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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探案集》读书笔记200字篇一
这个暑假,我看了一本风靡全球的书。他的名字叫《福尔摩斯探案集》。
相信许多人都知道福尔摩斯探案集,也都知道歇洛克·福尔摩斯。福尔摩斯是一名私人咨询侦探。他性情冷漠、孤僻,坚持已见,有点骄傲和自负。他观察力、记忆力、推理能力,属于理性思维。还有超出常人的指力腕力与天才般的化妆才能。他还有许多爱好,比如:思考,小提琴,拳击,西洋剑,化学实验,在报纸上发表一些论文。就他本人说:我好动不好静,我非常憎恶平淡的生活,我追求精神上的兴奋。
福尔摩斯探案集包括四个小探案故事系列:《冒险史》、《新探案》、《回忆录》和《归来记》。还包括四个长篇探案故事:《血字的研究》、《恐怖谷》、《巴斯克维尔的猎犬》、《四签名》。
福尔摩斯探案集的作者是阿瑟·柯南道尔爵士。柯南道尔爵士1859年生于苏格兰爱丁堡。他是侦探悬疑小说的鼻祖。柯南·道尔一生多彩多姿且曲折离奇。他是个历史学家、捕鲸者、运动员、战地通讯记者及唯心论者。
自从看过了福尔摩斯探案集之后,福尔摩斯超强的推理能力和拉风的造型深深的吸引了我。这是我变成一个正宗的小小福尔摩斯迷。其中我最喜欢的一篇是《巴斯克维尔的猎犬》。它讲述的是巴斯科维尔家族受到一头魔犬的骚扰,家族族长的继承人们都相继以蹊跷而恐怖的方式死去。而福尔摩斯是怎么侦破这个案子的呢?请大家看《福尔摩斯探案集》吧!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书笔记200字篇二
老师曾经对我们说过:“要学习的不只是老师教给你们的知识,要从不同的书里获取更多的知识。”这句话很对。因为老师教给我们的东西仿佛像大海里的一滴水,我们要用书来获得更多的知识。
最近,我看了一本叫《福尔摩斯探案集》的书,这本书让我明白了观察使人进步。里面的神探福尔摩斯很喜欢观察,所以每次办案都很准确。他不仅喜欢观察,而且也爱思考。有一天,文章里的“我”拿了一块翻新过的手表,让他猜猜表的前主人是个什么样的人,他通过表上细微的划痕和表的特征推断出表的主人是“我”的哥哥的。他办过的案子估计三天三夜也讲不完。
这就是我读《福尔摩天斯探案集》后感,我觉得这本书让我明白了观察可以使人进步,认真观察可以有更多的进步。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书笔记200字篇三
“侦探在此!”哈哈,最近我读了一本书:《福尔摩斯探案集》,让我迷上了侦探小说。
《福尔摩斯探案集》讲了福尔摩斯与助手华生医生侦破各种离奇古怪的事件,偷窃案、谋杀案在福尔摩斯面前都是小菜一碟。让我给大家娓娓道来吧。
“奇妙的斑点带子”案中:以为黑衣女士早上急急忙忙地赶到贝克街,向福尔摩斯讲述一件恐怖奇怪的事,她快速地讲述:“我的姐姐三年前被杀了。医生说她身上没有枪击或碰撞的痕迹。我姐姐死的那天晚上,她来过我的房间。问我有没有听到开水烧开与金属碰撞的声音。我因为睡得太死,并非听到。我对姐姐说让她回房间睡觉。我们家族睡觉前都把门锁住,窗户锁住。最近,我爸爸说他让我搬到曾经姐姐住过的房间,晚上我也听到了同样的声音。我太害怕了,早上就偷偷的到了你这里。”
福尔摩斯问:“你真的听到了金属碰撞与开水烧开的声音了吗?”
“是的”。
方便的话我们能去你家看看吗?“侦探又问。
我越来越喜欢侦探小说了。虽然故事情节有些恐怖,但我永远喜欢《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这本书。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书笔记200字篇四
有一个人,他有细微的观察力,他能在案件中长时间保持冷静,他有惊人的思考力。他是谁?他就是大名鼎鼎的名侦探夏洛克·福尔摩斯。他的观察力已经上升为一种智慧的符号,你不要试图欺骗他,你的世界在他眼中无所遁形。他是一个比罪犯本人还了解其犯罪过程的人。
读完这本书,福尔摩斯——一个有着鹰钩鼻、头戴猎帽、身材消瘦、肩披风衣、口衔烟斗的人深深地嵌入了我的脑海里。小说作者:阿瑟·柯南道尔塑造的大侦探福尔摩斯,足智多谋,沉着冷静,揭开了一个一个谜团,抓住了一个又一个凶手。那些离奇的探案故事、扣人心弦的悬念,深深地吸引了我。
此书中有《波西米亚丑闻》《红发会》等十二篇小说。其中的一个案例引起了我想要叙述的欲望,它的情节异乎寻常的复杂,线索凌乱,此案便是《杀人的桔子核》。
在这个案子中,福尔摩斯仔细的观察力,令我赞叹。有这样一个细节,当时正值雨季,约翰·沃彭肖前来拜访福尔摩斯,福尔摩斯根据粘在他鞋尖的泥土,准确地推断出了这位客人所来的地方。在调查中,福尔摩斯认为这几封信是重点,他围绕着信展开调查,最后他根据“3k”推理出与“k”集团的一个犯罪团伙有关,他们经常杀人抢劫,并且在杀人之前总爱邮寄一些奇怪的物体……最后福尔摩斯凭借一些不起眼的小细节,以敏锐的观察和强大的推理能力抓住了凶手。
俗话说:“天才在于积累,聪明在于勤奋。”我想福尔摩斯的非凡,在于他平日的勤奋,他一直研究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他能辨别140种烟灰,通过步伐大小知道凶手的年龄,通过刮痕可以看出凶手的指甲长短……任何蛛丝马迹都成了他破案的关键。可见他观察和推理能力是多么强大。因而他才会在错综复杂的疑案中出奇制胜,成为一名家喻户晓的神探。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书笔记200字篇五
子曾曰,“学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福尔摩斯身上印证了这一点。
记得在“黄面人”一案中,他因外出散步而差点失去破案机会时那恼怒气愤的神情,而在后来求助者再次出现时他那眼眸带笑自信满满的样子,这些都透露出他对破案的喜爱。正如孔子说,他已经把破案当成了兴趣,怎么可能有不破之案呢?正是因为他对事业的热爱才促进了他的成功,正是因为他对破案的兴趣才促使他成为时代英雄。
耳边似乎又回响起了那首《老男孩》,脑海里又浮现出那些草根明星的朴素模样,正是他们对音乐的爱好,促使他们唱出了天籁般的声音;正是他们对音乐的执着追求,使他们登上了自己的舞台,成就了朴素而又华美的明星梦。正是那句“我喜欢”才突破了那万千苦难,成就了万人瞩目的明星。
子曾曰,“学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在福尔摩斯身上我看到了。因为对破案的喜爱,他不顾生命危险,亲自乔装上阵跟随嫌疑人,因为他对侦查事业的执着追求,他不眠不休只为那一点蛛丝马迹。
似乎又看到了那个风雨无阻的身影,因为对乡村孩子的喜爱他不顾家人和孩子的反对只身来到乡村,只为了孩子们那纯真的笑脸,他不怕苦不怕累。由一开始的厌恶到最后的喜欢,正是因为他对教学的热爱才促就了孩子们的学习梦。只因为那句“我已喜欢”,留下了孩子们那纯真、无邪的.笑脸。因为喜欢,他不怕苦不怕累;因为爱,他甘愿受苦;因为兴趣,他成为教师楷模。
又想起那个白发苍苍的老者,驾着马车四处传播仁政思想的老者。他不怕长沮、桀溺的讥刺,同众生一起变革,为的是那“仁”的思想,为的是那百姓的安乐。正是因为对“仁”的喜爱,他不辞劳苦、不怕打击;正是对“仁”的执着,他成为万代传颂的智者。
俗话说“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可现在的青少年有几人真把学习当做兴趣?牛顿因兴趣发现了万有引力;刘翔因为兴趣几次打破世界纪录;爱因斯坦因为兴趣提出了相对论……正是他们对爱好的执着追求才有了伟大成就,而现在的青少年只为着考上大学一个劲地逼着自己努力拼搏。可是好像很多人并不知道,只有有了兴趣才能学得更好,只有有了兴趣才能够有新的突破。
子曾曰,“学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只有有了兴趣,才能登上成功的阶梯。
学习的兴趣,你有吗?
还有很多推理过程,不是看一两遍就能完全看懂的。所以,如果有时间,我想我会再看一遍这本书的。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书笔记200字篇六
今天,我早早地把作业写完了,心里特别舒服,顺手从旁边拿了一本《福尔摩斯探案集》边看了起来,一口气看到了下午三点多,上面主要讲了把一个个看上去悬的问题迎刃而解,是一宗宗谜案得到完善的解决。
世界上,总有像福尔摩斯一样的人为社会伸张正义。邪恶,总需正义来击败,总需正义来阻止,就像福尔摩斯这个伸张正义的人,到哪里,那里就会少一分邪恶。
福尔摩斯的正义感使我非常佩服,他坚持不懈的精神更让我肃然起敬!没接一个案子,福尔摩斯都会倾尽全力去解开谜底。其中不仅有案子的本身离奇,还有作案者的干预和阻止,被邪恶冲昏的他们甚至想结束福尔摩斯的性命,面对死亡的危险,福尔摩斯依旧走他的路、查他的案。每一个案子都有可能失败、推论错误的时候,别人可能因此而丧失信心,停住探搜的脚步。而福尔摩斯会更加努力地去发现寻找线索,任何蛛丝马迹他都不会放过,正因为他有这样坚持不懈的精神,所以他的案子都能水落石出,读了福尔摩斯全集,会伸张正义的人使世界少一分罪恶多一分友善。
这本书还体现出一句名言——“凡是勤奋的人,都有锲而不舍的精神。”
我爱读这本使我受益匪浅的书。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书笔记200字篇七
一本书能够成为经典名作,一定包含了高超的艺术和透彻的人生道理。阿瑟·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探案集》之所以成功是因为阿瑟·柯南道尔成功的塑造了一个人物——一个反对迷信、懂得人生观的“咨询侦探”歇洛克·福尔摩斯。
德国大诗人歌德说过:“读一本好书,就等于和一个高尚的人谈话。”对的,当你在读书的时候就走进了另一个人的心灵里面,来感受某一些痛苦,甚至自己都像变成了这本书主人公一样,给大家带来酸甜苦辣。
《四签名》是其中最为经典的一部,阿瑟·柯南道尔更是因为这一部而出名。主写的是实的体现了财富欲望的空前膨胀所带来的罪恶欲与虚无。一个个扣人心弦故事,写了印度人并未履行诺言,引起了琼诺赞·斯茂报仇的故事。
这个虚构的故事敲响了我们的警钟。人类因为贪婪、食言、阴险狡诈等阴谋诡计来迫害大家,使大家心生愤慨,正义之士站出来维护我们的和平。故事提醒我以后不管做任何事都不要有私心,不轻易相信不明人士的任何鬼话。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书笔记200字篇八
像蜂蝶飞过花丛,像泉水流经山谷,我每捧起一本书,心底就不禁涌起愉悦之情。因为对我而言,读一本好书,就如同交一个朋友,而读完《福尔摩斯探案集》,我便像交到了一位充满睿智和神秘、以及无穷魅力的挚友。
初见时,《福尔摩斯探案集》中的情节和结构便惊艳了我,同时,这也是它最大的艺术成就。它每一篇故事都有曲折的情节,人物不断行动,情节步步深入,惊险奇妙,扣人心弦;使读者既感到恐怖,却又欲罢不能。情节关联到布局,而且结局常常来得十分突然而富有意趣,非常耐人寻味。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歇洛克·福尔摩斯了,他十分聪明,善于观察、分析,勤于思考,思维敏捷,动作灵活……再看看我,每次遇到不会做的题目,总是喜欢依赖他人,自己则懒得去动脑筋,有时我甚至不写,心想:反正老师会讲的,到时候抄个答案不就完事了吗?而看完《福尔摩斯探案集》后,对比起勇敢聪慧、勤于思考的歇洛克·福尔摩斯,我认识到了自己的缺点,明白以后该如何努力,变成更加出色的人。
其次,《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那就要数《血字的研究》这一章了。福尔摩斯刚到犯罪现场,就开始仔细地检查屋子前面和房间里的每一个角落:他从地上的脚印判断出这起谋杀案的凶手身高六英尺多,穿着一双方头粗皮靴子;他从墙角的烟灰得知凶手抽的是特里其雪茄烟;他还从墙上的血字旁脱落的油漆猜出凶手右手指甲很长……福尔摩斯竟然能在那么短的时间内,从犯罪现场的种种迹象中准确地推测出凶手的特点,这令我佩服得五体投地。他的耐心和强大的逻辑思维能力震撼到了我!
最后,我发现《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不仅仅是一本娱乐消遣的读物,更重要的是,它可以在无形中培养人们的推理思维能力和逆向思维能力,而这些恰巧是我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这让我发现,读书其实并不只是单纯的阅读,更多的是学习与认知的过程。每本书都有它值得学习和了解的东西,有好多经历我们未必熟悉、未必发现,但它们却真真切切地存在于我们的生活中。
《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虽然没有《西游记》那样动人心魄;没有《三国演义》那样气势磅礴,更没有《红楼梦》那样凄美缠绵……但它曲折的情节、惊险的过程、性格多端的人物,皆使我徜徉在那个神秘莫测的侦探世界中,刻骨难忘。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书笔记200字篇九
小时候,我读过《福尔摩斯探案集》,至今心有余悸。最近,我又读了这套书,再次和老朋友见面。
书的作者是侦探小说之父——阿瑟·柯南·道尔。书中主要叙述福尔摩斯23年侦探生涯中侦破的各种案件。
案件中第一个案子是《血字的研究》。福尔摩斯侦探经验丰富,用“回溯推理”方法,很快判断出凶手是高个子,红脸、抽雪茄、长指甲……根据这些线索,仅3天时间,轻而易举抓到凶手。
福尔摩斯是一个沉默寡言,性格古怪,善于思考,博学多才的人。他根据墙上的痕迹判断出凶手是长指甲;根据地上的烟灰判断出凶手是“抽印度雪茄”;根据脚印的距离,墙上血字位置与平视高度,判断出凶手是高男子;红脸醉汉,用自己流的鼻血写单词,是为了混淆视听。
福尔摩斯发现地上的血迹,但死者身上无伤痕,断定是被药丸毒死;他将现场拾到的“戒指”作“失物招领”广告,引来失主认领,发现蛛丝马迹;他利用身边的流浪儿寻找真凶——马夫;他周密思考,精心设计,用租马车的方法,引来马夫凶手杰弗逊·霍伯;通过凶手叙述这起复仇案的故事,使得案子成功破解。
这件案例告诉我们:福尔摩斯根据结果,往回推断的方法,找到突破口,问题变得简单,少走弯路,很快破了案。用此方法解应用题,从问题入手,根据题中已知条件分析题意,解答应用题。正确率提高,速度加快。
福尔摩斯实施抓捕行动,巧妙设计,凶手自然送上门来,此案圆满落幕。他多年的侦探经验,新颖的抓捕创举,实在让人钦佩!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书笔记200字篇十
今天,我终于把《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完了。福尔摩斯是一个侦探,什么案子他都能破出来,就连警察局破不出来的案子他也能够破出来,尽管警察局很想让他去做一名警官,但他还是只想做一名侦探。
就说《银色马》吧。英国的一名驯马师驯养了一匹银色的赛马,可是,不知道什么时间那批赛马莫名其妙的失踪了,驯马师也被谋杀了。福尔摩斯接到案子之后,认真地思考驯马师和这匹马的关系。他看到驯马师被砸的粉身碎骨的`头部时,想到也许是赛马踢死了驯马师,可是赛马没有那么大的力气呀。他又想除了马蹄子,还会有什么东西会有那么大的威力呢?最终他想到了铁棍。不过,他又有了新的发现。他搬开驯马师的头,发现地面有一个脚印,并且这个脚印一直通向了远方。
顺着这行脚印,福尔摩斯来到了村庄的一个小屋,从屋子里走出来了一个年轻人,福尔摩斯说:”先生,你看到过一批银色的马吗?“听了这句话,这名年轻人不耐烦的说:”别问我,我什么都不知道“。说完年轻人就关上了房门。福尔摩斯耐心地又敲开了屋门,对年轻人说如果他提供有价值的线索的话,他将会得到五十元的报酬。可是年轻人听完这句话,显得更加不耐烦,并说让福尔摩斯他们快滚开。这下子,福尔摩斯明白了:就是这名年轻人用铁棍砸死了驯马师,然后偷走了银色赛马。福尔摩斯回去报告了警察,并带着警察抓走了那个年轻人,把银色马还给了驯马师的家人。
看完这本书后,我在想,福尔摩斯可真是善于细心观察,认真思考呀!以后我要向他认真学习。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书笔记200字篇十一
爸爸带我去图书馆买了一本课外书——《福尔摩斯探案集》我看了以后,十分喜爱,百读不厌。
《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是世界上最著名的侦探悬疑小说家阿瑟·柯南·道尔写的。这本书的内容主要是讲述了福尔摩斯与他的助手华生竭尽全力地侦破所接到的谜案,案中错综复杂,他用敏捷的思维和个人的智慧,抓住一个又一个无比狡猾的坏人。
让我感触最深刻的是《福尔摩斯之“死”》。里面讲述了福尔摩斯与全欧洲最大的犯罪团伙,堪称“犯罪界的拿破仑”里的莫里亚蒂,在生死攸关的时刻,福尔摩斯为了免于这场灾难,愿意牺牲自己,虽然死里逃生但还是深深让我感到他大无畏的精神。
记得有一次,我正在切苹果,一不小心,把我的小指头给划破了,鲜血马上就涌了出来,吓得我号啕大哭。妈妈走了进来说:“你最近看了《福尔摩斯探案集》,你看福尔摩斯敢于牺牲,为了这点小事就哭,你羞不羞呀!”我听了这句话后,羞愧万分。
如今我们生长在和平年代,福尔摩斯的一生,让我得知不论在生活上,学习上,要学会在遇事,做事中沉着,冷静。
他也让我佩服他过人的智慧与美好的品质,这些将伴随着我,永不忘记。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书笔记200字篇十二
福尔摩斯是英国作家柯南道尔笔下的世界著名侦探,是一位惊人的智者。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福尔摩斯探案集。
供参考借鉴!
《福尔摩斯探案集》出自英国杰出的侦探小说家、剧作家——阿瑟﹒柯南道尔。小说的主人公是著名的歇洛克﹒福尔摩斯。福尔摩斯在作者的笔下显得冷静、勇敢、智慧超群,所以,这本书十分吸引我。
读了这本小说,我还知道了有的人是为了别人而杀人的,有的人是因为复仇而犯罪的,有的人是偷盗犯,种种犯罪情况都会发生。而这些犯了罪的人都会受到法律的惩罚。
因此,我们一定要好好做人,不能随意害人、不能偷东西,更不能做强盗和杀人。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由英国作家柯南?道尔写的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探案集》。
它是由12个精彩离奇的故事组成。其中,最令我印象深刻的故事是《豁嘴男人》。
故事中的圣克莱尔先生突然不见了,他的太太以为先生遇到了不测,便求助于大侦探福尔摩斯。经过福尔摩斯的一番调查,竟发现在烟馆附近行乞的豁嘴瘸子乞丐是圣克莱尔先生。原来,圣克莱尔先生扮成乞丐可以得到很多的钱,由于自尊心的原因,他不愿意让别人知道,所以才化了妆。
读了这个故事,我不禁对圣克莱尔先生的行为感到好笑和气愤。我觉得,劳动者是光荣的,整天想着不劳而获的人是可耻的。美好的生活是应该靠双手劳动创造出来的。圣克莱尔先生骗取了大家的钱财,更骗取了大家的同情心。
其实,我们的生活中也有一些年纪轻轻、手足健全,整天想着不劳而获的人。他们真像这个圣克莱尔先生啊!
作为小学生,我们应该努力学习,长大了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福尔摩斯探案集》描写了福尔摩斯先生破案的故事,这些故事真是曲折又精彩啊!
书里记录了这样几个案子:“吸血鬼”、“铜山毛榉案”、“雷神桥奇案”、“三个同行人”、“狮鬃毛”等,看完这些破案故事,我真是太敬佩福尔摩斯先生了!
福尔摩斯先生之所以可以侦破这些奇怪的案件,我觉得首先是因为他有渊博的知识,比如在“吸血鬼”那个案子里,福尔摩斯先生知道那些挂在墙上的南美洲土著狩猎工具是有毒的;其次是因为福尔摩斯先生有着细致的观察力,比如在“雷神桥奇案”中,福尔摩斯先生发现了石桥栏杆上那个小小的磕痕;最后是因为福尔摩斯先生具有灵活、严谨的思考和推理,在具备应有的知识和细致观察的基础上,福尔摩斯先生把哪怕最微小的细节和线索联系在一起,最终使案件真相大白。福尔摩斯先生还非常勇敢,在“三个同姓人”的案子里,他和美国杀手的较量真让人为他捏一把汗啊!
福尔摩斯先生的助手和朋友是华生,每次破案,当华生还摸不着头脑的时候,福尔摩斯先生已经胸有成竹了。
这本书主要讲了私人大侦探夏洛克福尔摩斯与他的助手华生与邪恶势力作斗争的故事。主要有这几件大案:血字研究、四签名、最后一案、空屋历险记、巴斯克维尔魔犬、红圈会等。我们就来讲讲这血字研究。
我们先认识一下作者吧,他的名字叫阿瑟。柯南道尔,是19世纪末的一个英国侦探小说家,由于成功塑造了福尔摩斯这个角色,而被称为“侦探悬疑小说的鼻祖”。
回到正题。这一篇《血字研究》是柯南道尔于1887年创作的小说,也是他第一部以福尔摩斯为主角的作品。这篇小说主要讲了华生和福尔摩斯经过华生的朋友介绍,在一个地下室里相见。不久,他们就在贝克街22号这栋房子里居住下来。福尔摩斯的侦探推理能力令华生惊讶不已。不久,葛莱森上校请福尔摩斯侦破“劳瑞斯顿花园街凶杀案”,凶案现场死者的旁边有一枚结婚戒指;墙上用血写着“rache”即复仇字样。福尔摩斯出其不意地抓获了杀人凶手侯波。
这篇小说令我感触最深的就是福尔摩斯的勇气。他不怕困难,敢于斗争,能根据情况判断出当下的形势,更能对任何事情做出大胆的猜测。在这里摘录几句福尔摩斯的。
名言。
:1、我认为人的脑子本来象一间空空的小阁楼,应该有选择地把一些家具装进去。只有傻瓜才会把他碰到的各种各样的破烂杂碎一古脑儿装进去。这样一来,那些对他有用的知识反而被挤了出来;或者,最多不过是和许多其他的东西掺杂在一起。2、一个逻辑学家不需亲眼见到或者听说过大西洋或尼亚加拉大瀑布,他能从一滴水上推测出它有可能存在,所以整个生活就是一条巨大的链条,只要见到其中的一环,整个链条的情况就可推想出来了。
由此可见,福尔摩斯是一个勇气+智慧+准确判断+传奇色彩的成功人士。
让我们向柯南道尔、向福尔摩斯致敬!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书笔记200字篇十三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福尔摩斯探案集》,我深深地被主人公福尔摩斯过人的胆量和智慧所吸引和折服。
福尔摩斯是世界上最了不起的大侦探,冷静、果断,观察力惊人,推理力超强。他能将种种被误导的思路、互不相干的奇怪现象接拼起来,形成一幅完整的图像,真想最终被揭晓。他高超的探案技巧令我心悦诚服。
正义一定战胜邪恶。无论作案者多狡猾、多狠毒,总逃不过福尔摩斯锐利的目光。世界上,总有像福尔摩斯一样为社会伸张正义的人。假如你犯了法,做了坏事,即使你有高超的智慧,但你的邪恶也会出卖你,暴露你的一切。所谓“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绳之于法便是你的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