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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生动物保护执法总结报告篇一
(一)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开展情况
1.白马鸡资源保护,为保护好我县白马鸡资源,树立我县生态旅游新的品牌,长期与北京林业大学自然保护区学院合作,深入研究并积极探索白马鸡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之路,为今后的白马鸡资源保护工作和创建白马鸡生态旅游品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并积极配合中国野生动物之乡完成中国白马鸡之乡的编撰。
2.严格执行林地、保护区资源管护责任制,打破多年简单的看山护林传统模式,加大理亚路沿线及兴伊措周边禁止开发区日常巡护监管力度,特别是增加人类活动频繁区域的巡查密度,形成纵向到边、横向到底的巡护监管网络,全县范围内重点野生动植物保护率达到98%以上。
3.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采取发放资料、张贴宣传单、召开会议等宣传方式,加强环境保护、森林资源、保护区管理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保护生态环境的法制观念,努力营造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文明社会氛围。
(二)湿地日、野生动植物日、爱鸟周宣传活动工作开展情况
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向全社会普及林业、野生动植物保护的法律知识,是做好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今年根据我县实际,利用“冬季候鸟迁徙期”“湿地日”、“爱鸟周”、“野生动植日”结合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深入各乡镇下乡的机会,紧密结合当前公众关注的鸟类和人类生存健康问题、围绕野生动植物、湿地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和有关法律法规开展了规模不等、形式多样的科普宣传活动,使广大干部群众对野生动植物保护有了进一步的认识,自觉性也进一步得到了提高,群众参与野保的意识明显增强,形成了“保护好野生动植物就是保护自然生态平衡,就是保护我们人类自已”的良好态势。并与县域内的餐厅、酒店、商铺张贴倡议书和签署不经营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的协议书,据统计在开展野生动植物暨湿地资源保护主题宣传教育活动中共出动宣传车辆37台次,张贴宣传标语80余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
(三)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情况
为认真贯彻落实人大常委会《决定》,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发展变化,全县继续以各林业站为监测点,855名生态护林(草)员全员在岗在位,履行职责,对全县13个乡(镇)切实开展巡山护林,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按照省州要求及时上报监测情况。
(四)清风行动、网剑行动严厉打击非法猎杀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
我局将清风行动、网剑行动工作与森林草原防灭火、市域治理工作有机结合,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农牧农村局、卫健局、公安局对县域内经营市场、商户非法猎捕、食用出售、收购、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行为开展联合执法,截至目前我县累计出动执法车40次,出动执法人员200余人,监督检查经营市场、商户350余家,协调市场监管局共同处理一起非法网络销售国家保护野生植物案件。
(五)野生动物救助工作情况
今年我局积极开展野生动物救助工作,7月救助国家二级
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猕猴一只并放归,10月救助国家一级重点保护动物黑鹳一只,由于伤势过重死亡后进行了无害化填埋处理。
(一)由于我县地广人稀,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任务重、责任大,工作人员在具体工作中业务能力不足,还不能适应新时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的需要。
(二)由于上级部门对野生动植物保护专项资金的投入极少,导致野保工作经费严重缺乏,没有专门的交通工具和执法装备,同时执法机构也不够健全,人员编制偏少,执法力量和执法力度不能充分得以体现。
我们将自觉地承担起建设生态文明的历史使命,力争在自然保护区建设、湿地公园建设、湿地资源及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体系建设等各项工作中不断开拓奋进、创造新的业绩,为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一)认真做好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各项工作,加大野生动植物保护执法力度;
(二)进一步做好全县的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
(三)规范野生动植物行政审批程序、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切实保护好我县现有的野生动植物资源;
(四)继续加大项目储备。十四五期间积极争取国家、省、州级林业及自然保护区各项目建设,推动县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五)加大冬季候鸟迁徙的监测和保护工作。
野生动物保护执法总结报告篇二
我市的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在省林业厅关心指导下,在局党委的领导下,在全市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认真贯彻执行《野生动物保护法》、《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认真执行“加强资源保护合理开发利用”的方针,严格执法检查,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各类违法行为,有效地保护了我市的野生动物资源,回顾20xx年上半年工作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从4月10日开始,以“繁荣生态文化,建设生态文明”为主题的“爱鸟周”活动全面展开。截止4月30日,我市共刊登宣传文章5篇、倡议书8篇,发送短信10000条,发放宣传手册3000份,发布宣传片1部,悬挂标语横幅36条。
特别是在4月16日,德清县下渚湖湿地公园举行了由浙江省林业厅、浙江大学、浙江省野生动植物保护协会主办,德清县人民政府承办的朱易地保护暨浙江种群重建项目启动仪式。朱是我国一级重点保护的“国宝级”鸟类物种,也是典型的湿地鸟类,具有珍贵的观赏价值和极高的科研价值。此次引进的朱,有5雄5雌,共10只。今后我市将深入系统地开展朱人工繁育、野外驯化、野生种群重建,以及提高繁育子代的繁殖潜力和抗病能力等方面的研究工作。
此外,市本级针对吴兴区养殖鳄鱼的势头强劲,存在许多隐患的现状,会同区农林发展局着力加强管理。目前起草了《鳄鱼驯养繁殖与经营利用管理规范》,并正在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
为了严格实行狩猎证、驯养繁殖许可证、经营利用核准证、野生动物运输证等许可制度。年初我市还制定了《市林业局野生动物管理审批项目说明》,进一步规范了省重点以下野生动物的驯养与利用管理。
据统计,全市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经营利用单位为32家。驯养繁殖的.品种有梅花鹿、鸵鸟、河麂、蓝孔雀、鳄鱼、龟、蛇等。其中吴兴上跃龟鳖苗种有限公司发展势头较为强劲,该公司年产值已达到了20xx万元左右,去年经国家林业局批准,已经在开始驯养繁殖湾鳄、暹罗鳄。
我市长兴县扬子鳄保护区及德清县下渚湖湿地公园已被列为国家级重点疫源疫病监测点。如长兴县扬子鳄保护区根据实际情况,落实专项资金,添置监测设备,进行24小时全天候监测。同时,安排专业人员加强巡查和值班,坚持每天在15时将全天监测情况进行汇总后上报省林业厅。德清县下诸湖湿地公园监测点也已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厅要求,专门聘请三合乡沿河村干部每天两次对该处进行巡查,并登记好巡查发现的各种情况。监测点工作人员,每天进行一次观测,做好观测记录,一旦发生异常情况立即上报。
我市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加强与工商、城管等部门的配合,加大对经营野生动物市场、宾馆、酒楼的监督检查力度,上半年,全市收缴青蛙300多斤,蛇类50余条,全部放归野外。除此之外,我局进一步规范了野生动物救助工作,专门制定了《受伤野生动物救助管理办法》,上半年救助受伤野生动物26只,其中有国家重点保护的雕、雀鹰、白鹇、猕猴,省重点保护的白鹭、夜鹭、獾等。
1、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费收取难度较大。1999年12月,省厅转发《省物价局、财政厅降低收费标准的通知》(林计[1999]301号),对收费标准进行调整,但在实际操作中,收费额度很难掌握。省厅出台的《商业性经营利用驯养繁殖技术成熟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单》中无蛇类一项,故部分蛇类养殖单位在受到养殖技术和政策的双重影响下,纷纷转产或停产。
2、特别是疫源疫病监测点工作人员,一是受专业知识的限制,技术能力有所欠缺,对鸟类的具体品种、生长特性、疫病传染的主要特征等,不能做到熟练掌握。二是没有专门的检测设备,无法对疫病进行确定,导致监测点的监测功能不能完全发挥。三是由于缺乏资金,导致监控设备在数量和覆盖面上还远远不够。
野生动物是自然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好野生动物对于维护生态平衡,构建和谐社会有着积极的作用。虽然我市的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有许多地方有待完善。今后,我们将一如继往,从以下三个方面努力:
1、每年以“爱鸟周”、“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活动为载体,面向全社会开展爱护野生动物的宣教活动,提高全民保护意识。
2、加强对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的救护力度;扎实做好陆生野生动物和候鸟疫源疫情疫病监测与防控工作;完善长兴扬子鳄保护区、德清下渚湖湿地保护区及其他自然保护小区的建设。
3、严格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野生动物经营利用核准证的审核审批;定期进行执法检查,加强对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经营利用单位的监督与管理。
野生动物保护执法总结报告篇三
按照局里安排和要求,围绕局里的中心工作,结合我站的工作实际情况,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按照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要求,为了做好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的个防控工作,我站积极的进行部署,要求各乡镇广泛宣传,林业员对重点区域加强巡查和监测,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并将重点区域落实到专人。同时,对重点地区进行了细致排查,对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进行了重点检查,一查进货来源,二查卫生防疫,三查销售渠道,特别重点监督其做好防疫工作。在做好宣传和监控的同时,做好了应急准备,制定了应急预案。由于措施得力,保证了我县未出现野生动物疫源疫病。
多年来长期的宣传,使群众对保护野生动物的认识大大提高,但由于我县野生动物资源较少,群众直接接触的机会不多,因此,宣传工作需要常抓不懈,才能使野生动物保护融入群众的意识中。我站通过发宣传资料,下乡时主动向群众宣传等形式,长期不懈地宣传野生动物保护工作,使群众的野生动物保护意识进一步提高,发现受伤野生动物主动救护,发现捕捉和贩卖野生动物的就举报。我站又通过这些生动的事实,既对当事人主动保护野生动物的行为给予表扬,又向周围群众宣传保护野生动物的重要性和防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有关知识,使群众受到的教育既生动又深刻,大大提高了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自觉性。
在加强对野生动物保护、对野生动物养繁殖、经营依法管理的同时,我站积极、热心地为群众服好务。一是对咨询养殖、经营的进行细致的解答,并到现场进行指导和建议;二是对符合条件的以最短时间为其审核、上报;三是对合法从事养殖、经营户提出合理化建议;四是从法律、法规及政策方面提供服务。我站的热心服务、受到了养殖、经营户的普遍赞扬。
为了保护好我县的野生动物资源,规范野生动物养殖、经营行为,我站加强了对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经营的管理。经常对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进行检查。检查其进货来源和销售渠道是否合法,督促其合法养殖并完善养殖条件和措施。还对经营市场进行明察暗访,查是否无证经营野生动物或非法收购野生动物。在加强管理的同时,我站还加大了对破环野生动物资源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针对我县野生动物资源较少,个别人员受利益驱使,仍四处乱捕蛇、蛙,有的人未经批准违法收购、经营的现象,我站将此作为重点打击对象,通过向知情人了解情况,暗布监控哨等,及时准确地掌握情况,一经发现,坚决严厉打击。根据举报线索,查获违法收购野生青蛙一件,没收青蛙近两千只予以放生,并对当事人处予追缴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费及罚款的行政处罚。另外,我站还按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开展了对野生动物经营市场的专项整治活动,对驯养繁殖场、市场、餐馆等进行了重点检查,规范了市场秩序。
我站在做好业务工作的同时,还注重抓好日常事务工作和局安排的其他工作,完成了退耕还林迊检联乡工作及其他突击性和临时性安排的工作。
野生动物保护执法总结报告篇四
为依法保护野生动物资源,按照区委、区政府部署要求,区农经委督导六组主要负责督导金桥街道执行《东丽区保护候鸟等野生动物专项行动方案》情况。金桥街道结合清查整治专项行动,在开展保护候鸟等野生动物专项治理攻坚行动中,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
在区委、区政府、区农委会议部署后,我督导六组立即召开小组工作会议,认真学习会议精神,把握工作原则,进一步明确任务分工,细化工作安排,全体成员立即进入工作状态。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每日深入督导街道,主动了解情况,研究问题,立足实际,增强做好督导街道全面巡查工作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我组自觉提高政治站位,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到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严峻性,增强严打各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的使命感和紧迫感,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督导,依法履责,坚定不移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打击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
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金桥街道召回休假干部,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对打击野生动物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培训。同时,建立协调机制,金桥街派出所及全街各部门树立“一盘棋”思想,既分工负责,又密切配合,街、村(社区)两级干部全员出动、全力以赴,昼夜不间断开展重点地区部位清查整治,对发现的隐患问题线索,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通告行业主管部门,行业部门主动担当,依法督促隐患整改、查处,并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区级主管部门汇报,切实做到上下联动、密切协同,共同推动专项行动工作开展。
为进一步加强昼夜巡查力度,我组共同与金桥街道巡查人员、金桥街派出所民警对排查过的重点点位进行无间断、无死角的再次排查,做到“横到边、竖到底、全覆盖”,截至10月5日上午8:30,累计出动巡查车辆16辆,巡查人员52人次,巡查老村台12个,巡查空置厂房、建筑工地、湿地湖泊、荒地、鱼塘和养殖场等共计38处,涉及860万平米,巡查4条河道沟渠沿线8.5公里,完成全部街域范围地毯式排查工作,发现获取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线索1条,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和区野生动物保护专项督查组,切实做到了巡查到位,整治到位。
通过加强法律宣传工作,让群众做到知法守法,减少个别群众因不懂法而造成的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主要做法:一是通过悬挂标语和发放宣传材料的形式,在重点区域和社区居民活动场所开展宣传教育,截至目前,累计悬挂宣传条幅20余条,发放宣传材料300余份。二是发挥文明志愿者作用,以耳口相传的形式将法律法规宣传到每家每户,提高保护野生动物意识。三是借助新媒体的宣传渠道作用,依托微信、微博等新媒体传播平台,将宣传内容以短消息的形式在公众平台中进行推送。四是公布街域内监督举报电话,发动群众力量,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配合街道摸排各类线索、消除各种隐患、堵塞防范漏洞,有效提升全街社会治安环境,打好打击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攻坚战。
野生动物保护执法总结报告篇五
野生动物是人类的宝贵资源,是自然生态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对人类的生存、生产、生活都具无可替代的作用。由于种种原因,野生动物资源急剧下降,很多种类已经灭绝或者处于濒危状态,而且还在继续。物种灭绝后不能复生,所以,我们作为野生动物主管部门已充分认识到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的紧迫性和责任性,严格依照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积极采取有效的措施促进野生动物的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坚决打击各种违法销售野生动物现象,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现总结如下:
今年4月,在全省的“陆生野生动物宣传月(4月)”和“爱鸟周(4月10-16日)”期间,我局专门制作了野生动物保护宣传电视专题片,在县电视台和调频广播播放15天;在县城主街道悬挂保护野生动物的横幅标语,2幅;张贴分发“ 提倡不食野生动物,树立饮食新观念”《倡议书》200份;对有关野生动物救护事件以及打击破坏野生动物的案件进行电视和报纸报道。
通过宣传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广大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普遍提高,都已认识到野生动物受国家法律保护,并非野生无主,所以,群众凡发现国家保护的或不认识的动物,都能立即报告或救送到林业主管部门,发现非法狩猎或违法经营的,也能主动举报,一种人人保护野生动物的氛围已开始形成。
凡发现病危、受伤、迷途或群众救送野生动物的野生动物,我局都全力救护,对正常的动物,选择合适的生境进行放生,对受伤的或病弱的救送至xx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进行救护。2008年,我局共拯救受伤或病危的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猫头鹰、白鹇等4只,夜鹭等省一般保护野生动物5只。
(一)依法加强狩猎、养殖、经营审批管理。
我局按照国家、省有关野生动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严格野生动物的狩猎、驯养繁殖、经营利用的审批发证制度,严把审核关,对不符合规定的、驯养繁殖技术没有成熟的,坚决不予审批;对已审批发放证件的单位进行管理,并按期进行年审,有效地规范我县野生动物养殖经营的合法化环境,促进了野生动物保护管理事业的发展。
(二)开展了赛加羚羊角、川山甲片和稀有蛇类原材料库存情况调查及使用计划申报工作。
7月,我局对全县主要医院和医药单位的川山甲片、稀有蛇类原材料的库存情况进行了调查,全县川山甲片、稀有蛇类原材料的库存量仅29公斤,同时,对2008-2009年度消耗计划进行了申报,全县2008-2009年的消耗计划共170公斤。
(三)鼓励发展野生动物驯养繁殖业。
根据国家林业局规定养殖技术成熟可以养殖的野生动物种类,鼓励发展养殖技术成熟的野生动物养殖业。2008年,新发展杂交野猪、环颈雉、绿头鸭、野兔、石蛙等养殖场6家。
(一)组织开展了 “飞鹰行动”。
4月-5月,根据省林业厅的统一部署,我局组织开展了 “飞鹰行动”,集中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对全县的养殖、经营场所、狩猎人员、主要宾馆饭店、交通运输等进行了检查,对违法运输、经营野生动物行为进行查处、对违法狩猎(放电猫、铁夹、吊等)进行了多次检查和处理。检查中发现:部分饭店及菜市场仍有违法经营野生动物的现象,本次行动查获没收少量的蛇类、黄麂、蛙肉等野生动物及铁夹等禁猎工具,对违法养殖经营的予以打击和取缔。
(二)开展了奥运期间专项整治工作。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有效遏制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迎接2008北京 “绿色奥运”,根据省、市的统一部署,于7-8月,我局组织执法人员并联合有关部门,开展了奥运期间xx县野生动物规范管理整顿工作专项行动。
行动期间,执法人员对全县的养殖、经营单位进行了一次大检查,确保宾馆饭店的点菜柜、商店、药店等不出现销售敏感的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现象;对一些“野味”馆,进行了清理、摘牌;全县猎民停止一切狩猎活动;不开展野生动物表演、展示;暂停野生动物广告等等,净化了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环境。
目前,由于各种人为的原因,许多野生动物种类已处于濒临灭绝的状态。近几年,滥食野生动物的现象屡禁不止,使得许多已经濒临灭绝的野生动物的处境更加艰难。要彻底改变这种不文明的行为,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
野生动物是我们人类生存环境中无可替代的一员,地球上不能只剩下人类,野生动物的命运取决于我们人类今天的`认识和行动。我们作为野生动物的主管部门,将不遗余力,一如既往地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工作,坚决打击销售违禁野生动物的现象,全力保护野生动物资源,让野生动物永远为人类的生存环境增姿添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