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签署应当遵循自愿、公平、平等和诚实信用原则。合同条款的设置应当灵活多样,以满足不同交易的需求。在起草合同时,可以参照以下范文,合理设计合同的内容和条款,保证双方权益。
车辆维修合同协议书篇一
甲方:
乙方:
为规范机动车辆维修工作,实现双方在平等互利原则下共赢的目的。经甲乙双方协商,现达成以下协议:。
一、服务范围。
甲方车辆在乙方实行定点维修包括:车辆大修、中修、小修、各级维护和其他有关汽车维修的服务项目。
二、维修要求。
1、送修车辆时,甲方机动车驾驶员必须凭车辆维修申报单至乙方修车。
2、乙方应根据车辆维修申报单的维修要求,对其车辆进行认真检查、维修。如在维修过程中发现其他(维修计划以外)的故障,必须及时将情况反映给甲方,在取得甲方同意后方可继续修理。甲方机动车驾驶员有义务协助乙方对其车辆进行维修。
3、对甲方定修车辆乙方应以修复为主,能修复的零部件尽量予以修复,确实不能修复或修复不经济的零部件,在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换。
4、甲方车辆在途中出现故障或由于工作任务的时间性要求,乙方应积极组织救援、抢修。
5、车辆出厂前,乙方应对车辆进行全面的日常例行检查,并即时修复发现的问题,确保车辆无安全隐患出厂。乙方在车辆维修中所领用的材料、辅料及维修工时费,必须经甲方驾驶员认可并签名。乙方交车时应将车辆维修项目、工时费、所更换的零部件及价格的明细,在甲方车辆维修申报单上填写清楚,并签名。然后由甲方驾驶员带回。修车更换下来的旧件应退还甲方。
6、甲方驾驶员接车时,应仔细检查竣工车辆,如维修结果符合送修要求、维修费计算合理,方可接车。
7、乙方应对其维修质量和更换的零部件质量负责(小修质保期限1个月或20--公里,二级维护质保期限4个月或8000公里,大修质保期限1年或20--0公里)。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如因维修中的失误或因更换的零部件的质量问题而造成的责任事故及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
三、维修费用。
1、乙方应按照规定的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优惠计算维修费。
2、维修费用应包括:工时费、材料费。
四、结算方式。
1、本协议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
2、乙方凭下列单据与甲方结算:
(1)正式发票;。
(2)有甲方驾驶员签名的“结算清单”。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代表: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车辆维修合同协议书篇二
送修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修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车辆维修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维修程序:
1、甲方填写"送修单"。"送修单"上应注明送修车辆型号、车牌号码、发动机号码和底盘号码,并加盖公章。
2、乙方应对送修车辆进行细致检查,经甲方确认后在"送修单"上注明维修项目、维修材料费及维护人工费。
3、乙方必须在"送修单"上注明完成维修的时间。
4、在维修过程中,乙方如发现其它故障需增加维修项目或延长维修时间,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若甲方在接到通知后3天内未给予同意的书面答复,则视为甲方不同意。
5、"送修单"需经甲、乙双方盖章确认。
6、"送修单"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第二条、维修费用:
1、维修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
2、人工费包括小修定额维修人工费和大修人工费;其中:
小修年定额维修人工费定额为:(小修指各级维护和中、小修理);大修人工费以甲乙双方协商的价格为准(见附件一)。
3、材料费以双方协商的价格为准(见附件二);。
第三条、质量保证。
在保修期内,因维修质量造成的机械事故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维修合格出厂车辆的质量保证里程为:
1、整车大修和总成大修:10000公里;。
2、二级维护:1000公里;。
3、一级维护、小修:200公里。
第四条、结算方式:
1、乙方应在交接所维修的车辆时将"结算单"一同交予甲方,并出具维修出厂"合格证"。
2、结算方式为:
3、乙方应当向甲方出具当期每次维修的送修单和结算单。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鉴于甲乙双方所建立的长期合作关系,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优先维修甲方送修的车辆。
2、对已完工车辆,如发现不合格或与"送修单"不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偿返工,直至符合要求为止。
3、甲方应当按照协议约定与乙方结算车辆维修费用;。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时结清车辆维修费用;。
2、乙方优先为甲方的送修车辆提供维修服务;。
3、乙方不得将本协议约定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4、乙方应当按照"送修单"规定的时间完成维修工作;。
5、乙方应当保证送修车辆的安全;。
6、乙方应当保证维修质量;。
第七条、违约责任:
2、乙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未按时完成维护义务,则乙方应向甲方每日交付该车辆总维修费用的%作为违约金。甲方有权从应支付给乙方的维修费用中扣减乙方应当支付的违约金。
3、如甲方送修车辆在乙方维修期间丢失或损毁,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维修质量不合格,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免费维修,乙方应向甲方每日支付该车辆总维修费用的%作为违约金,直至质量合格为止;因维修质量不合格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当赔偿甲方全部的损失。
第八条、协议的修改及终止: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协议;。
2、任何一方如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而丧失履行协议能力,本协议自行终止;。
3、如有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出现,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向乙方追究违约责任:
(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将甲方送修车辆交由任何第三方维修;。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使用非原厂配件或以旧件换取甲方送修车辆零件;。
(3)因乙方维修质量问题,导致甲方车辆出现事故造成重大损失的。
第九条、协议有效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限为年,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十条、争议及解决方式。
如双方在履行本协议时发生纠纷,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三条、本协议壹式肆份,甲、乙双方持贰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车辆维修合同协议书篇三
甲方(送修方):
乙方(维修方):
乙方是--专业运输单位,维修客车业务已有几十年经验和历史,是昆明市营运客车定点维修单位,与甲方的业务往来已有多年的合作关系,为了进一步做好今后的车辆维修业务工作,保证甲乙双方的业务需要,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特签订如下协议:
一、自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止,为了配合甲方的车辆维修技术管理,甲方指定车辆(见附件一)送乙方进行维修,经甲方送修人签字报修,乙方在接到车辆时认真核实修理项目,并和甲方车辆管理者联系后再进行修理。
二、在修理过程中,乙方应认真负责地按国家技术规范,技术标准进行维修,如遇更换大件或增加修理项目的,需与甲方负责人联系认可后方能进行更换,在车辆车厂验车时,由甲方接车人或车辆管理者签字认可;否则甲方可以不认可。
三、车辆维修质量保证执行昆明市维修行业维修合同书条款:
1、属乙方维修的车辆保证维修质量及更换零件(不含电器类)的使用寿命。
2、经乙方维修的车辆,自出厂之日起,在正常使用的情况下,质量保证期为:大修车辆质量保证期为一百天,或行驶二万公里以内,小修车辆10天或三千公里以内。二级维护车辆为三十天或五千公里以内。
四、在修理车天时间上,乙方保证甲方车辆优先进行维修,以达到甲方的规定时间,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协商解决。
五、甲方指定乙方为自己单位车辆定点维修厂,乙方应按本公司内部车辆维修的优惠价格进行结算。
六、甲方在乙方维修车辆的技术检验资料,乙方负责进行保管,做到随时备查(保管期为一年)。
七、双方遵守维修业务帐务每季度审核,结算的原则,即在每季度月末前乙方把所产生的维修费用清单送甲方审核,甲方应及时审核(审核时间为7个工作日),并在30日内结清维修费用。若甲方不按约定逾期支付修理费用达6个月的,乙方有权留置甲方修理车辆,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和不利后果由甲方承担。
八、甲方应填写所属车辆认可信息表(见附表)以便授权乙方维修,当所属车辆性质(归属权)发生变更,维修时必须以书面通知乙方,否则乙方将继续视作甲方认可车辆,所产生的维修费由甲方承担。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十、维修工时定额参照:
2、昆明市维修企业一般收费标准。
3、各大汽车厂商颁布的维修工时标准。
4、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以上条款为了进一步搞好车辆维修业务,促进双方技术质量管理工作的提高,以达到双方的生产工作目的,保证双方的权利义务得到落实体现,尽到各自的职责,共同得到提高发展,望双方能切实履行。
甲方: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
地址:
车辆维修合同协议书篇四
送修方(以下称甲方):
承修方(以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达成以下车辆维修合同。
1、运输车辆保养、维修,车辆零部件更换和其他有关的汽车维修服务项目。
2、甲方定点维修车辆数量辆,并制定《定点维修车辆表》(包括各车车牌号、车辆型号等)交由乙方存档。
二、送修手续。
1、甲方车辆需要维修时,甲方车辆驾驶员须持经部门经理审核,中心总监审批后的《物资维修申请表》,到乙方处维修,如遇特殊情况须由甲方市场管理中心指定专人电话通知修理厂,否则甲方有权不支付维修费用。
2、乙方应对送修故障车辆进行细致检查(针对故障),并在收据上注明维修项目、更换旧件、质保期、维修材料费及人工费用(修理完毕)。
3、乙方必须在“送修单”上注明完成维修的时间,并留存。
4、在维修过程中,乙方如发现其它故障增加维修项目或延长维修时间,应及时通知甲方,并与甲方协调确认。
5、“送修单”需经甲、乙双方经办人签名认可。
三、维修费用。
1、维修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
2、各项费用明细见价格表(注:价格表价格有标记是有工时费,无标记则无工时费。汽修配件价格因市场实时价格而定,维修配件价格如有变动(减价、涨价),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如不及时告知甲方已经发现,维修所产生费用,甲方不予承但,并同时终止合同。
3、乙方须负责保管车辆维修后的旧件,月底结算时由甲方检查回收处理。
四、结算方式。
1、每次维修后,甲方应仔细检查维修车辆,如发现问题应立即向乙方提出,乙方负责。如果在确认无误后由乙方开据收据,同时乙方需要在收据上写明质保期并由甲方在收据上签字确认。
2、结算方式为每月底结算一次。车辆维修保养费用按月结算,乙方在每月底进行维修项目的核对,核对无误后由甲方履行公司的报销流程,财务将维修款打至乙方账户或乙方直接到甲方财务部领取。
五、甲方的权利。
1、有权获得优先服务。
2、对已完成维修车辆,如发现不合格或与“送修单”不符,有权要求乙方无偿返工,直至符合要求为止。
六、甲方的义务。
1、送修车辆须为《定点维修车辆表》内的车辆,并按合同规定填写《物资维修申请单》。
2、须按时接收已竣工车辆。
3、须按时与乙方结算车辆维修费用。
4、不得向乙方提出除修车以外的要求。
5、甲方应妥善保管好所有的维修单据资料。
七、乙方的权利。
1、有权要求甲方按时结清车辆维修费用。2、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除维修服务以外的要求。
八、乙方的义务。
1、优先为甲方的送修车辆提供维修服务。
2、乙方不得将送修车辆转厂维修。
3、须按“送修单”上的规定按时完成维修工作。
4、保证维修质量。
5、保证所用配件的质量,不得以次品充好。
6、乙方应保存好所有的维修单据和资料,随时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
九、违约责任。
1、甲方应依本合同规定时间向乙方支付维修费用。如迟延支付,则以当月修理费按每日10元支付违约金。
2、乙方应按“送修单”规定的期限完成维修工作,如逾期未能完成,则乙方应向甲方交付10元/每天违约金,该费用甲方可从应支付给乙方的维修费中扣减。
3、如甲方送修车辆在乙方维修期间出现丢失或损毁,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十、合同的修改与终止。
1、经甲、乙双方认可,可更改本合同。
2、任何一方如因发生不可抗拒事件,而丧失履行合同能力,本合同可自行终止。
3、如有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出现,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向乙方追究经济赔偿:
a、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将送修车辆交由他厂维修。
b、经鉴定因乙方维修质量问题,导致甲方车辆出现事故造成重大损失的。
4、如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向甲方追究经济赔偿:。
a.甲方定点维修车辆交由他厂修理的。
b.甲方连续3个月未向乙方按期结算费用的。
十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签字年月日至年月日。
十二、争议及解决。
如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纠纷,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应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三、其它:本合同未尽事宜,可以以补充合同或协议的形式加以补充。补充合同或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十五、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送修方:承修方: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车辆维修合同协议书篇五
甲方:(行政事业单位)。
乙方:(定点企业)。
(不得另行附表)在乙方定点维修的有关事宜,订立合同如下:
一、维修保养的时间。
车辆维修、保养从20__年1月1日起20__年12月31日止。
二、维修保养的范围。
(一)车辆的维修范围为汽车的正常维修和日常保养,包括车辆二级以下(含二级)保养、小修、更换易损耗件、汽车年检保养、轮胎更换、汽车打蜡等。
(二)合同项下的车辆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车辆损坏的维修,不在本合同规定的维修范围内,但由于乙方修理质量原因所致的情形除外。
三、结算方式。
(一)甲方对乙方所定点维修保养的合同项下的汽车实行结算方式。维修的价格必须在《年度公务用车定点维修费用参照表》的限额以内。
(二)乙方于每个季度的第三个月的25日前将本季度发生的日常维修费用等连同验收单一并报县财政监管部门审核(各费用段内维修费按序时进度平均折算),第四季度具体资金结算方式按县财政监管部门规定执行。按实维修的须经甲方审核后方可办理资金结算。
四、服务要求。
(一)乙方对本合同项下的所有汽车的日常维修保养项目,应做到随进厂随修理,当日完成维修(特殊情况除外)。
(二)本合同项下的汽车因长途行驶发生故障而不能进厂维修的,乙方在接到甲方的报修后,应及时做出派员或就近维修的决定并通知甲方,由此产生的维修材料费及工时费由乙方承担(属日常维修保养范围),其中涉及该车的清障费、罚款、甲方的食宿费等,则由甲方自负。
(三)特殊车型因乙方无能力进行检测修理的,则乙方须与甲方协商处理,对需要有关特约维修厂、日常非大修范围的维修,其维修材料费、工时费等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其他费用则由甲方自负。
(四)车辆出现返修,应优先安排修理,并查明原因,如属于维修质量问题,费用由乙方承担;若属于甲方问题,则费用由甲方自理。
五、维修保养要求。
(一)乙方修理的车辆符合汽车维修行业规定的质量管理要求。
(二)乙方确保车辆维修保养中所采用的零配件的纯正和质量,严禁使用伪劣的零配件。完善维修相关手续,车辆重要零配件的领取,应有用户代表、当车驾驶员的签字,乙方不得采用以钱或物代替零配件的不正当的手段,损害甲方的利益。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在必要时,有权牵头组织物价及技术监督部门对乙方所购进的用于本合同项目的汽车维修配件的质量和价格等进行抽查,并可以将抽查情况向甲方通报。
(三)乙方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做好车辆的定点维修档案和财务管理工作。按照车辆维修档案和财务列单要求完整有序地对本合同项下的汽车进行维修登记。
(四)本合同已包含汽车轮胎的更换,轮胎的更换原则上为5万公里一套。一般情况下,轮胎的更换必须跟原车轮胎的品牌、规格、型号一致。更换轮胎必须由车主单位主管领导、驾驶员和定点企业有关人员组织鉴定,并出具鉴定报告后方可实施更换。
(五)汽车打蜡每月不得少于一次。
六、违约责任。
(一)为了保证乙方能按时完成车辆维修保养任务,乙方愿意按维修承包费总额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该款在年终时凭用户的支付通知办理结算手续。
(二)甲方超过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支付维修费的,按逾期支付维修费的5%比例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三)乙方在履约过程中,如被发现有二次出现不能按规定时间完成车辆维修保养任务,或维修保养质量低劣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履行。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按实赔偿。
(四)乙方应重严格把关。出厂时,乙方必须确保车辆保养合格,并附检验合格单。
(五)其他约定事项:。
七、合同纠纷处理。
(一)本合同内容如有冲突,以《如东县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办法》为准。
(二)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或提交当地相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依法提出仲裁或向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由供需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九、合同备案。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县政府采购中心各执一份,在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经政府采购中心审核,合同签订后七天内报县财政监管部门一份备案。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均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订日期:
车辆维修合同协议书篇六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公平处置的原则。就甲方车(车主:--车牌号:--车架号:----)因车辆事故造成的维修与维修完成后保险理赔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具体维修项目,更换的配件及最终的维修费用总额以保险公司最终定损为准,非保险责任范围的以甲乙双方共同确认为准,乙方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实际维修费用(含辅料费)与保险公司最终核定费用的差额部分由甲方承担。
2、乙方承诺按照车辆厂家的维修标准规范维修,确保甲方的车辆在维修后符合厂家相关的质量标准。所更换零配件均为原装原厂配件。在维修后正常使用车辆的情况下,依据《中华人份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以及厂家的保修政策,给甲方车辆予质量保证与保修。
3、如甲方车辆在维修完成后需委托乙方代理该起事故的理赔事宜,甲方必须在车辆维修完成交车时,提供该案件所需的理赔资料并配合相关的定损理赔事宜的处理。甲方需交付所需维修费用或相应比率的押金后乙方才能将承修车辆交予甲方。(乙方将视事故的理赔情况决定收取押金比例或全额收取)。甲方如是第三者车辆,异地承保车辆或案件涉及到人员伤亡及理赔资料不全的案件,乙方有权拒绝代理赔。
4、车辆在委托承修之日起(协议签订日起),如维修过程中甲方中途需把车辆拖离乙方修理厂,甲方需支付予乙方拆解费,估价费,场地占用费(乙方估价单总额的10%)。如该车所需更换的配件已向厂家提交订单,甲方需全部购买订单上的配件并支付相关违约费用。
5、甲方如属按揭贷款车辆,若甲方因还款不正常等因素,导致车辆维修完成保险公司无法将理赔款项正常支付,乙方将予以在甲方支付因该起事故所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后交还车辆予甲方。该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可另作补充协商。签订日起甲方授权予乙方全权处理车辆拆解维修以及保险定损等事宜。协议签订日起生效。
特别预定:该维修协议甲方或者甲方代理人签章确认的传真件有效。如甲方是单位车辆需加盖单位公章。
甲方(签章):
身份证号码:
甲方代理人(签章):
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乙方:
乙方经办人(签章):
乙方负责人(签章):
签署日期:
车辆维修合同协议书篇七
甲、乙双方在自愿、公平、平等的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协议。
一、本合同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甲方与乙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注明的甲方和乙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完全地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格。
(3)“维修”系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车辆一、二级维护正常维护、维修等保养服务。
(4)“配件材料”系指乙方可提供维修服务时向甲方提供的零部件及耗材。
(5)“配件价格”系指乙方提供的车辆配件价格(车辆维修维护的配件费用,双方另行商议)。
二、服务范围。
乙方负责甲方_______台“的士”车辆的各级维护、维修(或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车辆年检)和其他有关汽车维修的服务项目及交通事故车辆维修。
三、甲方车辆在乙方定点维修期间,乙方向甲方提供以下优惠。
1、修理工时费优惠_______%;。
2、甲方有权享有配件优先自行选择使用权。
四、车辆送修。
1、新车营运年/_______万公里内,_______公司规定甲方的维护保养期间,甲方有权选择维护保养厂家的权利。
2、甲方车辆到乙方维修时,乙方在维修过程中发现其他(维修计划以外)的故障,必须及时将情况反映给甲方,在取得甲方负责人同意后方可继续维修。
3、对甲方车辆乙方应以修复为主,能不更换的零部件尽量不予更换,确实不能修复或修复不经济的零部件,在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换。
五、为共同遵守做好车辆维修及维护保养的相关事项,双方在签订协议后,乙方需编制车辆每月维修和维护保养或年检计划(甲方提供车辆号牌数据)。
六、乙方在车辆维修及维护保养过程,必须按照国家对汽车维修质量所制定的修理技术标准及技术要求进行维修,并严格执行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三检制度(进厂、过程、出厂)优先安排甲方的车辆进行维护(确保即到、即修),并保证维修质量。
七、乙方在车辆维修或维护属保质期内出现维修质量或配件质量等的问题的,由乙方负责免费维修和更换存在有质量问题的配件,因乙方维修质量导致甲方利益受损,乙方应作合理补偿。属于司机操作不当或其它因素造成车辆损坏的。由当事人负责。
1、甲、乙双方负责督促驾驶员按时维护保养工作(包括一、二级维护保养),乙方必须按时完成。
车辆维修用时如下:一、二级维护保养_______小时内;小修_______小时内;中修_______小时内;大修_______小时内。
2、当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乙方按需求提供拖车服务。乙方应根据《事故车辆修复管理规定》做好车辆修复工作,并做好向保险公司索赔工作。
3、事故车辆修复时间规定(天数),按保险公司事故定损总金额修复出厂时间(以双方或保险公司确认定损日为准)。
(1)金额在_______元以下的,_______小时内完成。
(2)金额在_______元以下的,_______小时内完成。
(3)金额在_______元以下的,_______小时内完成。
(4)金额超过_______万元以上的,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修复时间,最长时不得超过_______天。并提供_______小时(含节假日)维修服务。
4、乙方设有专人负责,协助甲方处理已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的事后工作。如接到报案后,第一时间与肇事司机做好沟通工作,尽快赶赴现场协助处理事故车辆的相关手续事项和理赔手续。
九、维修项目。
1、乙方在维修过程中如发现其他故障需要增加维修项目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派人查验认可后,由乙方维修。
2、在维修过程中,甲方对进行必要维修项目的签字视同甲方认可。
3、乙方维修复车辆后,须把与本次维修有关的工时费,配件费等详细明细签字或盖章后一联交于甲方。
4、未按规定手续进行维修的或甲方司机未经公司同意私自维修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十、维修费用。
乙方应按照不超过《_______省汽车维修行业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中规定的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优惠计算维修费。
(1)维修费用应包括:工时费、材料费和税金。
(2)工时费包括小修、大修项目收取工时费的标准。
(3)材料费即材料价格,在乙方开具的正式维修发票中须单独列出。
十一、竣工车辆交接手续。
1、乙方维修车辆结束后,甲方应仔细检查竣工车辆,如维修结果符合送修要求、维修费计算合理,甲方经办人应在“结算清单”上签字认可;如果修理结果不符合送修要求、维修费用计算不合理,或发现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配件材料,甲方向乙方提出存在的问题,如乙方不能给予令人信服的答复,甲方可报请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2、如甲方在车辆完工之日起_______日内,没有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问题,而又不在“结算清单”上签字,则视为甲方同意接受“结算清单”中的内容。
十二、乙方服务。
1、乙方应实行_______小时全天候服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2、乙方应对甲方车辆进厂优先维修维护,正常的一、二级维修维护务必在_______小时内完成(事故车辆参照第八条规定)。
3、乙方应严格执行合同中规定的各项维修工时费定额和收费标准及配件价格,接受甲方定期或不定期的对汽车配件、维修质量、车辆档案、服务承诺等的检查(车辆维修维护的配件费用,双方另行商议)。
十三、质量保证。
1、乙方提供维修服务时,其服务质量应按照不低于《汽车维修行业管理办法》、《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办法》、《_______省机动车维修和技术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2、在甲、乙双方约定的质量保证里程和时间内,因维修质量造成的机械事故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3、乙方应对维修合格出厂的车辆提供质量保证。
4、乙方应保证维修所用材料是未使用过的原厂生产的合格正品(如确需使用付厂产品或旧拆车件的,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使用),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使用的配件材料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维修车辆移交甲方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维修技术、工艺或配件材料的缺陷以及其他由于乙方的原因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费用由乙方负担。根据法定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或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证明维修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配件材料等,甲方将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本保证下的索赔。
5、如果乙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后,在合同中所附服务承诺约定的时间内没有采取措施,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
十四、索赔。
1、甲方有权根据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车辆维修质量检验报告向乙方提出索赔。
2、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任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乙方同意免收该次维修的维修费用,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些损失和费用及车辆停场,按照双方约定每小时为_______元的补偿为计算单位。
(2)乙方必须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全新的原装合格品免费予以更换。同时,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对修补或更换件相应延长质量保证期。
(3)质量保证期内,车辆如发生故障时,甲方车辆驾驶员应及时进行补救,避免损失扩大,如未采取措施,乙方可以仅对初步损失进行赔偿和后续赔偿(或如有异议可由双方认可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方可索赔)。
3、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_______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
十五、结算方式。
1、本合同以人民币结算。
2、车辆的各类小修及一、二级维护保养的工时费(不含配件费),以每台车每月人民币:_______结算。
3、乙方凭下列单据与甲方直接结算:
(1)正式发票;。
(2)有甲方验收人员签章的“结算清单”。
4、付款方式。
(1)维护保养费用每月结算一次。
(2)每月_______日为当月截止日期,乙方执配件、费用明细表和维修报告单应于次月_______日前将全部结算清单(并打印总报表)交由甲方经办人核对确认后签名,甲方财务部门收到乙方交来汽车维修专用发票_______个工作日内办理付款手续(如:超期_______个月以上的,甲方支付滞纳金_______%为计算单位)。
(3)政府税务部门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自行负担。
十六、争议解决。
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应经甲方、乙方协商,共同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十七、合同终止:甲、乙任何一方需提前_______个月书面通知。
十八、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决定。
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进行解决,如解决不了,则应申请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本合同附保养内容及费用清单,一式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车辆维修合同协议书篇八
甲方:
乙方:
乙方所有事故车辆就事故损坏部分由乙方委托甲方进行修复,经相关事宜甲乙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共同协商事故车签定维修协议。
1、乙方的事故车辆修理,依照保险公司核定结果进行,维修项目及更换配件以保险公司和甲方核定为准。
2、乙方事故车维修方案,先按照保险公司定损换件进行、在维修过程中若发现有保险公司不同意换件但必须更换的零部件(待查件)甲方负责及时向乙方及保险公司进行追加,费用另算。
3、事故车辆现场及定损手续齐全,甲方只负责修理。如需做现场处理或协助办理,驾驶员需乙方提供。
4、事故车辆能开的情况下,乙方需将车开到甲方维修站,如需要请拖车,拖车费用由甲方承担。(特殊情况除外)。
5、事故车辆理赔手续齐全,甲方按保险公司核定修理发票金额7%返回乙方。
6、事故车辆的.修理费用结帐方式按月结进行,甲方凭当月所有的核定发票金额并修理完毕车辆,扣返回给乙方7%后,余额每月的25号结算。(不以核定金额是否到乙方为准)。
7、事故车辆的修理工期,以保险公司定损完毕后,视事故车的损坏程定,再另行定期。如修理过程中,若临时增加或更换维修项目(包括待查件)工期另算。
8、车辆修理完毕后,验车标准及提车条件,甲方与乙方必须一起对维修部分进行检查,确认维修部分无误(不得按新车标准验车)。
9、协议有效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10、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
11、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原则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盖章):
日期:
乙方签字(盖章):
日期:
车辆维修合同协议书篇九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的一致协商,确定乙方为甲方单位的汽车定点维修及相关服务单位。双方依据行业管理相关规定,就其车辆的协议维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提供的服务内容。
汽车的维修、保养、美容、装饰、洗车、轮胎及汽车饰品。
第二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严格履行各项服务承诺,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2、提供电话预约、上门服务、24小时救援服务。
3、所采用的零件、配件等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或部颁标准,不得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或以次充好,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负全部责任。
4、维修报价应充分考虑车况、部位、安全、经费等因素,向甲方提出合理的报价及维修方案,由甲方确定。
5、维修车辆达不到规定的技术要求的,返修的车辆不得再计价收费。
6、对于甲方车辆维修期间,除了试车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开出公司外。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负责协调乙方与其单位在车辆维修服务方面的关系,对于事故车辆与有关部门一至妥善处理车辆维修纠纷。
2、委托给乙方服务的车辆应附派工单并由乙方负责人签字方可进行施工。
3、对于竣工车辆,如发现不合格或与派工单服务项目不符有权要求乙方无偿返工。
4、甲方享受乙方在节假日期间所推出的活动中的各项优惠政策(如打折或赠送礼品等)。
5、双方签订协议,甲方享受协议价在原消费金额基础上打九折。
第四条:关于费用结算。
1、甲方车辆送达乙方公司维修(或其它服务项目)发生费用允许挂帐,但必须由指定人员签字方可。
2、甲方于每月日与乙方核对发生的费用并进行结算,乙方为甲方开具正式发票。
3、结算方式:现金或公对公转账。
对公账户:________。
对公账号: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
第五条:本协议签字盖章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车辆维修合同协议书篇十
甲方:
乙方:
为规范机动车辆维修工作,实现双方在平等互利原则下共赢的目的。经甲乙双方协商,现达成以下协议:
一、服务范围。
甲方车辆在乙方实行定点维修包括:车辆大修、中修、小修、各级维护和其他有关汽车维修的服务项目。
二、维修要求。
1、送修车辆时,甲方机动车驾驶员必须凭车辆维修申报单至乙方修车。
2、乙方应根据车辆维修申报单的维修要求,对其车辆进行认真检查、维修。如在维修过程中发现其他(维修计划以外)的故障,必须及时将情况反映给甲方,在取得甲方同意后方可继续修理。甲方机动车驾驶员有义务协助乙方对其车辆进行维修。
3、对甲方定修车辆乙方应以修复为主,能修复的零部件尽量予以修复,确实不能修复或修复不经济的零部件,在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换。
4、甲方车辆在途中出现故障或由于工作任务的时间性要求,乙方应积极组织救援、抢修。
5、车辆出厂前,乙方应对车辆进行全面的日常例行检查,并即时修复发现的问题,确保车辆无安全隐患出厂。乙方在车辆维修中所领用的材料、辅料及维修工时费,必须经甲方驾驶员认可并签名。乙方交车时应将车辆维修项目、工时费、所更换的零部件及价格的明细,在甲方车辆维修申报单上填写清楚,并签名。然后由甲方驾驶员带回。修车更换下来的旧件应退还甲方。
6、甲方驾驶员接车时,应仔细检查竣工车辆,如维修结果符合送修要求、维修费计算合理,方可接车。
7、乙方应对其维修质量和更换的零部件质量负责(小修质保期限1个月或--公里,二级维护质保期限4个月或--公里,大修质保期限1年或--公里)。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如因维修中的失误或因更换的零部件的质量问题而造成的责任事故及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
三、维修费用。
1、乙方应按照规定的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优惠计算维修费。
2、维修费用应包括:工时费、材料费。
四、结算方式。
1、本协议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
2、乙方凭下列单据与甲方结算:
(1)正式发票;。
(2)有甲方驾驶员签名的“结算清单”。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代表: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签章):
代表: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车辆维修合同协议书篇十一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自愿、公平、公开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共同订立协议如下:
一、甲方车辆在乙方定点维修期间,乙方向甲方提供以下服务:
1、相同客户要服务最好;同类维修项目、要价格最低、质量最优、速度最快。
2、对甲方维修车辆大保的发动机,要保证3万公里不出问题。如出现技术和配件问题由乙方承担。如驾驶员造成的机械故障由甲方承担。
3、做好甲方车辆的二级维护保养,对维修后出现的问题,要优质、快速、无偿的给予修复,并办二级维护发票。
4、做好甲方上线车辆年审的办理,确保合格通过。
5、负责协调交管部门,及时解决甲方车辆因此而造成的交通滞留问题。
6、乙方对甲方车辆要优先给予经维修,对抛锚在路上的甲方车辆能够随叫随到,及时给予抢修。
1、甲方车辆到乙方维修时,需持有甲方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车辆维修单,乙方见单后方可按此协议维修车辆。
2、甲方车辆维修单上须注明送修项目和经办司机的姓名。
三、维修项目。
1、维修项目由甲方在车辆维修通知单上注明,车辆维修需经领导批准,并加盖公章。
2、乙方在维修过程中如发现其他故障需增加维修项目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派人查验认可后,由乙方维修。
3、乙方维修完车辆后,须把与本次维修有关的工时费、配件费等详细签字或盖章后一并交于甲方司机。
4、未按规定手续进行维修的或甲方司机未经同意私自维修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四、结算方式。
甲方交乙方大保的车辆3公里运转正常后,乙方可执维修报告与甲方对所修车辆费用进行结算,其他维修车辆零修费用每月结算一次。
五、合同日期:
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合同期为一年。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决定。
甲方:
代表签字: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
代表签字: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车辆维修合同协议书篇十二
住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甲方确定乙方为_________市公务用汽车的协议维修单位。
本协议所称汽车维修是指汽车维护和修理的泛称,包括汽车的大修、总成修理、保养、小修和专项维修(不包括汽车轮胎和蓄电池)。本协议所称的一类汽车维修企业是指从事汽车大修和总成修理生产的企业,此类企业亦可从事汽车维护、汽车小修和汽车专项修理生产。本协议所称的二类汽车维修企业是指从事汽车一级、二级维护和汽车小修的企业。
为保证公务车辆协议维修工作的顺利进行,甲、乙双方依据维修行业管理有关规定,就公务车辆的协议维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收费标准。
(一)维修收费计价公式:维修费总金额=工时定额×工时单价+材料进货价×(1+材料管理费率)+外加工费×(1+外加工管理费率)。
(二)实行明码标价。乙方应当在其营业结算室醒目位置以固定形式张贴公布计价公式、工时单价、材料管理费率、外加工管理费率,并提供(_________)供车主查询。
(三)乙方应按本协议的承诺,在_________市汽车维修协会规定收费上限标准的基础上给予价格优惠,其中工时单价为_________元/小时、材料管理费率为_________%、外加工管理费率为_________%。为保障市场的充分竞争,乙方可以在其所报优惠率范围内给予公务车维修更优惠的价格和优惠率,但应及时通知甲方,报甲方备案。对经甲方备案的价格和优惠率,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调整。同时乙方应保持对所有公务车维修优惠价格和优惠率的统一性,不得对送修车辆区别对待。
(四)严格执行本协议所承诺的收费标准。汽修配件价格,不得高于甲方配件价格数据库内的价格,更不得高于同期市场平均价。并按照甲方的要求随时提供真实的材料进价信息。汽车配件价格发生变化时,需将配件价格变化情况上传到市政府采购中心配件价格数据库内。
第二条甲方的义务。
(一)负责监督纳入政府采购单位的公务用汽车到中标的协议维修厂(包括乙方)进行协议维修(不含汽车轮胎和蓄电池)。
(二)负责纳入政府采购单位的公务用汽车维修经费的查询以及专用卡结算的监督管理。
(三)负责协调乙方与纳入政府采购单位在车辆维修方面的关系,并与有关部门一起妥善处理车辆维修纠纷。
第三条乙方的义务。
(一)汽车维修的优质服务要求。
1.守法经营、按章办事。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1-1997和gb/t16739.2-1997规定的经营范围认真搞好车辆维修服务,杜绝不良行为,维护甲方及车属单位的权益。
2.严格履行各项服务承诺,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3.设置公务车辆维修专门接待柜台,有专人提供从接车到验车出厂的全过程服务。为公务车提供优先服务,确保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维修服务,保障车辆单位用车需要。并利用计算机为送修的公务车辆分车建立维修档案,向甲方提供有关车辆维修的档案信息。
4.提供电话预约、上门服务、急修快修、救援、24小时服务、免费拖车等服务。乙方应以最快速度响应并提供服务,并保证对所有公务车提供相同优质的服务。在_________市行政区域内车辆发生故障需急修的,应及时派员抢修。给予公务车在_________市行政范围内免费提供2小时内响应、24小时拖车服务以及免费接送维修服务。
5.根据送修单上填写的拟维修项目对送修车辆进行检测、拟定维修方案和计价,未征得送修方同意和认可,不得擅自更改维修项目。报价应充分考虑车况、部位、安全、经费等因素,向送修单位提出合理的报价及维修方案,由送修单位确定。
6.所采用的零部件、配件等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或部颁标准,不得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或以次充好。经送修人同意,可以用旧件,但汽车修理企业必须在材料清单中注明为旧件。
7.妥善保管好更换的旧件,出厂时交送修方处理,未经送修方同意不得擅自丢弃。对可以维修的部件,不得以换代修;不得与任何人串通,虚假修车或虚报维修项目,损害甲方或车属单位的利益。
8.严格执行交通行业主管部门全车大修、总成大修、二级以上维护或_________元以上维修项目合同化和车辆竣工出厂合格证管理制度。
(二)汽车维修的结算要求。
1.所有参加投标的汽车修理厂都必须联网进行汽车维修、档案材料的管理。
2.维修项目、配件等材料更换必须事先征得送修人同意方可进行维修换件。在维修过程中新增加或变更维修项目、配件材料的,也应事先征得送修人同意,双方就加项延长时间及维修费用等问题进行商定。修车更换下来的旧件要退还送修人,并在委托维修单上认真填写车辆维修的具体部位和消耗材料、部件及计价情况。
3.汽车维修厂在结算收费时,必须使用电脑打印结算清单,必须标明维修项目名称、工时定额、工时单价、材料进货价(必须标明正厂还是副厂)、材料管理费率、外加工费、外加工管理费率,应将修理项目的工时费、材料费、外加工费分列清楚。
4.对公务车辆的维修结算,一律使用公务车辆专用卡,并严格对卡对车辆维修、结算。除维修结算外,乙方不得允许专用卡以任何方式套取现金或顺带购物。对竣工的送修车辆,严格核对送修单、结算单、车号、维修专用卡卡号,核对无误后,方可结算。不可提前结算或弄虚作假,原始修理清单及相关档案要妥善保管,以备查验。
5.对竣工车辆,如发现不合格或与送修单上项目不符,送修单位有权要求维修企业无偿维修至合格或符合送修单上的项目为止,送修单位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相当于当次修理费用总额的30%的违约金。
6.为实现对协议维修厂刷卡交易、联网监控的目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乙方须向_________银行_________分行交纳1.5%(包含网络维护费)的银行卡刷卡交易费。
(三)汽车维修的质量要求。
1.经修车辆达不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的,返修的车辆不得再计价收费。车辆竣工出厂执行质量保证期制度,竣工车辆出厂后正常保养、合理使用的情况下,大修的车辆保证正常行驶10000公里或90天内无故障;二级维护保证正常行驶3000公里或30天内无故障;一级维护行驶1000公里或10天;小修保证正常行驶1500公里或15天。
2.质量保证期内发生因维修质量引发的故障,承修的汽车修理厂必须优先免费修理。严格执行汽车维修技术控验制度,车辆返修率要控制在3%以内。并建立汽车维修档案,认真记录车辆维修情况。
(四)汽车维修的联网监控要求。
1.维修企业必须对车辆维修实行计算机管理。乙方必须通过计算机对车辆基本情况、技术档案、维修档案、汽车配件材料、计费结算等进行管理。车辆技术档案包括车辆基本情况记录(车辆库,通过政府采购网下载)、车辆技术状况等级鉴定(年审)记录、车辆检测记录、其他应当建档的记录。车辆维修档案包括车辆日常维护、一级维护、二级维护、汽车大修、总成修理、汽车小修、二十四小时拖车、代办车辆年审和其他有关的汽车维修服务项目、维修服务费用记录、其它应当建档的记录。
2.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的格式和时限将车辆维修有关数据上传至_________市政府采购站点。
3.乙方必须能与政府采购中心服务器联网。政府采购中心建立汽车维修中央数据服务器,并建立维修企业基本情况数据库、公务车辆库、汽车配件价格库、维修结算清单库及政府采购卡维修支付费用库五个专门数据库。采购中心将对数据进行分析、汇总并通过政府采购网向送修单位、维修厂及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提供数据查询和数据分析报告。
4.乙方需准备必要的`软、硬件,确保最迟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能与政府采购中心联网上传数据。
(五)乙方无条件接受由_________市交通局、_________市汽车维修协会、_________市财政局、各区财政局、_________市监察局、_________市审计局、_________市机关事务管理局、_________市工商局及甲方共同成立的公务车协议维修监督检查小组定期对其履约情况进行的监督、检查。乙方同意自觉遵守(公务车协议维修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乙方违反该规定时,同意无条件接受监督小组及甲方根据该办法对其的处理。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
(一)甲方有权会同由_________市交通局、_________市汽车维修协会、_________市财政局、各区财政局、_________市监察局、_________市审计局、_________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共同成立公务车协议维修监督检查小组,负责定期对协议维修厂履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乙方的管理、生产情况进行检查、查处(监督管理办法由珠海市政府采购中心起草后各相关部门会签)。公务车协议维修投诉受理由珠海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负责。
(二)对竣工车辆,如发现不合格或与送修单上项目不符,有权与车属单位一起要求乙方无偿返工;因乙方违反本协议给甲方或车属单位造成损失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并进行索赔。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
(一)乙方有权拒绝甲方及车属单位提出的除维修服务及乙方承诺以外的其他要求。
(二)对甲方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及车属单位在车辆维修过程中提出的不正当要求、做出的违规行为,乙方有权进行投诉,并要求有关部门做出处理。
(三)对维修经费未落实、维修经费不足的送修车辆或无理取闹的送修人员,有权拒绝接待(对收费是否落实,可事先通过银行卡查询或向采购中心查询);对已竣工车辆,未办理好维修经费结算手续的,有权拒绝提车。
第五条监督管理。
(一)甲方负责结算系统的正常运作和纳入政府采购单位的公务用汽车维修经费的查询以及专用卡结算的监督管理。对维修经费未到位或维修经费不足的车辆,乙方不得承修,否则,甲方对维修费的拖欠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由公务车协议维修监督检查小组(以下简称监督小组)负责对乙方履约情况进行考评。考评的方法是:乙方的基本分为3分,监督小组根据乙方履约情况进行通报表彰或处罚扣分,乙方的考评结果,将作为其下一年度参加珠海市公务用汽车协议维修服务审查时的审查依据之一。其中,乙方每被扣减一分,将被甲方处以没收履约保证金三分之一的处罚;当得分为零时,取消乙方的协议维修资格,并在两年内不得参加珠海市公务用汽车协议维修服务。
(三)在协议执行期间,如乙方被_________市交通局降低资质,将取消其协议维修企业资格。
(四)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罚扣分:
1.检查过程中,发现乙方违反本协议三、乙方的义务条款的,每项扣1分;。
2.乙方被投拆,经监督小组调查属实的,一次扣1分;。
3.维修竣工的车辆,在质量保证期内返工两次或以上的,扣1分。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应按送修单上约定的维修项目和期限完成维修工作,如无特殊情况,逾期未能完成的,每迟延一日,将按每日维修金额千分之五的数额承担违约责任。
(二)如甲方车辆在乙方维修期间出现物品遗失或车辆损毁,乙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三)如因维修质量问题给甲方或车属单位造成的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