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06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基本分数线
复试基本分数线:我校的复试分数线与国家规定一致。
二、复试内容及要求
1.复试内容包括以下部分(满分:200分):
(1)笔试
主要为专业课测试,笔试科目已在网上公布。考试时间3小时;成绩100分。
(2)面试
全面了解考生情况,考查其综合素质,考核考生对所学专业理论知识掌握的程度。面试由各院系组织,面试时间每生不少于20分钟,面试成绩为50分。
(3)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由学校统一组织,成绩50分(其中听力20分,口语30分)。
(4)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两门不同于初试和笔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考试采用笔试形式,每门课程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100分。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2.复试总成绩低于120分、面试成绩低于30分、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低于30分,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科目中的任何一门考试成绩低于60分的,即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3.复试合格考生的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的30%相加,得到考生总成绩。同一学科、专业的考生按总成绩排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4、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研究生学院和各院系安排的复试时间和地点,派监督员对复试全过程进行监督、巡视,以便直接了解复试的工作程序、复试内容以及评分标准等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三、复试注意事项
1.复试时间安排:
(1)4月14日16:00时前,考生凭相关材料到研究生学院报到,领取复试有关通知,进行资格审查;之后到各院、系报到,准备复试。
(2)4月15日上午:笔试,地点:各院、系确定。
(3)4月15日下午:面试,地点:各院、系确定。
(2)外语听力及口语考试,地点:外语系。
(4)同等学力加试科目考试时间:14、15日晚上,地点:各院、系确定。
2.复试期间进行资格审查。报到时,考生须向研究生学院提交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思想政治表现证明及下述材料:
(1)往届毕业生须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交本科成绩(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思想政治表现由所在单位的组织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2)对于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要核验其学生证(毕业证书入学时交验)及在学成绩单(由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思想政治表现由所在院、系的组织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3.参加复试考生往返路费及食宿费自理,自行安排食宿。
四、录取
1.若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身体或思想品德状况等不符合录取要求,或者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及录取资格,一律不予录取。
2.复试不合格的,即复试成绩低于复试满分之60%的考生,或者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中的任何一门成绩低于60分的同等学力考生,以及其他不符合报考院、系复试规则规定录取条件的考生,不予录取。
五、调剂考生复试要求
调剂到我校的考生,必须在报到前将《报考2006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调剂表》(需盖第一自愿学校的招生办公室公章)和考研成绩单证明寄送到我校。若材料未在复试前提供给我办,将不能进入复试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