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6年全国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2006) 号]、《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 [教学(2006)4号]及四川省招生办《关于做好我省2006年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结合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工作的原则
1、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科学选拔、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
2、严格按照初试成绩确定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并实行差额复试;
3、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各工作环节做到有章可循;
4、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复试工作的组织领导
1、 学校成立由主管领导任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生计划和录取名单的审定、复试基本要求和复试办法的制定及特殊问题的处理。
2、各学院成立招生复试工作小组,具体领导、组织本单位的复试工作,并根据教育部和学校要求、结合各学科专业的招生计划及考生的初试成绩,制定本学院的硕士研究生复试标准.
3、各学院按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其中导师不少于3人),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学院招生复试工作小组指导下开展复试工作。
4、遴选培训工作人员
参加复试的人员都是招生工作人员,必须遵守招生工作纪律,履行招生工作职责。各学院要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要对所有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要明确招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其工作行为。
5、命制复试试题
各学院参照初试自命题工作管理规定,制订复试命题管理办法。复试试题包括笔试、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试题。提倡建立复试试题库。复试试题及其答案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
三、复试科目及要求
1、各学院复试小组。根据专业要求确定复试内容、试题和形式;复试小组要严格掌握复试标准,复试情况要有记录,当场给出成绩和评语。复试成绩满分300分。
2、 复试科目:
①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学院成立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小组,成员由学院复试小组专业外语老师、导师、外语学院优秀口语教师组成。测试时间为每位考生10至15分钟。由测试小组当场给出成绩,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②专业课笔试。测试考生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理论,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卷面满分100分,60分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试时间2-3小时。各学院笔试科目的命题、制卷要规范管理,严格保密制度,严格执行评分标准,确保复试的公平公正。
③专业综合面试。主要内容为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每生面试时间20分钟左右。满分100分,60分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④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笔试)两门,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难易程度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每门笔试时间为3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60分合格。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⑤思想品德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方面。考核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⑥体检。复试考生体检由我校校医院完成,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体检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3、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总分为300分,其中外语听力、口语占100分,专业课笔试占100分,专业综合面试占100分。
4、各学院根据考生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算出录取成绩,各学院应严格按录取成绩拟录考生。
5、线下生的复试原则严格按有关文件规定办理。
6、复试采取差额复试。
7、复试前认真核查考生的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和身份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并对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四、复试标准
各学院根据学校复试工作办法和要求制定本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标准(复试标准包括学院招生复试工作小组、专业课笔试科目名称、专业综合面试内容、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名称等),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以备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督促检查。
五、复试程序
1、复试考生到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报到,研招办核查学历证书原件、身份证、学生证等相关材料,考生领取复试表、体检表、各学院复试安排表。
2、研招办外语学院共同组织考生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
3、各学院负责组织专业课笔试;专业综合面试;同等学力加试。
4、校医院组织体检。
5、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办理定向、委托、自筹、政审有关手续。
六、接收调剂生办法
严格按四川省招办关于做好我省2006年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要求办理。
1、统考数学调剂:
工学门类、管理学门类调剂生须参加全国数学统考。工学门类中,专业相近、统考数学一、数学二考生可互调;企业管理专业,可接收统考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数学四的考生。
2、相同专业调剂优先,委托、定向培养考生调剂优先,遵循由高分到低分,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调剂录取原则。
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何建平
副组长:王进戈
成 员:尹德谟 戴跃洪 刘小兵 章道云 芮光正 高川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