,但是在许运动眼中所有的人不过是浮云而已。
水儿的出生就意味着她要受苦,她的母亲以生命换来了她的降临,世界上有多少人如端木钰晴死去,又有多少人正陪同水儿诞生,谁的悲喜与谁相关,谁正缓步朝谁走来?谁正无情离开?可惜上帝并没有对这个水灵灵的女孩垂怜,让她饱尝世间所有的痛苦和折磨,性格忧郁。
水儿受到夏桂花的虐待即使浑身伤痕累累却从来不流一滴泪,只有看到她钟情的依桐哥时才会委屈的流泪,水儿仿佛一出生就被抛弃,她是孤单的,但是想到她的依桐哥她便觉得等待也是幸福的。造化弄人,偏偏在依桐高考时她却无奈的嫁给了一个不爱的陌生男人,水儿出嫁时,唢呐声摧心肝。
她知道再也等不到危难时挺身而出守护她的依桐了,今日她便已为别人的新娘。她仿佛如一个被抽空灵魂的木偶任人摆弄,此刻她已泪眼婆娑,心灰意冷,万念俱灭。当依桐得知水儿出嫁的消息骑着自行车淋着雨一路狂奔到夏桥村找水儿时,她没有选择见依桐,因为感情应该不留痕迹,不负于人。她爱过,等过,找过,世俗注定她无缘与心爱的人相守。
两代美人,同病相怜,始终没有和相爱的人在一起,文天说只要时间走着等待就不是问题。可端木钰晴等来的是别人成为他的新娘,而水儿等来的是她成为别人的新娘,端木钰晴红颜薄命,水儿痛不欲生。
结尾作者笔锋一转写到工业区开发砍掉了南许村的梧桐树,从此便不会再看到凤凰,更没有《凤求凰》了,结局虽然有点突兀,留下了不少悬念,也许这是作者的别具匠心,可以让读者有更多的空间去想象。
合上书那一刻,我长舒了一口气。感叹这部经典之作。希望夏天能和依桐在一起,因为依桐是在夏天出生的。
红麦田读后感200字篇三
在小学的时候我就读过《红麦田》,在我的记忆中,这是一本很美的散文集。如今,当我再拿起这本书,我看到的是作者炽热的`心,真挚的情感。这本书,又再一次温暖了我的心。
这本书记载了一个人的成长,而这个主角,便是董叔叔。在这本书里,他不仅写了他成长的故事,他还教会了我们要怎样去学会成长。
在我的记忆里,那个在红麦田成长的小男孩是天真烂漫的,他有着一颗执着的心。他喜欢趴在床上看“娃娃书”;他渴望当图书管理员,满足他那“书虫”的小心愿;他为了给学校的学生和老师都配上煤油灯,他跑遍了无数个角落,这就是他。
后来他长大了,成为了一名乡村教师。其实以他的资历可以在大城市里工作,但他选择去乡村里帮助那些好学的孩子们。那时的乡村环境是十分艰苦的,当要上晚上的课时,都是靠一盏自制的煤油灯陪伴着大家。因为煤油也不便宜,所以也要省着用,一到不用的时候,就会把它熄灭。
乡村的教师们,在深夜里都会点着灯,埋头批改作业、备课,就是这微弱的灯光陪伴着他们度过一个又一个晚上。那是,董叔叔热爱写作,但又由于煤油不够而常常作罢。后来,学生们一个接一个地为他送来蜡烛。自此,他就便点燃着蜡烛,继续忘我地看书、写作、备课。就是这一点光,陪伴这他走向黎明,走向朝霞。
如今的我们,生活在五光十色的大都市里,到处都是霓虹灯、led灯的踪影,早已不见煤油灯的痕迹。虽然我们有充足的光线,但我们却不如乡村里的学生,我们没有那种刻苦求学的精神,我们还会经常去抱怨身边的不足。所以我们需要做的便是要学会成长,学会热爱自己的生活。
成长两字,说便容易,做却难。我再一次翻开了《红麦田》,细细体会其中的“成长”。
红麦田读后感200字篇四
读了这篇泊桑写的短文小说《我的叔叔于勒》,我感受深刻。
在这篇小说中,在听说叔叔于勒有了钱,我们全家都盼望他早日回来,可以给我们带来幸福和奢华的生活。
可在一次旅行中,当“我们”全家乘船旅游时见到了他,他并没发财,而是又老又穷苦的在船上当一个卖牡蛎水手时,“母亲”和“父亲”却像看见瘟神一样尽量躲开他,为什么呢?我想时因为他没钱的样子,还又老又穷,怕他缠这我们,换个角度想想,难道于勒真的没认出自己的哥哥和侄子吗?答案肯定是否定的,他认出来了,可他知道自己以前犯下许多错,不好意思和他们相认。
再想想,为什么于勒没有会自己的家乡呢?答案从船长口中得知:“据说他再哈佛尔还有亲属,不过他不愿意回到他们身边,因为他欠了他们钱……”这样说来,他最起码也知道了要自力更生,而“我的母亲”却看他现在没钱,怕他回来吃我们,这说明了“我的母亲”是个见钱眼开的市井妇女,而“我的父亲”也和“母亲”一样的“见利忘义”,他们认定“我的叔叔”这辈子没出息了。
如果我是他们,我就会和他相认,毕竟血浓于水的亲情是永不磨灭的。
我们身边也有人做了错事,但不知道去弥补,就像我班的施健安,他把我妈妈给我新买的铅笔盒弄坏了,说赔,可到现在也没赔给我,真希望他也看看《我的叔叔于勒》这篇文章。
红麦田读后感200字篇五
这本书分成三部分:
第一部分是讲偏态,偶然事件。还谈了很多与概率相关的问题。
第二部分是讲存活着偏差,由于我们只看到了成功者,而因此形成了对机遇的歪曲看法。
第三部分是讲路径依赖的,人们过去做出的选择决定了他们现在及未来可能的选择。
三部分内容的划分是明确的,但是作者的很多想法则在其中不断重复和穿插着出现。
1.作者的投资策略:
谨慎投资,防止“炸毁”。真正优秀的交易员不在于在短期赚钱,而是要让自己活下去,警惕偶然事件稀有事件。不让那些稀有事件毁了自己,在稀有事件发生的时候,要及时调头。不要执迷于一些错误的信念。这些信念可能来自于经济学或者统计学,但这是很可怕的。因为经济学、统计学总结的规律是基于历史事件,有些则是巧合。并不是永恒不变的真理!
关于归纳问题,塔勒布也引用休谟在人性论中那个著名的例子:我们看到白天鹅的数目再多也无法推论所有天鹅都是白的,但是只要看到一只黑天鹅就可以推翻这个推论。不对称性存在于知识的基础中。
既然我们身处一个充满随机性的世界,那我们能做些什么呢?可以利用统计学和归纳的方法积极下注,但是不会用它们管理承受的风险。积极止损,以免受到黑天鹅的冲击。
则作者更绝的是他的反向投资策略:
在稀有事件上赚钱,他认为稀有事件因为出现的可能性小,所以价值往往被低估!“固定收益的债券往往有这种机会,以反向稀有事件为生的交易员,平时可能赔钱,但是一遇到稀有事件则能大大的赚一笔。”
我认为的确很多时候,很多机会会被低估,因此存在套利空间。
这里说点题外话,我认为套利的空间始终都是存在的。通过经验,我们的确可以判断是否存在套利空间,但是随着越来越多的人知道套利空间,套利空间会消失,交易者会修正预期。但是套利空间还是不断会涌现。隐藏的机会总是多过我们掌握的信息。不过是商业还是资本市场。塔勒布能不能长期靠这个漏洞赚钱,其实也不一定。因为有些套利空间是明确的,比如同一个商品在不同市场的价格不同。(同一个时间);而大部分的套利空间只存在于人的预期之中,预计这么做会赚钱,举个商业上的例子,比如现在是冬天,我以低价收购空调;等到夏天,我再高价出售(现在与未来)。塔勒布的策略也属于这种情况。
除此之外,塔勒布的投资策略还有:看好后市的情况下,还是放空一些,因为如果跌会跌得很惨。因为他认为投资人要赚的不是概率,而是钱。利润的大小比出现的概率更重要。不过我倒觉得这和大部分的策略一样,很难评价,就让市场来评价它吧。
2.吐槽风险管理:
风险管理有用吗?我去年年初的时候就想过这个问题?风险管理是必要的,但是专门弄个人来控制风险,我也觉得挺可笑的。
要赚钱就要冒风险,但是风险控制往往失去很多赚钱机会,尤其是事后看来。而且很多风险,你无法计量,大多还是凭借经验。我靠,问题来了。每个人的经验都不一样,你怎么知道你的经验就比别人的经验正确?当然这不是最大的问题,最大的问题就是权责不对等。出现风险问题,责任是交易员承担还是风险管理者?这是所有设立风险管理官的企业在机制设计的时候都会遇到的问题。由于无法解决这个问题,于是出现政治手腕,既不错报也不漏报,看起来合理,其实只是官僚病罢了。最终企业会毁在这种官僚病上。最好的办法还是交易员来承担风险。
当然对于风险控制的管理手段无法面面俱到,就像是资本市场上所有的策略都无法屡试不爽,终究还是要取决于市场的检验。
3.我们总是盲目的:
我们总是盲目的,被现实的假象所迷惑。存活者偏差里说了挺多的。例如,我们总是看到周围的人混得好,就以为自己混得很差。其实比自己混得还差的人要多得多。要看清真相很难,在怀疑论者的眼中,我们无法看清真相,我们以为我们不那么无知了,或者以为自己比过去不那么无知。但是开启上帝视角后,会发现人类始终还是无知的。作者举了个俄罗斯转盘的例子。我们往往只看到成功的人,但是对失败的人则无意或有意地忽视了。而如果用“俄罗斯转盘”来做类比的话,这些所谓成功的人,只不过是运气好罢了。同一事件随着时间重复发生,通过运气得来的东西迟早会被运气拿走。而现实生活比“俄罗斯转盘”,更为复杂,你无法了解它运作的原理,也无法精确计算概率,粗略计算也很困难。而很多时候人受着赌徒心态的驱使,会本能拒斥随机性。也就是说,不认为自己的成功是运气带来的,或者忽视了未来发生的事件中的随机性。
不过我们的成功真的完全靠运气吗?至少现在我不这么认为了。作者估计也不认为都是靠运气,经验还是有用的,至少从作者以历史为师的看法中,他至少不反对这个说法的。虽然,作者不认为凯撒的胜利,与他们谋略有关。只承认他们聪明、高贵,但认为他们的命运完全取决于外部力量。
把预测和预言混为一谈,是人类对随机性的无知。人类可以预测,但无法预知和预言未来。大部分的概率结果往往违背直觉,所以大多数的时候,人们都会忽视概率。而作者也谈到认识到概率,其实不是谈机运的问题,而是我们相信有另类的结果、原因和动机的存在。
4.作者如何屏蔽噪音?
处于不确定的决策者应该少接触媒体。注重老思想,注重与那些存活下来的老交易员交流。人存在情绪上的缺陷,所以少看盘比多看盘要好。太密切注意随机性的人,会在情绪上精疲力尽。
5.进化论:
作者认为新事物未必就比旧事物好,人们吹捧新事物,往往看到成功者,却把失败者给忽略。所以说新的未必就是好的。认为进化论是事物朝着完美方向发展,(也就是承认存在即合理)会导致对进化论的误用。达尔文学说的适应性是用于长期发展的物种,而不是短期观察到的现象。时间积累消除了随机性的大部分效应,噪音互相抵消而取得均衡。进化只能是存在于某一时间序列,而不是所有可能环境的平均值。
6.概率和期望。
红麦田读后感200字篇六
为改变命运,一代代的青年“理性”地选择走出麦田。然而,在他们人生或近或远的某个阶段中的某一天里,他们会发现自己已经无法回头,而自己生存曾经依附过的整个世界,以及所有那些过去,却已失落。
曾经幻想得到的那一切在真正得到之后,总是会显得那么样的平淡无奇,而我们所失去的却如此的宝贵。这让我们不禁问自己,当初走出麦田的选择是否是对的。
红麦田读后感200字篇七
前几天,我读了《蓝色的海豚岛》这本书。
书里的女孩叫卡拉娜,她生活在太平洋里的一个岛屿上。岛屿的形状像一条侧躺着的海豚,所以,人们把它叫做海豚岛。岛的周边有许多海豚在游泳,海獭在嬉戏,海象在争雄,野狗在决斗……岛上住着印第安人,生活自由自在。后来,他们遭到了捕猎海獭的阿留申人的杀害,决定离开这个岛到东方去生活。离开的那天,卡拉娜和弟弟因为没有赶上离开的船只,不幸被留在了岛上。
独自在岛上生活的日子,卡拉娜自己动手制造工具、编织裙子。就这样,她在岛上生活了十八年。十八年来她经历了重重困难:与野狗决斗,与海啸、地震抗衡……生活虽然艰难,但卡拉娜始终没有放弃希望,一直坚信总有一天救援船会来的。
在卡拉娜的身上,我更敬佩的是一种令人惊叹的顽强意志。在漫长的18年中,卡拉娜一个人就是凭着这种顽强的意志,坚持活了下来。看着她躲避野狗的袭击;一人抓捕凶恶的'大章鱼;看着她自己疗伤,自己做衣服……都让我非常的感动又敬佩。想起自己在学骑自行车时,开始爷爷教我先坐上去.然后他一边扶着把手,一边扶着坐骑,我就试着用脚踩.可是,车轮头却像一个调皮的小孩子,它总是不听我的使唤,它一会自动向左,一会自动向右,害得我差点摔了下来。几个重复动作过后,爷爷已经满头大汗,走不动了。
我只好学溜车,溜车就是两只手扶住把手,一只脚踩踏脚,另一只脚缩起前进。一遍、两遍,慢慢地,我很快学会了溜车。可我总是不敢上车,这时,爸爸回来了,他见我学会了溜车,就带着神秘的微笑说:“能自己溜车了,骑起来就容易了呀。”听爸爸一说,我的劲头来了,眼望前方,双脚用力踩。不好,一棵树正等着我撞上去,我得大叫一声,想拼命调转车头,可惜已经来不及,单车和大树来了一个热烈的亲吻,而我,则是躺在地上,后来又几次不是与大地接吻,就是与路边的别的东西接触,因为摔了几跤就再也不敢去学了,真是很惭愧。我的困难和卡拉娜比是多么的微不足道啊!
卡拉娜的故事让我感慨万千:一个小女孩居然能自己在荒岛上生活十八年,生活中的我却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所以我决定向这个开朗乐观、勇敢的小女孩学习:热爱生命,坚强面对生活中的困难,做一个自强自立的小女孩。
红麦田读后感200字篇八
暑假,我看了许多书。其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还数《红麦田》。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
《红麦田》是一篇优美散文。作者是著名作家董宏猷。他把文章写得非常精彩、仔细而且全面。他用真挚的情感、纯真的美文,去回忆童年的成长和往事。
《红麦田》是一本写了一个家境清贫、渴望读书的小学生,长大后是怎样成为一位著名作家故事的一本书;也是一本写了一个从小就在长江边“拉纤”的小男孩,是怎样成为一个长着大胡子、充满阳刚之气的男子汉的一本书。
作者董宏猷从小就爱读书。儿时的作者,最美的梦,就是当一个图书馆理员。所以,作者从八九岁开始,就每天放学后,便“长途跋涉”,到武汉古旧书店去看书。后来,作者靠暑假“拉纤”的钱买来了许多书,装起来就有几大箱。
光阴似箭,作者从一个小男孩长成了一个大人。他长大后当上了一名乡村教师。作者曾为了给学校每一名学生、每一名教师都买上一盏煤油灯,而跑遍了武汉三镇、所有的大超市、小超市还有小杂货铺,然而在霓虹灯闪烁的大都市里,煤油灯早就无声无息地消失了。
煤油灯竟成了难以寻觅的文物。对于一名乡村男教师来说,这究竟是喜还是忧呢?
城里难寻,作者便向县城挺进。他和妻子寻遍了县城,终于买到了一百盏煤油灯!
我认为《红麦田》这本书是一本与读者朋友娓娓谈心,呼唤独立自信、敢于担当精神的一本好书。这本书既是作者成长之路的大揭密,又是一曲高亢的男子汉之歌,一壶清心明志的心灵茶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