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0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定于4月14日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复试人员
1、第一志愿考生:初试成绩必须达到本人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国家C类考生复试分数线。
2、调剂考生:必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网上调剂系统” 中收到我校的复试通知,且在收到调剂函后于4月13日前将加盖第一志愿单位研招办印章的“调剂表”寄到我校研招办。(收到正式调剂表的考生名单在我校研究生处网页上公布,每日更新,请考生认真查阅)。
二、复试所需材料
1、06年研究生入学考试准考证;身份证或军官证;一吋免冠照片一张。
2、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携带学生证、高校学习期间成绩单原件。
3、往届生:携带毕业证、学位证,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复印件各一份、高校学习期间成绩单原件。
三、复试流程
1、4月14日上午8:30——4月15日中午12:00,携带上述材料到我校第五实验楼二楼报名大厅进行资格审查,领取复试表格。然后到本人报考专业所在学院报到,将证书复印件及成绩单原件交学院研究生秘书处,并办理其他相关手续。
2、4月16日上午8:30持本人身份证、考研准考证进行外语听力考试,考试座次及考场地点请在4月15日研究生处网站上查询。外语听力考试需要使用调频耳机及2B铅笔,请考生自备。(可在我校本科生处借用)。
3、4月16日下午2:30参加复试科目笔试,考试地点由各学院自定,请考生依据各学院的要求参加考试。考生复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初试业务课与我校复试科目相同的考生,可在本人所在学院的其他复试科目中选择笔试科目,即可跨专业选择笔试科目。复试科目考试大纲请在我校研究生处主页上查询。
4、4月17、18日考生按照各学院的安排参加综合面试。
5、4月19、20日所有考生请到校医院参加体检。同等学力考生(包括专科生及成人应届本科生)按要求参加学院安排的加试科目考试。跨专业考生是否参加加试科目考试请咨询本人所在学院。
四、复试内容及计分办法
复试内容 |
复试成绩核算办法 |
入学总成绩 |
点击查看 |
外语听力成绩(分值50分)+笔试成绩(分值150分)+综合面试成绩(分值50分) |
复试成绩×30%+初试成绩×70% |
五、录取原则
1、考生不得缺席其必须参加的每一项考试;
2、复试成绩不得低于学校划定的分数线;
3、综合面试成绩不得低于30分;
4、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5、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满足上述条件的考生按入学总成绩分专业排名进行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