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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财产管理制度篇一
为加强我看护点固定资产管理,明确经济责任,账实相符,防止固定资产流失,根据《会计法》和有关财经法规的规定,结合我看护点实际,制定本制度。
(1)幼儿看护点固定资产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体制,层层签订固定资产管理责任书。看护点长是幼儿看护点固定资产管理的总负责人,财产保管员为具体管理负责人,各部门、办公室、班级人员为具体财产的管理人和使用人。
(2)制订固定资产各级管理人员职责,每学期与各班级签订固定资产责任卡,使各部门、各班级人员明确各自负责的内容和要求。
(3)成立幼儿看护点固定资产管理清查小组,制订清查小组职责,协助财产保管员,实施好固定资产管理与清查的整个过程,并对下一年固定资产管理提出建议。
(1)购置的物品单必须有申请人、总务主任、幼儿看护点负责人三人的签名。
(2)对于社会捐赠物品要及时入账,并附有捐赠协议和交接清单。对已投入使用,但未办理交接手续的固定资产,可按市场估价入账。
(3)固定资产需要转移的,由固定资产管理小组协调处理,填写"幼儿看护点设施设备调拨单",经调出、调入部门管理负责人签字后,再由调拨负责人以及单位负责人确认。
(1)各部门、班级应根据责任书内容落实对固定资产的安全使用和保管。在使用过程中,要对固定资产进行养护和定期检查,确保完好,如有损坏要及时报损维修。
(2)财产保管员对于公共固定资产的使用要时常检查、清点。根据各部门固定资产的报损情况,及时安排人员维修。
(3)幼儿看护点固定资产一般不对外出租或者出借,如有特殊情况确需出借的,应由出借单位提供借用申请,固定资产管理小组审批,看护点长签字后方能出借。借用方要按我看护点外借固定资产要求办好手续,收回时由财产保管员进行勘验,有损坏的要依据损坏程度进行赔偿。
(1)幼儿看护点固定资产实行每学期清查一次,每年年底进行总清查。
(2)幼儿看护点每学期的财产清查工作先由各部门(班级)进行自查,再由幼儿看护点财产清查小组人员共同检查,根据检查情况进行整改后,再由清查小组进行复查。
(3)清查工作要对固定资产实物及所有台账进行检查,做到账账、账表、账实一致,做到固定资产所有采购、入库、使用、维修、报废程序的完整和手续的齐全。
(1)对于无法使用的固定资产,财产保管员要统一进行登记,上报看护点长,进行报废处理。报废金额按有关规定执行。
(2)报废单要由财产清查小组、后勤部门、幼儿看护点负责人共同签字,说明报废物品和原因。
(3)报废物品处理后的.回收资金,要及时入账。
幼儿园财产管理制度篇二
我园组织全体教职工对原有《教职工手册》安全篇中的内容进行梳理、讨论,对不符合实际情况的.条款进行了修订,使各岗位的安全职责;安全工作各块面的管理要求,以及幼儿各生活环节中的安全制度等,更符合我园目前的情况,有利于安全制度的执行和落实。
(一).园所各安全管理小组网络图。
(二).安全工作例会制度。
(三).安全工作考核制度。
(四).各岗位安全职责。
1.各岗位安全职责。
2.各岗位安全责任书。
(一).食堂安全工作制度。
1.规范化食堂管理人员网络图。
2.规范化食堂平面图。
3.规范化食堂管理员、操作人员安全工作职责。
4.规范化食堂卫生安全管理规定。
5.规范化食堂安全操作管理规程。
1.消防设备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网络图。
2.消防分管人员、设施设备安全管理总则。
4.消防器材设备安全使用管理规定。
1.网络设备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网络图。
2.网络管理员、操作人员、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3.网络设备安全使用管理规定。
1.技防设备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网络图。
2.技防分管人员、操作人员、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3.技防设备安全使用管理规定。
1.园舍、户外场地安全管理人员网络图。
2.园舍、户外场地、分管员、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3.园舍、户外场地、设施设备安全使用管理规定。
(七).杂货电梯安全工作制度。
1.杂货电梯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网络图。
3.杂货电梯操作人员安全使用管理规定。
(八).医疗设备药品安全工作制度。
1.医疗设备、药品管理人员网络图。
3.医疗设备、药品安全使用管理规定。
(九).紫外线消毒灯安全工作制度。
1.紫外线消毒灯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网络图。
2.紫外线消毒灯管理人员、操作人员、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3.紫外线消毒灯安全使用管理规定。
1.安全教育制度。
4.发生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案件、重大事故报告制度。
幼儿园财产管理制度篇三
幼儿园的财产是保证幼儿园教育教学计划完成所必须的物质条件。园内各部门都要管理好,用好国家财产,做到物尽其用,充分发挥作用,建立财产保管制度,以保证幼儿园教育教学的顺利进行。
1、采用分级管理制度,事务组负责管理全园财产。
2、各组、室管理所属的财产。
3、教室财产由班主任老师和保育员负责保管。
(二)各种物品领用制度。
1、园内各类财产统一由事务处管理,领用(借用)物品必须登记,如有各组调动要办理财产移交手续方能离园。
2、领用物品如有自然坏(质量问题)应本着勤俭节约的精神,能修复再用的一律不予领新的,做到物尽其用。不能修的应以物调换。如遗失或人为损坏时,借用人负责修理或照加价赔偿。
3、克服随意挪用他室物品并养成用毕归还原处的好习惯。
4、由于财产保管人员还兼有其他多项工作,为了避免零星的领用物品造成其他各组的失误,如无特殊情况,每周二、四上午集中领物。
(三)物品的请购、采购、验收的规定。
1、各部门请购教学用品,需事先提出,经领导批准后,由事务处外出采购。
2、财产保管人员必须凭发票及实物验收后入帐。
3、个人领用(借用)的物品必须在有关的领用卡及帐册上签收。
4、所有物品必须有计划节约使用,反对铺张浪费。
(四)财产、物品外借的`规定。
1、幼儿园的一切财产、物品的外借必须凭借用人的借条或单位不的介绍信,写明物品名称、规格、数量、归还日期,经园领导同意后向事务处借取,并开出门证,如有损坏或遗失,借用人员负责修理或照价赔偿。
2、幼儿园财产出门必须要有出门条,如无出门条,门卫人员有阻止的权力。
(五)对贵重仪器、物品的管理规定。
1、对贵重物品要指定专人保管。
2、使用时一定要按照其说明书上指定的使用方法使用,借用时交接清楚,办理手续。
1、故意损害公物,应负责修复或照价赔偿,并视情节轻重,处以通报批评或扣除奖金等处罚。
2、对失责或保管不当原因造成的损失,原则上按故意损坏论处。
3、对违反借用制度、擅自将财产借给他人或因超过借用期不归还而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应负全部赔偿责任。
4、借用物品用以私人用途而造成的损坏或损失,则应全额赔偿。
5、因使用不慎而造成损失或损坏的,按情节轻重酌情赔偿。
6、对在正常使用中造成的损失或损坏,不负赔偿责任。
1、对由于年久失修,自然老化等原因,确实不能继续使用的物品,由使用者列出清单,写明理由,经总务处核实后,准予报废。贵重物品的报废须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执行。
2、报废审核每3年进行一次。
3、未办理报废手续的物品不得随意处理。
幼儿园财产管理制度篇四
1、严格按照物价局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各项经费,统一使用省财政厅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
2、严格按照财政所的各项规定使用与注销票据。
3、各项账册登记规范,日常收支日清月结,账目准确无误。
4、预支款项必须由园长批示方可办理,不得以任何名义私自挪用和预支现金。
5、报销凭证一律使用财政税收票据,签字手续齐全方可兑现。
6、现金及时存入银行,各种凭证妥善保管,确保安全不遗失。
幼儿园财产管理制度篇五
1.申购固定资产,经领导班子或园务委员研究,制订购置计划,园长审查批准。
2.低值易耗学习或日常用品,由个人、班组申请、填写领购物登记表,班组部门审核,园长审批。
由总务、事务及指定人员了解物品要求,经过认真仔细的市场调查,货比三家,认可后方能购买。
物品购置后由总务或管理员验收,并登记入帐,专人保管。
1.领物以节约为原则,杜绝浪费现象。
2.手续完备,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领物登记、班组长签名、每周三交单,一、五领取)。
3.领取低值易耗品,在领物登记本上登记签字。
1.幼儿园的一切财产设备未经领导批准和管理员同意,不得任意外借或擅自拆毁。
2.因工作需要借用者,经领导同意到总务处输借用手续,并交纳一定押金,手续完备方可借用。如有损坏或遗失,借用者负责修理或照价赔偿。
3.文娱、电教设备专人负责保管,但不得以分散保管为名各人使用。
4.各室使用的固定资产由总务登记张贴,各室负责人核对后签字并负责保管。
5.登记后的固定资产如因调整更换,由总务重新登记。
6.因工作变动者,经财产审核小组审核后,方可办理财物移交手续。
幼儿园固定资产确因丧失效能和无法修理,经财产审核领导小组审核后及时办理报损手续。
1.随时检查财产使用情况,发现损坏,及时修理。每学期末自查,审核小组进行检查。
2.对全园教职工及幼儿进行爱护公物的教育,坚持教育与奖惩相结合的原则。
3.财产保管情况与年度考核成绩挂钩。
5.自然损坏物品也需办理报损手续。
1.由总务、医务、财务对固定财产每学期盘点一次,办公用品及其他财产每学期盘点二次。
2.总务处全面负责对财产的定期检查和维修工作。
3.每学期末由各室负责人对财产进行自查,并将结果报总务处。
4.寒暑假期间,总务处会同有关人员做好财产维修、储藏和护园工作。
5.对房舍、供电线路、开关、通讯设备、上下水道堵塞、班级用品和大型玩具等要经常检查及维修,防止倒塌、失火、触电、阻塞、爆炸及钉、钩、刺、拉等事故发生。
1.幼儿园贵重物由专人保管,单位开清单,交园、总务各一份,学年末盘点园产,并检查记录。
2.危险用品如消毒药水等由医务室按规定负责保管,学期末自查,学年末配合总务处一起检查、记录。
幼儿园财产管理制度篇六
一、购物审批:
1. 申购固定资产,经领导班子或园务委员研究,制订购置计划,园长审查批准。
2. 低值易耗学习或日常用品,由个人、班组申请、填写领购物登记表,班组部门审核,园长审批。
二、购物制度:
由总务、事务及指定人员了解物品要求,经过认真仔细的市场调查,货比三家,认可后方能购买。
三、财产入帐登记:
物品购置后由总务或管理员验收,并登记入帐,专人保管。
四、领物登记:
1.领物以节约为原则,杜绝浪费现象。
2. 手续完备,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领物登记、班组长签名、每周三交单,一、五领取)
3. 领取低值易耗品,在领物登记本上登记签字。
五、借物登记:
1. 幼儿园的一切财产设备未经领导批准和管理员同意,不得任意外借或擅自拆毁。
2. 因工作需要借用者,经领导同意到总务处输借用手续,并交纳一定押金,手续完备方可借用。如有损坏或遗失,借用者负责修理或照价赔偿。
3. 文娱、电教设备专人负责保管,但不得以分散保管为名各人使用。
4. 各室使用的固定资产由总务登记张贴,各室负责人核对后签字并负责保管。
5. 登记后的固定资产如因调整更换,由总务重新登记。
6. 因工作变动者,经财产审核小组审核后,方可办理财物移交手续。
六、财产报废:
幼儿园固定资产确因丧失效能和无法修理,经财产审核领导小组审核后及时办理报损手续。
七、奖赔制度:
1. 随时检查财产使用情况,发现损坏,及时修理。每学期末自查,审核小组进行检查。
2.对全园教职工及幼儿进行爱护公物的教育,坚持教育与奖惩相结合的原则。
3. 财产保管情况与年度考核成绩挂钩。
5. 自然损坏物品也需办理报损手续。
八、定期盘点、维修制度:
1. 由总务、医务、财务对固定财产每学期盘点一次,办公用品及其他财产每学期盘点二次。
2.总务处全面负责对财产的定期检查和维修工作。
3. 每学期末由各室负责人对财产进行自查,并将结果报总务处。
4. 寒暑假期间,总务处会同有关人员做好财产维修、储藏和护园工作。
5. 对房舍、供电线路、开关、通讯设备、上下水道堵塞、班级用品和大型玩具等要经常检查及维修,防止倒塌、失火、触电、阻塞、爆炸及钉、钩、刺、拉等事故发生。
九、贵重物品和危险品专人保管制度:
1. 幼儿园贵重物由专人保管,单位开清单,交园、总务各一份,学年末盘点园产,并检查记录。
2. 危险用品如消毒药水等由医务室按规定负责保管,学期末自查,学年末配合总务处一起检查、记录。
幼儿园财产管理制度篇七
幼儿园财产管理制度幼儿园的财产是保证幼儿园教育教学计划完成所必须的物质条件。园内各部门都要管理好,做到物尽其用,充分发挥作用,建立财产保管制度,以保证幼儿园教育教学的顺利进行。
1、采用分级管理制度,仓库管理员负责管理全园财产。
2、各组、部门管理所属的财产。
3、教室财产由班主任老师负责保管、睡房由保育员负责,以及各部门负责人。
1、园内各类财产统一由事务处管理,领用(借用)物品必须登记,如有各组调动要办理财产移交手续方能离园。
2、领用物品如有自然坏(质量问题)应本着勤俭节约的精神,能修复再用的一律不予领新的,做到物尽其用。不能修的应以物调换。如遗失或人为损坏时,借用人负责修理或照加价赔偿。
3、克服随意挪用他室物品并养成用毕归还原处的`好习惯。
1、各部门请购教学用品,需事先提出,经领导批准后,由仓库管理员外出采购。
2、财产保管人员必须凭发票及实物验收后入帐。
3、个人领用(借用)的物品必须在有关的领用卡及帐册上签收。
4、所有物品必须有计划节约使用,反对铺张浪费。
1、幼儿园的一切财产、物品的外借必须凭借用人的借条或单位的介绍信,写明物品名称、规格、数量、归还日期,经园领导同意后向仓库管理员借取,并开出门证,如有损坏或遗失,借用人员负责修理或照价赔偿。
2、幼儿园财产出门必须要有出门条,如无出门条,门卫人员有阻止的权力。
1、对贵重物品要指定专人保管。
2、使用时一定要按照其说明书上指定的使用方法使用,借用时交接清楚,办理手续。
幼儿园财产管理制度篇八
学校财产是学校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类校产的采购、领用、保管、报废行为直接影响学校的教学及其他教学辅助活动,为了规范和加强校产管理,维护校产的安全完整、合理配置、有效利用,保障和促进我园工作的有序开展,建立校产管理的规范秩序和长效管理机制,科学合理地减少校产的消耗,提高校产的使用效益和寿命,根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我园财产的管理还需进一步完善,进一步健全手续,财产清点,还要各班、各室教职工的重视和配合,把财产登记工作做得更完善,更长久,是我们每个教职工应尽的职责。
组长:xx。
副组长:xx。
组员:财产保管员---xx、图书保管员---xx、
食堂物品保管员---xx、校产登记员---xx。
一、园内财产管理保管必须有专人负责、专人保管。
二、设立专门库房,财产入库,物归一处。
三、对所购物品、设备及时登记、编号、造册、入帐。
四、做好固定资产、低值易耗物品分别列帐,做到有帐有物、帐物相符。
五、各部门设立专门保管员。由专人领取,保管并做好保管登记工作。
一、每学期开学班主任清点班级财产,给财产管理员过目以后双方签字。如有报废物品,则由财产管理员注“作废”、交园办审核后生效。
二、学期结束,班主任再次清点财产给保管员过目,双方签字认可。
三、“班主任财产登记簿”登记后交给财产保管员保管。
一、财产由专人负责清点,登记入帐。
二、财产出借时,填写借还表,办理借领手续,归还有帐。
幼儿园财产管理制度篇九
1、食品加工前应检查食品原料的卫生质量,不合格原料不选用。
2、食品粗加工必须做到荤素食品分池清洗,荤食品不能放在洗蔬菜的'池中洗。洗涤拖把的水池必须与清洗食品池分开。蔬菜先洗后切,不得将切好的蔬菜长时间浸泡在水中。
3、严格执行生熟分开,刀板、抹布、容器、餐具均有生熟标记,不得混用。荤素砧板必须分开。每天使用后洗刷干净,用前消毒。
4、灶台保持清洁,做到无油腻、无浮尘、无食物残渣。
5、饭菜烹饪时,尽可能保存食品的营养素,加工食品必须充分加热,使食品每个部位均匀受热。
6、为防止有害物质的产生,幼儿尽量少吃油炸食品。
7、炊事员尝菜时,不能用炒勺或手指,尝剩下的汤菜不能倒回锅内。
8、隔顿、隔夜食品,外购熟食,不得回锅烧后给孩子吃。
幼儿园财产管理制度篇十
1、园内的财产物品是完成保教计划的物质条件,要做到合理使用,充分发挥作用。
2、采用分级管理办法,财产保管员负责管理全园的财产,各组组长管理组内的财产,教室财产由班主任老师及班级保育员负责保管。
3、管理的财产做到帐帐相符,张物相符,物卡相符。
4、每学期财产保管员,利用寒、暑假核对物、帐、卡,并且及时做好报损工作。
5、财产做到归类、定点不随意挪位。
1、国内财产根据用途分为:固定资产、低值耐久品、消耗性物品三大类、分别设立固定资产明细帐、固定资产卡、低值耐久品帐、职工保管物品、卡、消耗性物品明细帐。 2、各类帐卡由园财产保管员统一保管。
1、园内重大财产物品的添置需由园务会议讨论批准。
2、一般物品申购须填写“请购单”经园长批准后,由后勤大组长安排人员外出采购。
1、园内物品采购须专人负责。
2、采购人员购入的物品必须经财产保管员验收做到票物相符。
3、财产保管员必须在物品验收后及时入账。
4、购入物品的发票必须写明品种、数量、单价、总价,由经办人、验收人、园长签字后,才能报销。
1、物品建帐后,教工根据需要领取物品,并由报管员加以监督。
2、消耗品、低值耐久品领用必须由领用人本人在帐册上填写用途签名后方可领用。
3、领用固定资产必须在固定资产卡上签名。
4、职工调离本单位,须先交回所保管物品、包括校服,办理消帐手续。
1、园内物品外借,必须填写借条,凭出门证方能出门。
2、出借物品须由财产管理小组组长审核、签章。
3、出借物品须由保管员备查,如期如数归还,超期必须及时追回。
1、每学期检查保管物品,如有损坏酌情处理。
2、借用物品归还时,如有损坏,借用人负责修复或赔偿。
3、教师领用物品须检查,如有损坏及时调换。
1、每学期期末,在清查中发现不能维修的财产,要及时做好报废、报损工作。
2、报废、报损物品要通过财产管理小组审核后填写报废单,并上报主管部门,经批准,及时清账。
1、学期末对学校财产进行清查,清查中如有损坏及时维修。
2、学期末将领用的固定资产收回,做好保养工作,经领导小组审核后实行统一保管。
3、按时填写学校财产情况表,交领导审核后,递交有关部门存档。
1、财产报管员因工作调动,要与新任保管员办理移交手续。前任保管员在移交工作中要对所交物品账目进行签名,以示移交。
2、新任保管员上岗前要熟悉各项保管制度,上任前要清点所有物品,并签字以示接收。
幼儿园财产管理制度篇十一
1、采用分级管理制度,总务处负责管理全园财产。
2、各组、室所属的财产由组室负责人负责,组室全体人员共同执行保管任务。
3、教室财产由班主任老师和保育员负责保管。
1、园内各类财产统一由总务处管理,领用(借用)物品必须登记,如有各组调动要办理财产移交手续方能离园。
2、领用物品如有自然损坏(质量问题)应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能修复再用的一律不予领新的,做到物尽其用;不能修的应以物调换。如遗失或人为损坏时,借用人负责修理或照价赔偿。
3、克服随意挪用他室物品并养成用毕归还原处的好习惯。
1、建立财产登记制度,财产在学期初发放、在学期末验收入库。如有缺损应查明原因加以处理。
2、全体教职工都要爱惜园产,注意保管,防止遗失。
3、办公室中的贵重物品要小心保管,防止失窃,教室中的电教仪器要经常擦拭及时加盖布,延长使用寿命。
4、财产的自然报废要填写报告单,经领导批准后登记注销。
5、每学期结束前贵重物品应上交保管员,不得放在办公室或教室中过假期。
6、带班教师变动前应办好移交手续。
7、注意安全使用电器。
1、幼儿园的一切财产、物品的外借必须凭借用人的借条或单位的介绍信,写明物品名称、规格、数量、归还日期,经园领导同意后向总务处借取,并开出门证,如有损坏或遗失,借用人员负责修理或照价赔偿。
2、幼儿园财产出门必须要有出门条,如无出门条,门卫人员有阻止的权力。
1、对贵重物品要指定专人保管。
2、使用时一定要按照其说明书上指定的使用方法使用,借用时交接清楚,办理手续。
3、园车的出借必须规范,任何人都不得随意使用,园领导使用公车必须严格执行上级部门要求。
1、根据不同财产进行分类,建立固定资产、低值耐用品、低值易耗品三本帐。
2、每学期进行核对,做到帐目清楚,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3、验收、领用、保管、出借都要登记。凡办公需要的用品,应及时供应,做好记录,注意节约。
4、对各组、室所保管的物品,要做到心里有数,每年年初登记,年终核实,如有缺损应追查责任并赔偿。
5、仓库每天打扫一次,玻璃窗应保持清洁。
6、进仓库的财产应分类,放整齐,保持仓库整洁。
7、运用园局域网建立财产信息,做好资产的登记,便于财产保管与使用。
1、养成随手关门的习惯,谨防外人进入室内实施盗窃,贵重物品应上锁。
2、安装自动报警系统,门卫负责早、晚关启报警装置开关,严防盗窃事故发生。
幼儿园财产管理制度篇十二
1、严格执行按需购进、物尽其用的原则购买,尽量减少库存。
2、幼儿园每学期开始和期末两次对班级和各科室的财产进行核查,做好登记工作。发现丢失、损坏要查明原因,报总务园长处理。
3、各项设备、电器做到定期检查、维修,平时随报随修。
4、固定资产由报帐员建帐,总务主任验收登记,每学期核对一次。
5、固定资产如有报废、买出、借出单位等变动,需报总务园长签字批准方可执行。
6、低质易耗物品要建立购进和领用明细帐,做好领用工作。
7、物品入库,保管人员见发票核对物品的名称及数量和质量,验收入库。入库物品分类保存,防止腐烂变质。
8、除库管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允许不得入内。严禁在库房吸烟,保持库房整洁。
9、本着勤俭节约、减少浪费的原则,教工下班或离开活动室、办公室要随手关好电器、门窗、水龙头。如有疏忽而造成财产被盗、损失、损坏等,由有关责任人赔偿。
幼儿园财产管理制度篇十三
1、严格财务审批制度,坚持“一支笔”审批的原则。
2、报销凭证必须真实合法、事由清楚,有经手人、证明人签字,经股长审核后交由分管财务的局长审批。
3、对先挂帐后结算,数额较大的或“定向”的开支,原则上经手的不结帐,结帐必须是两人以上。
4、会议费开支在xx元以上的必须先预算,再按程序审批。
5、固定资产购置,必须按有关集中采购办法进行。
6、对大额资金的使用审批,1000元以内由使用部门出具报告或预算,由分管此项工作的领导签署意见后再由分管财务的局长审批;1000元以上,凭书面预算报告由党组集体研究讨论审定。
1、为加强对全园经费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本园成立经费内审小组。
2、经费内审小组每半年对全局的行政经费,进行一次审理。发现有违反财经纪律和经费管理制度的,应及时予以纠正。
3、经费内审小组对审理结果要写出审理结论书,并通过适当方式向全园公开。
幼儿园财产管理制度篇十四
1、园内一切财产均为国家公共财产,爱护公物保管好财产,是每个教职工应尽的义务和责任。
2、园内固定资产建立财产总帐、分类帐,财产管理员每学期期末要核对帐目一次。
3、园内固定资产实行班级和各部门托管制度,各部门、各班级必须认真执行财产保管细则。
4、因无视规章制度造成丢失、损坏,由使用部门负责填写财产损坏,丢失情况,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赔偿或处分。
5、园内固定资产原则上不借给私人使用,特殊情况应由主管园长批准,由借用人填写借据,经主管领导签字后方可与财产保管员办理手续。
6、凡是出园的物品,必须经领导批准同意,否则传达室人员有权拒绝出门或扣留物品。
7、外单位借用物品,必须持单位介绍信,经领导批准方可借用。
8、不论单位或个人借物或归还物品都要当面点清数目,如有丢失损坏照价赔偿。
9、职工工作调动、退休、离职时,如有借物,必须如数归还,方可办理工资转移手续。
10、所保管物品要心中有数,物品有帐,新购入的物品凭发票入帐。成品改造或原料加工成品,要及时报销入帐,每年清查帐物一次。
11、保管物品做到不风吹日晒、雨淋、发霉、虫咬等,生活用品做到日清月结,月底备下月用品,开学前一周,采购下学期物品,做到有计划供应。
12、发放日用物品到各班级,实行每学期包干制,必须收物人签字,各班自行支配使用,无特殊情况不得超计划领用。
13、每月定期检查两次大型玩具、场地设备、屋舍家俱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填单申请更换、修理。
幼儿园财产管理制度篇十五
1、幼儿园应设置支票领用本,记录支票使用情况,防止支票丢失、遗忘或被冒领。
2、为保证资金的安全,严禁签发空白支票。
3、领用转帐支票时,要有领导人签字批示,支票领用本上设置领用日期、用途、支票号码、领用人签字、支票金额、销号日期。
4、督促支票领用人在支票使用后及时完善报销手续,返回财务报销并销号。
5、不准出借本单位银行帐户及本票,不等巧立名目、套取现金。
6、填错或过期等原因而作废的支票,应剪下作废支票的号码粘贴在支票领用本上,以便备查。
幼儿园的收入内容包括:教育经费拨款、教育附加拨款、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其他单位缴款、捐赠收入、其他收入。
1、幼儿园获得的各种收入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度。
2、事业收的项目和标准必须按政府物价、财政部门的`批文执行,不得多收或自立名目收费。
3、幼儿园要统一票据管理,不得使用违反规定的票据。统一财务账管理,按规定需要上交财政专业户的预算外资金一律上缴财政专户,不得挪用,不准搞帐外帐,私设“小金库”。
4、幼儿园所有收应及时入帐,每笔收入都须附收据的记帐联,所附收据的金额之和应等于银行的收款凭证现金缴款单或转帐支票金额。
5、对现金收业务,应给交款人开具收据,以严密手续,防止漏洞。
6、幼儿园的各项收入,凡是没有特别规定的,一律不准随意冲减支出。
幼儿园的支出内容包括:事业支出、上缴上级支出。
1、各项支出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会计准则、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
2、根据量入为出的原则,每年认真编制本单位的部门预算,有计划合理的安排使用本单位的资金,幼儿园不得随意增加开支项目,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
3、分清资金渠道,按规定的资金用途办理支出类业务,不得相互挤占、挪用,在支出类业务的帐务处理过程中,应分清归属的会计科目。
4、幼儿园凡符合政府采购内容的物品、设备,必须在每月5号前申报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办理。
5、幼儿园的种类预付款,一律不得列入“事业支出”,应先列入“应收及暂付款”科目,待正式结算后凭正式发票的金额计入“事业支出”。
6、幼儿园的大额支出应先提出申请,经园行政领导集体研究决定后方能实施。
7、幼儿园应按规定上缴本年的提成款及调控资金,上缴时做“上缴上级支出”。
报销程序:。
园内各种费用报销、购物报销,首先由经办人员在票据上签字,然后由验收或证明人签字,并注明其用途,再由主管负责人签字同意,并经财会人员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方能给予报销。
一、基本要求:。
1.审核原始凭证记录的内容是否合法、真实、完整、准确、开支是否符合节约的原则。
2.从外单位取得的发票必须是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发票或是财政部门印制的票据。自制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人、证明人及单位负责人签字并注明具体事由,数额不得过大。
3.审核原始凭证上填写的时间、品名、数量、单价、金额及合计数有无差错,大小写金额是否相符。有实报金额的用碳素墨水或蓝黑墨水大写金额在票据正面下方,实报金额不得超过原发票金额。
4.每张原始凭证必须要有经手人、验收或证明人、单位负责人签名,并注明真实用途。出租车票据要注明事由及地点。差旅费、医疗费、独生子女费用等要符合有关文件的报销规定。
幼儿园财产管理制度篇十六
一、幼儿园的物资器材必须在每学年度,由财产保管员等,组成清查小组,对园内的全部财产进行全面清查盘点,必须做到帐、卡、物相符。
二、对清查盘点中发现的问题,必须由清查小组研究决定,发生盈亏,查明原因,并填制“物资器材盘赢、盘亏报告单”按规定程序处理。
三、物资器材使用年限过长,或损坏不能使用时,必须通过有关程序报批,核准后及时办理注销手续。
四、已报废报损的物资器材,可拆下完好零件,交财产管理员入消耗品帐。
五、财产报废的物品,不得由个人擅自作价处理,必须经财产清查小组认定后方可出售,残值按财务管理制度入账。
六、清查盘点结束,清查小组必须编制清查工作情况报告,存入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