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合同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合同。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实用的建筑合同篇1
甲方(用人单位): 公司 地址: 负责人: 电话
乙方(劳动者)姓名: 身份证号码 户籍所在地 家庭地址 家庭电话 本人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建筑业的特点,又在双方熟知《员工手册》 ,并愿意遵守手册中各项规定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同时签订本劳动合同,以确定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并共同信守所有条款。
劳动合同期限经双方约定,采取下列第 种形式。
①固定期限:自20xx年 月 日起至20xx年 月 日止。约定的试用期为:自20xx年 月 日起至20xx年 月 日止。
②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20xx年 月 日起至完成工作任务时止,试用期为一个月。
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安排乙方从事项目部 岗位生产管理工作,按工作需要乙方服从甲方的工作调度,完成一些力所能及的其他工作。工作地点在甲方施工项目范围内,
①、甲方根据【1995】87号《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采用集中工作,春节前后集中休息 。中间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应适当的工作和休息方式,确保职工的休假和生活、工作任务的完成。
②乙方在合同期内除双方约定的集中休假时间外,必须常年正常出勤,履行职责,认真抓好项目部的管理工作,不得无故旷工。家中有事需回家的,必须向项目部及工程处提交书面申请,在项目经理及总经理批准同意后方可回家,但最长假期不得超过10天,无特殊情况下,乙方擅自回家或超过假期的,双方自动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③、年终退场时,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指挥,按照甲方的安排有秩序、有计划的退场,不得擅自离开工地提前回家。
①、甲方根据本单位生产经营特点和生产效益,依法自主定分配形式和水平。 ②、乙方工资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二部分构成。
1、基本工资
⑴、乙方的基本工资为 元/日。
⑵、甲方在四月份前不发放基本工资,并一律不予借款。
⑶、甲方在四月份开始预付基本工资,并在每月的 日前付给乙方,预付基本工资的标准为每月1000元。
2、绩效工资
甲方以项目部为单位,根据项目部管理人员各项指标、责任履责考核表的内容,每月分上旬、中旬、下旬对乙方进行认真考核,月底进行综合汇总,年终进行一次性履责考核综合评定。甲方在年终根据乙方的职位、担任的工作、责任的大小、项目部对乙方的工作责任履责考核综合评定结果和项目部及工程处的经营效益情况,甲方依法灵活自制确定乙方的绩效
工资。
3、工资总额=基本工资+绩效工资。
4、工资的计算依据和工资的发放:
①、工资的发放,甲方根据乙方全年的实际出勤和绩效工资的级别,年终计算出乙方的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的总额,扣除已发的基本工资、借款及其他费用后,在年终一次性付清,但如企业工程款收取困难时,必须实行先支付职工工资,后支付管理者工资,管理者工资迟付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年,超过一年的支付银行同期贷款利息。
②、如乙方单方面违约,在中途擅自离开甲方企业,另谋职业或回家的处理:乙方当年在甲方工作的出勤不足200天的,乙方只能按基本工资 元/日进行结算,不得享受任何绩效工资和奖金等一切待遇;乙方当年在甲方工作的年出勤超过200天的,按乙方核定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的80%计算。并根据乙方擅离岗位对甲方造成的损失情况,对乙方追究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
奖金:
乙方的奖金按乙方所在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和工程施工的质量优劣情况及项目管理效益奖励基金来确定,奖金的分配待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后根据工程的最终质量、安全、施工成本测算后,按企业的项目管理效益奖励有关规定进行分配,并根据项目工程的工程款到账比例进行兑现。项目管理效益奖励基金由各项目部单独计算,决不进行项目部与项目部之间平调。
⑴、乙方参加甲方企业工作工龄不足五年的,企业为了解决每位管理者的后顾之忧,提前给工龄不足五年的管理者办理养老保险。如管理者来甲方企业工作不足五年,但管理者本身年龄也超过45周岁,这种对象办理社保完全是在本人自愿的情况下企业才给予办理。在办理过程中因超龄而一次性补交的社保费及医保费等。全额由社保享受本人承担。
乙方工龄不足的管理者,社保基金缴纳办法如下:按国家社保基金缴纳的规定,自缴部分的费用和其他人员一样由社保享受者缴纳。企业应缴部分的社保费用,工龄超过四年不足五年的个人承担10%,工龄超过三年不足四年的个人承担20%,工龄超过二年不足三年的个人承担30%,工龄超过一年不足二年的个人承担40%,工龄不足一年的个人承担50%。
⑵、乙方因工作能力有限或工作不力不适应甲方的管理工作,劝其离岗的或辞退的,甲方一律不再安排乙方做其他任何非生产性质的管理工作。乙方离开管理工作后,愿意留在甲方班组内从事劳动作业工作的,已经办理社保的,甲方继续为其办理交纳社保费用,甲方承担应由甲方应交比例部分的社保金,只要乙方继续留在甲方劳动作业至退休的,甲方每年承担应由甲方应交比例部分的社保金,直至乙方退休。如乙方在劝其离开管理工作岗位后,不愿意留在甲方班组内参加劳动作业工作的,甲方为乙方续交一年的社保费用,甲方承担续交一年的应由甲方应交比例部分的保险金,一年后由乙方自己交纳社保费用,其费用全额由乙方自负,一年后如乙方自己不去交纳社保金造成脱保等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⑶、乙方在中途擅自离开甲方企业,另谋职业或回家的,乙方已经办理社保的,甲方从乙方离开甲方之日起,不再给予交纳社保费用。由乙方带走社保卡。如甲方已经给乙方交纳中途离开之日以后社保费用的,全额由乙方偿还,在结账时扣回。
特别约定:不管什么原因中途离开企业的,从离开之日起,不得享受企业的奖金基金,各种优惠待遇(包括在企业期间未支付的奖励基金及各种优惠待遇),从离开之日起的社保基金缴纳全额自负,如乙方不及时自费缴纳社保基金造成脱保等一切后果由离企者(乙方)自负,与企业无任何关系。
⑴、乙方应当从事自身的安全知识的学习,全面掌握安全知识,确保安全无事故。在自身项目部职工进入施工现场前对其进行入场三级安全教育,并对职工的学习效果进行书面考试,督促职工在考试合格后才能进入施工现场施工,对考试不合格的职工劝其离开施工现场,并给予补课。
⑵、乙方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协助项目部建立好安全生产制度;教育职工遵守劳动安全制度,按章操作,服从指挥,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安全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⑶、乙方有权拒绝甲方违章指挥或者强令冒险作业,无安全保护设施的危险作业。并确保自身不违章指挥,不强令冒险作业。
⑴生病发生的医药费及病假工资
1、乙方如生病已经办理医保的,甲方一律不再给予报销医药费用,应由保险公司给予报销。
2、乙方如生病无医保的,平时医药费一律不给予报销,重病经甲方领导同意住院治疗的一次性医药费在20xx元以内的自负,20xx元以上部分,乙方第一年到甲方工作的报支30%;乙方在甲方工作2-3年的报支50%,4-5年的报支60%,6-7年的报支70%,8年以上的报支80%,但最高限额不得超过5000元,超过部分一律自负。乙方住院医疗一律无护理费。
3、病假工资的计算:乙方的病假工资一律为40元/天,凭施工当地县级以上医院证明为准。经医生建议,工程处同意在家养病的打对折,家乡乡村卫生院的病假证明无效,病假工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即90天。
⑵工伤发生的医药费及工伤补助金
1、施工区域内乙方如发生工伤,未办理社保的,医药费全报,不计算工伤工资,给予工伤补助金,标准按乙方自身平均工资的80%计算,工伤补助金的给付最高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乙方已经办理社保的,由劳动社会保障局按照国家规定给予处理,如劳动社会保障局给付标准达不到上述标准的,甲方给予补到上述标准,但不得超过上述标准。乙方在施工区域内如发生重大因工受伤、致残、死亡事故,按国家和当地的《工伤保险条例》及本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2、乙方如发生重伤经工程处领导同意家属来队护理,护理费为20元/天。
3、在施工区域以外乙方如发生的交通及其他各类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乙方应认真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和业务能力,根据工作性质,积极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岗位培训,并确保考试合格。如乙方通过培训考试合格的,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如乙方经培训考试不合格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负。
乙方必须承担根据甲方企业所在地政府规定由乙方承担的黑色路面费,人民教育基金、绿化基金、防洪基金等费用每人每天1元。
⑴、奖励
1、安全奖:乙方所在项目部,当月未发生任何大小安全事故,未发生任何工伤医疗费用,给予乙方奖励,标准为主体工程按20xx年度日工资的3%,装饰工程按2%维修工程按1%。项目经理、安全员增加1%奖励,技术负责、总施工员、项目副经理增加0.5%。乙方调进调出的按乙方所在项目部的出勤天数计算。
2、质量奖:乙方所在项目部施工质量达到营口市优质结构,建筑面积在一万平方米以内的奖项目经理每栋优质结构工程1000元。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按项目经理80%计算。其他管理人员按项目经理70~50%计算(根据职务贡献大小)。优质结构工程面积每超过一万平方米,增将20%。如获江苏“扬子杯”等工程的按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⑵、处罚
1、乙方所在项目部当月不论什么原因发生安全事故,所在项目部的管理人员均有不可推脱的责任。处罚计算,乙方所在项目部月度所有工伤医药费等全部总费用在5000元以内的不奖不罚,所有工伤医药费等全部总费用超过5000元时按下列的比例进行处罚。项目经理罚6%,安全员、技术负责人、总施工员、副经理罚4%,质量员、钢筋、木工、翻样、资料员罚3%,工伤者所在班组长罚10%,其他的项目管理人员罚2%,项目部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按国家的法律、法规及上级主管部门和总公司的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员进行处罚。
2、乙方所在项目部不论发生怎样的质量问题都必须进行处罚,如造成质量问题影响较大的给予从重处罚。
①、在验收中一个单体属不合格产品罚项目经理5000元,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按项目经理60%计算,其他管理人员按项目经理50-40%计算。
②、工程指定栋号创优质结构或省、部级工程未达到要求的每栋楼罚项目经理3000元,其他管理人员按上述第一条比例处罚。
③、乙方如在当年年底奖罚未落实,离开本工程处的管理人员不予计算,来年继续上班者按比例处罚。
甲方和乙方解除、终止本劳动合同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办理。
甲、已双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甲方和乙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不认真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给予对方全额经济赔偿。
甲方和乙方因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无法协商一致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三个月内向甲方企业注册所在的区县劳动争议主管部门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自接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甲方企业注册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负责人:年 月 日
乙方:年 月 日
实用的建筑合同篇2
甲方:
乙方:
为确保涂料工程的质量和进度,保证双方的利益,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充分考虑及协商达成以下协议,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地点:
二、承包方式:
三、工程承包范围:
四、工程工期及其他(双方协商签订日期为准):
1、工程开、竣工日期年日至
2、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的工期延误,由乙方负责,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3、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由甲方负责,并相应顺延工期。
4、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按双方约定,工期相应顺延。
五、工程造价
1、平方单价:注:此报价不包括管理费、配合费及任何税金。
2、工程面积平方米
工程施工完毕,按照设计图纸、变更、公司技术核定单计算,梁柱子等全部按展开面积计算。
六、付款办法
第七条:工程质量、安全与文明施工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质量标准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如因乙方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赏,因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本工程质量问题,乙方负责维修,甲方应承担全部维修费用。
2、乙方应如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并做好施工防护措施,杜绝伤亡事故,在施工过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人员伤亡事故,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在施工过程中如出现安全隐患,乙方应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甲方,处理好后方可施工。
第八条: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1开工前甲方向乙方进行现场技术交底和安全技术交底;
1.2甲方工程部统一协调指挥,并有权检查乙方的工程质量、文明施工和工程进度情况;
1.3甲方免费提供仓库、工人住宿用房、施工用水电。
2、乙方责任
2.1甲方组织的现场技术交底和安全交底,严格按照甲方现场技术交底和安全交底进行施工;
2.2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时报送各种资料;
2.3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工程竣工后,及时提交有关竣工资料;
2.4服从甲方统一协调指挥,按达标现场的有关规定文明施工;
2.5乙方施工过程中,不得损坏土建结构及建筑,并有保护成品、半成品的义务;
2.6严格执行甲方《环境管理体系》及《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
第九条:工程保修
保修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7天内进行维修,如乙方不能按甲方要求的时间进行维修,甲方可自行维修,由乙方承担费用,
第十条:合同生效条款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以后生效,在竣工结算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有效外,其他条款终止。待保修期满,无质量问题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列为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则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准。
3、本合同一式两份,正本由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生效后,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修改后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实用的建筑合同篇3
发包人:
设计人: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说明:
1、提交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同时支付各阶段设计费。
2、在提交最后一部分施工图的同时结清全部设计费, 不留尾款。
3、实际设计费按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概算)核 定,多退少补。实际设计费与估算设计费出现差额时, 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
6.1发包人责任:
6.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6.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在未签订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应按收费标准,相应支付设计费。
6.1.3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如果设计人能够做到,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赶工费。
6.1.4发包人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6.l.5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6.2设计人责任:
6.2.1设计人应按国家规定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6.2.2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6.2.3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
6.2.4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
6.2.5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本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但应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6.2.6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
7.1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7.2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按7.1条规定支付设计费。
7.3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人责任大小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
7.4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7.5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定金。
8.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8.2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本合同第四条规定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设计人另收工本费。8.3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的设计人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要费用由发包人承担。8.4发包人委托设计人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员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他费用由发包人支付。8.5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 务,另行支付费用。
8.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8.7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当事人又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8.8本合同一式份,发包人份,设计人 份。
8.9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在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定金后生效。8.10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到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签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8.1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2其它约定事项:
发包人名称: 设计人名称:
年月日:
实用的建筑合同篇4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员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
(一)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从 20xx 年 9 月 9 日起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止。完成工作任务的标志是合格
(二)试用期为 无 (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如无试用期,则填写“无” )。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乙方的工作内容(岗位或是工种) 乙方的工作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项目的施工地点)
三、工作时间
不定时工作制,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四、劳动报酬
甲方依法制定工资分配制度,并告知乙方。如双方约定有试用期,则乙方试用期内每月工资 ---------- 元;无试用期或试用期满,甲方经与乙方协商,同意按甲乙双方约定以 按计件计算确定乙方工资
五、规章制度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应当告知乙方。
(二)乙方应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提高职业技能,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三)乙方自觉遵守国家和省、市计划生育的有关规定。
六、合同变更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变更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合同文本双方各执一份。
七、合同解除和终止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二)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乙方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本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出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八、经济赔偿
1、在合同期间内,工人未经其本人书面申请报项目经理批准同意,擅自离开工地(辞工),应按价退还培训费、劳保费、交通费,应赔偿耽误工期造成的损失费100%,免去其本人的奖励工资及部分生活补助费(如以上费用在其本人账上无法扣除,此费应由班组长账上代扣)。
2、如班组长没有与工人签订集体劳动合同而开工,发生工伤事故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将由班组长个人自行承担。
3、如班组长违法使用工人(如未成年工、未取得特殊工作证件的特种工人等)而发生安全事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将由班组长个人自行承担。
4、班组长在项目开工前必须与工人协商一致,在工人完全理解集体劳动合同所有条款并同意接受此集体劳动合同约束的情况下,与工人签订集体劳动合同,如班组长没有与工人签订集体劳动合同而开工的,除需要承担上述第五条规定的责任外还需承担此项目总价款10%的违约金,并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九、合同解除和终止手续
甲乙双方解除和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应按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等手续。甲方应依法向乙方出具书面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十、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的,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工会寻求解决或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双方必须履行;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十二、其它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合同条款与现行法律法规规定有抵触的,按现行法律法规执行。
(二)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涂改或未经书面授权代签无效。
(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