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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讲座篇一
我院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照法律依据,坚持“从小、从现在、从校园抓起”的原则,以在校师生为主体,以品德不良师生为主要对象,整合全社会的力量,采取政治的、法律的、处罚的各种手段,对师生违法犯罪问题实行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取得了很好的成效。
一、领导重视,思想统一
支、院两委高度重视预防师生犯罪工作,成立了预防师生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由书记、主任任领导小组组长,学院干部为成员,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组织、协调、指导院里的预防师生违法犯罪工作,组织、宣传、贯彻、实施,动员学院及其社会力量共同参与预防师生违法犯罪工作;指导、督促各学校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思想政治教育、品德教育、纪律教育、法制教育,积极预防师生违法犯罪。
二、责任明确、纪律严明
预防师生违法犯罪是关系下一代健康成长的大事,我院小学全体师生高度重视,按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好了各项活动,全面增强了师生学生的法制意识。在活动中我们不断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在学院成立了预防领导小组,建章立制,明确责任,从制度体系上保证了预防师生违法犯罪活动的开展.强化与教育系统的联系,争取了多方支持;学校一把手亲自抓预防师生违法犯罪工作,并确定了一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项活动都必须明确一名责任人具体抓。责任人切实担负起了工作责任,认真制定活动方案,精心组织实施,确保了各项活动顺利开展,并取得扎实的效果。乡党委、政府对工作加强了督查,强化了管理,组织相关人员对学校就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督查,有效促进了工作开展。
三、措施有力,内容充实
在学校及周边广泛开展各类活动,预防师生学生违法犯罪,优化了学校育人环境,保护师生健康成长,要重点抓好了以下工作:
1、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强化师生法制教育。管理学院预防师生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经常深入联系点调研指导,帮助学校成立师生法律班,并在学校要开展了6次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学生搞一次“学法用法”演讲会或其他群众性法制宣传活动。建立一套边缘学生群体、违法学生、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档案,组织德才兼备、善长法制、心理、思想道德等教育的师生组建帮教小组,落实帮教措施、对象,积极开展灵活多样的帮教活动。法制副校长要广泛开展法制夜校活动,在国庆节前至少为学生做1一-2次法制报告。把预防师生违法犯罪教育、普法教育作为德育工作的重点长期抓,并与传统美德教育及八荣八耻等教育相结合,采用各种方式方法灵活生动地进行德育工作,引导学生知荣耻,辩是非,分善恶,懂礼仪,有法眼,坚意志,不断提高人格修养。
2、组织开展了“禁毒”宣传、心理健教育评比活动。组织了学校以讲座、班会、观看科教片等形式教育学生远离毒品,健康心理,以专栏专刊、征文等开展“禁毒宣传”标兵、“健康小标兵”评选活动;以预防师生违法犯罪教育 “成功心理教育”为突破口,强化了对学生的行为规范的养成教育,教育和引导学生不参与有害身心健康的电子游戏及黄赌毒等活动,不到“网吧”上网,在师生群体中广泛开展珍爱生命教育。要充分发挥学校心理咨询室、“悄悄话信箱”、“心理热线”作用,建立心理健康咨询、辅导、跟踪、干预等机制,对有严重心理障碍的学生要给予更多的关注和帮助,并建立心理障碍学生档案,避免不测事件发生。
3、对学生进行了“远离网吧”宣传活动,使学生了解网吧的危害性,整动学校内外环境,强化管理,减少网吧对学生 的威害,使学校安全教育形成校内外强大合力,上下齐抓共管,共筑安全防堤,为学校创造一个安全环境。
4、强化了师德建设,提升教师综合素质。加强了教师队伍建设,提高了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有效解决了师德意识淡漠、整体素质不强等问题。对教师的理论学习工作加强了领导,规范了管理,把师德建设落到了实处。加强宣传,典型带动,形成了良好的育人环境。一是充分发挥媒体的宣传作用,营造浓厚的师德建设舆论氛围。二是开展“师德标兵”、“教学新秀”、“优秀班主任”评选工作,通过召开教书育人交流会、师德楷模报告会、表彰优秀教师等活动,加大对优秀教师及其先进事迹的宣传力度,使教师学有榜样,赶有目标,大大提升了广大教师的师德水平。
管理学院
2012年11月8号
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讲座篇二
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情况
多年来,我镇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不断完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组织机构建设,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和思想道德建设,提高青少年综合素质,增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和抵御不法侵害的能力,努力为我镇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为维护我镇社会稳定做出贡献。
一、健全组织机构,明确职责任务,充分发挥各自职能根据我镇实际情况对镇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组成进行了进一步调整、充实与完善:由武装部杨勇平同志任组长,由镇派出所所长任法制校长。成员单位含概镇综治办、宣传办、民政、妇联、团委、派出所、司法所、各村党支部、中小学、幼儿园、等各相关职能部门。下设办公室,由镇团委书记任主任。各成员单位按照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明确职责任务,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密切协作配合,切实为青少年远离犯罪、遵守法纪创造出良好的外部环境。
三、发挥法制校长作用,以各种形式警示学生,提高法律意识,发挥法制校长作用,紧贴学生实际,法制校长结合学生、学校、家庭、社会的现状,对青少年犯罪典型案例进行剖析,说明目前青少年犯罪主要原因是对法律的茫然和无
知,重点讲解了什么是违法行为、什么是犯罪,同时采用互
动形式就同学们提出的各种法律问题进行解答,提高了学生的法律意识,自我保护意识,使他们能学法、知法、守法、用法,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抵御不法侵害。同时,由镇
派出所民警、司法所同志不定期向师生汇报近期镇域内违法
犯罪的典型案例,并邀请校外法制辅导员区司法局同志举办
法制报告会,向同志师生们介绍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
设》、《青少年维权法》等相关的法制法规。使师生及时了解
当前违法犯罪的状况,进一步敲响警钟。增强了全体师生的法制意识、遵纪守法的意识及对违法犯罪的防范意识,提高
他们的自我保护能力。
四、发挥教师、学校、家长共同作用,构建预防网络
加强教师的法制观念,通过加强师德教育,增强了广大
教师监督保护学生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宣礼讲法,及时帮助、引导学生远离犯罪,特别是关注问题学生学习、生活问题;
发挥学校主渠道作用,将法制教育列入教学大纲,切实保障
法制教育落到实处;利用家庭这个青少年成长教育的重要课
堂,努力提高家长的法制意识和教育方法,耳濡目染宣传守
法意识,营造家庭和谐、守法环境。
五、充分利用各种纪念日,开展有针对性地法制教育
镇预防工作小组因地制宜的把握禁毒日、公民道德实施
纲要纪念日,法制宣传日等有利时机,有针对性和侧重点的成功举办了系列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如在“普法宣传日”走
上全镇各主要街道,张贴挂图、发放宣传单,向每位社会成员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并现场进行法律咨询服务;联合司
法所、派出所、综治办等部门进行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号
召学生做小小宣传员,与家长、邻里进行交流;开展“珍爱
生命、远离毒品”活动,向未成年人宣传毒品危害,普及毒
品预防知识,还在张各庄中学开展“手拉手”系列活动,并
组织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知识竞赛。营造法制氛围,取得
良好效果。
六、提高自我保护、安全自救意识,抵御侵害能力
预防工作小组非常关注我镇未成年人身心变化,不断加
强自护能力的培养,通过青春期教育、心理生理辅导、避险
救护演习,引导他们克服成长期综合症状,抵御不良思想侵
蚀,提高自我保护能力。联合计生办启动了“青春期性教育”
系列活动,通过讲座、游戏及知识竞猜等活动,传播青春期
知识;邀请消防中队在各中学举行了实地灭火演练,增强了
学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在学区推行“小黄帽路队制”和教师
护导制,邀请交通民警为师生上交通安全课,培养学生遵守
交通法的良好习惯。在寒暑假到来前,对学生出游、饮食、防火、防水、防电、禁放烟花等行为进行教育,并开放活动
场所,保障学生平安祥和的度过假期。通过种种措施使学生
掌握必要必备的自防自救方法,提高自我预防和自我保护能
力。
七、结合文明礼仪教育,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
今年是实现公民道德建设“五年大变样”目标的关键之
年,全旗范围内也在开展文明礼仪教育实践活动。在这样的形势下,我镇预防工作小组紧密联系当前重点工作,实现了
将预防青少年人犯罪与文明礼仪、公民道德宣传教育实践活
动紧密结合,教育青少年做文明守法公民,杜绝了违法犯罪
现象发生。我镇预防工作小组切实配合镇文明礼仪宣传教育
实践活动,将文明礼仪教育同法制宣传教育有机衔接起来,在全镇青少年中发出倡议“塑造讲文明、重礼仪、遵纪守法的当代青少年良好形象”,组织了文明礼仪进校园活动,在夏各庄学区开展“我讲文明礼仪,我种文明之花”的文明礼
仪实践活动,积极组织学生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在公民道德
宣传月期间,从社会关注的问题入手,广泛开展道德实践活
动。组织青少年走上街头整治镇域环境,用实际行动宣传公
民道德,监督不良行为。
八、建立预防长效机制,加强沟通、逐步完善队伍建设建立了由镇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文化教育等相关部门
参加的预防社区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联系会议制度,坚持每月召开联系会议,沟通信息,协调、督促、落实预防青少年
犯罪的教育、管理、服务等相关事务。及时对工作出发现的各种问题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在保护青少年权益的基础上,通过预防、挽救、教育感化等方式妥善解决各种问题。逐步完善帮扶队伍建设。通过在学校,发挥集体作用,对问题学生进行一帮
一、多助一接对帮教活动;在各村建立由村治保主任、民兵等组成的社会监督员队伍,配合派出所不断加大对各校园周边交通、治安工作力度,解决困扰学生出行的安全问题,加强校园内外治安工作力量,确保学生人身安全和稳定的教育教学秩序;组成由法律工作者、司法所人员、学校负责法制教育、心理辅导教师组成的志愿者队伍,对问题青少年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辅导;加大社会关注力度,保障青少年合法权益,通过社会帮扶解决困难的青少年的生活、家庭问题,减少或杜绝因过早辍学步入社会或因贫困问题走上违法道路的现象发生。
总之,预防青少年人违法犯罪工作,我们还要继续努力,开拓创新,勇于进取、扎实工作,积极探索新时期、新形势下预防青少年人违法犯罪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新途径,进一步规范预防办组织机构,加强预防小组各成员单位间的沟通与联系,在继续扎实作好基础性工作的同时,继续增加教育宣传活动次数,大力推进工作向纵深发展,创造性的开展适应青少年特点的工作,不断提高我镇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整体水平,创造更加良好的成长环境,使青少年远离犯罪、健康成长。
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讲座篇三
团县委关于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
汇报材料
2012年,共青团会宁县委以“维护和保障青少年的合法权益,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成长”为中心目标,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开展了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引导青年牢固树立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提高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进一步提高了全县青少年的维权意识,增强了法制观念,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了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的发生。
一、健全组织机构,加强领导职能
团县委高度重视青少年维权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积极履行县预青办职责,一把手亲自抓,并把各乡镇、县直学校团队组织负责人都纳入小组机构成员,进一步明确了相关各部门的职责和任务,建立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团县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为做好青少年维权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大力开展法制宣传,全面提高青少年法律意识
团县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大力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宣传活动,今年先后印发“两法”宣传资料1000余份,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法律咨询服务20余人次;组织学校团队组织,通过板报、橱窗、专栏,举办法制座谈会、报告会,大力宣传法制知识,引导青少年争做“普法小使者”,在青少年中有效地形成了学法、知法、懂法、用法良好氛围。
三、创新模式、拓展维权平台,唤起全社会的维权意识
积极提供以“维权、预防、教育”为主要目标的法律援助。与县司法局、法院、检察院等有关部门联合,为权益受到侵害的青少年提供法律援助。最大限度地体现法律援助的意义,也更为有效地维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在中小学建立维权阵地。充分发挥校园橱窗、板报、校报,校园电视台、网站、红领巾广播站等团队宣传渠道,对《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进行宣传。
四、创建法制学校,加强青少年的法制和安全教育
近年来我县大部分学校都成立了法制学校,依法维护学生的受教育权;尊重学生人格及其人身权、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并聘请了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少年庭、乡镇派出所的专业人员为学校的法律顾问、法制副校长,他们根据不同青少年的身心特点和各校的实际情况,定期到学校为学生举行法律知识讲座及法制报告,对个别问题学生进行分类指导。通过讲解法律知识和对发生在同学身边真实的违法犯罪案例的分
析,使他们对一些犯法行为有了更新的认识和界定,对法律知识的学习产生了浓厚兴趣,进而有力的引导青少年知法、学法、懂法、用法、护法。
五、优化青少年成长环境,实施 “校园净化工程”
针对组织、强迫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黑恶势力,不良文化产品,毒品、及违法违规网站等问题,团县委充分发挥“网吧义务监督员”的职责,定期联合县文化局、公安局等相关部门对学校周边网吧、游戏厅等场所进行集中整治。各学校团队组织也定期到学校周边网吧、游戏厅等场所进行检查,对经常出入这些场所的学生进行“一对一”的说服教育,帮助青少年认清这些不良场所对他们成长和学习所造成的潜在危害。在中小学生中开展“远离不良文化”,杜绝淫秽色情“口袋本”图书,学生彩票等不良文化产品进入校园教育活动,并加强青少年禁毒志愿者队伍建设,以宣传教育为主要手段,有效遏制青少年毒品犯罪活动。
六、发挥职能、感化教育,实施贫困生资助制度
采取“依法治流、责任堵流、救助截流、教管防流”等措施,构建未成年人接受均等教育的平台。切实做好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从入学、缴费等方面对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学进行保护。团县委充分发挥实施希望工程的优势,今年以来,先后对300多名少年儿童进行资助,并积极牵线搭桥援建希望小学3所,与县外学校开展“手拉手”互助活动,并积极倡导县直各单位、各乡镇与农民工子女集中的学校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共摸底农民工子女集中的学校51所,已开展结对帮扶的学校32所。这些措施的实施,为我县教育及扶贫开发起到了重要作用大大改善了我县办学条件,有力维护了少年儿童受教育的合法权益。
七、建立健全青少年帮扶工作机制,加强对重点、特殊青少年群体的教育和管理
成立了由县委政法委牵头,公、检、法、司、文化、教育、民政等部门和团县委、妇联等组织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和维权工作领导机构,及时调查处理有关青少年权益的上访信件,有效保护了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团县委与县法院配合成立了“青少年法庭”,指定专人参与审理涉及青少年的案件,对所有涉及到青少年的案件做到不公开审理,不报告青少年真实姓名,充分保障青少年被告人的辩护权,最大限度地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全面开展未成年人普查工作,了解需要重点关注的青少年的基本情况。重点抓好进城务工子女,城县下岗职工子女、农村困难儿童以及残疾青少年等特殊和困难群体的帮扶工作。深入开展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工作、“真情助困进万家”扶贫帮困行动、“托起明天的太阳”行动、特殊群体儿童情况调查、创建快乐成长服务站,关爱和服务城乡特殊和困难少年儿童。加大对中小学生、贫困大学生等相对弱势青少年群体的保护力度。大力推动各乡镇100%建立预防组织,完善预防组织成员联席制度,强化考核机制,发挥预防办参与处理、协调、督办与青少年权益相关的事务中的积极作用。
学生合法权益得到尊重和维护。学校健全学籍管理制度,依法维护学生的受教育权;尊重学生人格及其人身权、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加强对学校教学、生活、活动环境、设施的安全检查,维护校园的安全与秩序;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建立学生安全和伤害事故处理程序和报告制度,依法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建立和实行校内学生申诉制度,保障学生申诉的法定权利;无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及侮辱、歧视学生的现象,维护好学生的合法权益和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讲座篇四
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
2015级的新同学们:
大家下午好,首先对大家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欢迎你们,你们的到来将为我们的教育事业输入新鲜的血液,不久的将来,你们将成为我们教育战线上的新生力量,为我国的教育事业做出你们的贡献。在开启你们新的学业征程之前,我们大家共同来探讨一下与我们的健康成长息息相关的几个法律问题,我想是有必要的。我们同学,年龄大一点的,17、18岁,小一点的,可能只有14、15岁,属于青少年年龄阶段,在这个年龄阶段,你们充满青春的活力,渴望展示你们的风采,你们朝气蓬勃,渴望去探索未知的世界,这是一个令人羡慕的年龄阶段,但这个年龄阶段同时又是一个非常危险的年龄阶段,因为在这个阶段,你们还不是很成熟:你们渴望独立,但你们的知识能力不足;你们面对的诱惑很多但你们缺乏必要的自制能力;你们容易接受新鲜事物但明辨是非的能力还有待提高……等等,这一切都给你们的健康成长形成了一定的障碍,如果不能克服这些障碍,你们的青春将会是别样的青春,你们的人生也将是别样的人生。近年来,青少年犯罪问题已经成为世界各国共同面临的一大难题,我国也不例外。据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的统计资料显示,我国青少年犯罪总数占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70%以上,其中14岁至18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占青少年犯罪总数的70%以上,且青少年犯罪呈现出低龄化、暴力性、团伙作案的特点,一些青少年作案频率之高、手段之残忍简直让人无法想象。今年上半年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栏目播出的一期节目,叫: 第三十五次作案,说的是一个15岁的少年,从13岁第一次盗窃到15岁持枪抢劫被抓获,在不到两年的时间,疯狂作案35起,平均不到两个星期就有一起。还有一个14岁的少年,为了证明自己是男人,居然强奸了一个年仅5岁的幼女。一个14岁的少年因为母亲责骂他玩手机就把母亲给杀了。。。这一个个血淋淋的案例无不给我们警醒:青少年犯罪不容忽视!古人说:人之初,性本善。我们的青少年,曾经天真无邪,如同一张白纸,他们的人生为什么变得如此扭曲呢?是什么导致他们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呢?原因是多方面的,我这里主要讲两个方面的原因:
一是我们青少年法律知识比较匮乏,法律意识、法制观念比较淡薄。有这样一个案例:被告人刘某年仅16周岁,原是一名初中的学生,在一次偶然的情况下进网吧玩了一下,觉得挺好玩,以后就经常到网吧玩,之后一直沉迷于玩网吧和游戏机,但父母不给钱,怎么办呢,他想到了向同学下手敲钱,一天,他在四中操场玩时,看见同学方某,刘某就走上前要方某给他钱,并威胁方某说,你以前跟别人打过架,被打的人叫我来拿医药费,自己认识许多社会上的人,不给钱就叫人来打死你,方某很怕,将自己身上仅有的五元钱给了刘某,以后刘某陆续向方某要了三次,共计六十余元,其中有一次,刘某逼方某带他到方某父亲那骗借了三十元,最后一次,被告人刘某逼方某拿五十元,方某不给,刘某便将方某带到一偏僻地方,用玻璃刮方某手掌,用烟头烫方某,并要求方某第二天中午把钱交到刘某手中,在这种情况下,方某才将这件事告诉其父亲,方某父亲马上到公安机关报 案,并配合公安人员将被告人刘某抓获归案,刘某在接受审判时说道:“我以为只是敲点同学的钱好玩,不知道会有这么严重的后果”,刘某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敲诈勒索属于犯罪,刘某明明犯罪了,但却不认为自己是犯罪,只认为是好玩,法律知识的匮乏可见一斑。事实上,我们许多青少年正是因为不懂法,法律意识较弱,法律观念淡薄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的。
同学们也许会感到很惊奇,刘某才16岁,未满18周岁,怎么会被判刑呢?
我国刑法第十七条明文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也就是说,只要你已满16周岁,无论你犯什么罪,都需要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犯了以上8种重罪的,也是要负刑事责任。因此,同学们千万不要认为自己还没有满18岁,就算犯罪了,也不会被判刑。另外,就即便你没有达到犯罪,但只要违法了且达到14周岁以上,公安机关同意可以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你进行处罚,同样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比如说,你在学校里面打架斗殴,偷盗同学财物等被抓获,公安机关调查下来,你涉嫌犯罪,那要 移送检察机关批捕,由人民法院审判,没有涉嫌犯罪,但违法了,公安机关就会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你进行处罚,该罚款就罚款,该拘留就拘留。因此,我们说,法律是高压线,绝对不能碰,碰了,你就要付出代价。
二是沾染不良行为诱发犯罪 我们再来看一个案例。
案例:16岁的成成是体育学校的学生,他对学习不感兴趣,经常和朋友出入网吧和游戏厅,后来逐渐发展到旷课逃学。5月的一天,他们在一家游戏厅玩,由于没有钱买游戏币,决定去“搞点钱”。这时,一个衣着光鲜的少年进入他们的视线,在讨要不成后对其拳脚相加,最后将其衣兜里的钱全部抢走。后案件侦破,成成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成成一开始就是一个抢劫犯吗?不是,他演变为抢劫犯有一个过程,这个过程是从具有不良行为开始的,由于成成的不良行为没有得到及时的矫正,一步步发展下去,最终轮为抢劫犯。从人民法院审理的青少年犯罪案件来看,绝大多数青少年走上犯罪道路一般都是从不良行为开始的,有一个从劣迹→违纪→违法→犯罪的变化过程。俗话说:“小小偷针,大来偷心”,“小洞不补,大洞吃苦”,如果我们沾染了不良行为习气又没有得到及时的矫正,任其发展,那就会一步步的滑向违法犯罪的深渊。因此,同学们,要预防违法犯罪,就必须从杜绝不良行为习惯开始。那什么叫不良行为呢,我们身上有没 4 有不良行为呢?我讲了以后,我们同学自我对照一下,看看我们身上有没有我所说的这些不良行为,并思考一下,我们应该怎么做。《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把不良行为分为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不良行为指的是:容易引发未成年人犯罪,严重违背社会公德或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的不良行为包括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旷课、夜不归宿;携带管制刀具;打架斗殴、辱骂他人;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偷窃、故意毁坏财物;赌博、观看收听传播色情与淫秽音像制品读物;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等不良行为。
严重不良行为:是指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的严重不良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
2、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
3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
4、传播淫秽的读物或者音像制品等;
5、进行淫乱或者色情、卖淫活动;
6、多次偷窃;
7、参与赌博,屡教不改;
8、吸食、注射毒品;
9、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
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都具有社会危害性,但严重不良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比不良行为的危害性要大得多,也是青少年走上犯罪道路的一个重要诱因,因此,我们要预防犯罪,就一定要抵制不良行为,尤其是坚决抵制严重不良行为,毫不夸张的说,这些严重不良行为和犯罪已经没有非常明显的界限了,如果我们沾染上了这些严重不良行为而没有得到及时矫正,那监狱的大门已经为我们打开了。应该说,这些不良行为或者严重不良行为在我们部分同学当中是存在的,并且我们有的同学身上还不止一两种不良行为,我们同学自己对照一下,我们身上有没有这些不良行为,如果有,我们应该怎么办?自己去思考一下,我们究竟应该如何作出选择。在作出选择的时候,我们要知道,世界上什么药都有,唯独没有后悔药,不要因为你的错误选择后悔终生!
青少年违法犯罪对我们来说是不可接受的,但同时他又是可以预防的,一般来说,我们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来有效的预防违法犯罪:
1、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
法律是我们为人处世的底线,也是对我们行为的最低要求,法律是严肃的、无情的,触犯法律,就要受到制裁、处罚,要付出昂贵的代价,因此,我们青少年一定要学习法律,敬畏法律,遵守法律,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我们在实施每一个行为时,一定要冷静思考,想想是不是违法了?若违法即止步,千万不要去触碰法律这根高压线!
2、加强品德修养,提高自己的道德水平。
道德规范是对人们的行为进行调节的重要准则,我们的行为只有 符合道德规范的要求,我们才会得到社会的肯定,受到他人的尊重,我们才能健康成长,因此,我们的青少年一定要加强道德知识的学习,要学会用道德来规范和调节自己的行为,学会理解、宽容、尊重。同学们,加强品德修养,听起来似乎很大、很空洞,但其实不然,它就隐藏在我们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之中,体现在我们对待人和事的态度上,(比如:在学校,我们是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是否遵守校规校纪;在家里,我们是否孝敬父母,主动为家庭分忧;在社会,我们是否遵纪守法,是否与人为善等等,这些都是我们品德修养的体现)同学们。只要我们从小事做起,从身边做起,不懈努力,我们就可以形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就可以在内心构筑起预防违法犯罪的防线。这里,我们要记住古人说的一句话: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3、坚持做到防微杜渐。
任何事物都是变化发展的,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是由小到大、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同样,我们同学的人生历程也是这样的。有的同学染上了不良行为但经过家长、老师的教育能幡然醒悟、及时矫正;有的同学不听教育甚把不良行为当成“能耐”“本领”,最终一步步的滑向违法犯罪的深渊,葬送了自己美好的人生,这方面的例子可以说举不胜举。就拿我们织金来说,每年开学,当我们漫步校园,尽情享受青春的时候,都会有一些青少年因为违法犯罪而在监狱里忏悔、赎罪。同学们,一个人在成长过程中,不可能没有缺点、错误,人是在不断克服缺点、错误中成长、成熟的。关键是:我们要能够正确的认识、对待自己的缺点、错误,发现自己的缺点、错误或者老师家长给我们 指出缺点、错误的时候,我们要勇于接受并及时的改正,做到防微杜渐,不让缺点、错误蔓延,不让不良行为演变为违法犯罪。
4、学会拒绝
当今时代是一个开放的时代,一些腐朽的思想、丑恶的现象泛滥成灾,严重威胁到我们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因此,一方面,国家要加强立法,加强管理,净化社会风气,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另一方面,我们青少年要加强思想道德修养、增强法制意识,要分清是与非、分清善与恶,分清美与丑,学会拒绝非法的、丑恶的、不健康的东西,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在内心构筑起预防违法犯罪的防线,促进自己的健康成长。一句话,我们要学会拒绝。
同学们,我们在坐每一位都是父母的心肝宝贝,将来,我们还要承担起家庭的责任,社会的责任,我们还有我们自己美好的前途,如果因为我们的无知、放纵、任性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可以想象我们的父母将会是何等的伤心、难过,他们将如何面对别人异样的眼光?古语说:“身有伤,贻亲忧,德有伤,贻亲羞”,什么意思,那是说,如果我们身体受伤了,父母会非常担心,而如果我们道德品质出现了问题,甚至违法犯罪了,作为父母,会脸上无光,无脸见人啊!因此,同学们,我们可以贫穷、可以卑微、可以一事无成,但我们绝不能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大家说:能不能做到?
谢谢大家!
2015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