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培养方式
遵循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采取以导师为主,导师与指导小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通过系统的课程学习与科学研究,讲授与讨论、课内教学与课外实践相结合、因材施教、严格考核等多种具体途径和方式,提高硕士生的培养质量。
导师应全面关心学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学习和身心健康,努力拓展培养方式,更好地培养党务、政工干部、理论研究和宣传干部及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
六、考核方式
专业课以写作论文为主,要求作业围绕本课程的内容与教师讨论后选择一个主要论题,进行语言规范、表述严谨、深刻而有独创性的研究与写作,以训练学生的独立思考与研究能力。对于大部分抄袭他人文章,本人未付出应有劳动的论文应令其重写,或者判为不及格。同时,学生应按时读完教师开列的阅读文献,并写出读书笔记,对于未写笔记或写得马虎者,应令其重读重写,或者判为不及格。
研究生入学后第二学期末进行中期考核,由导师组对学生的学位课程、掌握现有文献和学术研究动向、论文准备及进展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对完成学业无望或确有困难者,劝其退学或作肄业处理。
七、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是对硕士研究生进行科学研究的全面训练、培养其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重要环节,也是研究生取得学位的最终标志性成果。第四学期在导师指导下确定学位论文选题,并提出撰写计划和开题报告。选题在原则上结合个人研究兴趣、本学科研究前沿以及导师研究课题进行综合评估,由本专业导师组在听取研究生撰写计划和开题报告并讨论确认后,方能正式进行资料的查阅、搜集和论文撰写工作。论文应紧密围绕专业研究方向进行。对论文的基本要求的是:选题新颖,述评到位,格式规范,语言流畅,表达准确,结构合理,论点明确,见解独到,论据充足,引用充分。
八、其它学习项目安排
教学实践在第二或第三学期进行,一般安排本科生有关课程的辅导、答疑,批改作业或有关教学活动。
根据实际需要和可能,安排社会实践或科研实习。其中包括参加导师或教研室的课题研究,参加各类学术报告会,进行社会调研或搜集资料等。
九、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
申请硕士学位者必须在核心学术刊物上发表(或接纳发表)学术论文一篇,英语过六级,方可进行答辩。论文答辩通过者,授予法学或马克思主义理论硕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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