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心得体会是对自己的一种审视和梳理,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认识和提高自己。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心得体会是我们需要思考和探索的问题。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心得体会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和掌握写心得体会的技巧。当然,每个人的心得体会都不尽相同,希望大家能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思考和总结,写出更加真实和有深度的心得体会。现在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高中生读书心得体会300字篇一
军训时昨天下午开始的,教官对昨天的评价是是没有精气神儿。其实当我听到这话的时候,真的觉得还挺有触动的。我不知道现在的孩子们是不是都太累了,还是现实的种种让他们对任何事都提不起一点点的兴趣。在开学的前一个晚上,我在一中的贴吧转了很久,各个班都在找自己班的人,整个贴吧都在欣喜中忙碌着,但我寻遍整个贴吧却没有寻见任何一个20班的同学,更别说是20班的组织了,虽然最后是找到了两位,但却还是真切切的感受到了一种由心底传来的痛楚,别班都是热热闹闹的,唯有自己的班级如此冷清。虽然是个连面都没见过的团体,但毕竟他们是接下来三年乃至更久的同学同伴,集体感的拥有应当是一种本质,我相信自己还都是希望自己班好的。所以当我发现就算是在班里都见过面了军训时依然很没生气时,确乎是觉到了一种悲哀。
今天教官说口号不够响亮,班主任为此发火。口号或许真的是除军姿外的另一极具军队代表的东西了。我家的对面就是一个消防队,我从小就听着他们的口号。其中记得最清的就是他们每天下午开饭前唱的歌。我一直就没听清他们唱的是什么,从我有印象起就一直在很努力地去听清,每天下午趴在阳台窗口的聆听不知重复了多少个春秋。但我依旧没有听清。可想想看,一首听不清歌词、甚至有时还有点跑调且绝对不流行的开饭前的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歌,为什么就能在我的脑海里停留甚至更久,可以让我如此虔诚的天天踩着板凳趴在窗台上,像听圣师的祷告般把全身的精力都调集到两只耳朵上。从声乐的角度上来讲这歌真的不是多优秀,可当一句句的歌词从队员的胸中喊出的时候,那种震慑人心的力量完全有理由让人陶醉,让人沉浸在此,完全可以称得上是最优美、最动听、最完美的歌声!所以拜托了,女同学们,或许你们矜持,或许你们害羞,或许你们觉得丢人,但就算是为了喊得那么拼命的男同学,为了教官最后一年的当兵生涯中有个最美的句点,为了让自己的班在一开始就有个好头,就大点声喊吧,操场那么大,没人知道是你喊的。我一直觉得人应该有一个度,过了就不好了,能在关键时候冲上去的才是好的,相信没有那个男生愿意要个整天娇滴滴的什恶魔都不敢干的,分不清何时该干什么的女生。拜托了,就喊大一点声吧,效果会是你们所无法估计的完美。
都说军训时一种历练,我相信现在真心的认同这句话的同学一定是屈指可数的。可当那一天你功成名就了,回想自己的学生生涯,想到军训时你真的就会情不自禁的说这句话,你对军训的感慨就只会是这个。就像是你一直听惯了父母说的课前预习,认真听讲,你从来都不信,可当有一天你取得了相当不错的成绩,别人向你讨教经验时,你会发现真的没有别的,就是那些早已听了千百遍的所谓的“废话”。这也是为什么好学生的报告上几乎都是千篇一律的内容,因为真的就是这样,他们真的已经把所有的经验都告诉你了。所以,相信吧!
军训是一种历练,我想我已稍稍有些懂了。
我很纳闷,因为…无论是我们的老师还是历年一中的学长们都说:我们这界学生是最幸运的,碰到了这么好的天气。
抬头望向天空,还是灰灰的,像哭过一样,地面湿露露的……一阵风吹过,伴着雨滴落地的声音,树莎莎作响。凉爽,舒适的感觉,一点也不像置身在酷暑中。我想这应该是老天对我们的眷顾吧。
虽然,炎炎夏日更能锻炼我们的毅志,但还是很庆幸能有这样的天气。
8月22日星期三雨。
今天是第一天军训,训练的并不是很多。教官只教了我们:立正。稍息等基本动作。由于站立要全身绷紧,并且不能动,因此一时没能适应,等到休息的时候,只觉得全身酸痛。雨莎莎的飘着,汇成一颗颗小水珠挂在脸上。但还是很庆幸,因为换成往年的学生,挂在脸上的不是水珠,而是汗珠了。
8月23日星期四阴。
今天是军训第二天。天空仍是灰蒙蒙的,但并没有下雨,有点闷热,偶尔也会有丝丝凉风吹过。
虽然今天学的内容不多,但不好受。下蹲的感觉糟糕透了。脚尖痛痛的,麻麻的,两腿无力的蹲着,汗从颈沿着额头、脸颊一直往下流着,痒痒的,却又不能用手擦掉,只好放任它流着…。
8月24日星期五晴。
今天的军训挺轻松的,越发觉得我们的教官,可敬又可爱了。因为出太阳了,所以才有庆体会到汗流浃背的滋味。不知是我们天资愚钝,还是教官对我们太好了。一上午只学了一个内容,并没有前几天感觉那么累了,只是全身湿湿的,不是很舒服,期待着明天,再次见到我们可敬又可爱的教官。
8月25日星期六晴。
今天早上,下了场好大的雨,又是打雷,又是闪电的。可偏偏雨一停,太阳就毫不羞涩地出来凑热闹,而且太阳光比以往还要炎烈。真是一点面子也不给。
在炎炎烈日下,教官罚我们站了半个小时。只能感觉到汗珠无助的往下流,其痒无比,却又不能将它抹去。在阳光照耀下的皮肤,如烈火般燃烧着,用手触摸,会感到点点刺痛。
原来,这才是军训。
8月26日星期天晴。
今天是军训最后一天了,想想怪有点舍不得的,今天教官对我们格外的好,除了太阳毒辣的让我睁不开眼外,一切都是那么愉快。
今天是军训的第一天,清晨太阳还没有漏出红光的时候,我们就在篮球场上集合了。教官先给我们排好队,讲了关于军训的纪律要求,一开始我非常兴奋,全神贯注地倾听着教官的讲话,努力按要求把背挺直,手靠紧身体两侧,抬头、挺胸、收腹,兴致勃勃地准备迎接第一天的训练。
上午的太阳很毒,我们站在操场上顶着烈日军训。我忍着汗水从脸上、鼻尖滑落的痒,不用手去擦,因为这是军训的命令。我努力坚持完成每一个动作,稍息、转身、踏步。就在快筋疲力竭的时候,老师忽然宣布请同学们休息,到吃加餐的时间了!我们班的生活委员已经把一桶西瓜提来,这真是一场及时雨,我冒烟的喉咙正渴望着甘霖洒下呢。拿到西瓜,咬一口,真是太好吃了,我是如此地高兴,以至于我吃西瓜时脸上都情不自禁地绽开了灿烂的笑容。我又惊讶到,对于西瓜这种在家乡夏天几乎天天能吃的普通水果,我怎么会吃得这么开心呢?原来是我刚顶了一上午的烈日,站了很长时间的军姿,非常疲惫又口渴,所以才发现西瓜是如此美妙吧。休息时吃着清凉甘甜的西瓜,我觉得很满足和纯粹的快乐。
到了下午,训练移到了大厅里,因为天气忽变,雷雨交加。重复教官教的动作,我开始觉得非常疲倦和无趣。双脚由于数小时踩、站、跺,就仿佛让集装箱砸压过一样,跟有无数小针在刺一样。颈部肌肉开始叫疼,手臂也不如上午那样灵活自如了。面对酸痛,我对自己说:想想红军长征两万五,想想解放军战士们的严苛训练,想想奥运健儿为国夺金牌所做的努力,这点苦算什么!我问自己:这苦吗?不苦!我坚定的回答。咬咬牙,我又重新站直了身体。
晚上,教官指导下,我们又复习了白天所做的动作。我惊讶的发现,原来我们站不齐、走不齐的队伍变得更加整齐划一,转身收脚步伐一致,踏步挥手手臂同齐,一下子变得英姿飒爽起来了。
后来,我们总结,经过今天一天的军训,我们体验到了军人们日常训练的严格,也磨炼了意志,锻炼了身体。平常走路也自然而然地昂起头,挺起胸,我们眉目间多了坚韧和自信。今天的训练结束了,我觉得虽然疲惫却也有如释重负般的满足,明天我会继续努力,以饱满的热情迎接新的挑战。
高一新生开学,迎接大家的第一堂课就是军训。
很快的,很快的,我的军训生活结束了了,不知道自己是喜,还是悲。
军训很苦,苦到你觉得你已经脱离了社会,苦到你觉得世界都变得黑暗。军训很累,累到你连喘气都难受,累到你想好好的睡一觉不愿提前醒来。军训也很美,美到你爱上这身绿装不愿脱下,美到你宁愿在这里受苦也不愿意回家。
军训这几天,我学到了很多,首先我真正地了解遵守纪律的重要性,不单单是以前的听话就好,而是要把纪律放在心上,要有责任感,对自己所做的事负责任;其次,在这几天里我感受到军人那良好的生活习惯,我会朝着那个标准努力,让自己拥有良好的习惯。回到学校后我会认真努力地学习,像军人一样吃苦耐劳,我不会忘记这最后一次军营生活。
军训的第一课就是站军姿,抬头、挺胸、十指夹紧贴于裤缝,真是难受。第二课则是齐步走,正步走,跑步走。同时我们还要喊口号,我们经常因为喊口号不齐或者是声音不够洪亮而被罚,一罚就是喊五遍十遍的,导致我刚第三天嗓子就哑了。最后则是练军体拳,这是我最喜欢的项目,也许是最简单的,也许是最轻松的,我们有足够的时间歇息,放松。
军训是一种能增强我们身体素质和纪律意识的有力活动。结束了几天的军事训练后,大家如同刚受阳光滋润过的小草般,充满着无限的冲劲,显得无比生机盎然。静心回味起那短暂的时光:有泪、有汗、有痛,更有无止休的劳苦。但是我们都坚强地挺了过来,因为我们都十分明白,这小小的劳苦与红军的二万五千里长征是无法相提并论的。军训刚开始。那“一二一”、“立正”、“稍息”、“齐步走”……一遍又一遍地反复着。教官的嗓子早就嘶哑了,可他们仍然地认真改正我们每一个动作,这一切激励着我们,也要努力锻炼。
给我们训练的教官是一个十八岁的小伙子,他身材不高,在他那稚气未脱的脸上写满了严肃和认真。他还很爱笑,而且笑的时候原本就不大的眼睛变得更小了。但是,教官在军训的时候对我们的要求还是很高的。只要大家不努力,他就会批评我们;只要大家动作不规范,他就会一而再,再而三地示范给我们看。这可是我第一次与军人接触。
最后一天是军训成果报告演出。起先是领导查阅,然后是走队,经过了十天的训练,每个班都走得十分整齐。接下来就是各项节目表演,有盾牌操,有女子舞蹈,最后是由我们八十人组成的巨形方阵,来表演军体拳。我们做得整齐,口号响亮,为整个大会画上了完美的句号。
高中的军训,就在今天,圆满结束了。回想起这些日子,我感慨良多。“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出苦寒来”是军训的体会。“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南西北风”是军训的结果。
炎炎烈日下,我们挥洒着汗水,却无怨无悔。尽管酷暑难耐,但我们的脚步依然整齐,口号依然有力,歌声依然嘹亮。因为我们都明白自己的使命。
这军训真实地反映了我们高中生丰富多彩生活的一个侧面,叫人受益非浅:它教会了我纪律要严明,劳动是可贵的,生活是美好的。其间,我在劳苦的军训中更有体会的是甜美的劳动成果。
军训不但锻炼了我的意志品质,还增强了我的爱国精神,在这里我可以自豪的说,参加这次军训,我一生无憾。
换上军服,带上军帽,看看镜中雄纠纠气昂昂的自己,心中欢欣无比。迎着早上习习的凉风来到学校,对军训,有一种莫明的向往。
军训终于开始了!
我的天!!!淋漓的汗水洗去了曾经的兴奋,疲软的手脚,谋划着酸痛的阴谋。懒惰的后羿呀!当初为什么不把这第十个太阳一并射下?现在它正得意洋洋地狞笑在我们的头顶上,用它恶毒的热量,将我们晾成新鲜的木乃伊。
接下来发生的事我知道却又不知道,经历过又像没有经历过,到现在写本文时,摸着摔伤的手才勐然醒悟:噢,原来我有了有生以来第一次晕倒!
军训苦不苦?苦!军训累不累?累!不军训好吗?好!
如今的我们都是一把把雏剑,只有用军训的磨刀石才能将我们磨成锋利的宝剑。
砂石刺痛河蚌,河蚌将它变为明珠,只要我们努力,军训的艰苦生活也会大放异彩。
经过了今天一天的训练,我已经渐渐意识到我必须做一个有纪律,不怕苦的人,这样对个人而言,无论是以后的学习、生活、工作都会带来益处。
第二天:
大家都拖着昨天的疲惫来到今天的训练课堂。经过昨天的训练,我们拣到了个大便宜,教官是所有的军官当中最温柔,最好说话的一个,当然我也很喜欢这个教官。我很期待着今天教官的发号施令跟昨天一样,可以让我们多休息一会儿。
教官今天比较严肃,眼睛里含着一种无奈。他说因为昨天对我们管的太松,而且练的也不好,总教官让教官对我们狠一点儿。没办法,我也知道,教官就在我们眼前被上司指着骂。虽然昨天只是开始,可教官就被骂了5次,他对我们说以前一个月最多只被批评过2次。我倒是觉得像练这种东西,不能图太快,关键就是我们想不想练的问题,大家一定都抱着烦死了的心情,谁还会练的好呢?解决这个问题,只有对我们施加压力练好了就休息,练不好,继续练。教官很心疼我们,他也做过学生,知道我们也是很辛苦的,但是领导命令不能违啊!他也是没办法改变局面。我是个很讲情义的人。我喜欢教官。第一因为他性格好,第二因为他长的像我的哥哥。虽然第二个原因比较私人化,但不管怎样我一定会挺教官到底的,这么好的教官上哪找啊!
下午气温升高,光是站着就能汗如雨下。下午主要是学习踏步。别小看这踏步,连摆个臂都会严格要求。前臂抬高25cm,后臂抬高30cm。听教官一声令下,大家抬起了左右臂。那个叫累人啊。男女生共站了3排,每排的手臂都要摆的一样高,一定就是10分钟,正常人哪能吃得消呢!狠的是动一下就得多定几分钟,这弄的大家是两臂酸痛,吊在半空中都能发抖。像我这样的体质跑几步都能气喘吁吁的,早就支撑不住了。
虽然军训是枯燥乏味的,但是苦中有乐。大家都能坚持,没有特别不耐烦。我的身体每个部位都很痛,很疲劳,但我过的很快乐。因为生活变的充实而具有教育意义。
高中生读书心得体会300字篇二
读书对学生文化修养的提高、积极品质的形成和健全人格的塑造以及文化的传承与创新具有重要意义。下面是本站为大家带来的高中生读书。
1000字,希望可以帮助大家。
记得第一次看《理智与情感》的时候,大概还是初中,好喜欢那个活泼泼的妹妹,或许是那时候的凯特渗透了一股子古典纯真的美丽,实在是太过动人。很清晰地记得,玛丽安说,我读的书越多,越不可能遇到真正的爱情。然后就想起布兰登上校跟着歌声走进来,看到钢琴前的玛丽安,阳光撒在脸上,光晕一地,那真是如画一般,入情入景。
所以那个时候选择了朝气的玛丽安去喜欢。仿佛你低眉就有人猜想你是浅笑或是低泣,仿佛你欢笑就能给整个屋子带来阳光,仿佛你端坐在那里任旋律从指尖汩汩流出而所有人都安静地淌在你的音符里沉醉,仿佛你可以想笑就笑想哭就哭不必因为任何外界而磨灭自己的棱角,仿佛因了青春有了朝气洋溢了才华飞扬了俏皮就可以任性地让全世界都可以绕着你转。
然而那个玛丽安只在不懂事的年纪里焕发着她的光芒。所以时隔多年,看到bbc重新翻拍的三集版《理智与情感》时,我分明地将更多的喜爱给了玛丽安的姐姐,那个曾经在我的世界里沉默着的埃莉诺。没有那样环绕的光芒,没有那么俊俏的脸庞,只是安静地为你分忧,然后忍着自己的悲伤,依然撑起你的希望。
同样的出身背景、成长经历,然而她们于我就像是成长的两个阶段,尽管她们的差异其实只是静态的性格问题。埃莉诺那样的人在一个人的初期应该很少见吧,隐忍而克制,善解人意。更多的我们都只是玛丽安。我原来以为最光鲜美好不可企及的事物其实只是我们生命某个阶段的常态,而终将被扼杀。
那个单纯到任性的玛丽安最后还是心甘情愿地安静在她曾经不屑一顾的人身边。而我不再迷恋自己为她披上的光晕,理智大于情感,成长真的是一种妥协。而这种妥协,我却不想否定,就如这篇博文并不是为了纪念每个人都曾经是的玛丽安。我不再那样依恋张狂的任性。
最近只是途经别人的故事,打破曾经引为宿命的大概不只是冲动。宿命都没有了,无处安身,那不是最好的避难所么?突如其来的截然而止让人并不好受。在我这样罗嗦完了理智与情感的pk之后,我还是笑自己,或许我才是最幼稚的那一个。
袭人转过了头,对着宝玉微微一笑,黛玉瞅了宝玉一眼,宝玉也只一笑,那边的宝钗一句话没说,只有些深意的看着,贾母笑的却合不上嘴了。
林妹妹是娇弱的,温和一笑,便足以让宝玉充当护花使者,她多愁善感的轻撇秀眉,含着眼泪将逝去的桃花埋葬。而她从小与女子厮混在一起的宝哥哥,亦是陪着她一起看孤落飘零。
《红楼梦》有两大阵营,一是宝钗,二是黛玉。
应该说,宝钗是一个深受传统思想文化禁锢的女孩,文中也没有提及她究竟是不是喜欢宝玉,只是明示了贾府最高权威元春站在了宝钗的一边。没人会在意宝钗的意见,她和宝玉一样。只是封建贵族制的牺牲品。
宝玉犯错挨了打,宝钗义正言辞,劝道“你是要改过了罢。”于是她被学者定位封建统治的卫道士。
林妹妹哭哭啼啼的红肿了眼,哭道“你是要改了么?”她被定为贾宝玉的红颜知己。
贾宝玉最后怎么说?他说:不改!打死也不改!
我们对《红楼梦》进行细读品味,就会发现“愿天下有情的都成了眷属。”只是一个空泛而美好的愿望。
说到底,惟其艰难,主人公的受难,更能凸显宝黛二人爱情的价值感。我们并不能偏激的说谁对谁错。但是,我们不得不承认,它比名利,比金钱,比青春都要重要一点点,不多,就一点点。
袭人可以说是里面最可怜的一个角色,袭人是宝玉的通房丫头,日后宝玉成婚了,她也是有一席之地的。林黛玉有时还会笑称袭人是嫂子,可见黛玉对这事也是有看法的。
当我看到袭人开始在人前搬弄是非,想让黛玉搬出去的时候,我从她身上看到了凡人容易犯的毛病,自私,软弱,首鼠两端。可她应该得到谅解,因为不是不同情他人,就是不怜悯自己。
等我们看到了红楼的结局:黛玉的惨剧,宝玉的悲剧,宝钗的闹剧。
我的意思是:假如有一种人生归宿可以选择,那么,死于伤心,比活在心如枯槁不发芽的灰暗生活里,更合我意。
林黛玉那种“碧云天,黄花地”的哀愁,并不是空泛无由的,好的感情总是最接近人类美的本质。女子对此的追求要更偏执些,注定也要受更多的苦。
宝黛二人的故事告诉了我们:感情是一种如此稀缺的资源,除了珍惜,我们别无它法。
那是一条黄昏梦残的古道,那是一渺春江花月的清波,那是一驿积淀了江楚流香的亭阁。着一条漫卷的青丝带,映着斜阳走过碧坪,你轻曼的温柔,异于北国的风雪,你的妖娆更有着明晰的江南芳韵。江南的水无私的把你妆望,绿林熏陶成你的素雅,天生丽质一朝秀选,却都化作淡淡的历史伤云。
夜,静的出奇。
你踏着唐朝宫殿的红地毯,吟着那江南的曲赋信步而来。久睡的长安,投下一片卓丽的云彩,那是江南的水给她织的嫁衣吗?“一枝红艳露凝香”“春风拂槛露华浓”,这艳容胜过冬日里贞傲的梅和寺里的明肌香雪。舞曲也多情了,直要披上霓裳般的羽衣去回应这春来的歌唱。帝王手中的御笔颤动了。
那夜的马嵬驿,在祭奠绝代的红颜。
那夜的马嵬驿,着裳的红树谢了。
那夜的马嵬驿,好美,好凉。
明皇落泪了,哭的凄惨,哀惋。窗,开着,缺月无声,门扉里透着沉沉的鼻息,青松漏着几段光隙。昨日的记忆,是车如流水马如龙;今日却是伊人归去,从此阴阳。
宫阙里,依旧有曾经舞动的羽衣,而那身影,在一场浮华之后,悄然离去。夜,真的很寂寞,晚初的村店,只有一声断断续续的幽咽,只有黑森森的天空下,一袭霓裳滤出的滴滴清泪。
有人说:“她爱明皇,不爱天下。”
有人说:“她的拥有使千万民众一无所有。”
有人说:“她是红颜祸水。”
我淡然对曰:“历史非柔媚女子所主,世人只看到明皇堕落在漫舞飘飘的温柔乡里,却看不到他自身的堕落。”
日月成为流年,她终于化为爱的殉鹊,天空一片澈蓝。长生殿里,也许只有一对仙侣,在暗淡中抚琴,歌唱。
高中生读书心得体会300字篇三
上高一年级了,我们高一班的读书小站的第一站就是四大名著中的《三国演义》,我搭上这一站阅读的列车,开始了我的名著之旅。
《三国演义》主要写了从东汉末年到西晋初年之间近一百年的历史故事。全书以描写魏、蜀、吴三国之间的政治和军事斗争为主。
书中有许多脍炙人口的故事,我都特别喜欢。如《桃园三结义》《三英战吕布》《三顾茅庐》《过五关斩六将》《草船借箭》《火烧赤壁》《义释曹操》《三气周瑜》《七擒孟获》,这些故事我看了好几遍,每一次都读得津津有味。书中刻画了数百个不同的人物形象,尤其把曹操、刘备、关羽、张飞、诸葛亮、孙权、周瑜等刻画得栩栩如生。
书中我最喜欢诸葛亮,在我心目中他就像一个神仙一样。他足智多谋、料事如神、胸怀坦荡、上知天文下知地理,几乎到了未卜先知,料事如神的地步。草船借箭、巧借东风……许多故事都显示出他智慧过人,神机妙算。但我最佩服他的还是在七擒孟获中表现出的心胸开阔,以德服人。为了让孟获心服口服,他不辞劳苦先后七次用计,最终感动了孟获,这是多么难得呀!
但是爸爸说,诸葛亮最难得的地方是他很忠诚。刘备曾说过,在他身后,假如阿斗(刘备的儿子)不可以做一国之君,就让诸葛亮去做这一国之君。阿斗无才确实做不成这一国之君,可诸葛亮从未想过自己做皇帝,仍然一心一意辅佐阿斗,而不去做这一国之君。古今这样的忠臣不多呀!我觉得爸爸的话也很有道理,书中我最不喜欢曹操,因为他奸诈、残忍、任性、多疑。他还因为多疑杀死了才华横溢的杨修、医术高超,医德高尚的华坨等有用之人。
《三国演义》中的人物各具其态,性格鲜明。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还有很多,就是说上三天三夜也说不完。三国这一站我满载而归,读过这本书之后我大开眼界,懂得了要做好一件事做事必须有头脑有智慧。这次我的三国之旅不虚此行,我迫不及待地想在读书交流会上和大家分享我的感受,无比期待下一站的旅程。
我用了近一个星期读了《三国演义》一书,真是收益非浅啊!《三国演义》是一部断代体古典名著小说,它讲述了从东汉末年时期到晋朝统一之间发生的一系列故事。
首先我看到的是像“滚滚长江东逝水……”这一类脍炙人口的诗句,之后引入正文。第一句话这样说到:“话说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这句话不无道理。周末七国分争,并入于秦,及秦灭之后,楚、汉分争,又并入于汉……书中还有上百个人物、无数的军事谋略,加上作者本身借着历史人物,来阐述忠、教、仁、义、爱的道理,更是深入人心。它写的庸主献帝、刘禅,无能之辈吕布、袁术、袁绍、刘表、刘璋,气量狭隘的周瑜,长厚的鲁肃,勇者张飞、许楮、典韦,无不个极其态。这些人物给了我很深的教育。
虽有这些人物,但最令我有所感受的是这本书当中所描述的几个英雄人物。先说关羽。这是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人物之一。他降汉不降曹、秉烛达旦、千里走单骑、五关斩六将、古城斩蔡阳,之后又在华容道义释曹操。他忠于故主,因战败降敌而约好一知故主消息,便不知千里万里往投。
我认为虽降了敌,但最后还是回来了,不但仍算忠,而且还要算一种难得可贵的忠。《三国演义》表现关羽的方法也极简单:“丹凤眼,卧蚕眉,面如重枣,青龙偃月刀”,之后加上“赤兔马”,又读过《春秋》,刮骨疗毒不怕疼,斩颜良,诛文丑,几乎变得天下无敌。他的所做所为值得我们学习。
封建统治时期需要忠臣,需要一个能够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忠臣,这就是诸葛亮。诸葛亮熟知天文地理,能文能武,足智多谋,而且一生谨慎,鞠躬尽瘁。他借东风,草船借箭,三气周瑜,智料华容道,巧摆八阵图,骂死王朗,空城计,七星灯,以木偶退司马懿,锦囊杀魏延,这些是常人所想不到的。我本以为这种人就应相貌非凡,可书中描绘的却十分简单:身长八尺,面如冠玉,头戴纶巾,身披鹤氅。他的所做所为给后人很深的印象。现说曹操。曹操在《三国演义》中被称为奸雄,可能是正因他的儿子篡了汉。
他说刘备与他是并世英雄,说得刘备都不敢听,但是他没有杀刘备,虽刘备正是他的瓮中之鳖。这使我感到了曹操的大度,也是周瑜做梦也梦不到的。周瑜眼中只有诸葛亮,与其誓不两立,只要把诸葛亮杀了,东吴的天下就太平了。之后又发现刘备也不是一般人物,便想杀刘备,至少把他留在东吴,东吴的天下也太平了。目光短浅,气量狭小,非英雄也。这也与曹操构成了鲜明的比较。曹操还是个实干家,以前行刺董卓,矫诏聚诸侯讨伐董卓。这些使我感到了曹操的伟大之处。总的来说,读过这本书之后我大开眼界,而以上几人也给了我很深的感受,他们我很是喜爱。
作为一部文学作品。正因它经过了艺术加工,有不少虚构。《三国演义》的艺术成就是多方面的。它成功地塑造了众多的人物形象。全书写了四百多人,其中主要人物都是性格鲜明、形象生动的艺术典型。各类人物各有共性;同类人物各有个性。作者描述人物,善于抓住基本特征,突出某个方面,使人物个性鲜明生动。对于主要人物,往往透过一系列的故事情节和人物语言表现其复杂的性格。故事也同样展现了一幕幕惊心动魄的战争场面。其中尤以赤壁之战最为出色。使读者都有种身临其境的感觉。
《三国演义》一书不愧为名著!值得一读啊。
《三国志》里曾说过:“读书百遍,其义自见”意思是读书要反复读,反复思考,才能领悟其中的道理。是啊,一本书的价值何其之高?不反复读几遍,怎能理解其中所蕴藏的道理呢?前年爸爸买了一套四大名著作为生日礼物送给我,而我却只对《三国演义》情有独钟,并且爱不释手,来来回回看了三、四遍。这个暑假,我又品读并研究了《三国演义》,获得了新的感悟。
这本书里讲述了东汉末年,天下大乱,群雄崛起。曹操“挟天子以令诸侯”,讨伐群雄,经官渡之战后占领中原;刘备与关羽、张飞桃园三结义,后又三顾茅庐,诸葛亮出山后出谋划策,帮助刘备建立了蜀汉,占据西川;孙权则继兄父基业,统一江东。三国鼎立后,曹操病死,其子曹丕称帝,废汉立魏。刘备为报孙权害死关羽之仇,兴百万人马进攻东吴,却遭陆逊火烧连营,败回白帝城,之后病逝。诸葛亮尽心尽力辅佐刘禅,六出祁山,却回回以失败告终,自己也积劳成疾,病逝五丈原。怎知刘禅昏庸,听信奸臣,蜀国日渐衰落。此时,曹丕之子曹睿病死,司马氏夺权,司马炎篡位,建西晋,又灭蜀亡吴,统一天下。
在魏、蜀、吴三国中,每个国家都很强大,既有谋士,又有武将,且地广人多,但最后却让后来居上的司马氏当了皇帝,这是为什么呢?因为他们求胜心切,都想一步登天,还十分多疑。就如曹操,他猜忌所有人,先杀了自己的好友吕伯奢一家,后又杀死了可以治他头疾的华佗,同时也断送了自己的性命。而刘备却是一个善用人才的人。他胸怀大志,求贤若渴,三顾茅庐,请得诸葛亮出山。随后又凭借诸葛亮的谋略与武将们的骁勇才得以建国称帝。
但他最后却一意孤行,不听诸葛亮、赵云劝谏,攻打东吴,最终导致蜀国元气大伤,自己也病死了。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心急是吃不了热豆腐的,要脚踏实地地去完成自己的抱负,也不能一时怒火冲心,做出不理智的事情。像吕布那样的人,自恃武艺高强,把所有人都不放在眼里,最终还不是被曹操给杀了?想要成功,不仅要有抱负,还要有行动,要努力去实现,一步一个脚印,才能走完成功之路,获得成功的喜悦。
一本好书,就像一个朋友,能相伴人一生。在三国演义这本书中,我领悟到了成功的关键,体会到了书中的奥秘。明白:成功其实并不困难,只要你有一颗执着的心,敢于拼搏的心,坚持不懈的心去奋斗,去实现理想,我相信,成功的大门一定会为你开启!
三国演义这部书的人物形象性格显露无遗、活灵活现,也说明了我们每一个人的性格好坏都不能隐埋,所以我们要改掉缺点,每件事做的更好。
“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故垒西边,人道是、三国周郎赤壁……”这首词写的是就是三国时期的事情。
三国演义主要讲了五个时段:黄巾起义、董卓掌权、群雄争割、三分天下、三国归晋。黄巾起义始于巨鹿人张角,因为看不惯朝政腐败,因此发动黄巾起义。而刘、关、张就此桃园结义,为朝廷效力。不久就灭了黄巾军。刘备的力也一天天强起来。皇后的哥哥何进因为误信他人召了早有造反意思的董卓进京。结果何进被十常侍杀后,董卓就掌权了。曹操曾想杀害董卓,但不成功。董卓为拉拢人心,封袁绍为勃海太守,出让了赤兔驹给吕布。
逼得诸侯联军抗董,虽败军了,但最后也给吕布所杀。张飞、关羽、刘备三顾茅庐后,请出隐居山林诸葛孔明。诸葛亮提出了联吴抗曹等计划,使刘备的大业扎下了结实的基础。经过官渡之战、赤壁之战,曹操灭了袁绍、吕布,吴、蜀也打退了曹操。曹操、刘备、孙权各据一方,曹操占据强大的北方,刘备占据西蜀、荆州等,孙权占据江东。从而崛起吴、魏、蜀,三分天下。最后,曹操、刘备、孙权、诸葛亮等逐渐去世。蜀、吴都归降魏主司马炎,三国一统归西晋。这本书刻画了许多栩栩如生的人物:神机妙算的诸葛亮,威风凛凛的关羽,冲动鲁莽的张飞,昏庸无能的刘禅,谨慎多疑的曹操。
其中我最喜欢神机妙算的诸葛亮!因为他上知天文,下知地理,为刘备出谋划策,建功立业,使他独据一方,不愧为“卧龙”。可惜与诸葛亮平等的“凤雏”庞统不幸遇难落凤坡。
《三国演义》里的《三顾茅庐》最令我记忆深刻。在这个故事中,我学会了一个道理:一个人只要想学做一件事,就不要怕遇到挫折,要三顾茅庐,只要用你的真诚打动对方,就一定能行。还有一个故事:在刘备起兵七十万水陆并进攻吴为关羽报仇时,张飞冲动鞭打两个部将,在晚上两个怀恨在心的部将因一怒之下杀死了酒醉未醒的张飞,一代虎将死于非命。也告诫了我不要鲁莽行事,意气用事,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这是我读三国演义后的感想。
读了《三国演义》这本书,使我意味深长。《三国演义》是四大名着之一。这本书刻画了200多个人物形象,把许多人物写得淋漓尽致,比如说:刘备、关羽、曹操、诸葛亮等。这本书主要写魏、蜀、吴三国之间发生的斗争,这本书从东汉末年一向写到晋朝那个时代。书中有几个人物让我对他们产生了很深的感受。
首先是刘备,从一开始的桃园三结义这个故事就让我对刘备产生了很深的感受,他十分重情义,也很有爱心,也十分的顾全大局,就拿三顾茅庐这个故事来说,刘备为了统一乱世,三次才请到了诸葛亮,他的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让我十分敬佩他。但刘备也有一个缺点,就是受到打击不能控制自己,关羽、张飞被杀害后,他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不听诸葛亮的话,必须要攻打吴国,导致失去了一员战将,如果他当时听从诸葛亮的话,就必须能联吴抗曹。
然后是关羽,他一生获得了许多的战功,比如说:千里走单骑、过五关斩六将、华容道义释曹操等等,他为了与刘备会合,便不远千里来找刘备,斩颜良,诛文丑,结果鲁莽的张飞以为他背叛了刘备,准备要杀他,然后又看见他跟敌方打仗,这才明白。于是关羽和张飞准备一齐去找刘备,最后最后与刘备会合,想象着那令人激动的场面,真为他们而高兴!在书中描述关羽的一句话是:丹凤眼、卧蚕眉、面如重枣,手拿青龙偃月刀,还有赤兔马。这样搭配,简直是无人能敌!
最后是曹操,曹操是有名的政治家、军事家、诗人。他在与刘备煮酒论英雄时说:当这天下,英雄只有你我二人,刘备吓的把筷子掉在了地上,又装作害怕打雷,这才蒙混过关。他在统一魏国时,能够说是知己知彼,百战百胜。他的策略,无不能够统一天下。但曹操生性多疑,在赤壁大战中,只是正因周瑜的一个小计策,而失去了蔡瑁、张允那么好的将军,也导致了他们没有好的水军将领,也没能识破庞统为他带给的连环计,结果大败而归,全军覆没。
透过这本书,让我学到了很多:刘备教我们什么事情都要冷静对待;关羽教我们忠诚就能得到别人的信任;曹操教我们做什么事情都不好多疑。我们只要取长补短,就能战胜一切困难。
高中生读书心得体会300字篇四
读完了中国话剧的经典作品之一——老舍先生的《茶馆》,这是中国一部不朽的传奇。
清朝末年,古老的中国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大变化。大清王朝面临着内忧外患的局面。在内,腐朽残缺的大清王朝气数已衰,风雨飘零;在外,西方列强和邻国日本对清朝烧杀抢掠,无恶不作。这一年,正好是康有为,梁启超变法失败的戊戌年,老北京城风云变幻,灾难重重。《茶馆》的故事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之下开始的。
老舍先生将古老中国近五十年的时间跨度,和六七十个主、次人物全部浓缩在一个小小的茶馆中,又以晚清戊戌变法,民国军阀混战,新中国成立前夕为三个时间段,展现了古老中国近五十年的风云变幻,以及遍布三教九流的众生百态,控诉“吃人”的旧社会舞台。
坐落在老北京城的裕泰茶馆,这儿每天人来人往,有各色各样的人,聊的都是天南地北,但是在这儿的不许,就是莫谈国事。
第一幕以戊戌变法失败为背景的戏开场。来茶馆里的人高低贵贱,鱼龙混杂,各色形态。有被逼得卖女儿的;有闲得提笼遛鸟的;有搞歪门邪道,贩卖人口的;也有心怀壮志,想实干兴国的。这就是晚清民间百姓的生活图景。在这一幕中,印象最深的是常四爷,他偏要谈谈国事,他痛恨洋人和那些吃洋饭、讲洋话的人,也看不起的像二德子这样的人。他因一句“大清国要完”,被两个特务抓进了监狱。而这腐败的大清国正如常四爷所说的,苟延残喘了几年,最终还是亡了。
镜头一转到了第二幕,已是民国几年,此时天下荒乱,民不聊生。老北京城内大大小小的茶馆前后相继关了门,为了避免被淘汰精明能干的掌柜王利发改良了茶馆。他把茶馆的前部继续卖茶,后部改成给人住的公寓,保留下来的是“莫谈国事”的纸条,继续经营他的裕泰茶馆。此时军阀混战。军阀们对百姓无休止的掠夺和残酷的欺压,百姓正处于水深火热之中。如常四爷出狱、康顺子母子逃出宫、拉皮条的刘麻子被稀里糊涂砍了头、宋恩子、吴祥子摇身一变又成了军阀的走狗等事例都展现了出一幅兵荒马乱、日益衰败社会图景。
第三幕描绘的是抗日战争胜利后的画面。抗战的胜利并没有改变老百姓的生存和生活状态,国民党特务和美国兵在北京城横行霸道,老百姓依然处在被掠夺压榨的黑暗社会中。譬如包办满汉全席的有名厨师被迫到监狱去蒸窝窝头,出名的评书艺人一次挣不上三个杂合面饼子钱,常四爷的生活更加艰苦,秦仲义的工厂被抢走等等。其中让我难以接受的是《茶馆》的结局,王利发的茶馆被人霸占,王利发选择在裕泰茶馆上吊结束自己的一生。他说:“这是我的茶馆,我活在这儿,死在这儿!”这个结局是意料之外,但也是情理之中。王利发做了一辈子顺民,但是黑暗的社会还是没能给他过一个好日子,他是一步一步地被逼死的。
老舍先生笔下的六七十个人物,都被描述得栩栩如生,非常鲜明,他们都是时代变迁下的中国人,他们是历史的见证者,是历史自我写照。这些人物赋予《茶馆》永恒灵魂和思想。
老舍先生只用小小的一个茶馆,跨越了近五十年,写出了当时社会的黑暗,人如草芥,在乱世中飘零,讽刺了那个黑暗的时代,给后人呈现出一个水深火热,腐朽僵化的中国。旧时代已经结束,新时代早已开始,我们通过经典《茶馆》,了解感受那段屈辱的历史,并要以史为鉴,,砥砺前行,为中华复兴而献出自己毕生的力量。
高中生读书心得体会300字篇五
新时代的人们都要学习知识,还是不学习知识,是一个重要问题,我仍然觉得学习知识是对于新时代的人是相当重要。爱因斯坦说:学习知识要善于思考,思考,在思考。是的,对于我们现代人,对于一件事的好与坏,是与非,都要思考,子曰:“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也唯有知识乃灵丹妙药。
唐朝是一个文人最多的一个朝代,其中以李白,杜甫,最为出名,宋朝以欧阳修及苏轼最为出名。我之所以说这些,是要说明不但新时代的人要求学,还要学以致用。所谓“活到老,学到老”,要活学————不要读死书。要追求知识,先要了解读书的目的,有了读书的方法,才不至於徒劳无功,海底捞月。曾国藩说“士人读书,第一要有志,第二要有识,第三要有恒”又说读书之法有四者,其一“看”,其二“读”,其三“写”,其四“作”,四者不可缺一乃读书之要点。国父曾经说:“革命之基础在于高深的学问”知识学问是人的最大财富,读书可使人心胸坦然,心驰神往,开拓视野。也惟有读书人才是走在时代的前端,为富国建国的大业铺路,千万不可将青春光阴浪费在无意义的玩乐上,“少年易老学难成,一寸光阴不可轻”这句格言,把握每一分钟的时间,好好地读书,唯有如此才能社会中立足,以知识为投资的对象,才是最富有的人。
一个青年在置身社会之前,应该先有一种充实的准备,什么准备呢?就是要预储丰富的常识,常识是应付一切事物的工具,因为我一直认为,知识不仅给人力量,还给人安全,给人充足的精神财富,吴敬梓说“读书好,耕田好,学习便好,创业难,守城难,知难不难”在我们今天这个时代读书到底有什么用呢?我想除了应对世界之外,更重要的是确认自我。《论语》学而篇第一,曾子曰: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人重在自省,只有不断地反省自己才能知道自己的不足,才能够予以改进。
俗话说的好“读书需用意,一字值千金”是的读书必须要用心,要用平常心对待读书,切勿无用的读书,所谓无用的读书是,不切实际的读书,读死书。“书中有路勤为劲,学海无涯苦作舟”这是吾之座右铭,只要肯学习,无论何时都不晚,有人曾说“吾生也有涯,吾学也无涯”真是一篇难得可贵的佳句啊!
人生最美丽的三样礼物,乃是金钱,权力及学问,其中以学问最为可贵。但在这最美丽的年华,却有人沉溺在玩乐,吸毒或走上绝路,实在令人费解,最好解决方法乃是学习知识,掌握常识,把握今天,一切从今开始仍永不迟。中国现任温家宝,被世人称之为诗人,可见知识是对一个人的品德,修养,对一个人的前途方面是何等重要,何等需要,要了解一个人,首先应从语言,性格等方面做一个简单的观察。世界上每位父母都希望自己的孩子不要读书,不要学习知识,此种父母在世上未之有也。父母都希望自己的孩子,有知识,有学问。有些青年认为求学是不重要的,整天早出晚归,吊儿郎当,无所事事,出到社会才知道自己的无知,才知道社会是如此残酷。
俗话说:“书中自有黄金屋”吾正寻找此宝贵的黄金屋,为此吾将百倍努力,在追寻知识方面,前方的道路还很漫长,但我将百折不饶,不遗余力地去追求和探索。
高中生读书心得体会300字篇六
我读过的许多书中唯一能让我真正感动就是著名作家海明威写的《老人与海》。
《老人与海》这本书讲了这么一个故事,古巴老渔夫桑提亚哥连续八十四天没捕到鱼,被别的渔夫看作失败者,可是他坚持不懈,终于钓到了一条大马林鱼。尽管鱼肉都被咬去了,但什么也无法摧残他的英勇意志。这本书向我们揭示了这样一个真理:人不是为了失败而生的,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能被打败。
以前,我做什么事只要有一点不顺利,就会退缩,有时还会说上几句垂头丧气的话。在学习上,我只要有几次考试不是很理想就没有信心。自从读了这本书之后,我知道了自己的不足,学习上不再因为一两次不顺利而失去信心,而是越考不好,就越要考好。
《老人与海》中,孤独的老渔夫桑提亚哥已经不仅仅是条硬汉,他身上所体现的精神价值,完全是古希腊悲剧精神的现代回响。在《老人与海》中,海明威终于为他所钟爱的硬汉找到了灵魂,这灵魂就是人类亘古不变的永恒价值。
这价值中包括的就是人的自信。桑提亚哥连续出海八十四天了,一条鱼也没捕到。可是,“那双眼睛啊,像海水一样蓝,是愉快的,毫不沮丧的。”原先跟随桑提亚哥出海捕鱼的小孩,谈到他爸爸把他叫到别的船上去,说道:“他没多大的自信。”“是的。”老头儿说,“可是我们有,你说是不是?”
桑提亚哥的自信是绝对自信,是不以环境变化而变化的自信,是不用与他人比较的自信。在桑提亚哥的生存哲学中,即使遭遇到了极点的背运,人也只能自信。
人活着,唯一能确定的必然,就是走向死亡。除此之外,没有任何必然的东西可以依靠。既然人是靠偶然活着的,那么支撑人生存勇气的,就只有自信了。如果丧失了自信,在持续那么多天的背运之后,桑提亚哥还有勇气和毅力出海捕鱼吗?因此人活着就必须自信,不自信是人消费不起的奢侈品。正因为桑提亚哥有着绝对自信,他对小孩被叫走,表示了完全的宽容和理解。在这里,海明威展现了自信与宽容之间的联系。
从物质上来说,老人搏斗了三天三夜的结果是失败了;但从人的精神、从人的自信自尊,从人勇于和命运作竭尽全力的抗争来说,桑提亚哥取得了胜利。
说到底,人的真正胜利也只能是精神的胜利。人在物质上无论取得多大的成就,都不能赢得我们崇高的敬意。而只有精神和气魄的胜利,才使我感动,才使我和追随老人的孩子一样,为他的悲壮落泪。
桑提亚哥是个可怜的老头——看上去似乎是的。海明威以自我精炼的语言塑造了这个形象,能够说,海明威并没有给予老人成功,却赋予老人在压力下优雅而坚韧的形象。
老渔夫在海上一无所获地漂流了84天后钓到了一条巨大无比的马林鱼,这是一条比他的渔船还长2英尺的鱼,是在拖着渔船整整两天两夜之后才被刺死的。老人的命运似乎并不成功,他又遭遇了鲨鱼,经过殊死的搏斗,马林鱼只剩下一副骨架。
骨骼是精神的支柱,海明威看似没有让老人桑提亚哥成功,却以光秃秃的骨骼奏出了老人生命的硬度。
“我和你奉陪到死”——这个硬汉应对挑战如是说。暗喻他自身的英雄主义所在,还有他趋向坚韧的力量。故事的头尾,都出现了名叫明诺林的男孩——他期望继承老人的事业。何止捕鱼的事业要被传承,这副铮铮铁骨又何尝不为我们所崇敬、所供奉、所学习呢。在老人的故事里为什么有这个孩子的出现?年轻,象征着力量和期望,即便是老人,他的内心同样是年轻的。文中多次描述到狮子,阿非利加海滩上,狮子在笑闹嬉戏,它们浮此刻老人的梦中,一向在老人的心中,同样揭示了老人永远不会老的意志。
海明威的这部小说荣获了诺贝尔文学奖和普利策奖。这个骨头里留有几百块弹片的硬汉作家,恰当地写出了生命的强度,告诉我们怎样去应对生、老、病、死,告诉我们心该有多宽,如海一般。老人是孤独的,他是在理想的道路上前行的旅人,但他又是不孤独的,因为他的意志是那样的坚强。
不妨将鲨鱼看作打击,吃掉你的成功和幸福。但正如那孩子说的:“它没有打败你,它没有。”
一个真正的强者,只能被摧毁而不能被击败。
永不言败,这就是《老人与海》告诉我们的。
重温了一遍《老人与海》,平添了几分感慨,对人生的真谛多了些追问。
整个故事叙述的就是关于一个遭遇命运捉弄的古巴老渔民-圣地亚哥的故事,故事中还有关爱他的一个男孩。
老渔民年轻过,爱过、出众过、幸运过,岁月带走了主人公饱满健硕的肌肤,却无法带走他英武的体格,带不走他内心的高贵,更带不走他的勇猛顽强。镇上小男孩对他的深情和关爱,这人间宝贵的真情是老渔夫挑战生命极限生存下来的精神支柱。
交上背运的老渔民在近海一直无法捕到鱼,于是他根据自己的经验和判断,决定勇敢地独自一人去更远的海域捕鱼。历经了常人无法容忍的千难万险,老渔民不断地挑战自己身心的极限,终于捕获了一条巨大的“登多索鲨”-他有生以来见过的一条。
他这么喜爱这条鱼,觉得他们之间有那么多的相像。“它是靠吃活鱼维持生命。它不是食腐动物,也不像有些鲨鱼那样,只知道游来游去满足食欲。它是美丽而崇高的,见什么都不怕。”这些话勾勒出老渔夫所欣赏的为人准则:光明、磊落、英勇和高贵。
虽然,最后人们能看到的只是那登多索鲨鱼的大尾巴直竖在小船船梢的后边,鱼赤露的脊骨像一条白线,还有带着突出的长嘴的黑糊糊的脑袋,而在这头尾之间却一无所有。但是,人们仍能如此真切地感受到这条鱼的伟岸和捕鱼者的力量,令明者震撼!
“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能被打败”老人最后说的这句话富含哲理。就如音乐大师贝多芬所说“我可以被摧毁,但我不能被征服”.这些不能被打败的是勇气,这些不能被征服的是高贵。更令人深省的是:那男孩使得老人活得下来!“爱”是人类生存下去动力!
高中生读书心得体会300字篇七
茶馆,一个充满情思的地方,它固执地守在尘世浮华中,护住了自己的清雅。她微微颔首,捊须而笑,衣衫翩翩,绝世而独立,于一方角落见证着市井百态。
老舍先生的茶馆,正似一杯幽幽清茶,不浓不烈,不急不躁,不沉不浮,从从容容,淡泊致远。像低进尘埃里的素颜,似高攀灵魂的风骨,忍不住,去口味。
初品,是岁月的苦涩。
第一幕,一个初秋的上午,三三两两的旗人遛够了鸟,走进裕泰歇脚,茶客们细品着茶点,闲聊着风月。突然,一洪亮的男声携着满怀的豪情,对醒目的“莫谈国事”恍若无视,拍案诉说着对洋鬼子的不满,眉眼中的壮志显而易见,却被那特务吴思子和宋祥子抓了去。可怜的康老六为了让女儿过上好日子,将女儿卖给了年过七旬的庞太监。女儿凄凉的泪向人们诉说着对世界的不满。于这一方茶馆,各色的人演绎着各色的人生。
亲抿一口,品味出些苦涩,融着些百味,苦涩的绝唱,响彻岁月的枝头。就像乌云密布的天,让人不由得心情沉重。这样的《茶馆》,让我不禁想去再次品味。
再品,是乱世的本味。
人们追逐着时光的脚步,来到了民国初年。身处乱世的裕泰艰难的维持着,掌柜王利发积极改良,却屡遭失败。唯有那“莫谈国事”变得更加醒目。掌柜的儿子与儿媳打点着茶馆。常四爷终于出狱了,将他关进去的二人却又成为军阀的走狗……这一方茶馆,接受着岁月的考验。
望茶叶于杯中沉沉浮浮,与沸水的碰撞,激出了最美的舞踏。它飞旋着,舞着它的态度,于乱世中的一丝本味。这清茶愈加苦涩,可又让人们品出了它的态度,它的决心,它的本真。而我们于这如海的苦涩中寻懂了那一丝本味,去追寻那心心念念的苦尽甘来。
饮尽,是人生的风月。
故事终有尾声,一个个子承父业的青年再次聚集在不似从前的裕泰,带着从前的希冀,守着父辈的故事,于乱世中,遇见,又错过……常四爷的生活更加凄惨了。当昔日的意气风发变为老年的感慨万千,眼底的风霜是岁月的痕迹与无可奈何。咀嚼着前尘往事,感慨着世道崎岖,对着世间的麻木悲凉冷笑。但康大力作为一个青年热血地投入革命斗争,以及康顺子、王大拾等投奔西北游击区,何又不是奔赴光明前景,向可悲的社会唱响反抗之歌?是啊,当你老了,可永远有人正年轻着。
这一口,品尽了这世间繁华,品尽了人生百味,品尽了风花雪月。回味悠长,沉痛的苦终会过去的吧。苦尽甘来是最为幸福的时刻。
人们品着清茶,品着事故。城市一隅的一方茶馆,茶馆无言却守着岁月,过去的过去,岁月流逝;故事的故事,茶馆记得。
这样的《茶馆》让人怎么不去用心品味。
高中生读书心得体会300字篇八
高尔基曾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莎士比亚把书比作是营养品和阳光;海伦·凯勒则把书看作是船只……而被称为“小书迷”的我,更是把书当成自己不可或缺的知心伴侣。
“书籍是最好的朋友,当生活遇到任何困难,你都可以向它求助,它永远不会背弃你。”都德的这句名言,一语道出了读书的真谛。是的,闲暇时,书告诉我中华民族五千年来的兴衰成败;悲痛时,书鼓励我要不畏挫折,勇敢地开拓创新,攀登最高峰;忧愁时,书教会我抛开烦恼,寻找快乐;孤独时,书陪伴我挣脱寂寞的禁锢;犯错时,书教育我主动承认错误……我想,倘若没有它的话,可能就没有今日的我。书,成了我形影不离的知心朋友。
不知从何时起,书成了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一天不读书,便觉得日子无味,便觉得时光的漫长、单调,便觉得生命失去生机。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自古人们就推崇读书,到了现代社会科技高速发展,电视、网络各种媒体平台纷纷出现,可这并未减少人们对于读书的热情,读书就是思想的源泉,读书与健康成长紧紧相联,读书促进成长,成长离不开读书,这是我个人的理解,读书会使思想的源泉永不干枯。
我个人对“读好书”的见解可以概括为12个字:精读、常读、笔读、心读、鉴读、多读。
一、精读。精读的一个方面是精选。世上的书籍数以亿计,要读的书难计其多。这就需要有选择地去读,更重要的是会选择,根据自己的喜好和需要,精心选择几本好书,不要见书就买。托尔斯泰有句名言“理想的书籍是智慧的钥匙”,赵树理也说过这样的话:“读书也像开矿一样,沙里淘金”,说的就是选好书、读好书的道理。另一方面是把书读到真懂。一本好书,读一遍两遍是不行的,要反复的去读,每读一遍都会有不同的收获。多少专家研究《红楼梦》,还成立了专门的红学研究会,现在还在研究她,就是这个道理。读书不能只求一只半解,要完全理解,尽可能全部消化,这才叫读书,叫精读。
二、常读。书要常读,养成习惯。要养成一个好的习惯很难,但只要坚持去做,把一件事重复去做,这种重复就会成为一种习惯。对坚持每天读书,不要说需要多久,只要能坚持1个月,这种意识自然会成为习惯,这就叫习惯成自然。我认为,我们青年干部要把读书当作一日三餐的生活习惯,让读书成为每天必不可少的生活内容,我称之为常读。
三、笔读。就是要借助手中的笔辅助读书。有一句耳熟能详的谚语叫“好记性不如烂笔头”,通常理解为作读书笔记,我还理解为写心得体会、读后感、随笔等。我认为,读书是吸收,写作是消化,我在第一次执笔写公文、起草大会讲话时,总觉得没有东西可写,要么写的内容干巴巴,平铺直叙,意识到自己的阅读量太少,脑子里记下的东西太少,这才刻意去多读书,把好的语句、好的典故摘记笔下,并坚持写一些读书心得,不怕写不好,只要坚持,久而久之,这些东西就会留在脑海,动笔写文章时就会自然见于笔下。我在看电视节目时也在作笔记,准备了一个专门的电视笔记本,收益还是有的。这便是勤动手的好处,我叫做笔读。
四、心读。读书要专心,更要用心。书中自有黄金屋,用心去读,才能真正读懂书,朱熹在《训学斋规》中说,“读书有三到,心到,眼到,口到,三到之中,心到最急。”
五、鉴读。读书也是生活的一面镜子,通过读书梳理自己的头脑,丰富文化底蕴,提升道德素养,我把一些好的方面作为航标,把比如从物传记方面的反面东西作为成长的警钟,这就叫做鉴读,有借鉴、有鉴别的吸收书中的文化,持扬弃的读书观。
六、多读。“从精出发,博览群书。”身边的人和事是书,工作是书,生活是书,只要肯读书,书中自有黄金屋。
书,在成长的路上伴我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