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我院学生党员组织发展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根据党章和我校组织发展条例,结合我院学生党员组织发展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与培养
(一)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
1.递交入党申请书。具有强烈的入党愿望,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所在单位的党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
2.党校培训结业。参加党章学习小组和邓读会,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参加学校组织的党的基本理论知识测试,成绩合格。
3.组织或党员个人推荐。班级或团支部、党建联系人、党建导师、学科党员教师均可通过一定程序向学生党支部推荐优秀学生成为入党积极分子。被推荐者应该是学习刻苦认真,成绩良好以上,无不及格课程;积极参加党团学活动,在班级各项工作中起一定的表率作用。
4.学生党支部在接到有关组织或个人的推荐意见后,应及时召开党员大会或支部委员会会议,讨论确定是否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并将结果及时反馈给相关组织或个人。
(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与要求
1.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后,及时建立《入党培养对象考察登记表》,党建联系人每两个月一次及时填写有关内容。
2.党建联系人要加强与入党积极分子的交流,一个月至少有一次深入的谈话,了解其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的困惑,引导其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理论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入党积极分子要及时向组织汇报思想,内容结合时事政治和日常学习生活坦诚自己的想法,对照自己言行开展自我批评,要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明确的是非观念,思想汇报要求每两个月至少一篇。
二、重点考察对象的确定与培养
(一)重点考察对象的确定
1.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半年后,在达到培养要求的基础上,由党建联系人对其进行思想、学习、工作、群众基础和日常表现进行全方位的考察,并将其形成文字材料,择优初步确定重点考察对象名单,报党建导师审核,若期间有不及格课程,则顺延半年继续考察;
2.将初步确定的重点考察对象名单在学院网页上进行网上公示;
3.公示无异议后,党建联系人将初步确定的重点考察对象名单和材料交给支部委员会或者支部大会讨论,确定最终重点考察对象名单并进行网上公布。
(二)重点考察对象的培养与要求
1.继续参照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方案进一步进行培养。
2.加强党的理论知识的学习,提高自身的党性观念和辨别是非能力,积极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带头践行“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
3.积极参与科研助手、大学生课外科技立项、社会实践活动、校数理文化节等学术性实践性活动,积极在校园文化活动中发挥作用。
4.积极参加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挑战杯”大学生课外科技竞赛、浙江省高等数学竞赛、校“运河杯”课外科技竞赛、校数学建模竞赛、校物理竞赛、学院“穷理杯”学生课外科技学术作品竞赛等学术性作品竞赛。
三、党员发展对象的确定与审查
1.重点考察对象确定半年后,在达到培养要求的基础上,由党建联系人对其进行思想、学习、工作、群众基础和日常表现进行全方位的考察,并将其形成文字材料,择优初步确定党员发展对象名单,报党建导师审核;
2.将初步确定的党员发展对象名单在学院网页上进行网上公示;
3.公示无异议后,党建联系人将初步确定的党员发展对象名单和材料交给支部委员会或者支部大会讨论,确定最终党员发展对象名单并进行网上公布,并报党总支审核备案。
四、预备党员的接收
1.党员发展对象确定后,党建联系人要及时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包括党建导师意见、班主任或者导师意见、任课教师意见、党建联系人意见、团支部和寝室同学意见等),并递交支委会讨论预备党员的接收问题。
2.党支部同意发展后,要将发展对象的有关材料整理汇总,统一上报院党总支审批,所上报的材料及排序为:(1)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2)党员发展对象政审表;(3)优秀团员做入党积极分子推荐表;(4)党内外群众意见(室友意见、任课老师意见、民主生活会意见);(5)课程成绩统计表兼班主任或者导师意见;(6)入党申请书;(7)自传(1500字以上);(8)思想汇报(至少6篇,含刘少奇《论共产党员的修养》读后感)。
3.党总支收到发展党员的材料后,及时审阅并指派专人到支部进行考察,认为合格后交总支委员会研究,提出是否发展的预审意见。
4.学院总支委员会审查通过后,党支部指导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并由支部确定或者发展对象约请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介绍人。
5.召开支部大会,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大会表决该重点考察对象是否能被接收为预备党员,并形成大会决议。讨论通过后,党支部填写《入党志愿书》有关内容后上报院党总支。
6.院党总支指派专人与发展对象进行谈话,并经院党总支批准后上报校党委组织部审批。
五、预备党员的考察与转正
1.预备党员的考察内容:(1)积极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带头践行“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2)加强党的理论知识的学习,增强自身的党性观念和辨别是非能力,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认真参加组织生活会,严肃会议纪律,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定期递交思想汇报(考察期间至少递交2篇)。(3)认真完成支部交给的入党积极分子和重点考察对象的联系与培养工作。(4)积极在校园文化活动中发挥作用,工作要踏实、负责、主动、任劳任怨、有开拓创新精神。(5)积极参与各类科技学术与竞赛活动,努力发挥自己的特长。(6)及时反馈同学中存在的问题。
2.预备党员要在预备期满前一个月左右,向所在党支部递交转正申请书,全面总结汇报自己一年来的各方面表现、支部大会提出的缺点改正情况及今后的努力方向。
3.党支部接到转正申请后,支部委员会要根据申请者的个人表现,广泛征求其党建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写出是否同意转正的意见,并在其预备期满之后,提交支部大会讨论、表决。
4.支部大会表决通过后,整理填写有关材料上报院党总支审批,并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备案。
六、附则
1.院党总支将不定期抽查各学生支部的工作进展情况和各种材料的填写情况,其结果将作为评比先进学生党支部的重要依据。
2.本细则如有以上级文件抵触之处以上级文件为准,未尽事宜可参照有关文件规定。
3.本细则解释权归院党总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