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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反应管理办法篇一
;药 品 不 良 反 应 概 述
第一节 药品不良反应定义
广义的药品不良反应是指用药引起的任何不良情况。其中包括超剂量用药、意外给药、蓄意用药、药物滥用、药物相互作用所引起的不良后果。
who对药物不良反应的定义:在预防、诊断、治疗目的无关的反应。该定义排除了有意的或意外的过量用药或用药不当。
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的定义:在正常用法用量情况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或意外的有害反应。包括副作用、毒性作用、后遗效应、继发反应、过敏反应、特异性遗传素质等。与who对药品不良反应的定义一样,排除了有意的或意外的过量误用、药物滥用(包括吸毒)、不按规定方法使用药品等情况引起的责任性或刑事性事件。这种设定是为了便于监测报告制度的建立和工作的开展。
研究药物不良反应将有利于促进合理用药。临床合理用药必须掌握的两个要点即有效性和安全性。前者是指对症选药,即使所选药物的作用符合于治病的要求,后者是指避免或减少药物不良反应和药源性疾病的发生。
第二节 药品不良反应分类
一 药品不良反应按发病机制分类
不良反应的分类,揭示了药物与机体间的相互关系,使人们关注引起同类反应的共同因素和表现形式,从而采取相应的共同的措施进行治疗和预防。传统的分类方法通常把药物不良反应分为a型、b型和c型三大类。这种简单明了的分类从1977年廷至今天,但因为粗略,不能准确地把各种不良反应的成因机制归于某类,因此就出现了目前新的、内容更丰富、定义更准确的分类方法,即a、b、c、d、e、f、g、h、u共九类。新的分类方法保留了a类,对b类则重新进行了定义和划分。
a型反应:又称为剂量相在的不良反应。它是药物常规药理作用的廷伸和发展,反应程度与药物在体内浓度高低密切相关,因此本型反应是可以预测的,在人群中发生率高,死亡率低。毒副作用是本型反应主要内容,其它还有过度反应、首剂反应、撤药反应、继发反应、药物依赖性等。
b型反应:又称质变异常性不良反应,它是一种与药物常规药理作用无关的异常反应,常规毒理筛选不能发现,难预测,发生率低而死亡率高。b型不良反应又可分为药物异常性和病人异常性两种,如特异性遗传素质反应,药物变态反应。
c型反应:一般在长期用药后出现,难以预测。其特点是:背景发生率高、非特异性、没有明确的时间关系、潜伏期长、不可重现。
有些药物反应难以用a型或b型反应来分类,如由于药物作用诱发的人体免疫功能低下而引起的患病率增加,药物引起三致作用、二重感染等。有些学者把它归于c型反应,这种观点近来已得到更多学者的赞同。
二 药品不良反应按临床表现的形式分类
1、副作用:当一种药物具有多种药理作用时,除治疗作用之外的其他不利作用都可认为是副作用。药物副作用不是绝对有害的,如阿托品用于解除消化道痉挛时,常可引起口干、心悸、尿潴留、视力模糊等副作用;当阿托品用于手术前给药时,又可利用口干的作用抑制支气管腺体分泌。副作用是一过性的,药物的治疗作用消失,副作用也消退,但有时也会造成严重的后果。
2、毒性反应:毒性作用是指药物引起的生化机能异常和结构的病理变化,可以各个器官和组织内发生。与副作用的区别主要反应在程度上的轻重和形式上的不同,一般情况下,具有明显的剂量-反应关系,其毒性的严重程度是随剂量加大而增强。如氯霉素或抗肿瘤药所致的骨髓抑制、氨基糖苷类抗生素所致的耳毒性反应等。这些反应,有的停药后逐渐恢复,但也常造成一些不可逆的损害,终身不退。
3、后遗效应:药物血药浓度降至最低有效浓度以下,但生物效应仍存在。如镇静药引起嗜睡。
4、过度作用:药物作用于人体产生效应,在一般情况下,这种效应是治疗作用,即适度地调节机体功能,使趋向正常,但有时候也会出现过强的反应,如镇静药引起嗜睡、降压药引起血压过低、降糖药致低血糖等。
5、继发反应:是由于药物的治疗作用所引起的不良后果,又称为治疗矛盾。如广谱抗生素可引起菌群失调而致某些维生素缺乏进而引起出血和二重感染;免疫抑制药降低机体的抵抗也可致二重感染;阿司匹林诱发reyes综合症等。
6、首剂效应:某些药物在开始应用时,由于机体对药物的作用尚未适应,而引起较强烈的反应。若一开始即按常规剂量常导致过度作用。例如哌唑嗪、氯压定等按常用治疗量开始用药常致血压骤降反应。对于这类药物,应用宜从小剂量开始,逐渐加量至常用量,以使机体适应。
7、停药综合症:或称撤药反应。由于药物较长期应用,致使机体对药物的作用已经适应,而一量停用该药,就会使机体处于不适应状态,主要的表现是症状反跳,一些抗心律失常药、肾上腺皮质激素、β受体阻滞药、血管扩张药等的骤然停用,常导致症状的严重恶化。
继发反应的撤药反应虽不是药物本身直接引起的作用,但也是属于已知的,可预报的,因之,也可算作与a型有关的不良反应,因过强的效应,而致不良反应。
8、药物依赖性:一些药物当被人们反复应用后,使用者将对它们产生瘾癖,药物的这种特性称为药物依赖性。作用于中枢系统的药物连续应用可致依赖,其表现用药后的欣快感和停药后的戒断反应,药物依赖性可分为身体依赖性和精神依赖性两类。
(1)身体依赖性:用药者渴求定期使用某种药物,以得到欣快感;在连续使用中有加大量的趋势,一旦停止停用会产生严重的戒断反应。
(2)精神依赖性:也称为心理依赖性。为了追求欣快感而定期连续地使用某种药品,断药时一般不引起严重的戒断反应。但用药者产生一种追求用药的强烈欲望,这种行为被称为“觅药行为”。目前认为成瘾性主要是反映了药物的精神依赖性,过去把身体依赖性当做成瘾性的看法是不准确的。
具有依赖性的药物中,大部分同时兼有精神依赖性和身体依赖性,一般规律是,在反复用药过程中, 精神依赖性最早产生,然后产生身体依赖性,从而使精神依赖性进一步加重。
药物依赖性可使人丧失意志、削弱劳动能力、行为堕落,甚至走上犯罪道路,危害社会。除对麻醉药品的精神药品应依法管理,谨慎使用外,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主要要求对一些普通药品如pac、去痛片等非麻醉药品所致的依赖性予以呈报。
9、遗传药理学不良反应:很多药物在肝脏代谢,多数情况下,药物代谢物的作用较原药为低,毒副作用也相应减弱。药物的代谢途径各不相同,药物氧化、还原、水解、核苷化、与葡萄糖醛酸相结合等,这些代谢反应都是在相应的酶作用下进行的。如果某种酶不足,则相应的代谢过程就会受阻,而导致原形药物在体内蓄积、效应也相应增强,许多因素(疾病、年龄、性别、机体状况等)都可影响体内的酶量及其功能。但是,本型反应则排除了上述条件的影响,而专指由于基因遗传原因而造成的药物不良代谢。
遗传因素对药理反应的影响分为两大方面。
(1)药代动力学缺陷:指遗传因素对药物在体内吸收、分布、代谢和排泄过程的影响,并反映在药效学上的变异。
(2)药效动力学缺陷:指因效应器官、组织细胞或受体的遗传缺陷,使机体对药物的生化反应发生异常敏感或耐受,从量或质上改变对药物的反应。
10、药物变态反应:药物变态反应即过敏反应,是外来的抗原性物质与体内抗体间发生的一种非正常的免疫反应。通常,外来的抗原进入机体,使淋巴细胞或体液免疫系统致敏,即使机体处于致敏状态中。而当机体再次接触同样的变态反应原时,抗原与抗体产生反应,引起某种程度的组织损伤或机能障碍。
药物变态反应的临床表现:药物变态反应可波及全身器官、组织,可分为全身性反应和皮肤反应两大类。
(1)全身性反应
①血液病样反应:主要有颗粒性白细胞减少或缺乏症,血小板减少症,再生障碍性贫血,巨型幼红细胞性贫血等。
②血清病样反应:表现有发热、关节肿痛、全身淋巴结肿大、腹痛、嗜酸性白细胞增多、血沉加快、短暂性蛋白尿,并常伴有荨麻疹,严重者可因血管神经性水肿、喉头水肿或脑水肿而死亡。
③心血管系统反应:心肌损伤、小血管炎、间质性心肌或心包炎,表现为各种形式的心电图异常,且常伴有其他系统的过敏症状。
④肝炎样反应:黄疸、肝功能障碍、肝酶升高,重症可出现急性肝坏死,并伴有发热、皮疹等症状。
⑤红斑狼疮样反应:诱发或加重胶原性疾病,使播散性狼疮复发或加剧,或者狼疮细胞检查阳性而无症状。属于本类反应的尚有肺纤维化、皮肤硬化等。
⑥神经系统变化:惊厥、脑炎、小脑损害(共济失调、定向障碍、眼球震颤、复视等)、锥体外系损害及其他部位的神经损害。
⑦呼吸道反应:喉头水肿、支气管痉挛而致哮喘、过敏性鼻炎等。
⑧肾脏损害:间质性肾炎、肾小管变性和坏死、膜性肾炎,尚有急性肾小球肾炎、多动脉炎、过敏性休克等。
(2)皮肤反应
皮肤反应即药疹:表现为各式各样的皮肤病变,轻者瘙痒、粟粒样疹、荨麻疹、固定性药疹、紫癜型药疹、湿疹皮炎样药疹,重者表现为表皮脱落(剥脱性皮炎,大疱表皮松解萎缩型药疹及重症多形红斑等)。某些药物可致光敏性药疹。
11、三致作用:(致癌、致畸、致突变)因药物诱发的癌症或引起的癌症称为药物的致癌作用。药物是化学致癌物最主要的一类。致癌潜伏期少则数月,多则数年,或发生服药者本体,或发生在用药者子代,难以预测,也难以评估,只是在发生之后才知道。有些药物可使遗传因子发生突然变异及染色体异常,使细胞和组织发生不正常生长称为致突变作用。突变学说目前已经是解释肿瘤生成的重要理论之一。有些药物作用于胎儿的器官开成期,造成胚胎损害,引起出生缺陷称为致畸作用,特别是在妊娠头三个月内最易受到致畸源的影响。
这些都是药物毒性的后效应,但也与个体差异有一定关系。
第三节 药物不良反应发生的原因和机理
1、药品不良反应发生的原因
(1)药物方面的因素
①药物的化学成份、化学结构和理化性质:药物所含的有效成分是药物不良反应的基础,有时化学结构上轻微的改变可使药物不良反应发生明显的变化,如黄体酮与甲基睾丸素,它们的结构式在17位上仅是一个酮基和羟基的差别,在应用黄体酮预防流产时,可使出生的女婴外生殖器男性化。
②药剂学方面:包括药物有效成分的分解产物、赋形剂、添加剂、稳定剂、化学合成生产中所产生的杂质等,均可引起不良反应。
药物的质量:某些药物含有微量杂质,成为发生不良反应的原因,如青霉素过敏反应就是由其中含微量的青霉烯酸、青霉噻唑酸和青霉素聚合物等杂质引起的。另外,药物在生产过程中也可能混入微量高分子杂质或参入赋形剂,所以同一组成的药物就可因生产厂家不同,制剂技术差别和杂质除去率各异。有的药物在生产和保管过程中受到污染,也可引起不良反应。
药物的剂型:同一种药物剂型不同、制造工艺不同,可以使药物吸收和血药浓度有很大的差别,即生物利用度的差别,如澳大利亚一批小儿用的苯妥英钠片,将原来的赋形剂钙盐改为乳糖,增加了苯妥英钠的生物利用度,结果使一批癫痫患儿发生苯妥英钠中毒。
③药理学方面:与给药方式方法和合理应用药物有关。药物的剂量、剂型、连续用药时间和联合用药不当,都是造成a型反应的主要原因。
(2)机体方面的因素
①种族和民族:不同种族和民族的人有不同的遗传和新陈代谢的特点,对某些药物的感受性存在着明显的差别,这是产生遗传药理学不良反应的主要原因,不同民族药物不良反应发生率也有所不同。如慢乙酰化者在日本人、爱斯基摩人中很少,欧美人口中约占50~60%,中国人为26.5%。
②年龄:不同年龄的人对药物的反应不同,如60岁以上老年人不良反应发生率为15.4%,而60岁以下为6.3%。一般老年人血浆蛋白浓度减少,与药物结合能力降低,药物的半衰期可以延长。而婴幼儿由于药物代谢速度较慢,肾脏排泄差,作用点上药物的敏感性高,易进入脑内等,也易产生不良反应。
③性别:一般情况下女性对药物比较敏感。如氯霉素引起再障女比男为高,但也有相反,不同的药品不能一概而论。
④血型:这方面报道不多,据报道口服避孕药在少数人可引起静脉血栓,血型为a型者多于b型。
⑤个体差异:不同个体对同一剂量的同一药物可有不同反应,即所谓“生物学差异”现象。个体差异有时表现为量的差别,如水杨酸钠引起不良反应的剂量在不同个体中相差可达10倍;过敏反应和特异质反应也是个体差异的表现。
⑥用药者的病理状态:许多药物进入人体后,主要经过肝脏进行代谢转化,某些肝脏疾病或肝功能不良者,使用由肝脏代谢的药物容易出现药物不良反应。肾脏是药物及其代谢产物的主要排泄器官,也是人体内仅次于肝脏的主要代谢器官。有肾脏疾病或肾功能不良时,应用肾脏排泄的药物容易出现药物不良反应。
⑦饮酒、食物和病人的营养状况以药物的影响:乙醇能与许多药物产生相互作用,因乙醇本身是许多药物代谢酶的诱导剂,可以加速一些药物在人体的代谢转化,降低疗效。在服用药物的过程中饮酒,许多药物也能加速乙醇对人体的损害,产生严重的醉酒样反应,如服用甲硝唑后饮酒引起的戒酒硫样反应。服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后饮酒引起酒精中毒反应。
(3)环境因素:人们在生产、生活中接触许多化学物质,能直接影响人们的生理功能,危害人体,产生种种病症,应认真与药物不良反应鉴别。当从事有毒有害物质作业的工人服用药物后,出现可疑的药物不良反应时更应与从事该生产的职业病认真鉴别。
2、药物不良反应发生的机理
(1)a型不良反应是由于药理作用增强所致,药理作用强、安全范围小的药物易发生不良反应。一般与药物的剂量有关,发生的机制可以考虑为:
①药代动力学方面:药代动力学过程,如吸引、分布、与血浆蛋白相结合、组织结合、生物转化和排泄等者直接关系到药物不良反应的发生与程度,例如不同的药物与血浆蛋白结合力不同,当两种药物合用时,结合力强的药物会把结合力弱的药物置换出来,使后者游离型药物增加,引起不良反应。
②机体的靶器官方面:神经递质、激素和某些维生素等主要通过与特异受体即靶器官结合而发挥其药理作用。个体间的受体不但有数量上的不同,而受体的敏感性也可受其它药物的影响而变化,导致不良反应的发生。例如保泰松本身并不具备抗凝作用,但与抗凝药华法林合用时,便可增加华法林对肝脏受体的亲和力,加强了后者的抗凝作用,出现不良反应;排钾类药物使心脏对强心类药物的敏感性增强,容易发生心律失常。氯喹对黑色素的亲和力大,容易在含黑色素的组织里蓄积,引起视网膜病变。
(2)b型不良反应
①药物方面:某些药物的有效成分、代谢产物、添加剂以及化学合成中产生的杂质等,均可引起b型不良反应的发生。
②机体方面:机体个体差异、物异性遗传因素以及免疫学方面的问题等都可成为b型不良反应的直接因素。b型不良反应也涉及到免疫学、致癌、致畸等方面。
(3)c型不良反应:有药物和机体两方面的原因,如癌症、畸胎、染色体突变、二重感染等。c型反应潜伏期长,难以预测,影响因素复杂,易受多种因素干扰,混杂因素多,有些原因尚在常深入研究中。
第四节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的目的和意义
一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的目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是指对药物不良反应发现、报告、评价和控制的过程。药物不良反应监测的目的是让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及医务人员及时了解有关药物不良反应的情况,并采取必要的预防和管理措施,防止药品不良反应在更大范围内的危害,有效地保障人体用药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的意义
1、发现各种类型的不良反应,特别是那些严重的,罕见的不良反应,防止严重药害事件的发生、蔓廷和重演。如药物的致癌、致畸、致突变作用。
2、为指导合理、安全用药提供可靠参数。如儿童使用头孢拉定容易出现血尿等不良反应。
3、为新药上市前审评、上市后再评价提供服务。如盐酸苯丙醇胺(ppa)易出现过敏、心律失常、高血压、急性肾衰等不良反应,因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撤销了康泰克的药品批准文号。
4、为遴选、整顿和淘汰药品提供依据。如广防已、青木香等中药含马蔸铃酸,易引起肾损害而被取消药用标准。
5、促进新药的开发和研制。如大环内酯类抗生素红霉素口服制剂因对胃肠道的副作用比较大,促使研制了副作用比较小的红霉素衍生物等,如罗红霉素胶囊。
6、为老药新用提供参考,并发现新的用途。如阿司匹林原本是非甾体抗炎药,用于祛痛,但是通过不良反应监测发现对血小板凝聚有有抑制作用,所以现在临床上常用于抗血栓。
7、能提高疾病的诊断率、治愈率,缩短疾病病程。
8、与国际接轨,促进国际交流合作。中国于1997年正式成为who国际药物监测合作计划的成员国,能共享全世界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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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阅读药物使用说明书 正确使用药物
病人若出现药物说明书上提到的不适主诉或症状
(1)、症状轻微,病人能耐受,应减慢滴速或减少口服剂量,并配以能减轻副作用的药物,继续观察症状。若症状仍未消失或有加重趋向,即停药,如静滴则更换输液器及液体,并保持原输液器及液体,按医嘱进行抗药物不良反应。继续观察病人的症状和体征。进行护理记录,并报告药物不良反应督察员或直接填写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
(2)、症状严重,病人不能耐受,即停药,如静滴则更换输液器及液体,并保持原输液器及液体,按医嘱进行抗药物不良反应。继续观察病人的症状和体征。进行护理记录,并报告药物不良反应督察员或直接填写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
4、病人若出现药物说明书上未提到的不良反应,症状严重,病人不能耐受,即停药,如静滴则更换输液器及液体,并保持原输液器及液体,按医嘱进行抗药物不良反应。继续观察病人的症状和体征。进行护理记录,并报告药物不良反应督察员或直接填写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
不良反应管理办法篇三
;中药不良反应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时出现的与用药目无关的或意外的有害反应[1]。根据此定义:一是“合格药品”;二是“正常用法、用量”;三是“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或意外的有害反应”。三者缺一不可,判断是否属于药品不良反应,必须用规定去衡量。中药不良反应包括毒性作用、后遗效应、变态反应、继发反应、特异性遗传因素等。
1 中药确实存在不良反应
1.1 从传统中医理论看
《素问·生气通天论》:“生之本,本于阴阳。”认为人体只有保持阴阳相对平衡才能健康生活,即所谓“阴平阳秘,精神乃治”。若人体出现阴阳失衡,就必然生病,而治病就是使失衡的阴阳归于平衡。《类经》记载“药以治病,因毒为能,所谓毒药,以气味之有偏也”,“气味之偏者,药铒之属是也”,“欲救其偏,则惟气味之偏者能之”。张景岳在《本草正》里记载“无药无毒”,偏性可以纠正人体生理失常之偏,即治疗作用,偏性若导致偏胜,也可以损害人体,便有失常之偏,即不良反应。我国现存最早的药学专著《神农本草经》载药365种,其药物分类法是按药物的有毒无毒、防治疾病的主要功能和可否多服久服来区分的,分为上、中、下三品。上药为君药,主养命以应天,无毒;中药为臣,主养性以应人,无毒有毒斟酌其宜;下药为佐使,主治病以应地,多毒,不可久服。《研经言》“凡药能逐邪出某经者,皆能伤正,能补虚者,皆能留邪,能提邪出某经者,皆能引邪入某经”。麻黄、桂枝发表亦能亡阳;茯苓泻利,亦能烁津;甘能补,能和能缓,“甘味滋腻”,“(甘)助湿满中”;苦能泻能燥,苦燥伤津;酸能收敛,酸性敛邪。以“甘寒”的不良反应为例:栝楼功能清热涤痰,宽胸散结,润燥滑肠。若患者肺热咳嗽,痰浊黄稠,胸痹心痛,用之合适;若患者兼见脾虚便溏,则因栝楼性味甘寒、有滑肠作用,会带来便溏加重的不良反应。中药由于其功能主治是多方面的,中药治病往往只利用其诸多功能与主治中的一种或一小部分,其他未被利用的部分就属于与用药目的无关的,其偏性必然带来不良影响(即“有害”),这些“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有害反应,就是中药的不良反应。
1.2 从现代中药理论研究看
麻黄具有发汗、平喘、利尿、抗感染、抗过敏、镇咳袪痰、解热抗菌、抗病毒、兴奋中枢神经系统、强心、升高血压,抑制肠收缩等作用。麻黄有发汗散寒、宣肺平喘、利水消肿的功能,用于风寒感冒、胸闷喘咳、风水浮肿、支气管哮喘,可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其有效成分是麻黄碱,治疗剂量即能兴奋大脑皮质和皮质下中枢,麻黄碱口服可致中枢兴奋、不安、失眠等[2]。 因此即使合格的麻黄在正常用量下也可出现上述某种或几种不良反应。中医学对朱砂的认识经历了无毒到有毒的过程,《神农本草经》列之为上品,认为其可以强身健体;其他多部本草也认为朱砂无毒,但是指出了朱砂可转变为有毒的水银,古代医家从临床实践中精辟地总结出“朱砂多服令人痴呆”、“独用多用,令人呆闷”这一结论,与现代医学中关于汞慢性蓄积,可引起神经系统毒性的研究一致[3]。京制咳嗽痰喘丸因含马兜铃而含马兜铃酸,马兜铃酸可引起肾脏损坏等不良反应。
2 确定依据
2.1 是否含有毒成分
一般有毒药含毒性成分,如砒霜、马钱子等;无毒药不含毒性成分或含毒性成分甚微。
2.2 整体是否有毒
中药大多为天然药,一种药中常含多种成分。中药是在中医理论指导下,具有独特的理论体系和应用形式。中医学有两个基本特点:一是整体观念;二是辨证论治。中药仅古籍记载就有3 000种以上,发展至今已达18 000余种。中药的应用包括配伍、用药禁忌、剂量和用法等内容。炮制是中医用药的一大特点:中药由于成分复杂,常常一药多效,但中医治病往往不是利用药物的所有作用,而是根据病情有所选择,需要经炮制对药物原有性能予以取舍,权衡损益,使某些作用突出,某些作用减弱,力求符合疾病的实际治疗要求。如用何首乌补肝肾、填精血时,就需将生首乌制成熟首乌,以免滑泻作用伤及脾胃,导致未补其虚先伤其正;又如伤寒病因开始是感受的寒邪,寒邪容易损阳,也易伤中,所以立方用药都要注意保存阳气和顾护脾胃。张仲景治伤寒传经热邪的白虎汤、调胃承气汤,尽管为清泻剂,甘草却要求炙用,因方中甘草的目的不是清热泻火而是为了顾护脾胃,防止石膏、知母或大黄、芒硝大寒伤中。苍术温燥之性甚强,虽能燥湿运脾,但服过于温燥之品,容易伤胃阴,助胃热,顾此失彼。苍术制后燥性缓和,且有焦香气,健运脾土的作用增强,就能达到慢病缓治的用药要求;川乌、草乌加热煮制后其毒性显著降低,保证了临床用药安全有效;紫菀生用虽然化痰作用较强,但能泻肺气,若肺气不足的患者服用后,有的可出现小便失禁,尤其是小儿,用甘温益气的蜂蜜炼制后可纠此弊,并增强润肺之功能[4]。中医经过辨证论治,合理配伍,再经过其药物加工炮制,尽量使药物达到最好的治疗效果,而把毒性降到最低。
2.3 用量是否适宜
使用剂量是否适当是确定药物有毒无毒的关键,未超出人体最大耐受量即为无毒,超过则为有毒,特别是有大毒者,治疗量与中毒量比较接近或相当,安全度不高,容易引起中毒反应。无毒中药虽治疗剂量幅度大,安全度高,但也并非绝对不会引起中毒反应,其中一部分药如人参、大黄等,常量或少于常量应用不会出现中毒反应,若大量应用即出现有害身体的可能;而另一部分药如山药、浮小麦等超大量应用或食用,也不会毒害人体,即实际上的无毒药。
3 合理应用中药以预防和减少不良反应
3.1 选用合格中药,按医嘱服用
不少患者用药时认为中药无毒或嫌疗效慢,随意加大药量或延长用药时间,认为如此对治疗疾病更好更快,或有的患者到药店选择和自己临床症状相符的药物服用。如腰酸关节痛,就购买壮骨关节丸;泌尿结石就服用排石颗粒。既不知道疗程也不掌握剂量,并且往往因长期服用而引起许多不良反应。
3.2 选用合适剂量与用药方法
药物剂量越大,疗程越长,发生不良反应的机会越多。防止超量使用,不能以个人经验用药,特别对老年人应减少剂量,防止蓄积中毒。能口服治愈疾病的,就不必用注射剂;尽量使用单剂,避免不必要的联合用药。联合用药在临床上普遍存在,中药与西药的配伍有的能提高疗效,有的却降低疗效,甚至产生毒性。近几年中药与西药配伍引起的不良反应报道日益增多,应谨慎应用。
3.3 注意并遵守用药注意事项
医务人员要注意对患者医嘱并要求患者严格遵守医嘱。注意用药注意事项,如抗病毒口服液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对本品过敏患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黄芪注射液:有热象者以及表实邪盛、气滞湿阻、食积内停、阴虚阳亢、痈疸初起或溃后热毒伤盛等证忌用。
大多数中药的有效性是公认的,并且较西药而言毒性较小,但并不是无毒。由于历史的原因,没有经历科学的评估,其毒副作用还未研究清楚,前人的用药经验可能不足以证明中药的安全性,所以在实际工作中要不断学习,总结经验,提高对中药不良反应的认识水平,不能过分夸大中药的不良反应,但也应充分重视中药的不良反应,在临床实践中,辨证施治,合理用药,为患者解除病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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