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安全管理制度规定篇一
2.进入校园范围的所有人员和一切车辆必须服从指挥,车辆按指定地点停放;人员自觉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问,自觉维护公共秩序和安全,尊重管理人员,听从指挥。
3.爱护校园内的设备和设施,教学楼的多媒体设备、桌椅、黑板、门窗、风扇、日光灯、讲台等一切公物,未经同意不得任意搬动或移作它用;开关门窗要轻,严禁用脚踢门,无故损坏公物;损坏公物要照价赔偿。
4.爱护水电设施,节约用水、用电、人员离开时要自觉关水、关电、关门、关窗。
5.未经学校批准,任何班级、办公室教学时间不得在教学楼内进行文娱活动。
6.非本校人员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进入。
7.校园内一切公共设施特别是水电、消防设施等,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拆除和改装。
8.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携带与教学无关的危险品和违禁品进入校园,如确系教学需要,当事人必须做到妥善保管,使用后及时清理。
9.严禁在教学楼内生火、烹饪或私自接拉电线及装接电器;除门卫及值班人员外,任何人不得在校溷内住宿及过夜。
10.不得在校园内外打闹、喧哗和使用容易造成噪音的设备,以免影响他人。
11.任何班级和办公室不得在教学楼进出通道上堆放杂物,后勤管理人员必须保障各通道畅通。
12.学校全体师生员工必须共同遵守本规定,互相监督。如有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安全管理制度规定篇二
依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68号令《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加强车间粉尘防爆的安全管理,防止粉尘爆炸事故发生,保障公司财产和员工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车间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安全管理。
3.1岗位人员负责生产场所粉尘的清理、操作控制。
3.2岗位工段长、技术人员负责粉尘场所设施、设备的日常管理。
3.23车间负责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日常监督管理。
4.1车间每年定期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和粉尘防爆教育,了解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危险程度和防爆措施,掌握危险岗位的安全生产技术。
4.2制定粉尘安全检查表,明确检查时间、内容、人员、确定检查频次。
4.2.1包装人员切片期间每天中班下班前检查处理一次,停车期间每周星期一、三检查确认二次。
4.2.2包装技术员、包装监管人、车间安全员、车间领导、安全环保部管理员每周一次。
4.2.3安全环保部部长每月检查一次。
4.2.4公司领导每个季度检查一次。
4.3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应杜绝各种未经批准的非生产性明火。
4.4所有金属设备、装置外壳、金属管道、支架、构件、部件等,应采用防静电直接接地。
4.5所有金属管道连接处(如法兰),应用铜线或铜片进行跨接。
4.6用于安全、通风除尘、粉尘爆炸预防、粉尘爆炸控制的安全通道、风机、风筒、旋风分离装置等设施、设备,未经公司安全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更换或停止使用。
4.7包装缝袋机应采用防静电直接接地措施;
4.8危险场所的疏散通道严禁锁闭、堵塞,必须保持畅通。
4.9在除尘系统停运期间和粉尘超标时严禁作业,并停产撤人。
5.1严格执行车间制定的包装粉尘安全操作规程
5.2作业前,应对切片系统进行认真检查,并对机电控制系统进行全面调试。长时间停用的设备的和维修后投入使用的设备,使用前应进行单机调试,并经车间生产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投入作业。
5.3作业人员应严格劳保着装,正确佩戴使用防尘、防静电等劳保用品。
5.4除尘系统应在工艺设备启动前开启,作业停止后再停机。
5.5切片时必须开抽风系统。
5.6包装二楼门窗严禁关闭,保持现场通风良好。
5.7作业期间,严禁使用金属工具敲击设备、管道等金属设施,防止碰撞产生火花。
5.8作业后,应按规定对墙体、梁、支架、地面和设备等表面积聚的粉尘进行清扫,清理出的粉尘及时装袋,转至车间指定地点回收。
5.9不能使用压缩空气进行吹扫,防止粉尘扬起,形成粉尘云,从而增加该区域的危险。
6.1动火作业必须经批准,办理动火作业证后方可作业。
6.2动火分析合格后,超过30分钟未作业必须从新进行动火分析。
6.3作业开始前,应对作业场所进行风险辨识确认,并落实安全措施,清除明火作业场所的可燃粉尘,并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
6.4明火作业地点应与其它区段分开或隔开。
6.5明火作业期间和作业完成后冷却期间,产生粉尘的装置必须停止运行,同时,不能有粉尘进入明火作业场所。
6.6动火作业期间必须安排监护人,结束后,监护人和动火执行人必须确认现场无明火后,方可离开作业现场。
7.1发现有问题未处理的处罚50元/次。
7.2检查缺次扣50元/次,领导加倍。
7.3作业期间,锁闭、堵塞疏散通道,处罚20元/次。
7.4未严格劳保着装,处罚20元/次。
7.5除尘系统、抽风系统未投用、存在问题未处理,处罚50元/次。
7.6作业后,未对粉尘进行清扫,或使用压缩空气进行吹扫,处罚20元/次。
7.7动火作业期间未安排监护人,或监护人擅自离开监护岗位,处罚20元/次。
7.8动火作业期间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措施未落实到位,处罚20元/次。
8.1管道上的粉尘必须用湿的拖把或棉纱进行清理。
8.2灯具上的粉尘用湿的拖把或棉纱清理,在清理前必须将电源切断,清理后30分钟内不得通电。
8.3清理地面可先除湿,再清洗。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68号令《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
一、必须确保作业场所符合标准规范要求,严禁设置在违规多层房、安全间距不达标厂房和居民区。
二、必须按标准规范设计、安装、使用和维护通风除尘系统,每班按规定检测和规范清理粉尘,在除尘系统停运期间和粉尘超标时严禁作业,并停产撤人。
三、必须按规范使用防爆电气设备,落实防雷、防静电等措施,保证设备设施接地,严禁作业场所存在各类明火和违规使用作业工具。
四、必须配备铝镁等金属粉尘生产、收集、储存的防水防潮设施,严禁粉尘遇湿自燃。
五、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防护制度,严禁员工培训不合格和不按规定佩戴使用防尘、防静电等劳保用品上岗。
安全管理制度规定篇三
第一条为规范集团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迅速有效处置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及各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下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公布、备案、实施及监督管理工作。
相关方的应急预案管理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管理实行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分类指导、综合协调、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集团及各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其他职能部门负责本部门、本领域应急预案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集团及各子公司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并对应急预案的真实性和实用性负责;各分管负责人应当按照职责分工落实本单位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
第六条应急预案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综合应急预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为应对各种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综合性工作方案,是本单位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总体工作程序、措施和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
专项应急预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为应对某一种或者多种类型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针对重要生产设施、重大危险源、重大活动防止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专项性工作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根据不同生产安全事故类型,针对具体场所、装置或者设施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
第七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遵循以人为本、依法依规、符合实际、注重实效的原则,以应急处置为核心,明确应急职责、规范应急程序、细化保障措施。
第八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三)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四)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五)有明确、具体的应急程序和处置措施,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六)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满足本单位的应急工作需要;
(七)应急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应当包括向上级应急管理机构报告的内容、应急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更新,确保准确有效;
(八)相关应急预案的内容要相互衔接。
第九条编制应急预案应当成立编制工作小组,由本单位有关负责人任组长,吸收与应急预案有关的职能部门和单位的人员,以及有现场处置经验的人员参加。
第十条编制应急预案前,应对本单位进行事故风险辨识、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
事故风险辨识、评估,是指针对不同事故种类及特点,识别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分析事故可能产生的直接后果以及次生、衍生后果,评估各种后果的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提出防范和控制事故风险措施的过程。
应急资源调查,是指全面调查本单位第一时间可以调用的应急资源状况和所在区域内可以请求援助的应急资源状况,并结合事故风险辨识评估结论制定应急措施的过程。
第十一条集团及各子公司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标准,结合本单位组织管理体系、生产规模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与相关预案保持衔接,确立本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并体现自救互救和先期处置等特点。应急预案应明确信息报告、响应分级、指挥权移交、警戒疏散等内容。
第十二条风险种类多、可能发生多种类型事故的子公司,应当组织编制综合应急预案。
综合应急预案应当规定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应急预案体系、事故风险描述、预警及信息报告、应急响应、保障措施、应急预案管理等内容。
对于某一种或者多种类型的事故风险,可以编制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或将专项应急预案并入综合应急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应当规定应急指挥机构与职责、处置程序和措施等内容。
第十三条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场所、装置或者设施,应当编制现场处置方案。现场处置方案应当规定应急工作职责、应急处置措施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事故风险单一、危险性小的子公司,可以只编制现场处置方案。
第十四条集团及各子公司在组织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或者实际需要,征求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意见,本单位预案应与所在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急救援队伍和所涉及的其他单位应急预案相衔接。
第十五条集团及各子公司应在编制应急预案的基础上,应针对经营场所和各岗位的特点,编制简明、实用、有效的应急处置卡。应急处置卡应当规定重点岗位、人员的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以及相关联络人员和联系方式,便于从业人员携带。
第十六条集团及各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审定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必要时,可以聘请专家或委托专业机构协助审定。
第十七条应急预案的评审应当注重基本要素的完整性、组织体系的合理性、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的针对性、应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应急预案的衔接性等方面。
第十八条应急预案经评审或者论证后,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向本单位员工公布,并及时发放到本单位有关部门、岗位和相关应急救援队伍。
事故风险可能影响周边其他单位、人员的,应当将有关事故风险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应急防范措施告知周边的其他单位和人员。
第十九条各子公司的应急预案,应报集团安全管理部备案。集团安全管理部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对各子公司备案的应急预案材料进行审核把关。材料不全或存在其他问题的,不予备案并提出整改要求,责令限期整改。
第二十条涉及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的单位,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以及宾馆、商场、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并形成书面评审纪要。参加应急预案评审的人员应当包括有关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方面的专家。评审人员与所评审应急预案的生产经营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在应急预案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应按照分级属地原则,向属地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进行备案。
第二十一条应急预案备案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应急预案备案申报表;
(二)本制度第二十条所列单位,应当提供应急预案评审意见;
(三)应急预案电子文档;
(四)风险评估结果和应急资源调查清单。
第二十二条集团及各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应急预案备案登记建档制度,要求相关方参照本制度做好应急预案的备案登记工作。
第二十三条集团及各子公司应将应急预案的培训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的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与应急处置技能。
应急培训的时间、地点、内容、师资、参加人员和考核结果等情况应当如实记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
第二十四条集团及各子公司应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风险特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涉及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的单位,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以及宾馆、商场、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应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并将演练情况报送属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集团安全管理部应对各子公司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演练不符合要求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
第二十五条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第二十六条集团及各子公司应建立应急预案定期评估制度,对预案内容的针对性和实用性进行分析,并对应急预案是否需要修订作出结论。一般每三年至少评估一次。
应急预案评估可以邀请相关专业机构或者有关专家、有实际应急救援工作经验的人员参加,必要时可以委托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实施。
第二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并归档:
(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重大变化的;
(二)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调整的;
(三)安全生产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四)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五)在应急演练和事故应急救援中,发现需要修订预案重大问题的;
(六)编制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第二十八条应急预案修订涉及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应急处置程序、主要处置措施、应急响应分级等内容变更的,修订工作应当参照本办法规定的应急预案编制程序进行,并按照有关应急预案报备程序重新备案。
第二十九条集团及各子公司应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落实应急指挥体系、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物资及装备,建立应急物资、装备配备及其使用档案,并对应急物资、装备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适用状态。
第三十条发生事故时,事故单位应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组织有关力量进行救援,并按照规定上报事故信息及应急响应启动情况。
第三十一条事故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结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实施情况进行总结评估。
第三十二条集团及各子公司应将应急预案工作纳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明确检查的重点内容和标准,并严格按照计划开展监督检查。
第三十三条对在应急预案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子公司和人员,按照集团有关规定可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三十四条对未按照规定编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的单位和有关责任人,按照集团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十五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三十六条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集团安全管理部。
第三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安全管理制度规定篇四
1、办公室门窗要牢固,重点办公室要安装防盗门及消防设施。
2、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要健全,相关人员安全保卫责任要落实。
3、工作人员要提高警惕,防止不法分子闯入室内。重要的文件、资料要及时送档案室保存,个人存放文件、资料要妥善保管,严防泄密。
4、无关的易燃、易爆物品不得随意带入办公室,下班前,个人办公桌上的钥匙要随身携带,人离时注意关锁门窗。下班时要检查门、窗和不用的水、电、气路,并确保关好。
5、严禁在办公室内焚烧杂物、纸张,不准乱接电源、烧电炉,人离时注意关闭电源,认真做好防火工作。
6、使用的空调设备、电热设备等的电源线,必须经常检查是否损坏,移动电气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
7、办公室内应配有灭火器,必须熟悉常用灭火器材的使用。
1、要注意安全操作,严禁持菜刀等利器嬉戏打闹,不得在厨房吸烟;在厨房和餐厅内严禁穿拖鞋、短裤和赤膊。
2、食堂应设置标志,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设置纱帘、纱门、纱窗、防鼠墙裙及门挡板,配置灭蝇灯。
3、食堂内严禁存放化肥、农药、强酸、强碱等有害物品。
4、操作台、地面保持全天无积水、整洁;排油烟器要定期清洁,不得有明显的积油流淌现象。
5、餐具、炊具、菜具、熟食容器应在使用后应立即清洗消毒,做到使用一次,清洗消毒一次。
6、坚持每餐餐后清扫,每周一次大扫,保证室内外清洁。
7、使用明火时,人员不得离开岗位。
8、熟悉电气用具用电常识,湿手不得操作带电设备和接触电源插座及开关,以免触电。
9、严格遵守液化气、煤气安全使用规定,做到勤检查、不泄露,使用后关闭气阀,防止火灾。
10、厨房间应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
11、下班时,要关闭煤气、水电,在确保无异常情况后锁好门、关好窗。
1、保管员必须合理设置各类物资和产品的明细账簿和台账。
2、做好各类物料和产品的日常核查工作,仓库保管员必须对各类库存物资定期进行检查盘点,并做到账、物一致。
3、保管员要严格控制各类物资的库存量,贵重的或非常用物资实行零库存。并定期进行各类存货的分类整理,对存放期限较长,逾期失效等不良存货,要及时编制报表报送上级领导,由相关部门及时加以处理。
4、仓库物资存放要搞好科学管理,分类清楚,排列有序,整洁卫生。特殊物资要与一般物资分类存放,确保安全。
5、经常检查仓库安全,做好五防:防火、防盗、防潮、防爆、防腐蚀。发现问题和漏洞应及时向领导报告。
7、库房须按公安机关制定的标准设置门、窗、护栏,安装防盗锁。
8、仓库内严禁物品混放,尤其是材料库严禁各类易燃物品混放,必须分类存放,整齐划一,摆放有序,并建立健全各种出入库手续。
9、仓库内严禁烟火,严禁闲杂人等进入库区。因工作需要须动用明火和使用各种电热器具须报场领导批准,填写动用明火通知单,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后方可动用。
10、仓库内存放的易燃物品、剧毒品、刀具(刮刀)等须设专人管理,严格执行领用、保管制度。三棱刮刀应以旧换新,非相关工种不得领用。
11、仓库工作人员须懂得消防常识,熟悉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经常检查消防器材的完好情况,保证器材的完好使用率。
12、下班后须关好门窗,上好锁,切断室内电源。保持室内卫生,及时清除垃圾杂物。
13、严禁工作人员在仓库内打闹和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室内灯泡不应超过60w,室内不得晾晒衣物,纸质包装箱及纸制品零部件应远离灯泡。
1、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有权拒绝违章作业。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精心操作,保证原始记录整洁、准确可靠。
2、填埋区等生产作业区严禁吸烟,严禁明火作业。
3、进场道路因车辆故障而阻止其他车辆进出时,应在故障发生后30分钟内将故障车拖离现场,以免影响其他垃圾车作业而发生安全事故。
4、填埋区推土机在同一地方作业,前后距离应大于8m,左右相距大于1.5m。
5、外来人员未经许可严禁进入填埋区。确因公事需进填埋区,必须报场领导批准后,由专人陪同,并配备一定的防护品,才能进入。
6、若遇台风暴风雨天气时,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好各项防范措施,应急抢险队迅速到位,防风、防汛小组当值、当班管理人员要认真负起责任,做好现场督导工作,若遇紧急情况,要迅速组织抢险,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7、按规定发放个人防护用品、清凉饮料、防暑降温和防寒保暖用品,计划地改善和增添必须的生活福利设施。
1、定期检查沼气产生量,若产气量达到可利用的条件时,要及时利用,防止沼气自燃和爆炸事故的发生。
2、填埋区必须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一旦发生火灾,应及时组织人员扑救。
3、严格执行明火动用审批制度。严禁在填埋区使用明火,严禁吸烟。
4、对灭火器材要经常检查,本场内设置的消防器材是消防专用设备,除发生火灾外,任何人不准随便挪动、使用。消防器材附近严禁堆放物料。消防通道要随时保持通畅。严禁在消防通道内堆放物料或停放车辆。
5、在进入排水、排气管道,竖井等自然通风不足等处之前,必须对沼气浓度进行测定,在浓度许可且必须配戴安全防护器具的条件下,方可入内。其他闲杂人等未经许可,严禁入内。
6、本部门职工应熟知本岗位安全防火责任制,掌握消防知识,清楚消防器材存放的位置和使用方法,会报警。
7、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和使用,加强对重点防火部位的管理和防范,防火专干负责建立重点要害部位的防火档案。
1、配电室系场内治安、防火重点、要害部位。配电室应设安全员一名,切实履行治安、防火职责。
2、配电室内严禁闲杂人员进入,严禁职工在室内打闹和干与本职工
安全管理制度规定篇五
安全生产制度是保证在岗职工的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不安受损失,顺利完成生产任务的制度。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和工艺纪律,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安全技术规程和总公司三个十个禁令,不违章作业,对他人违章作业要加以劝阻和制止。
2.坚持班前安全讲话,班后安全总结,“安全活动日”每月不少于三次,每次不少于一小时,并作到有安排、有记录、有检查。
3.对本辖区内的易燃易爆物,重点设备及危险点,做到心中有数,并熟练掌握处理事故的具体措施和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对策。发生事故要积极抢救,及时上报。
4.进入生产岗位和现场必须按规定着装,交叉施工作业必须戴安全帽,高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严禁酒后上岗,厂区严禁吸烟。
5.掌握现场急救方法,会使用防护用具、消防器材和安全设施。现场的防护用具、消防器材和安全设施必须处于完好状态。
6.严格执行各类工作票制度,作到工作票、监护人、安全措施三落实。
7.岗位工人必须经过厂、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并持有安全考试合格证方可上岗。
文明生产制度是规范工人生产过程中需要遵循的生产活动方式的制度,
它是企业文化的具体体现。
1.认真执行厂规长法和各项规章制度,坚守岗位,恪尽职守,杜绝各类违纪现象。
2.创文明生产环境,实行卫生区域包干制和卫生检查制,现场做到“一平二净三见四无五不缺”,物品摆放规范化,文件资料档案化。
3.加强环保意识,自觉爱护花草树木,基建施工动土移树,必须办理动土票。各单位绿化区有专人负责。不得随意排放废水、废气、废渣及工业垃圾。
4.原始记录、分析单据、台帐、交接班记录等要做到书写规范、及时、准确清洁、完整。
5.实行科学检修,文明施工,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道路畅通,照明完好。
6.厂区马路及消防通道未经批准,严禁堆放各类物料和车辆,保持道路畅通和路面完好。
7.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做到着装整齐,行为规范,诚实守信,礼貌待人,语言文明。
交接班制度是生产岗位工人上班和下班之间交接情况,保证生产连续、安全运行的制度。
1.交班者在交班前半小时,对本岗位设备、工艺参数、物料进出等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2.交班者在上岗前要按巡检路线进行预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报告本班班长。
3.交班者要认真填写交班日记,内容包括:
(1)接班情况
(2)本班工作、生产、安全、质量、设备、卫生等情况
(3)交班情况、需注意的事项,遗留问题及上级指示,并逐项向接班者交清楚。
4.交接班实行“十交五不接”。交班者对接班班长提出的问题应认真答复或整改。
5.遇特殊情况,接班者没有到岗位,交班者不得离开,其间应由双方班长协商解决,待岗位有人后方可离岗。
6.交、接班者要按规定分别参加班前、班后会,接受班长布置工作,进行安全讲话和总结讲述当班情况。
7.交接班会必须有车间管理人员参加,并在交接班日记上签字。
巡回检查制度是根据生产需要,对所分管的区域及运行设备进行定时,定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正常生产的制度。
1.各岗位人员要按规定的巡检路线,按时逐点进行巡检,巡检路线及内容按巡检示意图执行。车间对各班长和岗位,班长对各岗位实行监督。
2.巡检实行巡检牌拨针制。巡检人员在规定时间的±15分钟内巡检,否则按未巡检处理。
3.在巡检时,要严格按照检查内容和要求,用“听、看、摸、闻、查”的检查方法,认真检查设备运行情况。
4.在巡检中发现生产有异常情况时,要立即处理,并酌情迅速逐级向班长、车间以至调度室汇报。
5.对巡检中发现的一般问题和故障,要及时分析,查出原因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6.要认真填写操作记录,做到齐、全、准、洁,不许弄虚作假。
7.要妥善保管好巡回检查时所用的工具和防护用品。
班组经济核算制度是依靠工人当家理财,以降低成本,提高效益为目标,把勤俭办企业的方针落实到基层的制度。
1.班组核算是现代化生产开展经济核算的基础,各岗位要正确、准时、认真做好原始记录。
2.班组核算应本着干什么、管什么、算什么的原则,核算口径上下要一致,核算办法要简明扼要。
3.班组应设兼职核算员,对各种指标进行记录、计算分析和控制,做到施工有预算、完工有核销、消耗有定额、领料有记录。
4.班组核算员要利用核算牌和统计图的形式,按时公布各项指标完成情况。若发现数据异常,要及时分析原因,并立即向车间或有关部门汇报。
5.班组要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台帐,记录要真实、完整、齐全、准确。
6.班组核算要和经济责任制结合,树立人人关心生产,个个精打细算的作风,努力降低成本。
岗位练兵制度,是以生产岗位为主要课堂,进行基本功训练,以提高岗位工人技术水平的制度。
1.从生产实际出发,本着“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按各岗位“应知”“应会”的要求,开展练兵活动,不断提高岗位工人的生产技术水平和应变能力。
2.各岗位结合岗位责任制及工艺、设备、安全、质量等要求,建立岗位练兵卡。岗位练兵卡要定期更换,内容全面充实,切合实际。
3.按照严格训练,严格要求的原则,岗位工人在车间或班长带领下,采取抽签问答、模拟演练、知识竞赛、每日一题等多种形式,开展岗位练兵活动。
4.班组长负责本班组岗位练兵的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本班组岗位练兵的年度、月计划、练兵方案,并组织实施。
5.班组的每个成员,必须认真地贯彻练兵计划,大练基本功努力提高生产技能,完成各项任务。
6.定期、定岗(定工程)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对优胜者由有关部门给予奖励,成绩记入档案。
7.车间主管教育的领导和培训员负责检查与考核班组的岗位练兵,班长负责对本班成员进行考核。
质量负责制是岗位人员树立质量意识,保证每项产品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确保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力的制度。
1.岗位操作人员要坚持质量第一,树立为下道工序服好务的思想,精心操作,超前预测,严格执行工艺规程,工艺卡片和工艺指令。
2.严格控制产品的质量标准,认真进行巡回检查,保证平稳操作,使产品的各项指标符合质量要求,馏出口合格率在98%以上。
3.采样要准确,做到定时、定点、定容器,不弄虚作假;产品质量分析记录、台帐齐全,内容真实;事故及质量波动时的仪表记录,由当班班长负责保管收集,交车间存档。
4.班长对本班产品质量负全责,要组织本班开展qc小组活动,定期分析影响质量的因素,制定相应的措施,不断提高产品质量。
5.产品质量出现异常,岗位人员应立即汇报班长处理,确定质量不合格时,应立即汇报厂调度室,联系改不合格线,并立即采取必要的措施,待化验分析合格后改回合格线。
6.发现质量出现问题,要采取“三不放过”的原则。对不负责任,因误操作造成事故者,要追查责任,严肃处理。
7.对岗位、班组、车间的综合考核,坚持实行质量否决权。
1.建立以班长为主,由党、团、工会积极分子等组成的班组思想政治工作骨干核心,每季研究一次班组思想政治工作。班组思想工作的开展有计划、有落实、有教育。
2.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教育,不断提高职工思想政治素质,坚持每月两小时政治学习制度。
3.加强职业道德教育,认真落实《岗位职工道德规范》,充分利用班前会、班后会等多种形式对照“规范”进行讲评。
4.加强班组民主管理,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处理班组事务应坚持民主、透明、公正,班组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5.大力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及合理化建议活动,为企业生产建设的发展和经济效益的提高贡献力量。
6.积极开展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活动,不断提高职工的业务技术素质。
7.提倡团结友爱、互帮互助,充分利用谈心家访等形式,关心职工生活,创造和谐、友爱、互助的人际关系,调动职工生产工作积极性。
8.顾大局、识大体,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积极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努力争创“双文明班组”。
安全管理制度规定篇六
1.目的
建立检修组织、准备、安全,电气焊和电气安全,拆除、完工验收等工作程序。
2.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检修过程中的职业健康和安全管理。
3.责任者
安全部、工程部、检修单位
4.程序
4.1检修组织
4.1.1较大项目检修,全公司或车间大修必须成立大修指挥部,需有安全部门参加。
4.1.2做好检修计划的编制工作,各车间(部门)大修计划由车间提出补充方案,工程部进行审核平衡,报分管付总经理批准。
4.1.3检修计划编制,项目要齐全,内容要详细,责任要明确,措施要具体,凡二人以上的项目要指定一人负责安全。
4.1.4工程部、检修部门负责人,要对检修任务、检修质量、检修安全负全部责任,向检修人员交待清楚任务、质量要求、应采取的安全措施,做到思想落实、组织落实、手续落实、安全措施落实。
4.2检修准备
4.2.1各车间(部门)的大、中修,对有关检修项目安全措施,必须严格执行,不能马虎。
4.2.2临时指挥部负责人在检修前,要组织检修人员做好检修机具准备,做到机具齐全、安全可靠,对起重吊装工具等设备进行检查试验,确保整个检修过程的安全。
4.2.3检修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腐蚀性物质的设备,检修前的清洗置换工作由所属车间负责。
4.2.4清洗置换的设备要视具体情况选定,对易燃易爆物质必须采用惰性气体,蒸汽、水进行清洗置换。
4.2.5清洗置换的设备,清洗后,必须进行分析检验,取样要有代表性,确保清洗达到标准。
4.2.6清洗置换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对进入设备检修时,除按规定清洗外,尚须用空气进行置换,其氧气含量在18-21%,有毒气体和粉尘不得超过有关规定。
4.2.7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的物质和蒸汽设备管道检修,必须切断物料出入口阀门,并由设备所属车间加盲板。
4.2.8检修设备管路与生产中所需的设备管路连通时,中间必须加盲板隔离。
4.2.9设备管路外部检修必须切断出、人口阀门。
4.2.10生产车间对移交检修的设备清洗、置换负责,移交前要查电气,查物料处理,查清洗置换分析情况,确认合格后方可办理移交手续。
4.3检修安全规定
4.3.1检修人员对检修项目要进行检查、核对,由岗位和班组长介绍情况,全部符合要求,才可进行施工。
4.3.2检修人员在检修中,必须严格遵守检修规程和各种安全技术规程。(高空作业、土方工程、吊装作业等)。
4.3.3凡对机电传动部份的设备检修,必须切断电源,拆除传动皮带,并要悬挂“禁止合闸”的警告牌。
4.3.4凡贮罐、设备管道检修,要在已切断的物料管道阀门设“禁上开动”的警告牌。
4.3.5检修使用临时行灯必须采用低压36伏。贮罐、设施、沟道、潮湿场所要用12伏,绝缘要良好,使用电动工具要可靠接地。
4.3.6一切参加检修人员必须服从指挥,做到 “四不施工”:
4.3.6.1检修安全措施不落实不施工;
4.3.6.2起重设备工具不合格不施工;
4.3.6.3高空作业和多层次交叉作业无防护措施不施工;
4.3.6.4没有明确检修任务不施工。
4.3.7做到“四不拆”:
4.3.7.1设备带压不拆;
4.3.7.2传动设备电源未断不折;
4.3.7.3设备高温过冷不拆;
4.3.7.4工具不合格不拆。
4.3.8 从事有毒有害系统检修和事故抢修,要备好防护器具和急救药品,以备急用,并要有专门的监护人员。
4.3.9 检修现场的器材物品要放置整齐、稳固、保持通道畅通;预留孔洞、 坑沟要设护栏或盖板;因施工需要被破坏的安全防护装置及其它设施要及时修复。
4.4电气焊安全规定
4.4.1焊接动火安全应由检修设备所属车间指定专人负责,在潮湿、地沟、金属架、贮罐内、天桥等作业,要指派监护人。电、气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不得进行动火作业。
4.4.2在焊接作业中,焊接工具要符合标准,焊枪的风、气门要严密可靠,氧气减压表灵敏有效,氧气软管应耐压20个大气压,乙炔软管须耐压5个大气压。
4.4.3乙炔器和焊枪之间,必须装有阻火器。
4.4.4乙炔瓶、氧气瓶、动火点三者应有10米距离,否则要采取隔离措施。
4.4.5高压线下,管道下禁止放置乙炔瓶。
4.4.6电弧焊接工具设备要符合以下标准:
4.4.6.1每台电焊机的电源要安设独立电闸。
4.4.6.2焊机二次线圈及外壳必须妥善接地,其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
4.4.6.3一次线路与二次线路必须完整,并且易辨认,绝缘要良好,一次线的长度不应超过5m。
4.4.6.4焊夹把绝缘要良好,必要时应有护手档板。
4.4.7电焊工作业时,不得任意移动防护接地的设备。
4.4.8电焊作业在地面施焊时,应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处,在潮湿工地、地沟、槽罐内要穿绝缘胶鞋,并站在备好的绝缘板上方可进行焊接作业。
4.4.9焊接作业中,要配带好个人劳保防护用品,在有毒有害气体车间检修作业应备好防毒面具和口罩,对从事等离子切割,氩弧焊等作业应采取防护措施。
4.4.10电焊作业在多人交叉作业场所,要设有防护遮板:以防电弧刺伤他人。
4.5拆除工作
4.5.1拆除工作应制订拆除方案。
4.5.2施工前要向作业人员进行交底教育,施工中实行统一指挥、监督。
4.5.3拆除的物件、工具器材不准上下抛掷,及时清理运走。
4.5.4拆除石棉瓦必须铺设跳板。
4.6检修完工安全验收
4.6.1检修结束后,检修单位要清理好场地,对搭设的作业架台、接设的电源全部拆除,做到工完实净,场地清后,方可办理移交验收。
4.6.2检修移交前,不得拆除悬挂的各种“警告牌”和开启切断的物料管道阀门。
4.6.3经检查检修项目、检修质量全部符合检修标准,验收签字后方可撤除悬挂的“警告牌”。凡是己撤除“警告牌”的均己认为有电,有物料,检修生产单位不得进入设备以及检查传动装置。
4.6.4检修验收结束,对检修计划和检修工作票等,应由承办单位保存,其保存期限不应少于三个月。
安全管理制度规定篇七
为提升安全意识,加强各环节安全防范,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和公司财产物资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公司全体员工
3.1仓库安全
3.1.1库内按派送区域堆垛,存放排列整齐,不得紊乱,决不允许因保管不善造成意外事故和损失。
3.1.2仓库内不得乱放互相起作用或互相影响的产品,应放置性质相同的产品。
3.1.3仓库内的照明系统,须按时联系有关部门及时作好技术检查,检修,以免失效。
3.1.4仓库用的一切防火设备要经常检查,保证完整好用。其数量按规定配备。
3.1.5仓库保管员每天上下班时,对库内外要巡视一次,门窗是否牢固,是否有其它异状发生,如有可疑情况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以便追查处理。
3.1.6仓库周围和内部,严禁烟火,不得有垃圾或易燃物品积存,以免引起火灾。
3.1.7外来人员未经仓库主管领导批准不得擅自进入仓库,安全检查人员凭证件可进入检查。
3.2分站点安全
3.2.1严禁在分站点办公区域、仓库吸烟。
3.2.2勤查电源线路、开关等火源安全。
3.2.3外出要关好门窗,要牢记煤气阀门、水龙头的是否关闭。
3.2.4分站点人货分开,办公、宿舍、厨房区域,不得堆放货物。
3.3车辆安全
3.3.1车辆统一管理、使用登记,填写出车记录。
3.3.2遵守交通法规,合法驾驶。送货员必须持有效驾驶证驾驶,且驾驶有效行驶证的车辆。
3.3.3树立“安全第一”理念,坚持自检自查(贯彻“车辆三检”方针),保证车辆良好的状态;驾驶摩托车、电动车的人员必须带上安全头盔。
3.3.4文明驾驶,礼貌行车。
3.3.5按章停车,并关好车门、锁好车窗,离开前再次确认检查。
3.3.6冬季天冷、阴雨浓雾天气较多,派送员应多留意路面环境,关注车辆周围情况,控制车速,严禁违规超车、超速等,遇雷雨天气暂避缓行
3.4员工人身安全
3.4.1公司购买人身意外险,对员工负责。
3.4.2各分站点主管合理划分派送区域,实行成片送货;派送员选择最佳投递路线,合理安排送货时间,天黑前返回分站点。
3.4.3开展各类培训、讨论、会议教育引导员工加强树立安全意识。
3.5货物安全
3.5.1以下系列产品不能通过验视收件:公司服务协议限制配送的商品、武器、盗版软件和音像制品、赝品、非法药品、禁运物品、人类或动物遗体和器官、在经济上或操作上不适合运输的货物、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物品。
3.5.2自客服授单、仓库取件收货起,公司对订单全程跟踪,通过诚耀物流系统及时查询派送情况。
3.5.3订单货物流向的所有环节,相关工作人员须字确认存档备查。
3.5.4延误件、遗失件、破损件由客服部联系沟通上游客户,按相关服务协议赔偿。
3.6信息安全
3.6.1客服部人员实行人机固定,设本人管理密码。
3.6.2禁止非客服人员使用客服部专用电脑。
3.6.3信息中心对客服部专用电脑采用高端计算机防控技术,加强信息外泄防范。
3.6.4开展各种形式的信息安全培训,提升员工保密意识。
3.7货款安全
3.7.1制定完善的薪资制度,给予业务人员生活保障。
3.7.2严格按照货款回笼操作规范。
3.7.3常组织法律意识培训,使员工认识压款、挪用货款、携款逃跑等行为所引起的后果,认识回款必要性及重要性。
4.1为了让各环节安全保障措施落实到位,公司成立专门安全小组,负责监管执行并修改完善安全保障措施。安全小组成员:诚耀速递总监、运营经理、运营主管、车辆主管、仓库主管、客服经理、行政经理
4.2诚耀速递总监任安全小组组长,负责统筹指导安全工作。
4.3运营经理任副组长,负责执行安全措施、并纠正保障措施,保证执行过程的规范性。
4.4运营主管任安全宣导员,负责协助各环节安全措施的落实,并记录自查情况,整理整改方案。
4.5行政经理任安全培训员,负责解培训需求、拟定并执行培训计划、组织多种形式培训,验证培训效果。
4.6其它成员负责协助安全措施落实,收集措施执行情况,多渠道的保障安全保障措施的施行,防范人为因素导致安保措施未落实到各环节。
安全管理制度规定篇八
⑴不准在洞内拆卸和修理设备。
⑵瓦斯工区使用的光电测距仪及其他有电源的仪器设备,均应采用防爆型,当采用非防爆型时,在仪器设备20m范围瓦斯浓度必须小于1%。
⑶安装后的机电设备,必须经过外观、防爆性能、操作性能的检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⑷机电设备重点检查专用供电线、专用变压器、专用开关、瓦斯浓度超限与供电的闭锁情况。供电线路应无明接头,接头连接应牢固、紧密不松散,有漏电保护及接地装置,电缆悬挂整齐,防护装置齐全。
⑸瓦斯隧道使用的机电设备,在使用期间,要经常检查。
⑹固定敷设的照明、通信、信号和控制用的电缆应采用铠装电缆或矿用塑料电缆。
⑺电缆不应与风、水管敷设在同一侧,当受条件限制时,必须敷设在管子的上方,其间距应大于0.3米。
⑻所有洞内照明一律采用防爆型照明灯具。
⑼为防止洞内施工机械摩擦火花和机械磨擦、冲击热源引起的瓦斯隐患,洞内施工机械应采取如下措施:①在机械磨擦发热部件上安设过热保护装置和温度检测报警装置;②对机械动力传动部位或机构可能产生磨擦热处,要及时润滑、保养、清除污物,严防异物进入;③在机械磨擦部件金属表面,溶敷活性低的金属铭,使之外表面形成的磨擦火花难以引燃瓦斯;④在铝合金表面涂丙烯酸甲基酯等涂料,以防磨擦火花的发生。
安全管理制度规定篇九
按规定要求,定期检验气瓶,充气前检查钢瓶的气样,防止误充气体,充气速度不能过快,防止剧烈震动撞击,避免日光曝晒,远离高温、明火及其它热源,应距可燃易燃物及明火10米以上,与电焊在同一地点使用时,瓶底应垫绝缘物品,使用前应检查有无漏气现象,瓶阀或减压器不沾有油污,氧气瓶内的气体不能用尽,应留余压(1-2公斤/厘米2),使用乙炔瓶必须合格的乙炔减压器和回火防止器,瓶温不准超过30°-40°,严禁瓶体倒置、卧放。存放乙炔瓶的室内应注意通风换气,所用的仪表定期检验,以防失效。
压力容器的用途广泛,结构形式复杂,尤其是压力容器的介质,往往具有易燃、易爆、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因此,它发生爆炸造成的危害就更大,所以压力容器必须按规定进行检验,气瓶的定期检验,盛装腐蚀性气体的气瓶每二年检验一次,盛装一般气体的气瓶每三年检验一次,液化石油气瓶使用未超过20年的每五年检查一次,超过20年,每二年检验一次,压力容器在投用前,必须持出厂文件,压力容器登记表或检验报告,到当地劳动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发给使用许可证,本单位建立气瓶档案。
1、焊工必须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xx省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全省统一印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能独立上岗作业。
2、焊工作业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为了确保焊割作业的安全,必须建立严格的动火制度。
1、一类动火,在易燃易爆车间、装置设备管道及其周围动火称为一类动火,一类动火多数由企业安全技术部门或消防保卫部门批准。
2、二类动火,固定动火区、场和一类动火范围以外的动火称为二类动火,二类动火由本单位批准。
3、特殊动火,具有特殊危险作业或区域的动火称特殊动火,如在煤气柜、合成塔、汽油库、氢气站、乙炔站、炸药库、苯贮罐等附近动火,特殊动火除按一类动火项目办理手续外,还必须上报企业主管生产的总经理,总工程师和消防部门。
4、焊割人员要随身携带动火证,一证不准多用或重复使用,动火人员对安全措施不落实的项目应拒绝动火,如果作业中发现意外情况,应立即停止动火,处理情况,落实安全措施,不得强制动火。
1、施工现场配电系统应采用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设置总配电箱、开关箱,实行分级配电。
2、施工场所所有用电设备除作保护接零外,必须在设备的首端处设置漏电保护器。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制,严禁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
3、施工现场电动机械或手持电动工具的载荷线必须按其容量无接头,铜芯橡皮护套软电缆,其性能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用橡套软电缆》(gb1169)的要求。其中绿/黄双色线在任何情况下只可用作保护零线或重复接地线。
4、各种熔断器的额定电流必须合理运用,严禁在施工现场利用铁丝、铝丝等非专用的熔丝替代。
5、施工现场的各种配电箱、开关箱必须有防雨设施,并装设牢固,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底部距地面应为1.3-1.5m,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距地面宜在0.6-1.5m。
6、每台电动机械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制,开关箱应设在机械的附近。
7、各种电导线严禁绑在金属架上。
8、电气设备或线路发生火警时,应首先切断电源,在未切断电源之前,不得使身体接触导线或电气设备,也不得用水或泡沫灭火器进行灭火。
9、发生人身触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然后方可对触电者紧急救护,严禁在未切断电源之前与触电者直接接触。
10、在保护接零的零线上,不得装设开关或熔断器。
11、不得利用大地做工作零线,不得借用机械本身金属结构做工作零线。
12、电气设备的每个保护接地或保护接地零点,必须用单独的接地零线与接地干线(或保护零线)相连接,严禁在一个接地零线中接几个接地零点。
13、电气设备的额定工作电压必须与电源电压等级相符。
14、电气装置在跳闸时,不得强行合闸,应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合闸。
15、严禁带电作业或采用预约送电时间的方式进行电气检修,检修前必须先切断电源,并在电源开关上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警告牌,警告牌的挂取应有专人负责。
16、各种配电箱、开关箱,应该配备安全锁,箱内不得存放其他物体,应保持清洁。非本岗位作业人员不得擅自开箱合闸。每班工作完毕,应切断电源锁好门。
17、清洗机电设备时,不得将水冲到电气设备上。
为了全面贯彻“以防为主,以消为辅”的消防工作方针,在积极采用防火防爆措施的同时,还应根据各个施工场所和易燃、易爆物质的特点,配备相应的灭火设备和器具,对一般固体可燃物质来说,水是最方便、最经济的灭火剂。目前企业、工厂广泛使用的灭火器有二氧化碳灭火器、化学泡沫灭火器、化学干粉灭火器及其它灭火器等。
1、灭火现场组织
万一发生火灾,应正确采用灭火方法,有效地组织扑救迅速扑灭火灾,防止蔓延,减少火灾造成的损失。因此,必须认真做好灭火现场的组织工作。
2、发现燃烧起火时,首先应判明起火的部位,燃烧的物质,镇定迅速组织扑救,同时用迅速向消防部门报警,详细说明起火地点、部位,燃烧物质的种类以及自己的.姓名、单位及电话号码。
3、在消防部门到达前,扑救人员应根据不同起火的物质,采用正确有效的灭火方法,如切断电源、撤离周围易燃易爆物质和贵重物品等等。
4、起火现场必须指定专人负责统一指挥,防止现场混乱,任何人不经允许,不得在火场自由行动,如果火势扩大,一般扑救不可能时,应及时撤离人员,减少伤亡。
5、灭火中要防止中毒、倒塌、坠落等伤人事故,避免事故扩大,灭火人员要在上风头灭火。
6、为了查明原因、吸取教训,一定要保护好火灾现场的一切物品及痕迹。
7、灭火器具应由专人检查、保管,不能擅自移动。
1、同一张网上的所有绳应采用同一种材料,所有绳的湿干强力比不得低于75%。
2、边绳与网体连结必须牢固,边绳直径至少为网绳直径的二倍,但不得小于70mm,平网系绳断裂强力不得低于(750kgf),立网边绳断裂强力不得低于(300kgf),网目绳断裂强力一般要在(150-200kgf间)。
3、必须严格地根据使用目的,选择网的类型,根据负载高度,选择网的宽度,立网不能代替平网。
4、采购新网必须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
5、安装前必须对网及支撑物(架)进行检查,确认无失误后,方可安装,检查网的标牌与自己所选用的网相符,外观无任何影响使用的疾病。
6、支撑物(架)有足够的强度、刚性和稳定性,且系网处无撑角及尖锐边缘。
7、安装时,在每个系结上,边绳应与支撑物(架)靠紧,并用一根独立的系绳连结,系结点沿网边均匀分布,其距离不得大于75cm,系结应符合打结方便,连接牢固而又容易解开,受力后不会散脱的原则。
8、有筋网安装时,必须把筋绳连结在支撑物(架)上。
9、当在输电线路附近安装时,必须预先请示有关部门,采用防触电措施。
10、网安装完毕后,必须经专业主管人员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11、避免大量焊接或其它火星落入网内、人跳入或把物品投入网内。
12、必须经常清理网内上落物,保持网工作表面清洁。
13、网拆除后,必须存放在干燥、防火、的库房内,按规格、网样,分类存放,并由专人负责进行全面检查,保管。
1、企业内主要负责人,必须进行安全资格培训,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法律规定的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资质证书后方可任职。
2、企业内全体管理人员,每月要进行两次集中学习,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的意识和观念,要充分认识到,工程安全是质量效益的前提,没有安全意识,频繁发生安全事故,必然会影响工程质量和生产效益,影响企业的发展,年终要进行考核,合格者要进行奖励,屡次考试不合格者,辞退不在录用。
3、企业内的全体职工,由各项目部组织每月一次集中学习,主要内容为加强劳动纪律,安全生产为主要课题,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市的各项安全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规程,提高建设工程安全水平、管理水平,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切实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要求每个职工都应该记录笔记。
4、各施工项目部要求各个工种、班组,要做到开工前现场教育及班后总结,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真正落实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增强职工的主人翁精神和责任感,充分认识自己在安全生产中的地位和作用,克服安全与己无关的思想,努力改善劳动条件,创造良好的劳动环境,自觉遵章守纪,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确保安全生产。
5、职工分三级教育
由于建筑企业根据工程量招收一部分工人,所招收的职工进场后,首先要集中培训,学习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标准,介绍本企业的安全生产概况和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其次是分配到各项目部的职工要集中教育,必须执行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介绍施工现场曾经发生的事故简况、事故原因、经验教训,从正、反两个方面讲解安全生产的重要性,第三是班组教育,新职工分配到班组要进行现场教育,介绍施工现场的特殊危险部位及本班组的生产任务,生产工序和从事本工作的安全知识,三级教育都要考试,并填写三级教育卡片,由安全技术科管理。
安全管理制度规定篇十
为保证安全用电、生产、生活正常进行。防止用电事故的发生,根据《电业安全规程》制定本管理规定。
1、严禁用手随意试验带电设备的绝缘部分和绝缘物;
2、严禁非电工拆装电气设备、严禁乱拉线乱接电源;
3、客房、营业厅、公共活动场所不得使用电热设备,如电炉、电暖气、电褥等任何人不得随意增加用电负荷。
4、在潮湿、高温、多尘场所进行电气作业或操作电器的人员应穿绝缘鞋,严禁直接用水喷射墙壁或顶棚来清理卫生。
5、在电化腐蚀场所,如充电站车间,严禁使用临时线路,禁止使用落地扇,手接电动工具和移动电器的电源线应为反腐型或塑料护套电缆。
6、在有煤炸和火灾危险的环境中,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标准规范,认真与电工人员进行日常巡视和维护保养。任何人,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降低标准作业。
7、生产车间的大型用电设备,大型机具等应有三人进行维护和管理,并应掌握基本电气知识及装置的控制原理。起重作业应遵守起重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及电动起重机的产品技术要求;
8、所有人员都应掌握电气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理及求护方法。
安全管理制度规定篇十一
1.根据国家安全施工法规,在施工工地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教育职工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现场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以实现全方位安全施工。
2.搞好职工安全生产教育,提高工作人员安全生产思想意识和防护能力,坚决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
3.建立日常的安全检查制度,项目经理及安全负责人每周将组织有关人员对施工机具、电气设备、作业环境、人员操作安全性等进行检查。对于检查出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并限期落实整改。
4.建立健全消防组织和检查制度。进入高层后,设专职消防员和义务消防员,定期进行防火检查。一旦发现隐患必须立即消除,一旦难以消除的,必须定人员、定项目定措施限期整改。
5.建立健全职工劳动保护制度。施工现场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带、安全帽及防护靴等劳动保护用品。
6.建立健全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制度。尤其是从事电气、焊接、起重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劳动部门培训证方可上岗,以确保主要工序操作安全。
7.建立健全施工机具及辅助设施安全使用与检查制度。对诸如电焊机、电锯、电动玻璃吸盘等施工用工具的操作规程及脚手架、施工吊篮的搭建要求均做了明确规定,以确保使用安全。
8.建立健全防盗、防火及安全用电制度。
9.建立健全重大事故处理制度。
10.建立健全安全监督检查档案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