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是研究生入学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切实做好我院2006年招收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工作,保证生源质量,根据《华中师范大学2006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办法》等文件和研究生处200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复试工作细则:
一、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曾菊新、曾浩
副组长:罗静
成员:龚胜生、李家清、刘嗣明、吴宜进、冯娟
二、确定各专业招生计划
1.参加复试的资格条件
(1)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
(2)达到国家复试分数线(A类线);
(3)总分在335分以上(含335分)。
2.我院根据有关政策、上线生源情况、学科支撑条件(导师、科研等)初步拟定各专业招生计划数。
三、复试内容及要求
1.复试分为专业课笔试(40分)、外语听说测试(20分)、综合面试三个部分(40分),总成绩100分。(注:复试总成绩不得低于60分,外语听说测试不得低于8分,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均各不得低于16分)。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加试两门。
3.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2
四、复试命题及面试组织工作
1.各专业由专业指导组组长根据复试内容要求完成专业课笔试命题工作。
2.各专业根据以同等学力报考考生的具体生源情况完成加试科目命题工作。
3.各专业自行确定复试小组成员名单以及阅卷人员名单。
4.外语听说测试由学院统一安排。
五、复试具体安排
1、报到
时间:2006年4月14日上午(8:30-11:30)
地点:城市与环境科学学院1楼大厅
2、专业课笔试
时间:2006年4月14日下午(2:30-5:00)
地点:7302教室
3、专业综合能力测试(面试)
专业 |
时间 |
地点 |
备注 |
地理课程与教学论 |
4月15日 上午8:00-9:30 |
多媒体1教室 |
候考学生在多媒体3教室等候 |
区域经济学 |
4月15日 上午9:40-12:00 |
政府经济学 |
4月15日 下午2:00-5:30 |
自然地理学 |
4月15日 上午8:00-12:00 下午2:00-5:30 |
多媒体2教室 |
人文地理学 |
4月15日 上午8:10-11:40 下午2:00-5:30 |
四楼会议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