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结果的总结显示,我们需要在团队协作方面作出改善。总结要积极向上,表达自己对未来的期望和计划。无论你是新手还是有经验的运动员,以下的文章都可能对你有所帮助。
转发性通知篇一
转发领导批示的通知是怎样的一个内容和格式呢?不知道的各位,可以参考下文小编收集的转发领导批示的通知,欢迎阅读!
各乡镇街校老科协,区老科协各分会:
现将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的三个批示原件转发给你们,请及时传达到全体老科协会员。区委书记曹光亮在区老科协20xx年的。
工作总结。
上批示说:“请转区老科技协会。区老科协一年来工作扎实,成绩明显,难能可贵,应予表彰。请向全体人员转达区委和我本人的问候和谢意。”我们要以领导的批示为动力,在全面深化改革的伟大实践中,进一步调动广大会员的积极性,努力开创老科协工作的一个更新局面,在今年的科普教育、服务“三农”、建言献策等工作中做出更大的贡献。
省治超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市、州治超办:
20xx年11月12日,中共青海省委副书记王建军同志就省交通运输厅呈报的《关于全省治超工作情况的报告》上批示:治超工作成效明显。望进一步把握规律,把握节点,把握经常,持续巩固治超成果。
现将省委领导同志批示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将批示精神及时传达到全省治超工作一线。各地区、各部门要抓好省委领导同志批示精神的贯彻落实,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治超工作,切实增强治超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依法严管、标本兼治、立足源头、长效治理”原则,强化政府治超的主体责任和行业部门治超的监管责任,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紧盯关键环节,加大执法力度,开展区域联动,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等手段,严厉打击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违法行为。同时,各地区、各部门要准确把握治超工作的规律性、节点性和经常性,强化联合执法、突出工作重点、严格责任追究、加强舆论引导,坚定不移地抓好治超专项整治工作和治超“攻坚年”,扎实推进我省治超工作持续深入开展,不断巩固和扩大治超成果,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
各县区质监局,直属单位:
为确保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四川省城乡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印发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批示的通知》,市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武同志在此文件上作出重要批示:“要全力确保我局责任区不出现任何问题”。
现将各级领导批示转发你们,请各单位认真落实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要求,有效地组织本部门的专项整治活动,特别是各县区局要坚决服从当地党委、政府统一安排,对划分的责任区工作要不折不扣的完成,确保所划分的责任区达到整治目标,不出现任何问题。
转发性通知篇二
现将市三防指挥部《关于贯彻落实市领导批示精神提前做好台风“鲇鱼”防御工作的通知》(汕府防电〔20xx〕128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各级旅游行业主管部门、各旅游企业要切实贯彻落实市领导重要批示精神,从严落实防台风工作责任,高度关注台风动态,加强值班值守,立足于台风正面影响我市的最不利因素,用最大的努力作最充分的准备,提前、扎实做好台风“鲇鱼”防御工作,落实本行业、本辖区、本单位各项防御措施。
二、突出重点落实防御。台风影响期间临近国庆假期,各级旅游行业主管部门、各旅游企业要把确保游客生命安全放在首位,重视做好海岛、滨海、山地旅游安全防范工作。一是各旅游景区(点)要加大对本单位海滨休闲游乐场所、涉水游乐项目以及滑坡、坍塌等次生灾害易发部位的自查力度,把隐患当作事故,抓紧落实整改;二是各旅行社适时调整旅游线路,台风影响期间勿带团队到海岛、滨海、山地旅游景区(点)旅游;三是各级旅游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辖区内旅游企业防风防汛工作落实情况的检查督导,及时发现并落实整改各类安全隐患,按要求适时关闭旅游景区(点),及时发布预报预警和警示提示,提醒游客和旅游企业做好安全防御。
三、加强落实信息报送。各级旅游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三防信息报送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要求,加强信息报送和灾情统计上报工作。9月25日开始至台风影响结束,各区县旅游局于每天15时前,将防台风“鲇鱼”工作情况及有关灾情,以传真和电子文档形式报至市旅游局(联系人:张德胜,联系电话:88276325,传真:88286555,电子邮箱:)。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贯彻落实市领导批示精神提前做好台风“鲇鱼”防御工作的通知》(汕府防电〔20xx〕128号)
汕头市旅游局
20xx年9月24日
转发性通知篇三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禁止非法买卖人民币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禁止非法买卖人民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目前,非法倒买倒卖人民币的问题比较严重,影响了人民币的正常流通,破坏了人民币的信誉。为加强对人民币的管理,打击非法买卖人民币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有关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特作如下通知:
一、禁止非法买卖流通人民币(包括纪念币,下同);经营已退出流通的人民币,必须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
二、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装帧和经营装帧的流通人民币。
三、违反以上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一定物及非法所得,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四、各金融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之便支持、参与人民币的非法买卖活动,对违反规定的要从严惩处。
五、对在中国境内非法买卖外国货币的,比照上述规定办理。
转发性通知篇四
各县(市)分公司、市分公司各部门:
为贯彻中央纪委《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中纪发〔20xx〕42号)文件精神,落实《中国电信贯彻落实中央领导批示精神对照检查整改措施》(中国电信党组〔20xx〕43号)、省公司《关于开展贯彻落实中央领导批示精神对照检查整改和廉洁风险排查防控工作的通知》(中电信苏[20xx]261号)的要求,进一步提高企业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水平,公司决定在全区深入开展贯彻落实中央批示精神对照检查整改和廉洁风险排查防控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以监督和制约权力运行为核心,以岗位风险排查防控为基础,以加强制度建设为重点,着力构建预防更加超前、监督更加有力、制度更加完善、干部更加廉洁的风险预警防控体系,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岗双责”的基本要求,不断提高预防腐败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
二、贯彻落实中央批示精神,开展对照检查整改。
为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对中纪委呈送的《中国移动集团企业领导人员违纪违法案件剖析报告》的重要批示精神,结合泰州分公司实际,开展检查整改。
(一)落实重点: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及实施办法、《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及企业有关廉洁从业要求,针对物资采购、增值业务、信息安全、工程建设、干部管理五个领域xx大类需要剖析和改进的重点事项对照检查,提出整改措施,进一步强调落实廉洁从业的“若干不得”。
(二)整改措施:
要求各相关单位、部门参照集团公司的整改措施列表和整改时限(见附件5),结合实际制定详细整改措施,并明确落实整改要求、责任人,有效杜绝生产经营工作中腐败问题的发生。认真埴写《泰州分公司贯彻落实中央领导批示精神对照检查整改措施列表》(附件6)。市公司计划7月下旬针对整改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1、加强物资采购管理(物资采购室牵头负责,相关部门配合):按照强化集中采购、采购管理、科技手段、内部制约等要求,制定整改措施。
2、加强增值业务合作管理(市场部牵头负责,政企客户部及相关专业公司配合):按照改进商业模式、决策机制、监督手段,强化增值业务的引入与合作等要求,制定整改措施。
3、加强信息安全管理(市场部牵头负责,政企客户部、业务支撑中心、公众客户部、客户服务部、云计算团队等单位配合):按照把好信息安全关,防止不良信息渗入,防止客户信息等企业重要机密外泄和合作伙伴转卖,加强短信服务监管,更好履行中央企业的社会责任,根据省公司相关管理办法和安全风险预案等要求,提出整改措施。
4、加强工程建设管理(资源调配建设中心牵头负责,网络运行维护部配合):按照强化项目投资管理和工程建设管理要求,就进一步加强对工程服务商的闭环管理等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5、加强干部队伍管理(人力资源部牵头负责,党群工作部、纪发监察室配合):按照完善并严格执行领导人员交流轮岗制度、加强对关键岗位人员管理、规范领导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从业行为的要求,提出整改措施。
(三)廉洁从业“若干不得”
为促进各级领导人员廉洁从业,保障企业健康稳定发展,加强对领导人员、关键岗位人员廉洁自律行为的管理,结合企业实际,需要重点强调落实:
1、领导人员不得违反决策原则和程序,决定企业生产经营的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企业主要负责人不得直接分管工程、采购,与此相关的重大事项应由相关委员会集体决策;领导人员人事事项必须经党组(党委)会集体决策。
2、领导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个人不得违规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和有偿中介活动,或者在本企业的同类经营企业、关联企业和与本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投资入股。
3、领导人员、关键岗位人员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亲属以及其他特定关系人不得私自从事与中国电信有关的业务或做相关业务代理,不得在关联企业和与中国电信有业务关系的企业投资入股。
4、领导人员不得利用职权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亲属及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提供便利条件。
5、领导人员、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接受关联企业、有业务关系企业或个人的邀请打高尔夫球、安排本人或家人国内外旅游以及其他高消费活动。
6、领导人员、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在评标前后接触有关当事人或充当中间关系人,不得在招投标中违规指定、明招暗定设备或服务提供商。
7、领导人员不得在特定关系人经营的场所进行职务消费,不得将履行工作职责以外的费用列入职务消费,不得领取超额津贴补贴。
8、领导人员不得弄虚作假,骗取荣誉、职务、职称、待遇或者其他利益;不得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造成不良影响,或者借机敛财。
9、领导人员不得在任职或离职后接受、索取或由他人代替接受关联企业、与中国电信有业务关系企业或个人任何形式的送股、分红以及管理和服务对象提供的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等不当利益。
10、领导人员不得在离职或者退休后三年内,自行在与原任职企业有业务关系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担任职务、投资入股,或者自行在上述企业或者机构从事、代理与原任职企业经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
三、廉洁风险排查防控。
(一)组织机构。
市公司将成立由纪委监察室牵头,各县(市)分公司、市场部、人力资源部、计划财务部、网络运行维护部、审计室、党群工作部、政企客户部、公众客户部、资源调配建设中心和物资采购室为主的联合工作组,统筹协调廉洁风险排查防控相关工作。
组长:赵进声。
副组长:王晓亮、陈晴、姜辉、钱进。
成员:唐继东、张建齐、李新太、周新华,市分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
(二)工作原则。要坚持融入中心、服务大局的原则。要把加强廉洁风险排查防控与企业生产经营结合起来,通过排查治理,进一步完善经营管理的体制机制,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实现廉洁风险防控与各项工作相互促进、协调发展;要坚持突出重点、分级管理的原则。紧紧围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针对不同部门、不同岗位特点,加强分级管理、分类指导,积极稳妥、有序推进,逐步建立健全廉洁风险预警、报告和控制机制;要坚持个人自查自纠与组织排查防控相结合的原则。在教育、鼓励、督促个人查找和主动纠正不合规行为的同时,认真梳理关键岗位,明确关键岗位分类目录,分析、查找关键岗位存在的违反廉洁规定的风险和管理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制定防控措施,确保排查工作取得实效;要坚持严肃执纪与着眼防范相结合的原则。既严肃惩戒不如实申报、不按时纠正的违纪违规行为,又要着力于廉洁从业教育和规范遵章守纪的行为,有针对性地强化领导人员及员工的廉洁风险防范意识和规章制度的执行力度,以“严管”体现对干部员工的“真爱”。
(三)总体要求。按照“扎实推进、务求实效”的要求,从易发腐败问题的风险点和管理薄弱环节入手,通过自查自纠、清权查险、监督防范、预警控制,彻底排查可能转化为违规违纪行为的各种风险隐患,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和规章制度,提高领导人员及员工自觉接受监督、积极化解腐败风险的意识,逐步建立廉洁风险防控机制,为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发挥保障和促进作用。
(四)主要依据、排查范围和实施重点。
1、主要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中办发〔20xx〕26号)、《中央企业贯彻落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实施办法》(国资党委纪检〔20xx〕197号,集团公司以中国电信党组〔20xx〕86号转发该文件)、《中国电信贯彻落实中央领导批示精神对照检查整改措施》、省公司《关于开展贯彻落实中央领导批示精神对照检查整改和廉洁风险排查防控工作的通知》(中电信苏[20xx]261号),以及企业相关规章制度和廉洁从业要求。
2、排查范围。本次排查防控工作实施范围为全区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以及廉洁从业关键岗位人员(劳动合同制员工)。
3、实施重点。各单位(部门)要对照上述《准则》和《规定》等要求,进一步分析查找在物资采购、增值业务合作、信息安全、工程建设、领导人员管理等领域存在的违反廉洁规定的风险,切实针对存在的相关风险实施整改。
个人要对照上述《准则》和《规定》等要求,针对本人所在岗位和所从事的工作,重点从以下方面进行排查:
(1)个人从事同类经营和其他营利性经营活动、有偿中介活动,或者在本企业的同类经营企业、关联企业和与本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投资入股情况。
(2)配偶、子女、亲属及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事与中国电信有关的业务或做相关业务代理,在关联企业或与中国电信有业务关系的企业投资入股情况。
(3)接受、索取或由他人代替接受关联企业、与中国电信有业务关系企业或个人任何形式的送股、分红以及管理和服务对象提供的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等物质性利益情况。
(4)接受关联企业、有业务关系企业或个人的邀请打高尔夫球、安排本人或配偶、子女及其亲属国内外旅游以及其他高消费活动情况。
(5)通过插手或干预工程建设、项目承发包、设备采购、增值业务合作、终端购销、社会渠道选择等谋取私利情况。
(6)利用知悉或掌握的内幕信息、企业商业秘密、知识产权、业务渠道等为本人或配偶、子女、亲属及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情况。
(7)其他违反法纪法规和廉洁从业要求情况。
(五)工作步骤。
廉洁风险排查防控工作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组织学习及个人申报(5月30日-6月7日)。
各单位(部门)要组织领导人员和广大员工,认真学习廉洁风险排查防控的政策依据,重点学习《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中央企业贯彻落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实施办法》、《中国电信贯彻落实中央领导批示精神对照检查整改措施》、省公司《关于开展贯彻落实中央领导批示精神对照检查整改和廉洁风险排查防控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要求,理清政策界限,明确工作要求。各单位纪检监察部门要做好协调配合,通过广泛宣传统一认识。
在学习的基础上,各单位(部门)要组织对重点领域存在的易发生腐败行为的风险进行排查,组织领导人员、员工本人以书面形式如实报告个人是否存在排查重点中所列行为(个人填写附件1进行个人情况申报)。为保证个人申报效果,各单位要做好相关解释和政策宣传工作,确保自查申报工作落到实处,申报结果真实有效。
个人申报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实行分级管理。市分公司纪检组监察室负责市分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以及廉洁从业关键岗位人员个人申报的收集、审核等工作,并掌握全区情况。各县(市)分公司要将汇总情况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及时报市公司纪委监察室。各单位上报时间为6月7日前(应填写本单位情况汇总表附件3、附件4和附件6,一并上报)。
第二、自纠整改(6月7日-7月15日)。
凡有禁止行为并可立即纠正的,各单位、部门要组织员工及时予以整改纠正。对员工申报的本人、配偶、亲属及其他特定关系人直接或间接参与企业增值业务合作、终端购销、渠道代理、工程项目实施或承发包等行为,各单位、部门要摸清情况、分析原因,对相关政策要统筹把关,统一提出解决方案,并加强与市公司的沟通。员工整改纠正情况须及时上报所在单位(个人填写附件2)。
第三、风险排查(7月16日-8月20日)。
各单位、部门要坚持边自查自纠、边整改规范的原则,根据申报整改情况、信访案件查办情况,深入查找权力行使、制度机制和领导人员及员工思想道德等方面存在的违规违纪隐患,依据法律法规、廉洁要求、工作职责、工作标准,制定有针对性和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通过加强教育、健全制度、完善机制、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增强领导人员及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提高廉洁从业的自觉性。
第四、检查总结(8月21日-9月10日)。
各单位要对廉洁风险排查防控工作加强督促、调研、检查、指导,对重点单位要加强现场检查督导,确保工作取得实效。要将开展廉洁风险排查防控工作情况和整改方案于9月10日前上报市公司。市公司将会同相关部门、抽取部分单位适时进行重点检查,对自查申报走过场、排查整改不深入、防控措施不落实的要责令整改。
(六)基本政策。
对各单位排查中发现的员工个人违规违纪行为,遵循“依法依纪、宽严相济”的原则进行处理,总的原则是“自查从轻从宽,被查从重从严”。凡个人自查认真、纠正及时的,可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对于在自查阶段没有如实申报、不按时纠正的,将从重从严进行处理。
(七)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各部门要将廉洁风险排查防控工作作为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列入领导班子重要日程,认真组织落实。各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抓好自身和管辖范围内的廉洁风险排查防控。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做好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工作,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2、深刻领会政策。各单位要认真领会廉洁风险排查防控“着眼防范”以及“自查从轻从宽,被查从重从严”的政策,调动各单位、各部门的积极性、自觉性和主动性,鼓励自查、支持自查,做到一般问题早发现,如有问题早纠正,没有问题早防范,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对自查不深入、自纠不彻底的单位要责令整改。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对相关信访举报的查处力度,严格按照相关工作政策进行认真及时的处理。
3、注重工作实效。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围绕总体要求和排查防控重点,切实抓好学习、申报、整改、防控、检查五个重点环节的工作,并与贯彻落实中央批示精神对照检查整改工作相结合。对于政策界限模糊的情形,要会同相关业务职能部门及时调查研究,提出解决建议,经市公司审核批准并报省公司备案后再予以实施。
转发性通知篇五
委属各单位、各行管企业:
现将省住建厅《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安全专项排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晋建城函〔20xx〕168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根据文件要求,重点抓好城市道路、照明、桥梁、供排水、供气、供热、污水和垃圾处理等隐患排查工作,及时消除故障和隐患,积极做好防范准备工作,保证安全运行,确保不发生任何问题。
附件:省住建厅转发《关于开展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安全专项排查的通知》(晋建城函〔20xx〕168号)。
联系电话xxx。
联系人:xx。
大同市市政管理委员会。
20xx年x月x日。
转发性通知篇六
各县(市)教育局、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社会事业局,市直各学校:
为切实加强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规范中小学校办学行为,坚决纠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行风问题,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安排部署,现将《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治理中小学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自查工作的通知》(教办师〔2016〕458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开展中小学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是教育系统深入开展“两学一做”专题教育,培育风清气正的教育行风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师德建设、培养党和人民满意好教师的必然要求。各县(市)、各学校要通过专项治理,着力建设一支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高素质专业化中小学教师队伍。
二、要明确自查工作重点。一是要围绕“六条禁令”开展自查活动。各县(市)、各学校要紧紧围绕教育部规定的“六个严禁”,紧盯暑假、学生毕业、教师节及学校开学等重要节点,畅通群众反映渠道,公布举报电话和投诉渠道,从严、从重查处中小学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二是要围绕建章立制开展自查活动。各县(市)、各学校要针对省厅要求,围绕建章立制、开展专项治理和专项督查、日常监督与查处、宣传教育等四个方面,结合专项治理开展自查活动,坚持以查促建、以查促改,边查边建、边查边改,健全制度,完善体系,确保自查和治理效果。三是要围绕构建长效机制开展自查活动。各县(市)、各学校要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教师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精神,认真分析在自查活动的发展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坚持标本兼治,源头防范的原则,建立健全拒绝有偿补课的教育、宣传、考核、监督、惩处、检查等长效机制。
三、要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各县(市)教育部门要切实履行治理中小学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的管理责任,人事、师训、监察等部门要协调配合,对各学校自查和治理情况进行重点督查,确保自查活动不走形式、不走过场;中小学校长作为自查和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担负起教育和监管本校教师的责任与义务,旗帜鲜明地反对有偿补课行为,依法依规、果断有力、及时有效地处置有偿补课行为;广大教师要自觉加强师德修养,自觉抵制有偿补课和收受礼品礼金行为,进一步赢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尊重。
四、要严肃查处违规行为。各县(市)、各学校要在广泛学习宣传的基础上,通过学校和教师个人自查、对学生和家长进行问卷调查、接受群众举报等形式,周密排查有偿补课情况。对有禁不止、监管不力、问题频发、社会反响强烈的.学校和地方,将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等法律法规,视情节轻重,相应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奖资格、撤销荣誉称号等处罚,并追究学校领导责任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对于从事有偿补课的在职中小学教师,将依据《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直至相应的行政处分。
各县(市)、各学校要围绕省厅规定的建章立制、开展专项治理和专项督查、日常监督与查处、宣传教育等四个方面,于9月5日前形成自查报告(附电子版),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市教育局。联系人:吴永芳,联系电话:2992862,电子邮箱:jzsxk@。市教育局将组织人事、督导、师训、监察等部门对各县(市)自查情况进行重点督促检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016年8月24日。
转发性通知篇七
天津滨海新区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8?12”爆炸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
8月13日凌晨,中共中央、等各级领导都分别立即作出重要指示、批示。
指示,要求天津市组织强有力力量,全力救治伤员,搜救失踪人员;尽快控制消除火情,查明事故原因,严肃查处事故责任人;做好遇难人员亲属和伤者安抚工作,维护好社会治安,稳定社会情绪;注意科学施救,切实保护救援人员安全。国务院速派工作组前往指导救援和事故处理。各地要汲取此次事故的沉痛教训,坚持人民利益至上,认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全面加强危险品管理,切实搞好安全生产,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批示,要求全力组织力量扑灭爆炸火势,并对现场进行深入搜救,注意做好科学施救,防止发生次生事故;抓紧组织精干医护力量全力救治受伤人员,最大限度减少因伤死亡;查明事故原因,及时公开透明向社会发布信息。同时,要督促各地强化责任,切实把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到实处。
8月13日,省委书记李鸿忠、省长王国生批示,要求全省各级各部门要迅速传达、深入贯彻落实的重要指示和的批示精神,以天津滨海新区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爆炸事故为鉴,在全省范围内扎实开展危化品生产、储运、使用、经营环节安全大检查和隐患排查。要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强化各级各方面安全生产责任和严格监管,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安全管理措施,健全相关应急预案,坚决防范类似事故发生,确保全省安全生产和大局稳定。
省委副书记张昌尔批示: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和孟建柱书记、郭声琨部长等中央领导重要批示精神,以津鉴鄂,切实加强全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矛盾纠纷调处,加强应急值班备勤和情报信息工作,坚定维护全省大局稳定。
8月15日,、针对当天下午召开的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再次作出重要指示。
指出,确保安全生产、维护社会安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是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承担好的重要责任。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以及近期一些地方接二连三发生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再次暴露出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突出问题、面临形势严峻。血的教训极其深刻,必须牢牢记取。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始终把安全生产放在首要位置,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坚决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做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健全预警应急机制,加大安全监管执法力度,深入排查和有效化解各类安全生产风险,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努力推动安全生产形势实现根本好转。各生产单位要强化安全生产第一意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基础能力建设,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指出,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近期,一些地方相继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特别是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损失极其惨重,教训极为深刻,警钟震耳。各地区、各部门要以对人民群众生命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落实和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开展各类隐患排查,特别是要坚决打好危化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等安全专项整治攻坚战,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加快薄弱环节整改,形成长效机制,切实防范各类重大事故发生。
中共中央政治局、国务院副张高丽也做出了重要批示。
转发性通知篇八
各市(地)农委:
底,农业部召开了部分省区农业综合执法座谈会,陈晓华副部长到会并做了重要讲话。现将《陈晓华副部长在部分省区农业综合执法座谈会上的讲话》转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农业部《意见》下发一年来,我省各地立足自身特点,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为实现三年工作目标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但也应看到,我省农业综合执法体系建设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我省尚有部分市县仍然没有实行综合执法,已经开展综合执法的机构中,还有近三分之一没有经过当地编制部门批准,属临时或松散形组织;二是部分市县虽然有农业综合执法机构,但工作力度小,履职能力弱,甚至个别机构全年没有一次行政执法行为,没有履行好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赋予的职责;三是部分综合执法机构执法条件十分落后,没有固定的办公地点,没有必须的'执法装备和经费,这些都距规范化建设要求差距较大。为更好地落实陈晓华副部长讲话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点,要按照“组建、提升、完善”的原则抓好农业综合执法体系建设,具体要求是:
1、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各级推进综合执法的自觉性。执法体制改革必然涉及相关部门的职能整合、人员调整和组织架构,牵扯各方利益。各地农委要将思想认识统一到农业部《意见》和陈部长讲话精神上来,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把推进综合执法纳入到整体工作去谋划、去部署,坚决完成三年工作目标。
2、进一步理清思路,加快推进综合执法体系建设。综合执法的核心和重点是农业部门内部行政处罚权的调整和整合,以期达到相对集中。各级农业部门要全面、准确领会文件精神,已经开展综合执法的地方,应保持机构相对稳定,未开展综合执法的地方可积极探索新思路新方法,在县种子管理站原设机构的基础上,经过当地编制部门批准,整合成立综合执法机构,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
3、进一步提高标准,强化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今年,省农委继续一手抓机构组建,一手抓规范化建设。围绕建设一支高水平的执法队伍要求,上半年对部分执法骨干进行一次集中培训。在全省范围开展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评比活动(具体评比办法另行通知),各地要继续按《黑龙江省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考核办法》标准抓好本地的规范化建设。省农委将对规范化建设好的综合执法机构优先给予推荐表彰和项目支持。
4、进一步加强督导,确保按期完成体系建设任务。今年是农业综合执法体系建设三年目标的关键一年,省农委继续加强对各地执法体制改革情况的督导检查,适时召开推进综合执法专题工作会议。各市地农委也要梳理推进综合执法的工作思路,确定新成立综合执法机构目标及相关责任人,并于3月底前上报本市(地)的推进方案,同时也要加大对县级农委推进综合执法情况的督导检查力度。
附件:陈晓华副部长在部分省区农业综合执法座谈会上的讲话。
转发性通知篇九
________: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浙政办发〔20__〕130号)精神,省政府办公厅对20__年6月30日以前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确定继续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1217件,其中主要内容与科技有关18件;宣布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142件,其中主要内容与科技有关4件;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60件。现将主要内容与科技工作有关的`规范性文件目录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__省科学技术厅。
20__年11月13日。
转发性通知篇十
各市(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农垦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森工总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绥芬河市、抚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16〕200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按照国家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省厅定于9月1日至9月30日在全省开展以“实名登记精准服务,帮助更多高校毕业生就业”为主题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
二、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精心组织实施,为高校毕业生提供高效优质服务。及时做好宣传工作和招聘活动的各项准备工作。省厅定于9月6日在哈尔滨市举行“黑龙江省2016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启动仪式”,各市(地)同时启动本地的服务月活动。
三、建立完善实名信息衔接共享机制,认真做好实名信息登记工作。各市(地)要加大落实省委“建立统一规范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信息数据库和衔接共享机制”改革任务力度,主动与辖区高校对接,协助其将2016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信息录入“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信息管理系统”,此项工作应于9月初完成。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要完善高校毕业生服务窗口功能,在开展报到接收、档案托管、就业失业登记、职业指导、创业服务、就业见习、职业培训、就业援助、人事劳动保障代理等服务的同时,对2016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时进行实名信息登记,并录入“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信息管理系统”。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要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信息管理系统”推送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逐个进行联系,按实名登记工作要求做好登记。利用“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和就业服务工作平台”实时向高校反馈相关信息,共同做好跟踪服务。
四、高校毕业生服务月活动期间,省厅将对各地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和就业服务工作进行调研。从第四季度开始,省厅将每月对各市(地)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就业服务工作进展情况和实名信息数据库质量情况进行调度和通报。
五、服务月活动结束后,各市(地)要认真总结活动的进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形成书面报告,并填写《2016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于10月10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上报省厅公共就业服务处。
联系人:边境张雅峰。
电子邮件:wzt75@。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6年8月25日。
转发性通知篇十一
各县(市)教育局、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社会事业局,市直各学校:
为切实加强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规范中小学校办学行为,坚决纠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行风问题,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安排部署,现将《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治理中小学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自查工作的通知》(教办师〔2016〕458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开展中小学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是教育系统深入开展“两学一做”专题教育,培育风清气正的教育行风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师德建设、培养党和人民满意好教师的必然要求。各县(市)、各学校要通过专项治理,着力建设一支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高素质专业化中小学教师队伍。
二、要明确自查工作重点。一是要围绕“六条禁令”开展自查活动。各县(市)、各学校要紧紧围绕教育部规定的“六个严禁”,紧盯暑假、学生毕业、教师节及学校开学等重要节点,畅通群众反映渠道,公布举报电话和投诉渠道,从严、从重查处中小学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二是要围绕建章立制开展自查活动。各县(市)、各学校要针对省厅要求,围绕建章立制、开展专项治理和专项督查、日常监督与查处、宣传教育等四个方面,结合专项治理开展自查活动,坚持以查促建、以查促改,边查边建、边查边改,健全制度,完善体系,确保自查和治理效果。三是要围绕构建长效机制开展自查活动。各县(市)、各学校要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教师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精神,认真分析在自查活动的发展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坚持标本兼治,源头防范的原则,建立健全拒绝有偿补课的`教育、宣传、考核、监督、惩处、检查等长效机制。
三、要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各县(市)教育部门要切实履行治理中小学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的管理责任,人事、师训、监察等部门要协调配合,对各学校自查和治理情况进行重点督查,确保自查活动不走形式、不走过场;中小学校长作为自查和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担负起教育和监管本校教师的责任与义务,旗帜鲜明地反对有偿补课行为,依法依规、果断有力、及时有效地处置有偿补课行为;广大教师要自觉加强师德修养,自觉抵制有偿补课和收受礼品礼金行为,进一步赢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尊重。
四、要严肃查处违规行为。各县(市)、各学校要在广泛学习宣传的基础上,通过学校和教师个人自查、对学生和家长进行问卷调查、接受群众举报等形式,周密排查有偿补课情况。对有禁不止、监管不力、问题频发、社会反响强烈的学校和地方,将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等法律法规,视情节轻重,相应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奖资格、撤销荣誉称号等处罚,并追究学校领导责任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对于从事有偿补课的在职中小学教师,将依据《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直至相应的行政处分。
各县(市)、各学校要围绕省厅规定的建章立制、开展专项治理和专项督查、日常监督与查处、宣传教育等四个方面,于9月5日前形成自查报告(附电子版),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市教育局。联系人:吴永芳,联系电话:2992862,电子邮箱:jzsxk@。市教育局将组织人事、督导、师训、监察等部门对各县(市)自查情况进行重点督促检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016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