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培养方式
遵循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采取以导师为主,导师与指导小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通过系统的课程学习与科学研究,讲授与讨论、课内教学与课外实践相结合,因材施教,严格考核等多种具体途径和方式,提高硕士生的培养质量。
导师应全面关心学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学习和身心健康,努力拓展培养方式,更好地培养党务、政工干部、理论研究和宣传干部及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
六、考核方式
专业课以写作论文为主,要求作业围绕本课程的内容与教师讨论后选择一个主要论题,进行语言规范、表述严谨、深刻而有独创性的研究与写作,以训练学生的独立思考与研究能力。对于大部分抄袭他人文章,本人未付出劳动的论文应令其重写,或者判为不及格。同时,学生应按时读完教师开列的阅读文献,并写出读书笔记,对于未写笔记或写得马虎者,应令其重读重写,或者判为不及格。
研究生入学后第二学期末进行中期考核,由导师组对学生的学位课程、掌握现有文献和学术研究动向、论文准备及进展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对完成学业无望或确有困难者,劝其退学或作肄业处理。
七、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是对硕士研究生进行科学研究的全面训练、培养其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重要环节,也是研究生取得学位的最终标志性成果。第四学期在导师指导下确定学位论文选题,并提出撰写计划和开题报告。选题在原则上结合个人研究兴趣、本学科研究前沿以及导师研究课题进行综合评估,由本专业导师组在听取研究生撰写计划和开题报告并讨论确认后方能正式进行资料的查阅、搜集和论文撰写工作。论文应紧密围绕专业研究方向要求格式规范,表达他人思想准确、严谨,引用中外文文献规范,阐述逻辑性强,论点明确,论据充分,语言流畅,鲜明地表达自己的独到见解。
八、其它学习项目安排
教学实践在第二或第三学期进行,一般安排本科生有关课程的辅导、答疑,批改作业或有关教学活动。
根据实际需要和可能安排社会实践或科研实习。其中包括参加导师或教研室的课题研究,参加各类学术报告会,进行社会调研或搜集资料等。
九、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
申请硕士学位者必须在核心学术刊物上发表(或接纳发表)学术论文一篇,英语过六级,方可进行答辩。论文答辩通过者,授予法学或政治学硕士学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