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就如同白驹过隙般的流逝,我们又将迎来新的喜悦、新的收获,让我们一起来学习写计划吧。写计划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计划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拆迁评估工作计划安排拆迁评估价目表篇一
为保证公司整体搬迁工作有序进行,搬迁工作应遵循“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方针,要求确保顺利搬迁。
1、搬迁前的准备工作
2、搬迁中的过程控制
3、搬迁后的整理工作
副组长:xx、xx、xx、xx
银海总负责人:xxx
数码总负责人:xxx
未装修办公新址前期准备工作方案
1、按照办公区域平面图对新办公室进行分配。(人,时间)
2、确定各办公室室内设计图纸,准备装修。(人,时间)
3、确定办公室新增家具的统计、订制和安装。(人,时间)
拆迁评估工作计划安排拆迁评估价目表篇二
本方案适用于大街未施工建设路段公里范围内的征地拆迁,包括将东桥口段、西桥口段和东三里段集体土地征为国有,并对上述三个村征地范围内120余户房屋实施拆迁补偿。
认真贯彻落实《_土地管理法》、《_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的意见》、《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区住宅房屋征收货币化补偿安置的意见》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有关规定,鼓励货币化补偿安置,积极利用开发性金融支持,为县城中村改造体制机制创新积累可复制的经验。
(一)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组织勘测调查。县政府在被征地的东桥口、西桥口、东三里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县_门依据拟征收土地公告,组织勘测定界,并会同财政等有关部门、榆山街道办事处及建设单位,与有关村民委员会、被拆迁户现场调查、清点、核实,填写土地征收勘测调查清单。
(二)实施房屋评估。
1.选定评估机构。县_门会同榆山街道办事处按照公开公平原则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
3.房屋面积和用途确定。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和用途,以房屋权属证书和房屋登记簿的记载为准。房屋权属证书与房屋登记簿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房屋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房屋登记簿为准。无房屋所有权证书但建设手续齐全的房屋,其建筑面积以批准建设文件载明的建筑面积为准。
(三)签订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县_门会同财政等有关部门拟定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并公示,与有关村集体经济组织、被拆迁户签订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依法报省政府批准土地征收方案并发布土地征收公告。
(四)补偿安置。
1.被拆迁户选择货币补偿方式的,对被征收土地的有关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被征收土地所在区位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20%给予土地征收补偿,用于举办公益事业或者进行公共设施、基础设施建设;被拆迁户的房屋补偿安置费用(包括被拆迁房屋价值补偿、因拆迁房屋造成的搬迁补偿、临时安置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补偿、选择货币补偿奖励)由县财政部门会同_门通过榆山街道办事处支付给被拆迁户。搬迁补偿、临时安置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补偿、选择货币补偿奖励的标准,按照《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和补助奖励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县房屋管理服务中心要及时公布更新县城区存量商品房源信息,为被拆迁户提供真实准确的房源信息。
2.被拆迁户选择参加本村城中村改造安置且与被征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达成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按照城中村改造有关规定办理(备注:不得突破平政发〔2009〕1号文件规定)。
(五)拆除房屋、移交土地。被征收土地村集体经济组织、被拆迁户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清理搬迁附着物,并移交土地。未在规定期限内移交土地的,由县政府责令限期移交土地;逾期仍不移交土地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片区部分地段征地拆迁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焦卫星同志任组长,副县长于瑞民同志任副组长,县国土资源局、榆山街道办事处、财政局、住建委(规划局)、城管执法局、房管中心、物价局、司法局、_、_、公安局等有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榆山街道党工委书记兼任,副主任由县国土资源局、榆山街道办事处、住建委、房管中心等有关部门单位分管负责同志兼任。从有关部门单位抽调工作人员组成征地补偿、资金筹集、执法保障、群众工作等若干工作组,实行日调度、周总结,保障征地拆迁工作顺利进行。
(二)搞好资金保障。县房管中心要会同榆山街道办事处将本次征地涉及的东桥口、西桥口、东三里三个村的120余户房屋拆迁纳入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利用好农业发展银行、国家开发银行等政策性金融机构资金支持。
在推进片区部分地块征地拆迁工作的同时,新区建设指挥部统筹协调推进交运片区和原国棉七厂南山宿舍片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职教中心南边界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道路建设范围内电力线路迁移改造等工作,为推进片区棚户区改造和大街2016年10月1日前全线通车奠定坚实基础。
拆迁评估工作计划安排拆迁评估价目表篇三
根据《_土地管理法》、《_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_城乡规划法》、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新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府字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及市政府和经开区政府关于批准建设环区域水利建设项目的有关精神,并结合经济技术开发区最新的有关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的文件,制定本方案。
(1)征地范围
(2)拆迁范围:
该征地范围内地面上所有建筑物及附属物(包括房屋、农村基础设施和水利设施、坟墓、电线电杆等)均必须拆除。
(1)被征土地的性质包括集体农用地和国有农用地。征地补偿标准为:集体农用地按平均2万元∕亩进行补偿,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含青苗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和社会保障费。具体补偿标准详见市经开区政府印发的《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统一年产值及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地农民的保险详见市政府相关文件。
(2)国有农用地的征用由于情况较复杂,要和农场的改制及农场职工的社保、安置等因素结合起来考虑,参考其他农场的征地情况,暂按万元∕亩征收。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另按经开区相关文件进行补偿。
(3)农房拆迁补偿标准详见《经济技术开发区农房拆迁安置补偿实施办法》,农场房屋的拆迁补偿标准参照农房拆迁补偿标准执行。
按照市政府及经开区政府批准的《环区域水利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该项目一期实施的a、c地块上的征地拆迁工作必须在年6月30日以前完成。
(一)安置方式
1、房屋采取集中安置;坟墓采取集中安置。
2、房屋集中安置点的确定,由经开区政府征求群众的意见以后,和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共同确定(应符合该地块的整体规划要求);安置点搞好“三通一平”后,再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办理报建手续,经开区政府要和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密切配合,相互支持。
3、坟墓集中安置点由经开区政府选定。
(二)安置原则
详见《经济技术开发区农房拆迁安置补偿实施办法》
1、城投公司按照相关的政策和经开区土地分局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将征地款和征地管理费转入经开区国土分局的帐号。经开区国土分局负责和各镇、村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并将征地款项转入各镇、村的帐号,再由各镇、村委会分发到被征地村民手中。
2、拆迁补偿款由经开区规建局拆迁安置管理处根据拆迁面积、结构类型、补偿标准等做出拆迁总费用预算,城投公司根据拆迁的进度按比例将款项转入经开区的拆迁帐号中,由经开区拆迁处将相应的拆迁补偿款转入相关镇、处,再由各村委会将拆迁补偿款发放到被拆迁的村民手中。
按本项目征地拆迁的实际数量,并参照市政府、经开区政府相关的补偿标准进行结算。
拆迁评估工作计划安排拆迁评估价目表篇四
(一)建立危房户拆迁安置领导组:
(二)危房户拆迁安置领导组下设办公室:
(三)办公室下设四个小组:
本园区(镇)范围内确需安置的危房户
1、书面申请:由危房户提出申请,形成书面报告交所在村(居),经村(居)核实提出初步意见交办公室,并预缴5000元评估费用(拆迁安置结束后退回,反之评估费用按实计算由申请对象承担)。
2、鉴定公示:危房鉴定小组根据危房户的申请,现场鉴定,出具鉴定意见,并将意见交村(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3、评估协议:公示无异议后,危房鉴定小组将鉴定意见交评估拆迁小组,由评估拆迁小组按政策规定进行评估,并签订拆迁协议。
4、组织拆迁:拆迁协议签订后,由村(居)组织拆除。
5、复垦验收:拆除完毕后,危房户经对原宅基地进行复垦,复垦后移交复垦验收小组进行验收。
6、选房安置:经复垦验收小组验收合格后,移交选房安置小组。选房安置小组与相关危房户就近就便选择农民集中居住点,签订安置协议,进行拆迁补偿与安置费用的结算。
以上实施程序由前一个操作流程工作组制作工作联系单移交下一个操作流程工作组。
拆迁评估工作计划安排拆迁评估价目表篇五
1.讨论制订公司搬迁的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2.协调搬迁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
1、准备工作:20xx年1月8日——20xx年1月15日
②1月14日前考勤机、打印机等办公设备安装完成。(负责人:***)③1月14日前空调安装完毕。(负责人:***)
⑥1月15日办公家具到位。(负责人:***)
2、搬迁实施:
②各部门提前处理不要的物品,并对自己用的电脑进行整理(拆卸、对显示器和主机进行分开包装),使之成为两个独立的整体。要求员工将自己的私人物品整理装箱。
时间:20xx年1月16日——20xx年1月16日
上午:8:00---11:00,下午12:00---17:00
8:00---11:00董事长室、副总经理、总经办。
12:00---13:00财务部
13:00---15:00经营部,工程部
15:00---16:00采购部,仓库
16:00---17:00完成整体搬迁,进行收尾工作
⑥食堂搬迁日期:20xx年1月18日
上午8:00---11:00,下午12:00---17:00(***配合搬迁)
3、搬迁完毕后,各部门负责人检查原办公室设施是否完好,是否有应搬而未搬的物品,关好门窗、水电,打扫好原办公室卫生,将原办公室钥匙交至总经办负责人处。
拆迁评估工作计划安排拆迁评估价目表篇六
为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扎实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的实施意见》,切实落实省发改委、省扶贫办《关于精准扶贫易地搬迁支持计划的实施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全力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全市6县1区为主战场,以“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可致富”为目标,按照“整体搬、灵活迁”的要求,加快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培育后续富民产业,有效改善搬迁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力争20xx―20xx年完成3。92万贫困群众易地扶贫搬迁任务。20xx―20xx年,对符合条件和有搬迁意愿的群众实现应搬尽搬。
(一)坚持规划引领。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精准扶贫工作的安排部署,完善《平凉市易地扶贫搬迁实施规划》的修定,编制易地扶贫搬迁“十三五”规划。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进一步瞄准贫困对象,明确年度目标任务,靠实工作责任,增强规划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各县区要严格按照规划确定的搬迁规模,明确分年度搬迁任务,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合理确定住房建设标准,科学谋划安置区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教育、卫生等公共资源配置,落实后续富民产业发展和迁出区生态恢复措施,为易地搬迁项目建设打好基础。
(二)创新安置模式。在坚持整体搬迁的前提下,因地制宜选择安置模式和安置区域,积极探索有效安置模式,充分利用城镇保障性安置工程、工业园区、新型城镇化试点等项目,采取易地搬迁、整村推进,整体搬迁、插花安置,就近搬迁、改善条件等方式,实现灵活搬迁,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四)加强部门协作。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涉及多项建设内容,仅靠国家专项资金补助难以满足工程建设需要,县区政府要加大配套资金投入力度,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相对集中、配套使用”的原则,积极整合行业资金,共同用于安置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产业开发等项目建设,形成合力,集中攻坚。县区政府要以易地扶贫搬迁项目为平台,组织相关部门按各自职责做好实施方案中单项工程的对口衔接和上报争取工作,为落实整合资金打好基础,创造条件。
(五)严格项目管理。县区发改部门要根据易地搬迁项目年度任务,采取挂图作战方式,逐项倒排工期计划,明确每项建设任务时间节点、工作要求、实施主体和监管责任。加强工程质量监管,严格招标采购关、施工工序关和竣工验收关,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群众质量监督员制度,按照进度服从质量的要求,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一)市发改委负责全市易地扶贫搬迁规划修编、县区年度实施方案审批、项目申报、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竣工验收和绩效评估等工作;市教育局、市卫计委负责统筹教育医疗资源,合理安排、科学布局中小学和村卫生室建设等工作;市财政局负责易地扶贫搬迁财政贷款贴息资金的落实和资金管理等工作;市审计局负责易地扶贫搬迁专项资金的审计等工作;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指导县区做好安置区土地利用规划调整,保障安置区土地供应、开展安置区土地整治、基本口粮田建设、安置区地质灾害治理等工作;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制定安置区通村公路建设计划,指导县区组织实施等工作;市水务局负责安排和指导安置区供水工程、农田灌溉工程和安置区邻近河道防洪堤建设等工作;市电力公司负责安置区供电工程建设等工作;市住建局负责指导县区做好安置区住房规划设计、住房工程质量监督等工作;市扶贫办负责指导县区做好建档立卡搬迁对象审核、安置区产业开发和相关的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等工作;市政府金融办负责协调金融机构落实贴息贷款及相关管理等工作;甘肃银行平凉分行负责发放易地扶贫搬迁贴息贷款等相关工作。
(二)各县区人民政府是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的责任主体,负责搬迁对象核实、实施方案编制、落实安置用地、资金整合、组织项目实施、公示宣传、技术指导、资金管理、质量监管和建立档案信息台账等工作。
(三)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政策宣传、搬迁对象筛选审查、易地扶贫搬迁贴息贷款借款户身份核查、组织群众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及搬迁入住等工作。
按照一年建成住房主体,两年完成基础设施配套、实现搬迁入住目标,20xx年实施6646人群众搬迁,20xx年实施19970人群众搬迁,20xx年实施12620人群众搬迁。在此基础上,积极争取国省进一步支持,20xx―20xx年对符合条件和有搬迁意愿的群众实现应搬尽搬。
(一)竣工验收。严格执行甘肃省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竣工验收办法,各县区发展改革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进行初验,初验合格后,申请市发改委验收,组织群众搬迁入住。市发改委接到县区申请验收报告后,及时组织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和施工、监理、设计等有关单位以及群众代表进行验收。
(二)监督检查。市、县区发改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计划和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重点抽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通报建设情况,总结交流经验。认真落实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月报告制度,对工程质量、项目进度、资金使用等情况按月跟踪逐级上报。
(三)后评价工作。在开展自查、抽查和专项稽查的基础上,市发改委选择本年度部分竣工项目开展后评价工作,组织有关专家或机构对项目质量、投资效益等进行评价,并将后评价结果作为县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拆迁评估工作计划安排拆迁评估价目表篇七
依据批准划定的拆迁红线图,该工程拆迁范围为:详见拆迁红线图划定范围。拆迁房屋总面积平方米,其中住宅约平方米,营业用房平方米,教委办公用房平方米,住户约118户。
根据《条例》的规定,拆迁人对被拆迁人进行补偿,由被拆迁人选择补偿形式,其补偿形式有:产权调换、货币补偿。
本工程由拆迁人委托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评估公司)对被拆迁房屋按照房地产市场价格进行评估并作为补偿安置的结算依据。被拆迁人若对评估结果有异议,在评估报告公布之日起五日内,可向原评估机构申请复估,也可委托另一家拆迁评估机构重新评估,但必须在评估报告公布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复估或重估报告。
被拆房建筑面积以产权证为准(对证载面积有异议的可申请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复核),按“一个产权证一户”执行。
(一)货币补偿
选择货币补偿的,被拆迁房屋住宅、非住宅由评估公司进行房地产市场价格评估,由拆迁人按房地产市场价格评估价格收购,其收购总价为:评估单价×房屋建筑面积。
选择货币补偿的,还应按件规定获得以下费用:
房屋设施补偿:普通闭路设施每户元,光钎闭路设施每户元,电话移机费每户元,照明用电设施每户补偿元,供水设施每户补偿元。
此外,对在房屋拆迁公告规定的搬迁期限内,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并完成搬迁的被拆迁户,由拆迁人按2000元/户给予奖励。
(二)产权调换
1、住宅、非住宅在拆迁范围内划定的安置区域新建安置(详见安置图)。住宅用房原则上每户只安置一套,若要选择第二套,其余下的旧房面积必须达到所选房面积50%以上,否则只能安置一套,如选择两套安置房,应补交一套的水设施费200元、电设施费500元。营业用房按营业自然开间还房安置,余下的面积实行货币补偿;安置房一律实行先搬家、先签协议、先选房的原则。
2、住宅、非住宅选择产权调换的实行“一换一”的方式。
3、本工程拆迁范围内的住宅和非住宅选择产权调换的,被拆迁人的天然气、电话、闭路设施、照明、动力用电由拆迁人按原户头给予恢复不予补偿。
(一)、房屋的搬迁期限按拆迁主管部门核发的拆迁公告规定的期限执行。
(二)、本工程拆迁范围内的被拆迁户一律自行过渡,住宅、非住宅过渡期自搬迁之日起至满24个月止。
(三)、选择产权调换的,被拆迁人还应按规定获得:
非住宅经济损失补助费:为140元/平方米。
此外,对在房屋拆迁公告规定的搬迁期限内,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并完成搬迁的被拆迁户,由拆迁人按2000元/户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