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车辆保养合同篇一
乙方: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公平诚实和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甲方委托乙方对安装的太阳能设备(以下简称设备)以及用水点实施保养服务。保养内容如下:
更换太阳能管道,电磁阀,水泵,配件等,
对室外保温进行更换或防护处理;
清理集热器及水箱中水垢,更换集热器密封件,整理维修集热器漏水位置;
维修安装水处理器、排气阀、安全阀,保证系统安全运行;
对集热器设备进行加固‘
对老化电线与线路进行维修更换;
更坏损坏设备;
处理用户使用热水不当问题
自 20xx年12月22日起至20xx年12月22日止,为期一 年。
1、本合同规定的服务一般在乙方的工作时间内进行。
2、本合同所述设备若发生故障需要应急处理时不受时间限制,即乙方对设备提供365天,24小时全天候应急处理服务。
1、本合同的服务方式选择为全包。
2、乙方定期派技术人员,对所要进行的维修保养设备进行调整、检查、清洁等保养工作,以使设备正常运行。
四、双方的责任及权利
1、甲方权力:
(1)核查乙方单位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代码证、资格许可证、法人授权书和工作人员的工作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2)若乙方原因未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工作内容,经甲方连续两次书面催告后在限定的期限内仍未履行,甲方有权书面通知终止合同。
(3)随时监督、检查合同范围内的工作质量、进度、方法、记录等,将其作为支付乙方维保服务费用的依据。
(4)有权安排专业人员随从乙方工作人员一起作业监督工作,也可组织、邀请本单位或专业机构人士对合同范围的工作进行抽检评估。
(5)考察其同行业公司或乙方的其他客户,对比服务质量和服务态度,如确认乙方的工作质量、服务态度、技术实力等不能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时,有权提出终止本合同或本合同服务期限届满时,选择和更改服务对象。
(6)在每次保养或维修的服务项目结束后,必须由甲方代表签字认可,并将更换下的废旧零件交予甲方,如没有得到甲方签字认可,甲方有权视本次服务无效。
2、甲方责任
(1)在不违反甲方管理规定的情况下,配合乙方工作人员通过或进入设备维修的专用区域。
(2)严禁无关人员擅入机房,机房内应配有符合消防部门标准的消防器材。
(3)负责设备日常管理工作,并授权专门人员就乙方所提供的维护保养服务的工作单上签字确认。
(4)当设备出现异常现象及发生故障或事故时,及时通知乙方维修人员,准确告知其单位和所在位置,以免保修通知不详而耽误到达时间。
(5)应设备维护服务的要求,为机房提供足够的照明、冷暖气,按温湿度控制的要求做好通风,并协助乙方工作人员作其他必要的工作,以保证设备高效率运行。
(6)合同签订后,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按时付款。
3、乙方权利
(1)在服务期限内,甲方不得与乙方以外的个人和组织发生与本合同内容相关的业务往来,否则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2)在服务期限内如遇与设备有关的变更设计、修复、更换性施工时,甲方应提前书面通知乙方,并在乙方妥作防范措施后,方可施工。
(3)未经乙方有关维保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得启动或停止正在保养、维修、调试中的设备。否则乙方不承担责任。
(4)未经乙方有关维保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得启动因有故障而停止的设备,否则乙方不承担责任。
(5)正常情况下,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时间付款,经乙方连续两次书面催告后在限定的期限内仍未履行,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终止合同。
(6)除遇不可预见的因素,在本合同规定服务项目外之料件损坏,其更换或修理费用乙方有权令甲方承担;国家有关安全标准的规定发生强制性增补安全装置时,甲方有权令甲方承担安全装置的人工和材料费。
4、乙方责任
(1)必须按照本合同或附件约定,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设备提供维修保养服务。
(2)维修保养人员应遵守法律法规及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3)自行配备工作所需的各种专业工具及设备,保养或修理时设置现场安全警示标志。
(4)接到甲方报修电话后,紧急故障三十分钟到达现场处理,超出时间引起的事故或损失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5)因保养不到位或工作人员违章作业、违法犯纪行为造成甲方损失时,应负赔偿责任。
(6)乙方工作人员在维修、保养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或意外伤亡事故由乙方负责。
(7)配合政府部门对服务期内的设备实施通过年检,如维保质量原因未能通过定期检测或年检的,发生的复检费用由乙方负责。
每月每台保养费(人民币):¥ 元,每年每台保养费(人民币):¥ 元。
共计保养设备数量 (台),年共计: 拾 万 拾 佰 拾 元整。
银行转帐( ) 支票( ) 现金( ) 其他( )
付款以季度为周期,各期维修保养费均在下季的第一个月内支付。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可另签补充协议。
2、本合同签订后,以前所签订的有关设备的保养合同自动失效。
3、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约应承担本合同总金额/年10%的违约金。
4、除本合同中约定终止条款,没有正当、合法的理由双方不得随意提出终止本合同,否则按违约处理。
5、本合同以外经双方协商确认的附件、补充协议均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6、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签署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签署盖章: 签署盖章:
地址: 地址:
时间: 时间:
车辆保养合同篇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保证程控交换机设备(设施)的完好和正常运行,现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就乙方为甲方在(地址)__________________的相关设备(设施)提供维保服务达成以下协议:
一、服务内容
1.保养对象:程控交换机设备(细项附明细表)
2.保养期限: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_月,保养期限自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3.合同金额:收费标准按每月每线为人民币元。除非经双方协商一致修改本合同,乙方履行本合同的所有费用均包括在合同总价内。本合同含税总金额为¥______,大写____________。
4.付款方式:在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后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即元整(¥元);在乙方完成全部维修保养服务后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额%即元整(¥元)。乙方须在每次收款时向甲方提供相关的合法发票。
二、工作范围
1.例行检修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个月内,乙方必须每月度对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甲方程控交换机设备进行一次例行检修,在每次执行时乙方需提前通知甲方。执行完毕后应由甲方确认。每次进行例行检查的内容见附表一。
2.维修及服务范围
乙方提供完善的技术咨询及远程遥控式管理,甲方可致电乙方客户服务中心热线查询及要求提供服务或技术支援,需维修的,乙方对甲方现有等有关器材进行维修及护理。
3.日常维护
甲方可致电或传真向乙方要求提供现场维修服务。乙方按故障情况安排工程人员对甲方电话系统进行现场或遥控检修,并承诺于接到甲方电话或传真起个小时内进行,并且在个小时内恢复系统的正常使用。
4.紧急维护
甲方之电话系统如发生以下故障:话务台不能操作,所有话机不能呼出呼入,计费系统失灵或超过半数或部以上话机不能正常使用,甲方可要求紧急维修服务。甲方可直接电话通知乙方二十四小时当值工作人员进行抢修。乙方应于接到通知起个小时内安排员工到场处理, 个小时内恢复基本使用。
5.配件价格
对代维用户,损坏之配件或电路板,当享有优惠价格,修理旧板费用为新板价折,以旧板换新板,费用为新板价折,如购买新板,费用为新板价折算。新板价格以市场价为标准优惠。
6.不包括之事项
如因甲方不小心处理、非正常操作、电压不稳、过量电流影响、雷击、水灾、火灾或天灾而导致系统损坏,其维修费将由甲方另外支付乙方。
7.不受控制之情况
如因发生不可抗力事故影响乙方人员之工作交工期及进度,乙方均不负责,亦不与本合同发生抵触。
8.抢修服务
乙方提供热线抢修服务(抢修热线电话为:_________),对于在约定抢修时段里提出的抢修要求,乙方应做到在_____内赶到现场进行处理,并在__________抢修完成。
9.抢修时段
热线抢修时段
三、双方责任
时间类型热线抢修应答时段选择
1 法定工作时间
2 周一至周日,每天8 小时
3 周一至周日,每天12 小时
4 周一至周日,每天24 小时
1.甲方责任
(1) 甲方应尽可能为乙方人员提供有关保养、维修的各种方便,并根据保养任务清单确认乙方的保养行为及对乙方之服务提出评价。
(2) 甲方在设备(设施)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故障或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通知乙方。
(3) 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条件及时付款。
(4) 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责任
(1) 乙方应根据本合同所规定的工作范围和要求为甲方提供设备的保养,热线抢修和维修服务。在保养期内应定期对相关项目进行检查,确保设备设施的正常安全运行。乙方应保证维修的及时到位,如因乙方不按约定时限维修保养,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违约金,且甲方有权将该项维修保养事务委托给第三方,由此发生的费用概由乙方承担。
(2) 定期书面向甲方通报保养及维修的情况。
(3) 定期书面向甲方报告保养设备(设施)的运行情况、零部件使用情况、易损件的更换情况,并做好详细记录。
(4) 指导甲方正确操作及安全使用设备(设施),并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5) 若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设备、其它财产、人身损害或其它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负责按实际损失额进行赔偿。
(6) 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违约责任
1.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的第1 款、第2 款之约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做,每重做一次乙方应支付甲方合同总额%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2.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第3 款、第4 款之约定,乙方应支付甲方合同总额%的违约金,若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则乙方应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3.甲方逾期付款,按日向乙方支付应付款项‰的违约金。
五、其它约定
1.如双方任何一方欲终止本合同,均应于本合同终止前个月,书面通知对方,期满后结清维修保养费用及交接维修事宜。如本合同期满,而甲乙双方均未书面提出结束合作,则本合同有效期自动顺延年。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合同。
3.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选择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1)向武汉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4.本合同附件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5.本合同一式__ _份,双方各持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车辆保养合同篇三
本合同三方当事人
委 托 方(简称甲方):
受委托方(简称乙方):
管 理 处(简称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国家、地方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三方就 海富花园 (物业名称)公共机电设备委托乙方进行维修保养,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座落位置: 深南东路1021号 ;物业类型: 住宅 ;
占地面积: 7072 平方米;建筑面积: 78908 平方米;
其中住宅: 78020 平方米;商 场: 无 平方米;
写 字 楼: 无 平方米;地下 室: 900 平方米。
其它须说明情况: 无 。
第二条 委托维修保养服务项目、内容、范围约定
1、 日常维护保养、一级保养、二级保养、故障维修、中修、大修以开元国际《设备管理手册》定义为准。
2、 日常维护保养、一级保养、二级保养、中修、大修周期以开元国际《设备管理手册》规定的周期为准。
3、 日常维护保养、一级保养、二级保养标准应不低于开元国际企业标准q/kygj60001~60031-20xx《房屋设备保养标准》所规定的要求。
4、 委托维修保养服务项目、级别、范围协议条款见合同附表《委托维修保养服务项目、内容、范围一览表》。
5、 本合同委托服务内容不包含设备的中修、大修及更新改造,若甲方有需求另行签定委托合同。
第三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 壹 年。自 20xx年 1 月 1 日起至 20xx年 12 月 31 日止。
第四条 甲方、丙方权利、义务
1、 除合同第二条已明确委托乙方负责的工作外,其它工作均由丙方负责。
2、 甲方及丙方有根据开元国际企业标准对乙方服务过程及效果进行监督、检查、评分的权利,亦有检查乙方工作人员的工作态度、劳动纪律、仪容仪表等是否符合开元国际标准的权利。若乙方达不到标准要求,甲方有要求乙方整改返工,扣减乙方服务费,直至解除合同的权利。
3、 甲方有向乙方提供设备技术资料的义务。
4、 甲方有审核、批准乙方分包特殊分项的权利。
5、 丙方有向乙方无偿提供必要用水用电接驳点及梯子、台钻、冲击钻等大型工具的义务。
6、 丙方有按时支付维修保养费用的义务。
7、 丙方有为乙方开展工作给予适当、必要配合的义务。
8、 乙方维修养护过程中若须更换设备配件,若配件由丙方支付费用,则丙方有权对其进行审批、验证。
9、 合同没有明确应由甲方承担的其它权利和义务均由丙方承担 。
第五条 乙方权利、义务
1、 乙方负责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维修养护内容,合同以外的服务内容丙方可以采取口头委托,乙方应及时完成,经甲方审核后由丙方支付服务费用。
2、 经甲方同意后,乙方有将部分特殊分项分包的权利
3、 乙方有提供不低于开元国际企业标准服务的义务。
4、 乙方有要求甲方、丙方作适当、必要配合的权利。
5、 乙方有权要求丙方管理处按期付款
6、 乙方有就约定服务范围内的保养、维修工作制定保养计划、作好维修保养记录的义务。
7、 乙方有监督、检查丙方负责的本合同委托服务范围外的维修保养工作质量的权利。
第六条 质量安全要求
1、 乙方服务质量符合开元国际企业标准,接受开元国际楼检评分,评分(服务范围内的得分率)应达到 95 分以上,少一分扣减1%的月维修保养费。
2、 乙方服务质量满足市优、省优、国优考评要求。
3、 乙方必须保证维修保养(第三条规定的)工作期间乙方人员及第三方人员的安全。
第七条 维修养护费用
1、 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的机电设备维修、养护费按甲乙丙三方核定的设备维修、养护单价逐项计费。
2、 按月支付,每月合计人民币肆万捌仟玖佰叁拾伍元整(¥48935.00) 。(详见《委托维修保养服务内容、范围一览表》)。
3、 乙方在维修养护工作中所耗用的辅材(不构成设备实体的材料。如清洗用的汽油、棉纱等)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价款内,甲方不再支付。
4、 维修养护过程中更换的配件,一次维修配件价格合计低于150元的,由乙方支付,高于150元的,由丙方支付。
5、 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的机电设备维修养护费调整须另行签定协议。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 因乙方原因造成丙方服务质量未达标或引起业主投诉,一经证实,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并要求限期整改,并根据投诉问题严重程度扣减乙
方1-10%月服务费(扣减标准由甲方核定)。
2、 因丙方负责范围内的维修养护工作不到位,而引发的乙方服务质量不达标,由丙方负责。
3、 如因甲方配合不利等原因造成乙方损失,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给予经济补偿。
第九条 其它事项
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若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须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 合同规定的服务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合同期满三个月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3、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4、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5、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方及甲方管理处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代 表:
年 月 日
乙方签章:
代 表:
年 月 日
丙方签章:
代 表:
年 月
车辆保养合同篇四
甲方:
乙方:
为保障消防系统能正常发挥其作用,确保消防安全,根据公安部1996年第30号令颁布的《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管理规定》,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 甲方委托乙方对本单位现有的自动消防系统进行维护保养,乙方按甲 方现有的自动消防设备项目进行维护保养。
二. 甲方已设置下列的自动消防系统项目(打“√”)是乙方的维护保养
范围,设备清单详见《消防设施一览表》。 ( )①. 火灾自动报警; ( )②.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 )③. 临时高压消火栓系统或利用变频恒压调速水泵供水的消火栓系统; ( )④. 气体灭火系统; ( )⑤. 有管网干粉灭火系统; ( )⑥. 泡沫灭火系统; ( )⑦. 防排烟系统; ( )⑧. 消防设施联动控制系统; ( )⑨. 防火卷帘、电气控制关闭的防火门、防火窗; ( )⑩. 高层建筑、地下建筑或重要建筑内的消防电话系统、事故广播系统、 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
三. 维护保养方式: 乙方对维修保养范围内的消防系统每月进行一次检查测试,检测时按《自动消防系统维修保养项目检测报告》落实并根据检测情况填写报告(格式见附件),检测报告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另一份于每年 月和 月分别集中送中山市消防局备案存查。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发现自动消防系统运行出现故障,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12小时内进行维修处理;如系统发生重大故障且不能正常运行的,乙方在 个小时内查处维修。
四. 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 甲方要做好日常值班、检查工作,有专业人员专职负责管理自动消防系 统,每两周进行一次自测,并做记录供乙方参考;甲方在工程改(扩)建和设备维修过程中影响消防设施的,应先通知乙方,由双方根据情况做好确保自动消防系统正常运行的措施。 2. 乙方要确定专业人员负责维护保养工作,除不可抗拒因素外,对合同范 围内的自动消防系统负维护保养责任。乙方在维护保养过程中提供技术服务,按《自动消防系统维修保养项目检测报告》负责对消防设备进行认真的测试、检验,所有消防设备应按规定时间进行全面的检测、维护,不得偷工减料、马虎应付了事。探测器投入运行两年后,应每隔三年全部清洗一遍,并作响应阀值及其它必要的功能试验,不合格者更换。
五. 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 年(即 年 月至 年 月止)。
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双方要商议续约事宜,甲方有权另选择中山市有相应维修保养资格的消防工程队伍承担消防系统的维修保养责任。在未签订新的维护保养合同前,本合同将继续有效,双方仍受本合同约束。
六. 维护保养费用支付: 根据市物价局中价费(1997)第101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甲方每年支付乙方的维护保养费是 (注:对于是乙方施工且竣工验收合格未满一年、已投入使用的消防系统,第一年内属乙方免费维护保养,甲方不用支付维护保养费);因维护更换消防设备所需的费用另按合理价格计算、支付。双方签订维修保养合同后一星期内,甲方支付乙方首期维护保养费为 元,付款方式以季度结算。
七. 违约责任: 1. 甲方如不按合同定期付款,除须支付合同规定的维修保养费外,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乙方每年维修保养费的 %的滞纳金;甲方如未能履行合同而影响自动消防系统的运行,对由此而发生火灾事故所造成的后果负全部责任。 2. 乙方不按期对合同范围内的自动消防系统进行维护保养工作的,应按每 年维护保养费的 %向甲方偿付违约金;乙方如未能履行合同导致自动消防系统缺乏维护保养而发生故障,对因此而发生火灾事故所造成的后果负全部责任。 3. 甲方或乙方如中止合同,应偿付对方当年维护保养的 %的毁约金; 正式中止合同前10天内,甲方另选维修保养单位并签订新的维修保养合同。
八. 不可抗力: 凡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导致合同范围内的自动消防系统损坏,双方不负违约责任,但双方均有责任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自动消防系统的正常运行。
九. 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的,由双方主管部门或中山市消防局调解;调解不成,合同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向相关部门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议解决。
十一. 本合同一式五份,双方和双方主管部门各执一份,中山市消防局一份。
甲 方:(签章) 代 表:
乙 方:(签章) 代 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车辆保养合同篇五
甲方:大连市甘井子区都市阳光商务酒店
乙方:郑州凌达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大庄分公司
甲方现正式委托乙方承担 大连甘井子区阳光商务酒店 消防系统维护保养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本合同如下协议:
大连市甘井子区虹港路101号
1. 消防系统维修保养费:
本合同维护保养费用全年为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元),保养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事项:
a) 乙方工作人员工资及各种保险、税金、劳保及补贴。
b) 消防系统维护费。
c) 乙方负责向政府及相关部门交纳各种税项及行业管理费等(不包括日后政府改变所发生之相关费用)。
d) 乙方的管理费及利润。
e) 乙方工作人员的培训费、会议费及交通费等。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三日内甲方付乙方维保总价的问题付清剩余的50%。
三、保养范围:酒店内消防系统的维护及保养:
1. 消防主系统: a.消防自动报警系统;b.消防栓系统;c.喷洒系统。
2. 受消防报警联动控制的系统:a.防排烟系统;b. .消防栓系统;c. 喷洒系统.
以上消防主系统之维保工作,由消防自动报警系统主机至现场各未端控制或监视模块,但不含未端模块内干接点以后之非消防其它专业设备。
3. 在维护、保养期内,乙方安排专业技术人员2名(消防电技工1人、消防水技工1人)
根据甲方所提供之相关工作指引和国家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处理日常维护工作,并须提供技术人员,做每年2次消防联动测试工作。
从 20xx 年 4月1日起至20xx年4月1日止。
:
1. 消防自动报警系统主机维护;
2. 主机报警功能测试;
3. 主机联网功能测试;
4. 显示器点对点报警动作测试;
5. 检测及调整消防电源电压、蓄电池容量、蓄电池充放电试验;
6. 主机与图文终端接收事件界面模块检测;
7. 各主机试灯及消音按钮维护测试;
8. 主机与消防中文图文终端系统及打印功能点对点测试;
9. 消防自动报警主机厂家软件免费升级;
10. 报警及图文软件、硬件測试及维护;
11. 报警主机对打印机各功能测试及更换打印机色带(打印机色带由甲方提供);
12. 主机及联动柜内除尘;
13. 各楼层报警复示盘报警点灯测试;
14. 复示盘除尘测试。
1. 自动报警系统主机对监视模块及控制模块讯号测试;
2. 消防水泵、喷淋水泵及、防、排烟风机、广播、电梯、等相关设备联动模块联动自动功能测试;
3. 防、排烟风机及防、排烟阀联动介面动作测试(防、排烟风机及防、排烟阀之监视/控制模块动作测试及在消防中控室联动柜进行手动或使用主机远程强迫输出控制测试);
4. 室内消火栓系统及水泵联动介面动作测试(分段闸阀、警铃、手碎按钮及水泵联动);
5. 喷淋系统及水泵联动界面动作(喷淋报警阀、压力开关、水流指示器、信号闸阀、监视模块及相关水泵联动);
6. 消防广播联动动作(探头及相关设备报警后,消防联动柜与广播系统对应楼层分层广播联动测试);
7. 强切联动动作(探头及相关设备报警后,对应楼层非消防电源联动测试);
8. 卷帘门联动动作(探头及相关设备报警后,对应楼层区域卷帘门模块联动测试);
9. 消防中控室消防联动柜测试维修(联动柜内每季度检查指示灯、电流/电压、内部控制线路、联动介面等功能测试及联动柜内除尘工作);
10. 全年100%烟感、温感报警探测器报警动作测试(全年共分两次各进行50%探头测试);
11. 消防电话系统测试维修。
1. 控制柜线路及指示灯等相关设备进行功能测试工作;
2. 消防栓、喷淋水泵中控室至现场远程起动维护测试;
3. 消防联动柜手动、自动联动功能(中控室消防联动设备及现场设备);
4. 消防水系统(包括:喷淋系统、消防 拴系统、水幕系统)压力检查、末端放水装置、水力警钟、压力开关、信号蝶阀等功能测试维修,参见工作指引进行测试维修工作;
5. 消防栓、喷淋水泵定期手动盘车检查,定期打黄油;
6. 消防栓、喷淋水泵定时检查及记录水压。
甲方责任:
1. 甲方应安排相关技术人员配合乙方消防系统维护保养工作
2. 在进行有关的维修保养时,甲方可委派相关专业人员协助共同进行。
3. 在维修保养过程中乙方如需在高空工作,甲方需提供高空工作台或脚手架等设备。
4. 在消防大队检查、消防检测站检测过程中甲方负责提供相关之文件。
5. 在保养合同期内,甲方需提供乙方一间设有电源及照明之房间,用于维修/测试、存放备件及工具之用,电费由乙方负责。
乙方责任:
1. 乙方应保证所维保的甲方消防设施达到国家消防部门之技术规范要求,并每年依据消
防法规要求,会同消防检测部门完成相关之检测工作,消防检测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2. 乙方负责日常对消防部门沟通工作。
3. 乙方负责提供免费日夜紧急电召维修服务,维保人员在晚间以及节假日接到甲方通知
后,应在12小时内到位,若出现紧急情况,则须2小时内到达现场抢修,在最短时间内使系统恢复正常工作,如果半小时内未到达(恶劣天气及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除外),则扣除当月保养费总额1%-3%。
4. 每年定期对所维护保养的设备进行全面的检测,并每季度乙方提交相关技术报告给甲方。
5. 消防部门检查时如提出维保单位资质等有关问题,乙方需向消防部门作出合理的、消防部门认同的解释。
6. 乙方工作人员在维保中因疏忽而造成的人为损坏,由乙方负责,包括因此造成的损失。
7. 乙方工作人员之保险均由乙方负责,乙方须自行负责其员工的意外事故赔偿责任,在日常维保工作中所发生之乙方工作人员人身伤亡,甲方不需负任何责任。
8. 在维保过程中,如发现消防自动报警线路故障,乙方通过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在甲方工程人员的配合下完成该线路故障修复工作,不再向甲方另行收取相关费用;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线路故障的,乙方应无偿修复;如因第三者造成的线路故障,乙方之维修工作为有偿服务,按市场价格收取合理之维修费用,甲方需协助乙方向第三者收取相关之费用。
9. 在维保过程中,如发现设备损坏,乙方须提供书面报告及报价与甲方,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再实施更换,更换后由甲方签字确认,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所更换之设备将获12个月质量保修期,并负责后续之免费调试工作。
10. 若遇甲方区域需修改图文软件工作,在不改变使用功能并更改探头数量在10个以内的情况下,乙方不再向甲方收取费用。另外,若租户或小业主因装修、改造需增加设备或修改软件工作,则乙方为有偿服务。
11. 乙方应负责每季度对消防水泵、消防水泵控制柜及指示灯等相关设施进行功能测试及柜内除尘工作,如在日常维保工作中发现设备存在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并会同甲方工程人员及时修复所存在的问题,更换零配件费用由甲方承担。
12. 在维保期内若遇探头灵敏度降低,乙方应负责日常清理光电烟温复合探头内尘土,提高探头灵敏度。如遇必须清洗之探头,乙方会及时通知甲方,待征得甲方同意后再将需清洗探头交给专业清洗厂家清洗,并提供备用探头于甲方替换需清洗的探头,数量不超过10个。探头清洗费用由甲方承担。
13. 如乙方未按本合同履行应付之责任,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扣除乙方当月维保合同的3%直至100%,如乙方工作人员违反甲方有关规定或工作技能未能达到维保工作之要求、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维保人员。
1. 的法院起诉。
2. 如果连续 10 个工作日或累计 1 个月未达到服务标准,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八、 其他事项:
1. 合同期满如欲续签,保养费用由双方另议。
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将友好协商解决。
3.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均须提前30天通知对方。
甲方:大连市甘井子区都市阳光 乙方:郑州凌达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商务酒店 大庄分公司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日期:日期:
车辆保养合同篇六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委托乙方负责智能无线测温设备的维护、保养、抢修工作,双方一致同意签订合同如下:
2.1维修保养
2.1.1乙方负责对上述设备进行维修保养,保证每季度进行一次整体保养,确保设备的测温点准确,外部设备完整,测温数据准确。
2.1.2乙方提供合格的保养技工,按规定对设备各部位进行检查、维护、保养、维修,确保设备保持最佳状态运行。
2.1.3乙方提供全新的设备备件,用于故障设备的替换工作。
2.2应急召修
在合同期内,如设备发生故障需做紧急维修,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说明情况,乙方在接到通知后务必一天内到达抢修。(遇特殊情况不能到达,乙方应说明情况,和甲方人员协商合理解决)
2.3相关说明
2.3.1乙方在维修保养工作期间,甲方操作人员应在现场协助,并指定专人负责双方联系,为乙方工作人员提供工作方便。
2.3.2维修保养所需材料费用由乙方负责,但涉及动火焊接等工作,甲方应提供相应的焊接设备,和动火作业票的开票工作。 2.3.3设备维护保养期间,如果出现人为故意损坏设备情况,甲方应予以监督处罚工作。 并需要另行支付乙方维修费用。
合同期为一年(自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
4.1维修保养费用总计: 人民币
4.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半年甲方付50%,余款50%在合同期满后3天内付清。
5.1本合同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而不履行上述者,则按违约处理,违约方赔偿对方本合同总费
用10%每次的违约金。
5.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未尽事项,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日期: 日期:
车辆保养合同篇七
1.1 甲方将对乙方拥有的________车提供每季度的定期上门保养服务。每台车每年(或每_____小时)保养4次。
1.2 完成每次保养服务之后,____________将向乙方提供一份________车况报告,其中包括建议采取的措施。
1.3 甲方将向乙方提供每年一次免费的日常检查培训。
1.4 _________________车平均使用寿命为_________年(_________小时),视各行业的设备使用年限标准而不同。
1.5 ________________车的质保期为_________小时或一年,保修期内,提供四次免费保养。
2.1 甲方将提供________________,保养所需易损件需另行购买。
2.2 乙方应填写简短报告,并将其传真给_____________办事处,以便_____________安排保养及维修工作。
2.3 乙方将在收到发票后一个月内付给甲方保养及其它服务或维修费用。
2.4 乙方须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将叉车提供给甲方维修人员做保养。否则须向甲方维修人员付等候费每小时_________元。
3.1 每台________车每年四(4)次定期保养服务,收费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即rmb_______/次/每台车)。交通费免收。
3.2 其它不在保修期限内的维修或故障修理的费用为每小时____________元,另收配件费。
3.3 结算方式:每完成一次结算一次。
此合同期限为12个月,从自货物到达到货买方工厂并调试合格之日起十二个月或_________工时后(产品使用期之较短者为产品的保修期)算起。
5.1 合同期满后,双方将回顾合同的条款条件及执行情况,以决定是否更新或终止。
5.2 在合同执行期间,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以解决冲突或争执,任何一方都可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另一方以终止合同。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车辆保养合同篇八
建筑名称: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江苏省公安厅消防局
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甲方: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江苏省消防条例》等规定,结合具体情况,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维修保养建筑名称:
二、维修保养范围:乙方负责下列第项建筑消防设施的维修保养技术服务。
1、消防供配电设施;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3、消防供水设施;
4、消火栓(消防炮)灭火系统;
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6、泡沫灭火系统;
7、气体灭火系统;8、防排烟系统;
9、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10、应急广播系统;
11、消防专用电话;
12、防火分隔设施;
13、消防电梯;
14、细水雾灭火系统;
15、干粉灭火系统;
16、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17、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
18、灭火器;
19、其他建筑消防设施:
1、有权核查乙方维修保养机构资质证书和现场维修保养人员执业资格证书。
2、按规定配备值班和管理人员,落实值班和管理措施。
3、掌握建筑消防设施的使用、操作规程,发现消防设施存在问题和故障并及时通知乙方修复。
4、根据需要及时组织更换建筑消防设施配件,承担建筑消防设施换件和维修保养费用。
5、维修保养期限届满前三十日内,甲方应当明确是否继续与乙方签订维保合同。
1、具备消防设施维修保养的相应资质、资格,依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执业准则,开展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技术服务活动,对维修保养质量负责。
2、根据维修保养对象的具体情况,拟定具体的维修保养方案,明确项目负责人,至少指定2名以上执业人员负责实施。执业人员维修保养时应当认真如实填写维修保养记录。
3、按照《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25201)等消防技术标准规定的内容、程序、周期等要求,对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建筑消防设施开展检查、维修、保养、测试等技术服务。
4、每年对承担维修保养的建筑消防设施至少进行1次全面检查测试。年度检查测试报告应当按规定送达甲方。
5、在巡查、巡检中发现建筑消防设施存在问题、故障,或接到甲方通知要求维修的,能够当场修复的应当立即修复解决;没有条件立即修复解决的,应当在24小时内组织维修,尽快排除故障。
6、对故障零部件提供临时备件,保障消防设施能够在紧急状态下发挥作用;对故障零部件确需更换的,向甲方提出建议,并出示更换部件报废证明。
7、对甲方值班或者管理人员进行专业技术指导。
1、甲方未按规定落实值班和管理措施,导致未发现设施问题,或发现问题未及时通知乙方修复,擅自违规操作造成故障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2、甲方不按时支付维保费用,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3、乙方不按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履行职责、义务,造成甲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在维修保养、检查测试中弄虚作假或严重不负责任的,甲方有权解除维修保养合同。
1、由仲裁机关仲裁;2、向法院起诉。
十、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乙 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郝井波 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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