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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大学规章制度管理办法(5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02-27 13:14:47
2023年大学规章制度管理办法(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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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篇一

1、图书馆报刊阅览室对已办理借书证的师生员工开放。

2、读者凭本人借书证进图书室,不得将书包、雨具和私人书刊带入库内,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库内。

3、借阅图书时,须保持室内整洁和安静;严禁在书库里吸烟、随地吐痰和乱丢废弃物。

4、图书室开放时间:周一、五中午12:00——14:00;周二、三、四下午15:00——17:30。

二、图书馆借书证发放和使用规定

1、凡我校教职工和经正式注册入学的学生都可按规定凭有关证件申请领取借书证。

2、新生办理借书证应提供一寸免冠半身照片一张,或由图书馆采集学生电子照片信息,集体制作借书证。

3、借书证仅供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

4、借书证要妥善保管。如有涂改、缺角的,均属无效,不得使用。

5、借书证如遗失,应及时来馆挂失,如挂失后找到了原有借书证,应到本馆注销挂失。如补证后又找到原借书证,须将原证交回本馆。如发现仍用原证借书者,作违纪论处。

6、补办借书证须提供一寸免冠半身照片一张,凭校牌或学生证自行到图书室办理补证手续。

三、借书规则

1、凡借阅本馆图书资料,一律凭本人借书证,不得代借(可代还)。

2、每次借书以一册为限。

3、借书期限,每次为一个月。如确实需要,可在到期前来馆办理续借手续,续借期为一个月。以续借一次为限。

4、借书时应当检查,发现有污损、残缺或与书名不符等情况,须立即向管理人员声明,加盖印记。否则,在还书时发现上述情况,应由借书人负责。

5、借出的书刊,遇到特殊需要,读者应根据图书馆的要求,主动到图书馆归还。

6、读者离校前,在办理离校手续时,应将所借图书及借书证交回本馆,否则本馆不予签盖离校证明。高三学生须在5月1日前还清书籍,否则暂缓发放毕业证书。本校师生员工不得将借书证借给非本校师生使用。

四、书刊损坏赔偿、罚款规定

图书馆的书刊资料是公共财产,是图书馆根据教学需要,为广大师生服务的重要物质基础,读者应自觉爱护,妥善保管,如有污损、遗失等情况,借阅者应负赔偿责任。

1、书表面污损,根据清洁轻重,酌情处理。

2、损内页和封面并有撕破现象,按书价20%–50%赔偿。

3、重污损或撕、缺页,照原价赔偿。

4、遗失图书须以版本相同的书本赔偿并支付加工费2元。如抵赔原版书刊有困难则按原书价两倍赔偿。整套书如遗失一册,则按整套书的双倍赔偿。

5、借图书超期者,每超期一天罚滞纳金0.10元。

五、开架借阅图书的几点要求

1、进入书库必须出示证件,以证换取代书板后方可入室查阅资料。

2、读者要正确使用代书板,每人一次限取一册书刊资料,并以代书板代替所取资料的位置。

3、书库内的图书实行全开架借阅,读者可自由取阅。浏览完毕,须将所阅资料对号放回原处,并取回代书板。

4、必须保持书库内书刊排列的秩序和整洁,书刊看后不借要放回原处或平放书架一侧。

5、未办好借阅手续的书刊,不得携出室外,如有发现,将视为窃书;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当面批评教育,或本人作出检查,或报告学校给予全校通报等处罚。

大学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篇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学校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和学校财产安全,保障学校教学、科研、生产的正常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消防安全工作中,应当严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全校各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二级单位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立各级、各岗位、各场所、各部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第四条学校消防管理职能部门检查、监督和指导二级单位开展消防安全工作;单位和师生员工应当依法履行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和扑救初起火灾等维护消防安全的义务。

第二章消防安全责任

第五条学校法定代表人是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贯彻落实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批准实施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批准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计划、年度经费预算,召开学校消防安全工作会议;

(三)提供消防安全经费保障和组织保障;

(四)督促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五)与二级单位负责人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六)促进消防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第六条分管学校消防安全的校领导是学校消防安全管理人,协助学校法定代表人负责消防安全工作,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组织制定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和协调校内各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二)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计划;

(三)审核消防安全工作年度经费预算;

(四)组织实施消防安全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

(五)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六)牵头组织开展师生员工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七)协助消防安全责任人做好其他消防安全工作。

其他校领导在分管工作范围内对消防工作负有领导、监督、检查、教育和管理职责。

第七条学校保卫处为学校消防管理职能部门,是学校日常消防安全工作的业务主管机构,对全校消防安全管理实施检查、监督与考核,下设安全科(南北校区分设),配备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拟订学校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计划、年度经费预算,拟订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报学校批准后实施;

(二)制作并组织签订消防安全责任状,监督检查校内各二级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三)监督检查消防设施、器材的使用与管理、以及消防基础设施的运转状况;

(四)加强和完善公共消防设施、器材的配置,处理校内消防设施、器材的报警,组织对公共消防设施、器材进行维护;

(五)确定学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并监督检查其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六)定期或者不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

(七)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与培训,组织消防演练,普及消防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扑救初起火灾和自救逃生技能;

(八)组织管理志愿消防队等消防组织,并对其人员进行消防知识和灭火技能培训;

(九)监督有关单位做好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储存、使用和管理工作;

(十)推进消防安全技术防范工作,做好技术防范人员上岗培训工作;

(十一)建立健全学校消防工作档案及消防安全台账;

(十二)按照工作要求上报有关信息数据,定期向学校主管领导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十三)与公安消防部门进行对接,并协助其调查处理火灾事故,协助相关单位做好火灾事故处理及善后工作;

(十四)学校消防安全管理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八条学校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熟悉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贯彻执行消防法规,落实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保障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符合消防法规和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计划,按照学校预算规定研究确定本单位年度消防经费预算;

(三)建立和完善本单位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和专(兼)职消防安全员队伍,并将专(兼)职消防安全员的具体工作计入其年度总工作量,组织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会议;

(四)确定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组织与下属机构和岗位、场所、部位负责人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组织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日常管理制度,并督促其落实;

(五)组织制定本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组织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各类问题;

(六)组织开展消防法规、消防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第九条学校二级单位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是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具体实施和开展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一)负责拟定本单位年度消防工作计划、消防安全制度及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组织实施单位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负责拟定年度消防安全工作经费预算和组织保障方案;

(三)具体负责组织本单位防火检查、火灾隐患整改以及消防安全工作台帐和档案资料建设工作;

(四)具体负责组织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管,防止丢失、防止遭人为破坏,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的畅通;

(五)具体负责组织建立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员队伍、义务消防员队伍,并组织做好其培训工作;

(六)具体负责在师生员工中开展消防法规、消防知识、消防技能的宣传教育,制定并组织消防预案的实施与演练;

(七)及时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协助单位消防责任人做好消防安全责任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八)接受学校消防管理职能部门的检查监督,根据学校消防管理职能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及时做好消防隐患整改工作。

学校二级单位其他领导在分管工作范围内对消防工作负有领导、监督、宣传、教育和管理职责。未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单位,前款规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由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

第十条学校二级单位须明确消防安全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落实学校及本单位消防安全制度及规定;

(二)具体做好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台帐和档案资料建

设工作,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和完善;

(三)具体负责本单位日常消防安全检查,负责对本单位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使用与管理,同时对消防安全工作开展情况如实做好记录并妥善保管备查;

(四)及时发现消防安全隐患,及时报告本单位主管领导,并按照要求整改到位;

(五)组织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相关活动,组织初始火灾的扑救;

(六)联络学校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做好消防安全信息的上传下达,积极配合学校组织开展的日常检查、督促工作;

(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本单位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储存、使用和管理工作;

(八)协助公安消防以及学校有关部门做好消防安全责任事故的调查。

第十一条消防安全责任范围和区域的划分,按照“谁管理、谁负责”及“谁使用、谁负责”等原则,学校各二级单位对本单位使用、管理的楼栋(层)或房间负责,公用周转住房由学校房产管理职能部门负责,学生宿舍由大学生园区服务中心负责,公用教学楼由教务处和后勤服务总公司共同负责、其他公用楼栋(层)或房间由使用单位和后勤服务总公司共同负责;凡是消防安全责任划分不清的楼栋(层)或房间,由使用方提出,相关职能部门和学校消防管理职能部门参与,召开协调会,明确楼栋(层)或房间具体消防责任范围和责任人。

第十二条学校后勤管理部门负责全校输电线路、供电设备、设施的防火工作,负责消防地栓、壁栓等的维修、保养工作。

第十三条学生宿舍的防火安全是学校防火安全工作的重点,学生宿舍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管理,确定专人负责,履行下列职责:

(一)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确定本单位和所属各部门及其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学生宿舍管理部门应与学生及宿舍管理人员签定消防安全责任书;

(二)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工作方案、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建立健全防火档案;

(三)建立有学生参与的义务消防组织,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组织消防演练;

(四)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严格用火、用电管理,禁止违章使用明火,禁止违章私自接拉电线,禁止使用热得快、电磁炉等高功率电器,禁止超负荷用电;

(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并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的畅通;

(六)加强夜间宿舍防火巡查,发现火灾立即组织扑救和疏散学生。

第十四条教职工住宅区由居民委员会管理,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二)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三)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四)保障公共消防设施、器材以及安全标志完好有效。

大学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篇三

总则:

为了给大家提供一个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创建和谐美好校园,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特制定此制度更好地规范旅游学院教室、寝室卫生检查,做到公正、公平、公开。

一、教室卫生检查制度

检查时间:每周日至周四下午(18:00~18:40)

检查人员:生活部成员1名+学生会其他成员2名+班级生活委员1名

检查规则:

1、双月07级生活委员查教室卫生,单月08级查教室卫生,每天一名,由生活部专人每天通知

2、附教室卫生检查细则

检查要求:

1、工作人员必须佩戴工作证,严格按照细则,进教室检查后方可评分

2、工作时,请工作人员注意言谈举止,严禁嬉戏打闹

3、由于教室条件差异,检查时大、小教室要区分对待,缩小误差

4、教室未打扫以50分计,并在表右边空白处注明,检查表必须用

黑色中性笔填写,严禁涂改

奖惩制度:每周平均分最高教室且该班生活委员表现良好班级,授予“优秀文明教室”称号,颁发流动锦旗,并给予10、00元的奖金

每月有三次以上(含三次)未打扫教室或连续三周平均分全院倒

数班级,每次罚款30、00元,以示警戒、

二、寝室卫生检查制度

检查时间:每周三下午(15:00~16:00)

检查人员:生活部成员+班级生活委员(生活部成员在周二或周三上午通知07或08级生活委员于于周三下午15:00准时到学生会办公室接受任务分配)

检查规则:1、双月08级查寝室卫生,单月07级查寝室卫生,生活部成员(3名)+班级生活委员(6名),分成三组,每组3人,由生活部成员任组长,组长仅负责监督,组员进行评分,并实行本班宿舍回避制度。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我们将邀请各班的辅导员参与到我们的卫生检查工作中来,以便深入的了解同学们的生活。

2、每月前两周检查大一寝室卫生,第三周检查大二寝室卫生,第四周大一、大二寝室随机抽查

检查要求:1、工作人员必须佩戴工作证,敲门后方可进入寝室,注意言行举止

2、检查期间(15:00~16:00),请每个宿舍至少留1名同学,以方便工作人员检查

奖惩制度:1、每月平均分最高寝室,颁发“优秀文明寝室”流动锦旗,前三名,荣获“优秀文明寝室”称号,报辅导员,全院通报表扬

2、每月未打扫寝室或敷衍了事的寝室,报辅导员,全院通报批评

3、拒绝检查、看到工作人员快速关门离去或躲避等故意行为,情节恶劣的,以不配合旅游学院分团委学生会工作报辅导员,班级或个人全院通报批评

4、以上为寝室卫生检查制度,未尽事宜,参照教室卫生检查制度执行,如遇特殊情况(如上课、学校活动),则特殊处理,另行通知

三、生活委员考勤制度

1、生活委员会议、常规活动(教室、寝室卫生检查)实行签到制度,以对生活委员进行考勤,作为期末评优依据

2、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会议或常规活动,可以请假,但必须交假条,若当时情况紧急,可以电话或短信请假,事后补交假条

3、凡无故旷勤2次以上(含2次)或无故请假超过5次者,取消“优秀生活委员”评选资格,不予“优秀文明教室”称号(特殊情况请假除外,如上课)

四、申诉制度

由于教室、寝室卫生在检查、评分的过程中受主观因素的影响有失误产生的可能性,为了更好的服务于同学,把生活部的工作做的尽善尽美,减少不必要的失误。生活部特制定申诉制度如下:

申诉时间:教室卫生检查表将于第二天公示于学生会办公室通知栏,周表将于第二周公示,月表将于下个月的第一周公布于行政楼前和学生会办公室通知栏,对结果有疑议的班级可于三天内提出申诉。

申诉人:为了方便问题的反映和处理,申诉人必须是本班辅导员或班长及生活委员

申诉制度:

1、为了更好地解决问题,申诉由生活部直接受理,如发现分数与实际情况不符,将认真核实调查后1天内给予答复

2、对于核实无误的维持原结果,并耐心说明原因;对于出现错误的将由生活部部长亲自向该班道歉,并进行更正。

大学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篇四

第一部分:班委公约

1、热心服务同学,有强烈责任心,具备无私奉献精神。

2、维护班级团结,珍惜班级荣誉,不做任何有损班级团结和荣誉的事情;注重个人形象,维护班级形象。

3、有大局思想,服从领导及老师的合理安排,班委间相互配合完成工作;处理班级事务做到相对公平、公正,更要不偏袒、无私心。

4、各班班委遵守学校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若有违纪,双倍接受处罚。

5、学习方面做好表率作用,每学期保证无挂科。

6、各班委明确自身职责,对自己负责范围内的工作任务不推卸、不偷懒。工作需积极主动,老师交与的任务必须按质按量完成。

7、班委、班委与各寝室室长、班委与辅导员间应及时主动有效沟通。班委应主动向辅导员老师汇报班内情况,做好沟通纽带作用;班委间要加强信息联络与沟通,避免信息不畅而导致信息延误,尤其是传达事关学生利益的重要讯息,一定要事先通知各寝室室长,并至少提前半天进行温馨提示。重要班委(班长、团支书)要保证信息沟通畅通,手机24小时不能关机。

8、每学期开始一个月内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并完成工作计划上交班主任。自觉组织班会或其他集体活动,另对班级事务、班级活动有记录,有总结,形成清晰的文字材料存档。

9、班委会必须每月进行,由班长牵头组织,班委间相互交流工作心得及经验,分解班内信息、解决班内矛盾,并形成文字材料呈现会议主要内容交于辅导员。

10、若发现班委有不符合其自身的一些言行举止,经指导教育后仍无改正,班委成员有权利提交撤销其班内职务的议案,由辅导员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处理。

11、班委自身不能胜任或其他原因需要辞职,需提前向辅导员递交辞职申请,经批准同意后方可实行。

12、对班委的任命、表彰和惩罚都统一呈现在《重庆融智审计专业文件》内,并加盖“重庆融智审计”和含辅导员名字的公章,方可有效,且即日生效。

第二部分:班委职责细化

1、班长

(1)团结全班同学,协助辅导员工作,使班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2)了解班内各种情况,尤其是班内急需解决的问题,要向班级助理、学习助理求助,并及时向辅导员汇报;

(3)每月督促班委召开一次班委会(每周召开一次班委会,如果班上情况长期良好,可改为每月开一次班委会或者有需要时开班委会),并将会议情况及时向辅导员汇报;

(4)带领全班同学及时完成辅导员及其他相关部门和教师安排的工作;

(5)做事多总结、事后多反思、平时多凝练、学习多提升、班级多团结、思维多提前,能够起到带头作用。

2、团支部书记

(1)按团委规定,以身作则,有较强的责任感,督促共青团员在班上起好带头作用;

(2)带领团支部协助班委管理班集体,并直接向辅导员汇报团组织方面各项情况;

(3)积极开展有意义、有影响力的团日活动;

(4)做好班级同学的宣传及推荐工作;

(5)负责班级活动策划及总结等相关工作。

3、纪检委员

(1)以身作则,做好表率,做到敢说敢做,有不怕同学因受罚而责怪自己的自信和勇气。必须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2)负责监督和管理本班一切纪律问题,尤其是课堂及早自习的纪律问题;

(3)负责对班内违纪同学进行认真、详细的记录并详细保存以供同学监督及查证;

(4)及时向班长及辅导员汇报班内存在的纪律问题;

(5)每月定期向班长汇报考勤情况,并在全班公开。

4、学习委员

(1)热爱学习,刻苦努力,在班内起好带头作用;

(2)经常与任课老师取得联系,执行任课教师安排,及时向任课教师反馈班内学习情况;

(3)及时向同学及老师通知学院及系上的调课安排;

(4)根据本班学生情况,组织开展一些有关学习方面的活动,丰富科学文化知识;

(5)认真了解、分析本班学生的各种学习情况、态度、方法等,并及时汇报辅导员。

5、组织委员

(1)主要负责班内的各类活动人员的组织和协调;

(2)协助相关班委、团委工作的顺利开展;

(3)认真完成活动的安排与策划,要有游击队的“动”的思想,努力配合好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6、宣传委员

(1)做好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班内各项活动的宣传;

(2)负责班级活动的宣传,每次活动负责收集相关素材(摄像、撰稿等);

(3)积极、主动宣传班级活动,做好班级的代言人;

(4)了解和掌握同学的思想动态,做好民意调查,合理有效地提出思想引导改进的意见和建议。

7、文艺委员

(1)具备相关文艺特长;

(2)组织和带领本班学生参加学校有关文艺方面的各种学习、培训、表演及竞赛活动;

(3)协助其他班委,组织好本班的文艺活动,丰富同学们的`课余生活;

(4)充分了解同学的兴趣爱好,尽量给同学们创造自我展现的平台,从而调动同学参与的积极性。

8、生活委员

(1)做好班费的收支记录与管理,每学期公布一次班费收支情况;

(2)成为学生生活方面的代理人,发现生活问题及时向辅导员汇报;

(3)了解、收集学生对学校食堂管理的意见、建议,并及时反馈给有关部门,鼓励学生养成艰苦朴素的美德;

(4)配合寝室长开展好寝室卫生检查,协调好寝室内同学的关系,并能及时发现问题上报辅导员。

9、体育委员

(1)负责带好体育课及其他(运动会等)集体活动的集队、整队和带队工作;

(2)组织好本班的学生参加运动会事宜;

(3)组织和带领本班学生参加学校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的各种体育方面培训及竞赛活动,丰富班级课余生活。

10、心理委员

(1)掌握心理学基础知识,了解大学生心理特点,向同学宣传相关知识,为其创造一个积极、健康的心理环境;

(2)掌握班级同学心理状况,发现异常同学应及时向辅导员汇报;

(3)收集班上同学关于如何做好心理工作的意见,向班长汇报。

11、寝室室长

(1)团结室友,与室友共创一个整洁和温馨的环境;

(2)管理好宿舍的纪律和卫生,并督促室友按时就寝与起床;

(3)记录宿舍成员校外留宿去向,对未按时返校的同学应及时向辅导员汇报;

(4)及时制止发生的矛盾冲突并及时向辅导员反映本寝室具体情况;

(5)提醒寝室成员增强宣传安全意识,注意用电用火安全,杜绝安全隐患;

(6)寝室室长应尽量保持通讯畅通,以便接收班长的临时通知,收到通知后及时回复班长,并认真、清楚、仔细地转告本寝室成员。

第三部分:班规

1、政治立场坚定

违犯宪法,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破坏安定团结、扰乱社会秩序的,视情节轻重或后果严重程度给予记过甚至是开除学籍处分。

2、学生行为准则

热爱祖国,服务于人;尊师重道,明理修身;勤勉节俭,努力奋斗;爱心仁德,宽仁律己;强健体魄,热爱生活;遵纪守法,弘扬正气;豁达从容,积极向上;热爱集体,团结友爱;诚实守信,志存高远;勤奋学习,自强不息。

3、学生早自习、课堂和班会守则

(1)学校安排的早自习每位学生必须准时到场,不到者,照实记录;

(2)早自习不到2次算旷课1学时,早自习和所有课程上课后10分钟内到教室记作迟到一次,10分钟后到教室算作旷课一课时;

(3)按时参加教学计划规定的所有课程,上课时应遵守课堂纪律,不得迟到、早退和无故旷课。上课要认真听讲,不做与课堂无关的事。根据学生处、学生自律委员会、辅导员的查课记录,若有上课玩手机、睡觉等情况者,将会影响期末评优评奖;

(4)自觉维护课堂纪律,不大声喧哗,上课手机自觉调成震动或静音,更不随便接打电话;

(5)课上课下主动提问,主动与老师、同学进行交流;

(6)认真完成作业,作业不得抄袭,抄袭行为将影响奖学金的评选;

(7)考试作弊者,将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分;

(8)一学期累计无故旷课达10至19课时或不假离校3至4天者,给予警告处分;无故累计旷课达20至29学时或不假离校5至6天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无故累计旷课达30至39学时或不假离校7至8天者,给予记过处分;无故旷课累计旷课达40至49学时或不假离校9至10天者,给予留校查看处分;无故旷课累计旷课达50学时以上或不假离校两周以上者,报教务处给予退学处理;

(9)班会累计2次不到者算旷课一课时;

(10)学期全勤者,且表现优秀,除学校奖励外,班级奖励精品钢笔一支或优秀书籍一本,或者根据其需要进行精准奖励。

4、学生请假规范

(1)请假者需要提前一天给辅导员打电话说明原因,若原因正当合理,可以去找纪检委员开请假条,告知纪检辅导员已知具体情况,并在“请假事由”上写明具体原因,否则不予请假,随后带上请假条到辅导员处签字才能生效;

(2)领取已生效的请假条后,及时交给纪检委员,方便做出合理处理;

(3)若是请上课的假,必须给授课老师(上班时间)发短信或打电话告知请假事由,表示尊重;

(4)请假时间一到就必须返校学习,并向辅导员销假,违反者按缺勤处理;

(5)若遇到紧急情况,再说具体处理。

5、学生寝室规范

(1)自觉维护寝室公共秩序,不大声喧哗吵闹、不打架斗殴、不酗酒、不赌博等。寝室室长有责任和义务协调好寝室成员关系,当寝室出现矛盾时,室长要积极进行干预,若无效,必须及时向班长或者辅导员说明情况,以便解决问题。遵守学校有关管理制度,若卫生不合格、使用违规电器,集体会受到通报批评;

(2)自觉维护寝室卫生,寝室人员轮流值日,负责寝室的日常清洁卫生。班级每月对寝室卫生和文化建设进行评比,对优秀寝室进行物质奖励;

(3)允许同学们积极建设和创造自己的天地,打造各自的主题寝室,严禁乱涂乱画。若有违反者按照相关规定支付维修费费用,严禁在学生公寓楼内随意张贴,或者严禁进行商业活动,严禁饲养动物;

(4)每位同学有保护好自身寝室钥匙的义务,若钥匙丢失,需及时向宿管人员说明。为防止寝室财务丢失,每位同学需对自己的衣柜上锁,每日寝室值日生需要检查外出上课时寝室的电器是否断电,提高节约意识,检查门窗是否关好,做好防范;

(5)不得私自调节寝室,若需调换寝室,需向辅导员提出申请。经学院批准在学生公寓(宿舍)区外租住房,但不遵守学院相关管理规定者,视其情节和后果,给于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6)严禁男女生互窜公寓,否则后果自负。在寝室留宿异性或在异性学生寝室留宿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7)不得晚归、不归,若有经济情况需要向辅导员提出申请,经由批准方可生效,否则将按《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学生违纪处分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8)各项评优、评奖等,将以“文明寝室”评选结果作为参考依据。班级寝室评比结果做到公平、公正和公开。为了加强寝室文化建设的持续性,若存在寝室第一次高分得到奖励,下次评比依然高分占位,给予加倍奖励;下次评比前后差距较大者,情节较轻者将给予没收上次奖励的惩罚。若有寝室长期卫生情况较差,寝室每人就寝室清洁文化建设为主题为专业博客贡献博文两篇(八百以上为一篇)。

大学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篇五

1、授课过程中始终保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2、按照老干部特点认真备课,认真板书,保证教学质量。

3、主动征求学员意见,不断改进教学方法。

4、认真编写教材和讲义,授课时做到耐心细致。

5、严格守时上课,遇有特殊情况需要调课时,需提前一周同学校办公室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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