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海校政[ 2006 ] 42号《关于颁布<河海大学2006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的通知》文件和4月3日召开的200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会议精神,经认真讨论,决定对水利水电工程学院200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一、复试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2、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4、坚持客观评价。业务课考核成绩量化,综合素质考核有明确的等次结果。
5、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组织形式和工作职责
我院特成立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的招生录取工作。我院各专业成立若干复试专家小组,负责各专业的面试工作。
三、复试要求
1、考生报到时需提供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报到,经过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复试;
2、考生必须认真如实填写《河海大学2006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情况》,并在“承诺人签字”处签字。如查出有不符事实的信息,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四、复试方式和内容
根据《河海大学2006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的有关内容和有关文件精神组织复试,复试工作包括专业课笔试、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及面试等方面,复试满分为300分。
1、专业课笔试的组织和管理
专业课笔试科目(见后面)与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上公布的一致,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50分。
2、外语听力
外语听力由学校统一命题、阅卷,成绩满分50分。考试计划安排在专业课考试开考前半小时进行,
3、口语测试及面试
口语测试及面试是复试工作中必不可缺的重要内容,其成绩量化,并计入复试总成绩,其满分为100分。考生可准备以下材料(复印件):
(1)大学阶段学习成绩证明;
(2)已发表的相关学术论文、调查报告;
(3)各类证书(英语四、六级、计算机等级证、各类竞赛奖状等)
五、复试笔试科目
专业 |
复试科目 |
备注 |
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 |
河流动力学 |
任意选择一门 |
水工建筑物 |
水工结构工程 |
水工建筑物 |
|
水利水电工程 |
水电站 |
任意选择一门 |
水轮机 |
水利水能规划 |
水灾害与水安全 |
水工建筑物 |
任意选择一门 |
工程水文学 |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管理 |
水利水能规划 |
任意选择一门 |
水工建筑物 |
水利工程施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