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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平台篇一
(一)2014年我市各县(市、区)普通高中招生计划(见附件1)和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计划(见附件2)
(二)市直中学和面向全市招生的公、民办学校的招生计划
1.漳州一中招收795人,其中正取生723人,面向市直招收择校生72人。
正取生723人计划分配如下:
(1)招收100名保送生,于5月份提前进行自主招生。其中,面向外县(市、区)招收50人,面向市直招收50人。
(2)面向全市招收特长生25人,其中排球8人、乒乓球2人、羽毛球3人、游泳2人、田径2人、音乐5人、美术3人。
(3)面向市直招收434人,其中统招生214人,定向生220人(具体分配指标见附件3)。
(4)面向市直以外的各县(市、区),简称外县(市、区)自主招生124人,其中芗城区10人、龙文区30人、龙海市12人、漳浦县14人、云霄县10人、诏安县10人、平和县10人、南靖县8人、东山县6人、华安县6人、长泰县6人、台商投资区2人。由漳州一中组织自主招生。
(5)西藏班40人。
2.漳州一中招收中英高中课程实验班100人,面向全市招生,由漳州一中自主招生。
3.漳州三中招收522人,其中招收正取生475人,择校生47人。
正取生475人计划分配如下:
(1)市直统招生363人。
(2)特长生及外来务工子女52人,其中排球12人、音乐8人、美术12人,若特长生未完成招生计划,剩余指标招收外来务工子女。
(3)芗城郊区正取生20人。所录取考生分数不低于漳州三中市直统招生最低录取分数线。
(4)西藏班40人。
4.漳州二中招收397人,其中正取生361人(含面向市直招收统招生349人、游泳特长生12人),择校生36人。
5.漳州八中招收435人,其中正取生396人(含面向市直招收统招生346人、特长生50人——篮球10人、音乐20人、美术20人),择校生39人。
6.漳州五中招收528人,其中正取生480人(含统招生320人;高职单招实验班100人;与漳州二职校联办音乐、美术特长生各30人,若特长生未完成招生计划,剩余指标可从市直落选生中进行补招)、择校生48人。
7.芗城中学招收120人,其中正取生110人(含面向市直招收统招生90人、面向全市招收田径特长生20人),择校生10人。
8.厦门大学附属实验中学(市直公办完中)面向全市招收366人,其中统招生360人,特长生6人(田径4人、声乐2人)。
9.厦门双十中学漳州校区招收创新实验班135人,其中面向全市招收90人,面向非漳州户籍的外来务工子女和台商子女45人。
10.漳州实验中学招收550人;漳州立人学校招收800人;漳州正兴学校招收800人;漳州外国语学校招收400人;漳州康桥学校招收300人(不含可招收台商子女和外来务工子女100人)。
漳州实验中学、漳州立人学校、漳州正兴学校三所学校招生计划的70%招收本校初中毕业生,漳州外国语学校招生计划的40%招收本校初中毕业生,漳州康桥学校招收龙海和台商投资区分别30人和50人,以上五校其余招生计划招收各县(市、区)的生源。所招收各县(市、区)的生源按人口数比例分解到各县(市、区)(见附件4)。
全市各公、民办高中学校要严格按招生计划进行招生,不得擅自突破招生计划。民办高中学校招收各县(市、区)的招生计划,若线上生源不足,剩余招生计划可从全市普高落选生中进行补招。鼓励民办高中学校招收非漳州户籍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不超过省教育厅规定班生规模54人前提下,其所招收的新生不占招生计划。
市直公办普通高中根据政策规定招收的体育艺术特招生,按正取生录取,具体招生录取办法和录取名单等另行通知。
漳州市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平台篇二
各县(市、区)普通高中学校的志愿填报方法和要求,由各县(市、区)招委会研究决定后报我局中教科备案。
为坚持以学生为本,以方便考生报考、减少社会成本、提高录取工作效率为目标,继续对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志愿填报、录取批次和时间作如下统一安排:
(一)成绩公布。预计7月11-12日考生可电话查询本人的中考成绩;7月11日下午,中考成绩发到各县(市、区)中招办和市直学校。
(二)志愿填报。7月13-15日,全市中考考生填报普高志愿(不含面向全市招生民办学校)。
(三)志愿录入、汇总。,全市中考考生志愿录入、汇总。
愿意填报公办达标高中择校生的考生必须在相关栏目填上择校学校名称。面向全市招生的民办高中学校安排在漳州三中之后,其它二、三级达标高中之前进行单独填报和录取。
漳州市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平台篇三
漳州一中录取除龙文区以外的外县(市、区)考生最低录取控制线,不低于市直中考文考总分第270名考生的成绩,其中等级成绩达到5a4b以上(含5a4b)。龙文区考生可在上述最低录取控制线下70分内择优录取。
漳州三中招收外来务工子女的最低录取控制线,不低于市直中考文考总分第1000名考生的成绩,其中等级成绩达2a6b1c以上(含2a6b1c)。
厦大附中、厦门双十中学漳州校区创新实验班由学校自主研究确定,及时向社会公告。
若上述四所学校录取名单与各县(市、区)实施定向生政策的学校录取的新生出现重复,就以漳州一中、厦大附中、漳州三中、厦门双十中学漳州校区为准,即相关考生学籍档案将优先建在漳州一中、厦大附中、漳州三中和厦门双十中学漳州校区,其它学校不得建档。否则,将一律不予申报高中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和高中会考考籍。
(四)市直公办普通高中招生录取
漳州市直普高招生录取工作在市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由我局中教科负责。市直考生户籍界定(见附件7)。第一批为漳州一中,分为统招生、定向生和择校生;第二批为漳州三中,分为正取生和择校生;第三批为漳州二中、八中、五中、芗城中学,分为正取生和择校生。切线原则和录取办法如下:
1.第一批:录取学校为漳州一中
(1)漳州一中统招生切线录取。
在达到:①综合素质等级评定、英语口语、理化生实验操作、信息技术合格以上(含合格)和体育科成绩达到c级以上(含c级);②语文、数学、英语、政治、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九个文考科目(以下简称九个文考科目)成绩达到5a4b以上(含5a4b)两个条件前提下,依照投档总分(含政策照顾分,下同),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漳州一中定向生切线录取。
在达到:①综合素质等级评定、英语口语、理化生实验操作、信息技术合格以上(含合格)和体育科成绩达到c级以上(含c级);②九个文考科目成绩达到5a4b以上(含5a4b)两个条件前提下,从统招生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下70分内,依照投档总分,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分校、逐校降分录取,直至完成招生计划为止。各初中学校定向生若降70分后仍未能完成招生计划,其剩余名额吊销。不再从其它各校所有落选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即市直不进行第二次统招。
(3)漳州一中择校生切线录取。
在达到:①综合素质等级评定、英语口语、理化生实验操作、信息技术合格以上(含合格)和体育科成绩达到c级以上(含c级);②九个文考科目成绩达到2a7b以上(含2a7b)两个条件前提下,依照投档总分,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第二批:录取学校为漳州三中
(1)漳州三中正取生切线录取。
在达到:①综合素质等级评定、英语口语、理化生实验操作、信息技术合格以上(含合格)和体育科成绩达到c级以上(含c级);②九个文考科目成绩达到2a6b1c以上(含2a6b1c),两个条件的前提下,依照投档总分,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漳州三中择校生切线录取。
在达到:①综合素质等级评定、英语口语、理化生实验操作、信息技术合格以上(含合格)和体育科成绩达到c级以上(含c级);②九个文考科目成绩均达到c级以上(含c级)两个条件前提下,依照投档总分,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第三批:录取学校为漳州二中、八中、五中和芗城中学。
安排在面向全市招生的民办高中学校之后,进行招生录取。
(1)漳州二中、八中、五中和芗城中学4所学校正取生切线录取。
在达到:①综合素质等级评定、英语口语、理化生实验操作、信息技术合格以上(含合格)和体育科成绩达到c级以上(含c级);②九个文考科目成绩达到5c4d以上(含5c4d)两个条件前提下,依照投档总分,按上述4所学校芗城市区正取生招生计划总数的1:1.2确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线上生源不足未能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可从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30分(但不低于全市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490分)内,达到上述两个条件的考生中,根据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线上生源仍然不足,九个文考科目成绩等级可降到4c5d。
(2)漳州二中、八中、五中和芗城中学4所学校择校生切线录取。
在达到:①综合素质等级评定、英语口语、理化生实验操作、信息技术合格以上(含合格)和体育科成绩达到c级以上(含c级);②九个文考科目成绩达到3c6d以上(含3c6d),依照投档总分(不低于全市最低录取控制线420分),根据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点击下一页查看>>招生政策信息
漳州市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平台篇四
录取时间:7月25-28日;由各县(市、区)负责招生录取。市直学校由市教育局中教科负责。
各校不得招收已被前一批学校录取的考生,否则,将不予建立高中电子学籍档案。
4.有关漳州一中面向外县(市、区)招生、漳州三中特长生及外来务工子女、厦大附中、厦门双十中学漳州校区创新实验班招生,由市教育局组织,实行“规定时间、指定地点、自主招生”的录取办法。具体安排如下:
(1)录取时间:7月12日录取,14日前,由市教育局将录取考生名单发到各县(市、区)。
(2)指定地点:漳州一中、漳州三中在本校进行;厦大附中、厦门双十中学漳州校区由学校自行选择具体地点,并向社会公告。
(3)招生计划:漳州一中招收外县(市、区)124人;漳州三中招收特长生及外来务工子女52人;厦大附中366人;厦门双十中学漳州校区创新实验班135名。
(4)招生办法:以中考成绩为依据,由学校自主招生。7月12日,由考生持准考证(或复印件)、照片1张和户口簿自行前往招生指定地点报名。漳州一中按分配给各县(市、区)的名额,漳州三中招收外来务工子女、厦大附中和厦门双十中学漳州校区创新实验班按招生计划数,依据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择优录取,录取名单经市教育局核准后,向社会公布,并发到各县(市、区)。逾期不再招生。
漳州市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平台篇五
(一)切线原则:录取新生要贯彻以下五条原则,一是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原则;二是考生自愿原则;三是择优录取原则,四是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五是同分同录原则。
(二)切线依据:普通高中录取要按市教育局《关于2014年漳州市普通初中毕业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考试的意见》(漳教中〔2014〕10号)和《关于印发<漳州市基础教育课改实验区初中毕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漳教中〔2004〕181号)有关要求进行,即以学业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定+体育、英语口语、理化生实验操作、信息技术成绩为依据,按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确定普通高中的最低录取控制线。
等级要求及投档分计算办法仍然按照市教育局《关于2010年漳州市普通初中毕业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考试的意见》(漳教中〔2010〕38号)有关规定执行。
因特殊原因未参加我市2012、2013年地理、生物中考的初三应届生(回乡生和初三转入学生)及往届生(含同等学力)的地理、生物两科成绩,由考生从以下两种方式中任选其一确认:第一、参加今年初二地理、生物中考;第二、不再参加今年初二地理、生物中考,直接根据考生今年中考数学、物理成绩分别按照百分比进行折算。考生需填写《漳州市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地理、生物补考(或免考)申请表》(见附件6)。
全市普通高中录取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录取完毕。各县(市、区)必须在申报普高学籍时,将普高录取花名册和录取电子信息名单于2014年10月20日前送到市教育局中教科,逾期将不予审核认定高中学籍。
各县(市、区)的普通高中录取具体操作方法由各县(市、区)中招办研究后,经各县(市、区)招委会审批,并于7月2日前报市教育局备案。
(三)全市公、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批次和时间安排
漳州市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平台篇六
(一)实施定向生政策的优质高中学校及其定向生比例
我市实施定向生政策的15所优质高中学校为:漳州一中,龙海一中,龙海二中,漳浦一中,云霄一中,诏安一中,东山一中,东山二中,平和一中,南靖一中,长泰一中,华安一中,芗城中学,龙文中学、厦门双十中学漳州校区。2014年定向生的比例仍然为50%;其它三级以上达标高中学校是否实行定向生政策,由各县(市、区)研究决定。
(二)定向生条件要求
参加15所优质高中学校录取的定向生需具备两个条件:
1.具有本县(市、区)户口且有正式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或就读初中期间,其父(母)在本县(市、区)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缴纳社会保险,且具有我市当地初中学校正式或临时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2.在学籍校就读达2年以上(含2年),即在2012年9月30日前,转入现学籍校初二年级(上学期)就读的学生。
各县(市、区)应适当安排部分指标专项招收回原籍参加中考和转入现学籍校就读不满2年的学生。
各初中学校应严格审查本校初中毕业生是否具有定向生资格,统一填写《2014年漳州市优质高中学校定向生资格审核表》(见附件5),经班主任、年段长、学籍员和校长签名后,在校内进行公示,之后上报各县(市、区)教育局审批,作为中招录取的重要依据。
(三)定向生招生录取办法
1.录取顺序。15所优质高中学校在录取时,按先统招生,后定向生,再择校生依次进行录取。
2.统招生录取。仍按原正取生招生录取办法,即根据志愿,在达到等级要求基础上,按照中考投档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定向生录取。实行定向到校、逐校录取。
4.录取控制线。2014定向生录取线控制在本校统招生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下70分,不降低等级线。从统招生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下,在达到等级要求基础上,根据投档总分,由高分到低分进行逐校降分录取,直至完成招生计划为止。各初中学校定向生若降分后仍未能完成招生计划,其剩余名额吊销;是否在其它各校所有落选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即进行第二次统招,由各县(市、区)研究决定。市直学校取消二次统招,即:市直学校定向生若降分后仍未招满,剩余指标将被取消。
(四)漳州一中的定向生指标分配(见附件3)
2014年漳州一中面向市直招收定向生220人,其中按学籍和中考报名数比例分配指标190人,照顾政策指标30人(含原择校生减少而新增的24人和往年照顾漳州三中分校、漳州五中、漳州七中三所学校6人)。
照顾政策指标30名定向生分配如下:先分给市直考生所在初中校(单位),即漳州二中、漳州三中、漳州八中、芗城中学玉兰分校、漳州实验中学、漳州立人学校、漳州正兴学校、漳州外国语学校、初二后转入学生及回漳生等9个学校(单位)各1人,剩余21人。再将剩余21人均衡分配给漳州三中分校(即漳州华侨中学)、漳州五中、漳州七中三所学校,每校各7名,以促进市区初中校均衡发展和配合市区“小学升初中”招生制度改革,积极扶持本区域内相对薄弱初中学校的发展。
各县(市、区)也应该采取相应办法积极扶持本区域内相对薄弱初中学校的发展,名额由各县(市、区)研究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