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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下半年的工作计划篇一
行政事业单位内控需以信息化为支撑,同时也不能一味地依赖信息化系统。
近日,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要求,各单位以全面执行单位内控规范为抓手,以信息技术为支撑,逐步将控制对象从经济活动层面拓展到全部业务活动和内部权力运行。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行政事业单位内控信息化是大势所趋,同时内控信息化建设也并不能一蹴而就、一劳永逸,而是一个需要不断调整的过程。
以信息化为支撑推动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建设,是现实情况下的必然选择。
“信息化是行政事业单位组织目标实现的技术保障,通过信息化内嵌内控制度和业务流程,可以起到物理固化的保障作用。同时信息化是行政事业组织规范有序的具体表现,能够减少人为主观因素影响和降低寻租空间。”杭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原杭州师范大学计财处处长陈珍红说,信息化还是行政事业组织高效运行的技术手段,通过实时自动的信息手段,有效实现信息公开透明,提高组织运行效率。
对此,中国海洋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姜宏青也认为:“信息化是提高信息沟通质量的重要手段,利用互联网技术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建立统一快捷的信息系统,能够让各部门之间的分工与合作更有效,让各事项从发生到结束不同环节之间的衔接更加流畅,提高效率,利于监督和评价。
”对于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应用信息化手段的优势,中国气象局财务核算中心处长周欣也深有体会:“如果人工来做内控的话,要想抓到位,人力和物力的耗费就太大;如果抓不到位,内控就会流于形式。
所以,以信息化为支撑的内控会更加高效。
”同时,陈珍红认为,信息化在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建设中有3个最关键的作用。
一是信息化能使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内容固化,并使信息具备可追溯性,增强了内控的刚性和可靠性;二是信息化能以行政事业单位的组织目标和问题导向进行设计并运行,增强了内控的操作性和及时性;三是信息化能将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数据和非财务数据进行整合,形成有效的信息价值链,增强了内控报告的全面性和有效性。
内控关键点需随时调整。
业内人士指出,内部控制制度必须通过信息化才能有效实施,否则就会流于形式。
行政事业单位通过将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固化在信息系统之中,可以实现对经济活动控制的自动化、实时化,并尽可能降低人为因素的影响,达到内部控制标准对各项经济业务约束的“自动”实现,从而提高内部控制的执行力,实现内部控制规范的落地。
的确,信息化在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建设中的作用不可小觑,但也不能一味地依赖信息化系统。
“一味地依赖信息技术,也会导致内控流于形式。首先,内部控制必须依靠人的主观作用,因为作为内控主体和对象的人,在组织运行过程的具体问题上,仍有其职业判断和权力寻租空间,如果对内部控制认识不到位甚至舞弊,会导致内部控制风险无法控制。同时,信息化的概念设计、实施建设和运行仍有赖于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陈珍红说,信息化的有效实施必须具有系统性和整体性,如果各行政事业单位在信息化方面建设水平不一,可能会导致组织内部系统分立,形成信息孤岛和内部壁垒,增加沟通成本,反而会严重阻碍组织正常运行。
姜宏青也表示:“内部控制在信息化之前就存在,信息化并不是内部控制有效执行的前提条件,而是提高项、加速项。”对此,周欣根据自身经历强调,内控信息化建设并不能“一劳永逸”,而是一个需要不断调整的过程。
“所谓的调整,主要是调整内控的关键点。比如,我们在做初期的信息化时,在资金内控方面会比较关注支票和现金,而近年来,支票和现金的使用频率大大下降,很多时候都是使用网银形式,这时候我们内控的关键点就会改变,内控信息系统也需要随之调整。”周欣说,而当调整太过频繁的时候,可能就有成本问题了。
信息化队伍建设是关键。
对于下一步的内控信息化建设,周欣认为需要注意两个方面:一是要将业务流程固化到信息系统,二是找准内控关键点。
“如果找不准关键点,就有可能出现漏洞。”周欣说。
同时,陈珍红建议,要注重信息化建设的整体性和系统性。
“组织系统要想运行顺畅,首先要保证‘资金流’‘物资流’和‘信息流’顺畅,因此,在信息化建设,要注重要系统先行建设,配套系统及时跟进,并要注重‘三流’顺畅运行系统的同步推进。”陈珍红说,同时要注重成本收益原则,信息化建设要结合本单位情况,不能贪大求全,造成闲置浪费,而是要以问题和目标导向、注重成本收益的原则进行建设。另外,信息化队伍建设也非常关键。从事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建设的人才队伍需要精通信息技术、财务和业务,各单位要有一支懂管理、会应用、会开发的队伍,在提供数据的同时,还要具备将数据转化为信息和应用信息的能力。
陈珍红还建议完善行政事业单位的制度建设。信息化是技术支撑,其运行的实质内容是内嵌的业务流程和规则,因此,单位需要有完善的制度、清晰的岗位职责分工、明晰的业务流程和高效的组织文化等。
物业公司下半年的工作计划篇二
第十条实行委托代收方式的单位应于收费(处罚)事项发生时,当场收款并开具收费收据或罚没收据,但当日(最迟次日)必须将所收金额汇总解缴财政。非税收入汇总解缴时,单位应按要求填写《江苏省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执罚机关直接缴入财政部门指定的罚没收入专户),注明所用收据的起讫号码及“汇总”字样,送代收银行收款后,必须将机制票据记账联与收费收据记账联配对记账,将机制票据收据联粘贴在相对应的收费收据存根后,以备财政部门审验。
第十一条单位须严格按规定的用途使用票据,不得串用混用,严禁转借、转让和买卖。票据使用时,内容填写必须完整准确,印章齐全,不得涂改。填错的票据应加盖“作废”戳记,联次齐全。
第十二条对收费(处罚)单位之间的合法征收行为及往来事项,交款单位出具拨款申请,财政部门审核后办理内划手续并收据,收据须加盖执收单位财务专章和会计印章。
第十三条严格实行票据缴验制度。单位应建立票据内部审核制度,核对内部各单位使用票据的册数、号码、收取金额、已缴财务入帐金额、已缴财政金额,确保票款一致。向财政部门缴销票据时,单位应填写《收费(罚没)票据缴验表》,连同票据存根(附机制票据收据联)缴财政部门审验。
第十四条单位不得私自印制、出售、伪造财政票据,不得使用白条收费或罚款。对不符合规定的票据,缴款单位和个人有权拒付,不得作为报销凭证。
第十五条单位如发生票据丢失,应及时在县级以上新闻媒体声明作废,查明原因,写出书面报告,报财政部门处理。
第十六条财政票据实行“年终零结存”制度。年度终了时,单位所领财政票据应全部清理核销。已填写的票据收入原则上不得跨年度入账。
第***单位已开据的财政票据存根,应妥善保管,保管期一般为五年。个别用量特别大的票据存放确有困难的,经县财政部门批准,可适当缩短保存期限。
第十八条票据销毁须经过财政部门批准,单位不得自行销毁。对符合销毁条件的票据,单位应填写《江苏省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或罚没收据)销毁申请表》,报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方可组织票据销毁工作。
第十九条撤消、合并、分立及收费项目被明令取消的单位,应按规定到财政部门办理“票据购领记录簿”的变更或注销手续,将已领未用票据全部清理。不得私自转让、销毁票据和票据购领记录簿。
非税收入管理制度。
第一条非税收入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彩票公益金、罚没收入、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主管部门集中收入、经营服务性收入以及利息收入等。
第二条非税收入实行依法征收、票款分离、银行代收、专户存储管理办法。
第三条根据上级文件规定增加或取消收费项目、调整收费标准和范围的,执收单位须持相关文件按规定程序报县物价、财政部门审批。
第四条单位收费应办理《江苏省收费许可证》、《江苏省收费员证》;执法机关实施处罚应办理《行政处罚主体资格认定书》和《江苏省行政执法证》。坚持持证上岗、亮证执收执罚。
第五条单位收费或执罚应实行社会公示制度,在公共场所向社会公布收费(处罚)的文件依据、收费(处罚)项目、标准、范围、收费的减免政策及减免项目等。
第六条单位组织收入应按规定使用省财政(税务)部门统一监制或印制的票据。
第七条非税收入全部纳入部门会计机构统一核算,不得设置账外账。
第八条非税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严格执行《沛县收费罚没收入收缴分离暂行办法》(沛政发[2001]53号)和《沛县非税收入“票款分离”操作规程》(沛财综[2015]12号)。
第九条实行银行代收方式的执收单位应于收费事项发生时填写《江苏省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交由缴款人将款项送存非税收入财政专户,以代收银行开具的《江苏省非税收入收款收据》第四联作为收入入帐依据。实行银行代收的执法机关应于处罚事项发生时填写《江苏省罚没收入专用缴款单》,交由当事人将款项送存财政部门指定的罚没收入专户,执法机关凭缴款单回执开具《江苏省罚没收入专用收据》并作为收入入帐依据。
第十条实行委托代收方式的执收(执罚)单位应按规定于收款事项发生时向当事人开具《江苏省行政事业收费收据》(含专用及定额收据)、《江苏省行政事业单位结算凭证》(其他收入使用)、《江苏省罚没收入专用收据》,将所收资金于当日(最迟次日)汇总缴入非税收入财政专户(具体缴款方法同第九条),收费单位应将代收银行开具的《江苏省非税收入收款收据》第四联与手工收据记帐联配对入帐,不得截留、挪用、坐收坐支。
第十一条单位对组织的收入应及时入账,按月与财政部门核对,确保收入账账相符。
第十二条对缴费人因特殊原因提出减免的,执收单位应依据政策规定的减免标准和范围,按审批程序和权限办理。凡不属政策规定减免范围的,任何部门和个人均无权批准减免。
基本支出管理制度。
第一条基本支出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两部分。
第二条单位应按照批准的年度部门预算,编制月度用款计划,坚持按预算、按计划执行进度办理支出。
第三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严格按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支出。
第四条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障制度,严禁乱发津贴奖金。
第五条单位人员经费应按照人事部门审批的工资标准,及时足额发放,不得无故拖欠、截留挪用。确因工作需要雇用临时人员的,应按有关管理规定到劳动、人事部门办理用人和工资待遇的审批。
第六条人员经费由财政部门或单位委托金融机构办理个人帐户发放。
第七条纳入财政统一发放单位人员工资变动、增人增卡、减人停卡,应根据人事部门批准的手续,减资和减人停卡手续应于工资人员减少的当月15日前报送财政部门;增资和增人增卡手续应于每季度末最后一个月的10日前报送。严禁虚报冒领工资。
第八条单位应加强公用经费的内控管理,制订切实可行的措施,对重点支出项目参照项目支出管理。
第九条购置办公用品,应由单位财产物资管理机构统一办理,按计划领用。对购入办公用品符合固定资产标准的,应通过“固定资产”核算。购进大批同类材料物品,应通过“材料”科目核算,并相应健全入出库手续。
第十条单位应加强会议费管理,严格履行会议审批制度,压缩会议规模,严格执行会议费开支范围和标准,不得借会议费名义报销与会议无关的其他费用。会议费支出严格按县政府《印发〈关于会议费开支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沛政发[1997]7号)的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单位应加强电话费管理,对办公电话、传真机和网络等费用支出,推行定额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单位应加强车辆燃修费的管理,实行车辆派车单制度和车辆里程考核制度。同时应完善单车燃修费审批和管理办法,对大项维修实行跟踪管理,定点维修。
第十三条招待费支出应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业务招待费列支管理规定〉的通知》(财预字[1998]159号)规定执行。公务招待应建立就餐通知单制度。严格控制就餐人员和就餐标准。
第十四条单位在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中,应当正确归集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数,不能归集的,应当按照规定的比例合理分摊。经营支出应与经营收入配比。实行内部成本核算办法。
项目资金支出管理制度。
第一条项目资金是指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实现某一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具有专门用途、适合项目管理的各项财政资金。包括各级财政预算内、外安排、上年结转等方面的资金。
第二条项目资金指标下达后,项目实施单位应对项目支出按支出用途进一步细化分解。
(一)基本建设(大修理)项目支出细化预算包括项目前期费用、征地费、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设备等购置费、原材料、其他费用。
(二)会议培训项目支出细化预算包括住宿费、伙食费、场租费、交通费、材料费、表彰费用、其他费用。
(三)资产购置支出细化预算包括资产器材购置费、安装费、其他费用。
(四)专项业务项目支出细化预算包括设备材料购置费、会议费、差旅费、印刷费、宣传咨询费、维修费、租赁费、劳务费、其他费用。
(五)其他项目支出细化预算包括项目前期费用、开发费用、研究费用、设备材料费用、会议费、差旅费、租赁费、其他费用。
第三条项目实施单位在申请拨付资金前,对项目支出细化预算所列事项以及施工合同、工程预算有关材料和配套资金落实情况提供给财政和主管部门进行审核,经核实后,签订项目工程资金合同(协议)书,确定拨款办法。
第四条按合同或协议规定,先期可预拨20%的项目资金作为启动资金,然后按工程进度,经审核后分期分批拨付资金,但在工程验收前最高拨付额不得高于项目资金总额的70%,验收合格后再拨付20%资金。对需多渠道筹措资金的项目,应先落实自筹资金。凡自筹资金未足额落实的,一律不予拨付项目资金。具体拨付程序和要求按《沛县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沛财[2015]第3号)执行。
第五条预留项目支出预算的10%作为项目质量保证金,待项目工程按计划完成,验收交付使用一年后,经财政部门检查未发现质量问题的,再予拨付。
第六条财政补助金额较小的项目,在征得财政部门同意后,项目实施单位可根据项目计划先行实施,待项目完工,经财政部门验收合格后办理一次性拨款手续。
第七条项目资金支出预算确定后,严禁随意调整预算,要严格按照批准的用途,专款专用,并进行明细核算。因项目发生终止、撤销、变更引起调整的,相关单位必须提出变更申请,并附报变更的政策依据和说明,按照规定的程序报经财政部门批准后执行。
第八条项目资金实行报账制管理,县财政局为报账管理部门,对项目实施单位提供的原始凭证进行审核盖销后,退还给项目主管部门,由项目主管部门按规定的会计制度负责会计核算,以真实准确反映项目资金使用全貌与效果。
第九条项目实施单位要做好报账的基础工作,报账凭据根据报账审核需要,由项目实施单位提供。具体包括:项目计划批复、项目中标合同、政府采购合同、报账拨款申请表、项目资金支出明细表(附原始凭证)以及项目竣工决算等。
第十条项目资金的基本建设部分,达到或超过招投标管理限额的,必须实行招投标管理。列入政府采购目录的物品,应当实行政府采购。
第十一条实行报账制管理的项目资金采取国库集中支付办法,直接支付到商品、劳务的提供单位或建筑工程的承建单位。报账资金的拨付实行转账结算,严格控制现金支出。
第十二条项目实施单位要定期向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报告项目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情况,对项目实施单位不按规定使用资金的,财政部门应停拨项目资金或中止项目资金,并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纠正的,财政部门应采取有效措施,收回所拨资金。
第十三条项目完成后,项目实施单位应首先自查、自验,对项目资金的落实、工程的实施、完成及效益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形成系统的总结并及时向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报送资金使用效果的文字报告。
第十四条主管部门对已完成的项目组织检查验收小组,根据立项单位和项目承包单位的合同或协议以及项目可行性报告的要求,审核有关项目竣工材料,出具检查验收报告。然后由财政部门审验。
第十五条项目验收合格后,要明确产权主体,落实管护责任,由主管部门及时与项目实施单位办理固定资产价值移交手续,切实保证账实相符,确保项目工程永续利用,长期发挥效益。
第十六条项目实施单位应按要求提供项目立项、评审、实施和成果等方面的资料,主动接受财政和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并按检查处理建议和意见整改纠正。
政府采购管理制度。
第一条单位在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时要同时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凡集中采购的项目必须根据政府采购预算要求编制详细的年度政府采购执行计划。
第二条单位应根据财政部门批复的政府采购预算和年度政府采购执行计划,按月编报政府采购计划。未列入政府采购预算的采购项目,不得实施采购。
(一)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必须委托政府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单位应填制“政府采购预算控制计划表”和“政府采购计划明细表”,由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于每月5日前报财政部门核准。
(二)未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实行协议供货采购的项目除外)的政府采购项目,单位可以按照政府采购规定的程序组织实施分散采购,也可以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理采购。
(三)分散采购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必须进行公开招标,因特殊情况对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以外采购方式的,以及因特殊情况需要采购非本国货物、工程或服务的,应当在开展采购活动前报财政部门依法批准,并将采购结果报财政部门备案。
(四)政府采购计划中采购方式属协议供货采购的采购项目,单位应按照财政部门有关协议采购的规定执行。第三条单位应指定专门机构(或专人)负责政府采购事宜。委托代理机构代理采购前,应与采购代理机构签订委托代理协议,明确委托的事项、双方的权利义务。确定委托代理协议采取一年一订的方式,特殊项目采取一事一订的方式。
第四条单位依法采用相应的采购方式组织采购活动,应当签订书面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以依法变更合同。涉及政府集中采购的合同,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签订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百分之十的补充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应当自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副本报财政部门备案。
第五条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对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凡符合事先约定标准的,即为验收合格。
第六条单位应当按合同约定支付采购资金。资金支付按照《关于印发〈沛县县级政府采购资金财政直接支付试行办法〉的通知》(沛财预[2015]6号)规定执行。
第七条核准后的政府采购预算(计划)一经确定,原则上不作调整。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采购计划的,按原报批程序执行。
(一)年度执行中追加预算安排政府采购项目的,按规定办理部门预算指标调整手续后,单位提出政府采购预算调整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汇总,报财政部门审批,补报年度政府采购执行计划。
(二)在部门预算资金范围内追加政府采购预算的,单位提出政府采购预算调整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汇总,报财政部门审批,补报年度政府采购执行计划。
(三)调整政府采购预算的,单位提出政府采购预算调整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汇总,报财政部门审批,补报年度政府采购执行计划。第八条单位应加强政府采购项目新增资产的管理,及时进行国有资产登记备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第九条政府采购的备案和审批事项由单位依照有关规定向财政部门报送。
(一)下列事项应经财政部门依法审批:1、因特殊情况对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采购项目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的;2、因特殊情况需要采购非本国货物、工程或服务的;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其他需要审批的事项。
(二)下列事项应报财政部门备案:1、主管部门制定的本部门政府采购实施办法;2、经财政部门依法批准,采取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的执行情况;3、政府采购项目的合同副本;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其他需要备案的事项。第十条单位应当建立政府采购档案管理制度,真实、全面反映和记录政府采购活动情况,采购档案保存期为从采购结束之日起不少于15年。
财务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条单位要建立严格的财务内部控制机制,以防止会计核算工作上的差错和舞弊行为,保证各项财务活动真实合法准确完整。
第二条单位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者一岗多人。但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或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做到印鉴和支票相分离,不得由一人兼管。
第三条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单位领导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需要回避的直系亲属为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
第四条设置会计机构的单位应设置专职稽核岗位,配备稽核会计,否则由会计机构负责人兼任此项工作。未设置会计机构的单位,由会计主管人员兼任本单位的会计稽核工作。稽核会计对其稽核意见负责。
第五条会计稽核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预算财务计划、经济业务计划及各项财务收支;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及其他会计资料;各项财产物资的增减变动和结存情况。
第六条稽核人员应依据国家财经法规、规章制度及有关财务规定开展稽核工作,对原始凭证、记帐凭证、会计帐簿和会计报表进行稽核。
(一)原始凭证不经审核不得入帐。原始凭证取得或填制后由稽核人员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要求进行初审,并加盖“稽核”字样印戳,报分管领导人签字批准方可入帐。
(二)记帐凭证由填制人员填制后,经记帐会计初审,稽核会计复核,并分别签名或盖章后入帐。
(三)会计帐簿和会计报表要每月稽核一次。
第七条稽核会计有权督促有关部门和个人对稽核时发现的差错和问题进行纠正。有关部门和人员必须配合稽核人员的工作,对稽核出的错误应预以纠正。对重大问题或有关部门和人员不予纠正的问题,稽核人员有权向单位领导或者有关部门反映。
第八条经济业务发生后,先由会计机构审核,再报分管领导人签批;未经审核的,分管领导人不得予以审批。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凭证,会计人员有权拒绝办理。
第九条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单位根据业务量大小和年度支出多少确定具体的支出审批权限,原则上单笔支出1000元以下的由分管领导直接审批,1000元以上的需经领导集体研究决定后由分管领导人审批。单位其他领导人不得越权审批。
第十条对大项开支实行事前申报制度。由经办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会计机构审核后,报单位分管领导人审批,未经审批的不得办理,更不准未批先办。
第十一条单位应对年度财务收支预决算、专项资金支出及使用效益情况,单位的开支标准、报批程序及其它财务事项进行公开。
第十二条单位年初以会议的形式通报本年预算的安排及资金使用的打算,年末开会通报资金使用情况及效益。单位应于每季度末15日前将本季度财务收支情况公布上墙,接受社会监督。专项资金或大额支出应及时在单位通报并公示。
物业公司下半年的工作计划篇三
好的工作计划方案能达到一个事半功倍的效果,好的工作计划方案如何写呢?下面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行政单位党员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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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xx大、xx届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场党员发展工作,[莲山。
课件。
]按照县委组织部的工作安排和要求,结全我场党员队伍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正确把握新时期发展党员标准,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奋斗目标,深入开展双培双建双强工作,大力加强和改进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重点做好在生产、工作一线和青年、妇妇、知识分子中发展党员工作,努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规模适度、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为实现全场经济后发赶超和社会各项事业全面进步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今后四年的工作任务是:全场党员每年平均增量控控制在8人以内。到xx年底,全场35岁以下青年党员达到全场党员总数的20%以上;妇女党员达到党员总数的12%以上,消除女党员空白支部;大专以上学历的党员达到党员总数的20%以上;彻底解决农村党支部多年不发展党员的问题,不出现三年以上不发展党员的工区。各支部入党积极分子人数应保持到党员总数的15%以上。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林场党委要把党员发展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要明确工作责任,党委书记是发展党员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组织委员是“具体责任人”,党支部书记是“直接责任人”。要建立党员发展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两年未发展党员的党支部,一律不得评先评优;三年未发展党员的,对党支部书记予以诫免谈话,并通报批评;四年未发展党员的,党支部书记予以调整。
2、重点加强农村党员发展。各村支部要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制订农村党员发展工作规划,增强党员发展的指导性和针对性。要适度加快农村党员发展步伐,要求每个村每年发展党员不少于1人。同时,党员发展过程中,要注重五个优先:优先发展35岁以下的优秀青年;优先发展高中以上学历人员;优先发展女党员;优先发展种养加销致富能手;优先发展村组干部,不断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
3、加强自身建设,不断增强党组织战斗力。要深入开展“双培双建双强”活动,着力实施“双培”(把致富能手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致富能手)工程,打造一支双强型党员干部队伍,能够肩负起带领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历史使命,从而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有效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吸引力。
4、加强对村支委会干部,特别是支部书记的教育培训。一是提高他们对党员发展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程度,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二是加强党员发展业务培训,规范党员发展程序,确保党员发展的质量。
5、加强培养,壮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要把发展党员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上,要及时把那些品德好、素质高、年纪轻,积极向党组织靠拢的优秀人员吸收到入党积极分子队伍中来。并采取集中办班、结对帮助、培养锻炼等方法,有针对性有效地进行培养教育,使之早日成熟。
6、坚持标准,努力提高党员发展质量。要严格党员发展程序,严格履行入党手续,严把入口关,努力做到六个不发展,即没有经过培训学习的不发展;没有经过一年以上培养考察的不发展;没有经过政审的不发展;手续不完备的不发展;政治思想一般,工作成绩不突出的不发展;群众反映的问题没有查清的暂不发展。
《中国共产党章程》指出: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为保持党支部的战斗力,使党支部充满朝气和活力,根据本村党支部的实际,特制定2019年度发展党员计划。
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xx大精神,吸收一批优秀青年、小能人入党,提高支部整体素质。
本年度计划培养入党积极分子2名。
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党支部要切实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工作方针。培养对象要做到:
1、拥护党的方针政策,努力自觉地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政治敏感性强和思想素质好。
2、严格遵守国家法令,坚决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廉洁奉公,做到自尊、自警、自励。做本村的遵纪守法先锋模范。
3、具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和使命感,爱岗敬业,尽职尽责,乐于奉献,在农村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
4、严格要求自己,充分发挥表率作用,言行一致,表里如一,关心集体,团结协作。
5、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勇于开拓创新,不自满于现状,不断增强自己的思想文化素质。
6、作执行国家有关晚婚晚育、计划生育和社会综合治理政策的先锋模范,积极担负起社会主义道德新风尚的倡导者、传播者和实践者。
1、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坚决执行发展党员的工作制度,切实把好党员的质量关。
2、加强对重点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的平时联系、培养、考察。
3、重视重点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的党课教育,着重加强他们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知识的学习理解,重点引导他们在实际工作中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4、坚持做好对重点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工作汇报工作,及时交流思想,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的不足。
5、坚持发展党员公示制度,广泛听取党内外对重点发展对象和入党积极分子的意见,加大发展党员工作的透明度。
6、教育重点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严格遵守国法政纪,自觉抵制不良倾向,鼓励他们积极投身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行列。
7、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各类文化知识、专业技术培训,努力提高他们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能力。同时根据入党积极分子的表现及考核情况,每年对积极分子队伍进行一次调整,实行动态管理。
物业公司下半年的工作计划篇四
财政部印发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以下简称内部控制规范)将于20××年1月1日起实施,为推动、指导各教育行政事业单位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提高内部管理水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实施内部控制规范的重要意义。
20xx年,我国实现了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4%的目标,这是教育发展史上一个新的里程碑。随着财政教育投入的.大幅度增长,用好管好教育经费的任务更加突出。实施内部控制规范,是加强教育经费监管的重要举措,是完善教育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治理结构、建立现代学校制度的必然要求。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教育系统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贯彻落实内部控制规范的各项要求,不断提高内部管理水平。
二、实施内部控制规范的基本原则。
(一)注重系统性。
各单位要认真分析当前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情况,对照内部控制规范的要求,加快完善单位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实现对经济活动的全面控制,特别要做好单位重要经济活动和经济活动重大风险的控制。
(二)注重有效性。
机构、岗位设置和权责分配应当科学合理,并符合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确保不同部门、岗位之间权责分明,有利于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三)注重时效性。
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应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单位经济活动的变化和管理要求的变化及时修订和完善。
三、实施内部控制规范的主要任务。
(一)梳理各类经济活动业务流程,明确业务环节内容。
各单位应按内部控制规范要求,根据单位职能,对预算、收支、政府采购、资产、建设项目、合同等各项业务进行分析、总结和归纳,明确各项业务的目标、范围和内容,将各项业务中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融入到业务流程中的每个业务环节,并依此细化各个环节的部门和岗位设置,明确范围和分工。
(二)分析经济活动风险,确定风险点,选择风险应对策略。
风险分析要从各项业务面临的内外部环境入手,运用多种手段进行风险的定性和定量分析、评估,按照各项业务确定具体的风险点。风险评估的内容既包括组织机构设置,又包括业务层面本身的各项业务流程。
(三)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各单位在制定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时,要注意与相关制度的衔接,并将制衡机制嵌入到各项管理工作,实现决策、执行和监督相互分离、相互制约。
着重在四个方面形成制衡机制:
一是建立重大事项议事决策机制;。
二是规定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和内部授权审批控制;。
三是建立预决算、政府采购、资产管理等部门和岗位间的沟通协调机制;。
四是建立关键岗位工作人员的培训、轮岗和评价等机制。
(四)提高内部控制的信息化水平。
各单位要不断加强信息系统建设,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内部控制的科学性、及时性和有效性。通过信息的同步集成,改变单位各项经济活动分块管理、信息分割的局面,实现预算管理、资产管理、财务管理等整成在统一的平台,减少或消除人为操纵因素,确保财务信息和其他管理信息的及时、可靠、完整。
(五)建立内部控制评价机制。
各单位要将内部控制建设和实施情况纳入日常监管范围,并将其纳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内容,切实开展内部控制测试评价,编制内部控制自评报告。
(六)重视评价结果运用。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内部控制工作开展情况,纳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和考核内容,将评价结果与财政绩效考核挂钩。内部审计监督部门要定期通过审计报告、审计建议书等形式将测试评价结果上报单位主要负责人,促进内部控制规范有效执行。
四、实施内部控制规范的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责任。
各单位负责人要对本单位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单位主要领导要切实负起责任,牵头做好内部控制规范的组织实施工作,合理确定本单位内部财务、审计、纪检监察、政府采购、基建、资产管理等部门的职责和权限。
(二)完善工作机制。
各单位要根据内部控制规范实施要求,尽快设置内部控制职能部门或确定内部控制牵头部门,配备专业人员,建立领导负责、责任部门主抓和相关部门协调的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机制。
(三)加强宣传培训。
各单位要加强宣传培训,让内部控制的理念深入人心,形成重视风险防范、强化责任意识的内控文化,形成“领导重视、部门协作、全员参与”的内控制度建设环境。
物业公司下半年的工作计划篇五
第一部分总说明。
第二部分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
第三部分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第四部分会计报表格式。
第五部分财务报表编制说明。
2
第一部分总说明。
二、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事业单位,下列事业单位除外:
(一)按规定执行《医院会计制度》等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
(二)纳入企业财务管理体系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或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事业单位。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对本制度的适用,由财政部另行规定。
三、事业单位对基本建设投资的会计核算在执行本制度的同时,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基本建设会计核算的规定单独建账、单独核算。
四、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但部分经济业务或者事项的核算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采用权责发生制。
五、事业单位应当按照《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或相关财务制度的规定确定是否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
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的,按照本制度规定处理。
不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不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的,不设z本制度规定的.“累计折旧”、“累计摊销”科目,在进行账务处理时不考虑本制度其他科目说明中涉及的“累计折旧”、“累计摊销”
3
科目。
六、事业单位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
七、事业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运用会计科目:
(一)事业单位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设z和使用会计科目,
在不影响会计处理和编报财务报表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减少或合并某些明细科目。
(二)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信息化管理。事业单位不得打乱重编。
(三)事业单位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时,应当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得只填列科目编号、不填列科目名称。
八、事业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编报财务报表:
(一)事业单位的财务报表由会计报表及其附注构成。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和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
(二)事业单位的财务报表应当按照月度和年度编制。
(三)事业单位应当根据本制度规定编制并对外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报表。事业单位不得违反本制度规定,随意改变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不得随意改变本制度规定的财务报表有关数据的会计口径。
(四)事业单位财务报表应当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
4
(五)事业单位财务报表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
九、事业单位会计机构设z、会计人员配备、会计基础工作、会计档案管理、内部控制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等规定执行。开展会计信息化工作的事业单位,还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相关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执行。
十、本制度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1997年7月17日财政部印发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预字z1997{288号)同时废止。
5
第二部分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
序号。
科目编号。
科目名称。
一、资产类。
1
1001。
库存现金。
2
1002。
银行存款。
3
1011。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4
1101。
短期投资。
5
物业公司下半年的工作计划篇六
提要随着政府职能转变,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内外环境发生了根本变化。本文从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概念、目标、核心、特征出发,归纳了目前财务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适时地提出了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对策。
(一)概念。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是指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财务制度的规定,有计划地筹集、分配和运用资金,对单位经济活动进行核算、财务监督与控制,以保证事业计划及任务的全面完成。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单位预算,如实反映单位财务状况;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经济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对单位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
(二)目标。行政事业单位占有和使用了社会公共经济资源,因而受国家财政预算的直接管理和控制。因此,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目标的基本内涵应定位在对财政供给的各项资金的合法、规范的申请、使用和控制上。基本目标应该是保障财政资金的安全和完整,有效地发挥筹集、配置、运作、调控和监管职能,使各项资金的使用效益更好、效率更高。
(三)核心。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事业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财务管理以资金管理为核心,科学管理、提高效益、走向市场化运营,通过全面、科学、有效的核算和控制,在国家财务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的前提下,根据本单位的职能制定相应的具体管理办法和措施,以保证国家资金的合理使用。
(四)特征。财务管理的特点与行政事业单位本身的特点密切相关。与营利单位相比,主要有以下特征:行政事业单位的资金基本上都来自财政拨款和其他收入;事业单位一般不存在可以出售、转让、赎卖或清算的问题,也不具有企业会计意义上的所有者权益,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规定使用资金;事业单位一般不直接创造物质财富、不以营利为目的;有的事业单位虽然可以按一定收费标准或价格提供劳务或产品,但往往是按等于或低于成本的价格提供。
(一)预算管理不严肃。多数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只想从财政“要钱、花钱”,对编制预算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忽视预算编制和评价,使现有资金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在管理上产生了的“松、散、乱”现象。支出审批制度不严格,随意扩大开支范围,巧立名目发放奖金,提高补贴标准,随意改变资金的用途,“专款不专用”的现象经常发生。有的单位虽然编制了预算,但对预算资金使用效益不进行跟踪审计,即使跟踪调查,也是分析肤浅、简单总结,效益考核基本是走过场。在安排项目支出预算时,存在一定的随意性和盲目性,从而使好多项目难以取得预期的社会效益。
(二)资产管理混乱。一是有些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出纳等不相容职位没有严格分离,货币资金管理有漏洞,资金安全存在隐患。大额开支使用现金支付,白条抵库、公款私存现象在部分单位仍然存在。收费、罚没收入等不入账,以虚列支出、资金返还等方式设置“小金库”;二是一些事业单位对固定资产的存量及流量管理不严,普遍存在“重购建、轻管理”的现象,固定资产的使用、维护、处置、出租、出借以及调拨、报废等方面管理不规范,资产使用效率低,并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三)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主要体现在,一是资金的管理不严,供应范围过宽,内部制度不健全,财经纪律观念淡薄,执行财经法规制度不严格,资金分配、支出存在严重的随意性;二是在票据认购、票据领用、票据核销上存在监督的漏洞,票据管理使用比较混乱;三是部分事业单位往来款项占据比例过大,有相当一部分属于呆账、坏账;四是年终清理结算和财务结账不及时。
(一)强化预算管理。
一要科学合理地编制预算。
编制单位预算是单位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对合理地筹集、分配和使用资金,促进行政事业单位的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财务人员和单位有关领导要共同研究,合理编制部门预算,编制预算应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考虑到积累与发展的关系;二要严肃认真地执行预算。
单位内部预算一经批准,就不得随意更改,加强预算执行管理,调节经费构成比例。
财务部门要定期分析考评,及时了解经费开支进度和发现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从而总结经验,采取措施,提高预算管理水平,严格按照项目预算科目安排业务支出;三要加强预算监督和控制。
在国家审计、社会审计和单位内部审计三位一体的审计模式下,财务部门要对预算执行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进一步健全保证资金安全的运行机制,树立科学理财观念,以预算促项目,提高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有效性和科学性。
(二)加强国有资产管理。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是整个国有资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要提高认识,转变观念,克服重资金使用、轻实物管理的倾向,变“资金”观念为“资产”观念。
把资产管理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督促单位领导自觉重视国有资产管理;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指导下,结合实际,制定完善、适合本单位资产购置、使用、保管、调拨、转让、处置、报废等各个环节的管理制度,逐步使资产管理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要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严格设定资产登记管理和考核体系,自觉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建立健全考核指标,明确责任,奖优罚劣,充分调动资产管理者的主动性、积极性,从而提高资产管理水平和资产使用效益,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
(三)健全财务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要从本单位实际出发,根据本单位的业务特点、管理体制、管理要求、资金运动、人员配置等,充分体现本单位的特点,这是制定制度的唯一标准。
制定制度要讲究系统和配套,制度与制度之间不能相互矛盾。
一要建立综合性的管理制度,如加强经费管理制度、财务人员岗位职责等;二要建立单项的管理制度,如加强办公费、电话费、邮资费等管理制度;三要建立相关性的管理制度,如接待制度、车辆管理制度等。
这样,可以从单位内部建立起有效的支出约束机制,做到有章可循,并且严格按制度办事,以堵塞漏洞,设定不同的考核指标,逐步建立起以提高经济效益为目标,节约资金,最大限度地提高各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在单位经济活动中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的控制和监督。
(四)全面提高财务人员素质。行政事业单位职能的转变,对财会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现代财务管理要求财会人员由传统的“核算型”向“管理型”和“经营型”会计转变,这就要求财会人员素质过硬,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事业单位要结合单位具体情况,对会计人员加强培训,定岗定人,全面提高会计人员的专业判断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准。组织会计人员参加政策法规、业务知识等方面的培训和学习,增强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和法制观念,大力培养知识经济时代需要的复合型人才。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专业技能,为保证资金安全完整和信息真实着手做好会计基础工作,财务审核把关尤为重要。
主要参考文献:。
[1]赵秋梅等.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j].财会研究,.9.
[2]明文聿等.论新时期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创新[j].集团经济研究,.7.
[3]陈金海.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j].金融经济,.20.
物业公司下半年的工作计划篇七
内部控制是保障组织权力规范有序、科学高效运行的有效手段,也是组织目标实现的长效保障机制。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推动我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我局于今年8月-11月组织开展本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
一、开展宣传部署,加强组织实施。
根据上级的要求,我局及时研究工作部署,向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印发江高新财会〔〕30号《转发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各街道和单位于8月17日前启动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截至11月底,共69个行政事业单位提交了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指标评分表和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总结报告。在评价分析各单位上报的工作总结和自评分的基础上,我局抽查核实了2个区直单位、5个街道事业单位的情况,对个别单位评分不实的指标,要求整改并完善相关制度。
二、单位内部控制建设情况。
自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实施以来,我局举办培训、组织开展知识竞赛,积极引导行政事业单位积极推进内部控制建设,规范单位内部经济和业务活动。从本次自评和抽查的情况来看,各单位权力运行的制约机制建设、不相容岗位与职责分离控制落实情况较好,业务层面制约制度、工作流程基本建立并执行落实到位。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指标评分表》的评价指标和评价要点,我区各单位自评分均值89.9分。
鉴于《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实施时间还不是很长,以及部门单位领导和财务人员岗位调整等各方面的原因,各单位在内部控建设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如对内部控制的理解不够透彻,内部控制制度建设还需完善,内部控制信息化建设程度不高,以及部分单位没有开展内部控制风险评估等。
三、加强内控制建设的设想。
通过本次内部控制基础性工作评价,我局对全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总体情况作为摸底了解,各单位也在行动上给予了大力支持,下一步,我局将结合实际做好几方面工作。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
将单位内部控制宣传学习纳入财政法规宣传、会计继续教育工作计划,通过内控专题培训、会议传达和集中学习等手段,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全员内控意识。
同时选择评价工作中内部控制制度比较好的单位作为例子,作为模板推广。
二是加强督促检查。
针对本次评价工作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单位整改落实,完善制度建设。
三是在条件成熟时逐步推动单位内部控制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通过信息化的手段,提高内部控制工作的效率,增强内部控制防范风险的力度,促进各部门各项事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物业公司下半年的工作计划篇八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会〔〕24号)的有关精神,依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1号)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管理制度(试行)》(财会计〔〕1号)的有关规定,塔城局高度重视,积极部署,采取三大工作举措,务求通过“以评促建”的方式将本局内部控制建设与实施工作落到实处。
一、高度重视,全力推进内控评价工作。
塔城局成立了由王晓燕局长亲自担任组长的内控实施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内控实施工作的领导、组织与协调、分解工作任务和责任,牵头部门为局办公室。确保单位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有组织、有计划、扎实有效地进行。
二、强化指标学习,夯实内控评价工作基础。
广泛学习内部控制规范,积极开展业务培训,营造学内控,讲内控,守规章的氛围;局办公室为各科室配备了内部控制规范的学习资料,要求各科室组织员工学习。通过学习和培训,更新管理理念,培育内控文化,掌握内控方法,使内控评价指标更加清晰明确、贴近实际,为推动本次内控评价工作的顺利实施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结合预算开展,提高评价准确度。
为了进一步提高内控评价准确度,我局参考财政部要求各中央部门将内控评价报告作为决算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向财政部报告的做法,确定将我局内控评价工作与20各科室、各项目编制的内控指标相结合。以此为据,在内控细化评分表的指导下进行自评,并逐一检查,验证评分是否准确、评价证据是否有效,使评分尽可能贴近实际情况。
下一步,我局将把内部控制建设启动、内部控制制度完备、内部控制管理信息系统功能覆盖、预算业务管理控制等管理领域作为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的重点工作和改进方向,并采取措施进一步提高内部控制水平和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