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交研[2006] 36号
各院:
根据《西安交通大学关于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的若干措施》(西交研[2005]79号),西安交通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在2006年继续进行。现将与评选工作有关的几个具体问题通知如下:
一、参加本次评选的学位论文,主要是2005年1月1日——2005年12月31日期间在我校获得博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2002年9月1日——2004年12月31日间获得博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如确属优秀且未被评为校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者,也可参评。
二、各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组织本院范围内的初选工作。具体评选原则、评选标准、申报与评选事项、争议与批准等要求按照西交研[2005]79号文件执行(见二〇〇五年九月印制的《学位与研究生工作手册》第69页)。
三、本次推荐的校级博士学位论文不受所在学科名额限制,各学院推荐时请按优秀等级排序。6月26日前各院将有关材料报研究生院学位办,7月10日前学校组织专家评审,进入争议与批准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