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桢,女,1959年6月出生,法医学教授,硕士生导师,现任昆明医学院法医学院病理教研室主任,昆明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法医病理鉴定室主任。系中国法医学会会员、中华医学会云南省病理学分会会员、世界医学法学会会员、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生命伦理学会科学技术委员会委员、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生命伦理学会中国委员会执行主席、中国卫生法学会理事、云南省医学伦理学会理事、云南省法学会医事法学研究会理事、云南省性病学会理事、昆明市司法鉴定人协会成员。
1982年底毕业于昆明医学院临床医学专业,从事法医病理学与法医毒理学教学、司法鉴定与科研工作20余年。1987年在沈阳中国医科大学法医学系进修法医学专业一年,1990年在昆明医学院攻读硕士研究生基础课程一年。1997年破格评聘为副教授,1998年被评为云南省师德标兵,1999年国家教委选派出国,在澳大利亚新洲法医研究院暨皇家病理学院深造三年。
主要致力于法医病理学教学及毒品滥用毒理病理机理研究,并完成交通损伤、心肌早期缺血、医疗纠纷及其他刑事及民事方面的司法鉴定及研究工作。曾赴澳大利亚、新西兰、以色列、法国、德国、泰国等国完成国际学术交流、专业学科考察或校际合作交流,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生命科学伦理学委员会中国委员会的筹建工作中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近年来主持国家级自然科学基金科研项目1项,主持省级自然科学基金科研项目1项,主持省级国际合作交流项目1项;主持省级和院级教学改革项目4项。曾获云南省教学成果一等奖(排名第三)、云南省优秀多媒体教育软件二等奖(排名第一)、院级“英语课堂教学比赛”一等奖、院级“伍达观奖教金”二等奖等奖项。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公开发表学术论文40余篇,国际大会论文交流6篇;主编/参编书籍4部,其中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授权翻译的书籍《知情同意》由云南出版集团公司-云南科技出版社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