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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法制课讲话稿题目 中学法制宣传讲稿篇一
同学们:大家好!我是城关派出所干警姜勇,为了让法制和卫生健康走进校园,进一步增强同学们的法制意识和良好的卫生知识,接受法制教育,自觉遵纪守法,学会利用法律进行自我保护,健康伴我成长,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合格学生,今天,我们学校举行法制教育和卫生健康活动。今天的讲座教育意义特别深远,希望同学们一定要自觉遵守纪律,认真聆听是我们学校法制副校长,今天受学校委托给大家上一堂法制教育课,分别就交通安全、文明礼仪、校园暴力三个方面给同学作以解读,请同学们认真倾听,做好笔记。
一、交通安全。
当前,交通安全问题已成为“地球人”共同关心的重要话题,因为世界上每一分钟都有人死于交通事故。自从世界上有了第一辆机动车,100多年以来,全球死于事故的人数已达3000多万人。现在全世界每年死于交通事故的人数约60万人,受伤人数达1000多万。而作为发展中的中国,因人们的交通安全意识较低、道路基础设施相对滞后、车辆类型混杂、行车秩序混行等原因造成的交通事故更是久高不下,重特大交通事故频发。
下面,就小学生应掌握或在生活中应注意的交通安全方面的知识给大家分析。希望同学们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自觉遵守公共秩序,尊重交通警察的劳动,服从指挥,做一名品学兼优的好学生。
1、骑自行车问题
自行车轻巧灵活,是外出理想的交通工具,不少同学都想学骑自行车。学骑自行车不仅要有大人指导和保护,还要选择在人车稀少的道路、广场或操场等地方,禁止在交通繁忙的地段学骑自行车。但是 十二岁以下儿童不准骑自行车。因为
道路复杂,车辆繁多。由于儿童缺少生活经验,应变能力差,同时交通安全法规也明确规定:“不满十二岁的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自行车”。如果到了法定的骑车年龄,也必须先认真学习有关骑自行车的规定,掌握好安全骑车的基本要领后再上道路。最近,我们县投放了400辆“小黄车”便民,可是现在同学们在街道上还可以看到“小黄车”的影子吗?一些人把小黄车为己有,更有严重的一些小学生竟然拿把“小黄车”砸开,在道路上任意骑行。这样非常危险,轻者摔伤,严重的会丢掉生命。
2、安全走路
走路,谁不会呢?其实不然。如果我们不注意交通安全,走路也闯祸。因此,我们上学读书、放学回家、节假日外出时,走在人来车往的交通繁忙的道路上,要遵守交通法规,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行人在公路上行走时,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人行道是指在道路两侧专门供行人行走的区域。一般在机动车道外划有一条白色实线,从白色实线到路边是专供自行车行驶、行人行走的,行人应当在这一区域内靠路边行走。有的同学会问,有的道路没人行道,有的道路连划线都没有,那该怎么走呀?在这样的道路上,行人应当靠路边行走。道路一般都是这样划分的。汽车在路中间行驶,自行车、行人在路边,而汽车的速度是自行车、行人的好多倍,因此,行人如果走入车辆行驶专用的车道,是相当危险的。
走路时,不要东张西望,不能一边走一边玩耍,不能一边走路一边看书,不能三五成群并排行走,不要乱过马路,更不能追赶车辆嬉戏打闹。更不要在马路上踢球、溜冰、放风筝、做游戏。一旦被来往车辆撞倒,后果非常严重。要玩滑“旱冰”或“滑板”最好到一些禁止机动车行驶、停泊的地方去玩,比如公园、校园操场等。在这里另外还要说明的一点是不可以在停车场玩耍,停车场是停泊机动车的地方,有的同学在里面踢球或横穿猛跑,这样做也很容易发生事故。一来踢球很容易砸坏车辆,第二就是有些车辆需要停泊、或者要驶离停车场,尤其是驶离停车场的车辆看不见你在后面玩耍而倒车法发生的事故也时比较多的!
3、横过道路的安全常识
在道路上的行人,应当尽量避免与汽车发生冲突。但是,人在道路上行走,不可避免要横穿公路呀。行人在道路上最大的危险就在于横穿公路,因为你横穿公路时,一是要通过专供汽车行驶的车行道。这就无可避免地要和汽车发生冲突。人与高速行驶的汽车相比,那简直就是鸡蛋碰石头。为了保证行人横穿公路的安全,道路上专门划有专供行人横穿公路的人行横道,俗称斑马线。法律规定,汽车在行驶过程中,遇到有斑马线,应当减速慢行,遇到有行人从斑马线上横穿公路,汽车应当停下来让行人先过,也就是说,在斑马线上,行人享有横穿公路的特权,因此,同学们上下学途中要过公路时,在有“地下通道”和“人行天桥”上行走,这样才比较安全。
在没有人行横道的路段上横穿公路时,应当注意观察道路上来往车辆的情况,确认安全后才能通过,不准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也不准在横穿公路时倒退或者折返回来。横穿公路时,不要从铁栅栏上爬过去,也不能从道路中心的绿化花坛上跨过去,不要在这些隔离设施边线上面逗留。没事跑到隔离花坛上去玩,去聊天。
4、汽车不是一刹就停的有的同学认为乱马路没啥关系,反正驾驶员会刹车的。其实,汽车不是一刹就停的。由于惯性作用,刹车后车还会向前滑行一段路,这就是力的惯性作用。就像人在奔跑中,突然停下来,还会不由自主地身前冲出几步一样。何况还有可能驾驶员不注意、刹车不灵等。不少交通事故就是因为行人乱马路造成的,血的教训应该引以为戒。
5、文明乘车,确保安全
我们在等乘公共汽车时,应在站台上有秩序地候车。不得在机动车道上拦乘机动车;要做到等车停稳后,让车上的人先下来,然后依次上车。车辆行驶时,要坐好或站稳,并抓住扶手,防止紧急刹车时摔倒。不得干扰驾驶,不得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不得跳车不能在车厢内大声叫嚷;坐车要扎安全带,不要乱动车上的机件,不要向车外抛杂物。下车时要从车辆左侧下车,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不要在车前穿马路。下车后,不要从车前突然穿出或猛跑过马路。从汽车前穿马路,这是很危险的,因为一般驾驶员眼睛看不到的地方,被称为“视线死角”。要是有人在车前驾驶员眼睛看不到的“视线死角”内急穿马路,就会很容易造成车祸。所以我们横过马路前要注意左右来往车辆,当看清没有来车时才可横过马路。
希望通过上述知识,同学们能从中学到一点交通安全知识,受到一点教育,得到一点启发,吸取一点教训,改正平时在交通参与当中的一些错误行为,做个学法、知法、守法的好学生,为“珍惜生命,拒绝违法”做出好榜样!
二、文明礼仪
礼仪是人类为维系社会正常生活而要求人们共同遵守的最起码的道德规范,礼仪教育的内容涵盖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从内容上看有仪容、举止、表情、服饰、谈吐、待人接物等;从对象上看有个人礼仪、公共场所礼仪、待客与作客礼仪、餐桌礼仪、馈赠礼仪、文明交往等。在人际交往过程中的行为规范称为礼节,礼仪在言语动作上的表现称为礼貌。加强道德实践应注意礼仪,使人们在“敬人、自律、适度、真诚”的原则上进行人际交往,告别不文明的言行。
1、卫生:清洁卫生是仪容美的关键,是礼仪的基本要求。不管长相多好,服饰多华贵,若满脸污垢,浑身异味,那必然破坏一个人的美感。因此,每个人都应该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入睡起床洗脸、脚,早晚、饭后勤刷牙,经常洗头又洗澡,讲究梳理勤更衣。不要在人前“打扫个人卫生”。比如剔牙齿、掏鼻孔、挖耳屎、修指甲、搓泥垢等,这些行为都应该避开他人进行,否则,不仅不雅观,也不尊重他人。与人谈话时应保持一定距离,声音不要太大,不要对人口沫四溅。
2、公共礼仪
影剧院:观众应尽早入座.在影剧院万不可大呼小叫,笑语喧哗,演出结束后观众应有秩序地离开不要搡.图书馆、阅览室:图书馆、阅览室是公共的学习场所。① 注意整洁,遵守规则。不能穿汗衫和拖拉鞋入内、不要为别人预占位置,阅目录卡片时,不可把卡片翻乱或撕坏或用笔在卡片上涂抹划线。
② 保持安静和卫生。走动时脚步要轻,不要高声谈话,不要吃有声或带有果壳的食物,这些都是有悖于文明礼貌的。
3、学校礼仪
集会礼仪:集会在学校是经常举行的活动。一般在操场或礼堂举行,由于参加者人数众多,又是正规场合,因此要格外注意集会中的礼仪。升国旗仪式:国旗是一个国家的象征,升降国旗是对青少年爱国主义教育的一种方式。无论中小学还是大学,都要定期举行升国旗的仪式。升旗时,全体学生应列队整齐排列,面向国旗,肃立致敬。当升国旗,奏国歌时,要立正,脱帽;行注目礼,直至升旗完毕。升旗是一种严肃、庄重的活动,一定要保持安静,切忌自由活动,嘻嘻哈哈或东张西望。神态要庄严,当五星红旗冉冉升起时,所有在场的人都应抬头注视。
4、校内公共场所礼仪:应该自觉保持校园整洁,不在教室、楼道、操场乱扔纸屑、果皮、不随地吐痰、不乱倒垃圾。不在黑板、墙壁和课桌椅上乱涂、乱画、乱抹、乱刻,爱护学校公共财物、花草树木,节约用水用电。自觉将自行车存放在指定的车棚或地点,不乱停乱放,不在校内堵车。
三、网络游戏
2002年,文化部、教育部、公安部等部门出台的《关于加强网络文化市场管理的通知》,严禁未成年人进入网吧。
1、学生沉迷于网络首当其冲的是学业的荒废。一些学生痴迷于网吧、聊天室不能自拔,有的玩昏了头顾不上上课和做作业,有的甚至还在网吧里吃饭、睡觉。这些同学熬红了眼睛,累坏了身体,到了课堂上则昏昏欲睡,没精打彩,严重地影响了课堂效率,学习受到了极大的影响,学习成绩一落千丈。
2、网络是一个虚幻的世界,青少年一旦沉迷其中,其感情世界将会陷入虚幻和无约束之中。韶关学生杨某说:“在网上有一种天堂般的感觉,仿佛你就是世界的主宰,精神能得到极大满足。”青少年一旦成为“网迷”,就会陶醉在虚拟世界中不能自拔,越来越脱离实际,对现实世界表现出冷漠、麻木和不以为然,这对他们的健康成长十分危险。网吧是一个复杂的地方,汇集了社会上一些游手好闲、无所事事的失业青年,更有一些专打青少年主意的不法分子,诱使青少年误入歧途,不少青少年在网吧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四、校园暴力。
1、抵制校园暴力,辨别是前提一些同学在遭遇校园暴力、生命安全受到威胁时却全然不知,以为校园暴力仅仅是不礼貌行为;另一些同学在目睹校园暴力时也无动于衷,以为只是同学间的嬉闹。要抵制校园暴力,首先要具备对校园暴力的识别能力。校园暴力包括行为暴力、语言暴力和心理暴力。行为暴力在校园暴力现象中最为普遍。行为暴力主要指包括打架斗殴、敲诈勒索、抢劫财物等一系列对人身及精神达到某种严重程度的侵害行为。
2、向校园暴力说不,频频发生的校园暴力打破了校园里原本属于我们的宁静与和谐,为了不让校园这方净土成为另一个江湖,为了不让我们的花季变成花祭,我们要坚决向校园暴力说不!
3、保护自己,关注他人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校园暴力的发生通常有两个原因:一是同学间因口舌之争或其他原因的肢体冲突。二是为了满足自身的私欲而引起的争执、事端。预防争执和事端应做好以下两点: ①与同学友好相处。有的同学遇到矛盾时,不愿意吃亏,认为忍让就是没了面子失了尊严,最终只能使得矛盾不断升级,不断激化。我们应该宽宏豁达,不应为一丁点儿小事僵持不下,斤斤计较,甚至拳脚相加,做出降低人格的事情。
②避免自己成为施暴者的目标。我们平时不要随身携带太多的钱和手机等贵重物品,不要公开显露自己的财物。学校僻静的角落、厕所或楼道拐角都是校园暴力的多发地带,我们在这些地方活动时尤其要注意,最好结伴而行。
③养成善于观察的好习惯。多留意身边发生的事,很多暴力事件的信息可以从校园同学间的交流中得到。为了保障我们自身的人身安全,避免施暴人对我们打击报复,我们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匿名报告。预防暴力重于应对暴力,而这一切需要我们共同参与。
4、应对暴力,临危不乱
如果我们无法避免危险的发生,那么,在危险发生的时候,我们一定不要惊慌!保持冷静、清醒的头脑是制胜的关键。我们应克服心里的恐惧,积极地去解决问题或者本能地保护自己。遭受行为暴力时的自救如果被攻击者殴打,我们该怎么办? 一是找机会逃跑。二是大声呼救。三是借助一些小动作给自己寻找逃跑的机会。四是求饶。求饶不是懦弱的表现,是减少伤害的策略。五是如果以上退路被攻击者截断,那么应双手抱头,尽力保护头部,尤其是太阳穴和后脑。在人身和财产双重危险时,应以人身安全为重,舍财保命,以免受到更激烈的伤害。
由于校园暴力事件的随机性,许多同学对其产生了恐惧和焦虑。一些同学不敢把事情告诉家长和老师,更不敢报警,甚至警方破案后也不敢出面作证,成为沉默的羔羊。忍气吞声往往会导致新的暴力事件的发生。自己或发现他人遭遇紧急情况时,一定要在第一时间向家长、老师或警察求助,采取最有效的救助措施。
我们一定要记住:当自己的安全受到威胁时不轻言放弃,当他人的生命遭遇困境需要帮助时,在确保自己安全的情况下,尽自己所能及时伸出援助之手。
今天的法制讲座到此结束,请同学们在学习生活中老师们、同学们,让我们以此次为契机,老师要担当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搞好学生的法制教育,在各班营造“学法、知法、守法”的良好氛围;同学们要牢记一条古训:“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从小事做起,从自我做起,在学校做个好学生,社会上做个好公民,在家中做个好孩子。让法律意识永驻心中,用法律来规范我们的言行,让我们局校合作,全体师生携起手来,共同营造“和谐、平安”的校园。
中学法制课讲话稿题目 中学法制宣传讲稿篇二
中学生法制教育宣讲材料
同学们:
今天应邀参加学校举行的法制课,很高兴,借此机会从发生在大家身边的典型事例,与大家密切相关的一些法律知识,逐步树立法制观念,增强法制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根据我国《刑法》第14条规定,未成年人年满14周岁已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一旦被受害者起诉,将根据情节轻重,最高刑期高达5年。
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不良行为是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前兆
■夜不归宿往往使孩子处于危险境地
案例1:因为和大声斥责自己的父母争论了几句,16岁的小朱一气之下,闷头冲出家门,整晚没回家。一周后,警察找上门来,小朱在夜不归宿的那天抢劫了6名学生。原来,小朱离家出走之后在网吧里通宵上网,但又没有钱,于是他就把手伸向了同学。
分析:据调查,绝大多数犯罪行为是利用夜晚的时间完成的。未成年人身心发育尚不成熟,缺乏生活经验和辨别是非的能力,擅自外出并夜不归宿,一旦发生问题,很容易受到外界的侵害。
■旷课是孩子走下坡路的信号
案例3:16岁的小兴,自打接触网络游戏cs后,就着了迷,他对学习逐渐的失去了兴趣,经常和朋友出入网吧,慢慢的发展到旷课逃学。小兴因为上网缺钱,从家里拿了水果刀去打劫了一名女中学生身上的20元零花钱,结果被法庭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缓行执行。
分析:旷课是学生走向危险的一个信号, 脱离了学校教育和规章制度的约束,从而直接影响学习,而且容易受到社区不良环境的感染,滋生不良的品德。
■酗酒是未成年人犯罪的促发因素
08年3月深圳龙岗中专学生曹子龙,19岁,事发当天曹子龙说过生日,下午放学后,便喊8名同学去餐馆庆祝生日聚餐喝酒,9人在喝了10瓶啤酒和2瓶白酒后,曹子龙当场身亡,另有两名同学昏迷。
案例6:两少年酒后群殴伤人获刑:07年2月22日,张某(16岁)、张某某和另外10个儿时的伙伴在一块喝酒,酒后张某想的刘宁曾经欺负过自己,在酒精的作用下,张某等12人来找到刘平,对刘宁进行殴打,造成刘宁轻微伤,这几人均被进行处罚。分析:中小学生应该集中精力学习,但少数学生模仿大人在聚会时开怀痛饮。中小学生正处于成长发育阶段,饮酒对身体的损伤,严重会造成死亡;同时,酒精是一种麻醉剂,影响中枢神经系统,导致自控能力下降,使人容易做出一些过激事情来,所以青少年千万不能喝酒。
■交友不良容易走邪路
案例7:15岁的魏明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刑,是交友不慎导致他走上了邪路。据魏明自述,他在同学的生日宴会上认识了出手大方的王大哥,王大哥经常请他去餐馆吃喝,带他去电子游戏厅玩游戏机。工作繁忙的父母没时间陪她,王大哥成了魏明的好朋友和崇拜偶像。一天,王大哥突然对魏明说:“有一个小子总跟我过不去,我不便出面,你替我教训教训他,反正他也不认识你。”被王大哥这么一蛊惑,原本老实听话的魏明手拿木棒,朝那个人的头上猛击一棒,导致其头部受了重伤。
案例9: 哥们儿义气害了他
曲哲是个不错学生,由于和社会上不三不四的人混在一起,并学会了抽烟、喝酒,学习成绩直线下降。“铁哥们”陈风找到了他,提起自己与方欣发生矛盾,要求曲哲帮他出口恶气,曲哲为了哥们义气便答应帮忙。第二天,他们约好时间,把方欣骗到无人处,陈风与其扭打起来。曲哲吓得茫然不知所措,像一个木头人一样一动不动。此时陈风瞪着发红的眼睛,气急败坏地冲他喊:“哥们儿快点”,曲哲身不由己地跑了过去,不顾方欣苦苦哀求,残忍的将其杀害了。一个无辜生命就这样惨死在他们的手中„„
分析:近朱者赤,近墨者黑,青少年时期,一定要慎择友,择良友。面对朋友的要求,必须保持头脑清醒,以法律和道德为标尺进行衡量,三思而后行,不可随意迁就,否则会铸成大错。青少年要树立法制观念,增强法律意识,提高自我的预防犯罪能力,时刻珍惜现在所拥有的幸福、自由、快乐。
学坏常从抽烟开始
“阿姨,求您一件事,能不能给我一支烟抽。”几乎每次提审少年犯,尚秀云法官都能听到这样的话。据海淀法院的调查,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绝大多数都是一些不良行为,其中吸烟是诱发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信号。
分析:这是因为,吸烟不仅对未成年人身体产生危害,更重要的是能够“心理上瘾”。甚至在某些时候成为区别正常学生的标记,这样的标记很容易引起不法之徒的注意, 从而容易被社会上的不法分子利用,进行违法犯罪。
同学们我想最起码要牢记以下12个字:这就是:慎交友、立大志、善慎独
1、慎交友。和人交往,一定要慎重,牢记古人忠告:“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不要和那些心术不正的人交往,更不要和校外的劣迹者同流合污。
2、立大志。我们应该立大志,苦学成才,长大报效祖国,用劳动所得改善自己的生活。
3、善慎独。我提醒同学们一定要有独立思考的能力。遇事该怎么做,不该 怎么做,要有自己的主见,且不可盲从。
4、要坦白。一旦做错了事,甚至犯了法,就要坦白地向老师、学校、有关机关把事情讲清楚,争取从宽处理。
感恩的心
感恩是乐观态度,感谢困难,感谢挫折,感谢对手,对于我们不甚喜欢的一些人和事,换个角度来看待它,尽量想到它的正面,想到它对我们的好处,从而去感谢它,这是一种乐观态度。所以,感恩,也是一种乐观的心态。
感恩是礼貌。有人帮助了我们,我们随口说声“谢谢”,可能会给对方心里带来一股暖流。
有人为我们付出了许多,我们感谢他,他可能会更加多的帮我们。怀着感恩的心,是有礼貌,是知恩图报。所以,感恩,是一种有礼貌的品质。
感恩是感谢。感谢父母,他们给予你生命,抚养你成人;感谢老师,他们教给你知识,认知这个世界;感谢朋友,他们给你友谊;感谢对手,他们令你不断进取、努力;感谢太阳,它让你获得温暖;感谢江河,它让你拥有清水;感谢大地,它让你有生存空间。所以,感恩是懂得感谢。感恩是爱。
中学法制课讲话稿题目 中学法制宣传讲稿篇三
同学们,你们好!
上次法制报告会上,我给同学们讲了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十大前兆提高遵纪守法自觉性的八个应注意的方面。今天我和同学们谈谈违法犯罪的自我防范问题,希望能对提高同学们的自我保护意识有所帮助。
同学们,在你们成长的过程中,有时会碰到各种各样的不法侵害,比如说被人敲诈、被人殴打、被人抢劫等等,还有好多威胁我们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安全隐患,如食物中毒、体育运动损伤、网络交友安全、交通事故、火灾火险、溺水、毒品危害、性侵犯等。
一旦碰到了这些情况怎么办呢?我们要增强分辨能力,学会自我保护,要学会分辨美与丑,懂得欣赏美好的事物,同时也要知道如何对付丑恶的现象。
国家的法律都是为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惩罚各种不法行为而制定的,也就是说在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时,我们要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面临危险的时候,同学们要机智勇敢地同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
如果畏惧罪犯的话,就会助长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使他们有恃无恐地实施违法犯罪行为。
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规定,未成年人犯罪的自我防范意识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指未成年人通过加强文化修养和法律知识,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另一方面是指未成年人在受到犯罪侵害后应通过法律途径,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首先,未成年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规范,树立自尊、自律、自强意识,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
我们知道,一个人如果一旦养成了种种不良习性后要矫正过来是很不容易的,需要花费更大的力气。我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就规定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
(一)旷课、夜不归宿;
(二)携带管制刀具;
(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四)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五)偷窃、故意毁坏财物;
(六)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
(七)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八)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
(九)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该法还规定,对有本法规定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相互配合,采取措施严加管教,也可以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和接受教育。未成年人的“严重不良行为”是指下列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
(一)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
(二)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
(三)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
(四)传播淫秽的读物或者音像制品等;
(五)进行淫乱或者色情、卖淫活动;
(六)多次偷窃;
(七)参与赌博,屡教不改;
(八)吸食、注射毒品;
(九)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
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未成年人有本法规定严重不良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处罚。
因不满十四周岁或者情节特别轻微免予处罚的,可以予以训诫。
未成年人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严加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依法收容教养。
所以,我们未成年人就应该在日常生活中和学习中,处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社会公共规范,遵重社会公德,从小养成良好习惯,加强自我修养,自我调节、自我完善,自觉抵制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
再说了如果未成年人自甘堕落,老师、家长及社会再怎样帮助,也是无济于事的。
所以我们还要自尊、自律、自强,因为这是是一种积极的人生态度,也是我们未成年人进行自我防范和赢得社会保护的途径。
其次,未成年人要增强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平日不和不三不四的人交往,不给坏人在自己身上打主意的机会,不留下让坏人侵害自己的隐患。如已经结交坏人做朋友或发现朋友干坏事时,就要立即彻底摆脱同他们的联系,避免被拉下水和被害。
第一,同学们要以躲避免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为自己的首要任务,不提倡你们去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面博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110”报警。
依靠法律是预防侵害的首要原则,是自我保护的必备武器。
我们中学生年龄较小,身单力薄,在面对违法犯罪分子时,更要强调善于斗争。
要依靠自己的聪明智慧、机智巧妙地战胜敌人,保存自己。
同学们还记得,电影《平原游击队》中的游击队长李向阳说:"要想抓住狐狸,就得比狐狸狡猾。
"《鸡毛信》中的海娃就是把鸡毛信藏在羊群头羊的尾巴下,躲过日本鬼子的搜查,胜利地完成了送重要情报的任务;小兵张嘎也是眉头一皱,计上心来,想出招数,战胜愚蠢的敌人。
所以,面对身高力大、用心险恶的坏人,不仅要敢于斗争,更要善于斗争,勇敢加机智才能保平安。
否则,单凭勇敢,鲁莽从事,硬拼硬干,可能会受到更大的侵害。
所以,"智勇双全",才是预防和对付侵害的正确原则。
第二、如果同学们发现自己正在或已经受到非法侵害的就应该采取正确的途径解决。如及时向学样、家长或者其他监护人报告,由家长、老师或学校出面制止不法侵害,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或者政府主管部门报告。我们既要克服"害怕对方报复,干脆自认倒霉"的错误思想;又要克服"管它三七二十一,我私下找人报复"的错误做法。总之,就是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自我保护,而不能用个人感情代替政策、法律。
第三、当你开始与同伴在一起玩时发现同伴有违法犯罪意图时,你应当制止他们,如果你制止不了的话,你就要赶快想办法远离他们,千万不能为了哥们义气跟着同伴去抢劫或进行其他违法活动,因为你一旦到了违法犯罪现场,即使你没有动手,你也难脱干系。因为受害人不管你具体有什么行为,他只说共有多少人实施了抢劫或者其他违法活动,你们这些去的人即使没动手也都助了威。所以同学们以后如果碰到这类情况,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要有自我保护意识,不要惹祸上身。
下面,我给同学们讲一些自我保护的方法:
一、上学和放学的路上,最好与同学结伴而行。有事外出时,一定要告诉父母、老师或周围的人,你和谁在一起,要到什么地方去、干什么事。记住,不要一个人在黑暗、偏僻、荒凉的地方行走。走夜路时一定要昂首挺胸,即使害怕,也要抖擞精神,要让企图袭击你的人望而却步。当发现有人一直跟着你时,你不用害怕,你可以尽快到繁华热闹的街道,商场等地方,想办法摆脱跟踪者。也可以跑向附近人多的地方报警求救。如果是在校门口,就给家里打电话,让大人来接。关键是当只有你一个人时,要有警惕性,多动脑筋。
二、如果你收到匿名信或者匿名电话时,完全没有恐慌害怕的必要。
否则,恰恰是上了对方的当,中了对方的计。
你应该静下来思考,来信来电者可能是谁?原因究竟是什么?再想一想,先前或者最近和谁有什么矛盾,谁对自己有什么要求遭到拒绝,或自己有意无意地触犯过谁。
经过分析,至少可以将来信来电者,判定在一个比较狭小的圈子里,心里稍微有点数。
当自己分析这些事有困难时,应该及时告知家长、老师或同学,大家共同来分析。
千万不要一个人冥思苦想,浪费太多的时间精力。
也可通过学校报告派出所,司法部门会对那些经常地情节严重的匿名来信、来电事件加以追查和处理的。
请同学们记住,即使查不出匿名人究竟是谁,你仍然要保持乐观向上的情绪,不要心烦意乱。
俗话说得好“狗在狂吠,骆驼队照旧在前进”,只要你行为端正,就不怕歪门邪道。
三、我们一些学生喜欢网上聊天,因为上网跟网友聊聊天,谈一些轻松的话题,能使自己从枯燥沉重的学习生活中得到放松,而且在网上还可以毫无顾忌地跟网友谈一些平时跟家长和老师不愿谈、不能说的话。但是网上也有很多陷阱,特别是一些爱幻想、充满好奇心的女孩来说,稍不留神,也许就会掉进网友设好的陷阱。所以,网上交友时,请你特别注意:
1.不要说出自己的真实姓名和地址、电话号码、学校名称等信息。
2.千万不要与网友会面。 3.如非见面不可,最好去人多的地方。4.对网上求爱者不予理睬5.对谈话庸俗的网友,不要反驳或回答,以沉默的方式对待。
6、不要轻信网上朋友的信息资料,因为一些别有用心者上网前往往用假信息资料巧妙地把自己伪装起来。
四、当你收到异性同学写着超出同学正常友谊界线话语的纸条时,不能憋在心里,这样可能对你自己内心伤害最大,会带来恐惧、焦虑、失眠、上课注意力不集中等情况。另外,写纸条的同学一般是同班或同校的男同学,对方见你没有答复,可能还会再写,纠缠不休。也不要公之于众,这样做的结果,会让对方下不来台,感到难堪,失去威信,无法在本班或本校继续学习下去,心灵受到打击。比较合适的方法是,悄悄地自己答复。
你要明确地告诉对方:现在我们不该想这些事,更不想谈这些事。我们都处在长身体、长知识、发展品德的时期,各方面都还不成熟,我们都应该集中精力学习、锻炼„„
这样干脆明确地回绝对方,既可以断了对方的不正确念头,又可以保全对方的面子,继续维持同学友谊,还可以解脱自己,卸掉自己思想上的压力,轻松学习。如果对方不懂事,不明智,仍然纠缠,那就必须依靠老师和学校解决问题了。当然,告诉老师这种方法要看老师的具体情况。如果老师知道后生硬地批评对方,思想疏通不到家,或当众点名,或旁敲侧击,那就遭了。
五、当你遇到抢劫时,应以保护自身生命和安全为首要原则,不要过多地顾及财物。不到万不得已,不要硬拼,避免造成更大的损失。关键时候要大声呼救,及时报警。报警时,要简明、准确地向公安部门报告案件发生的地点、时间、坏人的人数、案情等内容,以便公安部门及时派员处理,还要留下联系电话。如果你是处在和坏人周旋的危险中拨打110,应注意隐蔽和轻声。当然,打报警电话是事关社会治安管理的大事,千万不要随意拨打或以此开玩笑。平时,提包要斜挎在肩上,不要把包背在靠马路一边,以防坏人抢劫。家门钥匙要放在身上不易被发现的地方,也不要放在书包或挎包里,即使被抢了,你仍可进家门。
六、当有人拉拢你看黄色制品,你就应该这样做:
1.远离黄色淫秽的书刊和各种音像制品,包括不健康的小报、杂志,电子光盘,带有黄色画面的游戏机。做到不买、不看、不传、不藏,不受坏人的拉拢、利诱或胁迫。
2.凡拉拢你观看黄色制品的人,不管是成年人,还是你的同学、朋友,都是违法行为,必须依法惩处。你应该勇敢地做斗争,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斩断这只罪恶的黑手!
七、与人交往要谨慎。不要与单个成年人单独相处,不要进陌生人的房间,不要接受陌生人送的小礼物或饮料、食品等。对经常夸张地称赞你的美貌、吹捧你的能力,有事无事总是纠缠你、或是言行低级庸俗的人要特别提高警惕。在马路上行走时,对陌生人也要保持一定的警惕性,当有人下车问路时,应与他保持一定的距离回答,千万不可搭乘陌生人的顺路车。乘坐汽车,尽量靠近司机和售票员。
八、同学们上学和放学的时候,正是一天中道路交通最拥挤的时候,人多车辆多,我们要注意:
1、在道路上行走,要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道路,要靠路边行走。行走时要专心,注意周围情况,不要相互追逐、打闹、嬉戏;也不要东张西望、边走边看书报或做其他事情。
2、集体外出时,最好有组织、有秩序地列队行走;
3、在没有交通民警指挥的路段,要学会避让机动车辆,不与机动车辆争道强行。
4、骑自行车时不要双手撒把,不多人并骑,不互相攀扶,不相互追逐、打闹,不骑车带人,不在骑车时戴耳机听音乐。
5、穿越马路,要走人行横道线;要走直线,不可迂回穿行;在没有人行横道的路段,应先看左边,再看右边,在确认没有机动车通过时才可以穿越马路。
6、在僻静的马路上,要面对车流行走,不要背对车流,以免有人停车袭击。
7、要尽量避免在无人的汽车站等车,这样,你容易成为坏人袭击的目标。
综上所述,为了有效地保护自己,同学们应该牢记以下八条:
(1)记住可信赖的成年人,如老师、家长的电话,这样在遇到侵害时,可以及时寻求他们的帮助。
(2)学会拒绝不正当要求,坚决不与坏人坏事同流合污。比如让我们去打群架、赌博、看黄色录像等等,我们坚决不要去,并劝说朋友也不要去。
(3)独自在家时,不要给陌生人开门;如有人撬门趴窗,应立即大声呼救或电话报警。必要时可拿起家里的菜刀、锤子作为武器,来震慑歹徒。
(4)如在路上遇到陌生人尾随,应想办法跑到人多的地方,或者躲避到单位、居民家。
(5)迷路走失后,应及时告诉警察,或者打电话给自己最信赖的人来迎接,不要向其他陌生人求助。
(6)上学、放学时,应与同学结伴而行,身上不要装过多的钱,不要携带珍贵物品,即使携带了,也不要随意显露。
(7)遭到坏人绑架、劫持、伤害等暴力侵害时,要大声呼救,并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反击。如果坏人过于凶狠,一般不要与其硬拼,这时要镇静、机智地与之周旋,以寻找机会脱身并报警。
(8)遭遇违法犯罪行为侵害时,及时报警,并记住坏人的身份特征和其他一些突出的特征,以有利于公安机关破案。
同学们,构建和谐社会是我们每个社会成员的责任,创建平安校园也是我们全校师生的义务。特别是暑假将至,我真诚的希望同学们依法律己,抵制不良诱惑,把主要精力放在学习上,提高道德修养,为自己将来美好的人生打下坚实的基础。
谢谢大家!
中学法制课讲话稿题目 中学法制宣传讲稿篇四
中学法制课讲稿--普法及自我保护
中学法制课讲稿--普法及自我保护
同学们大家好!好范文版权所有,全国文秘工作者的114!
很高兴来到第××中学,今天我来给同学们讲授一些通常的法律知识,以便同学们在今后学习和生活中有所作用。
我们知道,我们所处的时代是一个信息时代,同学们可以
通过多种途径接收到各种新鲜的事物,其中有健康的,也有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你们是否能分辨得清楚?你们是否想过你们日常的一言一行都必须受到法律约束,法律是至高无上的,是不可侵犯的,谁违犯了法律就必定受到法律的惩罚。
那么,什么行为是犯罪的行为呢?要远离犯罪,这是同学们首先要弄清楚的问题。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完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犯罪具有三个方面的基本特征:
(一)犯罪是一种危害社会的行为,即犯罪具有社会危害性
(二)犯罪是一种触犯刑律的行为,即犯罪具有刑事违法性
(三)犯罪是一种应当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即具有应受刑罚惩罚性。今天在坐的都是学生,也就是说你们都是未成年人,未成年人犯罪,是未成年人危害社会、触犯刑律、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值得注意的是,对未成年人犯罪,我国《刑法》第17条做了年龄及犯罪行为种类上的限制。《刑法》第17条第1款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负刑事责任,意思就是凡年满十六周岁的人,实施了刑法规定的任何一种的犯罪行为,都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样规定是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的,在我国,已满十六周岁的人,因体力、智力已相当发展,并有一定社会知识,已具有分辩是非善恶的能力,因此,应当要求他们对自己的一切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
《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这样规定,是充分考虑了他们的智力发展情况,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一般已具有事实上的识别能力,但由于年龄尚小,智力发育尚不够完善,缺乏社会知识,还不具有完全识别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因此,他们负刑事责任的范围应当受他们刑事责任能力的限制,不能要求他们对一切犯罪都负刑事责任,因此,我国刑法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只有犯以上规定的八种犯罪,才负刑事责任”。
由此可见,法律对未成年人加以保护的同时,也给予了一定的惩罚。
那么有些同学会说我现在还不到十四周岁呢,在这里我要告诉你们,如果你实施犯罪行为时年龄虽未达到能追究刑事责任的界限,国家法律还是有惩罚的措施的,比如作治安处罚、送劳动教养、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等等。
同时我认为一个人走上犯罪道路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常言道:千里之堤,溃于蚁穴。
如从小养成了各种不良习性的话,以后要改正就很难,平时又不注重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注重规定自己的言行,不按照各种规章制度做事,最后必将酿成大错。
在这里,我给同学们举几个说明未成年人由于不知道用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行为、不懂犯罪概念而酿成大错的真实案例:一个是一名十四周岁的中学生投毒案,某中学的张某将自己买来未吃的冰袋咬破一口,再灌入一点老鼠药,而后放入附近一小学的某教室的一张课桌抽屉里,第二天,坐该课桌的小学生喝了这有毒的冰袋后,很快就死了。
这起案件侦破后,该投毒的中学生后悔不已,他说自已没有想害死人,以为小学生吃了只会拉肚子,但是严重的后果已经造成,该学生的后悔不能代替法律的惩罚,根据《刑法》的规定,投毒致人重伤、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后该同学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再给同学们讲一个2004年发生在我们油田的案件,被告人刘某年仅15周岁,原是初中的学生,在一次偶然的情况下进网吧玩了一下,觉得挺好玩,以后就经常到网吧玩,之后一直沉迷于玩网吧和游戏机,但父母不给钱,怎么办呢,他想到了向同学下手敲钱,一天,他在操场玩时,看见同学方某,刘某就走上前要方某给他钱,并威胁方某说,你以前跟别人打过架,被打的人叫我来拿医药费,自己认识许多社会上的人,不给钱就叫人来打死你,方某很怕,将自己身上仅有的五元钱给了刘某,以后刘某陆续向方某要了三次,共计六十余元,其中有一次,刘某逼方某带他到方某父亲那骗借了三十元,最后一次,被告人刘某逼方某拿五十元,方某不给,刘某便将方某带到一偏僻地方,用玻璃刮方某手掌,用烟头烫方某,并要求方某第二天中午把钱交到刘某手中,在这种情况下,方某才将这件事告诉其父亲,方某父亲马上到公安机关报案,并配合公安人员将被告人刘某抓获归案,刘某在接受审判时说道:“我以为只是敲点同学的钱好玩,不。
道会有这么严重的后果”,刘某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再就是一个发生在前年夏天的案例:杜某十四岁,从一年级到五年级成绩一直很好,在他小学毕业就要升入初中的那个暑假,在与同学玩时认识了在社会上混的李某等一伙人,他见李比自己才大两岁,却比自己潇洒得多:李某出手大方,经常带杜到网吧、游戏室等地方玩,他很羡慕李某,于是天天跟着李玩,但是
出去玩必须要有钱,李某口袋中的钱很快就用完了,李某就对杜说:“我们现在没钱玩了,要玩就必须搞钱”,他们一合计杜某决定到一个他认为有钱的同学家去抢钱,杜某带着李某等三人趁同学的父母上班、同学一人在家之时闯入同学家实施抢劫,同时还将该同学打成重伤。公安机关很快就破了案,将李某和杜某等人抓获归案。到了9月1号,杜某坐在牢房里悔恨交加,他痛哭道:“今天是开学的日子,我多么想背着书包去上学呀,当时我只是想到好玩,我没想到我的行为是犯法的,我后悔呀。”但是法律是无情的,谁触犯了它就要受到处罚。好范文版权所有,全国文秘工作者的114!
以上所列举的例子只是较为典型的几个案件,我知道有的同学其实很聪明,但他不用在学习上,而是用在调皮捣蛋上,喜欢逞强好胜,有事没事惹一下其他同学,比如别人走路时他突然伸出一只脚将别人绊倒;有些同学喜欢打架,将别的同学打伤;有些同学不爱护公物,故意毁坏公共场所的物品;有些同学以大欺小,没有钱买东西吃、没有钱进游戏室就强行向弱小同学索要等等行为都是法律不允许的,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也就是说你这一逞强就有可能将自己玩进班房。
所以在这里我要告诉同学们平时一定要听老师和家长的话,遵纪守法,特别是马上暑假就要到了,什么游戏室、网吧、舞厅等地方,同学们千万不要进去,因为那种地方很容易接触到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从我们办案实践中发现很多这样的案例:有些平时表现较好的学生,就是由于在游戏室、网吧、舞厅等地结识了一些不三不四的人后就被带坏,最后走向了犯罪的道路。
下面,我再同学们讲一讲如何加强对犯罪的自我防范。
同学们在成长的过程中,有时会碰到各种各样的不法侵害,比如说被人敲诈、被人殴打、被人抢劫等等,一旦碰到了,怎么办呢?我们要增强分辨能力,学会自我保护。国家的法律都是为保护一切合法权益、惩罚各种不法行为而制定的,也就是说在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罪犯的不法侵害时,我们要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面临危险的时候,同学们要机智勇敢地同犯罪分子作斗争。如果畏惧罪犯的话,就会助长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使他们有恃无恐地实施犯罪行为。
所谓犯罪的自我防范是指个人为减少被害的可能,进行自我保护而采取的各种措施和方法,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40条的规定,未成人年人犯罪的自我防范意识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指未成年人通过加强文化修养和法律知识,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另一方面是指未成年人在受到犯罪侵害后应通过法律途径,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具体来讲,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一)未成年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规范。
实践证明未成年人一旦养成了种种不良习性后要矫正过来是很不容易的,需要花费更大的力气,因此,未成年人就应该在日常生活中和学习中,处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共规范,遵重社会公德,从小养成良好习惯加强自我修养,自我调节、自我完善,自觉抵制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
(二)树立自尊、自立、自强的意识
自尊、自律、自强是一种积极的人生态度,也是未成年人进行自我防范和赢得社会保护的途径。如果未成年人自甘堕落,外界再怎样帮助,也是无济于事的。
如舒某抢劫、伤害案,案犯舒某原是我们油田某中学的学生,因从小养成了娇生惯养的不良习惯,一直不好好读书以至成绩越来越差,他的母亲把他转到另外一所中学读书后,他认为自己不是读书的材料,还是自暴自弃,成天泡在游戏机房玩游戏,并结识了也是不读书的刘某等人,后与刘某等人一同去打架伤人,抢出租车司机,坠落的无法自拔,最后被关进监牢,被判处七年徒刑。
(三)增强辩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未成年人只有学好知识,丰富社会生活经验,锻炼各种能力,才能对违法犯罪行为有一个清醒的认识。才能分清是非,未成年人还要加强锻炼身体,增强体魄,这样有助于未成年人在遭到暴力侵害的时候,及时逃脱或者进行正当防卫,不至于受犯罪行为的随意侵害。
(四)加强未成年人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
未成年孩子对犯罪的自我防范,除以上讲的,还必需懂得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应该采取哪些措施。根据实践经验,我们建议同学们如果在遭到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时候,切切要记住两点:
第一、同学们要以躲避免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为自己的首要任务,不提倡你们去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面博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110”报警。
对于这一点,一件案例中的作法对同学们很有借鉴作用,那天住在某小区的小女孩娟娟放学后背着书包独自一人往家里赶,犯罪嫌疑人王某看见娟娟脖子上挂着一把钥匙往家赶的样子,王某心想:这个小女孩家可能大人没在家的,我就跟着她待她开开门后就冲进她家抢点东西。
于是王某就一直跟着娟娟,走了一段路后娟娟发现后面有个男青年一直跟着她,心里很害怕,在走到自家房子门口时,她心想:如果我现在开门进房间的话,这个坏蛋一定会冲进我家干坏事的,我不能开门。
娟娟一直在家门前马路上逛来逛去,王某见娟娟没开门就躲在马路对面等,过了一会儿,娟娟看见隔壁的张阿姨走了过来,就立即凑着张阿姨的耳朵把她遇到的情况告诉了张阿姨,张阿姨叫娟娟去开门,她立即打110报警。
在娟娟开门后,王某就冲上前将娟娟逼进一个小房间里反锁起来,并威胁娟娟不准喊叫,他自己就到娟娟父母的房间里翻东西,在王某翻东西时,由于张阿姨报了警,公安人员及时赶到将王某抓获。
第二、如果同学们发现自己正在或已经受到非法侵害的就应该采取正确的途径解决。
如及时向学样、家庭或者其他监护人报告,由家长、老师或学校出面制止不法侵害,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或者政府主管部门的报告。
例如前面所举案例中的方某,他当时就没有通过正当的途径保护自己,如果他被刘某第一次抢劫时立即向父母或老师报告,就不会三番五次地被刘某抢劫。
此外学生之间打架事件也要引起同学们的注意,据调查,一些学生被同学殴打后并不是向家长或学校汇报,而是自己作主到外面找人来报复,要知道报复伤人也是违法的,情节严重的是要构成犯罪的,要被判刑坐牢。
总之同学们如遇上不法侵害时,不要害怕,一定要沉着、冷静,机智勇敢,要敢于检举揭发,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我们要坚信邪不可能压正的道理,干坏事的心总是虚的,害怕的应该是他们。
以上我给同学们讲述了违法犯罪的一点基本知识和如何加强自我防范方面的问题,我所讲的只是给同学们起个抛砖引玉的作用,同学们要真正做到远离违法、犯罪,健康成长,还要靠同学自觉刻苦地学习文化、科学、法律等方面的知识,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谢谢大家,祝大家过一个愉快的假期。
中学法制课讲话稿题目 中学法制宣传讲稿篇五
中学法制课讲稿
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就是调整人们行为的“规矩”,每个公民都有义务遵守法律,但是要遵守法律,首先必须学法,为了帮助少年儿童更好地学习法律知识,今天我来给同学们讲授一些通常的法律知识,以便同学们在今后学习和生活中有所作用。
同学们,有一首歌,也一定会唱:“我们的祖国是花园,花园里花朵真鲜艳”。
这首歌里唱的“花朵”就是你们,你们就是祖国的花朵!祖国的希望!从“花朵”这个词你们一定感受到祖国人民对你们的关心、呵护。
为了祖国的所有孩子的健康成长,党和国家给予了相当的重视,多方面地关心爱护你们,如,在法制方面主要表现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991年9月4日制定并通过了《未成年人保护法》。
为了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2006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对《未成人保护法》作了修订,并于2007年6月1日起施行。
这是一部保护孩子合法权益的法律,是为。
保护孩子健康成长的法律,更是一部凝聚着祖国人民对你们深切关爱的法律。因此,学好这部法律对我们少年儿童来说,显得非常的重要和必要。好,下面我们开始了解这部法律及相关法律知识。
首先,我们来熟悉一下未成年人这个概念,世界各国对未成年人的标准有不同的规定,但各国都以生理年龄作为界定未成年人的标准,如美国规定未满18周岁的为未成年人;日本规定未满20周岁的为未成年人;印度规定男性未满16周岁、女性未满18周岁的为未成年人。《未成年人保护法》则将我国未成年人定义为:未满18周岁的公民为未成年人。在坐的同学们都未满18周岁,都是中国的未成年人。
第二,我们了解未成年人有哪些法定的权利及义务。宪法及其他法律规定的未成年人享有的权利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有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有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的权利,有财产所有权和继承权等。上述自由和权利未成年人同成年人依法都平等地享有,任何组织和公民都不得侵犯。鉴于未成年人的生理特性,宪法和法律规定有些公民权利未成年人不宜享有或者限制行使。如,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只有年满18周岁的公民才能行使。16周岁以下的公民不宜享有劳动的权利。民法通则规定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16周岁以上不
2 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针对未成年人在社会上容易处于弱势地位的特点,法律也规定一些特有的权利。
如刑法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时,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对于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
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般也不公开审理。
对未成年人新闻报道、影视节目、公开出版物不得披露该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照片及可能推断出该未成年人的资料。
对被挽留、逮捕和执行刑罚的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应当分别关押、分别管理、分别教育。
未成年犯在被执行刑罚期间,执行机关应当加强对未成年犯的法制教育,对未成年犯进行职业技术教育。
对没有完成义务教育的未成年犯,执行机关应当保证其继续接受义务教育。
3 未成年人保护法也有特别的规定,一是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
生存权,是指未成年人享有固有的生命权、健康权和获得基本生活保障等权利;发展权,是指未成年人充分发展全部体能和智能的权利;受保护权,是指未成年人不受歧视、虐待和忽视的权利;参与权,是指未成年人参与家庭和社会生活,并就影响他们生活的事项发表意见的权利。
二是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权。
接受教育是每个公民终生享有的权利。
我们国家历来重视保护公民受教育权,如宪法、义务教育法、教育法等法律从不同角度对公民受教育权予以了充分肯定。
保护未成年人,首先应当保护其享有受教育的权利。
也就是说,如果父母不让你们读书,他们就侵犯了你们的受教育权。
三是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对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
四是未成年人平等地享有权利。
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未成年人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平等地享有权利。
那么未成年人的法定义务有哪些呢?这是宪法明确规定的,有遵守法律法规和尊重社会公德的义务,有接受教育的义务。受教育既是权利又是义务,同学们为什么今天都要来上学,而不是想来就来,想在家里玩就在家里玩呢?理由是:这是由法律规定的,更准确说是由宪法规定的。所以,小朋友千万不能说不读书。因为读书,是宪法规定未成年人应履行的义务。
4 下面我给同学们讲讲什么是违法和犯罪。
违法和犯罪这两个词,同学们一定不会陌生,但是它们的联系和区别同学们可能不是很了解。根据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调查情况分析,目前未成年人犯罪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未成年人对法律的无知。
同学们都知道,我们所处的时代是一个信息时代,同学们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接收到各种新鲜的事物,其中有健康的,也有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你们是否能分辨得清楚?你们是否想过你们日常的一言一行都必须受到法律约束,法律是至高无上的,是不可侵犯的,谁违反了法律就必定受到法律的惩罚。
那么什么是违法?从广义上讲,违法是指违反一切现行法律规范的行为,包括违反刑法、违反义务教育法等等。违法行为,又称为“非法行为”“不法行为”。从狭义上讲,所谓违法是指违反刑法以外法律的行为。我们通常所讲的未成年人的违法行为,主要指《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所规定的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严重不良行为,即: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传播淫秽的读物或者音像制品等;进行淫乱或者色情卖淫活动;多次偷窃;参与赌博,屡教不改;吸食、注射毒品;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上述列举的行为中,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这一行
5 为希望同学们引起注意,同学们可能会对此不以为然,但这也是违法行为;还有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的违法行为在学校也是时常发生的,据我们了解,一些高年级的同学会向低年级的同学强行索要钱财,这是一种违法行为,同学们不要害怕,要敢于检举揭发,同这些违法行为作斗争。那么对具有上述违法行为的未成年人应当如何处理呢?一方面对违法行为较轻的未成年人,一般由其父母或者其监护人和学校相互配合,采取措施严加管教,也可以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和接受教育。如果未成年人具有上述违法行为,且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处罚,因不满14周岁或者情节特别轻微免予处罚的,可以予以训诫。
那么什么行为是犯罪的行为呢?要远离犯罪,这是同学们首先要弄清楚的问题。
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
今天在坐的都是小学生,有些同学会可能会说我现在还不到十四周岁呢,还达不到犯罪的程度。
在这里我要告诉你们,如果你实施犯罪行为时年龄虽未达到能追究刑事责任的界限,国家法律还是有惩罚的措施的,比如作治安处罚、送劳动教养、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等等。
同时我认为一个人走上犯罪道路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常言道:千里之堤,溃于蚁穴。
如果从小养成了各种不良习性的话,以后要改正就很难,平时又不注重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注重规范自己的6 言行,不按照各种规章制度做事,最后必将酿成大错。
在这里,我给同学们举几个说明未成年人由于不知道用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行为、不懂犯罪概念而酿成大错的真实案例:一个2002年发生的案件,被告人刘某年仅15周岁,原是某县四中的学生,在一次偶然的情况下进网吧玩了一下,觉得挺好玩,以后就经常到网吧玩,之后一直沉迷于玩网吧和游戏机,但父母不给钱,怎么办呢?他想到了向同学下手敲钱,一天,他在操场上玩时,看见同学方某,刘某就走上前要方某给他钱,并威胁方某说,你以前跟别人打过架,被打的人叫我来拿医药费,自己认识许多社会上的人,不给钱就叫人来打死你,方某很怕,将自己身上仅有的五元钱给了刘某,以后刘某陆续向方某要了三次,共计六十余元,其中有一次,刘某逼方某带他到方某父亲那里骗借了三十元,最后一次,被告人刘某逼方某拿五十元,方某不给,刘某便将方某带到一偏僻地方,用玻璃刮方某的手掌,用烟头烫方某,并要求方某第二天中午把钱交到刘某手中,在这种情况下,方某才将这件事告诉其父亲,方某的父亲马上到公安机关报案,并配合公安人员将被告人刘某抓获归案,刘某在接受审判时说道:“我以为只是敲点同学的钱好玩,不知道会有这么严重的后果”,刘某后来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
再一个是一个发生在2001年夏天的案例:杜某十四岁,从一年级到五年级成绩一直很好,在他小学毕业就要升入初中的那个暑假,7 在与同学玩时认识了在社会上混的李某等一伙人,他见李比自己才大两岁,却比自己潇洒得多:李某出手大方,经常带杜某到网吧、游戏室等地方去玩,他很羡慕李某,于是天天跟着李某玩,但是出去玩必须要有钱,李某口袋中的钱很快就用完了,李某就对杜某说:“我们现在没有钱玩了,要玩就必须搞钱”,他们一合计,杜某决定到一个他认为有钱的同学家去抢钱,杜某带着李某等三人趁同学的父母上班、同学一人在家之时闯入同学家实施抢劫,同时还将该同学打成重伤。
公安机关很快就破了案,将李某和杜某等人抓获归案。
到了9月1日,杜某坐在牢房里悔恨交加,他痛哭道:“今天是开学的日子,我多么想背着书包去上学呀,当时我只是想到好玩,我没想到我的行为是犯法的,我后悔呀。
”但是法律是无情的,谁触犯了它就要受到处罚。
以上所列举的例子只是较为典型案件,我知道有的同学其实很聪明,但他不用在学习上,而是用在调皮捣蛋上,喜欢逞强好胜,有事没事惹一下其他同学,比如别人走路时他突然伸出一只脚将别人绊倒;有些同学喜欢打架,将别的同学打伤;有些同学不爱护公物,故意毁坏公共场所的物品;有些同学以大欺小,没有钱买东西吃就强行向弱小同学索要等等行为都是法律不允许的,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也就是说你这一逞强就有可能将自己玩进牢房。
所以在这里我要告诉同学们,平时一定要听老师和家长的8 话,遵纪守法,特别是到了假期,什么游戏室、网吧、舞厅等地方,同学们千万不要进去,因为那种地方很容易接触到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从实践中发现很多这样的案例:有些平时表现较好的学生,就是由于在游戏室、网吧、舞厅等地结识了一些不三不四的人后就被带坏,最后走向了犯罪的道路。
下面,我再给同学们讲一讲如何加强对犯罪的自我防范。
同学们在成长的过程中,有时会碰到各种各样的不法侵害,比如说被人敲诈、被人殴打、被人抢劫等等,一旦碰到了,怎么办呢?我们要增强分辨能力,学会自我保护。国家的法律都是为保护一切合法权益、惩罚各种不法行为而制定的,也就是说在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罪犯的不法侵害时,我们要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面临危险的时候,同学们要机智勇敢地同犯罪分子作斗争。如果畏惧罪犯的话,就会助长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使他们有恃无恐地实施犯罪行为。
那么什么是犯罪的自我防范呢?所谓犯罪的自我防范是指个人为减少被害的可能,进行自我保护而采取的各种措施和方法,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40条的规定,未成年人犯罪的自我防范意识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指未成年人通过加强文化修养和法律知识,自觉的抵制各种
9 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另一方面是指未成年人在受到犯罪侵害后应通过法律途径,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具体来讲,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一)未成年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规范。实践证明未成年人一旦养成了种种不良习性以后要矫正过来是很不容易的,需要花费更大的力气,因此,未成年人就应该在日常生活中和学习中,处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共规范,尊重社会公德,从小养成良好习惯加强自我修养,自我调节、自我完善,自觉抵制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
(二)未成年人要树立自尊、自立、自强的意识。自尊、自律、自强是一种积极的人生态度,也是未成年人进行自我防范和赢得社会保护的途径。如果未成年人自甘堕落,外界再怎样帮助,也是无济于事的。如有一起抢劫、伤害案,案犯舒某原是某市五中的学生,因从小养成了娇生惯养的不良习惯,一直不好好读书以至成绩越来越差,他的母亲把他转到一中读书后,他认为自己不是读书的材料,还是自暴自弃,成天泡在游戏机房玩游戏,并结识了也是不读书的刘某等人,后与刘某等人一同去打架伤人,抢出租车司机,坠落的无法自拔,最后被关进监牢,被判处七年徒刑。
(三)未成年人要增强辩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未成年人只有学好知识,丰富社会生活经验,锻炼各种能力,10 才能对违法犯罪行为有一个清醒的认识。才能分清是非,未成年人还要加强锻炼身体,增强体魄,这样有助于未成年人在遭到暴力侵害的时候,及时逃脱或者进行正当防卫,不至于受犯罪行为的随意侵害。
(四)加强未成年人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 未成年孩子对犯罪的自我防范,除以上讲的,还必需懂得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应该采取哪些措施。根据实践经验,我们建议同学们如果在遭到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时候,切切要记住两点:
第一、同学们要以躲避免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为自己的首要任务,不提倡你们去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面的搏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 “110”报警。
对于这一点,有一件案例中的做法对同学们很有借鉴作用,有一小女孩娟娟放学后背着书包独自一人往家里赶,罪犯王某看见娟娟脖子上挂着一把钥匙往家赶的样子,王某心想:这个小女孩家可能大人没有在家,我就跟着她待她开开门后就冲进她家抢点东西。
于是王某就一直跟着娟娟,走了一段路后娟娟发现后面有个男青年一直跟着她,心里很害怕,在走到自家房子门口时,她心想:如果我现在开门进房间的话,这个坏蛋一定会冲进我家干坏事的,我不能开门。
娟娟一直在家门前马路上逛来逛去,王某见娟娟没开门就躲在马路对面等,过了一会儿,娟娟看。
11 隔壁的张阿姨走了过来,就立即凑着张阿姨的耳朵把她遇到的情况告诉了张阿姨,张阿姨叫娟娟去开门,她立即打110报警。在娟娟开门后,王某就冲上前将娟娟逼进一个小房间里反锁起来,并威胁娟娟不准喊叫,他自己就到娟娟父母的房间里翻东西,在王某翻东西时,由于张阿姨报了警,公安人员及时赶到将王某抓获。
第二、如果同学们发现自己正在或已经受到非法侵害时就应该采取正确的途径解决。如及时向学校、家庭或者其他监护人报告,由家长、老师或学校出面制止不法侵害,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或者政府主管部门的报告。例如前面所举案例中的方某,他当时就没有通过正当的途径保护自己,如果他被刘某第一次抢劫时立即向父母或老师报告,就不会三番五次地被刘某抢劫。此外学生之间打架事件也要引起同学们的注意,据调查,一些学生被同学殴打后并不是向家长或学校汇报,而是自己作主到外面找人来报复,要知道报复伤人也是违法的,情节严重的是要构成犯罪的,要被判刑坐牢。
我再给同学们讲另一种自我保护的特殊情形,举一个案例说明:学生蒋某假期与邻居李某及张的几个朋友在一起玩,一天,蒋某和李某等人坐出租车出去玩,在出租车上,蒋某听李某及朋友说:“等一下要将那人的手机抢来,另外还要搜一下他的身看有没有钱”,蒋某听了这话知道李某等人是要去抢劫,他有点不想去,但碍于朋友情面,他跟着去
12 了抢劫现场,实施抢劫时,蒋某站在边上看,李某叫蒋某帮忙搜一下受害人的身,蒋某就上前搜了受害人的身并将搜到的钱全部交给李某,案发后,由于受害人及时报案,公安机关很快将李某及朋友和蒋某一并抓获,蒋某归案后一直辩解说他并不想抢别人的钱,他觉得很冤枉,但是法律规定:帮助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强行劫取公民财物的行为同样构成抢劫罪。
蒋某最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举这个例子的目的是要告诉大家:当你开始与同伴在一起玩时,发现同伴有犯罪意图时,你应当制止他,如果你制止不了的话,你就要赶快想办法远离他,千万不能为了哥们义气跟着同伴去抢劫,因为你一旦到了犯罪现场,即使你没有动手,你也难脱干系。
因为受害人不管你具体有什么行为,他只说共有多少人实施了抢劫,这样呢这些去的人即使没动手也都助了威。
所以我们的同学以后如果碰到这种情况,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要有自我保护意识,不要惹祸上身。
总之同学们如遇上不法侵害时,不要害怕,一定要沉着、冷静,机智勇敢,要敢于检举揭发,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我们要坚信邪不可能压正的道理,干坏事的心总是虚的,害怕的应该是他们。
以上我给同学们讲述了一些法律基本知识和如何加强自我防范方面的问题,我所讲的只是给同学们起个抛砖引玉的作用,同学们要真正做到远离违法、犯罪,学会用法律维
13 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健康成长,还要靠同学们自觉刻苦地学习文化、科学、法律等方面的知识,争取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好,今天的法制课就讲到这里。最后: 祝同学们身体健康,学习进步!谢谢大家!
中学法制课讲话稿题目 中学法制宣传讲稿篇六
梓皋中学法制教育讲话稿
老师、同学们:
你们好!今天我们学校花费紧张的教学时间上一节法制教育课,是十分必要也是十分及时的,是一次有深刻教育意义的活动。
去年我们聘请大坝派出的张所长进行的报告就是一次积极的探索。
今天我们在这里又要接受一次震动人心的法制教育,相信每一个同学都会受到法律的洗礼。
唐所长的报告将会结合中小学生违法犯罪的特点、成因及后果,教会我们如何进行有效的自我预防与自我保护,同时系统讲述了校园安全的防范对策。
整个报告用一个个具体的事例,以案释法,以法论事,深入浅出的给我们做了生动的报告,告诉我们在日常的学习和生活中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怎样才能使自己成为一名遵纪守法的合格中学生,使我们大家深受教育,可谓是学校法制教育的一次“雪中送炭”,对此,让我们再一次以热烈的掌声向两名警官表示衷心的感谢。
近两年来,我校围绕建一流学校,办一流教育的发展目标,转变教育观念,强化创新意识,坚持“以人为本、育人为先,让教师成功,让学生成才”为办学理念,坚持以“创造适合学生发展的教育,办人民满意的学校”为办学目标,坚持“教科研以课堂教学为主,学生管理以习惯养成为主,形成规范加特色”为工作思路,逐步形成科学、规范、求实、创新的管理特色。学校办学水平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稳步上升。
同学们,大家都已经有所了解,近期全国各地接连发生校园恶性伤害事件:3月23日,福建南平实验小学8名小学生惨死于一男子刀下;4月28日15时左右,广东省湛江市下辖雷州市雷城第一小学发生凶杀案,一名男子冲进校园,持刀砍伤18名学生和1名教师;4月29日上午9时40分,江苏省泰兴市泰兴镇中心幼儿园,一男子持刀砍伤31人。
4月30日7点40分,山东省潍坊市坊子区,一男子骑摩托车携带铁锤、汽油,不顾尚庄小学值班老师的阻拦,从学校侧门强行闯入学校院内用铁锤打伤5名学前班学生。
然后,将汽油浇在自己身上并抱住2名学生点燃,学校老师奋力将学生抢出,5名受伤学生被迅速送往医院救治。
校园安全已经上升到全民、全社会关注的高度。
为此,我们学校在加强安全防范、安全教育的同时,及时请来了市公安局两位警官为我们进行法制教育报告,唱响了里则一中安全教育的主旋律。
同学们,生命没有回头路。
你们是祖国的希望和未来,你们虽然掌握了一定的生活常识,有了一定的独立意识,普遍希望得到老师、家长、社会的理解。
但年龄特点决定了同学们的幼稚、不成熟,可能会做出一些不该做的事情,甚至因法律意识的淡薄而导致一些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完善,法制教育越来越重要。
法律常识成为一个人成长所必须掌握的武器,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今天法制教育报告会的主要内容,让法律意识在同学们心中生根、发芽、开花、结果。
借此机会,我向大家提出几点希望和要求。
1、各班要利用下周一班会时间举办一次"法律在我身边,安全伴我成长"的主题班会。
各班要以这次法制教育报告会为契机,就在这次法制教育报告会中受到的启迪、教育、以及心中还有什么疑问,并结合有关的法律知识展开一次讨论,认真落实法制教育报告会的精神,从而不断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不断增强道德法制观念,努力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通过主题班会,唤起每位同学的守法意识,使同学们认识到法律无处不在、法律无时不在,遵法、守法是我们日常生活的重要规则。我们无论在校内、校外都应遵法、守法,既避免伤害别人,又懂得如何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每位同学至少要写一篇有关这次法制教育报告会的心得体会根据这次法制教育报告会和各班的主题班会,以及自己搜集到的材料,每位学生至少写一篇有关学法守法的心得体会。以加强自己对法律知识的认识和提高,并且借助写作来提高自己对法律知识深层次的认识和理解。以各班为单位挑选写得好的文章办一期“法制园地”专栏,广泛宣传法律知识,使之深入人心。
3、大力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我们大家要认真学习、贯彻和执行《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它是规范同学们行为,提高同学们素质的最好的教材,如果能完完全全按照《守则》和《规范》来做,就一定能成为一位好学生。长大以后就一定能成为一名对国家对社会有用处的栋梁之材。同时,同学们要不断学法,增强法制观念。通过电视、报刊、课堂等途径,广泛涉猎各种法律,认识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懂得什么是真善美、什么是假恶丑,不断规范自己言行,不侵权、不违法,不当法盲,学会用法律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4、同学们要遵规守纪,时刻注意安全。
同学们在上学、放学路上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骑飞车,更不骑车追逐或并肩相互牵手骑车。在家要注意安全用电,注意防火、注意防溺水等。在社会上遵纪守法,不加入不健康组织。节假日不去网吧、游戏厅等场所。要求全体同学按规定时间到校。校园内不追逐打闹,不做有危险的游戏,更不准几个人拉帮结伙,以大欺小,打架斗殴,上下楼梯注意安全轻声慢步靠右行,不靠近窗户向外看,以防发生意外。
同学们,老师们,法律是神圣不可侵犯的,祝愿我们的广大教师和同学一同举起生命的盾牌,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做一个守法的学生,依靠法律这把双刃剑,平安、健康、茁壮的成长!
最后,让我们再次对参加报告会的两位警官表示衷心的感谢!
中学法制课讲话稿题目 中学法制宣传讲稿篇七
寒假法制、安全教育讲话稿
老师、同学们:
寒假即将开始,过一个健康、快乐、祥和、文明、开心的寒假生活。今天利用这个时间对同学进行寒假法制和安全教育,希望同学们思想上要高度重视。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到:关注安全,关爱生命,人人讲安全,事事讲安全,时时讲安全,保证人人安全,过一个安全详和的春节。对此,我对同学们提以下几点要求:
1、我们应该不进游戏厅、不在外留宿、不接触毒品、不参与赌博、不看黄色书刊、不结伙偷窃打架、不做任何有损身心健康的事。
2、要以预防为主,重点做好“三防工作”
防交通事故。春节是同学们走亲访友的高峰期,也是各类交通安全事故多发阶段,希望同学们在寒假期间能够遵守交通法规,注意乘车安全,没有春运证的车不要乘;无牌无照的车不要乘;拥挤的车不要乘。防烟花爆竹。接近年关,烟花爆竹大量上市,一些“三无”劣质产品偷偷上市,同学们在购买时一定要注意,最好能在家长的陪同下,在正规的经销处购买。在燃烧鞭炮、焰火时,要在宽敞地方放,不要对准人放,避免造成人员伤亡。防火、防气、防盗、防电。在生活中要注意消除水、火、气等存在的隐患,做到用气安全,防煤气中毒、防火灾等。
3、交友要慎重。
请不要随便与社会上的人过多交往,以免上当受骗,误入歧途。请不要相信社会不良人士的引诱和利用,加入所谓的“帮派组织”寻求保护或敲诈勒索他人,以身试法,贻误一生。同学们一定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遇到敲诈勒索一定要及时家长报告。突发伤害安全事件,可向旁人求助,设法逃离。记住对方的年龄、身高、体形、长相、口音等显著特征,然后迅速报警打110,配合公安干警打击违法犯罪。
4、请不要为一点点不顺心的小事斤斤计较或一时冲动与人争吵甚至斗殴,更不要出于“哥们义气”参与打群架,这样既违反校规,也可能触犯法律,影响学习,影响人生。
5、请不要乘人不备“顺手牵羊”拿别人财物,偷盗是违法犯罪行为。
6、要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请不要轻易接受他人的食品、饮料、香烟,防止别有用心的人利用迷魂药实施拐骗、抢劫,利用毒品上瘾后任其控制。
7、商场、银行、公园、工厂、住宅门口以及公共汽车停靠点等人群拥挤的繁华路段是“两抢”案件的多发部位,要十分小心。逛商场、住宾馆要看清安全出口,预防火灾。
同学们,安全重于泰山,我们一定要树立安全意识,注意安全防范,遵纪守法,不能做有损学校形象的事情,做一名合格的中学生。
最后预祝同学们度过一个安全、愉快的假期。谢谢大家!
中学法制课讲话稿题目 中学法制宣传讲稿篇八
中学寒假法制、安全教育讲话稿
同学们:
寒假即将开始,为使你们能在健康、快乐、祥和、文明的氛围中欢度寒假生活,今天利用这个时间对同学进行寒假法制和安全教育,就是希望同学们思想上要高度重视。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到:关注安全,关爱生命,我要安全,我懂安全,人人讲安全,事事讲安全,时时讲安全,保证人人安全,过一个安全详和的春节。对此,我对同学们提以下几点要求:
1、我们应该不进游戏厅、不在外留宿、不接触毒品、不参与赌博、不看黄色书刊、不结伙偷窃打架、不做任何有损学校和个人声誉的事。学生应以学习为主,学习之外做适当的课外活动。而不应该结识一些不良的朋友。
2、要以预防为主,重点做好“三防工作”
防交通事故。春节是同学们走亲访友的高峰期,也是各类交通安全事故多发阶段,希望同学们在寒假期间能够遵守交通法规,注意乘车安全,没有春运证的车不要乘;无牌无照的车不要乘;拥挤的车不要乘。防烟花爆竹。接近年关,烟花爆竹大量上市,一些“三无”劣质产品偷偷上市,同学们在购买时一定要注意,最好能在家长的陪同下,在正规的经销处购买。在燃烧鞭炮、焰火时,要在宽敞地方放,不要对准人放,避免造成人员伤亡。防火、防气、防盗、防电。在生活中要注意消除水、火、气等存在的隐患,做到用气安全,防煤气中毒、防火灾等。
3、交友要慎重。
请不要随便与社会上的人过多交往,以免上当受骗,误入歧途。请不要相信社会不良人士的引诱和利用,加入所谓的“帮派组织”寻求保护或敲诈勒索他人,以身试法,贻误一生。同学们一定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遇到敲诈勒索一定要及时家长报告。突发伤害安全事件,可向旁人求助,设法逃离。记住对方的年龄、身高、体形、长相、口音等显著特征,然后迅速报警打110,配合公安干警打击违法犯罪。
4、请不要为一点点不顺心的小事斤斤计较或一时冲动与人争吵甚至斗殴,更不要出于“哥们义气”参与打群架,这样既违反校规,也可能触犯法律,影响学习,影响人生。
5、请不要乘人不备“顺手牵羊”拿别人财物,偷盗是违法犯罪行为。
6、要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请不要轻易接受他人的食品、饮料、香烟,防止别有用心的人利用迷魂药实施拐骗、抢劫,利用毒品上瘾后任其控制。
7、商场、银行、公园、工厂、住宅门口以及公共汽车停靠点等人群拥挤的繁华路段是“两抢”案件的多发部位,要十分小心。逛商场、住宾馆要看清安全出口,预防火灾。
同学们,安全重于泰山,我们一定要树立安全意识,注意安全防范,遵纪守法,不能做有损学校形象的事情,做一名合格的中学生。
最后预祝同学们度过一个安全、愉快的假期。谢谢大家!
中学法制课讲话稿题目 中学法制宣传讲稿篇九
法制讲话稿
尊敬的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好,我是xx派出所的民警,今天,很高兴能和大家一起学习法制方面的知识。借此机会讲讲发生在青少年身边的典型事例,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一些法律知识,与大家共勉。
我讲课的内容分为两个部分:第一,有关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问题;第二,毒品的种类、危害和预防。
首先讲一讲有关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
说到违法犯罪,大家不要认为自己是学生,与自己无关。现在,青少年违法犯罪已经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在我们xx县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案件也比较多。近两年xx县某些学校的学生就频频发生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案件,如抢劫、盗窃、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诈骗、非法拘禁等等。在一个好人和罪犯之间往往只是一念之差。如果自己不注意是很容易由好人变成坏人的,很多青少年就是因为平常养成了不良习惯而逐渐发展成为罪犯的。
那么,什么行为是违法犯罪的行为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就是违法行为,不认为是犯罪。
下面我举几个真实学生的案例,xx县某学校学生梁某、梁某某、潘某某三人是同学,三人平时在学校不专心读书,纪律散漫,经常上课迟到、旷课,不听从老师的教导,学习成绩很差,经常旷课去电子游戏机厅、网吧等,因玩游戏花钱多,三人很快就将父亲给的钱花光了,因没钱上网网游戏,三人就想到抢劫学生的钱。2010年9月份至10月份期间,三人一起窜到xx县三海小学、金龙中学附近,趁学生星期天回家拿钱来学校读书的时机,守候在三海小学、金龙中学附近路段,多次对返校读书的学生实施抢劫,得款300多元人民币,抢得钱后三人全部用于玩电子游戏机。案发后梁某、梁某某、潘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三人因涉嫌抢劫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还有一个案例,张某和伍某是同班同学,平时在学校表现差,纪律松散,经常出入游戏室、网吧、舞厅等地,还结识了一些不三不四的人社会青年,因没钱打电子游戏机,张某、伍某就想到趁同校学生晚上睡觉时,偷窃学生的手机等钱物。后张某、伍某就带上另外三名在网吧里认识的“哥们”,还准备了一把长长的砍刀,翻墙进入学校,共盗窃了十几间宿舍的学生钱物。次日,张某和伍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二人因涉嫌盗窃罪被xx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再举一个案例,小明与小马是xx县某学校的同班同桌同学,有一天小明与小马发生矛盾,后来发生打架,因小马身材比较高大,小明打不赢小马。后来小明并没有把这件事情告诉老师,而是一直怀恨在心,寻找机会报复小马,因小明打不赢小马,他就叫三四名社会青年到学校对小马进行殴打,致使小马全身多处流血,当日小明被公安机
2 关抓获归案,小明因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而被行政拘留。所以打架对双方都是没有好处的,被打伤的人流血又流泪,挨一身痛。将别人打伤,就触犯了法律,不但受到法律的处罚,还得赔偿别人医药费。那么当我们与其他同学发生矛盾时,该如何处理呢?首先,我们应当立即向老师报告,由老师帮忙解决。千万不能纠集其他的人一起参与打架,结伙斗殴。如果事情重大,老师或学校无法解决的,我们应当向公安机关报案,依照法律的程序处理事情。切记不可学习电影上所谓的“哥们儿”义气,结伙斗殴。
所以为了远离违法犯罪,同学们平时一定要听老师和家长的话,遵纪守法,要有是非观,要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坚决不进游戏厅、网吧、舞厅等地方,因为那种地方很容易接触到一些不健康的东西,容易被一些不三不四的人带坏,最后走向违法犯罪的道路。因此,我们每位中、小学生都应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学生。
第二个内容是毒品的种类、危害和预防。
“毒品猛于虎”相信这句话大家听说过了,毒品的对人类的危害是十分恶劣的。大家从更小的时候就可能听说过鸦片战争。
同学们,你们知道什么是毒品,在座的有哪位同学知道吗?举一下手说说。很多同学对毒品的认识还不够准确,往往认为毒品就是大烟和海洛因,这种认识是不全面的。根据《刑法》第357条的规定:
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它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这些我们都
3 称之为毒品。
说起毒品的危害,可以概括为“毁灭自己,祸及家庭,危害社会”十二个字。吸毒使人道德泯灭,人格变异,吸毒晚期大多数会患上肺结核、艾滋病等严重的传染疾病,最终导致死亡。吸毒后不顾念亲情,抛却社会责任感,以致许多家庭因此而妻离子散,骨肉相残。吸毒者在自我毁灭的同时,也毁灭了自己的亲人和家庭。由于消费毒品耗资大,花完家里所有的钱,吸毒者为取得钱财,获得毒品,就从事盗窃、抢劫、诈骗、卖淫等违法犯罪行为,严重危害社会的安定。
在这里我就给你们讲一个我们工作中碰到的真实故事:"在戒毒所有位叫阿红的少女,她原本成绩很优秀,有很可能考上重点大学的,只因一念之差在朋友的引诱下,她吸了后来使她的人生走向毁灭的第一口毒品。
渐渐的,阿红对学习以及其他任何事情都失去了兴趣,转而将吸食毒品当成了最爱。
阿红吸毒上瘾后,父母为她家财也已耗尽,最后不得不将她强制送进了戒毒所„„她说,她第一次感受到了那种涕泪横流,求生不能求死不得的感觉,也是第一次对毒品产生了刻骨铭心的恐惧。
阿红对来看望她的同学说:如果你们不想像我一样,或是比我更惨的话,那就千万别去尝试第一次,因为那不是你的意志能左右的。
这就是一个吸毒学生在进入戒毒所后总结出的教训,听完她的故事后,想必大家都感受到了毒品的危害之大。
确实,毒品严重影响了身体健康,人在中毒后,会感觉迟钝,运动失调,幻觉,妄想,定向思维等。
毒品不仅对身心的伤害很大,对社会的危害更大,在一个家庭中一旦出现了吸毒者,家便不成家了。
所以,不但我们每个人自己绝不能沾染。
4 品,而且一旦发现家人、同学或身边有人吸毒,就给他们讲清吸毒危害的道理,帮助和规劝他们戒除毒瘾。发现他人种植毒品原植物或贩毒的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或拨打110汇报,进行打击处理,有效遏制毒品犯罪。
第三个问题,主要向同学们介绍一下作为一名中学生应该如何预防和抵制毒品。
中学生由于缺乏必要的社会生活磨练和考验,社会生活经验不足,加之特定的环境、年龄、生理、情感和性格等方面的因素,往往存在着判断能力、自我防范能力、抗拒诱惑的能力不强等方面的弱点,很容易被一些不法分子拉拢引诱而误入歧途。
因此我们中学生首先要提高对毒品的认识能力,必须做到“四个牢记”。
这“四个牢记”是:牢记什么是毒品;牢记毒品极易成瘾,极难戒断;牢记毒品害己、害人、害家、害国;牢记吸毒是违法,贩毒是犯罪。
其次,对于毒品同学们永远不要以好奇心去尝试第一口。
每个人都有好奇心,正确把握能给同学们的学习带来动力,把握不慎,可能带来灾害。
因此千万不要相信“吸一口没事”、“吸一次不会上瘾”之类的话。
同学们,为了远离毒品,不论出于什么动机,不论出于什么情况,我们都要坚定地把握住自己的信念,永远不要去尝试第一口。
第三,我们这个阶段主要任务是学习,但在学习的过程当中我们会遇到很多的困难和挫折。
人生是需要倾诉和帮助的,不论你在生活上还是在学习上遇到什么困难,不要闷在心里,可以去找你的父母、老师、朋友向他们倾诉,寻求帮助。
第四,要着重讲一下,同学们交朋友时要非常的慎重,因。
5 一旦交友不慎,就会误入歧途,沾染毒品。去年,我们省的一个戒毒所在中考前夕收戒了一名16岁的初三学生。据他讲,他是去年春节的一个晚上,在一个娱乐场所和一帮朋友聚会时,吃了朋友给的摇头丸以后吸上毒的。他的学习成绩不错,但因吸毒而丧失了继续读书的机会,毁掉了自己的一生。这样的例子很多,可以说大部分吸毒人员吸毒都与自己交友不慎有着直接的关系。所以,同学们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热爱生活、热爱学习,在健康、充实向上的学习中体味人生的乐趣。同时尽量不要去人员复杂的网吧、歌厅和休闲娱乐场所,也就在一定的程度上远离了毒品。
亲爱的同学们,你们是祖国的未来,是民族的希望,希望通过今天这节法制课的学习,同学们能认清违法、犯罪以及吸食毒品的严重的后果,走正确的人生道路,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勤奋学习,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学生,做一个对祖国、对社会和对家庭都有贡献的人。
今天我讲课的内容就到这里,祝同学们学有所成,幸福快乐,健康成长。谢谢!
中学法制课讲话稿题目 中学法制宣传讲稿篇十
(小叶子)中学法制课讲课稿
各位领导、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很荣幸有机会能来到我们(小叶子)中学,和大家共同学习和探讨中学生需要了解的一些法律常识,提高对法律的认识,自觉的抵制不良行为,提高自我防范意识。我们唯有知法、懂法,才能更好的守法。
当前,未成年人包括在校学生的犯罪问题,仍然是危害社会治安的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这一点,我们警察叔叔表示压力很大呀。如前段时间北京就处理了一个8人抢劫、流氓团伙,他们平均年龄不足14岁,却在不到四个月的时间内作案15起。这8个人都是从小就被不良习气缠身,行为不端,而且这些不良行为没有得到及时矫正,最终走向犯罪的道路。这样的例子那是相当的多呀。不过我相信,在座的各位同学都有一颗善良的心,只不过因为碰到一些法律问题不知道怎么解决,少部分人偶尔会犯点小错误嘛。我希望大家今天既然坐到了这里,就不要在这里打酱油,不要想着你妈妈会喊你回家吃饭,大家给点力,认真听,好不好?
小时候呢,我也没想过自己能当上警察,那么在座的同学们,你们有没有想过当警察的呢?有木有呀?有木有?大家举个手,我看看。
(如果有人回答或举手)很好,同学们都有惩恶扬善的精神嘛。(如果没有人回答或举手)没有人吗?看来大家都在潜水呀。嗯,那在座的各位未来的警察,今天跟着我这个警察哥哥一起,临时当一次警察过过瘾,也来破一回案,看看你们有没有当警察的天赋吧。由于中学生平时犯的都是小错误,涉及到更多的应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我们就重点讲一讲这个《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一个案例:在读初中甲和乙两个人是同学,因为两个闹了点小矛盾,于是甲就动手把乙打了,打成了轻微伤乙级。很简单的一个案例,如果你是警察,你会怎么处理?大家想一想。
(看情况考虑是否互动)
(很好,刚才那几个同学都说得很好,这个案子应该怎么处理呢)我们来分析一下这个案例 第一个问题:怎么处理甲同学。
有些同学就是这样,觉得自己很牛,一冲动就把别人给打了,像这样的情况有木有?这个还真有。幸好这位同学伤得不重,所以这里主要涉及到《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的第四十三条,里面这样规定的: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天以上十天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天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有更严重的,还要处十天以上十五天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这个条款涉及到罚款和拘留两个法律名词。这里所说的罚款我就不多说了。那什么叫拘留呢?是公安机关将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关在拘留所内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处罚措施,与大家所熟知的坐牢的最大区别是:你不需要在里面蹲那么久。
第二个问题:如果有人打你,你该怎么办?
第一、千万不要和他对打,打输了你吃亏,把他打伤了你还得受到治安处罚。
第二、赶紧跑,同时向周围的人求救,寻求周围人的帮助。 第三、跑开后,及时跟老师和家长说明情况,让老师和家长去教育那些人,必要时也可以要求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第三个问题:如果你已经被人打了该怎么办?
第一、要设法与老师或家长取得联系,以便尽快得到救助。 第二、及时治疗。
第三、妥善保管看病治疗的医院单据和诊断书,以备后用。 第四、及时报案,要报清出事的时间、地点、打人凶手的特征。
第四个问题:如果有人拉你去打架,你该怎么办?
第一、自己坚决不去。不管这件事和你是否有关,不管矛盾双方和你本人的关系如何,你都不能参与。
第二、设法劝阻。尽自己的最大的能力说服对方,表明打架的危害性。
第三、及时报告。如果劝服不了,就及时向老师、家长或学校门卫、学校领导报告,严重的要打110报警。
如果你觉得好玩,屁颠屁颠的跟着去了,你们就属于结伙斗殴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结伙斗殴,追逐、拦截他人等寻衅滋事行为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五个问题:如果是甲让你去打乙,这笔账又应该怎么来算呢? 很显然,你去打了乙,那你就是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直接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这个时候,甲也不要高兴,为什么呢?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七条中所说: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按照其教唆、胁迫、诱骗的行为处罚。
这什么意思呢?就是说,甲虽然没有打人,但他叫了别人去打,那么我们依然按照他打了人的情况来处理。
同学之间,真的有那么多事要通过动手来解决吗?打伤了别人,得付医药费,伤着了自己,自己很受罪。
人与人之间,应当和平相处.在座的同学有喜欢看武侠小说的吧,(我就看到那边有几个同学没听讲,估计在看小说,要不然干嘛低个头看下面看这么久的呀,)你们看了那么多武侠小说,有没有悟出点啥子呢?学会打架了么?你们研究过没有:这里面真正的高手是怎么样的呀?真正的高手,不是把别人打死打残,武术的最高境界是什么呀?是“以德服人”。
前段时间放的《新水浒传》大家有没有看过?108将里面,论武功,谁最差呀?非宋江莫属吧!武功是一点不会,但他老人家硬是当上了水泊梁山的寨主,凭的是什么,凭的就是这“以德服人”四个字。
所以,劝大家不要去打架,多读点书,学学人家唐僧,说话都能把人家说死,对不对。
第二个案例:李明和赵强本是很要好的同学,但某次因为小小的误会,两个人从此结下了梁子。李明经常在学校传递和张贴一些侮辱赵强的纸条,故意捏造一些子虚乌有的事情,说是要把李强“搞臭”,让他在学校呆不下去。很多难听的词语,我在这里就省略n个字了。
如果赵强到公安机关报案,你是负责处理此事的民警,你会按哪条法律法规来处理呢?这里面,涉及到的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和第六款: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想想李明这孩子挺可怜的,就嘴巴上占了点便宜,就要罚个几百关上几天,太得不偿失了。
问大家一个很简单的问题:我送一个礼物给你,如果你不要,那这个礼物是谁的呢?当然还是我的。我们推而广之,如果我骂你,你不接受,就成了我自己骂自己了,对不对!所以,别人骂你的时候,你一定要hold住,不接受他的“辱骂”,那他就是在骂他自己。你也不要随便骂人,要不然人家不跟你玩,你就不淡定了,骂了半天你是在骂你自己,伤不起啊。
听到这里,有的同学可能要说了,我就算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里面几条,好像最多也就在拘留所里面呆几天吧!有这样想法的同学你要注意了,只要你被我们公安机关处以警告、拘留、罚款等任何形式的处罚,那么恭喜你,你已经在我们公安机关里面备案了,成为“有名的人”了,以后一些诸如当兵、考公务员,包括你成为一名人民警察,都会成为一个很大的问题,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是信了。就眼前来说,你要是在拘留所里面呆了几天,回来后神马都是浮云了,你还好意思见同学?
第三个案例:小李喜欢上网,天天上网花销肯定大呀,没钱了怎么办呢?小李就动起了坏脑筋,他把同学们停在学校的几辆自行车偷出去拿去卖了,学校发现情况后立即向派出所报了案,派出所也立即进行了立案调查。在调查过程中,小李认识到了自己所犯下的错误,在父母的陪同下,主动到派出所投案自首,并且如实交待了自己的违反行为。
我们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
(一)情节特别轻微的;
(二)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
(三)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
(四)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
(五)有立功表现的。
小李同学因为是未成年人,同时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了自己的违法行为,出于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公安机关作出了不予处罚的决定,但责令其父母对小李进行教育。
假如说,是我们公安机关经过调查后,发现这件事情是小李所为,那他所要承担的责任就大了。我们可以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其实,很多人做了坏事,以为我们公安机关不晓得,那你就大错特错了。大家都知道,现在我们(小叶子)中学装了摄像头,在学校里犯那点事,学校全看在眼里。出了校门呢,大家在很多地方都能看到的摄像头在那里盯着,也可以被称之为“电子警察”,这就是我们公安机关布下的“天网工程”,是要实现古人说的“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特别是一些犯罪高发地段,我们更是加强了布控。我相信大家看电视也能也能知道,很多犯罪过程的视频,都是用遍布在各个角落的视频监控所记录下来的。所以,提醒一下某些同学,要是心里面打着什么小算盘,就要注意了,小心你的一举一动都被我们记录下来。
如果真的犯事了,很多人的第一个想法就是:跑或躲。我很明确的告诉大家:跑或者是躲,都是没有用滴。鲁迅先生说过:真的勇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淋的鲜血。犯了错误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你不去改正错误。所以,真的因为自己的一时冲动犯下了错误,千万不要逃避,要主动配合公安机关调查,争取得到公安机关的宽大处理。
第四个案例:2011年5月的一天,就在离我们这不远的(小叶)小学,发生一起三年级的小学生被划伤的案件。经过我们调查,伤人者是住在学校不远处的一个患有精神病的青年人,一群小学生在上学的路上遇上他,感觉逗他挺好玩的,那个精神病人被激怒后,就拿出随身携带的小刀追着他们跑,追到其中一个小学生后,把他划伤了。
这个案子我们该如何处理呢?很明显,是那个精神病人把小学生划伤的,按说我们应该处理伤人者。但是,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三条:精神病人在不能辩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所以,我们公安机关不能给予处罚,只能责令他的家人严加看管和治疗,同时,经过我们的调解,由精神病患者的家属承担那个小学生的医疗费用。
所以,别惹有病的人,特别是有精神病的人,这些人你伤不起呀!惹不起,但我们躲得起,除非你确定他不会伤害你,否则都千万不要激怒他们。当然,是否有精神病也肯定不是大家骂人时候说的“某某人有精神病”,要经过我们相关医疗机构鉴定,才能被认定为精神病患者的。
第五个案件:某中学生小刘在网吧上网,登陆qq之后,他的表哥刚好在线。他表哥主动上前来打招呼,聊了一会儿,他表哥还把视频打开,小刘一看,是他表哥,但是他表哥以网速很慢为理由,马上就把视频关掉了。又聊了几句之后,他表哥说,自己这个月还没发工资,吃饭都没钱了,让小刘给他汇200块钱去。小刘也没多想,就把自己平时结余下的200元钱汇给了他表哥。一个星期之后,小刘打电话给他表哥,但他表哥告诉他说,他表哥的qq被盗了,已经有几个亲人朋友上当受骗了。小刘这才明白,自己遭遇到了网络诈骗。
诈骗一词,好像跟我们中学生比较远。但有一个比较常见的,甚至你都当过“诈骗案的帮手”,比如说你在网上看到:“今天是腾讯老总的生日,转发此条信息给n个群,你就可以得到n个q币”。于是,很多可爱的孩子就疯狂的转发这样的消息。可是,转发之后又怎么样呢?很明显是被人耍了嘛。这还算好的,只不过浪费一点点时间,但很多的是为了骗取大家的钱财,比如以优惠的价格买q币、充会员、买游戏币等一些活动,让你上当受骗,轻则qq号、游戏账号被骗,还有很多人也被骗了不少钱。
对待网络诈骗,作为中学生,我们能做些什么呢?
1、不要轻易相信网络上的东西,哪怕是你最好的朋友,提到借钱一类的事情,他催得再急,也最好先缓缓,比如打个电话给对方确认一下。
2、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不要轻易泄漏个人资料等有关信息,特别自己的身份证号码、自己家的详细地址、银行卡账号密码、qq和一些游戏账号密码等这些可能危及自己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信息。
3、不贪小便宜,不拨打一些所谓的咨询电话、不打开一些所谓的中奖网址,这样就能避免进入他们布下的一些圈套。天底下没有免费的午餐,遇到事情,要多想个为什么。
4、尽量不去网恋,中学生本来就不适合谈恋爱,对像网恋这种虚拟的感情更要慎重对待。很多人就是通过所谓的网恋,来达到骗财骗色的目的。
5、不要去会见陌生的网友,不论他说什么花言巧语,说要请你吃饭啊、一起去游玩啊,等等借口约你出来见面,你要知道,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他肯定有不可告人的目的,比如,是不是传销啦,是不是为了骗钱啦,或者也可能是骗色,什么情况都可能有。
6、如果受骗了,要及时举报。网络购物受骗,可以拨打官方网站的客服电话,或者与当地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联系。
正所谓“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在网络这个虚拟的社会,大家一定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防止上当受骗。中学生使用网络也应该把握好一个“度”,不能觉迷于网络之中,要不然,即使没有网络诈骗来找你,你也会因为过度沉迷于网络,影响学习和自己的身心健康。
说到这,我想插一句,说一下中学生谈恋爱的问题。
有的同学会说了:警察叔叔,你管得也太宽了吧,法律没有规定说不准谈恋爱吧。
是的,法律是没有说谈恋爱要到什么年龄,但法律有这样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年满18周岁可以参军,甚至在自愿的情况下,还可以提前应征。
同时,法律还规定,女子要满20周岁男子满22周岁才可以结婚,而且你要办结婚证的话,提前哪怕一天都不行。
说明了什么?说明了婚姻比战争更残酷。
那有的同学又要说了:“我们只是谈谈,又没说要结婚。
”毛主席说过:“不以结婚为目的的恋爱,就是耍流氓。
”所以,我提醒一下在座的各位,特别是在座的各位女同学,不论你正在谈恋爱还是正打算谈,你得想想清楚,他是不是以结婚为目的?如果不是,他就是在耍流氓。
而且我明确的告诉你们,初中就谈恋爱且最后真正走到一起的概率,决对不超过10%,也就是说,初中谈恋爱男生,90%以上的都是在耍流氓。
你们现在这些所谓的爱情,除了影响你们的学习之外,似乎也没见什么其它效果吧!爱情婚姻,这些东西对于现在的你们,神马都是浮云。
还是咱古人就说得好呀: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千钟粟,书中自有颜如玉。
你们现在的任务就应该是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增强自己生存的本领。
最近呢,有几起重大的交通安全事故引发了大家的思考。2011年10月13日,一名2岁的小女孩小悦悦在广东省佛山市被经过的两辆车碾压,路过的18名路人都没有出手相救,最后是一名捡破烂的陈阿姨向她施以援手,虽经医院的全力抢救,小女孩还是于10月21日经医院抢救无效离开了人世。
2011年10月20日下午5点,就在赣南师范学院校园内,一辆黑色比亚迪小轿车连撞7人,造成2名男生和5名女生受伤,其中一名女学生受了重伤。
这些交通事故的肇事者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那么作为在学校的学生,我们需要注意些什么呢?
最重要的,是要提高自已的交通安全意识。不管是校内还是校外,发生交通事故最主要的原因是思想上不重视、安全意识淡薄。作为一名在校学生,遵守交通法规是最起码的要求。比如:从要知道红灯停绿灯行,在道路上应走人行道,无人行道时应靠右边行走,横穿马路走人行横道线,即俗称的斑马线。
如果交通事故发生在了你的身边,我们能做点什么呢? 第一是要及时报案。无论在校园内还是校园外,一旦发生了交通事故,首先要及时报案,在学校,可以先向老师、向保安报告。
第二是及时救治伤者。发生了交通事故,要查看是否有人员伤亡的情况,如果有,你也不要贸然去移动伤者,以免造成二次伤害,应该及时拨打120联系附近的医院。伤情确实轻微的,也要及时送他到医院就诊。
第三是保护好现场。事故现场勘查的结论是划分事故责任的重要依据之一,切记发生交通事故后要保护好现场,现场的一些物品在交警来之前,都尽量不要移动。
如果大家都能做到以上这些,就不会发生像广东佛山小悦悦这样的悲剧了。不过同时,也希望大家在发生了交通事故的时候,除非你确定自己能帮上忙,要不然请不要去围观,大家的围观,只会给交警处理案件增加不必要麻烦,还有可能因为现场的混乱,使自己受到伤害。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看过百家讲坛,里面有很多经典的语句,其中有一段话个人觉得挺有意思的,他这样说:男同学不学好,长大了会害了他自己全家;女同学不学好,长大了嫁人就会祸害别人全家。所以,你要是对谁家有仇,就生个女儿并且让她不学好,长大了再嫁给仇家的儿子,让你女儿去害他全家,你就把仇报了。
开个小小的玩笑哈,是告诉大家:
不管你昨天做了什么,也不管你将来会在什么岗位从事什么职业,从现在开始,你必须要明白:什么是善、什么是恶,学习一些与我们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遵守道德行为准则,知道什么可以做什么不能做。同时,还应该把这些事情与自己的父母亲交流,向他们宣传一些法律知识,让他们知道,很多事情并不是他们想的那样。
只有知法,才能守法,希望今天的交流能给大家一些启发,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做个有心人,学会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和违法犯罪行为勇敢的说不。
今天就讲这些,有说的不对的地方或者大家有什么疑问,欢迎大家到(小叶子)派出所与我们交流,谢谢大家!
中学法制课讲话稿题目 中学法制宣传讲稿篇十一
各位老师、同学们,大家好!
很高兴有机会在这里和大家交流,这一学期的学习任务开始了,相信老师们对各位同学在新学期中的注意事项已经讲得很清楚,而我呢,今天我以法制副校长的身份,给大家上一堂法制课,希望同学们进一步提高法制观念,在学法、知法、守法上有所帮助。
首先就是一定要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道德规范,这是每一个公民的义务,更是我们同学们在自我防范违法犯罪中的法定义务和责任。
作家柳青有这样一句名言: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紧要处却常常只有几步。
同学们还没有走上社会,前面的道路还很长,一定要走好每一步,学会分析,学会辩别,学会拒绝,才能学会自我保护,否则一旦触犯法律,法律是无情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会造成一失足成千古恨的遗憾,后悔莫及。
最近几年,我县青少年犯罪人数和比重逐年递增,案件性质涉及盗窃、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抢劫、强奸、敲诈勒索等等,而他们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有多方面的,只有针对违法犯罪的原因进行分析,才能采取有效措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
总结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1、家庭环境不好,家庭教育扭曲。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第一任教师。
现在由于独生子女增多,家庭生活水平提高,不少家庭过分宠爱子女,无原则迁就子女的要求,养成子女唯我独尊,以自我为中心、自私自利、任性、蛮横、粗野、为所欲为等畸型性格,当他们的需要得不到满足,就会不惜采用违法犯罪的手段铤而走险。
也有的父母脾气暴燥,子女一有问题,开口就骂,动手就打,这样久而久之,就会导致子女产生对抗心理,或者造成悲观、自卑心理,失去进取心。
还有由于有的家庭父母残缺,有的是去世或者有的是离了婚,缺乏父爱或者母爱,没有健全的家庭教育,失去精神支柱,容易造成情绪低落,从而产生多疑、孤僻等病态心理,形成人格分裂与性格障碍。
也有的虽然父母健在,但是因为教育方法不当,或者父母榜样教育不良,自己整日参与赌博等违法活动,思想不健康或者作风不正派,或者行为不检点,这样时间一长,他们的子女经过耳濡目染,潜移默化,逐步染上恶习,导致有样学样,也走上犯罪道路。
(据我国某城市对2000名青少年罪犯进行的调查显示,他们中的24%来自父母离异或者父母中有一人去世的家庭,另有20%是家庭其他成员有过犯罪记录的,余下的人是因为缺乏父母管教。
2、不良的社会影响,引人误入歧途。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各种思潮并存,有些丑恶现象容易诱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比如说有钱就有一切这种观念,他们作案时心安理得,根本没有一种负罪感,直到事发东窗才追悔莫及。还有就是现在大街上到处是录像网吧,受到录像网吧里非法出版物的影响,从中学到一些作案方法后不惜以身试法,以致走上犯罪道路。
3、放松自己的思想建设,缺乏远大理想和奋斗目标。以为这只是空洞无物的理论,辩别能力和自控能力不够,法制观念淡薄,没有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不求上进。不懂得自尊自爱,只追求吃喝玩乐,没有心思学习,甚至发展到逃学弃学,过早地步入社会,在不良因素诱惑下,很快走上歧途。
在新的学期里,大家要多学习一些系统的法律知识,逐步树立较强的法制观念,有效预防违法犯罪,树立守法的观念,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使个人生活和社会生活都能正常运行。俗话说篱笆扎得紧,野狗钻不进。法制观念淡薄是导致许多青少年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根本原因。
如云南昆明花季少女被判徒刑便是例证。2001年12月21日昆明盘龙区人民法院对一起卖淫案下达了一审刑事判决,令人吃惊的是,站在审判台的主角是一群花季少女,10名少女分别被判处1到4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她们被控介绍他人或者互相介绍从事卖淫活动,并从中收取中介费。10名被告年龄都介于16-18岁间,大部分是高中、中专、职高的学生,她们从事卖淫的起因都很相似,一个混得开的女同学邀请另一个女同学去喝茶或者看电影,然后神秘地虑到高档宾馆卖的事情,说有些大老板有钱得很,出手大方,这样的好事你难道不想试试吗,为了金钱,为了好奇,这10名少女就这样断送了自己的青春。
下面是我讲一个由于法制观念淡薄而走上犯罪道路的案例。
就是前些年一位浙江大学的大学生(天之骄子),他是大学一年级的学生,他的父母为他的昂贵的学费已经不知花了多少汗水,照理来说,这样大学生总应该懂点法,但是事情并非我们所想象,他在去年五一长假期间回到新昌,到他的一位表哥租住在城关镇的房间里去玩,他的表哥是一个曾经判过四年刑的青年,平时里也无所事事,不务正业,以可以说是作恶多端。
这次他与几位哥们预谋拦路抢劫,在这之前他们已经多次作案,利用晚上夜深人静之际,蒙面、持刀拦住路人交出钱财,给社会造成了很大的危害。
当夜他们再次商量时,他的大学生表弟在一边已隐隐约约听到,因为他的表哥在这点上还是有自知之明,表弟是大学生,自己曾是劳改犯,他并不想他的表弟与他们同流合污,参加他们的违法犯罪活动,因此,他在与他人商量时算是有意避开表弟,然而,他们在出发之际,他的这位大学生表弟抱着一种试试看的心理,一定要跟他的表哥去,在他的固执下,他的表哥也只好同意了,于是他就迈出罪恶的一步,跟随这些有着劣迹的人一道去拦路抢劫,另外在寒假期间又与一些有不良行为的青年在一起,共同干出了强奸女性的勾当,虽然辩护律师为其深感惋惜,极力为他辩护,但最终他还是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七年,(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虽然他辩解他并不是为了钱,但是他的行为又完全反映出他的主观上是有为自己或者为他人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的故意,以暴力等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该罪的成立不是以是否已经劫取了财物为条件,只要实施了暴力劫取钱财的行为,就可以构成,抢劫罪的最低刑是3年,他在这次抢劫中虽然没起多大作用,只是站在旁边说上几句自己感觉比较威风的话,但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而他参与的强奸因为是这一罪中的最严重的形式--轮奸,至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他因此被判有期徒刑1年,二个罪合并起来,就被判处有期徒刑17年。
),同学们,当时他只有二十岁,要在监狱里蹲上十七年,就是说一生当中的黄金岁月都要在铁窗里度过,一下子从一个人人称羡的大学生沦落为阶下囚,这对于他本人来说还是他含辛茹苦的双亲来说,真地是不堪一击。
当然,他的表哥,更因为抢劫次数多,数额大,被法院判处死刑。
改变这位大学生的命运的这一切都发生在学校放假期间,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因为法制观念淡薄,所以,同学们在平时要特别注意,凡事一定要三思而后行,要学会规范自己的行为,不可放任自己的行为。
其次,我在此忠告各位同学在新学期间更要树立自尊、自律、自强意识,增强辩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
最要提醒的就是要自尊、自律、自强,不要多管闲事。
所谓自尊,就是尊重自己,既不自己看不起自己,也不向别人卑躬屈节,不容许别人歧视和侮辱;所谓自律,就是不随便乱来,自己严格约束自己的言行;所谓自强,就是不甘堕落,奋发向上。
我们大家都对犯罪进行自我防范,使自己健康成长,就必须做到尊重自己,严于律已,自强不息。
一个人倘若自甘堕落,或者自我毁灭,那么,任凭社会怎样保护,也是爱莫能助,无济于事。
另外我这里所说的闲事也不是平常意义的闲事,同学们到社会上多学一点、多看一点根本无可厚非,而且还要鼓励、表扬,我指的只是与自己、与社会没有意义的纯粹是别人个人的事情,不要出于讲江湖义气,不要去染指那些不良行为。
对于哪些是不良行为,相信大家应该有所了解。
我们看到的一些青少年案件中,有些青年本来是品学兼优的,只是由于没有管束好自己,看到社会上一些闲事,放任自己去参与,抱着一种侥幸心理,从而走上犯罪道路。
比如说有这样一个案例,也是象你们一样的两个学生,他们是同班同学,因为他们之间曾经发生过矛盾,一天,其中一位同学杨某对与他发生过矛盾的张某同学说:等一下,我们一起回去,张某就以为杨某要打他,于是他就去叫几位所谓讲义气的同学石某、王某等6人,一起商议如何对付杨某,然后尾随杨某,其中一人向对方挑衅,而杨某当时可能因为人少对其未加理彩,但后来却纠集了其余10多个人,又拦在路上向张某这方挑衅,即而呢,双方互相殴打,最后张某这方的一同学头部受到严重打击,被打成重伤,造成了不可收拾的后果。
这是一起聚众斗殴案件,(聚众斗殴一般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除非是多次聚众斗殴,或者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或者在公共场所、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或者是持械聚众斗殴的,应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但是聚众斗殴造成重伤、死亡者,就应按照刑法规定,以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
故意伤害就要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
这起案件中有三人因在聚众斗殴中故意伤害了他人的身体致人重伤,构成了故意伤害罪,刑法规定对故意伤害他人造成重伤要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而这起案件的起因只是同学之间的一点小矛盾,双方如果能退一步,就不致发生这样的结局。
俗话说:退一步海阔天空,同学们,人生活在社会中,难免相互之间有磕磕碰碰,但只要我们心胸放得开阔一点,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就能避免发生许多恶性事件,又何必逞一时之强,酿终身大错呢?而案件中因为讲义气出手帮忙的同学,同样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处罚,他们的行为其实就是我刚才所说的多管闲事,没有约束好自己的行为,导致发生如此后果。
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比如2002年4月份一天夜里,在新昌县一所中学的寝室里,同学舒某和同住一室的陈某在熄灯后还在大声交谈,这个呢,学校都有规定,熄灯后学生不能再大声谈话,应及时就寝,当他们在大声谈话时,隔壁的同学王某等人就不满了,因此这些同学就争吵起来,后来陈某与王某就约好,二人到学校操场上去单挑,陈某开始还带上一把水果刀防身,但后来出门时因要换鞋,随手又将刀递给与他同寝室的舒某,之后,陈某和王某就按约定来到学校操场,当时那位姓舒的同学就带着那把刀,也跟到了操场上,看到陈与王二人在对打,当时他那把刀就抓在手上,陈某被打得在后退时,也许是出于拔刀相助这个成语的熏陶吧,舒某见陈某打不过对方,就随手朝对方王某腹部连刺数刀,刺破了对方的回肠,经法医鉴定,对方的伤势已经构成重伤。
那么,刑法规定,14周岁以上的人对故意伤害致人重伤就要负刑事责任,而舒某当时正好是14周岁超出一个月,所以他还是要负刑事责任。
最终他被判处有期徒刑,由于其是未成年人,应当减轻处罚,法院给他适用了缓刑。
所以说我们一定学会面对矛盾时能正确处理各种事情,觉得自己无法解决时,别忘了还有你们身边的老师。
当然我说了上面的不要多管闲事,不是说事不关已就高高挂起,不是碰到与已无关的事情就一味地退缩,如果你们自己或者身边的人碰上坏人坏事,不要一味地忍让,而是要通过正当的法律途径来解决。这就要求我们进一步增强自己的法律意识。同学们在课堂上肯定也学过一定的法律基础知识,但是可能不太全面,所以在假期里可以通过书本、电视或者网络等途径学习法律常识,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从而懂得什么事是可以做的,什么事是不可以做的,不要被利益所驱动去尝试本来不可以做的事情。
这里我再举一个例子,是2003年办理的一起案件,看了这起案件,我心情比较沉重,因为案犯是一个象你们一样甚至比你们还要小的在校学生。
这是一起敲诈勒索案件,由于这位学生平常法律意识淡薄,虽然家庭条件较好,但是父母管教较严,平时父母给他的零花钱也不是很多,所以他看到他的同学用钱大方,心里不禁产生一种自己不如他人的想法,一次,他在电视中看到一部警匪片连续剧,其中他看到一个匪徒利用恐吓书信,向一个富豪人家敲诈巨款,在一次得手之后沾沾自喜的情形,他就蠢蠢欲动,不禁萌生了利用这种方法弄点钱用用的想法,心想反正能敲诈来钱更好,敲不来也无所谓。
于是他说干就干,就马上到店里买来信纸和原子笔,躲过父母亲的眼光,在自己房间写好一封恐吓信,主要内容是自己生意资金紧张,要求对方于某月某日拿6万元人民币到某某地点,不然对方全家难保平安,并有意识骑自行车到城关镇某别墅区去寻找目标,转到一家比较豪华的别墅地方,他就趁无人看见之际,将写好的信件塞进别墅门里,然后若无其事地赶去学校上课。
之后,指定时间到的那天,由于学校要考试时间来不及,天气也不好,他就没有去指定地点取钱,这样他认为,一次机会失去了,于是又开始第二次冒险,采用同样的方法将一封写好的敲诈信件塞进另一户豪华别墅,但最终由于各方面的原因,终于还是没有成功。
当承办人问他:你还是一个在校生,为什么要向他人敲诈数额这么大的钱财,总共有12万元人民币哪,他的回答是:只是为了不让对方怀疑他还是一个年纪这么小的学生,想让人家误以为是做生意的成年人,这只是制造一种假象,转移视线而已。
然而敲诈勒索罪是数额型犯罪,虽然本案中他没有得到分文,但是他的行为已触犯了刑法,采用威胁的方法,向他人勒索钱财,构成敲诈勒索罪,且数额特别巨大,要按他提出的数额来定罪处罚,他面对的是必须走上被告席去接受法庭的审判。
虽然他中间自动放弃犯罪,应当减轻、免除处罚,但毕竟这也是他人生道路上的一个污点。
也许是因为他只看了一半电视,没有看到敲诈案犯的结果,应该说电视也是教育我们怎样做人的一个途径吧,电视剧中对作出这样事情的人,肯定不会有好的结局,而且据他说这部电视剧是在教育台播映的。
在此,我想,各位同学,你们正处于成长发育阶段,生理、心理都不十分成熟,加上社会阅历浅,所以是非观念较差,容易去模仿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也容易被人利用。
暑假期间电视节目一定非常精彩,但愿精彩后面不要出现无奈。
首先不能整日沉湎于电视,要有选择地观看一些有意义的节目,其次要吸取电视节目中的经验教训,绝对不能象刚才案例中的少年那样铤而走险,去以身试法。
还有现在上网的人多了,同学们在假期中可能在家里、网吧会经常上网,上网可以开阔你们的视野,可以促进你们的对外交流和学业,但是值得注意的是,上网千万别上瘾,不然耽误你们的学业不说,还可能因为浏览一些不良网站、网页而诱发违法犯罪行为,因为里面的色情、迷信、赌博、暴力、恐怖等内容会严重损害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一些少年犯坦率地说:我们作案的念头是看了黄色录像后产生的,我们的作案方法是从非法出版物里学来的。
所以上网一定要有一个度,要有所选择,做到心中有数,正确处理,这样才会有益于你们的身心健康。
最后还是祝大家学习愉快!谢谢大家
中学法制课讲话稿题目 中学法制宣传讲稿篇十二
x x x中学法制教育讲话稿
-----安次区人民法院院长x x x
二零零九年九月 日
学校各位领导,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应邀参加学校举行的法制课,很高兴和各位老师、同学们进行交流,面对这么多年轻而充满朝气、充满阳光、充满希望的面孔,真的非常荣幸。借此机会,从发生在青少年身上的典型事例,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一些法律知识,与大家在一起共同进行一次法制学习。不足之处还请多提宝贵意见。
常言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在社会生活中,法律就是调整人们行为的“规矩”。
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的作用愈来愈重要,与人们生产生活的关系愈来愈密切。
在一定意义上说,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在对外交往中,法律也是调整国与国之间关系的重要社会规范。
作为21世纪主人的青少年同学们,学习、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是实现新世纪宏伟蓝图、振兴中华的需要,也是维护人类和平,促进世界发展的需要。
青少年的教育事业是崇高伟大的事业,关系到祖国的未来,关系到中华民族复兴大业的实现。
一个世纪之前,梁启超先生为实现强国梦想就疾声呼唤:“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少年雄于地球,则国雄于地球”。
胡锦涛总书记也曾指出:青少年是党和国家的希望,是中华民族的希望,关心未成年人的成长,为他们的身心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社会环境,是党和国家义不容辞的责任,是开创国家和民族更加美好的未来的战略工程,也是实现亿万家庭的最大希望和切身利益的民心工程。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党和政府历来十分重视青少年法制教育,党中央、国务院批转的全国第五个五年普法规划将少年儿童的法制教育列为重要内容,广大青少年应当抓住这一有利时机,积极接受法制教育,努力学习法律知识。
现阶段,我国青少年的整体素质不断提高,热爱祖国、积极向上、团结友爱、文明礼貌已成为当代青少年的主流。
这是朝气蓬勃、充满活力、富于创新的一代!比如在去年5.12大地震和北京奥运会上,就涌现出很多优秀的青少年志愿者,他们的坚强、独立、不畏艰险、热心助人、勇于承担、甘于奉献的优良品德,让全社会对我们这些80后、90后,重新审视、刮目相看!与此同时,也应该看到,由于青少年特有的生理、心理特性及社会复杂环境等因素的影响,一些令人痛心疾首的在校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恶性事件也时有发生。
他们是青春畅想曲里不和谐的音符,是青春五彩画卷里的阴暗色。
目前,在世界范围内,青少年犯罪被列为吸毒贩毒、环境污染之后的第三大公害。
青少年这个概念在犯罪学中一般是指已满14周岁而不满25周岁的人。
这个概念包括“青年”和“少年。
两个年龄段的人群,横跨了未成年人和成年人两个年龄区域。从世界范围来讲,青少年犯罪是当今最普遍、最严峻的问题之一。近几年来,随着现代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在世界各国均形成了犯罪低龄化的趋势。25岁以下的青少年是犯罪大军的主体。无论是在一些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还是在发展中国家,大都面临青少年犯罪占犯罪总数的70—80%,特别是未成年人的犯罪人数呈现逐年增多的趋势。
当前,未成年人包括在校学生犯罪问题,仍然是危害社会治安的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今天,我讲几个工作中遇到的真实案例,希望能够给予同学们警示,引起同学们的思考,在今后的人生长途中引以为戒。
一、突发性和随意性。 青少年正处于生长发育阶段,心理上、生理上都尚未完全成熟,社会经验很少,缺乏对复杂事物的判断能力和鉴别能力,心理和情绪上的变化复杂,极不稳定。精力旺盛,理性意志薄弱,逞强好胜心切,很容易偏激、任性,为所欲为,稍有诱因,一触即发。他们的犯罪动机有时十分简单,一般没有预谋也是一种很简单很迅速的预谋,多属一时感怀冲动,有的是出于好奇、自我表现和寻求刺激。这种激情式的犯罪在青少年犯罪中比较常见。致使聚众斗殴,故意伤害等暴力犯罪,多次在校园内外发生。
胡某与x某是我市某技术学院的学生,在一天晚饭后几人在校外饮酒后返校,因在大门口听院内有两个同学戏骂三人,三人顿感不满,遂将一人拉到校外一网吧二楼进行拳打脚踢,致其轻伤,后x某又纠
集另外同学持水果刀刺向另一被害人腹部致其重伤。公诉机关以被告人胡某犯故意伤害罪,被告人罗某犯聚众斗殴罪提起公诉,经法庭审理:被告人胡某等人共同赔偿被害人各项经济损失20余万元,判决被告人胡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被告人x某等人因犯聚众斗殴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另外,在罗某等故意伤害一案中,被告人都是我市某中专的学生,因课间刘某与罗某的同班女生说话,罗某产生嫉妒并与刘某发生口角,因此引起两个班的男生集体产生矛盾,双方约定放学后两班的同学集体打架以分高低,在刘某班主任发现这种情况后,即对该班学生进行教育并提前放学,避免双方相遇,但身为班长的罗某对该班男生蛊惑:谁不参与谁以后就别想在这个班级抬头,下午5:30分放学后罗某等人持棍、铁锁链等物品等在学校门口,与被告人刘某等人发生斗殴,在互殴过程中因现场混乱,罗某同学李某的右眼被致伤,经法医鉴定,其伤情为重伤。
被告人罗某、刘某等人当场被公安机关抓获。
被告人刘某等人聚众斗殴并造成一人重伤的严重后果,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与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与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
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的规定定罪处罚。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刑罚。
二、以侵犯财产犯罪为主。
受社会上一部分畸形物质消费群体的影响,部分青少年滋生攀比和虚荣心理,形成崇尚名牌、追求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的习气,产生强烈的畸形的物质消费欲望,盲目追求享乐,当通过正当渠道不能满足欲望时,往往通过盗窃、抢劫、抢夺、诈骗、敲诈勒索等犯罪手段来获取。
使得个别青少年为追求高消费,心理失衡,触犯刑法,一失足成千古恨。
来自宁夏的李某,通过自己的刻苦学习,考取了我市的石油管道技术学院,看到同学们骑电动车感觉很是方便,非常羡慕,但是自己的家境又不富裕,不可能购买这样的交通工具.他在一次上街的时候,看到超市旁一辆崭新的电动车没有锁,见四下无人,就想将该车窃为己有,就在他将电动车骑出几十米时被失主发现并当场将其抓获。
在我们询问其开庭是否通知家长时,他愧疚的表示,家人供自己读书不容易,因自己一时糊涂走向犯罪道路,辜负了父母对自己的期望,希望不要通知家人并恳请法庭对其从轻处罚,争取早日回到学校完成学业,回报家庭和社会。
又如,张某盗窃案中的被告人是一个刚满18岁的姑娘,幼年丧母,是父亲一人含辛茹苦将其与兄长抚养成人,在张某中专毕业后成为富士康的一名员工,每月两千元的收入依然不够其追求时髦的花销,一次,同宿舍的姐妹洗澡时把金项链随手放在床上,张某一直羡慕同事们可以穿漂亮的衣服,带高档的首饰,此时,贪图物质的欲望又占据了张某的头脑,她趁同事不注意将金项链藏在口袋里并到首饰店准备卖掉,就在其和首饰店老板谈价格时被同事跟踪发现并报案。
其父亲在接到我院的通知后,由家乡连夜赶来,表示愿意积极缴纳罚金,争取对被告人张某从轻处罚,为筹措罚金,其父亲多方求借,而自己只能每天花八元钱住在东安市场一个小旅馆的过道里,每天吃一包方便面便。
张某的行为,已触犯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
(二)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
三、团伙犯罪居多。青少年由于缺乏足够的体力、智力、胆量和经验,分辨是非能力较差,因交友不慎或盲从性容易被人拉拢,误入歧途。单独作案往往难以成功,结成团伙可以互相挑动, 互相壮胆,互相依存,减少作案阻力,使犯罪易于得逞;另一方面,青少年渴望被同龄人关注的心理。在学校和家庭里都无法得以完全的满足,于是
他们转向社会,和一些社会闲散人员交往,结成小团体。这种小团体化的不良现象往往就是团体化犯罪的前身,如果加上某种人为化的组织,最后演变为青少年犯罪黑帮。所以在校青少年学生如果和有前科有劣迹的社会闲散青少年或其它有犯罪倾向的闲散人员交往过密,很容易被教唆和引诱,最后滑入犯罪的深渊。
何某是北京市通州区的中专在校生,在其将要毕业的实习阶段,见到其哥哥和一些所谓的能人,在公路上驾车故意刮蹭过路的外地大货车,制造虚假事故现场,并以报案扣车相威胁,要求大货车司机赔偿,索要钱财。出于好奇,何某即跟随其哥哥等人对过路货车司机实施敲诈行为,在货车司机拒绝何某等人的赔偿要求后,何某与其他犯罪嫌疑人对货车司机进行殴打。因被害人报案,何某及其同伙被抓获。何某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在庭审中,何某很后悔因不知法触犯刑律。
又如,被告人李某自幼父母离异,父亲在国外工作,其随姑母在国内生活学习。在李某实习期间与另一被告人张某同在某网吧当网管。因张某迷恋网络赌博,欠债无力归还,请求李某与其一起去对出租车司机实施抢劫,弄钱翻本。因李某觉得张某平时对自己很照顾,碍于情面不便推辞,即与被告人张某共同实施了抢劫出租车司机的行为。就在被告人李某接到法院判决书的时候,也传来了其父亲已为他办好移民加拿大签证的消息,只能是悔之晚矣。李某张某的抢劫犯罪,触犯了>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
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四.向成人化、智能化、暴力化和低龄化发展。在犯罪手段上,青少年犯罪越来越趋向成人化、智能化、暴力化,犯罪手段残忍,情节较为严重,而且不计后果。在很大程度上,这是青少年模仿的结果,也是社会不良文化影响的结果。一段时间以来,低级、庸俗的文化腐蚀青少年的灵魂。在文化市场上,图书报刊、音像制品中充斥着大量的封建迷信、武打凶杀、暴力血腥、淫秽色情及其它有损于青少年健康的内容,对社会文化环境造成一定程度的污染。这种受污染的社会文化环境对涉世不深的青少年产生极大的消极影响。相当一部分 8
缺乏分析和抵制能力的青少年,一旦接受不良文化影响,便会很快堕落,难以自拔。
因为青少年可塑性大,虽有一定的辩别是非、控制行为的能力,但自控力非常脆弱。
在一定内外因素作用下,很容易导致犯罪行为的发生。
青少年犯罪的低龄化趋势,也同样引起人们的忧虑。
犯罪的年龄越来越小,法律处理的难度就越来越大。
如前不久电视报道了一起入室凶杀抢劫案,一个刚满14岁还在读初中的陈姓少年,因为羡慕同学有随身听,而自己却家境贫寒买不起,经过周密的计划,于深夜潜入邻居家,趁邻居睡觉之机,残忍地杀死了邻居,抢劫了现金200多元,并且仿造现场。
事后用这200多元买了一个随身听,还若无其事地去上学。
案件破获后,当地的人都感到震惊。
人们不相信这个平时看上去十分老实本份的少年,会干出这样的事。
而从他本人的陈述中得知,他正是受了一些港台暴力、武打电视电影的影响,他的作案手法都是从里面学到的。
从以上案例我们看到:青少年犯罪的形成是多种复杂原因共同作用的结果,既有主观上的原因,也有客观上的原因。
青少年的身心特点和社会特点决定了他们内在动因上的不稳定性和外在诱因上的易受感染性。
但更多的还是主观上的原因,是青少年自身的原因。
由于青少年心理结构不成熟、不稳定,社会阅历浅,对问题认识直观、肤浅、片面,使其在面对较为复杂的问题时,一方面,自已往往缺乏冷静的思考与正确的分析、判断,容易形成错误的念头,产生错误的结论,从而导致错误的行为。
另一方面,青少年分析、判断能力不成熟,独立人格不完善以及经济上的依附性使其抵制诱惑与判断正误、是非的能力相对低下,容易被表面现象所困扰,被复杂现象所迷惑,加上自身强烈的独立意识与好胜心,易冲动而不理性的个性特征,常常在已经作出错误的决策和行为时难以接受家人和其他人的劝阻,不知悔改,一意孤行,最终导致犯罪;或是自己能够察觉自身的行为欠妥,但在“哥们意气”、“两肋插刀”、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等片面思想的支配下,感情用事、意气用事,不计后果,将错就错。
如一些青少年错误的认为,一个混社会、混“江湖”的人,游手好闲,很潇洒、很神气,要吃有吃,要喝有喝。
由于分析判断能力的相对低下,他们就会产生单纯的羡慕和模仿心理,最后的结局大都是滑向犯罪的深渊。
讲到这里,我又想起了那些触犯法律的青少年,这使我们今天的话题变得如此沉重。不管怎么样,我们这个世界毕竟是美好的,走上歧途的青少年毕竟是极少数,作家柳青有这样一句名言:“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紧要处却常常只有几步。”同学们还没有走向社会,前面的路还很长,一定要走好每一步,学会分析,学会辨别,学会拒绝,学会自我保护,否则一旦触犯法律,法律是无情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会造成“一失足成千古恨”的遗憾,后悔莫及。
那么,怎样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如何正确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违法行为应该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这就要求我们平时要加强法律学习,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希望同学们今后要做好以下
几个方面:
第一,通过学习法律知识,迈好人生的第一步。人生的路很漫长,打好基础是人生之旅的关键所在。青少年时代正是长身体、学知识的重要时期,只有学习了法律知识,才能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 是违法,学会分辨是非,识别善恶,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第二,通过学习法律知识,争做新世纪合格公民。21世纪的中国将是一个法制更加完备的社会,要求每一个公民具有较高的法律素质。广大青少年只有学法懂法,才能树立民主法制观念,明确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才能依法办事,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成为适应社会发 需要的合格公民。
第三,通过学习法律知识,努力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接班人。21世纪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时代重任将历史地落到青少年朋友的肩上。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依法治国,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更好地肩负并完成历史赋予的重任,少年儿童必须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必须具有坚定的信念和广泛的知识面,不仅要学习、掌握科学知识,而且要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增强法制意识。只有如此,才能使我国实现依法治国的法制目标,才能保障我们伟大祖国的长期稳定、经济腾飞,才能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同学们,我们这个世界,从来就充满了各种各样的诱惑。
我们青少年如何把握自己,如何选择正确的道路,这是一个考验意志的过程,是一个磨炼性格的过程,是一个认识自我的过程,也是一个塑造人生的过程。
人生重要的不是所站的位置,而是所朝的方向!我们相信,有我们学校的教育和各位老师辛勤的培养,有我们全体同学的努力学习,没有什么诱惑是不能抵制的,没有什么弱点是不能克服的,没有什么习惯是不能改变的!因为,所有的胜利,与征服自己的胜利比起来,都是微不足道的,所有的失败,与失去自己的失败比起来,更是 微不足道的!因为我们坚强!同学们,让我们在每一个关键时期都能把握好前进的方向,把握好自己的脚步,等待我们的,将是美好的希望和远大的前程!。
最后,祝每一个同学学业有成,都有一个美好的未来! 谢谢大家!
中学法制课讲话稿题目 中学法制宣传讲稿篇十三
阳信县洋湖中学法制报告会校长讲话稿
尊敬的派出所领导,老师们、同学们: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实施意见》和《未成年人保护法》,提高同学们思想道德水平和法律素质,让法制走进校园,进一步增强同学们的法制意识,接受法制教育,自觉遵纪守法,学会利用法律进行自我维护,做一个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合格中学生,今天,我们在这里举行法制报告会,并聆听了杨少伟警官为我们做的精彩的法制报告。派出所领导能在百忙之中亲临我校,我们倍感荣幸。让我们再一次以热烈的掌声对领导的到来表示衷心的感谢!
近年来,我校十分重视在校生法律意识的教育和培养。学校多次召开法制报告会,并通过开好主题班会,办好主题板报等活动,增强师生的法律安全意识;广泛开展了“告别网吧,做文明中学生”、“校园拒绝邪教”和“珍爱生命,远离毒品”等主题教育,通过这些活动的开展,法制观念已深入人心,依法治校、依法治教的浓厚氛围逐步形成。
老师们,我们都是教育工作者,肩负着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在进一步解放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今天,我们一定要把对学生的法制教育工作放在首位,要充分明确它是培养新一代合格学生的基础,是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进步文明,首先是法律的尊严得到尊重,这样才能构建文明和谐的社会,才能培养出思想道德高尚、法制观念牢固的有用人才。对学校法制教育要像抓专业课教学那样抓研究,抓投入,抓考核,抓效果,要及时有效地解决学校法制教育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使学校法制教育成为日常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抓手,一抓到底,抓出成效。
同学们,刚才派出所领导 为我们上了一堂精彩而又生动的法制课,他的讲话是一个法律工作者多年的切身体会,也是关心下一代的深刻总结,更包含着父母般的一片深情,大家一定要牢记在心。
要把报告中的案例当作自己的人生警钟,并让警钟长鸣。
要走好脚下的每一步,从一点一滴做起,要在学习中深刻体味“要成才先做人,做人须守法”的道理,要时刻铭记一个人发展变化为栋梁之才和社会之恶都是由点点滴滴累积而成的,“一失足成千古恨”是我们绝不愿看到的。
你们中绝大多数同学都是好样的,学习勤奋,吃苦耐劳,尊敬师长,团结友爱。
但也有极少数同学打架、上网,不尊敬师长,即使有了一些过失或不足之处,只要善于思考,听从老师教诲,勇于改过自新,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取长补短,也一定能成为老师家长社会欢迎的好学生。
同学们,你们遵纪守法,学业有成,既是领导对大家提出的要求,也是我们老师的深切希望,希望大家严于律己,修身养性,用自己的勤奋追求实现自己的崇高理想。
老师们、同学们,让我们以此次法制报告会为契机,老师要担当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搞好学生的法制教育,在各班营造“学法、知法、守法”的良好氛围;同学们要牢记一条古训:“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从小事做起,从自我做起,在学校做个好学生,在社会上做个好公民,在家中做个好孩子。让法律意识永驻心中,用法律知识来规范我们的言行,加大警校共建力度,让我们全体师生携起手来,为营造“和谐校园”而共同努力!
最后,让我们再次对参加报告会的领导表示衷心的感谢!谢谢大家!
2011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