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是为了解决问题或达成目标而制定的具体步骤和方法。在制定方案时,我们需要充分考虑各种可能的风险和障碍,并制定相应的对策。方案的实施过程中,要随时关注市场和竞争动态,及时做出调整。
机关绩效考核方案篇一
根据晋江、市政府要求,按照《中共晋江、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江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委【2011】166号)文件精神,结合本街道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和对象
梅岭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本实施方案打破身份管理,实行岗位管理,不同身份人员同时纳入绩效考核实施范围。长期在编不在岗人员(不能享受绩效考核奖金)、当季退休人员(按在职月份享受固定绩效考核奖金)、离岗待退人员(在离岗待退期间没有违法违纪行为,固定享受称职等级奖金)不纳入绩效考核实施范围。
司法、土地、劳务等市直单位派驻梅岭街道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参加街道绩效考核,街道将提出初步考核意见,并将考核情况书面反馈市直主管部门,由各市直主管部门确定最终考核等次。
按照职务层次,考核对象按科级干部、中层干部(含工作点副点长)和一般工作人员三个类别分开考核。
二、绩效评价办法
1、基本原则
以“谁主管、谁负责、谁评价”为原则,采取自上而下的评价方式,形成上级考核下级、一级考核一级的组织评价机制。
2、考核分数计算办法
各项工作得分由该项工作的直接领导对照每个工作人员个人绩效工作台账、工作目标的完成程度和完成质量给予打分,常规工作总分为50分,如果同时兼科室工作和下社区工作,则每项为25分;重点项目工作满分为40分,如果同时兼任两个项目,则每个项目为20分;如果无参加重点项目工作,常规工作得分则以总分90计;考勤分值总分为10分,根据考勤情况计分,全勤得10分,迟到一次扣1分,迟到10次或以上该项不得分,旷工一天扣5分,旷工两天或以上该项不得分;奖惩附加分根据奖惩情况酌情加分或扣分,加减分值最高为10分。考评得分=(常规工作得分+重点项目得分+考勤得分+奖惩附加分)×60%+党政领导测评分值×40%。其中,党政领导测评分值按测评结果排名计,排名前25%得分为90分,排名前25%—55%得分为80分,其他得分为70分。
三、评价等级设定
根据绩效考评得分情况,从高到底排列,分为“优秀”、“良好”、“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考评得分高于90分以上的,评为“优秀”等次;考评得分75分—89分的,评为“良好”等次;考评得分60分—74分的,评为“称职”等次;考评得分60分以下的,评为“不称职”等次。绩效考核“优秀”等次和“良好”等次人员比例按三个考核类别分别控制在人数的25%以内和30%以内。
当季请假累计超过15个工作日的不能享受“优秀”等次奖金。当季退休人员和调离本市人员按在职月份享受“称职”等次奖金。
下列人员参加考核不确定等次:当季新录用(聘用)或外县(市、区)新调入人员工作不满20个工作日的`、当季请病事假累计超过40个工作日的、当季被效能告诫的、受立案调查在立案期间的。
下列人员参加考核确定为不称职:当季旷工累计超过2个工作日的,受党纪政纪处分或在处分期间的当季确定不称职,以后按年度考核确定等次或不定等次。
四、绩效考核程序
绩效考核工作按照“计划、总结、评估、反馈”的流程,对各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动态管理。开展绩效考核工作一般按照以下四个步骤进行:
1、制定绩效计划。根据上级工作任务和本单位工作职能,各科室按目标时序进度安排,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并把工作计划细化到考核对象。考核对象应根据自己的岗位在每季度初填写好《工作目标量化评分表》,并报送街道绩效办。
2、做好工作纪实。按照绩效计划安排,考核对象应做好绩效工作记录,工作记录在《晋江市绩效管理工作日记》上,工作日记记录每天的出勤和主要工作情况。考核对象应按月份、季度和年度进行工作总结,逐条列举工作目标和进展情况、完成程度和工作成效,形成个人绩效工作台账。在填写《梅岭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个人绩效工作台帐》应尽量把工作内容细化、量化。个人绩效工作台账每季度首月5日前由各部门收集后报送至街道绩效办,由街道绩效办统一管理。
3、组织绩效评估。全体考核对象在每季度首月填写《梅岭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考核评分表》,并经各项工作的直接领导评价、打分后,于每季度首月5日前汇总至街道绩效办。街道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根据实际需要,召开述职评议会,对考核对象上一季度工作绩效完成情况进行评定,由街道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在逐级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确定考核等次。主要领导绩效考核等次应在与单位绩效评估暨“五大战役”考评结果以及单位奖励惩戒情况挂钩。绩效考核结果按干部管理权限报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4、做好绩效反馈。在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后,对照职能工作目标,指定专人向考核对象反馈考核结果。注意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对考核对象的绩效情况进行讲评,主要是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明确方向。绩效考核结果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广泛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
五、绩效考核结果运用
绩效考核结果运用是指把绩效结果与个人利益挂钩,把绩效结果作为物质激励、精神激励和政治激励的主要依据。
1、与考核奖金挂钩。“优秀”等次人员每季度奖励2100元,“良好”等次人员每季度奖励1800元,“称职”等次人员每季度奖励1500元。
2、与奖励惩戒挂钩。把绩效考核与年度考核、评先评优表彰结合起来。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从季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中评选、产生,对于季度考核被评为“优秀”等次三次及以上的,在本单位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数限额内,可以直接确定为年度考核优秀,并作为年度评先评优的推荐人选。。对于季度考核被评为“不称职”等次两次及以上的,年度考核直接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被评为一次“不称职”等次的,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对于有计生、综治、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一票否决情况的,按相关规定确定考核等次。
3、与职业发展挂钩。坚持把绩效考核与岗位调整、选拔任用和学习培训结合起来。对于当年度绩效考核多次获评“优秀”等次的人员,在干部提拔使用上给予优先推荐;在干部培训时,作为优先安排人选。对于当年度绩效考核获评“不称职”等次的,给以一定期限的待岗处理,采取跟班学习、强制培训等措施,帮助待岗人员整改提高,并依据培训结果和能力条件重新安排工作;对于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予以辞退。
附件:1.梅岭街道季度绩效考核评定表
2.梅岭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岗位说明书
3.梅岭街道机关事业工作人员个人绩效工作台帐
4.工作目标量化评分表
评定时间:201 年度第 季度
姓名
职务
岗位
类别
工
作
业
绩
签名:
年 月 日
工作
项目
常规工作(50分)
重点项目工作(40分)
考勤
分值
(10分)
奖惩情况
(10分内加减)
党政
领导
测评
分值
科室工作
下社区
工作
项目一
项目二
直接
领导
打分
领导签名
领导签名
领导签名
领导签名
基础
得分
比例
换算
得分( )×60%
测评分值×40%=
考评得分
等级评定
常规工作总分为50分,如果同时兼科室工作和下社区工作,则每项为25分;重点项目工作满分为40分,如果同时兼任两个项目,则每个项目为20分;如果无参加重点项目工作,常规工作得分则以总分90计;考勤分值总分为10分,根据考勤情况计分,全勤得10分,迟到一次扣1分,迟到10次或以上该项不得分,旷工一天扣5分,旷工两天或以上该项不得分;奖惩附加分根据奖惩情况酌情加分或扣分,加减分值最高为10分。考评得分=(常规工作得分+重点项目得分+考勤得分+奖惩附加分)×60%+党政领导测评分值×40%。其中,党政领导测评分值按测评结果排名计,排名前25%得分为90分,排名前25%—55%得分为80分,其他得分为70分。
姓 名
岗位类别
岗位职务
工作
内容
与
工作
职责
注:岗位类别分为内勤岗位、驻村岗位;
( 年 季度月)
序号
工作内容
工作
类型
目标完成情况
目标未完成情况
完成时间
完成效果
完成程度
未完成原因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注:1、工作类型根据工作内容,分别填写重点工作、常规工作、自选工作或动态工作;
2、根据工作完成情况不同,分别填写“目标完成”栏和“目标未完成”栏相关内容;
3、本表一式两份,绩效办和本人各存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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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绩效考核方案篇二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锦江区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体系,加强平时考核,客观、公正地评价各行政机关工作绩效,改进机关作风,调动员工干事创业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推进重点工作,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绩效考核工作在锦江区目标任务考核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区目督办负责组织实施。
第三条 绩效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公正、重实绩、求实效”的原则。
第四条 绩效考核对象为政府各工作部门及直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第五条 考核内容为:
(一)工作目标完成情况。重点考核各部门完成《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目标任务、市政府考核指标及各部门确定的年度重点工作目标。
(二)行政效能建设情况。重点考核各部门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府自身建设方面的要求。
(三)服务对象满意程度。重点考核了解各部门的服务对象对其履行职责、依法行政、办事效率、廉洁自律和服务水平等方面表现情况的满意程度,考核各部门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案、信访案件和行政投诉案件情况及满意率。
第六条 考核方法采取领导综合评价、职能部门专项考核和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相结合的方法,坚持把服务对象满意度和政府领导满意度作为确定各部门考核等级的重要依据。
(一)政府领导综合评价。由区政府组成人员围绕政府各部门重点目标完成情况、职能作用发挥情况、改革创新情况、执行力和协调合作情况等考核要素,按照优秀、良好、一般、差四个等次进行评估。
(二)职能部门专项考核。由区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围绕各自承担的.考核指标,对各部门的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和行政效能建设情况,按照优秀、良好、一般、差四个等次进行考核评估。其中,对各部门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案、信访案件、行政投诉案件情况和行政效能监察情况考核,采取扣分的办法进行考核计分。
(三)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委托社会中介机构采取问卷调查的方式,组织服务对象按照满意、比较满意、一般、不满意四个等次对各部门的服务质量进行评议。
第七条 考核程序为:
(一)制定考核指标体系。区目督办根据全区年度目标工作任务制定《行政机关绩效考核指标》,研究制定相应的具体考核指标、考核标准、指标权重和计分办法。绩效考核主要由平时考核监测和年度目标考核两部分构成。绩效考核总分值为100分,其中:年度目标考核分值为60分,平时考核监测分值为40分。
(二)平时考核监测。各考核责任部门按照各自承担的考核指标,采取定期考核与不定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各部门完成情况的考核监测,并建立平时考核登记备案制度,为年终考核奠定基础。
(三)年度目标考核。市政府各部门要结合年终总结对本部门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和行政效能建设情况进行自查,并报至区目督办。由区目督办组织协调各考核责任部门采取内部考核与社会评议、专家评估相结合的方式,对各部门工作绩效实施年度考核。
第八条 各单位确定目标工作任务的基本要求是:工作任务的确定要以区上下达的全年任务和区政府安排的重点工作任务为依据,并结合单位职责和业务特点,逐一分解,要保证6月底完成任务过半,12月底完成全年工作任务。
第九条 各单位要按照工作职责,将区政府下达的工作任务逐项分解到每个工作人员,并制定切合单位特点的考核办法,严格量化考核,把考核结果作为个人年终绩效考核的主要依据。
第十条 本制度由区目督办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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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绩效考核方案篇三
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作为“三位一体”内容之一,在全国各地进行得如火如荼。信息化建设的内涵也日益丰富,由最初的网站建设发展到现在的业务工作信息化,有条件的单位更是将管理信息化纳入了信息化建设内涵之中。绩效考核信息化,作为管理信息化的基础平台,已渐上日程,初露端倪。那么,如何在检察机关有效地实施绩效考核信息化,成为意欲部署管理信息化的单位要着力研究的重要问题。本文拟结合南京市检察机关实施绩效考核信息化实例,谈点初浅认识,抛砖引玉。
一、绩效考核信息化理论依据
从管理的角度看,检察机关的整体运作绩效,与领导层战略目标之设定息息相关,与干警个人的工作业绩也同样密不可分。因此,通过对干警工作绩效良莠的评价,并保持对干警的有效回馈,激发每位工作人员的工作热情和创新精神,推动干警们的能力发展与潜能开发,形成一支高效率的工作团队显得尤为重要。绩效考核(performance appraisal)作为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的一种高效工具,对检察机关提升人力整体效能具有很强的应用价值,是检察机关规范建设的基础之一。科学的绩效考核体系有助于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有助于发掘干警的聪明才智,实现个人的自我价值;有助于盘活人力资源,发挥群体的优势,形成集体的合力,创造出更优异的政绩。
随着业务软件应用的逐渐深入,检察干警工作的质和量更多地通过业务软件中的数据来体现。这样,采用现代信息技术,在业务系统的基础上,结合先进的人力资源管理方法实现检察机关绩效考核系统,达到上级院各部门对下级院对口部门,检-察-院各部门对本部门人员进行考核的目的;实现在管理方面,以关键绩效指标(key performance indicator,kpi)考核与全视角反馈考核相结合在检察机关建立一套科学规范的业绩网络考核方法;在技术方面采用数据仓库和olap技术,建立基于数据仓库的绩效挖掘平台。
二、绩效考核信息化的实施原则
(一)体现以人为本原则。在制度建设中,人的位置是举足轻重的。制度的组成有两个要件,即人和办事的流程,连结点是人要“遵守”。流程又是人制定的,流程结构设置的科学程度与人的认识水平和严谨态度有着必然的联系。绩效系统的设计不能脱离干警的实际工作,避免建成“空中楼阁”,出现中看不中用的“肥皂泡”。
(二)体现整体效能原则。管理机制是各项制度的有机结合体,是各项制度间的内联性、互动性、制约性、激励性和惩罚性的有机结合。贯彻整体效能原则实质是使制度形成机制,以机制为考核信息化的基本模型,体现考核体系的完整性,考核信息的统一性,考核资源的有效性,避免闭门造车,各自为政,出现“信息孤岛”,要让考核系统产生实质的推动作用,实现机制建设的科学性和完整性,切实推动检察工作的发展。对全体人员或部门都适用的关键指标宜采用集中管理模式。比如,学术、调研文章的发表、预防犯罪体系、文字信息、培训以及各类表彰奖励、惩戒等都建立统一的数据库,由职能部门统一管理维护,其他部门不再建立此类数据,直接查询统一库中的相关信息作为考核数据。
(三)体现管理信息化的原则。管理信息化的机制包括人、制度和科技三个部分,这三者是相辅相成的关系,三者之间的有机结合和互动的程度,直接影响管理的成效。人的能力是受到局限的,在知识经济时代的今天,现代科技已经发展到用电脑代替人脑的部分功能。绩效考核系统的设计目的不是单单地靠计算机完成考核运算,也不是传统考核资料的简单数字化,而是要运用现代科学技术的'力量来弥补人工操作的不足,探索以网络平台为载体的管理机制创新途径,真正发挥其在动态管理、量化管理和民-主管理中的作用,提高管理的透明度,保证管理的公开、公正、公平,使其成为管理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绩效考核信息化的实现机制
以南京市院绩效考核系统为例,说明绩效考核信息化的实现机制:
(一)工作原理
如图1所示,考核标准文档是绩效考核系统的依托,考核系统中所有关键绩效指标(kpi)都是由各处室的考核标准文档分解而成的,所以,考核标准文档的科学与否将直接决定着考核结果的客观与否。可是,在系统建设初期,系统不能奢求各处室制定出很科学的考核标准,因此,考核系统按照图1模式提供了从标准制定到生成考核结果的一整套可循环的设置模式,即各处室标准制定完成后由部门网管联络员在技术人员的协助下将绩效考核评价标准文档分解成一项一项可以量化的具体指标,并分析每一个指标数据的来源。如果办公、办案系统中有相关信息,则设置导入脚本直接提取数据,否则,查看分别由办公室、宣传处、政研室、监察处维护的信息简报、表彰奖励、宣传报导、理论调研和惩戒五个公共库中是否有考核指标所需要的信息,如果有则设置导入脚本直接提取。如果没有,则需要补录数据并审核。然后,所有指标数据进入考核系统核心模块按照既定的规则进行运算生成考核结果。当处室考核文档修改后,只要按照以上顺序重新设置即可使考核系统按照新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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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绩效考核方案篇四
绩效考评制度是机关效能建设和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对加强制度建设、作风建设,提高行政效能,抓好工作落实,以及强化干部治理,提高职工队伍素质具有重要作用。一年来,我局认真开展对局机关工作人员的绩效考评工作,积极探索建立科学的绩效考评制度,使机关的工作有科学的评判标准,确保机关效能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一、成立机构,强化治理。
我局领导十分重视绩效考评工作,把它列入“一把手”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成立了“xxx绩效考评领导小组”,确定了绩效考评办公室具体工作人员;制定了“广播电视局关于岗位职责绩效考评实施意见”,明确了绩效考评工作的意义、目标、任务和措施要求,对全年考评工作进行了具体的安排,发挥了考评工作在日常治理中的作用。
二、完善制度,明确职责。
根据局机关工作职能,对每个干部职工进行重新定岗,明确岗位职责。按照效能建设的基本要求,把考评内容逐一细化,制定出相应的考评办法和评分标准。即:设立遵守规章制度,对参加学习情况、思想品德、廉洁自律情况、履行岗位职责完成阶段性重点工作情况、对待工作积极性等主观努力情况、工作创新工作成效等情况等五项考评内容,并尽可能地将各档考评内容细化、量化为可操作的评估指标。
在此基础上,注重做好每月一次的绩效考评工作,积极发挥考评领导小组的作用,考评领导小组根据职工自评,部门领导点评,对每一位职工全年工作做出鉴定。通过个人自评、部门初评和考评小组综合考评相结合,以此作为机关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评先、职务晋升的一项重要依据,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基本原则,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三、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为使绩效考评工作不走过场,对职工的绩效考评工作中坚持做到“三个结合”。
一是结合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在行评重要阶段“查纠整治”阶段,我局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对照行风评议要求,将各自的工作不足及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填好“自查自纠表”,将绩效考评工作纳入政风行风评议重要内容之一。
二是结合县情、局情,组织开展了以‘投身十大建设’,推动跃升发展”为主题的“十大建设”大讨论活动,围绕dd县“十大建设”的交通、环境、治安、文明建设等提出合理化建议50多条。同时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及时进行追踪督办,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方案,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对若干影响发展全局,基层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重点整改,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三是结合“作风建设年”活动,制定了学习计划,明确了学习内容,强调了纪律,保证了时间。以集中学习日为契机,以宗旨教育、廉政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为主题,组织了系列学习活动,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与此同时,我们及时总结经验,举一反三,剖析根源,从事业心与责任感、工作作风、服务质量等方面剖析原因,以“洗滋堂”事件为反面典型,明确整改方向,制定具体措施,并做好阶段性的总结。
四、统筹兼顾,促进工作。
在开展绩效考评工作过程中,我局正确处理好效能建设与学习、整改、推动发展等方面的关系,把转变工作作风,加强效能建设融入各项工作之中,与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紧密结合,以各项工作的成绩与实效检验效能建设的成果。
通过近一年来的实践,证实了在开展绩效考评工作中,我局特别是有线电视台的作风面貌得到改善,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办事效率明显提高。通过绩效考评工作,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规范机关行为、促进制度落实、强化机关治理、提高工作效能、调动干部职工积极性的作用。
机关绩效考核方案篇五
根据xxx市委、市政府要求,按照《xxxxxx市委、xxx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xx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委【20xx】166号)文件精神,结合本街道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梅岭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本实施方案打破身份管理,实行岗位管理,不同身份人员同时纳入绩效考核实施范围。长期在编不在岗人员(不能享受绩效考核奖金)、当季退休人员(按在职月份享受固定绩效考核奖金)、离岗待退人员(在离岗待退期间没有违法违纪行为,固定享受称职等级奖金)不纳入绩效考核实施范围。
司法、土地、劳务等市直单位派驻梅岭街道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参加街道绩效考核,街道将提出初步考核意见,并将考核情况书面反馈市直主管部门,由各市直主管部门确定最终考核等次。
按照职务层次,考核对象按科级干部、中层干部(含工作点副点长)和一般工作人员三个类别分开考核。
1、基本原则。
以“谁主管、谁负责、谁评价”为原则,采取自上而下的评价方式,形成上级考核下级、一级考核一级的组织评价机制。
2、考核分数计算办法。
各项工作得分由该项工作的直接领导对照每个工作人员个人绩效工作台账、工作目标的完成程度和完成质量给予打分,常规工作总分为50分,如果同时兼科室工作和下社区工作,则每项为25分;重点项目工作满分为40分,如果同时兼任两个项目,则每个项目为20分;如果无参加重点项目工作,常规工作得分则以总分90计;考勤分值总分为10分,根据考勤情况计分,全勤得10分,迟到一次扣1分,迟到10次或以上该项不得分,旷工一天扣5分,旷工两天或以上该项不得分;奖惩附加分根据奖惩情况酌情加分或扣分,加减分值最高为10分。考评得分=(常规工作得分+重点项目得分+考勤得分+奖惩附加分)×60%+党政领导测评分值×40%。其中,党政领导测评分值按测评结果排名计,排名前25%得分为90分,排名前25%—55%得分为80分,其他得分为70分。
根据绩效考评得分情况,从高到底排列,分为“优秀”、“良好”、“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考评得分高于90分以上的,评为“优秀”等次;考评得分75分—89分的,评为“良好”等次;考评得分60分—74分的,评为“称职”等次;考评得分60分以下的,评为“不称职”等次。绩效考核“优秀”等次和“良好”等次人员比例按三个考核类别分别控制在人数的25%以内和30%以内。
当季请假累计超过15个工作日的不能享受“优秀”等次奖金。当季退休人员和调离本市人员按在职月份享受“称职”等次奖金。
下列人员参加考核不确定等次:当季新录用(聘用)或外县(市、区)新调入人员工作不满20个工作日的、当季请病事假累计超过40个工作日的、当季被效能告诫的、受立案调查在立案期间的。
下列人员参加考核确定为不称职:当季旷工累计超过2个工作日的,受党纪政纪处分或在处分期间的当季确定不称职,以后按年度考核确定等次或不定等次。
绩效考核工作按照“计划、总结、评估、反馈”的流程,对各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动态管理。开展绩效考核工作一般按照以下四个步骤进行:
1、制定绩效计划。根据上级工作任务和本单位工作职能,各科室按目标时序进度安排,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并把工作计划细化到考核对象。考核对象应根据自己的岗位在每季度初填写好《工作目标量化评分表》,并报送街道绩效办。
2、做好工作纪实。按照绩效计划安排,考核对象应做好绩效工作记录,工作记录在《xxx市绩效管理工作日记》上,工作日记记录每天的出勤和主要工作情况。考核对象应按月份、季度和年度进行工作总结,逐条列举工作目标和进展情况、完成程度和工作成效,形成个人绩效工作台账。在填写《梅岭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个人绩效工作台帐》应尽量把工作内容细化、量化。个人绩效工作台账每季度首月5日前由各部门收集后报送至街道绩效办,由街道绩效办统一管理。
3、组织绩效评估。全体考核对象在每季度首月填写《梅岭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考核评分表》,并经各项工作的直接领导评价、打分后,于每季度首月5日前汇总至街道绩效办。街道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根据实际需要,召开述职评议会,对考核对象上一季度工作绩效完成情况进行评定,由街道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在逐级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确定考核等次。主要领导绩效考核等次应在与单位绩效评估暨“五大战役”考评结果以及单位奖励惩戒情况挂钩。绩效考核结果按干部管理权限报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4、做好绩效反馈。在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后,对照职能工作目标,指定专人向考核对象反馈考核结果。注意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对考核对象的绩效情况进行讲评,主要是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明确方向。绩效考核结果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广泛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
绩效考核结果运用是指把绩效结果与个人利益挂钩,把绩效结果作为物质激励、精神激励和政治激励的主要依据。
1、与考核奖金挂钩。“优秀”等次人员每季度奖励2100元,“良好”等次人员每季度奖励1800元,“称职”等次人员每季度奖励1500元。
2、与奖励惩戒挂钩。把绩效考核与年度考核、评先评优表彰结合起来。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从季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中评选、产生,对于季度考核被评为“优秀”等次三次及以上的,在本单位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数限额内,可以直接确定为年度考核优秀,并作为年度评先评优的推荐人选。。对于季度考核被评为“不称职”等次两次及以上的,年度考核直接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被评为一次“不称职”等次的,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对于有计生、综治、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一票否决情况的,按相关规定确定考核等次。
3、与职业发展挂钩。坚持把绩效考核与岗位调整、选拔任用和学习培训结合起来。对于当年度绩效考核多次获评“优秀”等次的人员,在干部提拔使用上给予优先推荐;在干部培训时,作为优先安排人选。对于当年度绩效考核获评“不称职”等次的,给以一定期限的待岗处理,采取跟班学习、强制培训等措施,帮助待岗人员整改提高,并依据培训结果和能力条件重新安排工作;对于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予以辞退。
机关绩效考核方案篇六
xx年在上级的正确领导下,在同事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较好的完成了工作任务,在工作中发挥了自己的应有的作用。
一是能够认真学习,提高素质。在平时注意自觉学习,学习各项政策和有关规定,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注重学习业务知识,掌握工作操作规程,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二是能够遵守纪律,清正廉洁。在审批大厅工作比较辛苦,自己能够能够克服困难,每天起早贪黑积极工作,因家远在路上时间长,自己能够克服困难,不怕疲劳,保证按照到岗工作。
三是能够维护大局,支持工作。身为一名普通工作人员,深知交通工作是一个整体,在工作中自觉树立整体观念,一切以大局为重,以全局利益为生,以交通事业为重,努力发挥了自己的作用。
四是能够服从分配,听从指挥。完全接受上级的领导,工作中能够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的要求,工作中积极主动,尽职尽责。
五是能够积极工作,热情服务。在工作中,对来办事的人员做到礼貌待客,热情接待,展现交通人的良好精神面貌,能够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能够设身处地的为他们着想,能立即办的不拖延。
六是能够团结同志,关心集体。每天与工作人员朝夕相处,亲如手足,工作中做到了团结同志,帮助同志,关心同志,队员的大事小情时常挂在心中,在一年的工作中,我也得到了大家的关心帮助,特别是身边的年轻有为的同志,对我工作进一步起到了促进作用。
机关绩效考核方案篇七
机关各科(处、室)、法律援助中心: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机关工作人员绩效管理,促进勤政廉政、提高机关工作效能,根据《市南区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核暂行办法》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积极推进网络化绩效考核系统运行,实现工作业绩的过程管理、量化评价和考核到人,切实提高机关自身建设水平,努力营造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为全区司法行政工作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适用范围
机关公务员(局长除外)、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
三、主要内容
以公共项目考核、业务目标考核、综合评议和激励项目为主要考评要素。局长为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核的第一责任人,政治处为日常办事机构。
四、组织实施
(一)公共项目考核(20分)
1、政治和业务素质培养(7分)
(1)政治和业务理论学习(3分)
考核标准:积极参加政治和业务理论学习,按要求学习指定内容、撰写心得体会或做好答题卡等,并及时反馈的,经政治处确认,记一次学习得分。该项年度最高得分3分;每次学习得分为动态分值,计算方法为:3分除以学习次数。
考核方法:由政治处根据上级部署及本部门安排,发起政治和业务理论学习任务。接到学习任务的机关工作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规定的方式反馈学习情况,经政治处确认后,系统自动按标准加分;未按时反馈的,不得分。
(2)参加培训(2分)
考核标准:本项默认年度得分为2分,实行减分制。被选派参加上级调训、以及列入全区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的培训班,未能按时出勤,或听课不认真,受到培训组织部门通报或口头批评的,每次减1分;未按要求参加上级机关或部门组织的其它培训的,每次分别减0.5分或0.2分。
考核方法:由政治处每月末在系统中集中输入一次减分事项,系统自动按标准为相应的机关工作人员减分。
(3)考试考核(2分)
考核标准:本项默认年度得分为2分,实行减分制。参加市、区或本单位统一组织的达标类考试,成绩不合格或者未达到标准要求的,每次减1分。
考核方法:政治处每月末在系统中集中输入一次减分事项,系统自动按标准为相应的机关工作人员减分。
2、遵章守纪意识培养(8分)
(1)考勤(4分)
考核标准:机关工作人员考勤包括对是否按时出勤、有无早退及是否按时就餐三种情况的管理。月出勤率为90%以上的,记1.5分;为80%-89%的,记1分;为70%-79%的,记0.6分,其它不得分;“无早退”的,同“出勤率”标准。中午按规定时间进餐比率为80%以上的,计1分;为70-79%的,记0.6分;为60%-69%的,记0.3分,其它不得分。考核年度内各月得分平均值为本人年度考勤得分。
考核方法:由办公室按照以上标准,根据日常实际考勤情况,每月末手动输入一次。实行打卡机考勤后,机关工作人员于规定到岗时间之前、规定午餐时间之后、以及规定下班时间之前15分钟内,在考勤(就餐)打卡机上打卡,分别视为出勤、中午按规定时间就餐和无早退。休假或因公外出的,可以提出补录申请,经科室负责人同意、办公室确认,视为出勤和无早退;中午未打卡就餐的,默认为按规定时间就餐。
(2)参加集体活动(2分)
考核标准:积极参加本部门组织的各类集体会议、宣传或文体活动等重大集体活动,按时出席、遵守会场纪律和活动安排,及时反馈的,经办公室确认,记一次集体活动得分。参加本人职责范围内工作或出席本人岗位所需的专项会议的,不作为本条加分项目。该项年度最高得分2分;每次集体活动得分为动态分值,计算方法为:2分除以集体活动次数。
考核方法:办公室根据上级部署及本部门安排,发起“集体活动”。接到参加集体活动要求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规定的方式反馈参加情况,经办公室确认后,系统自动按标准加分;未按时反馈的,不得分。
(3)规范办公秩序(2分)
考核标准:本项默认年度得分为2分,实行减分制。在区职能部门或本部门组织的正规检查和不定期抽查中,办公室整体环境干净整洁、办公物品摆放规范、工作人员按规定着装、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项、其它检查事项均达到标准的,不减分。每出现1个不合格项目,该办公室成员每人减0.5分;减分项目有明确责任人的,只对责任人减分。
考核方法:由办公室根据上级机关和本部门的检查、抽查结果,每月末在系统中集中输入一次减分事项,系统自动按标准为相应的机关工作人员减分。
3、作风纪律培养(5分)
(1)被投诉经查属实的处理(1分)
考核标准:本项默认年度得分为1分,实行减分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青岛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青岛市行政效能投诉处理暂行办法》、《青岛市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及本单位纪律等规定,受到服务对象或单位投诉,经查属实的,每次减1分。
考核方法:由政治处根据实际情况每月末在系统中集中输入一次机关工作人员被投诉情况,系统自动按标准为相应的机关工作人员减分。
(2)一般违纪的处理(2分)
考核标准:本项默认年度得分为2分,实行减分制。机关工作人员具有《青岛市处级以下公务员年度考核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等次参考标准》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每次减1.5分,且年度考核最高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每次减2分,且年度考核不定等次。
考核方法:由政治处根据实际情况每月末在系统中集中输入一次机关工作人员一般违纪情况及处理结果,系统自动按标准为相应的机关工作人员减分。
(3)严重违纪、违法的处理(2分)
考核标准:本项默认年度得分为2分,实行减分制。机关工作人员具有《青岛市处级以下公务员年度考核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等次参考标准》第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或被处以刑事处罚的,实行“一票否决”、“绩效考核”分数归零,且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考核方法:由政治处根据实际情况每月末在系统中集中输入一次机关工作人员严重违纪、违法情况及处理结果,系统自动按标准为相应的机关工作人员减分。
(二)业务目标考核(50分)
对个人业务目标的考核,以量化评价工作周记的形式进行,满分为50分。
1、考核标准
(1)确定岗位工作目标。部门承担的市考区目标、区考部门目标、以及部门自行拟定的年度重点工作目标、临时性工作任务,按照部门负责人或职能科室--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个人的层级顺序,分解落实到个人。
(2)每周记录自评。机关工作人员对岗位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以及按岗位职责完成的其他常规性工作, 每周记录一次,并根据所承担的各类目标任务逐项进行自评打分,每类目标完成情况最高自评分为50分。
(3)领导量化评价。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每周分别对个人工作周记进行初审、审核和评定,对个人工作情况逐类量化评价,每类目标完成情况最高评分为50分,各类项目平均分为本周个人业务目标考核的基本分数;减分事项应备注说明。系统默认较高级别人员的评价分数为周记的最终基本分数。
(4)各周周记分数的平均值,为个人年度业务目标考核的基本分数。
(5)“工作周记”中,设置工作感想与建议栏目,机关工作人员可随时添加,此项不做量化考核。
2、考核方法
(1)机关工作人员自行输入工作周记,于每周一下班前提交。无故不提交工作周记的,该周业务目标考核的基本分数为0分。因公外出、正常休假、逢法定节假日或其它特殊原因无法按时提交周记的,经分管领导同意,可以于特殊情况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按考核标准补录周记。
(2)科室负责人于收到工作周记2个工作日内、分管领导或部门负责人于当周内,对个人工作周记进行审查确认,做出基础分数的量化评价,按照考核标准进行加减分,对不真实内容不予确认。上一级领导未审查的,默认为同意其下级人员评价结果。
(3)各级领导可以通过工作周记,查看自己所分解的某项目标完成情况的汇总。
(三)综合评议(30分)
综合评议分为领导评议、全员评议两部分,分值分别为21分、9分,各部分分值累计即被评议人的得分。
1、领导评议(21分)
评议标准: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根据公共项目考核情况、业务目标完成情况及其他客观表现,分别对被考核人进行量化评议。
一般 | 较差 | |||||
部门负责人 | 7 | 7 | 5 | 3 | 1 | 0 |
分管领导 | 7 | 7 | 5 | 3 | 1 | 0 |
科室负责人 | 7 | 7 | 5 | 3 | 1 | 0 |
评议方法: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在系统设定的操作页面中,根据每名工作人员的表现情况进行赋分;缺少评议层次的,系统默认为该档满分。每年6月底、12月底由本政治处各发起一次评议,两次评议成绩的平均值为本项目个人年度得分。
2、全员评议(9分)
评议标准:由评议人根据被考核人日常工作情况及其他应被评议的情况进行赋分。
一般 | 较差 | ||||
分 值 | 9分 | 6分 | 3分 | 1分 | 0 |
评议方法:采取内部全员参加的方法,对每个被考核人进行评议。由政治处发起,每年6月底、12月底各评议一次,两次评议成绩的平均值为本项目个人年度得分。放弃评分的,不计票数。
(四)激励项目(20分)
激励项目包括工作创新、立功受奖和业务目标考核激励三项,分值分别为5分、5分和10分
1、工作创新(5分)
(1)创新建议(2分)
考核标准:创新建议可涉及全区或本部门的各项工作。具体包括对全区或本部门的总体目标和发展方向、管理方法和机制建设等事项的建议、设想,以书面形式提交。被本部门或区级、市级机关采纳的,每次分别加0.5分、1分、2分。年度最高得分2分。联名建议的,分值平分。
考核方法:创新建议由机关工作人员随时在考核系统“创新建议”栏中以统一的书面格式提出,办公室每季度确认、公布一次创新建议采纳情况,系统按照确认的情况自动将得分分配给创新建议提出者。
(2)创新经验(3分)
考核标准:科室的创新经验在上级组织的专题会议上做经验介绍和典型发言的,或被上级机关、领导批示推广的,或被上级机关正式立项的,或获得创新类奖项的,按照国家级、省级、市级等不同级别,该科室或组织人员平均分别加3、2、1分。出席上述会议并作书面交流的,或被对口业务上级部门及领导批示表扬或推广的,加分减半。个人年度最高得分3分。
考核方法:科室负责人为相关参与人提报创新经验加分申请,并将会议通知、经验材料、领导批示件等证明文件报送办公室,办公室负责确认分数。
2、立功受奖(5分)
考核标准
(1)获个人一等功、二等功、三等功的,分别加5分、4分、3分。获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本部门各类先进个人奖励的,分别加5分、4分、3分、2分、1分。科室或本部门其它组织获同等集体荣誉的,该科室或组织成员的个人加分按上述标准减半均得。
(2)见义勇为或做好人好事受国家级、省级、市级单项表彰奖励的,分别加3分、2分、1分、0.5分。
(3)代表本部门参加业务竞赛或考核,个人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分别加2分、1.5分、1分、0.5分。在本部门组织的岗位竞赛中,获得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分别加0.3分、0.2分和0.1分。集体项目获上述同等荣誉的,参加者的个人加分按上述标准减半均得。
以上三项总计年度最高得分5分。同一事项获得不同级别表彰奖励的,执行其中最高级别的加分标准,不重复计分。
考核方法:被考核人随时将奖励名称、授予级别、受奖证明文件名称等输入系统,并主动将有关文件或奖励证明报送政治处统一备案。政治处对填报内容负责确认。立功受奖加分的提报时间,应在被授予奖项的考核年度内。
3、业务目标考核激励(10分)
考核标准
(1)个人承担的市、区、部门业务目标任务获得考评第一名或获得优秀等次的,或受到上级机关领导批示表扬、推广的,或在单项工作中表现突出、被本部门嘉奖或在正式会议上表扬的,个人每次可申请加2-4分。年度最高得分8分。
(2)根据本部门整体工作的需要或领导指派,积极配合其他科室或个人工作,协助该科室或个人获得本条第一款列举的荣誉的,个人每次申请加1-2分。年度最高得分2分。
(3)个人承担的区、市、部门业务目标任务,低于部门确定的目标要求的,或因主观原因未完成所承担的工作任务,或出现工作失误造成较大不良影响的,每次减2-4分。年度最多减分8分。
(4)在按规定配合其他科室或个人工作过程中,不认真履行配合义务、态度消极、工作措施不力,导致相关工作事项出现较大失误或成绩较差的,每次减1-2分。年度最多减分2分。
年内数次加、减分的,累计计算,但不超过10分的幅度。
属区委、区政府政策性调整名次的,按应得名次考核。
考核方法:符合加分标准的,个人提出加分申请,经部门负责人评定后予以加分。部门负责人也可不经被考核人申请,直接按考核标准给予被考核人不超过10分的加分或减分。
六、考核结果的运用
本考核结果作为对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年度考核及其他表彰、奖惩的主要依据使用。在向人事局报送公务员年度考核等次的同时,一并报送本考核结果,作为对照参考标准。
区将把各单位网络化绩效考核的运行情况,纳入区考核单位的考核项目。
附件:一、市南区司法局岗位绩效考核职能部门设置一览表
二、《青岛市处级以下公务员年度考核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等次参考标准》第一条:“基本称职等次标准”。
三、《青岛市处级以下公务员年度考核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等次参考标准》第二条:“不称职等次标准”
附件:
一、市南区司法局岗位绩效考核职能部门设置一览表
考核内容 | 公共项目考核 | 业务目 标考核 | 综合 评议 | 激励项目 | |||||||||||||||
政治和业务 素质培养 | 遵章守纪 意识培养 | 作风纪律 培养 | 工作周记 | 领导评议 | 全员评议 | 工作 创新 | 立功受奖 | 业务目标考核激励 | |||||||||||
政治和业务理论学习 | 参加培训 | 考试考核 | 考勤 | 参加集体活动 | 规范办公秩序 | 投诉经查属实的处理 | 一般违纪处理 | 严重违纪和违法的处理 | 创新建议 | 创新经验 | |||||||||
职能部门 | 政治处 | 政治处 | 政治处 | 办公室 法律援助中心 | 办公室 | 办公室 | 政治处 | 全部科室 | 政治处 | 办公室 | 政治处 | 政治处 | |||||||
二、《青岛市处级以下公务员年度考核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等次参考标准》第一条:“基本称职等次标准”:
(1)违反公务员行为规范,造成不良影响的;
(2)搬弄是非,影响团结和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
(3)无正当理由不服从组织工作安排的;
(4)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3个工作日或一年内累计超过7个工作日的;
(5)无正当理由连续迟到、早退10次,或一年内累计迟到早退30次以上的;
(6)上班时间擅自离岗5次以上,影响工作的;
(7)工作责任心不强、出现责任差错1次,并造成不良后果的;
(8)因直接责任事故,造成公共财物或他人财物损失达1.5万元以上,并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9)年度考核中民-主测评的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票数合计超过50%或不称职票数超过30%的;
(10)依据公务员行政效能投诉处理规定,应按基本称职对待的;
(11)当年受到行政警告、党(团)内警告处分的;
(12)其它管理制度中,规定应明确定为基本称职的。
三、《青岛市处级以下公务员年度考核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等次参考标准》第二条:“不称职等次标准”:
(1)政治素质较差,在重大政治是非问题上立场动摇,参加社会非法组织或非法活动的;
(2)违反纪律煽动群众参与集体上访的;
(3)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组织工作安排,无理取闹,纠缠领导,扰乱机关正常工作秩序的;
(4)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5个工作日或一年内累计超过10个工作日的;
(5)作风散漫,纪律松弛,经常迟到、早退或上班时间经常办私事,经批评教育2次及以上,仍不改正的;
(6)因个人主观原因,未完成年度本职工作任务或达不到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要求的;
(7)工作责任心不强、责任差错2次及以上,并造成较为严重后果的;
(8)因直接责任事故,造成公共财物或他人财物损失达3万元以上,并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9)在执行公务中吃、拿、卡、要,在群众中造成较坏影响的;
(10)违反公务员纪律,经商办企业或参与其他营利性经营活动的;
(11)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有关政策规定的;
(12)因酒后驾车被公安机关处罚或告知单位的;
(13)因打架、酗酒闹-事等严重违反-社-会公德,被有关部门处罚的;
(14)参与赌博、迷信、色情等活动,被有关部门处罚或告知单位的;
(15)弄虚作假骗取荣誉,或虚报、谎报成绩欺骗领导、群众,造成不良影响的;
(16)年度民-主评议不称职票数超过50%的;
(17)依据公务员行政效能投诉处理规定,应按不称职对待的;
(18)因行政不作为,致使本单位成为被告并败诉,负有直接责任的;
(19)在行政执法、办理行政审批事项或履行其它公务过程中以权谋私,被举报并查实的;
(20)其它管理规定中,明确应确定为不称职的。
注:查看本文相关详情请搜索进入安徽人事资料网然后站内搜索机关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机关绩效考核方案篇八
20xx年,我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市效能办的指导下,坚持以xxx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机关绩效建设的有关精神,紧紧围绕机关效能建设,教育机关干部职工树立公仆意识,增强服务意识,以转变机关作风为重点,以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机关事务管理体系为目标,加快机关事务工作管理科学化、保障法制化、服务规范化建设,促进机关绩效建设工作,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开展机关效能建设的总体情况:
(一)领导重视,措施到位。局党组高度重视机关绩效建设,把绩效建设列入党组、行政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机关绩效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沈家文同志担任组长,副局长朱上真同志为副组长;办公室、房产基建科、行政管理科的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抓好机关绩效建设工作的日常工作。局党组书记、局长沈家文同志提出:要以绩效建设为动力、逐步建立奖优罚劣、鼓励创新的奖惩机制,通过量化标准来检验工作实效,确实解决机关事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真正树立起满意机关后勤人形象,局党组成员对照分工,认真履行职能。效能建设领导小组认真负责,扎实抓好绩效建设工作。局党组会、局务会及有关专题会都强调,各科室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抓好机关绩效工作,严防走过场,要指定专人负责绩效建设工作的协调,确保组织领导落实,分工责任落实,方法措施落实,各项目标落实。局机关的绩效建设工作,已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牵头,房产科、行政科等职能科室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二)深入宣传,强化教育。20xx年,我局在机关绩效建设工作中,紧贴机关事务工作实际,强化宣传教育手段,做到学好文件,领会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1、抓好学习。坚持每周一下午的政治业务学习制度,通过会议传达文件精神、布置业务工作、查找工作中薄弱环节等形式,营造机关绩效建设的浓厚氛围,使机关干部职工提高了对开展机关绩效建设重要性与必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机关事务工作的使命感与责任感。
2、抓好结合。
一是突出一个主题,就是“科学发展、四求先行,干事干净”,坚持解放思想求先行、以人为本求先行,好字当头求先行,持续运作求先行,在干干净净干事的机关事务工作实践中,真正推动科学发展观在机关事务工作的贯彻落实。
二是结合机关后勤保障的各项任务,将机关绩效工作与机关事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开展党员干部思想作风纪律整顿,切实解决机关干部中存在的工作作风浮燥,团结协作不足,互相推诿扯皮、服务能力较低、不适应新形势发展要求的实际问题开展教育,促进机关后勤事业的发展。
(三)加强管理,厉行节约。为确保核减经费预算工作和厉行节约的各项措施得到落实。结合机关事务工作的实际,着重抓好:一是精简会议,减少出差次数和人员。为节约行政经费,控制会议和差旅费支出,拟定在8月份召开全市机关事务工作会议,做取消召开会议,可节约经费25000元,严格控制出差人数与次数,节省经费;二是抓好办公区节水节电工作。以贯彻落实《公共机构节能条例》为契机,抓好节能降耗工作。
(3)提倡每天少开一小时空调,下班前半小时提前关闭空调,少数人加班尽量不开空调;
机关绩效考核方案篇九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机关工作人员绩效管理,促进勤政廉政,提高机关工作效能,根据《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局机关全员目标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建立以岗位职责为依托、工作绩效为核心、结果运用为手段的绩效考核体系,将绩效考核延伸到岗位、到个人,进一步调动机关全体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增强服务意识,加强依法履职,提高工作效能,促进机关绩效建设与管理,为全市安监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组织领导
成立局机关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全局绩效考核工作。负责考核的具体组织实施。
三、考核原则
1、公开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
2、量化考核,注重绩效的原则;
3、日常考核,年终考评的原则;
4、科室考核,综合评估的原则。
四、适用范围和对象
适用范围包括:局机关全体在编人员。考核对象分三个层次: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局主要领导由市绩效办考核)、各科室(大队、中心)、各科室工作人员,以考核科室(大队、中心)为主。
五、考核内容
对各科室(大队、中心)以年度目标任务工作绩效为核心,综合考核自身建设、服务质量及社会形象、工作创新等内容。对个人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中取得的工作绩效,并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
六、考核办法
绩效考核基础分为100分,以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为主,同时包括自身建设情况、临时性重要工作和工作创新。年度目标考核得分占基础分的60%;自身建设考核得分占基础分的.30%。临时性重要工作和创新工作为奖励考核,得分占基础分10%。
1、年度目标考核(60分)。由局机关考核办组织,每半年进行一次,按照各科室(大队、中心)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确立考核指标,建立各科室(大队、中心)年度绩效考核目标责任分解表,评定考核分值。包片科室(大队、中心)工作考核由各业务科室负责。各业务科室首先对应自身业务对包片科室(大队、中心)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核打分,由局考核办统一汇总后报局考核领导小组核定各科室(大队、中心)目标考核得分。不包片的科室要对照年度绩效考核目标任务,开展自查自评,并将自查自评表、工作总结、统计数据及相关资料报局机关绩效考核办,由局考核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考核最终得分。
2、自身建设考核(30分)。由局机关绩效考核办组织实施。对各科室(大队、中心)日常管理等方面情况进行日常考核登记。对照日常考核内容和标准初步核定各科室(大队、中心)自身建设考核得分,报局考核领导小组确定。
3、奖励考核(10分):奖励考核以完成重要临时性工作(5分)及创新工作目标(5分)为主要内容。临时性重要工作如招商引资、事故调查处理、阶段性重要工作、会议筹备及实施等;创新工作如科室在党报党刊及重要媒体对我局的宣传、科室负责联系上级单位在我局召开的有较大影响的现场会以及为我局争得的先进荣誉等。考核以完成结果依据(如事故调查报告、总结、发表作品原件及奖励证书、牌等),由各科室将奖励依据提交局考核办,由局考核办负责汇总打分,报考核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每完成一次重要工作记1分,招商引资每超额完成10%奖1分。创新性工作以影响层级为原则打分,分别为1分、2分、省3分、国家5分。累积得分超过基础分部分的按10%比例计入奖励得分,本项最高得分不超过20分。
4、组织程序。以半年为单位,局机关绩效考核办综合各科室(大队、中心)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自身建设情况,计算各科室(大队、中心)的最后得分,报局机关考核领导小组同意后最终确定并公布。
七、等次评定
以年度为单位,根据各科室(大队、中心)得分高低依次排名。先进科室(大队、中心)为90分以上(含90分),良好科室(大队、中心)为80-90分(含80分),达标科室(大队、中心)为60-79分(含60分),不达标科室为59分以下。
八、考核结果运用
1、坚持以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
2、各科室(大队、中心)评先评优与其全员绩效考核结果挂钩,以绩效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九、工作要求
1、全员绩效考核工作在局考核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工作,局办公室负责考核办法的制定和有关日常工作。
2、各科室(大队、中心)在认真完成年度工作目标的同时,还应对本部门工作人员政治理论学习、集体活动参与、考勤等方面进行日常监督,年终作为个人自身建设考核的依据。
3、绩效考核是对每位工作人员工作实绩和工作作风等诸多方面的考核,在考核过程中应本着对人对己负责的态度,坚持公平、公正、客观实在的原则,认真对待,决不允许发生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一经查实,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注:查看本文相关详情请搜索进入安徽人事资料网然后站内搜索机关科室绩效考核方案。
机关绩效考核方案篇十
绩效考核是加强公务员日常管理的重要手段,是加强理解力、执行力、操作力建设的关键环节。为更好地促进我办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办事、勤政为民,提高行政效率和公共服务水平,根据《国家公务员考核暂行规定》和市人事局有关要求,结合我办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机关绩效考核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认真落实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的要求,通过建立以工作实绩为核心的评价体系,力争使机关考核评价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1
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2
坚持德能勤绩廉全面考核,以绩为主的原则;
3
坚持定性与定量结合,以定量为主的原则;
4
坚持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结合组织考核与民主测评结合的原则。
为了保证机关绩效考核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考核领导小组,巢。
xx。
任组长,朱。
x
舒
xx。
胡
xx。
吴
xx。
为成员,考核工作由秘书科在领导小组监督下具体组织实施。
全办科级及以下在岗干部职工、聘用人员。
1
季度考核。对个人实行季度考核,每个季度末进行考核,并公布考核得分。以每天考勤和工作月报作为重要考核依据。
2
100。
分,由以下二个部分组成:
(
1
)共性目标。
40。
分。
(
2
)个性目标(。
a
b
岗)。
60。
分。
3
年度考核。对个人进行年终考核,平均全年四个季度的考核得分,作为个人年度考核得分。
根据得分确定个人相应的年度考核等次。
并公布结果。对科室进行年度考核,公布考核结果。
4
科室考核计分方式。对科室考核计分由以下五个部分组成:
a
报送信息每条计。
1
2
分、
5
分、
10。
分。一稿多用只计最高媒体发表分。
b
积极参与本办网站信息内容的充实和更新。
提供本科室工作内容方面及时、准确、全面,工作达标计。
20。
分。
c
工作月报及时完整,工作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计。
40。
分。
d
单项工作获市省国家级表彰奖励的,分别计。
20。
分、
30。
分、
50。
分,同一项工作受多级表彰的只计最高表彰分。表彰奖励以证书或文件为依据。
e
经考核领导小组认可的特色工作或创新工作,每项工作计。
10。
分。
(一)对科室年度考核:按综合得分,排名前两位的为先进科室。
(二)对科级及以下个人年度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由秘书科分别算出个人的绩效考核平均分,报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根据以下标准确定其年度考核的对应等次。
1
绩效考核平均分在。
90。
分以上、按参加考核人数。
18%。
确定优秀等次人员科级干部、一般干部和工勤人员各一名;
2
绩效考核平均分。
70。
分及以上的,确定为称职等次;
3
绩效考核平均分。
60。
分及以上、
70。
分以下的,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
4
绩效考核平均分。
60。
分以下的,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5
在全市机关效能检查中有违规行为,被全市通报,或其它方面工作失误,在全市造成恶劣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年终直接定为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绩效考核结束后,考核领导小组将每个被考核人的综合得分如实记录,作为今后竞争上岗的重要依据。
对先进科室进行通报表彰;科室的考核成绩作为分管领导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
季度考核得分。
70。
分以下的,由办党组进行诫勉谈话,限期改正。
不享受季度考核奖。
1
1200。
元;优秀等次人员由本办给予嘉奖一次、奖金。
800。
元。
2
基本称职等次的结果运用。由办党组进行诫勉谈话。
限期改正;不得参与当年各种先进个人评比;一年内不得晋升职务;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不享受本年度考核奖金。
3
不称职等次的结果运用。由办党组进行诫勉谈话。
限期改正;不享受本年度市政府规定考核奖金;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连续两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予以辞退。
1
按照公务员考核程序办事。
2
被考核人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对其结果不服的,可在接到考核结果通知之日起。
10。
日内向考核领导小组申请复核。考核领导小组应在接到被复核人申请之日起。
10。
内提出复核意见,以书面形式通知被复核人。
1
新录用的公务员在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只写评语,作为任职定级的依据。
2
病事假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公务员,不进行考核。
3
本实施方案由办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机关绩效考核方案篇十一
各乡镇场党委、乡镇人民政府,××垦殖场,各部门,县直及驻县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为深化机关效能建设,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能,优化发展环境,提升上栗形象,全面落实“机关效能提升年”各项工作任务,提高政府机关的公信力和执行力。根据、县政府《关于印发上栗县机关效能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栗办发20115号)文件精神,综合评价各乡镇场、各部门单位围绕优化发展环境、切实履行职责的工作实绩和成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主题,以优化发展环境和提高机关效能为重点,以创建最佳发展环境和廉洁高效的工作机制为目的,进一步强化工作人员的效能意识,规范机关行为,促进转变作风,增强服务功能,提高工作效率,健全监督机制,为我县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支撑和作风保障。
二、考评对象
全县各乡镇场、各部门、县人大机关、县政协机关、县直及驻县各单位。
三、考核内容及基本分值
机关效能绩效考核将作为、县政府工作目标年度考核的一项内容。考核基本分值为100分,将按比例折算计入、县政府2011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分值。
(一)考核内容和基本分值
1、成立机构,制定方案(4分)。
(2)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做到有专人负责抓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并上报县效能办(2分)。
2、查摆问题,积极整改(8分)。
(1)多形式多渠道征求群众意见、建议(4分);
(2)开展了自查自纠,制订了整改方案和措施,积极进行整改(4分)。
3、制订了机关作风方面的制度,严明纪律(6分)。
(1)制定并张贴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2分);
(2)公开办事流程和收费一览表,实行政务公开(2分);
(3)完善学习、工作、考勤、财务等各项机关制度(2分)。
4、打造平台,受理投诉(10分)。
(1)成立投诉机构,开通投诉电话和电子邮箱,设立举报箱,并向社会公开(3分);
(2)认真受理投诉,有投诉受理登记记录(2分);
(3)积极组织调查,有调查案卷(2分);
(4)对调查结果进行总结、整改,并形成制度(3分);
(5)服务对象对行政行为不满意,向县行政效能投诉中心投诉,理由成立的每件扣0.5分,处理(整改)不到位的扣1分,向省、市级投诉成立的加倍扣分,扣完10分为止。
5、推进项目建设(8分)。
(3)推进或落实产业项目建设有措施、有效果(3分);
(4)对重大项目建设实行跟踪问效,因执法部门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影响项目实施,每发生一起扣2分,直至扣完8分为止。
(2)公开行政审批程序,工作人员实行亮牌上岗(2分);
(3)简化办事程序,实行限时办结制(2分);
(4)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禁向企业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2分)。
7、加强干部作风建设(6分)。
(1)积极开展效能建设示范岗创建活动(2分);
(2)严格执行作风建设“二十一条”规定和机关效能建设的有关规定(2分);
(3)对干部职工实行工作绩效考核,有考核方案,有考核结果评比(2分)。
8、群众满意度调查(40分)。
群众满意度调查满意度为优的单位得40分,满意度为良的得30分,满意度为一般的得20分,满意度为差的不得分。
9、加强宣传报道工作(5分)。
(1)有专人负责信息和宣传报道,编发效能工作简报(1.5分);
(2)每周向县效能办报送信息1篇以上(1.5分);(3)积极向省、市新闻媒体、报刊杂志投稿,被市级以上新闻媒介刊用效能建设方面文稿或图像2篇以上(2分)。
10、认真总结,材料归档(5分)。
(1)制订单位机关效能考核方案(1.5分);
(2)对活动进行了自查、评比,形成阶段小结、工作总结并报县效能办(2分);
(3)将各阶段活动材料整理归档,装订成册(1.5分)。
(二)考核加减分
1、效能建设各项工作受到县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通报表扬的每次加1分,加分上限为2分;被市级通报表扬的每次加5分,加分上限为20分。
3、效能建设工作创新,有特色,成效明显,工作经验在全县推广的加2分,在市级以上推广的加5分。
4、效能建设各项工作受到县级通报批评的每次扣1分,受到市级通报的每次扣3分。
5、单位或个人受到县级效能告诫或行政过错行为责任追究的每次扣2分,受到市级效能告诫或行政过错行为责任追究的每次扣5分。
6、未及时办理县行政效能投诉中心交办的投诉件或未将办理结果上报县行政效能投诉中心的每次扣2分。
四、考核办法
1、自查。各乡镇场、各部门和单位按照今年机关效能提升年活动的总体要求,对照本考核办法,认真组织自查,形成书面总结报告并附相关资料,于2011年12月10日之前报县效能办。
2、测评。组织有关企业、群众、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相关单位及其行政审批、执法执罚岗位进行满意度民-主测评。
3、考评。年底,县效能办将机关效能建设与、县政府工作目标考评同步进行。
4、审定。县效能办将考核结果梳理汇总后,报县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审定。
5、表彰。对获得年度先进的,由、县政府给予表彰奖励。对考核排名未位且得分在70分以下的单位予以全县通报批评。
五、考核结果运用
1、年度效能考核结果纳入、县政府年度考核体系。同时作为县级先进单位和创建文明单位、公务员考评及干部使用的重要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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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绩效考核方案篇十二
根据晋江、市政府要求,按照《中共晋江、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江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委【2014】166号)文件精神,结合本街道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和对象
梅岭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本实施方案打破身份管理,实行岗位管理,不同身份人员同时纳入绩效考核实施范围。长期在编不在岗人员(不能享受绩效考核奖金)、当季退休人员(按在职月份享受固定绩效考核奖金)、离岗待退人员(在离岗待退期间没有违法违纪行为,固定享受称职等级奖金)不纳入绩效考核实施范围。
司法、土地、劳务等市直单位派驻梅岭街道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参加街道绩效考核,街道将提出初步考核意见,并将考核情况书面反馈市直主管部门,由各市直主管部门确定最终考核等次。
按照职务层次,考核对象按科级干部、中层干部(含工作点副点长)和一般工作人员三个类别分开考核。
二、绩效评价办法
1、基本原则
以“谁主管、谁负责、谁评价”为原则,采取自上而下的评价方式,形成上级考核下级、一级考核一级的组织评价机制。
2、考核分数计算办法
各项工作得分由该项工作的直接领导对照每个工作人员个人绩效工作台账、工作目标的完成程度和完成质量给予打分,常规工作总分为50分,如果同时兼科室工作和下社区工作,则每项为25分;重点项目工作满分为40分,如果同时兼任两个项目,则每个项目为20分;如果无参加重点项目工作,常规工作得分则以总分90计;考勤分值总分为10分,根据考勤情况计分,全勤得10分,迟到一次扣1分,迟到10次或以上该项不得分,旷工一天扣5分,旷工两天或以上该项不得分;奖惩附加分根据奖惩情况酌情加分或扣分,加减分值最高为10分。考评得分=(常规工作得分+重点项目得分+考勤得分+奖惩附加分)×60%+党政领导测评分值×40%。其中,党政领导测评分值按测评结果排名计,排名前25%得分为90分,排名前25%—55%得分为80分,其他得分为70分。
三、评价等级设定
根据绩效考评得分情况,从高到底排列,分为“优秀”、“良好”、“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考评得分高于90分以上的,评为“优秀”等次;考评得分75分—89分的,评为“良好”等次;考评得分60分—74分的,评为“称职”等次;考评得分60分以下的,评为“不称职”等次。绩效考核“优秀”等次和“良好”等次人员比例按三个考核类别分别控制在人数的25%以内和30%以内。
当季请假累计超过15个工作日的'不能享受“优秀”等次奖金。当季退休人员和调离本市人员按在职月份享受“称职”等次奖金。
下列人员参加考核不确定等次:当季新录用(聘用)或外县(市、区)新调入人员工作不满20个工作日的、当季请病事假累计超过40个工作日的、当季被效能告诫的、受立案调查在立案期间的。
下列人员参加考核确定为不称职:当季旷工累计超过2个工作日的,受党纪政纪处分或在处分期间的当季确定不称职,以后按年度考核确定等次或不定等次。
四、绩效考核程序
绩效考核工作按照“计划、总结、评估、反馈”的流程,对各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动态管理。开展绩效考核工作一般按照以下四个步骤进行:
1、制定绩效计划。根据上级工作任务和本单位工作职能,各科室按目标时序进度安排,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并把工作计划细化到考核对象。考核对象应根据自己的岗位在每季度初填写好《工作目标量化评分表》,并报送街道绩效办。
2、做好工作纪实。按照绩效计划安排,考核对象应做好绩效工作记录,工作记录在《晋江市绩效管理工作日记》上,工作日记记录每天的出勤和主要工作情况。考核对象应按月份、季度和年度进行工作总结,逐条列举工作目标和进展情况、完成程度和工作成效,形成个人绩效工作台账。在填写《梅岭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个人绩效工作台帐》应尽量把工作内容细化、量化。个人绩效工作台账每季度首月5日前由各部门收集后报送至街道绩效办,由街道绩效办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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