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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考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可以报考:
(一)2008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
(二)2007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报考电子与通信工程、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等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的限制,入学前未达到上述年限要求而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的,需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从事工程实践两年以上,结合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二、报名办法
考生当年只可选择1个招生单位报考。采用全国统一网上报名与各省分别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一)网上报名
1.考生须首先进行资格自审,认真阅读所报考学位类别应具备的条件,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报考资格。如不满足相关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即使报名参加了考试,我校也将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2.请考生在2011年7月1日-14日到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站
(二)现场确认
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符合报考有关学位类别的条件,并仔细核对现场打印的“资格审查表”和“报名登记表”,认真阅读并核对相关信息后,在“诚信承诺书”栏签字确认(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不得更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请考生慎重填报和核对)。
1.申请在黑龙江省报名、考试的考生,须本人凭网上报名时生成的《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有效身份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民规定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其他人员规定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为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和外籍护照,军官证等无效)到相关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92号,哈尔滨工业大学一区新活动中心418室)确认点缴纳考试报名费并核验身份证件信息,同时领取2011版《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考试考生守则及违规处理规则》,并认真阅读遵守。缴纳报名考试费(80元)、确认报名信息。报名时间:2011年7月15-18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0-17:00)。详情请见黑龙江省学位办网站(网址:
2.申请在工作单位所在地考试的考生,须本人凭网上报名时生成的《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在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时间、地点缴纳报名考试费、确认报名信息。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办理缴费及确认等相关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
3.在报名期间无法出具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的报名考生,可采用预报名方式用现有身份证件进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和缴费,但考生须签署预报名承诺书(见附件3),承诺于2011年10月10日前取得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届时不能兑现承诺者,预报名无效,不能下载准考证,不许其入场考试,所交报名费不予退还。请预报名的考生于2011年10月11日到哈尔滨商业大学成人教育学院107室(哈尔滨道里区康安路37号)补验并修改本人的身份证件信息。对于个别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芯片内信息不能正常读取的考生,可采用预报名方式处理。
注:报考我校工程硕士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请务必在“备注1”栏中注明报考我校的各学院代码,如“船舶工程学院”代码为“001”(各招生学院代码及联系人见附件2)。
三、资格审查
考生将现场打印的《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及考生工作单位省级主管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然后按要求将《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相关学历、学位证书于复试前交报考学院,由学院收齐后统一在研究生院进行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学校将对所有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本科毕业证书进行网上认证,如考生本科毕业证书未能在学信网验证成功,须由本人到省验证中心(电话:82332055)进行学历验证,并向我校提供学历认证报告。
四、考试科目和考试方式
(一)考试科目
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英文名称为 Graduate Candidate Test,简称“GCT”)、专业综合测试和面试。
“GCT”考试为全国统一组织,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试卷由四部分构成:语言表达能力测试、数学基础能力测试、逻辑推理能力测试、外国语(语种为英语、俄语、德语和日语)运用能力测试。“GCT”试卷满分400分,每部分各占100分,考试时间为3小时。
专业综合测试内容见《工程硕士入学考试各学院招生领域及专业综合考试科目名称》(附件2)和纲。
(二)考试方式及时间
工程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采取两段制考试方式。第一阶段,国家统一组织的“GCT”考试。
“GCT”考试时间为2011年10月30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第二阶段,专业综合测试及面试。“GCT”成绩达到我校2011年联考录取分数线的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综合考试及面试。
专业综合考试及面试时间为12月下旬,具体时间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主页
参加第二阶段考试的所有考生需要填写《2011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考生从网上下载,网址:
(三)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1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1]28号),2011年全国联考各科目考试成绩一年有效。
五、录取
我校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及国家有关政策择优录取。每个招生领域招生人数一般不超过50人,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具体招生人数将在录取时根据国家政策确定。
根据国家文件要求,录取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学历但未获得学位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校当年录取总人数的10%,所以我校要根据当年情况确定未获得学位考生的复试分数线,且需通过国家录取检查方能确定为最终录取。
请考生认真阅读报考条件,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我校将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培养方式及培养费用
工程硕士的培养方式为委托培养,学习期间不转户口、人事关系等。学习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医疗费用等均由工程硕士生所在单位承担。
学制为2.5年。对修满规定学分、课程考试合格且学位论文答辩通过者,并经过哈尔滨工程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颁发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印制的工程硕士学位证书。
培养费用2.25万元。
七、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1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1]28号),禁止异地办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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