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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政府调研报告人大 法治政府调研报告3000字篇一
法治中国与中国梦
简单地说,法治中国,既是中国梦内涵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实现中国梦的重要途径和保障。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中国梦”的战略口号,他说,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近代以来中国人民最伟大的梦想。
中国梦聚焦于“民族复兴”,那么何谓复兴呢,怎样就说明了中华民族实现了这种梦想呢?习近平总书记做了一个解释,他说,“中国梦”的基本内涵是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
这实际上是一个很全面的界定,它不仅仅着眼于某一个具体的目标,比如,并不是说我们gdp的总值达到了世界第一我们就实现了这个“中国梦”。
中国梦聚焦于民族复兴,而何谓复兴?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三者概括而言之,实为文明之复兴。
我把“中国梦”的实现、民族的复兴理解成为“文明的复兴”。
我们知道文明是有多方面的意义,它既包括了物质的文明,也包括了精神文明,还包括了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制度文明,而制度文明中最重要、最基本的制度就是法律法治。
从世界各个国家文明的兴衰更替来看,我们基本可以得出这样一个判断——伟大的民族离不开伟大的法治。比如在中国的古代,特别是汉唐时期,是中国古代文明最重要的时期。以唐律为代表的唐代基本律法制度便是我们国家唐代文明的重要代表之一。所以从唐代开始,周边的各个国家受中国立法的影响形成了我们法学界所说的中华法系,朝鲜、越南、日本等都受到唐律的影响,学习唐律建立起自己的法学制度。我们要实现中华文明的伟大复兴,便一定包含了、并且离不开法治文明的复兴,离不开我们所建设的伟大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
法治又是实现中国梦的重要保障。
我国正处于改革开放的深水期、社会转型的关键期,各种利益冲突频繁、社会矛盾凸显,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
学者们把中国面临的问题总结为一个个的陷阱——现代化的陷阱、工业化的陷阱等,能不能越过这些陷阱,靠什么越过?回答这样的问题,我想也离不开世界性的视野。
美国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所遭遇的问题和现在中国遭遇的问题是极其相似的,因为美国在19世纪中后期也经历了一个大概30年的快速发展。
在南北战争之前,美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其实是一般化的,但是南北战争之后它实现了统一,经济的发展也驶入了快车道,经济的产值已经成为世界第一了。
但这并不表明它没有面临问题,美国历史学院把这段时间叫做“镀金时代”,是说这个时代很多的数据金光闪闪,就像一层金子,但是在镀金之下却掩盖着很多问题,比如环境恶化、食品安全卫生、腐败、社会贫富差距拉大等问题,这些问题都非常突出。
而西奥多·罗斯福成功地带领美国实现了现代化的转型,走出了这些陷阱。
在其执政时期,美国掀起了“进步主义运动”,是用法律手段解决美国当时面临的最突出问题,比如说垄断的问题。
正是通过这样一系列法律手段,美国当时所面临的很多棘手问题才得到了良好地化解。
我们中国要实现这样的转型,要成功渡过这样一个个陷阱,同样离不开法治的力量,我想这也是第为什么习总书记在强调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时候特别提出了法治的重要性。
全方位全覆盖的法治概念
习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中提出了一个非常重要的命题: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不断开创依法治国新局面。在我们国家提出法治以来,强调得特别多的是“法治国家”和“法治政府”这两个概念。这两个概念主要针对的是,在处理公共权力、国家权力、政府权力与法治的关系上应当遵循法治的方针。我们现在提出“法治社会”,是强调要将三个概念一体推进,离开哪一个都不行。
怎么去理解“法治社会”这一概念?理解“法治社会”要从三重含义去理解才是比较全面的。
第一重含义是,法治社会意味着我们对社会的治理、管理需要法治化,要创新社会治理的方式,要善于运用法治精神引领社会治理与法治方式破解社会治理的难题,提升社会治理的法治化水平。
第二重含义是,法治社会意味着社会自身的法治化,不仅国家要法治化、权力要法治化、政府要法治化,还有社会本身也要法治化。
在法治社会当中,社会的各个成员、社会的各种组织都要依法行动,要依法行使权力、履行义务。
第三重含义是,法治社会意味着法治建设的社会动力机制。
我们原有的法治建设的主导模式是“政府主导型”,法治的推动动力是由政府提供的,但是这种动力模式是存在局限的,因为法律原本是约束政府权力的。
因此法治建设的动力机制需要转型,从“政府主导型”转变成为“政府与社会互动型”的法治模式,从一种自上而下的模式变为一种上下并进的模式,以此来发挥社会的参与作用,体现人民的主体作用。
树立和维护宪法法律权威
树立和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是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首要环节。
习总书记在讲话中谈到:“宪法与国家前途、人民命运息息相关。
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
捍卫宪法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
”这里把党的权威、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与宪法的权威性一致起来了,它们不是矛盾、不是冲突的。
习总书记还说了这样一段语重心长的话:“只要我们切实尊重和有效实施宪法,人民当家作主就有保证,党和国家事业就能顺利发展。
反之,如果宪法受到漠视、削弱甚至破坏,人民权利和自由就无法保证,党和国家事业就会遭受挫折。
这些从长期实践中得出的宝贵启示,必须倍加珍惜。
”在我们党和国家的历史当中,不是没有犯过这样的错误,比如“文化大革命”。
改革开放之后,我们做了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就是重新来修改宪法、制定新的宪法,所以1982年便制定了新的宪法。
北京大学教授龚祥瑞先生曾说过:“宪法拥有权威的关键不在于公民是否服从它,恰恰在于政府自身是否服从它。
”因此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中有这样一句话:“宪法是保证党和国家兴旺发达、长治久安的根本法,具有最高权威。
要进一步健全宪法实施监督机制和程序,把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建立健全全社会忠于、遵守、维护、运用宪法法律的制度。
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这段话中最重要的便是“要进一步健全宪法实施监督机制和程序”这句话。
司法是维护宪法法律权威的一个重要方面。
老百姓判断一个国家的法律有没有权威首先是看国家的司法有没有权威、法院有没有权威。
那么我们国家的司法权威如何呢?判断这个问题有一个直观的方式,就是看法院的判决是否能够得到执行。
通过观察发现,法院的判决执行确实存在很多困难的地方。
困难的原因有很多,有当事人的原因,有法院的原因,还有政府的原因,有很多政府对于法院的判决没有给予充分的尊重。
判决得不到执行,它的权威性地位在老百姓心目当中就会一落千丈,所以老百姓就容易不屑于司法,还会做出一些极端的举动。
司法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之一
在司法权限不足的情况下,司法改革必定成为这次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
习总书记在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后的说明中讲到,司法改革是这次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之一。
习总书记还说:“司法体制改革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是要更好坚持党的领导、更好发挥我国司法制度的特色、更好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为什么这么说呢,我想最根本的原因就是司法工作与社会公平正义的联系是最密切的。
习总书记说:“从一定意义上说,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生命线,司法机关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这意味着对于司法与社会公平正义的关系定位,他的判断是非常清晰的。
司法太重要了,一旦司法失守,社会公平正义再也无法在制度的渠道之内获得救济,一旦老百姓在制度之内寻求不到对于社会公平的救济,便会采取在制度之外寻求,而在制度之外寻求,很多时候便是违法的、暴力的,社会代价是巨大的。
因此,总书记提出了这样的要求:“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这是对司法非常高的要求。
这句话可以分为几个层次,他要求让人民群众感到公平正义、要让司法能够实现公平正义、还要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还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这是很不容易做到的。
在过去的司法实践当中,曾经出现过一些冤案错案。
这些冤案错案对于老百姓对社会公平的信心的打击是我们无法想象的,对于政府和执政党的公信力、执政基础的削弱和破坏是要引起我们极大重视的。
因此,我们必须要进行司法改革,要对现行的司法体系做“大手术”。
在这样的情况下,十八大报告就提出了一个总的要求: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
而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又对这一要求进行了细化,提出深化司法体制和权力运行机制改革。
这一系列的改革大致可以分为下面四块内容,其一是改革司法管理体制,破除司法地方化。
司法权受地方的掌控在中国由来已久,甚至到了这样的程度:曾经有一个地方的中级法院在十年内所判案件没有一例是判当地的人、当地的企业败诉,是不是因为这个地方的人和企业如此守法?显然不是,司法的地方保护主义是最根本的原因。
所以十八届三中全会进行了一系列部署,提出的一个改革的办法,即省以下法院、检察院的人财物的统一管理。
其二是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消除司法行政化。
与司法的地方化相比,司法行政化的危害甚至是更大的。
我们的司法权为何与立法权、行政权不同,单列出来作为不同的权力?因为它在性质上是不一样的,司法权严格说是一种审判权,所以在作出裁判前必须要经历“审”。
但是在我们的司法审判当中,司法权力的运行机制很多时候与这一原理相违背,存在很多不审而判的现象。
我们的很多案子在审理过程中存在请示汇报制度,如果说请示的上级并没有参与到案件的庭审过程当中,他们就没有权力来对这个案子的判决施加影响。
这是原理上、逻辑上的一种背反,但在现实生活中却大量地存在。
因此这一方面需要改革。
司法的行政化还体现在人员的管理上,我们的司法人员完全是一种行政化的管理方法。
我国的公务员法将法官列入公务员行列,而公务员具有服从上级命令的义务,但法官判案依据的是国家的法律。
显然,公务员的义务与法官行使权力的方式是存在冲突的。
因此,十八届三中全会也对此提出了改革,提出探索实行符合司法职业人员特点的司法人员管理制度。
其三是健全错案预防纠正机制,实现司法公平正义。
从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上看,解决这个问题的主要办法就是完善司法的责任制。
要裁判者作决定,让作决定者负责任,并且这种责任是终生的。
其四是废止劳动教养制度,加强人权的司法保障。
概括来看,这次司法改革总的路线图是先易后难,先内后外。从这次司法改革的设计来看,主要还是从司法机关内部先改起,我是非常赞同这一思路的,这样可以深化司法公开,提高司法透明度,以公开促公正,树立司法公信力。
改革和完善党的执政方式,坚持依法执政
党的依法执政是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最为关键的环节。习总书记对“依法执政”这一概念做出了很好的阐释,就是“三个善于,一个支持”: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善于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善于通过国家政权机关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支持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照宪法和法律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
我们可以简单地把依法执政在政法工作上的体现作为例子来说明如何做到依法执政。怎样处理党和司法机关的关系?其实习总书记在今年的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当中对这个问题作出了很好的阐释:“要正确处理坚持党的领导和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的关系。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支持政法系统各单位依照宪法法律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开展工作。党委政法委要明确职能定位,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领导政法工作,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发挥重要作用。”
党委政法委如何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领导政法工作呢?这便涉及到了职能定位的问题。
一开始党委政法委并没有协调案件的职能,后来我们强调维稳、稳定时,党委政法委又逐渐把这个职能承担起来了。
承担这样的职能对于党委政法委来讲其实是很重、很危险的,因为党是领导机构,并不处理很具体的问题,但是去协调案件就意味着要冲到第一线;同时,不可能在处理过程中作出的所有决定都是正确的,有时难免会作出一些错误的决定。
所以协调案件的职能必须要被很好地定位。
2013年中央政法委《关于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规定》中重新对其进行了定位:“各级党委政法委应当支持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支持政法各单位依照宪法和法律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
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不予协调;协调案件时,一般不对案件定性和实体处理提出具体意见。
”这样的定位相对来讲更加符合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要求。
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
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是十八大报告中提出的重要命题,这个命题提出后受到了社会广泛的关注。2012年12月4日习总书记在《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说:“各级领导干部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努力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习总书记用这种带有鲜明风格的语言解释了什么是法治思维,就是要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从学理的角度去理解法治思维的概念,也可以作出一些解释。
法治思维从性质上讲不同于其他的思维形式。
第一,法治思维具有本体意义上的逻辑性或者理性,是说法治思维是一种讲道理的思维,要以理服人。
第二,法治思维具有描述意义上的确定性,是说法治思维追求一种确定的结论,而不是模糊的。
第三,法治思维具有认识意义上的程序性,法治思维是指要靠程序来解决问题,这是法治思维最大的特点,程序就是法治的灵魂。
第四,法治思维具有功能意义上的建设性,是说法治思维是一种建设性思维,不是一种破坏性思维,不是革命性思维,它是要形成一种稳定的秩序。
第五,法治思维具有价值意义上的正义性,在法治思维看来,正义在价值序列当中永远是排得最高的。
法治思维还是一种分层的思维,它对于不同的群体的要求是不一样的。对于老百姓,认识判断的层次便足够了,大家根据法治的尝试和原理来可以判断什么事情能做什么事情不能做。对于法律职业者,他们需要达到更高一级的逻辑推理层次,要运用法治的原则、规范、条文推导出事件的法律后果、责任。在逻辑推理之上是综合决策的思维层次,在认识判断和逻辑推理的基础之上还要依照法治对很多复杂的事物做出决策,这是对领导干部的要求。还有一个层次是制度建构,要求不但要对经常出现的问题提出当时的解决方案,还要提出长远的规划,就是要上升到制度。所以,对于不同的领导干部来讲,他们应有的法治思维的要求和标准是不一样的。
法治思维对法治建设至关重要,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能不能形成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法治的成败。对于领导干部而言,当下最重要的就是树立法治的底线思维,要带头守法,维护宪法与法律的权威。
法治政府调研报告人大 法治政府调研报告3000字篇二
法治政府建设调研报告
【篇1:xxx建设局法治工作调研报告】
建设局法治工作调研报告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是党和政府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基本方针和政策。“五五”普法期间,我局在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以及县依法治县办公室等上级机关的统一部署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建设事业“十二五”规划目标,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治理工作,加大普法、学法、用法与依法治理工作力度,全县建设行业“五五”普法及依法治理工作取得显著成绩。根据《关于开展法治工作专题调研的通知》(x法法治【2011】1号)的要求,现将我局法治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统一思想,联系实际,全面推进普法工作
(一)领导重视,组织机构健全
为把“五五”普法工作落到实处,我局根据班子成员变动情况适时调整和充实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基本形成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制度,做到机构常设,队伍常在,工作常抓,思想到位,措施到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普法宣传、教育、培训、考
核、检查等工作,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终有总结,确保五五普法工作取得实效。
(二)法制宣传教育及组织工作扎实有效。
一是以提高依法办事能力为重点,加强公务员的法制宣传教育。
组织公务员深入学习《建筑法》、《公务员法》、《劳动合同法》、《突发事件应对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读本》、《预防职务犯罪读本》、《反腐倡廉学习读本》等规范政府行政行为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新颁布的各类法律法规,从而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思想,强化责任意识,转变管理方式,改进工作作风,规范行业执法程序和行为,做到每年度学法不少于60小时;二是坚持机关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每年组织学法4次以上;三是积极组织本部门及下属单位干部职工参加人事部门及司法部门组织的普法知识考试共计十余次,考试成绩与公务员年度考核挂钩,历次参考率、合格率均为100℅。
(三)普法经费投入有保障。 “五五”普法期间,在行政经费较为紧张的情况下,我局每年用于法制宣传、普法教育及培训的经费近万元,每年安排一定资金购买普法教材,由局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其人手一册发放到各位干部职工手中,方便大家进行深入细致的学习。
二、分门别类开展普法工作,推进“五五”普法工作
(一)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提高决策能力。
领导干部既是各项事业的组织者、管理者,又是决策者,领
导干部加强法律知识学习,既是提高自身能力和管理水平,带动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需要,也是不断提高我县城乡规划建设水平的需要。为此,几年来,我局领导不但带头参加了省、市举办的法律知识培训,也积极组织参加了我局举行的各类法制教育培训,认真学习了《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读本》、《建设法治政府基本知识》等普法教材,重点学习了《建筑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和《行政复议法》等颁布的专门法律法规读本,法律知识和素质有了极大提高,切实做到科学决策,依法行政。
(二)执法人员积极学法,提高执法能力。
行政执法人员站在行政管理的第一线,其执法素质的高低和水平直接影响到行政执法的效果和执法机关的形象。
为此,我局高度重视执法人员的普法教育工作,通过以下五个环节督促落实。
一是抓好执法人员的法制教育,要求公务员、事业单位执法人员积极参加法律法规培训,参加法制讲座,组织多批次人员参加省建设厅举办的各类专业法规的学习培训,严格考勤制度,提高执法人员的学法主动性,变被动学法为主动学法;二是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公示制,强化执法人员的监督制约机制。
按照四项制度建设相关要求,及时把执法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岗位和每一个执法人员,公开股室职能职责,公开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及办事标准,履行群众来信来访制度,公开投诉电话,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监督;三是把执法责任考核与岗位责任、公务员考核、奖惩、任免等结合起来,把考核结果作为评定优。
公务员及先进执法人员的重要依据;四是强化建设系统内部的层级监督和纪检、监察等专项监督,建立行政过错追究制度,对违法行为和消极不作为而造成重大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五是进一步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廉政建设教育,适时组织执法人员学习国家有关廉政建设规定,观看反腐电教片,提高拒腐防变能力,杜绝脸难看、门难进,事难办和吃拿卡要现象的发生。通过努力,行政执法人员增强了自身的法律素质,能够掌握和运用与本职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依法行政、秉公执法,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三)加强对建设行业从业人员的法制教育。
“五五”普法期间,我局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强化对建设行业从业人员的法制教育。
一是以推进依法诚信经营为重点,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的法律宣传教育,开展规范建筑市场、房地产市场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组织企业经营管理者重点学习《劳动合同法》、《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及《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对职工权利义务的认识,构建和谐劳务关系,促进企业规范化管理,引导建设公平竞争、诚实信用、规范有序、健康运行的良好氛围,提升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切实保障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二是充分结合自身工作职能和特点,利用标语、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对各类建筑工人及农民工进行建设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特。
利用安全生产月、12〃4法制宣传日等机会深入工地开展建设法律法规宣传,使广大建筑工人及农民工兄弟受到基本的法制普及和教育,增强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取得良好的效果;三是在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和清理拖欠建设工程款工作过程中,充分利用替农民工追讨工资和血汗钱的机会,以加强依法维权为重点,加强对建设领域农民工的维权宣传教育,增强广大农民工充分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自觉意识、维权意识和综合素质,维护社会稳定。通过努力,“五五”普法期间,我县工程建设领域无重大上访及治安案件,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建筑市场形势稳定。
(四)各类行政执法事项有效开展。
“五五”普法期间,我局各项行政执法事项稳步开展,普法成效明显。
一是加强规划审批,严格“一书三证”制度,依法办理各类建设规划手续;二是严肃查处违章建设案件,依法规范城乡规划建设行为,全县共查处违章建筑27起;三是加大质量安全执法监察力度,全县工程建设领域质量安全形式稳定,历年工程竣工质量合格率100%,开展全县范围内隐患排查、专项治理工作4次,依法查处事故责任主体2起,全面推行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制度,建筑工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四是规范房地产业市场管理,严格房地产业企业、拆迁企业、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及商品房预售管理,按计划开展保障性住房工作,加大廉租房建设及租赁补贴资金管理力度,全县房地产市场形势稳定;五。
【篇2:关于当前依法行政的调研报告】
依法行政是现代法制国家政府行使权力时普遍奉行的基本原则,是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和根本标志。
依法行政使我们的各项管理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保证各项工作的有序进行,从而提高工作效率,保障社会稳定,为经济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政治环境。
但是,当前依法行政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与社会预期相比,与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
如何理性地把握和分析这些矛盾和问题及其根源,并积极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是当前行政法治建设的一项重要课题,也是政府法制工作的一项紧迫的任务。
一、依法行政存在的问题 1、依法行政工作体制不顺畅 推进依法行政,必须构建完善、系统、顺畅的工作体制。
目前,我国的依法行政工作的主管部门是各级政府法制机构,它承担着依法行政工作规划的制定和组织实施的重要职责。
实践证明,哪个地方、哪个地区政府法制机构建设搞的好,其依法行政也就搞的比较好,社会经济事业的发展也比较顺利。
因此,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政府法制机构的建设,在20xx年的党政机构改革中,各级政府法制机构都不同程度的得到了加强。
但是,目前我国的依法行政工作体制与依法行政工作的要求还有不相适应的地方。
一是“倒三角”的工作体制影响了基层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
从机构设置情况看,政府法制机构的设置为国家、省、市、县四级,乡一级政府未设置专门的机构。
从人员分配来看,国务院法制机构人员编制为200人,省级法制机构一般为40—70人,地市政府法制机构一般为10—20人,县级法制机构一般4人左右,有的甚至只有2人,多数还是兼职人员。
由此可以看出,我国依法行政工作体制呈现出上强下弱的“倒三角”态势,这种状况势必影响基层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
二是政府法制机构内部人员结构不尽合理。
从知识结构看,目前,政府法制机构的部分工作人员是从行政工作岗位转行而来,没有受过系统、专业的法律教育学习,在法学理论、法律理念和法律知识等方面还不能完全适应依法行政的要求。
从年龄结构看,尚未在总体上形成梯次的年龄结构。
从个人状况看,政府法制机构工作专业性较强,个人发展受限制,一些长期从事政府法制工作的人员得不到提拔重用,不利于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是对“事”不对“人”,影响政府法制机构权威。
政府法制对于违法执法人员的处理只有“建议”权而没有直接处理权,严重影响监督效果和政府法制机构的权威,对依法行政工作产生负面影响。
2、依法行政意识树立的不够牢固。
依法行政在我国是一个全新的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是带有方向性和全局性的工作,做好依法行政工作就必须使依法行政成为自觉的行为,并使之真正融入到行政管理的各个环节和领域中去。
但在现实工作中,一些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对于什么是依法行政,为什么要依法行政,怎样才能依法行政,还存在模糊的、甚至是错误的认识和作法。
有的把依法行政作为一句时髦的口号,喊在嘴上,写在纸上,钉在墙上,却没有落实到行动上;有的把依法行政同经济建设对立起来,一味强调经济发展,以经济建设为借口,制定土政策、土办法,抵制依法行政;有的长官意志严重,习惯于传统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轻视法律手段重个别处理,轻制度管理重协调解决,遇到问题拍脑袋,决策问题拍胸脯,出了问题拍屁股,导致决策失误;有的片面强调行政相对人应当服从行政机关的管理,重权利轻责任,重利益轻服务;有的唯上、畏上、唯权、畏权,以言代法,以权压法;有的只重视领导的讲话、批示,忽视法律的规范、引导功能,讲话没有准则,办事随心所欲,导致行政执法水平不高;有的得过且过,不思进取,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制定政策、部署工作脱离实际,导致依法行政缺乏具体实际的内容。
3、部分规范性文件不规范。
规范性文件是指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为实施法律,执行政策,在法定权限内制定的除行政法规和规章以外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及行政措施等。
通过制定规范性文件,可以对法律法规起到必要的和有效的执行作用,有利于完善各级政府的行政法制工作,及时解决行政管理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对依法行政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但是,在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中,也暴露出一些突出问题:一是程序不规范。
由于一些文件起草单位和个人的程序意识淡薄,有的不按规定上报文件制定项目,有的不遵守文件制定计划,有的未进行充分的调研论证,仅凭上级的文件或者是领导讲话便制定一个规范性文件,有的不经过政府法制机构审核便进入审议程序等等,给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造成了一定的混乱,致使一些急需出台文件却迟迟不能出台,使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陷入被动局面。
二是内容不规范。
【篇3:关于依法治市工作的调研报告】
关于依法治市工作的调研报告 党十八届四中全会首次以全会的形式专题研究部署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一基本治国方略,提出了一系列关于依法治国的新思想、新论断、新举措,对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建设和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提出明确要求。为了深入了解我市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基本情况、存在问题,4月上旬至5月中旬,由****带领市政协法制委和部分政协委员,先后赴****等县区以及市法院、检察院、司法局、法制办等部门就全市依法治市工作进行了专项调研。现就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依法治市工作基本情况
近年来,全市各级各部门能够认真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高度重视依法治市工作,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努力从法治层面建立健全促进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公正司法,坚持依法行政,全面推进法治**建设。
对具体工作作了详细的安排部署。
二是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进展。2012年,市政府制定出台了《**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规定了我市重大行政决策必须履行听取意见、听证、风险评估、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决定、责任追究等程序。**个县区政府也已建立施行了“逢文必审”制度。积极开展了“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执法示范窗口”创建活动。同时,强化行政监督和问责,完善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市委、市政府建立了以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为重点的行政问责和绩效管理制度。出台并下发了《**市领导干部问责办法(试行)》、《**市问廉问责问效暂行办法》等文件,推动行政法律法规的严格执行,不断提升政府的公信力和依法行政能力。
三是司法建设有序推进。我市司法机关以抓好执法办案作为第一要务,加强司法人员的法律法规学习,提高司法人员执法办案水平。市县两级法院依托法院官网、微博、微信平台,全方位向社会公众公开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等内容。市检察院不断拓展检务公开的范围和内容,创新公开方式和方法。2014年底,**市检察机关案件信息公开系统正式上线运行,相关案件信息相继在“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上发布,实现和保障了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促进公正执法、强化司法透明度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四是法制宣传教育力度进一步加大。全市建立了一支由2900多人组成的覆盖全市的“六五”普法联络员队伍,承担起组织实施本单位、本部门普法工作职责;同时组建了13支“六五”普法宣讲团。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依托法定节假日、纪念日、“科技文化教育法律”下乡等活动开展主题鲜明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扎实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切实抓好领导干部、农民、居民、青少年、学生、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学法用法守法意识。
二、依法治市工作存在问题
(一)思想认识有待提高
一是领导重视仍不够到位。部分县区和单位,还没有把依法治市同全市社会稳定、经济发展这两大主题结合在一起,没有形成法治思维。主要是有些领导干部受传统的“人治”思想束缚严重,还未能真正的用法治的工作思维和工作方式来依法行政;其次没有建立有效的激励制约机制,各级党委政府并未真正把依法治市方略摆在重要议事日程,依法治市工作难以抓出成效。
二是齐抓共管的局面尚未形成。至今仍有部分领导干部把依法治市工作当作某一个机构、某一个部门、某个领导小组的责任,缺乏统筹兼顾、协调各方的意识和制度,依靠个别科室负责、个别人员落实,导致工作实效打折扣,整体推进不足,尚未形成齐抓共管的整体合力。
三是组织机构有待加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以后,党和政府将法治工作提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我市虽然成立了“中共**市委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的机构,但该小组办公室设在司法局,统揽全局、综合协调能力很有限,只是一个法律宣传的机构。
(二)宣传教育成效有待提升
一是普法效果不佳。全市各级部门都把普法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对待,对普法对象的教育方式上往往以法律条文的宣讲为主。发放普法教材、灌输法律条文几乎成为普法教育的主要方法。在宣传教育过程中“普法”只是从上往下压的硬任务,是典型的“要我学”,没有形成由“要我学”的被动状态向“我要学”的主动状态转变,普法效果不佳。
二是宣传手段单一。随着新媒体时代的到来,公众了解法律的途径越来越多元,如微信、微博等。目前,运用新媒体手段开展法制宣传工作有待加强,宣传报道的深度和广度不够。
三是专业宣传力量不足。开展法制宣传,往往需要宣传干部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同时具备一定宣传、讲授素养,而我市普法宣传队伍中缺乏这样的人才。(三)法治队伍有待加强
一是拥有执法资格的人员甚少。公安干警、法官、检察官“断层”问题长期没有得到有效解决,严重制约了各项工
作的正常开展。我市公安系统具有执法资格民警不到总数的三分之一,且绝大多数是年龄较大的领导干部。具有执法资格的警力上浮严重,使基层警力严重不足,基层派出所往往仅有所长或指导员具有执法资格,直接导致相当一部分从事执法工作却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有时一名警察同一时间出现在不同的地方,造成执法违法的问题。法院系统的这个问题也很突出,一线办案人员也很少,造成积压案件较多,群众对此多有怨言。
二是专业素养仍需加强。由于行政执法要求高、难度大,执法人员既要懂得法律政策,又要通晓本行业务,但我市近年来执法人员主要是通过事业单位招录、复转军人安臵,普遍存在法律素养低、业务水平低的问题,上岗后又缺乏培训。稍有工作资历的人员又不愿意在一线执法,所以不少执法人员难以适应执法工作的需求,更谈不上公正执法。公安、工商、土地、林业、综合执法等部门均存在这个问题。
三是缺乏公正有效的激励机制。由于缺乏制约,执法人员中存在执法不严、随意性大、滥用自由裁量权的问题;同时,缺乏激励机制,工作任务重、责任大、风险高的法官行业存在干多干少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的现象,严重挫伤其工作积极性,直接影响到法院队伍的稳定性;另外,因缺乏保护措施,敢于担当的执法者,个人权益难以得到保障。
(四)行政执法工作有待改进
法治政府调研报告人大 法治政府调研报告3000字篇三
关于加强依法行政工作建设法治政府的调研报告
2004年3月,国务院发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明确提出建设法治政府的奋斗目标。要求各级政府在新形势下深入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近年来**区在建设法治政府方面进行了积极的尝试与探索,主要从依法行政,健全政府决策机制,政务公开,优化政务服务环境,完善行政监督机制方面入手,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绩。
一、法治政府建设的基本情况:
(一)贯彻国务院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法治政府建设方面。认真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依法行政方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为重点,以深化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为载体,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大力开展法制宣传和执法人员培训教育活动,严格规范性文件审查报备,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全面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和执法行为,着力推进依法行政进程,为全区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行政决策机制不断健全完善,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进一步增强。区政府修订完完善了《**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建立重大问题、重大决策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和听取意见制度,明确行政决策的权限和程序,畅通公众参与行政决策渠道,增强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大大减少了决策的失误。2014年以来,区政府召开常务会议5次,研究重大事项5项。大力推行政务公开,编制修订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一步增强行政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提高政府公信力。
(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规范性文件审查报备制度健全完善,文件合法性、有效性不断提高。
建立法制机构审核把关制度、各方协调论证制度和政府常务会议审批制度,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核把关,确保新出台规范性文件的质量。
2014年以来,全区共制定出台规范性文件3件,其中区政府出台2件,乡镇、部门出台1件;因政策、法律法规依据不充分审核未通过的0件。
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对区政府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及时向上级法制机构和同级人大报备审查,主动接受监督。
对乡镇政府和区政府工作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定期督促上报备案,从发文主体是否合格、内容是否合法适当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备案,存在问题的提出书面审核意见,该纠正的责令纠正,该撤销的坚决撤销,保证文件合法。
按照谁起草、发布,谁负责清理、修改或废止的原则,及时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2014年以来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区法制办已经集中清理了2008年到2014年区政府出台的的规范性文件,并着手清理1990年到2007年出台的规范性文件,下一步将集中清理1990年之前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力争实现上级部门下达的目标任务。
(四)积极推行政务公开,保证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使国家机关信息公开 ,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主要是明确职权、明确政府职能及其运作以及流程。
政务公开主要的要求是使政府的工作内容公开化,对于政府筹划或正准备进行的各项工作,如城市建设、道路规划、医疗保健措施、事务处理等分类进行公开,并对各项工作内容及进程予以公开,任何公民都可以通过特定途径,如政务公开栏、政务公开网络等进行查询、监督。
区政府门户网站包括新闻概要板块,党务公开板块(民主决策、制度建设、反腐倡廉),政务公开板块(文件法规、招商引资、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新农村建设),并通过书记信箱、区长信箱等方式建立了畅通的信息回馈渠道,保证及时受理群众意见建议。
另外定期编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及时透明。
(五)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方面。按照省、市关于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工作方案》,2014年拟建设区行政服务中心综合大楼。目前,在原区就业局服务大厅暂时设立了区行政服务中心临时办事大厅,并投资40万元进行更新改造,统一购置了桌椅、沙发、茶几、档案柜、复印打印机、电脑等相应的办公设施。目前,临时办事大厅入驻人事、民政、扶贫、住建等12个部门,工作人员26名,办理服务事项达31项。政府其他职能部门、各乡镇也参照政务中心模式建立了相应的行政服务中心,方便了群众办事,提高了行政效率。
(六)完善行政监督机制方面,坚持规范与监督并举的方针,积极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承诺制、评议制,将执法依据、权限、范围、程序、时效、责任处罚、收费(罚款)项目、办事程序及结果、监督举报方式等事项向社会公开,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对群众反映和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违法行为,公开执法程序,限时承诺办结,及时报备审查,自觉接受行政机关的内部监督。
坚持以两个规范为目标,统一行政处罚的程序和文书格式,做到了行政处罚主体合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罚适当,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法规准确。
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全面推行了统一票据、罚缴分离制度,各行政部门凡有收费项目和罚没权的,均办理了收费许可证和罚没许可证,收费和罚没收入全部上缴区财政。
建立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认真组织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质量评查活动,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有效地提高了行政机关科学执法、规范执法的能力和水平。
2014年以来,共评查行政处罚案卷5件,督促整改和纠正2件。
二、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尽管经过多年的努力,政府法制建设取得了明显进展,区政府各部门、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有所提高,但从目前全区依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来看,法制工作中还存在着诸多问题,主要是:
(一)行政执法存在一定不规范的现象,行政违法和不当行为得不到及时、有效的制止和纠正。部分执法人员素质不高,依法行政意识不强。一是由于基层部门缺编严重,行政和事业人员混岗使用,执法人员调整频繁,执法队伍新兵多,有的不熟悉法律、法规,不懂执法程序等;二是有的执法人员为民服务意识不强,工作方法简单,野蛮执法、粗暴执法。如执法部门追赶违规摆摊设点人员、强行收缴商品,面对农民入市卖菜未交管理费采取粗暴方式强行赶出市场等;三是个别人员政治素质不高,执法动机不纯,主观上存在以权谋私思想,造成随意执法,利用职权吃、拿、卡、要时有发生。
(二)部分行政部门领导、干部因为缺少必要的法律知识储备造成法律意识淡薄,对涉及本部门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知之甚少,不能行之有效的解决现实中的问题,造成工作延误。有的行政部门行政权至上观念严重,在行政管理中总想包揽一切,管了不该管的事,政企不分,政事不分,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另外个别部门之间职能不明,执法权限模糊,造成多头执法,给行政执法工作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三)行政执法责任制缺乏明确标准,责任没有真正落实。一些部门执法主体资格、职责范围、职权依据不明确,执法程序混乱,未将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员,对行政执法过错行为只纠正不惩戒,只追究单位责任不追究执法人员责任,只考核不奖惩,削弱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作用。
(四)政府法制机构的力量较弱,职能作用难以发挥。政府法制机构编制较少,专业人员不足,与其承担的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政府法律顾问和依法行政工作的综合协调等职能不相适应,甚至有些职责无法履行,也难以发挥行政监督纠错功能和作用。
(五)规范性文件审查不严,备案不够及时。部分乡镇和部门为了规避监督,对本乡镇、本部门制定出台的规范性文件不报审,缺乏规范的审查制度,一些规范性文件质量不高,执行效果不够明显。有些乡镇和部门对规范性文件报备不够及时,甚至故意拖延报送备案,加之法制机构权限、手段有限,致使备案审查的意见难以落到实处,备案审查的监督效果不明显。
三、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几点建议
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制政府,是一项事关全局和长远发展的系统工程。建设法制政府,要做到职权法定、依法行政、有效监督、高效便民。应着力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和管理方式,是建设法制政府的重要内容。
要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高效便民、诚实守信的要求,切实转变政府职能,积极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创新,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一是加快政府职能转变。
要明确政府职权和职能范围,从万能政府中解放出来,把政府不该管的事业交给企业、社会和中介组织,把政府的主要精力放在宏观规划、调控、服务和引导方面。
要改革行政管理方式,减少行政审批,充分发挥行政规划、行政指导、行政合同等方式的作用,真正把政府职能转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
二是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
要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实行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
完善决策程序,建立决策公开制度,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要将决策事项、依据和结果公开,方便公众查阅,规范行政权力的行使。
三是加强对行政决策活动的监督。
要建立完善行政决策制度和机制,明确监督机关、监督内容、监督对象、监督程序和监督方式,做到行政决策权责一致。
(二)完善行政执法体制,强化行政执法监督。
健全行政执法体制,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的有效途径。
要按照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要求,完善体制,规范行为,做到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
一是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履行职责。
行政机关要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根据法律授予的权限管理经济社会事务和其他行政事务。
要严格按程序执法,注意依法保障当事人和利益关系人的权益,防止发生违法行使权力侵犯人民群众利益的行为。
二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要按照职权法定、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清理和规范行政执法主体,明晰职责权限,切实从源头上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交叉执法问题,提高执法的整体水平。
三是加强执法监督。
行政机关要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重大决策事项,接受人大的监督;严格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支持和维护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建立健全社会监督机制,鼓励群众举报、揭露严重违法行为,强化层级监督,建立经常性的监督巡视制度,严格责任追究,切实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须追究;加强专门监督工作,审计、监察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敢于坚持原则,严格执法执纪,提高监督实效。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不断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观念和能力。
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责任落实是关键。
要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充分认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明确责任,严肃纪律,真正把依法行政作为政府行政的基本准则。
一是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
各乡镇、各部门要把依法行政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成立领导机构,明确主要领导是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形成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是建立领导干部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制度。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关学法、守法、用法,不断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要善于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各种问题和矛盾,积极探索高效、便捷和成本低廉的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的机制。
三是发挥政府法制机构的作用。
政府法制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责,为政府行政决策、处理矛盾、解决难题出谋划策,提供服务。
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在依法行政方面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促进政府依法行政。
要加强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增加人员编制,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
(四)严格规范性文件审查报备,提高文件制定质量和执行效果。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对行政机关立法性活动进行监督的主要方式和手段,是行政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政府及其部门制定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要严格审查,及时报备,确保制定质量和执行效果。
一是认真做好报审论证工作。
政府法制机构要科学编制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对各部门报送提交县政府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要从起草阶段提前介入,做好指导把关工作。
对于涉及执法部门多、直接影响群众利益以及一些公共管理政策性文件,要通过召开讨论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保证文件与现行法律、法规、规章相一致,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相一致,与本级政府现行规范性文件相协调,符合规范要求,符合群众利益要求。
二是加强备案审查工作。
要建立规范性文件公告制度,对政府新制定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及时在政府网站或区有线电视台予以公布,并逐步建立公共场所政府规范性文件投放制度,方便公众查阅,接受群众监督。
健全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明确备案时间、报备格式、登记条件,严格审查文件的合法性(包括主体、权限、程序是否合法)、适当性(合理、公开)和协调性(与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衔接),对符合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资格、制定程序和公布方式的,予以登记备案,对不符程序要求的,及时予以纠正或撤销,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备案监督。
要按照一级抓一级、上下贯通的备案工作目标,建立规范性文件统计、报告、审查责任追究等项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法治政府调研报告人大 法治政府调研报告3000字篇四
---主要负责人每年定期听取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并作出安排部署,县政府常务会每年两次专题听取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二是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制度。县政府每年向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报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同时,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各镇街每年第一季度向县政府报告依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三是强化考核评价。将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纳入全区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体系,对各镇街、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的依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实行严格打表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衡量各单位及其领导班子工作实绩的重要依据。
(二)全面深化改革,加快职能转变。一是完成行政权力清理工作。按照中央和市级要求,在全县42个县级部门单位、22个镇街中开展了行政权力责任清理规范工作,形成县、镇街两级权责清单体系,并在县政府公众信息网予以公开,进一步理清了权力边界,规范了权力运
2---了各种重复材料、无谓证明和繁琐手续。推广运用群众工作系统,构建三级便民服务体系,推出民事代办、村居公开等六大板块新功能,将县长信箱、县长热线、阳光xx接入平台,并对平台受理事项进行抽查、催办、督办,定期通报。
(三)强化文件管理,优化政商环境。一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控规范性文件数量,狠抓规范性文件质量,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法制审查机制。全年共审查《xx县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等规范性文件18件,审查后符合发文条件的全部报送备案,做到了“有件必报、有报必审、有错必纠”,同时,将发布的政府规范性文件在政府公众信息网上予以公示,确保相对人的知情权。对67件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经过清理,决定继续有效50件,废止17件。二是加强政府商务合同管理。严格落实《xx县政府合同审查备案管理办法》,以县政府名义对外签订的民商事合同,由承办部门拟草并经相关涉事单
4---一是开展案卷评查。
在全县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活动,通过发现问题,整改提高,助推全县行政执法水平再上台阶。
二是开展行政执法“双随机一公开”。
在全县执法单位中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建立健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进一步规范我县行政执法行为,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
三是开展行政执法大排查。
在全县所有具有行政执法权的单位中开展大排查,发现和梳理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并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督促各执法部门整改提高。
四是严格执法主体资格管理。
把好行政执法源头关,凡欲从事行政执法的人员,必须经过执法培训并考试合格,方可申领xx市行政执法证件,杜绝无证执法现象。
开展了行政执法主体和人员清理。
五是规范委托执法。
委托执法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可委托的执法事项范围中进行,委托单位必须组织受委托镇街执法人员进行专门的6---局、县政府法制办、县信访办等单位配合参与的征地补偿安置争议协调机制。
完善人民调解组织,建立健全三级调解网络。
四是推广仲裁制度。
在行政机关与市场主体发生民商事纠纷时,积极促成推动双方通过仲裁这种既高效又便捷的方式解决纷争,有力地推进了矛盾纠纷的化解,为经济社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环境。
(七)培育法治意识,自觉接受监督。一是着力提高政府工作人员现代法治意识。落实法治培训进党校,在县委党校主题培训班开设《运用法治思维促进党政管理》专题讲座。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开展新提任领导干部法制理论考试、全县干部职工年度法治理论知识(网上)考试,集中组织全县部分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年度普法(现场)考试、旁听法院案件庭审。通过学教参与,不断提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意识。二是大力开展社会普法宣传教育。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围绕”三月法治宣传
8---前所未有的决心和力度推进法治进程,但是县内部分单位及领导干部对法治的重视依然流于形式、流于口号,对依法行政与发展的辩证关系认识不到位,不习惯、不愿意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来处理、解决发展改革中遇到的问题,难以摆脱发展与法治相对立的传统思维定势。
(二)行政体系欠科学无法满足现代行政管理需要。现代行政管理日益精细化、专业化,对行政组织、行政体系的架构要求非常高。从我县的实际情况来看,对政府职能转变与机构改革之间关系的认识和理解还不到位,行政组织体系没有完全理顺,机构编制资源配置不尽合理,人浮于事与人手不够之间的矛盾还客观存在,部门之间职能职责没有完全厘清,制约了改革的纵深推进,影响了行政的整体效能。
(三)机构队伍与法治建设现实需要之间落差较大。从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10---
三、对市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针对调研中发现的我县和全市其他区(县)的个性和共性问题,建议市、区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在全面依法履职、做好各项工作的同时,要重视并加强改进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强化政府法制机构的建设。目前,政府法制机构和人员非常薄弱,与其承担的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历史任务存在巨大落差。调研显示,xx县政府法制办目前只有4名工作人员,政府工作部门中只有半数专门设立法制(规)科的单位,其余单位则由其他科室兼揽法制工作,镇街则多以综治办兼揽法制机构的职责。因此,建议强化各区(县)政府法制机构的建设,强力推进从业人员资格化、素质培训常态化、制度建设规范化,不断优化法制机构和人员结构,将那些政治素质高、法律素养好、工作能力强的人员充实到政府法制机构
12---法办事、严格执法,自觉按照法定程序、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要加强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体系建设,严格公务员法律考试、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领导干部法治讲座和新提任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中心组学法等一系列学法用法制度,提高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认知水平和依法办事的能力。
(四)建立健全政府部门的监督问责机制。要加强内部监督,完善绩效考核制度,科学设计考核指标,突出责任落实,提高依法履职质量和水平。要加大信息公开,依法公开本部门行使职权的依据、条件、要求、过程和结果,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能监督。要发挥法律顾问的积极作用,建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
《法治政府建设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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