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文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住校学生管理制度 学校住宿管理规定篇一
早晨开门时间:5:30 7:30上午锁门时间:7:3011:55中午开门时间:11:5512:40午休锁门时间:12:40 2:15午休后开门时间:2:15 2:45下午锁门时间:2:454:40课外活动开门时间:4:40-- 7:15晚自习锁门时间:7:20xx:20晚上开门时间:10:20xx:50晚上就寝锁门时间:10:505:30
1、学校规定的锁门时间必须严格执行,无特殊情况,课间时间不准学生回宿舍。凡不服从管理的按违校规处理;态度恶劣者,宿管员报政教处或班主任处理。
2、凡在锁门期间不经宿管员同意私自进入者(或进入者)按有偷盗嫌疑处理。
3、因病因事需回宿舍的,班主任开具批条,并到宿管处登记后方允许进入。
1、宿舍区环境卫生由宿管员管理划分,各住校生必须按时打扫。
2、凡宿管员通知打扫卫生、整理内务而不打扫者,将由宿管员加锁锁门,打扫不好不开门。值日生接受宿管员批评教育。如将锁损坏或跳窗户的,处以35倍赔偿处罚。
3、杂物、脏水须倒在指定地点,乱扔乱倒者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4、宿舍内必须经常保持干净,墙上严禁张贴字画、订钉及私拉乱接电线、绳子。
1、严禁学生携带易燃易爆及管制刀具进宿舍,违者按违纪处理。
2、严禁学生在宿舍内吸烟、酗酒、打架斗殴,违者按违规处罚。
3、按时就寝,不准声喧哗、吵闹,不准点蜡看书,不准播放音乐,以保证家睡眠时间。熄灯后不回宿舍或跳墙外出的学生,按严重违纪处理。
4、学生离开宿舍必须将门窗关好上锁,不上锁的将由宿管员上锁。班主任说明情况,然后开门。
5、星期天、节假日全校休息不回家的,须提前登记。晚9:30前必须回宿舍,否则不予留宿。出了事责任自负。
6、宿管员抓住上网违规学生,班主任要认真处理并向宿管员馈处理结果,
凡违上述规定的,首次给予批评教育,二次给予劳动教育,写出保证书,三次给予30元以上经济处罚,四次通知家长酌情给予处理。
住校学生管理制度 学校住宿管理规定篇二
1、建立学生宿舍管理组织,聘用道德素质好、责任性强、身心健康的舍务管理人员。
2、有专门的舍务管理值班室,制度上墙,装有报警电话。明确专门部门负责学?生宿舍安全管理,落实治安目标管理责任制。舍务管理及时处理有关值班人员?要经常巡视学生宿舍,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处理或报告,谨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3、制定宿舍安全文明卫生公约,建立考核、评比、公布、奖惩制度。
4、住宿人员相对固定。如需变动,由管理部门调整,个人不得擅自变动。
5、不准将闲杂人员带入宿舍,学生宿舍会客须经舍务人员同意并登记;女生宿舍男性不得入内,特殊情况须经学校保卫部门批准。
6、学生宿舍禁外来人员留宿。严禁男女混宿。
7、加强消防管理,学生宿舍配置一定的灭火机械,不得使用易燃材料装修,确?保消防通道畅通,不准私自接电源,不准使用电炉,不得动用明火做饭,不得使用蜡烛照明。
8、加强消防安全教育,教育学生防火、救火、逃生的常识,进行安全疏散演练。
9、加强学生宿舍防盗教育管理。合理安装防盗设施,教育学生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钱物,建立现金储蓄制度。
10、宿舍内严禁存放易燃、剧毒、易爆、放射、易蚀等危险物品。
住校学生管理制度 学校住宿管理规定篇三
随着义务教育的顺利实施和学校布局调整的强力推近年来,进,高中在校人数迅速增加,特别是我校的学生人数更是达到了三千多人,使学校内部原本有限的住房更显紧张,相当一部分学生只有选择在校外租房寄宿。由于学生年龄小,生活自理和自我再加上学生校外租房分散和有些房东责任意识不保护能力较弱,到位,学校对这些校外寄宿学生的管理,将会受到很大的制约和影响。因此,校外住宿生在安全、卫生、饮食、成长环境等方面存在着众多安全隐患,为了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生活秩序,维护学生正当权益,加强校外住宿学生的管理,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定西市第一中学校学生外住宿管理办法》如下:
将校外住宿生管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学校要从创建“平安学校”、“和谐校园”和维护社会稳定大局的高度,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校外住宿生的管理工作作为本部门和学校教育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二、外宿学生的申请办法
学校原则上不允许学生外宿,如有特殊情况可以申请。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可以考虑申请外宿:
1、有心理问题无法与他人共宿的学生;
2、家住安定城区的学生;
3、有特殊疾病无法在校内住宿的学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不得申请外宿:
1、上一学年曾受到学校纪律处分的学生;
2、被学校认定为贫困生资格的学生;
3、未经批准外宿的或前一学年经批准外宿但表现不良的学生。
(三)申请程序:
1、申请外宿的学生须在每学年结束前两周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
2、学生将申请表格带给家长,由家长签署意见后再返回学校,并由班主任签署意见。
3、根据家长意见,学生寻找房源,与房东签订租房协议书;到辖区内派出所登记备案。
4、学生与学校签订外宿承诺书。
5、学校汇总外宿名单,报学校保卫处备案。
6、一次申请有效期为一学年,下学年需继续外宿的,必须重新提出书面申请。
(一)学生校外寄宿采取家长首肯制
自主选择寄宿地方。近几年来,部分学生脱离家长和学校,给学生的成长带来了不结果部分学生脱离了学校和家长的监控,良的影响,也给学校和家长对学生的管理带来很大的压力。家长首肯制是开学初,对校内无法寄宿的学生,必须由家长亲自带子是否安全等方面觉得,对学生管理,女到寄宿地方察看,食宿条件放心后方让学生寄宿。
(二)各年级各班要建立外宿学生的基本档案,定期检查、走访,及时记录外宿学生的表现情况。
(三)外宿学生归班主任直接管理。各班治保委员要定期向班主任汇报外宿学生的情况。
(四)学生外宿期间在校外的行为及财产安全等责任自负。
(五)外宿学生如违反外宿管理的有关规定,必须立即回校住,并按照学校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理。(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
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安全与法制教育,培养学生遵纪守法的良好行为。学校通过新生入学教育、安全知识讲座等形式,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橱窗、板报等载体,将学生住宿安全和在节假日交通安全问题作为重要内容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和重大活动期间,必须提出有针对性的安全要求。
1、学校职责
建立健全学校安排一名领导具体负责校外住宿生管理工作,全校校外住宿生档案,积极主动与相关部门、班主任协调,与当地派出所、学生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教育学生在校外
食宿期间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严格按照学校作息时间学习和活动,注意安全。定期对校外住宿生的食宿场所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问题严重的协调相关部门依法采取行政措施,确保校外住宿生的身心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
2、班主任职责
班主任要建立校外住宿生档案,对住房情况、户主姓名、位置、门牌号、就餐以及联系电话等方面的情况做到全面了解,注意与学生住户做好沟通工作,督促其对学生负责,对学生家长负责,对学校负责,对社会负责。建立有效联系,并象家访走途生一样进行专访,发现问题及时通知学生家长,及时处理,及时汇报。班主任要组织与房东、家长共同签订《校外住宿生安全责任书》一式4份,班主任、房东、家长各持一份,一份交学校保卫处备查,以落实责任。
3、住户职责
学生住户要切实树立对学生负责,对学生家长负责,对学校负责,对社会负责的高度责任感,主动到当地公安部门为住宿学生办理登记手续。
学校除了制度管理,还充分开展各种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从思想上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品德习惯,避免学生学校、宿舍、家庭“三点一线”单纯路线造成的枯燥生活,树立行为约束意识,培养其规则意识和上进精神。同时,学校还定期或不定期地利用班团队会,对学生独立生活能力、良好人格心理培养、青春期心理卫生等方面加以教育培养。另外,学校设立“心里咨询室”对留守儿童从思想上提供援助。
住校学生管理制度 学校住宿管理规定篇四
1、 住宿生必须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听从指挥,爱护集体荣誉,努力创建文明宿舍。
2、 严格遵守考勤制度,按时上课,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有病须有病假条,有事须有请假条,必经有关部门批准。
3、 上课期间,住宿生不得擅自进入宿舍,没有经老师的同意签字,住宿生不得走出校门半步。违反须罚款2-5元。
4、 自觉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按时就寝,准时起床。熄灯后不允许说话、嬉笑、打闹,严禁擅自离开宿舍或外出,违反者严肃教育,屡教不改者严厉处罚或取消住宿资格。
5、 严禁打架、骂人、吸烟、醺酒,每发现一次罚款5-10元或请家长。禁止乱窜宿舍,发现一次罚款5元,不允许调换床位,发现一次罚款2元。同学之间要搞好团结,有矛盾找教师及时处理。
6、 搞好个人卫生和环境卫生,不得随地大小便。宿舍安排好值日生,宿舍和清洁区做到无杂物、无痰迹、无灰尘。被子叠放整齐,物品和卫生工具摆放合理有序,千万不要在墙上乱写乱画。宿舍做到窗明干净,空气新鲜。
7、 加强安全意识,不得攀高上楼顶,不得随意出触摸电线、开关、灯头,上下楼梯要走稳,上下床要看准。不得打、逗、闹,开玩笑有限度。禁止在校内骑自行车。违反者严厉批评惩罚。
8、 注意个人财产的保管,加强防火、防盗意识。每个住宿生的衣服行李都必须主动地由老师写上代号和姓名,每天都要坚持换洗和认领衣物。学生的零花钱都要交给老师保管,口袋里不允许超过一元钱,不允许随便乱用他人的钱财和衣物,更不能有盗窃行为。
9、 进餐和打水必须按规矩排队,不许带买和插空拥挤。
10、 节约用水用电,爱惜粮食。要做到用完水电后及时关掉水龙头和开关,不许乱到饭菜。违反者罚款1元。
11、 爱护公共财物,注意保护好自己使用的床铺、桌凳。如有意损坏者照价赔偿和加倍惩罚。
12、 自觉遵守纪律,上好每一堂课,养成热爱学习,积极锻炼的好习惯。
13、 望全体住宿生自觉遵守以上各项制度,做一个让家长放心,老师省心的合格的住宿生。
住校学生管理制度 学校住宿管理规定篇五
住宿生管理是学校学生管理的重要方面,为了使我校住宿生管理上档次,促使住宿生以校为家,自觉遵守住宿生规章制度,以更好体现我校管理严的特色,随时能接受参观和检查,住宿生将开展以起床早锻炼、环境卫生、就寝和遵纪守规为内容的的四项竞赛。竞赛实行以宿管员检查为主,校生辅组、学生生活部突击检查为辅相结合的办法,对各班、各寝室以及每个住宿同学的住校表现进行检查评估,一周公布成绩,期中、期末小结。要把考核结果同各班级、个人和学期考评挂钩。四项竞赛各项要求是住宿生制度的主要部分,必须认真学习,自觉执行。
(一)起床早锻炼。
1、要求:
①起床铃响前不谈话、不提前起床、不出寝室;起床铃一响,立即起床,15分钟内洗面刷牙,整理物品,折叠被褥。
②早锻炼铃响后,迅速到操场的指定位置排队伍,做到队列整齐,精神饱满,动作准确到位,不迟到或无故缺操。因病不能出席者,应事先向宿舍值班老师请假,并填请假单。
2、扣分标准:
①超规定提前起床或起床铃响前寝室内谈话声较响扣1-2分。
②起床铃响前提前出寝室,起床铃响后懒床1人扣1分。(3分封顶)
③早锻炼迟到扣1分,无故缺席者扣2分,早锻炼纪律、质量不好扣1-2分。
(3)有关说明:
①起床铃响前15分钟起床作为提前起床,起床铃响后2分钟还睡在床上作懒床处理。轮到值日和值周的同学可以不参加早锻炼但也不准懒床,不准在早锻炼结束之前买早点。
②早锻炼请假须填写请假单,宿舍值班老师签具意见,然后本人将请假单交值周班。不办请假手续不管什么原因均作缺勤处理。
(二)环境卫生。
1.要求:
(1)各寝室排定值周表、做到一日三扫,周五中午大扫除。平时注意保洁。要求地面清洁,门窗干净,墙上无脚印、污迹,垃圾及时清除。(包括卫生间)
(2)寝室环境要整洁,物品安放统一整齐,做到:
①被子按要求折成方块,封口对门,枕头放在另一头,不压在被上。床单拉平,无明显皱状。
②鞋子在床下离床口20厘米处,鞋跟统一朝外,居中,排成一直线;蚊帐撩起,不拖落帐角。
③箱子贴靠柜靠门一侧,包放另一侧。热水瓶放在指定位置,牙刷牙膏放入面盆内,面盆放在面盆架上,毛巾按标准摆放;扫帚、畚斗放在室内,值周轮流表统一贴在门正中位置。
④讲究卫生,不从楼上向下吐痰、倒水、乱扔果壳、纸屑。不在寝室内乱贴图片。不将浸有衣服的面盆随便乱放,文明使用厕所,不将不该扔的杂物扔在水槽中,以防管道堵塞。双休日,更要注意保洁。
⑤衣服放在靠墙壁一侧,或叠好的衣服放在枕头内侧。
⑥及时关好门窗。
2.扣分标准:
有以下违规情况根据违反项目多少和性质扣1-3分(可按床位落实到人的.落实到人,并扣寝室分)。
(1)寝室地面不干净,有杂物、纸屑,墙上有蜘蛛网或门窗柜子箱子上有灰尘,墙上有脚印等污迹扣1-2分。
(2)被子折得不规范,未成方块,床单未拉平;蚊帐未撩起,鞋、热水瓶、茶杯(包括牙刷、牙膏、面盆)未按指定地方安放或放得不整齐,扣1-2分。
(3)衣服乱挂,床上未叠衣服,窗台上放物品,扣1分。
(4)垃圾未及时清除,扣2分。
(5)在寝室内用餐,扣3分。
(6)门窗未及时关好,扣2分。
3.有关说明:
(1)每天值周生将垃圾倒在宿舍楼指定的垃圾筐内,然后由管理员负责清除。
(2)寝室可有适当美化,但不能乱挂乱贴,应统一协调。
(3)值周生一人做一星期,周一至周日。
(4)夜自修结束后,严禁将快餐盒、西瓜、甘蔗等容易产生大量垃圾(主要是瓜皮果壳、食品包装)的食品带入寝室,但允许在寝室内吃自备的快餐面等,但要特别注意保洁。
(三)就寝。
1.要求:
(1)就寝预备铃响之前,做好所有就寝的准备工作,不得在寝室楼道追逐、喧闹。
(2)就寝铃响,应立即熄灯就寝,不得再讲话、看书、听收录机、洗衣服等,不准随意使用手电、蜡烛等照明用具,特殊情况须经生活指导老师同意。
(3)不能拼铺、调床,特殊情况须经生活指导老师同意。
2.扣标准:
(1)就寝预备铃响过后寝室里还是比较喧闹,扣1-2分。
(2)就寝正式铃响过后,尚有同学未进寝室或在寝室但未上床就寝的1人扣1分,(一次检查扣满3分封顶)。
(3)就寝之后,偷偷在看书或在做其他事扣1-2分。
(4)就寝之后,寝室有讲话甚至嬉闹声,根据情况扣1-2分。
(5)拼铺或调床,扣1分。
(四)遵纪守规。
1.要求:
(1)认真参加住宿生集会,自觉遵守纪律,积极参与学生会生活部组织的各种娱乐活动。
(2)非规定时间不进入寝室,特殊情况须经班主任或学生处生辅组同意,并填写进出寝室证明单。
(3)在校期间,非规定时间不外出逛街。
(4)宿舍内不得大喊大叫,奔跑跳跃,不得跳舞排节目,唱歌、播放音乐也要注意时间,不影响他人休息。
(5)按规定时间用餐,不把饭菜带入寝室。
(6)晚上不允许同学朋友在校内留宿,父母亲来看望原则上须在校外解决住宿,特殊情况须经生活指导老师同意,凭证明,先登记后住宿,借铺或使用生活用品须证得同学本人同意。
(7)有困难相互帮助,有病大家关心照顾,学生有病或发生其他严重情况要及时向班主任老师汇报。
(8)爱护公共财物,爱护寝室设施。寝室墙上不能乱涂乱贴,不能乱拆、乱拿、乱钉钉子,严禁撞门、撬门、踢门、砸锁,遇特殊情况,要作应急处理须经生辅教师同意,不准在寝舍楼踢足球,打篮球等。损害公物按规定赔偿。
(9)做好防火、防盗和安全工作。严禁在寝室乱拉私接电线,使用电器;
严禁点燃蜡烛,使用明火;离开寝室要关好门,上好锁,寝室钥匙不要擅自配制;离校和调换寝室要将钥匙主动交出;钱包要妥善保管;注意饮食卫生,防止食物中毒;发现外人进入宿舍区推销商品,要报告不购买;晚上迟归,严禁翻墙进校。
(10)尊重老师和管理人员,服从管理,支持和配合管理工作。
(11)讲文明,守纪律,不从楼上向下倒水、丢东西、不在寝室内打扑克;严禁吸烟、喝酒、赌博。
(12)放假离校前要做好寝室的卫生工作,不乱弃废物,不抛洒纸屑,不有意损坏公物,认真及时办妥离校手续,无特殊原因,不滞留学校,因故延迟须经学生处生辅组同意。
2.扣分标准:
(1)有以下情况之一者,扣1分。
①集会时纪律不够好,集队动作慢,开会迟到或随便讲话。(根据迟到人数和纪律情况)扣除1-3分。
②非规定时间进入寝室且没有办理手续。
③宿舍区内大喊大叫或进行其他活动影响他人休息,指出后不及时加以注意和改正。
④把饭菜带入寝室。
⑤同学之间争吵。
⑥乱贴、乱搬、乱钉钉子。
⑦不服从值周班和管理员管理,态度不好。
⑧寝室内打扑克(1人扣1分,收交扑克牌)。
⑨不讲卫生乱抛乱扔,乱吐。
⑩把桌、椅带入寝室。
(2)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扣2分;
①未经学校同意让父母或本校非住校生在寝室住的。
②踢门、撞门,但未造成损坏的;
③在宿舍内玩球。
④乱拉电线擅自使用电器。
⑤在寝室点蜡烛、燃明火,熄灯后打手电筒在被窝里看书。 ⑥擅自调床位和寝室。
(3)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扣3-5,分并给予纪律处分:
①彻夜不归,在外住宿。
②未经生活指导老师同意,将社会青年带入学校住宿。 ③故意破坏公物性质恶劣。
④翻墙进校。
⑤抽烟、喝酒、赌博。
3.有关说明:
(1)全体住校生集合班级为单位集队。
(2)损坏公物要及时赔偿,凡隐瞒责任人或查不清责任人,寝室内损坏物品的赔偿费用,由全室人员共同承担。
1、寝室长
(1)传达生活指导老师学生会生活部的有关指示和要求,负责做好本寝室的各项管理工作。
(2)开学初排出值日轮流表,督促同学完成规定的任务。
(3)以身作则,起好带头作用,带动全寝室同学遵纪守规,及时指出有关问题。
(4)每晚就寝前清点人数,并及时做好登记工作。
2、值日生:
1)做好寝室卫生保洁工作,对寝室内务进行检查监督。
2)督促本寝室同学遵守住校生常规制度,担任监察员。
有关说明:
(1)寝室长由本寝室同学推选产生,刚进校时可由班主任老师临时指定。
(2)轮到值日,工作一周,如请假回家,自己请好代替人。
1.学生应自觉遵守食堂的各项规定,按时进食堂用餐。
2.依次排队打饭,不得插队。
3.讲究文明,不得在食堂内大声喧哗和敲打碗筷,男生不得赤背进入饭堂。
4.爱惜粮食,注意节约,讲究卫生,注意食堂整洁,主动将剩菜饭倒入水缸(桶)内。
5.爱护食堂内的的设备和用具,损坏或丢失应照价赔偿。
6.食堂内不得进行体育活动。
1、建立由学校政教处、行政值日、值周老师、寝室长、门卫组成的管理网络,各尽其责,实施各项生活细则。
2、对住宿生进行住宿点名制度,请假制度,就寝制度,出入生活楼制度,卫生值日制度,制度的实施与学校开展的各项活动相结合,进行必要的评估与考核。
3、住宿楼开展创文明寝室,文明住宿生活动,一周一次评比,文明寝室由行政班子及值周教师评定,上报政教处,校报公布;文明住宿生由寝室长评定,室内公布,对连续三次获文明寝室的寝室及寝室长给予物质与精神奖励。
4、各室内务必须整洁,物品应严格要求摆放,严禁乱摊乱放。
5、各室须张贴两表两规定,即,每周文明住宿生评定表,值日轮流表,住宿生守则和寝室内务要求,以便监督与实施。
6、各寝室实行一日三扫制,分别在早自修、中午午自修、晚自修前15分钟前打扫卫生,且有一名学生守候检查。
政教处、值周组、班主任要坚持始终如一落实本制度,政教处为第一责任人,值周老师、班主任为直接责任人。
住校学生管理制度 学校住宿管理规定篇六
根据校管理规定,我校学生宿舍实行规范化管理,特制定如下规定:
1未经登记批准擅自住校,对当事人给予批评教育和相应处罚。
2、住校生必须严格遵守作息制度,按时起床,并在10分钟内各自整理内务,预备铃前必须离开寝室,不得借故赖床不起,如患病需持医院或我校校医证明,经值班人员准许,方可留室。按时就寝,熄灯后严禁讲话,保持室内安静,熄灯后一小时内不得流动,出公寓。
3、住校生要严格按规定住宿,不得随意调换床位和寝室,不得私自挪动床位,不得擅自调换门锁,更不得借故在外留宿,有特殊原因,必须事先向值班人员请假,批准后方可离室,凡未经允许私自在外过夜,立即通报家长并给以处理。
4、建立寝室值日制度,室长全面负责本室管理工作,建立轮流值日制度,值日生安排,职责张贴在门后。保持室内整洁,不得在室内洗衣服、洗头,就寝时室长一定要检查本室同学到位情况,凡晚回或未归同学应及时向值班人员汇报。值日生实行一日三扫制,分别在早操,午自习前,晚自习前打扫卫生拖地倒垃圾,美化宿舍。
5、保持内务整洁,不得将饭菜带入公寓内,不得在公寓内外张贴,学习生活用品摆放有序,床上垫褥展平,被毯折叠成方,枕头一律放在被毯上面,凡南侧房间被毯一律放在南头,凡北侧房间被毯一律放在北头,床上其余衣物一律放在被子里侧,毛巾,洗刷用具放在各自脸盆内,统一放置在一层床铺下方,检查发现内务杂乱,勒令整顿,经教育不改者给以处理。
6、保持公寓内外整洁,不得张贴,涂抹,不得将杂物从窗户仍出。
7、住校生严禁将非住校人员带入寝室,严禁擅留他(她)人住宿,违者处罚后取消住校资格。家长来校看望必须经值班人员协调处理,不得擅自进入寝室,除管理人员外,女性不得擅自进入男生寝室,男性不得擅自进入女生寝室,确保同学们的住校安全。
8、严禁私自接电和改换照明,严禁使用汽油炉、酒精炉、电炉等燃具,严禁将非生活、学习用品带入寝室。违者根据情节给予处罚。严禁熄灯后点蜡烛,凡发现点蜡烛者,给予严重处罚。同室知情不报者给予相应处罚。
9、爱护宿舍公共设施,宿舍内外财物本舍承包,个人无意损坏者按价赔偿,故意损坏者加倍处罚,否则本舍集体赔偿,爱护他(她)人钱物,各自保管好自己的物品,以防丢失。未经他人同意不得擅自拿用,否则被视为偷盗行为。
10、遵守公共秩序,保持寝室安静,关闭门窗轻拉慢放,按时午休、晚休,按时熄灯,不得吵闹喧哗影响他人休息,不准在室内使用各类音响,不准看低级趣味的刊物。严禁抽烟、喝酒、玩牌等有碍身心健康的活动,违者严肃处理。
11、住校生必须严格自觉遵守住校管理规定,服从管理,杜绝违规行为,住校生管理与班级管理挂勾,公寓管理人员每天早读,午自习,晚自习,晚睡检查各宿舍做好记录,处理,政治处对各公寓加强检查,各年级对公寓做好检查,并记录,处理,为共同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和学习环境而尽心尽责。
住校学生管理制度 学校住宿管理规定篇七
为切实加强我校学生住宿管理,保护学生人身安全和学校的安全稳定,强化因特殊情况经学校审批允许外住学生的法纪观念和自律意识,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教社政厅〔20xx〕4号)精神及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学生校外住宿”指我校在籍学生在学院统一安排的学生集体公寓以外任何地方的居住行为。
第二条 我校学生实行集中学习与管理,所有在籍学生原则上不允许自行在校外居住。因特殊原因需在校外居住者,必须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自觉遵守相关管理规定。
第三条 有下列特殊情况者可以申请在校外居住:
1、患有疾病不能正常住校生活或对宿舍其他成员身体健康产生影响,且同时能提供县级以上医院的病情诊断证明,可申请外住,并办理退宿。
2、因特殊情况由家长在校内雅宝宾馆陪读,可申请外住,但学校宿舍不得退宿。
3、毕业班学生由于实习等原因,可申请外住,但学校宿舍不得退宿。
4、大学一年级学生除符合上述第1条申请条件者外,其他原因原则上一律不得外住。
第四条 符合外住条件的学生按下列程序办理手续:
学生本人持书面申请、家长签署的书面意见和相关证明材料,到所在系领取《南广学院学生外住申请表》填写,经所在系审核,签署意见后报学务部审批,获得批准后,学生及家长到学务部签署“外住协议书”。符合退宿条件的学生到公寓管理中心办理退宿后,到财务处办理退住宿费手续。
第五条 办理外住手续及走读期间相关管理规定:
1、学生申请外住手续只在每学年的第一学期的第一个月内集中办理,无特殊情况,逾期不予受理。有效期为一年,到期后需重新提出申请。
2、学生申请外住的事由必须实事求是,符合申请条件第三条规定的,如发现学生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在校外私自租房等行为,将取消该生外住资格。必须限期搬回指定的公寓居住。对拒不搬回的,一律按夜不归宿给予纪律处分。
3、学生在走读期间必须严格遵守正常上课学习作息制度,按学校、系、班要求参加各项集体活动。
4、被批准外住的学生,必须与家长共同到场和学校签定外住协议,走读期间学生在校外一切安全责任由其本人及家长负责。
5、学生走读期间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不得在校内外从事违法乱纪活动或有违反大学生行为规范的活动,如由此造成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6、学生在走读期间,辅导员、班主任要与学生及家长经常保持联系,掌握学生走读期间学习、生活、行为规范等方面情况。
7、被批准外住的学生在走读期间如个人表现已不符合申请走读条件的,将取消该生走读资格。
8、批准外住的学生在走读有效期期满后,学生所在系要对走读学生综合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如符合条件,可以批准继续申请;如不符合条件,必须将相关情况通知学生家长,取消该生外住走读资格。
9、因特殊情况在学期中途提出退宿申请,经学校批准后,其所交住宿费学校不予退还。
第六条 各系要严格学生住宿管理,坚决杜绝学生不办理任何手续在校外私自租房居住行为。
第七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由学务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