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优秀的范文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妇女维护权益篇一
一、整合力量,积极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妇女维权工作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仅靠妇联干部这个单一群体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
从过去的工作实践中看,妇女权益的维护必须要注重整合社会资源,变“单打”为“双打”,不断壮大维权队伍,把妇女维权工作触角直接延伸到政府各职能部门,增强各部门领导的维权意识,密切部门之间的联系,共同研究解决妇女权益中的重大问题,积极促进维权手段法制化。
需要推荐具有较高政治素质,有一定理论水平和法律专业知识、长期从事妇女工作、热心为妇女服务的同志担任人民陪审员,利用她们的合法身份,在参与庭审中引导当事人合理举证,为当事人代言,有效维护妇女群众的合法权益。
成立由公、检、法、司以及群众团体等组成的维权联席会,共同为弱势妇女群体提供法律援助,既降低维权成本,又提高维权工作的专业化程度。
健全妇女法律援助网络,妇女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特邀陪审员队伍建设,完善社区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将妇女维权工作纳入法制建设轨道。
强化宣传,优化社会环境是做好妇女维权工作的重要手段。
在各方面、各层次加强普法宣传教育,重点宣传《婚姻法》、《妇女权益保护法》、《劳动法》等,积极开展家庭学法竞赛、女法官送法进社区、“不让毒品进我家”、“争创零家庭暴力社区”承诺签字等活动,增强居民知法、守法观念和依法维权的能力。
通过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宣传内容,丰富宣传手段,推动全社会进一步形成尊重妇女、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
各有关部门充分认识维权工作的重要性,从全面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来认识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时代意义,加强领导,做到机构建立、领导到位、认识到位。
能找准维权工作与中心工作的结合点,及时解决维权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大量侵权案件得到有效处理,有效地维护社会的稳定。
妇女权益的问题时时刻刻都在发生,光靠妇联部门的每日接待是不够的。
既变“坐等上门”为“主动登门”,要利用各种机会和渠道维护妇女合法权益。
一是“借会代言”,提升维权层次。
抓住人大、政协会议谏言献策的有利时机,牵头发动人大女代表和政协女委员会的优势,推动党委和政府制定或完善有关政策法规。
二是“借媒体代言”,扩大维权影响。
借助媒体的辐射和教育功能,通过报纸、电视等形式,宣传妇女维权的意义,在报刊上登载依法维权、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预防女性犯罪方面的典型案例。
三是“借事代言”,强化维权效果。
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配合公安、司法部门开展打拐禁娼、拒毒防毒工作,如去女子监狱、女子戒毒所、女“法轮功”转化学习班等处看望失足妇女,建立帮教小组,及时跟踪帮教,为推进改革、稳定大局做出积极贡献。
二、查找问题,寻求保障妇女合法权益的途径
1、男女平等问题。法律上的男女平等到现实中的男女平等,妇女的政治权利、经济地位、教育机会、发展环境和法律保护等合法权益的实现是一个漫长而曲折的历史进程,受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的制约,以及几千年封建意识和传统观念的影响,加上妇女自身素质及旧价值观的影响,男女不平等的现象仍然存在。特别是外来人口中妇女自我保护和自我防范意识较差,法制观念相对薄弱。
2、妇女受侵害问题。家庭暴力是危及妇女婚姻家庭权益的主要问题。婚外恋、包二奶、第三者插足是引发夫妻矛盾、导致家庭暴力的主要原因。拐卖妇女儿童、强奸、卖淫嫖娼等违法犯罪活动屡打不绝,屡禁不止;因家庭暴力引发的离婚案件仍占一定的比例,妇女在离婚案件中仍处于弱势。
3、教育问题。随着九年义务教育的普及和“春蕾计划”的实施,女性的受教育程度得到一定的提高。但由于“春蕾计划”有一定的局限性,女性在受到高中、乃至大专以上教育的女性远远不如男子。
4、经费问题。近年来,由于财政吃紧,造成维权经费严重缺乏,妇联维权工作的对象多数是弱势群体,尤其是这些妇女的素质低下、帮扶难度大,加之受组织性质、职能所限,以及传统观念的制约,妇联协调各部门开展维权工作存在一定的障碍。
5、人员问题。各级妇联组织没有从事维权工作的专职、专业人员,大大的减弱了基层妇女组织的活力,进而影响到基层妇联维权工作的开展。
三、积极探索和思考,切实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任重道远。要用科学发展观积极探索和思考妇女合法权益维护的有效途径,以统一思想认识为着力点,组织领导到位,营造浓厚的维权工作氛围;以务
求实效为出发点,方法措施到位,开展扎实有效的维权工作;以完善制度为落脚点,维权机制到位,努力提升维权工作水平。
1、转变工作机制,形成维权工作的社会化格局妇联组织是维护妇女权益的代表,首先要由说服教育式的妇联独家维权向依法维护的社会维权转变。妇女的权益涉及社会的方方面面,妇联要走出自己的围城,拿起法律武器,充分利用各级人大、政协、政
府等各方面力量,争取和依靠党和政府及人大、政协的支持,善于协调各职能部门和社会团体的力量,建立各职能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解决维权问题,实现维权工作社会化,形成社会化维权大格局。
2、建立维权网络,形成新时期维权新体系维权工作的创新,不仅仅是需要出台一些新的法律、法规、政策等,更重要的是需要通过健全维权网络,将信访维权工作进一步落到实处。
那么,要建立怎样的维权网络,才能更好地维权。
本人认为:(1)、建立健全信息网络。
发挥各级妇联组织信访接待员的作用,及时掌握妇女的倾向问题,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做好信息的反馈。
以便及时掌握妇女权益动向,争取超前维权,为领导决策和立法提高依据。
(2)、建立健全服务网络。
打破妇联坐等妇女来访的传统方法,设立妇女法律、心理咨询热线电话等,组织妇联干部和有关方面的专家值班,解答妇女提出的问题,目的是让妇女能够不出家门就能方便快捷地解决问题,消除心理障碍。
(3)、建立健全法律保护网络。
与基层人民法院配合健全妇女维权合议庭,组织人民陪审员和特邀陪审员,参加案件的审理。
在法院中建立女子法庭或维权法庭等。
充分发挥法律援助机构的作用。
为因经济困难打不起官司的妇女服务,让她们在法律公正的保护下生活和工作。
(4)、建立健全社会救助网络。
首先与公安部门配合,成立家庭暴力报警中心、社区暴力投诉站,使家庭暴力事件有人管,并及时得以解决。
其次是成立妇女救助中心,解决受害妇女无处栖身、流落街头的问题。
(5)、建立健全妇女帮教网络。
与综合治理办配合对失足、犯罪妇女进行帮教,与看守所、监狱、禁毒所等联合,设立帮教信箱,逐一落实帮教人员,尤其是那些没有人探视的妇女,逐一登记,连续帮教,让这些人走向社会不再重新犯罪,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
(6)、建立健全维权监督网络。
与人大、政协配合,对妇女权益的突出问题提出议案、提案,调动社会团体、新闻媒体等力量进行监督。
目的是使关于妇女权益的法律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
总之,只有创新维权工作机制,拓宽维权渠道,建立法制化、社会化的维权网络,整合社会资源,依靠社会力量,齐抓共管,形成维权工作合力,才能有效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
妇女维护权益篇二
关于妇女维权的探索与思考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社会生活的变化,妇女权益保护领域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做好农村妇女维权工作,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对创造性开展好农村妇女工作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近年来,为了切实推进农村妇女的进步与发展。新晃县妇联抓住妇女群众信访中带有共性的问题,积极协调,扎实工作,促使有关问题得到解
决,促进农村妇女整体维权能力的提高。
一、近几年妇女维权工作的实践探索
1、宣传发动效果好。
普法期间,利用“法制宣传周”、“3.8”、“6.26”、“12.4”等各种节日,通过广泛宣传、送法下乡等形式开展法律宣传和法律咨询,并通过学习培训,举案说法等方式增强宣传的实效性。近年来,共发放各种宣传资料万余份,接受群众咨询千人,同时借助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学法用法和惩恶扬善的典型事例,执法环境进一步优化,妇女依法维权的意识明显增强。
2、着力构建社会化维权工作网络。
针对妇女维权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近年来,县妇联进一步拓宽工作思路,转变维权方式,深入推行特邀陪审员制度,“148”妇女法律援助制度和星期一领导接待日制度,基本形成了网络化的社会维权体系,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3、协调处理侵权典型案例。
县妇联在妇女维权工作的实践中重视严重侵权和典型案件的调查处理,积极协调社会力量,为信访妇女提供有针对性的法律帮助与服务,切实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二、维权工作中发现的问题
1、个别妇女的依法维权意识仍较淡薄。
在维权中我们发现,有的妇女受到家庭暴力,忍无可忍时,才到妇联求助;有的妇女在遭到丈夫施暴后,不立即做法医鉴定,而是等身体恢复后,再到妇联求助;有的妇女为尽快从痛苦中解脱,与丈夫协议离婚时,放弃财产权和不要求对方支付孩子的扶养费。
2、少数妇女法律知识明显欠缺。
在对近年来的信访档案统计后发现,在对法律的了解上,近15%的妇女表示对法律知识“知道很少”或者“几乎不知道”,对法律不清楚,不知道如何运用,体现在丈夫有外遇的妇女身上,不知取证,不会取证,不懂证据的有效性,离婚时,不知道哪些财产是共同财产等。
3、维权渠道不够畅通。
长期以来,妇联维权工作以行政维权为主,随着“单位人”逐步转为“社会人”后,旧有的维权方式已经难以操作,难以满足妇女群体差别性的需求,新的维权渠道又尚未形成,造成妇联组织维权手段匮乏。
4、维权机制不够完善。
在维权的过程中,妇联与政府和司法部门的合作基本上仍属于一种“借力”范式,因而产生的是联动效应而非合力效应。妇女维权还处在个案维权的阶段,没有获得立法倾斜和司法倾斜。
5、维权队伍的整体素质还有待提高。
不少维权干部缺乏专业的知识和科学实践能力,与妇女群众的期望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距离。
三、妇女维权工作的新对策
1、加大普法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实效性。
一要建立多层次的妇女参与机制。从目前看,妇联虽拥有健全的网络,但基层妇女干部较少,且兼职情况普遍,普法工作难度大,要积极探索建立以巾帼妇女服务队或活动队为基本力量的妇女组织,扩大普(来源:好范文 http:///)法工作影响。二要提高教育的针对性。从调查看,不同群众妇女的知识层次和接受能力差异较大,所在工作中,要根据她们的特点,分别确定法制教育的内容和工作的侧重点,提高普法教育的针对性。
2、创新工作机制,更好地整合社会资源。
妇女法律素质的提高,是一项长期、系统工程,不是一朝一夕,一个部门一个单位能做好的,既需要妇女自身的努力,也需要全社会的支持。各级妇联组织要坚持把发挥自身作用与动员社会力量结合起来,不断发展行之有效的工作载体,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宣传等各种手段,凝聚起提高妇女素质,维护妇女权益,推进妇女发展的合力。镇可建立由党委领导牵头,以妇联为主具体实施,宣传、司法、团委参加的领导小组,定期对妇女进行法律教育。
3、要加强妇联维权干部能力建设,为更好地维护妇女权益提供队伍保障。
维权干部能力强不强,直接影响和决定着妇联维权工作的成效。要为基层维权干部提供培训机会,创造交流条件,加强实践锻炼,不断提高做好维权工作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使妇联维权干部的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始终跟上时代的步伐,适应形势的需求。要在维权干部中强化“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意识,提升妇联干部的维权意识和为妇女群众负
责的精神,做到认真处理每一封群众来信,热情接待每一位上访群众,敢于为妇女权益仗义执言、为维护法律尊严和社会公平不懈斗争。要加强维权网络建设,配齐配强维权部门领导和干部,进一步完善维权组织体系,培养一支热爱维权工作,既善于组织协调又长于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妇女权益的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为加强基层妇联的维权能力建设创造有利条件。
4、完善立法,健全法律保障体系。
我国多部法律对维护妇女权益做了原则性规定,但存在操作性不强的问题。
比如《婚姻法》对夫妻相互忠实、家庭暴力、财产分割、损害赔偿、探视权等问题作了明确规定,不少妇女在起诉离婚时把“对方有第三者”、“遭受家庭暴力”等作为重要理由,提出离婚,要求分割共同财产,行使探视权,请求损害赔偿。
但是,这些受害妇女对与“第三者”有关的证据难以收集,法院也很难查实。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谁主张谁举证,受害妇女拿不出“对方有第三者”的证据,当事人不承认实施了家庭暴力,受害妇女的损害赔偿请求难以得到支持,这种情况也容易使受害妇女对法院工作产生误解。
在探视权的行使上,《婚姻法》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扶养子女的父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有人民法院判决”,该规定过于原则,探望的时间长短、探视的地点、方式、次数、探视人员范围等如何确定,如何保证执行,均有待于探索。
建议执法机关对适用法律上出现的困难,尤其是“第三者”插足证据收理、“家庭暴力制裁”、“子女探视权的行使”等问题要积极探索,大胆实践;立法机关要根据当地实际制定配套的实施办法,以使法律法规更有针对性和操作性。
妇女维护权益篇三
妇女维权工作的实践与思考
陈建华 蒋 霞
2004-12-01 13:19:02 来源:
随着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社会利益的不断调整,妇联维权从内容到形式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如何顺应社会的变革,提升妇女维权的水准,是妇联组织面临的一项新课题。近年来,通过对妇女维权工作的不断探索,找准了宏观维权和微观维权、妇联职能维权和社会维权的结合点,坚持以发展落实维权,以维权促进发展的工作理念,发挥社会维权优势,提高妇联维权的效能,有力地促进了社会的稳定与安宁。但是,不难看出,妇女的合法权益时有侵害,妇女的合法利益时无保障,有待于有关部门进一步探讨和研究、思考与解决。
一、整合力量,积极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
妇女维权工作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仅靠妇联干部这个单一群体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
从过去的工作实践中看,妇女权益的维护必须要注重整合社会资源,变“单打”为“双打”,不断壮大维权队伍,把妇女维权工作触角直接延伸到政府各职能部门,增强各部门领导的维权意识,密切部门之间的联系,共同研究解决妇女权益中的重大问题,积极促进维权手段法制化。
需要推荐具有较高政治素质,有一定理论水平和法律专业知识、长期从事妇女工作、热心为妇女服务的同志担任人民陪审员,利用她们的合法身份,在参与庭审中引导当事人合理举证,为当事人代言,有效维护妇女群众的合法权益。
成立由公、检、法、司以及群众团体等组成的维权联席会,共同为弱势妇女群体提供法律援助,既降低维权成本,又提高维权工作的专业化程度。
健全妇女法律援助网络,妇女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特邀陪审员队伍建设,完善社区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将妇女维权工作纳入法制建设轨道。
强化宣传,优化社会环境是做好妇女维权工作的重要手段。
在各方面、各层次加强普法宣传教育,重点宣传《婚姻法》、《妇女权益保护法》、《劳动法》等,积极开展家庭学法竞赛、女法官送法进社区、“不让毒品进我家”、“争创零家庭暴力社区”承诺签字等活动,增强居民知法、守法观念和依法维权的能力。
通过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宣传内容,丰富宣传手段,推动全社会进一步形成尊重妇女、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
各有关部门充分认识维权工作的重要性,从全面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来认识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时代意义,加强领导,做到机构建立、领导到位、认识到位。
能找准维权工作与中心工作的结合点,及时解决维权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大量侵权案件得到有效处理,有效地维护社会的稳定。
妇女权益的问题时时刻刻都在发生,光靠妇联部门的每日接待是不够的。
既变“坐等上门”为“主动登门”,要利用各种机会和渠道维护妇女合法权益。
一是“借会代言”,提升维权层次。
抓住人大、政协会议谏言献策的有利时机,牵头发动人大女代表和政协女委员会的优势,推动党委和政府制定或完善有关政策法规。
二是“借媒体代言”,扩大维权影响。
借助媒体的辐射和教育功能,通过报纸、电视等形式,宣传妇女维权的意义,在报刊上登载依法维权、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预防女性犯罪方面的典型案例。
三是“借事代言”,强化维权效果。
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配合公安、司法部门开展打拐禁娼、拒毒防毒工作,如去女子监狱、女子戒毒所、女“法轮功”转化学习班等处看望失足妇女,建立帮教小组,及时跟踪帮教,为推进改革、稳定大局做出积极贡献。
二、查找问题,寻求保障妇女合法权益的途径
1、男女平等问题。法律上的男女平等到现实中的男女平等,妇女的政治权利、经济地位、教育机会、发展环境和法律保护等合法权益的实现是一个漫长而曲折的历史进程,受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的制约,以及几千年封建意识和传统观念的影响,加上妇女自身素质及旧价值观的影响,男女不平等的现象仍然存在。特别是外来人口中妇女自我保护和自我防范意识较差,法制观念相对薄弱。
2、妇女受侵害问题。家庭暴力是危及妇女婚姻家庭权益的主要问题。婚外恋、包二奶、第三者插足是引发夫妻矛盾、导致家庭暴力的主要原因。拐卖妇女儿童、强奸、卖淫嫖娼等违法犯罪活动屡打不绝,屡禁不止;因家庭暴力引发的离婚案件仍占一定的比例,妇女在离婚案件中仍处于弱势。
3、教育问题。随着九年义务教育的普及和“春蕾计划”的实施,女性的受教育程度得到一定的提高。但由于“春蕾计划”有一定的局限性,女性在受到高中、乃至大专以上教育的女性远远不如男子。
4、经费问题。近年来,由于财政吃紧,造成维权经费严重缺乏,妇联维权工作的对象多数是弱势群体,尤其是这些妇女的素质低下、帮扶难度大,加之受组织性质、职能所限,以及传统观念的制约,妇联协调各部门开展维权工作存在一定的障碍。
5、人员问题。各级妇联组织没有从事维权工作的专职、专业人员,大大的减弱了基层妇女组织的活力,进而影响到基层妇联维权工作的开展。
三、积极探索和思考,切实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
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任重道远。要用科学发展观积极探索和思考妇女合法权益维护的有效途径,以统一思想认识为着力点,组织领导到位,营造浓厚的维权工作氛围;以务求实效为出发点,方法措施到位,开展扎实有效的维权工作;以完善制度为落脚点,维权机制到位,努力提升维权工作水平。
1、转变工作机制,形成维权工作的社会化格局
妇联组织是维护妇女权益的代表,首先要由说服教育式的妇联独家维权向依法维护的社会维权转变。妇女的权益涉及社会的方方面面,妇联要走出自己的围城,拿起法律武器,充分利用各级人大、政协、政府等各方面力量,争取和依靠党和政府及人大、政协的支持,善于协调各职能部门和社会团体的力量,建立各职能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解决维权问题,实现维权工作社会化,形成社会化维权大格局。
2、建立维权网络,形成新时期维权新体系
维权工作的创新,不仅仅是需要出台一些新的法律、法规、政策等,更重要的是需要通过健全维权网络,将信访维权工作进一步落到实处。那么,要建立怎样的维权网络,才能更好地维权。本人认为:
(1)、建立健全信息网络。发挥各级妇联组织信访接待员的作用,及时掌握妇女的倾向问题,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做好信息的反馈。以便及时掌握妇女权益动向,争取超前维权,为领导决策和立法提高依据。
(2)、建立健全服务网络。打破妇联坐等妇女来访的传统方法,设立妇女法律、心理咨询热线电话等,组织妇联干部和有关方面的专家值班,解答妇女提出的问题,目的是让妇女能够不出家门就能方便快捷地解决问题,消除心理障碍。
(3)、建立健全法律保护网络。与基层人民法院配合健全妇女维权合议庭,组织人民陪审员和特邀陪审员,参加案件的审理。在法院中建立女子法庭或维权法庭等。充分发挥法律援助机构的作用。为因经济困难打不起官司的妇女服务,让她们在法律公正的保护下生活和工作。
(4)、建立健全社会救助网络。首先与公安部门配合,成立家庭暴力报警中心、社区暴力投诉站,使家庭暴力事件有人管,并及时得以解决。其次是成立妇女救助中心,解决受害妇女无处栖身、流落街头的问题。
(5)、建立健全妇女帮教网络。与综合治理办配合对失足、犯罪妇女进行帮教,与看守所、监狱、禁毒所等联合,设立帮教信箱,逐一落实帮教人员,尤其是那些没有人探视的妇女,逐一登记,连续帮教,让这些人走向社会不再重新犯罪,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6)、建立健全维权监督网络。与人大、政协配合,对妇女权益的突出问题提出议案、提案,调动社会团体、新闻媒体等力量进行监督。目的是使关于妇女权益的法律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
总之,只有创新维权工作机制,拓宽维权渠道,建立法制化、社会化的维权网络,整合社会资源,依靠社会力量,齐抓共管,形成维权工作合力,才能有效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
省妇联副主席范晓丽一行来我市调研妇女维权工
作
2010-5-12 5月10日、11日,省妇联副主席范晓丽、权益部部长郑东辉来我市调研妇女维权工作。听取了我市妇女维权工作情况汇报,召开了妇女维权工作座谈会,深入部分县市基层单位调查了解妇女维权状况。市委常委、市总工会主席刘明远出席并主持了座谈会,市人大副主任许谦迎、市政协副主席徐永莲分别陪同到邹城、汶上调研。
调研期间,范主席一行听取了市妇联主席倪丽君关于我市妇女维权工作情况汇报,出席了由市直有关部门分管负责人、部分县市区妇联主席和基层妇女维权工作者代表参加的妇女维权工作座谈会,视察了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并深入邹城市、汶上县实地查看了家庭暴力伤情鉴定中心、流动妇女平安之家、妇女法律援助中心、法院立案厅、少年法厅等基层妇女维权机构,与基层妇女维权工作者进行了亲切座谈。
范主席一行对我市妇女维权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认为我市妇女维权工作思路清晰,机制创新,措施得力,富有成效。
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高度重视抓维权保障有力。
济宁市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妇女工作,在制定政策、加大投入、健全机构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为妇女维权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是围绕大局抓维权思路清晰。
各级妇联组织积极主动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妇女、服务基层,抓培训促进妇女提升素质、提高技能,抓创业就业促进妇女参与发展,妇联组织在改革创新中开创了妇女维权工作新局面。
三是围绕法规政策抓维权措施得力。
各级妇联组织引导妇女学法、用法、守法,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坚持开展经常性调研,积极向党委政府建言献策,推动建立维权工作长效机制。
党委政府坚持为妇女儿童办实事,推动影响妇女儿童发展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促进了妇女维权法规政策的落实。
四是围绕稳定和谐抓维权成效明显。
各级妇联组织坚持以妇女为本,开拓创新,积极作为,充分发挥“联”字优势,整合社会资源,协调多方力量抓维权,构建起社会化维权格局,维权工作主动、用心、细致、扎实,符合基层实际,贴近妇女需求,富有积极成效,打造出了妇联特色工作品牌,创出了很好的经验,从中得到一些有益的启示。
范主席对进一步做好妇女维权工作、加强妇联组织建设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她强调,当前妇女维权工作,要突出服务性、实效性,注意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和成功经验,不断探索新的维权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促进维权工作的社会化格局更加完善,切实保障妇女权益,提高维权工作水平,把妇联组织真正建设成党开展妇女工作的坚强阵地和深受广大妇女信赖的温暖之家
唐山市妇联
2007年妇女维权工作要点
为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参加全国政协十届五次会议工会、共青团、青联、妇联界委员联组讨论时的讲话及市妇联第十三届八次执委(扩大)会议精神,充分履行妇联组织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的基本职能,促进唐山更好更快发展,构建和谐唐山,市妇联将在2007年重点做好以下妇女维权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妇女维权网络建设,维护妇女合法权益
1、积极推进社会化维权工作水平。充分发挥市、县两级妇女维权协调机构的作用,健全工作制度,整合社会资源。进一步完善信访、维权合议庭、反家暴、妇女法律(援助)服务、妇女庇护所等网络,加强管理、规范制度,积极探索符合本地实际的运行机制和工作措施,努力把妇女权益方面的矛盾解决在基层,不断提升依法维权和社会化维权工作水平。市妇联将在适当的时候,对各地妇女维权网络的建设、运行及发挥作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2、开展专题调研活动。重点关注农村失地妇女、老年妇女的权益保护问题,及时向党委、政府提出维护妇女权益的可行性意见和建议。
3、做好妇女法律服务和社会救助工作。充分发挥妇女法律服务机构和妇女庇护所的作用,为贫困、生活无着妇女提供法律援助和庇护。市妇联将选取婚姻家庭、老年人权益等方面的典型案例5-10个,进行法律援助。
二、深入开展“法律进家庭”活动,提高妇女法律素质
1、深入贯彻落实五五普法规划。要围绕妇联系统五五普法规划内容,制定本工作计划和考核标准,通过开展形式多样、各具特色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妇女以实际行动维护社会和谐。
2、广泛开展法律进家庭活动。组织律师、法律工作者、巾帼志愿者组建“妇女法律宣讲团”,开展送法进社区、送法进家庭活动,深入基层,进入村街举办《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涉及妇女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专题讲座,对基层妇联干部和广大妇女进行法律宣传和培训。特别要注意将《物权法》作为今后宣传和培训的重点,使广大妇女尽早了解和运用这部法律,依法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3、切实做好妇女法制宣传教育示范点工作。今年,我市已确定国家级示范点1个,省级示范点6个,30个市级示范点正在推荐中。妇女法制宣传教育示范点是对各地妇女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样板的肯定,更是今后一段时期内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以点带面、推动妇女法制宣传教育在基层扎实推进的表率。为此,各县(市)区妇联要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在三级示范点抓出典型,创出经验。
三、继续推进“平安家庭”创建工作,提升家庭幸福指数
1、开展“关爱老年妇女,创建平安家庭”主题活动。加大《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宣传力度,研究侵犯老年人权益的倾向性问题,特别要关注震后重组家庭、农村老年妇女的赡养、再婚及财产权益问题,采取法律帮助和社会救助等有效措施给予保护。各县(市)区发现侵害老年人权益的典型案件可以向市妇联申请法律援助。
2、抓好“平安家庭”创建示范社区工作。要着眼于家庭平安的重点因素和群众实际需求,围绕“四防”、“四无”等重点工作制定创建目标,量化“平安家庭”标准,以点带面,促进工作的深入开展。适时将对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和模范家庭进行评选表彰。
3、借助“三八”妇女维权周、“12.4”法制宣传周、“白丝带”活动等有效载体,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禁毒、防治艾滋病、反对家庭暴力等特色活动。
四、做好服务妇女工作,切实扶助弱势群体
1、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逐步完善信访制度,引导广大妇女合理反应利益诉求,分析和研究信访中所反映的倾向性问题,努力化解矛盾,减少越级访、重复访的发生。
2、继续开展“心系春蕾女童 情暖贫困母亲”活动。面向社会、企业积极筹措资金,开展送温暖、传递爱心活动,帮助贫困妇女增强克服困难、走向幸福的信心和勇气,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
3、开展“关爱妇女健康”公益活动。充分利用资源优势,为广大妇女进行妇科体检,重病大病治疗等活动,调查了解我市妇女妇科疾病的发生情况,请专家深入基层讲解妇科疾病的预防和保健知识,提高妇女的健康意识和健康水平,切实保护妇女的身心健康。
五、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舆论氛围
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在“关注女性”栏目制作妇女维权专题节目。针对一些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效果良好的调解、判决案件和涉及妇女维权的热点、难点问题,制作法律解读、案例评析、专家研讨等专题节目,教育广大妇女知法、懂法、守法,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妇女、保护妇女的良好环境。各县(市)区可以选取2-3个典型案例,及时上报市妇联,市妇联将根据各方面情况综合进行筛选确定。
六、加强培训,提高维权干部素质
本着下培一级的原则,加大对妇联干部法律、维权工作等方面的培训,使维权干部具备较强的综合工作能力,提升服务水平。市妇联将举办维权干部培训班,各县(市)区也要在年内对维权干部进行一次普训。
妇女维护权益篇四
随着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社会利益的不断调整,妇联维权从内容到形式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如何顺应社会的变革,提升妇女维权的水准,是妇联组织面临的一项新课题。近年来,通过对妇女维权工作的不断探索,找准了宏观维权和微观维权、妇联职能维权和社会维权的结合点,坚持以发展落实维权,以维权促进发展的工作理念,发挥社会维权优势,提高妇联维权的效能,有力地促进了社会的稳定与安宁。但是,不难看出,妇女的合法权益时有侵害,妇女的合法利益时无保障,有待于有关部门进一步探讨和研究、思考与解决。
一、整合力量,积极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妇女维权工作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仅靠妇联干部这个单一群体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
从过去的工作实践中看,妇女权益的维护必须要注重整合社会资源,变“单打”为“双打”,不断壮大维权队伍,把妇女维权工作触角直接延伸到政府各职能部门,增强各部门领导的维权意识,密切部门之间的联系,共同研究解决妇女权益中的重大问题,积极促进维权手段法制化。
需要推荐具有较高政治素质,有一定理论水平和法律专业知识、长期从事妇女工作、热心为妇女服务的同志担任人民陪审员,利用她们的合法身份,在参与庭审中引导当事人合理举证,为当事人代言,有效维护妇女群众的合法权益。
成立由公、检、法、司以及群众团体等组成的维权联席会,共同为弱势妇女群体提供法律援助,既降低维权成本,又提高维权工作的专业化程度。
健全妇女法律援助网络,妇女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特邀陪审员队伍建设,完善社区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将妇女维权工作纳入法制建设轨道。
强化宣传,优化社会环境是做好妇女维权工作的重要手段。
在各方面、各层次加强普法宣传教育,重点宣传《婚姻法》、《妇女权益保护法》、《劳动法》等,积极开展家庭学法竞赛、女法官送法进社区、“不让毒品进我家”、“争创零家庭暴力社区”承诺签字等活动,增强居民知法、守法观念和依法维权的能力。
通过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宣传内容,丰富宣传手段,推动全社会进一步形成尊重妇女、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
各有关部门充分认识维权工作的重要性,从全面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来认识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时代意义,加强领导,做到机构建立、领导到位、认识到位。
能找准维权工作与中心工作的结合点,及时解决维权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大量侵权案件得到有效处理,有效地维护社会的稳定。
妇女权益的问题时时刻刻都在发生,光靠妇联部门的每日接待是不够的。
既变“坐等上门”为“主动登门”,要利用各种机会和渠道维护妇女合法权益。
一是“借会代言”,提升维权层次。
抓住人大、政协会议谏言献策的有利时机,牵头发动人大女代表和政协女委员会的优势,推动党委和政府制定或完善有关政策法规。
二是“借媒体代言”,扩大维权影响。
借助媒体的辐射和教育功能,通过报纸、电视等形式,宣传妇女维权的意义,在报刊上登载依法维权、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预防女性犯罪方面的典型案例。
三是“借事代言”,强化维权效果。
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配合公安、司法部门开展打拐禁娼、拒毒防毒工作,如去女子监狱、女子戒毒所、女“flg”转化学习班等处看望失足妇女,建立帮教小组,及时跟踪帮教,为推进改革、稳定大局做出积极贡献。
二、查找问题,寻求保障妇女合法权益的途径
1、男女平等问题。法律上的男女平等到现实中的男女平等,妇女的政治权利、经济地位、教育机会、发展环境和法律保护等合法权益的实现是一个漫长而曲折的历史进程,受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的制约,以及几千年封建意识和传统观念的影响,加上妇女自身素质及旧价值观的影响,男女不平等的现象仍然存在。特别是外来人口中妇女自我保护和自我防范意识较差,法制观念相对薄弱。
2、妇女受侵害问题。家庭暴力是危及妇女婚姻家庭权益的主要问题。婚外恋、包二奶、第三者插足是引发夫妻矛盾、导致家庭暴力的主要原因。拐卖妇女儿童、强奸、卖淫嫖娼等违法犯罪活动屡打不绝,屡禁不止;因家庭暴力引发的离婚案件仍占一定的比例,妇女在离婚案件中仍处于弱势。
3、教育问题。随着九年义务教育的普及和“春蕾计划”的实施,女性的受教育程度得到一定的提高。但由于“春蕾计划”有一定的局限性,女性在受到高中、乃至大专以上教育的女性远远不如男子。
4、经费问题。近年来,由于财政吃紧,造成维权经费严重缺乏,妇联维权工作的对象多数是弱势群体,尤其是这些妇女的素质低下、帮扶难度大,加之受组织性质、职能所限,以及传统观念的制约,妇联协调各部门开展维权工作存在一定的障碍。
5、人员问题。各级妇联组织没有从事维权工作的专职、专业人员,大大的减弱了基层妇女组织的活力,进而影响到基层妇联维权工作的开展。
三、积极探索和思考,切实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任重道远。要用
科学发展观积极探索和思考妇女合法权益维护的有效途径,以统一思想认识为着力点,组织领导到位,营造浓厚的维权工作氛围;以务求实效为出发点,方法措施到位,开展扎实有效的维权工作;以完善制度为落脚点,维权机制到位,努力提升维权工作水平。
1、转变工作机制,形成维权工作的社会化格局妇联组织是维护妇女权益的代表,首先要由说服教育式的妇联独家维权向依法维护的社会维权转变。妇女的权益涉及社会的方方面面,妇联要走出自己的围城,拿起法律武器,充分利用各级人大、政协、政府等各方面力量,争取和依靠党和政府及人大、政协的支持,善于协调各职能部门和社会团体的力量,建立各职能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解决维权问题,实现维权工作社会化,形成社会化维权大格局。
2、建立维权网络,形成新时期维权新体系维权工作的创新,不仅仅是需要出台一些新的法律、法规、政策等,更重要的是需要通过健全维权网络,将信访维权工作进一步落到实处。
那么,要建立怎样的维权网络,才能更好地维权。
本人认为:(1)、建立健全信息网络。
发挥各级妇联组织信访接待员的作用,及时掌握妇女的倾向问题,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做好信息的反馈。
以便及时掌握妇女权益动向,争取超前维权,为领导决策和立法提高依据。
(2)、建立健全服务网络。
打破妇联坐等妇女来访的传统方法,设立妇女法律、心理咨询热线电话等,组织妇联干部和有关方面的专家值班,解答妇女提出的问题,目的是让妇女能够不出家门就能方便快捷地解决问题,消除心理障碍。
(3)、建立健全法律保护网络。
与基层人民法院配合健全妇女维权合议庭,组织人民陪审员和特邀陪审员,参加案件的审理。
在法院中建立女子法庭或维权法庭等。
充分发挥法律援助机构的作用。
为因经济困难打不起官司的妇女服务,让她们在法律公正的保护下生活和工作。
(4)、建立健全社会救助网络。
首先与公安部门配合,成立家庭暴力报警中心、社区暴力投诉站,使家庭暴力事件有人管,并及时得以解决。
其次是成立妇女救助中心,解决受害妇女无处栖身、流落街头的问题。
(5)、建立健全妇女帮教网络。
与综合治理办配合对失足、犯罪妇女进行帮教,与看守所、监狱、禁毒所等联合,设立帮教信箱,逐一落实帮教人员,尤其是那些没有人探视的妇女,逐一登记,连续帮教,让这些人走向社会不再重新犯罪,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
(6)、建立健全维权监督网络。
与人大、政协配合,对妇女权益的突出问题提出议案、提案,调动社会团体、新闻媒体等力量进行监督。
目的是使关于妇女权益的法律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
总之,只有创新维权工作机制,拓宽维权渠道,建立法制化、社会化的维权网络,整合社会资源,依靠社会力量,齐抓共管,形成维权工作合力,才能有效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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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维护权益篇五
随着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社会利益的不断调整,妇联维权从内容到形式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如何顺应社会的变革,提升妇女维权的水准,是妇联组织面临的一项新课题。近年来,通过对妇女维权工作的不断探索,找准了宏观维权和微观维权、妇联职能维权和社会维权的结合点,坚持以发展落实维权,以维权促进发展的工作理念,发挥社会维权优势,提高妇联维权的效能,有力地促进了社会的稳定与安宁。但是,不难看出,妇女的合法权益时有侵害,妇女的合法利益时无保障,有待于有关部门进一步探讨和研究、思考与解决。
一、整合力量,积极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妇女维权工作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仅靠妇联干部这个单一群体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
从过去的工作实践中看,妇女权益的维护必须要注重整合社会资源,变“单打”为“双打”,不断壮大维权队伍,把妇女维权工作触角直接延伸到政府各职能部门,增强各部门领导的维权意识,密切部门之间的联系,共同研究解决妇女权益中的重大问题,积极促进维权手段法制化。
需要推荐具有较高政治素质,有一定理论水平和法律专业知识、长期从事妇女工作、热心为妇女服务的同志担任人民陪审员,利用她们的合法身份,在参与庭审中引导当事人合理举证,为当事人代言,有效维护妇女群众的合法权益。
成立由公、检、法、司以及群众团体等组成的维权联席会,共同为弱势妇女群体提供法律援助,既降低维权成本,又提高维权工作的专业化程度。
健全妇女法律援助网络,妇女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特邀陪审员队伍建设,完善社区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将妇女维权工作纳入法制建设轨道。
强化宣传,优化社会环境是做好妇女维权工作的重要手段。
在各方面、各层次加强普法宣传教育,重点宣传《婚姻法》、《妇女权益保~》、《劳动法》等,积极开展家庭学法竞赛、女法官送法进社区、“不让毒品进我家”、“争创零家庭暴力社区”承诺签字等活动,增强居民知法、守法观念和依法维权的能力。
通过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宣传内容,丰富宣传手段,推动全社会进一步形成尊重妇女、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
各有关部门充分认识维权工作的重要性,从全面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来认识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时代意义,加强领导,做到机构建立、领导到位、认识到位。
能找准维权工作与中心工作的结合点,及时解决维权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大量侵权案件得到有效处理,有效地维护社会的稳定。
妇女权益的问题时时刻刻都在发生,光靠妇联部门的每日接待是不够的。
既变“坐等上门”为“主动登门”,要利用各种机会和渠道维护妇女合法权益。
一是“借会代言”,提升维权层次。
抓住人大、政协会议谏言献策的有利时机,牵头发动人大女代表和政协女委员会的优势,推动党委和政府制定或完善有关政策法规。
二是“借媒体代言”,扩大维权影响。
借助媒体的辐射和教育功能,通过报纸、电视等形式,宣传妇女维权的意义,在报刊上登载依法维权、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预防女性犯罪方面的典型案例。
三是“借事代言”,强化维权效果。
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配合公安、司法部门开展打拐禁娼、拒毒防毒工作,如去女子监狱、女子戒毒所、女“qqq”转化~等处看望失足妇女,建立帮教小组,及时跟踪帮教,为推进改革、稳定大局做出积极贡献。
二、查找问题,寻求保障妇女合法权益的途径
1、男女平等问题。法律上的男女平等到现实中的男女平等,妇女的政治权利、经济地位、教育机会、发展环境和法律保护等合法权益的实现是一个漫长而曲折的历史进程,受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的制约,以及几千年封建意识和传统观念的影响,加上妇女自身素质及旧价值观的影响,男女不平等的现象仍然存在。特别是外来人口中妇女自我保护和自我防范意识较差,法制观念相对薄弱。
2、妇女受侵害问题。家庭暴力是危及妇女婚姻家庭权益的主要问题。婚外恋、包二奶、第三者插足是引发夫妻矛盾、导致家庭暴力的主要原因。拐卖妇女儿童、强奸、卖淫嫖娼等违法犯罪活动屡打不绝,屡禁不止;因家庭暴力引发的离婚案件仍占一定的比例,妇女在离婚案件中仍处于弱势。
3、教育问题。随着九年义务教育的普及和“春蕾计划”的实施,女性的受教育程度得到一定的提高。但由于“春蕾计划”有一定的局限性,女性在受到高中、乃至大专以上教育的女性远远不如男子。
4、经费问题。近年来,由于财政吃紧,造成维权经费严重缺乏,妇联维权工作的对象多数是弱势群体,尤其是这些妇女的素质低下、帮扶难度大,加之受组织性质、职能所限,以及传统观念的制约,妇联协调各部门开展维权工作存在一定的障碍。
5、人员问题。各级妇联组织没有从事维权工作的专职、专业人员,大大的减弱了基层妇女组织的活力,进而影响到基层妇联维权工作的开展。
三、积极探索和思考,切实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任重道远。要用科学发展观积极探索和思考妇女合法权益维护的有效途径,以统一思想认识为着力点,组织领导到位,营造浓厚的维权工作氛围;以务求实效为出发点,方法措施到位,开展扎实有效的维权工作;以完善制度为落脚点,维权机制到位,努力提升维权工作水平。
1、转变工作机制,形成维权工作的社会化格局妇联组织是维护妇女权益的代表,首先要由说服教育式的妇联独家维权向依法维护的社会维权转变。妇女的权益涉及社会的方方面面,妇联要走出自己的围城,拿起法律武器,充分利用各级人大、政协、政府等各方面力量,争取和依靠党和政府及人大、政协的支持,善于协调各职能部门和社会团体的力量,建立各职能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解决维权问题,实现维权工作社会化,形成社会化维权大格局。
2、建立维权网络,形成新时期维权新体系维权工作的创新,不仅仅是需要出台一些新的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