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院《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要求,表演方向的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举行两场不同曲目的音乐会,每场音乐会表演时间为60分钟左右,成绩以百分制计分。
一、学位音乐会要求
艺术硕士在读期间须完成至少两场学位音乐会,其中一场音乐会必须在毕业学年完成。
音乐会申请程序:提出音乐会的申请最迟应在毕业学年的3月底之前。申请人到研究生部网页下载《学位音乐会申请书》填写并加盖系(部)公章后由系秘书交回研究生部。
学位音乐会成绩85分为及格线。音乐会未通过,在规定时间内可申请重新举行一次。
各专业方向学位音乐会具体要求如下:
管弦乐器表演——每场纯演奏时间弦乐、管乐均不少于60分钟,独奏部分不少于50分钟;曲目须包括古典、浪漫、现代三个时期的作品。
声乐表演——每场纯演唱时间不少于40分钟;音乐会曲目中须有一首近现代作品。
声乐伴奏——每场纯演奏时间不少于50分钟,曲目一半为钢琴独奏作品、一半为声乐伴奏。
指挥——每场时间不少于60分钟。乐队指挥专业,每场音乐会演奏内容须涵盖一部交响乐作品(四个乐章)以及一首协奏曲;合唱指挥专业所选合唱团,专业、业余均可。由于指挥专业的特殊性,故学位音乐会举办的地点不作限定,若地点较远评委无法前往,则以音乐会录像来评定成绩(须提前向研究生部申请)。
民族乐器表演——每场纯演奏时间不少于60分钟,曲目的选定应按研究生教学大纲规定的要求完成。
钢琴表演——在第二学年完成一场室内乐音乐会,在第三学年完成一场独奏音乐会。另须提交钢琴系一场独奏音乐会的音像光盘和节目单。每场音乐会纯演奏时间不少于50分钟。
双钢琴表演——每场纯演奏时间为60分钟左右,曲目包括:
1.双钢琴演奏
2.交响乐双钢琴演奏
3.独奏、协奏曲任选
电子管风琴表演——每场纯演奏时间不得少于50分钟,音乐会曲目必须包括:
1.巴洛克或古典时期作品
2.近现代作品
3.中大型中国作品
4.流行音乐作品
5.本人改编作品
6.本人原创作品
古典吉他表演——每场纯演奏时间不少于60分钟,其中独奏时间不低于40分钟。
二、学位作品要求
作曲方向的学生要求提交两部以上作品,包括一部室内乐(约10分钟),一部管弦乐(约15-20分钟)。
电子音乐作曲方向学生要求创作至少四首学位作品,并举行半场音乐会(时间不少于40分钟)。
三、学位论文要求
音乐会通过后,须提交一篇总结性学位论文。学位论文要与表演和创作实践紧密结合,对自己创作进行理论思考和阐释。论文应由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论文的字数不少于5000字,具体要求详见《中央音乐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规范》。论文答辩在第二场音乐会后随即举行。
中央音乐学院研究生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