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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控烟活动实施方案 企业控烟制度篇一
进一步巩固本单位创建无烟单位的成果,在此基础上,全面实现《无烟机关标准》(附件1)的工作要求。
(一)完善制度建设。成立控烟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制定本单位控烟规划,明确职责,将无烟单位创建纳入常规工作。
(二)创建无烟环境。办公大楼内全面禁烟,张贴醒目的禁烟标识。根据实际设立室外吸烟区,有明显引导标识。禁止使用卷烟接待宾客,在会客室、会议室和工作场所不得摆放烟灰缸,会议室、工作场所、走廊、卫生间等张贴符合国家要求的禁烟标准。
(三)建立监督管理机制。设立控烟监督员和巡查员队伍,完善并落实监督巡查工作制度。将工作人员戒烟、不在工作场所吸烟、劝阻吸烟等指标纳入本单位管理规定。
(四)开展全员控烟知识与技能培训。提高职工控烟知识水平,鼓励和帮助职工戒烟,为吸烟者提供戒烟服务。
(五)加大控烟宣传力度。要结合世界无烟日等重大活动,积极宣传吸烟危害健康科学知识,重点宣传《中国吸烟危害健康报告》和控烟健康教育核心信息。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持续深入开展大众传播活动,建立起稳定的宣传教育队伍,不断创新宣传教育形式和内容,配合宣传部门和主流媒体进行深度宣传报道。帮助和支持其他部门创建无烟机关、无烟学校、无烟单位等,在全社会营造主动参与控烟、自觉远离烟草的社会氛围。加强与控烟社会组织合作,推行公共场所全面禁烟。
(一)成立“金融工作办公室履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禁烟工作的组织领导、督导检查和考核评价。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禁烟工作组织实施、日常管理和技术指导等。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技术指导组。办公室主任由曾林阳同志兼任;技术指导组长由甘毅同志担任,成员:罗嘉、梁嘉璇、周宏江。巡查员由区剑刚担任,监督员由各科以下人员担任:
韦雨利银行保险科副科长
唐浩鹏资本市场科副科长
邓醒综合科副科长
周毅中地方金融科办事员
(二)各科室职责
综合科:强化控烟工作组长领导,制定控烟工作计划方案,制定各项禁烟规章制度,组织督查各科开展禁烟工作落实情况等。
综合科:统筹落实本单位全面禁烟所需的各项工作经费。
综合科:为全中心提供控烟技术指导、人员培训和效果评价,宣传烟草危害知识等。
综合科:巡查并及时纠正违反禁烟相关规定的行为。
(三)各科科长负责本科室与本单位控烟工作的组织协调、具体工作实施、日常管理、巡查考核等,落实具体人员负责禁烟工作相关记录。控烟监督/巡查记录表(附件5)每星期至少记录巡查情况一次,若发现问题则及时登记,并定时向单位控烟办公室汇报工作进展和实施效果等。
中心控烟办结合单位工作实际情况,实行不定期的考核办法,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随机抽样考核,考核依据为卫生部《无烟机关评分标准》(附件2)、《金融工作办公室控烟制度》(附件3)、《金融工作办公室控烟考评奖惩制度》(附件4),考核结果将和年终本单位目标考核结果挂钩,如发现有工作不落实、达不到控烟要求的科室及个人,经督查发现,责任人扣1-3分/次,取消责任人当年评先资格;若科室有管理责任,科室扣0.5-2分/次,科室责任人扣0.5-2分/次。
企业控烟活动实施方案 企业控烟制度篇二
为加强医院精神文明建设,经中国控制吸烟协会与美国辉瑞基金合作开展全球健康合作“创建无烟医院”项目,同意北京市七家医院为第二批组织创建全国无烟医院工作,我院是七家医院之一,为了保障“创建无烟医院”项目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1、为患者和医院职工创造健康良好的就诊和工作环境;
2、提高医务人员戒烟意识,掌握戒烟方法和技巧,降低医务人员的吸烟率,保护医务人员的身体健康;
3、完善医院控烟制度,建立科学的医院控烟模式,推动医院控烟工作持续开展;
4、为履行《who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做准备;
5、总结医院控烟经验,为国家推广控烟政策及在全社会推动控烟工作提供依据。
1、医务人员率先戒烟,创造医院无烟环境,并积极参与社会控烟工作;
2、达到《“无烟医院”评估标准》,争创“全国无烟医院”。
1、重点干预对象:400名临床医生、重点考虑呼吸内科、胸外科、心内科、神经内科、神经外科、肿瘤内科、乳腺外科、骨科、耳鼻喉科等。
2、一般干预对象:全院职工
3、宣传覆盖对象:病人及病人家属
(一)准备阶段(3月)
1、成立医院创建无烟医院项目领导小组;
2、制定创建无烟医院实施方案;
3、召开创建“无烟医院”控烟工作动员会,部署创建工作。
(二)实施阶段(3月—12月)
1、建立科室项目工作小组。由科主任、护士长、控烟骨干组成;
2、医院设立控烟宣传员、控烟督导员和巡视员;
3、修改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及职责;
4、进行基线调查(每科设立一名基线调查员)
(1)对科室基线调查员进行培训;
(2)采用实名制或记工号方式对400名医生控烟知识、态度、行为进行基线调查;
(3)基线调查表录入数据库,上报北京市;
(4)北京市对医院50名患者进行拦截调查。
5、医院控烟措施
(1)院内工作场所有明显的禁止吸烟标志;
(2)院内小卖部及自动售货机不出售烟草制品;
(3)院内所有的室内不摆放烟具、烟灰缸;
(4)医院职工、病人及家属不得在办公室、病房及户内楼道吸烟;
(5)结合“世界无烟日”组织大型宣传教育活动;
(6)利用院内局域网、宣传栏、院报、展板、健康教育视频等载体进行控烟宣传教育;
(7)向医务人员发放《医生控烟知识宣传材料》、《医院控烟指导手册》;
(8)对医务人员进行控烟知识、控烟方法和技巧培训;
(9)院内设戒烟门诊或戒烟咨询医生,设立,提供戒烟指导和服务;
(10)院区设立户外吸烟区;
(11)不接受烟草商资助和采用任何标明有烟草广告的物品。
按照实施方案与无烟医院标准进行评估与总结,并将项目执行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北京市。
医院根据中国控制吸烟协会和中国医院协会有关要求,提供相关文件资料,提出全国无烟医院申请。
中国控烟协会和中国医院协会接申请后,组织专家组对医院进行评审和验收。经审核达标授予全国无烟医院称号,并颁发证书和牌匾。
企业控烟活动实施方案 企业控烟制度篇三
为贯彻落实卫生部《关于20xx年起在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的决定》,为在全中心开展控烟活动,禁止医务人员在医疗公共场所吸烟,倡导医务人员率先戒烟,创建无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经中心会议讨论决定,结合我中心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通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控烟活动,提高医务人员控烟知识,降低社区职工吸烟率,增强医务人员控烟意识,帮助吸烟者戒烟,达到《无烟医院卫生机构标准》的基本要求,逐步实现人人自觉戒烟、医院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无烟的目标。
在中心内所有诊疗场所、办公室和会议室等区域禁止吸烟,在全面禁烟前设立固定的吸烟区并有醒目标示。
(一)成立社区服务中心控烟领导小组,制定控烟工作的规定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控烟领导小组
组长:
(院长)
副组长:
(副院长)
成员:
(二)具体实施方法:
1、广泛宣传:利用中心宣传栏、宣传资料对吸烟的危害、戒烟的益处、如何戒烟等内容进行广泛的宣传。
2、张贴宣传画和禁烟标识,制作控烟宣传栏,设立固定的吸烟区。
3、控烟培训:开办控烟知识讲座、竞赛等系列控烟活动,加强和促进医务人员掌握控烟知识、方法和技巧。
4、设立控烟告示牌:告知单位职工、患者和家属及来访者禁止在单位吸烟,不向医生敬烟。
5、在中心内所有诊疗区域、办公室、公共场所等区域禁止吸烟。
6、在全面禁烟前设立固定的吸烟区域,吸烟者必须到规定的吸烟区吸烟。
7、控烟办公室将组织定期检查监督各部门开展禁烟情况,对违反规定的部门和个人提出处理意见。
8、调查我中心目前的吸烟率。针对吸烟人群加大宣传力度。
(一)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控烟监督员职责
1、控烟监督员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对中心职工、病人及家属(吸烟者)进行督教,发现有在工作场所及病区吸烟者,应及时劝阻。
2、严格按照无烟社区标准对吸烟者劝其在指定区域吸烟。工作区域、病房严禁吸烟,要和蔼有礼貌的对吸烟者进行耐心、细心的劝阻工作。
3、在监督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科控烟领导小组,并做好工作记录。
4、配合控烟工作,加强禁烟宣传,同时对所管区域的烟头,负责清理。
(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控烟巡查员职责
1、认真学习控烟、禁烟的相关知识,为创建无烟社区卫生中心做好巡查工作,掌握吸烟对人体的危害知识,加强控烟宣传。
2、对所负责的卫生区域进行巡查,及时清理丢弃的烟头。
3、在巡查中发现职工或病人及家属在病房或工作场所吸烟者应及时劝阻,有不听劝阻者要及时上报控烟工作领导小组。
4、对巡查工作做好记录。
企业控烟活动实施方案 企业控烟制度篇四
为积极配合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的实施,营造良好的控烟氛围,减少吸烟造成的危害,现根据该条例和《杭报集团控烟工作实施意见》的精神,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以“创建无烟环境、构建健康单位”为抓手,大力开展控制吸烟活动,积极宣传吸烟的危害性,提高员工对吸烟有害健康的认识,减少被动吸烟的危害,提高广大员工控烟的自觉性,努力创建无烟单位,实现公司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全面禁烟目标。
(略)
1、设置吸烟区域:根据条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划定以下吸烟区域。
(1)公司四楼吸烟区分别在西面楼梯三楼和四楼之间、四楼屋顶平台。
(2)公司三楼吸烟区分别在西面楼梯三楼和四楼之间、东面窗口。
(3)公司二楼宿舍吸烟区设在东面窗口。
(4)食堂西北角设立的专门的吸烟室。
(5)萧山厂区吸烟点设在车间门外10米。
(6)乔司厂区吸烟点设在胶装车间二楼卫生间。
除以上规定的吸烟区外,公司其他任何区域都是禁烟区,停放在公司范围内的机动车车厢内禁止吸烟。
2、全面加强管理:公司控烟小组认真组织,各部门密切配合,员工积极参与,加强现场管理,全面推动公司的控烟工作。
(1)在禁烟区张贴醒目的禁烟标志、不摆设烟具,对宾客进行禁烟条例宣传,不向来客敬烟。
(2)全体员工均应做控烟表率,不在禁止吸烟的场所或区域内吸烟或者携带燃烧的卷烟、雪茄或者烟斗;在禁烟场所发现吸烟者,员工要积极主动地进行劝阻。
(3)公司控烟小组组织人员进行督查,发现禁烟场所吸烟者,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对不听劝阻者,予以通报批评,必要时罚款100元。
企业控烟活动实施方案 企业控烟制度篇五
为贯彻落实东营市卫生局《东营市创建无烟医疗卫生系统实施方案》(东卫基妇字[20xx]15号)精神和创建文明城市的要求,全面创建无烟医院,营造清洁无烟环境,保护广大群众的健康,积极控制吸烟低龄化趋势,大力开展控烟活动,让广大群众认识到吸烟与被动吸烟对人们带来的痛苦和灾难,从而进一步认识吸烟对健康的危害,提高广大群众的自觉性,保证我院控烟活动取得实效。
医院成立以刘永祥同志为组长,办公室主任李秀英同志为副组长,各科负责人为成员的控烟活动领导小组,并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安排布置控烟活动的检查和落实工作,及时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
1、加强宣传,创造良好的控烟氛围。为了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对吸烟有害健康的认识,首先组织全体职工认真学习上级文件精神、《中国控制吸烟有关法规汇编》等书中的有关内容,通过学习,提高对控烟的认识,人人参与控烟活动,自觉抵制烟害,创造良好的控烟氛围。
2、在醒目位置设立禁烟标识。办健康教育专栏,介绍吸烟对健康的危害,对社会的不良影响。
3、建立单位、家庭、社会三结合的控烟网络,单位要在净化机关环境的同时,将控烟活动逐步延伸到家庭、社会。首先向家庭成员宣传吸烟的危害,要求家长不当着孩子的面吸烟,及早戒烟,教育孩子不吸烟。单位职工上班期间不吸烟。呼唤社会监督,通过宣传,让更多的人知道医院是控烟场所,共同创造优美舒适环境,关心所有人的健康。
1、严禁干部职工和广大外来人员在医院内任何场所吸烟。
2、严禁工作人员在病房、办公室、会议室、阅览室等公共场所吸烟,坚决杜绝吸烟现象的出现。
3、要求吸烟的尽早戒烟。
4、不给客人敬烟,客人递烟婉言谢绝并劝客人不要抽烟。
5、摆放禁烟标识,不设烟具。
1、严禁在医院任何地方吸烟,若发现吸烟者,通报批评。
2、在规定的禁烟场合吸烟第一次被发现者罚款50元,第二次被发现的,除了罚款以外还要求写书面检讨,通报批评。
3、是否吸烟与年度评先评优结合起来,把控烟活动与班子考评和年度考核结合起来。
4、对于戒烟时间三个月以上并与单位签订协议不再抽烟的干部职工,单位将给予通报表扬。
5、全体职工要告知他人我单位的控烟规定,并要求他人不准在医院内吸烟。
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组组长负责本组的禁烟工作。外来人员的禁烟工作,由负责接待的有关人员负责,进行逐级管理,责任到人。
2、医院内设置醒目的禁烟警示标志。
为积极响应上级控烟工作,推动全民控烟,更好的执行本控烟方案,经研究,特设立以下控烟领导机构:
控烟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控烟小组成员职责分工如下:党委委员刘永祥同志负责全面协调工作,对全院控烟工作进行指导;李秀英主任负责领导日常工作,具体负责各项工作。各科室主任协调好各科室控烟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医院办公室,李秀英兼任办公室主任。在医院控烟小组领导下,严格执行各项控烟制度,院科两级管理;定期召开控烟工作会议;定期组织医务人员培训;定期对科室进行检查及考核,并有详细记录;广做控烟宣传;配合上级完成各项控烟工作。
企业控烟活动实施方案 企业控烟制度篇六
为控制和减少公共场所吸烟和二手烟对人体健康带来的危害,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江苏省爱国卫生条例》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改革发展成果惠及广大人民群众的理念,按照“依法监督、分类管理、部门协调、各负其责、限定场所、公众参与”的原则,全面推进公共场所禁烟、控烟工作,减少烟草烟雾的危害,提高我市居民健康水平。
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目标,深入开展禁烟、控烟宣传活动,禁止烟草广告。开展无烟学校、无烟机关、无烟医疗卫生机构等无烟场所建设。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设置禁止吸烟警语和标识。通过广泛深入的禁烟、控烟活动,在全市上下逐步形成不敬烟、不劝烟、公共场所控烟的良好氛围,促使社会文明程度不断提升。
(一)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范围
根据《江苏省爱国卫生条例》第五章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下列场所禁止吸烟:
1.托儿所、幼儿园、小学的室内外区域,其他各类学校的教学场所、图书馆、学生宿舍等室内区域;
2.儿童福利院、少年宫、少年儿童活动中心的室内外区域;
3.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的室内外区域和其他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室内区域;
4.影剧院、音乐厅、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等各类公共文化场馆的室内区域;
5.体育场馆的竞赛区、运动员区、观众区;
6.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室内会议室和提供公共服务的室内区域;
7.公用事业、金融机构的室内营业区域;
8.公共汽车、出租车、长途客运汽车、城市轨道交通列车、客渡轮、飞机、火车等公共交通工具内部及售票室和设置在室内的站台;
9.电梯内部及其室内等候区域;
10.法律、法规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禁止吸烟场所。
禁止吸烟场所所在单位应当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警语和标志,不得设置与吸烟有关的器具,并确定专(兼)职人员对吸烟者进行劝阻。
(二)公共场所控制吸烟范围
根据《江苏省爱国卫生条例》第五章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下列场所控制吸烟:
1.歌舞厅、游艺室等娱乐场所;
2.长途客运汽车、客渡轮、飞机、火车等公共交通工具的等候区域;
3.法律、法规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场所。
控制吸烟公共场所应当划定吸烟区或者设置吸烟室,吸烟区(室)外的其他区域禁止吸烟。划定吸烟区或者设置吸烟室应当遵守下列规定:符合消防安全要求;与非吸烟区有效分隔;远离人员密集区域和主要通道;设置独立有效的通风换气装置;设置醒目的标志;配置烟灰缸(盒);设置吸烟有害健康等控制吸烟的宣传警语。
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地区、各单位禁烟和控制吸烟工作职责分工如下:
各区人民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依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xx版)》相关要求,负责各自建成区范围内对禁烟和控制吸烟工作的统一领导、统一组织、统一协调、统一督查指导工作。
(一)市爱卫办:负责拟定全市控烟工作计划,制定督查、考核标准;组织、协调对全市控烟工作的督查、评估和考核;组织各单位开展形式多样的控制吸烟宣传教育,加大对烟草危害的宣传力度。
(二)市卫健委:负责对委机关和委直属医疗卫生机构控制吸烟工作的监督管理。督促指导辖区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卫计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烟履约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宣传发〔20xx〕8号)的文件精神,按照《无烟医疗卫生计生机构标准》和《无烟医疗卫生计生机构评分标准》开展无烟环境创建工作。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禁烟标识和提示语张贴规范。
(三)市教育局:负责对局机关和辖区各级各类学校控制吸烟工作的监督管理,禁烟标识和提示语张贴规范。督促指导各级各类学校,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基一函〔20xx〕1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控烟工作的'意见》(教体艺厅〔20xx〕5号)精神,依据《无烟学校参考标准》开展无烟学校的创建工作,各级各类学校全部建成无烟学校。
(四)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对局机关和所属派出机构场所控制吸烟工作的监督管理,禁烟标识和提示语张贴规范。查处、确保建成区范围内无任何形式的烟草广告。负责对餐饮服务经营场所控制吸烟工作的监督管理,禁烟标识和提示语张贴规范。
(五)市城管局:负责对局机关和所属派出机构场所控制吸烟工作的监督管理,禁烟标识和提示语张贴规范。确保所审批的户外广告载体不发布任何形式的烟草广告。
(六)市文广旅局:负责对局机关和所属派出机构、影剧院、歌舞厅、图书馆、文物保护单位以及所管理各级各类表演场所等场所控制吸烟工作的监督管理,禁烟标识和提示语张贴规范。负责对星级宾馆、旅馆、旅游景区和场所控制吸烟工作的监督管理,禁烟标识和提示语张贴规范。
(七)市级机关工委、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室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各级各类机关、事业单位全部建成无烟单位,禁烟标识和提示语张贴规范。
(八)市公安局:负责对局机关和所属派出机构、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控制吸烟工作的监督管理,禁烟标识和提示语张贴规范。
(九)市交通局、市交通控股集团:负责对局机关和所属派出机构、火车站、汽车站、出租车、客运车辆等公共交通工具及其等候区域、售票区域控制吸烟工作的监督管理,禁烟标识和提示语张贴规范。
(十)连云港民航站:负责机场、机站的禁烟和控烟工作,禁烟标识和提示语张贴规范。
(十一)市体育局:负责对局机关和所属派出机构、各种经营性或非经营性体育场馆、体校及运动健身场所控烟的监督管理工作,禁烟标识和提示语张贴规范。
(十二)市烟草专卖局:负责对局机关和所属派出机构、烟草制品经营者的监督管理,禁烟标识和提示语张贴规范。督促检查所有烟草专卖单位在醒目位置设立“未成年人禁止购买香烟、吸烟有害健康”标志标识。
(十三)市商务局:负责对局机关以及各大商场、超市控制吸烟工作的监督管理,禁烟标识和提示语张贴规范。
(十四)连云港银监分局:负责对局机关以及各级各类银行营业区域内的控烟监督管理,禁烟标识和提示语张贴规范。
(十五)市保监会:负责对本单位以及各级各类保险机构营业区域内的控烟监督管理,禁烟标识和提示语张贴规范
(十六)市报业传媒集团、市广电传媒集团:负责对本单位控制吸烟工作的监督管理,禁烟标识和提示语张贴规范;负责开展吸烟和被动吸烟有害健康的公益宣传活动。严禁刊播任何形式与烟草有关的广告或变相广告。
(十七)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负责对本单位控制吸烟工作的监督管理,禁烟标识和提示语张贴规范;负责动员广大职工、青年学生和妇女积极参与控制吸烟活动,自觉遵守各项控制吸烟规定。
(十八)其他各部门、企事业单位:负责对本系统和本单位控制吸烟工作的监督管理,禁烟标识和提示语张贴规范。结合实际广泛开展控制吸烟工作的宣传,加大吸烟和被动吸烟有害健康知识的传播途径和力度,积极参与控制吸烟工作的公益活动。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地各单位要把公共场所全面控制吸烟工作,作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重要工作来抓,建立组织、完善网络,制定措施、明确责任,履职尽责、狠抓落实。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做控烟的表率。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场所要全面开展无烟环境的创建工作。
(二)广泛宣传,形成合力。各地各单位要认真开展公共场所控烟宣传工作,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开展控烟公益广告宣传活动。要针对党政机关、中小学校、市场经营户、企事业单位、社区和农村等不同人群,开展不同的健康教育,采取不同的控烟措施,让人人高度关注和充分认识吸烟的社会危害性。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在认真完成各自禁烟控烟工作的同时,积极参与社会控烟活动,形成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三)积极开展创建“无烟单位”活动。要积极开展创建“无烟单位”活动,建立健全控制吸烟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以创建“无烟单位”活动促进控制吸烟工作的落实。要在所有建筑物的入口处设置明显的禁止吸烟警语,在所辖区域的等候厅、会议室、楼梯、电梯、厕所、走廊等重点区域设置清晰明显的禁烟标识,营造良好的控烟氛围。加强督导,确保取得实效。城市建成区禁止任何形式的烟草广告。
(四)规范标识,强化监督。各单位要按照省爱卫会印发的《江苏省禁止吸烟标志警示标识制作标准与张贴规范》(苏爱卫〔2013〕6号)的要求,根据不同场所类别制作和张贴禁止吸烟警语和标识,监督电话为本单位负责控烟工作的部门电话,落款为本单位名称。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监管范围内的所有公共场所控制吸烟工作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