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是推动社会进步和发展的重要动力,它可以引领我们走向成功。了解规则和基本技巧是学习和掌握任何一项运动的第一步。以下是一些名人的总结感悟,或许能够给你一些启示。
120急救工作制度篇一
第一条:为了保证施工生产发生各类事故后能有效得到控制,伤员得到及时有效救治,努力将事故损失和不良影响降至最低限度,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建立各职能部门的组织机构和岗位职责。
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组织机构设指挥中心和抢险救灾前线指挥及救援队伍。应急抢险救灾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和分头负责的原则,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做好各项工作。
第三条:做好应急救援装备、器材、设施及维修保养。
项目部在施工前应备齐救援物资:草袋、铅丝、锹、镐、灭火器材、急救箱、担架等,由现场总指挥统一调动。
救援物资能够满足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需要且其性能处于良好状态。
每年定期对救援物资中的年检设施进行维修、保养、检测,由项目部负责组织,安全设备科负责实施。
第四条:制定事故的报告程序及报警系统。
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告总公司安全处及本公司安全科的主管领导,由总公司迅速分别转报企业上级主管部门(安监站、安监局、建设局、工会、消防机关、劳动部门、公安机关、检察院)。
事故报告包括的内容: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工程项目、企业名称;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事故报告单位。
第五条:做好事故抢险救灾紧急处理措施。
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或安全管理人员立即电话通知本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及总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简明叙述事故发生的项目名称、地点、时间、事故情况(伤亡人员及财产物资)、事故类别,并派人保护事故现场,必要时采取防范措施,防止事故扩大或蔓延。
总公司及发生事故单位所属公司的安全主管部门根据事故的性质、严重等级采取相应的应急救援措施,封锁事故现场,疏散现场作业人员,调动抢险救援的器材、设施,首先抢救伤员,了解伤员情况,原则上是就地抢救,伤势较重或不能就地抢救,立即与社会救援医疗部门取得联系,同时,与社会救援相关部门取得联系,得到有效控制。
为了适应建筑业的特殊性,应对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事故、起重机械发生折臂、倒塔、坠落等事故、坍塌事故、中暑事故、中毒事故、火灾、爆炸事故等各类事故的发生,采取事故应急救援处置措施。
第六条:潜在危险性与危险目标的确定。
在工程施工中,事故具有一定的潜在危险性,必须准确的将潜在危险性的危险目标确定出来,加以有效的预防,才能杜绝事故的发生。
第七条:应急救援组织或人员的培训和演练。
加强对应急救援组织或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工作。应急救援人员应了解和掌握如何识别危险,如何采取有效应急措施,如何启动紧急报警系统,如何使用救援设备,增强专业技能的操作规程知识,正确掌握和懂得应急救援操作规程和报警程序。
前线救灾领导和救援队伍应掌握专业应急救援常识,包括如何安全疏散人群,控制事故扩大发展,实施堵源技术及抢运物资,并正确给受伤人员清洗消毒、急救等基本知识。
提高应急救援专业技能,随时随地实施应急救援。总公司安全处及其他主管部门要抓好演练培训工作,演练培训工作重点放在施工现场,由项目部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进行一次有针对性的演练,主要是增强报告程序、救援专业技术、方法的掌握和安全疏散人群、控制事故扩大发展的能力及对伤者的医疗急救基本知识。
第八条:明确经费保障系统的落实。
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涉及到抢险所需的经费必须要有所保障,做到款项到位,专款专用。总公司、分公司财务部门、经营部门应在工程进场前将此项工作纳入工程或成本预算当中。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各级指挥中心在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抢险救灾过程中有权支配一定数额的抢险救灾经费。
第九条:事故后的恢复程序。
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在恢复过程中,发生事故的项目部及所属单位的相关部门对上级主管部门或总公司成立的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负责实施处理和落实,达到安全要求时,宣布恢复生产。
事故调查组将依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对事故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发生事故的项目部及时对事故现场进行恢复,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不重复发生类似事故。
120急救工作制度篇二
公司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组织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每月至少一次,施工项目部半日至少一次,班组一周不少于一次。对特殊施工项目,烟囱、水塔、梁、基础、大型砼、预制构件吊装等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安全部门要经常深入现场巡回检查。各种安全检查做到每次有记录,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做到定人、定时、定措施,落实资金全面整改。
3、
施工员和安全员应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合格后才可继续施工。一时难以整改的,签发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并进行复查。
4、
检查结果及整改情况的有关资料应及时归档。
120急救工作制度篇三
(l)为了科学、合理地利用企业人力、物力、财力,有效地协调施工过程中各方面的关系,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工程任务,特制订本制度。
(2)集团总公司及所属各分公司承担的新建及改扩建工业与民用房屋建筑工程及地基基础工程、装演装饰、维修上程等,均纳人管理范围。并坚持从施工准备、工程开工直到竣工、回访维修全过程的施工管理。
(3)施工管理依据。
l)甲、乙双方签订的工程合同;。
2)建设工程全部设计文件及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3)企业年、季、月施工生产计划;。
4)集团公司质量、安全、环境控制体系文件;。
5)国家和省市现行的有关政策、法规及集团总公司有关规定、办法;。
6)集团公司《工程计划综合管理规定》。
2.施工准备。
(1)施工手续准备。
开工前,必须按开、竣工管理办法的要求办完开工手续,并取得社会管理部门(如消防、环保、环卫等)的认可。
工程部对施工现场准备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技术性准备。
工程中标后,依据设计文件和已签订的工程合同等,进行技术、规划性准备工作。
l)熟悉和审查图纸设计图纸是施工生产的根本依据,技术部门和项目分公司(包括配属、分包单位)要组织技术人员全面、系统地学习和熟悉图纸,弄清设计意图和工程特点,开工前必须进行设计(包括专业和工种)交底,提出有关问题,消灭图纸差错。
2)收集工程相关资料。
为了全面掌握建设项目情况,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提供可靠资料,生产计划、技术等部门和项目分公司要到现场进行实地调查,了解现场地形、地貌、水文、地质、气象、交通、环境、民情社情以及其他技术经济条件等情况。
3)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实施方案)。
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是施工准备工作的中心内容,开工前应按照技术部门的分工规定和报批程序,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填写《施工组织设计审批表》,并经施工单位有关部门会签,主管部门归纳汇总后,提出审核意见,报审批人进行审批,施工单位盖章方为有效。未经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不得实施、工程亦不准开工。
4)编制施工预算,确定承包办法,建立管理制度。
各公司根据工程施工图顶算、施工定额向施工班组逐级进行承包,并根据工程特点和本单位实际情况,制汀切实可行的现场施工管理办法。
5)编制组织计划。
集团内与施工生产有关的各职能部门应根据《工程计划综合管理规定》中的各个相应规定编制施工各项组织讨一划,并根据规定要求负责实施。
(3)施工队伍准备。
l)确定项目公司,落实基本施工队伍,按期组织队伍进场,对重点及大型工程,劳动力的配备必须以我为主,确保工程进度;关键工序必须有骨干把关,确保工程质量。
2)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进度的要求,要分阶段、按工种准备工程所需劳动力,如自身力量不足,必须使用外部包工队伍时,应尽量从曾经合作过的,经过筛选的劳务队伍中选用素质较好的专业化施工队伍,并按规定办理手续,签订合同,安排进场教育,否则,不准卜岗施工。工程部负责监督。
3)做好特殊和短缺工种的培训工作。
4)对参加施工的全体人员进行技术培训、质量和安全交底。
(4)现场施工准备。
l)分公司收到《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后,7日内编制完成《机械设备及周转材料需求计划(纲)》,呈报工程计划综合部。
2)技术部要组织分公司技术人员对承建工程进行区域测量、接桩、放线定位,设置永久性的经纬坐标及水平基桩,定位后,由甲方组织验线。
3)工程部应组织对现场'三通一平'的核查或受建设单位委托完成'三通一平'工作。技术部门或分公司技术人员应根据工程需要,计算水、电用量,确定管线布置。项目分公司保证开工时水通、电通、道路通;障碍已经清除,场地已经平整。
4)搭建大型临时设施是保证施工顺利进行的必要条件。工程部要根据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总平面布置和大型临时设施管理办法的要求,做出具体安排,完成报批手续。项目分公司要严格按照批准的计划于开工前基本完成大型临时设施的搭建工作。大型临时设施要贯彻因地制宜、精打细算、节约开支、合理使用的原则。
5)施工机械、机具准备。设备部要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的要求,具体落实施工机械和机具,并按计划组织进场。对大型设备较为集中的施工现场,应集中安排设备维修人员,以保证设备的良好状态。
6)《材料计划》(不含专业),工程部接到施工组织设计后9个工作日内将编制完成《材料计划》(不含专业)并呈报工程计划综合部,整体材料计划(含专业)在20个工作日内呈报工程计划综合部;开工前,物资采购中心根据物资需求计划制订物资采购计划,制订供货方案。项目分公司提出一次性备料计划,安排钢木制品、混凝土构件及设备加工订货计划。在保证工程按期开工的前提下,要积极做好材料设备进场计划。7)社情、民情调查,是施工生产顺利进行的必要保证。要配合建设单位做好社情、民情调查及必要的群众安抚工作,并加强对社会管理部门的联系,求得各方面的支持,妥善解决施工扰民问题。
施工现场要在主管人员的领导下,开展专业业务分析活动,主要是工程进度分析,施工机械、机具使用分析,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分析,经营活动及成本分析,职工思想动态分析。分析要有针对性,要用数理统计的观点说明问题,并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要形成制度,要求每月分析一次。
4)加强现场总平面管理。
施工总平面管理是合理使用场地、保证水、电、道路畅通和文明安全施工的重要措施。施工现场布置,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施工总平面图为依据。因施工现场极为复杂,随着工程的进展和情况的变化,平面布置应分阶段进行必要的调整,特别是在由结构转人装修时,要重新调整平面规划。
总包单位负责施工总平面图的调整、补充和修改工作,以满足施工各单位在不同时期的需要;分包单位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改变平面布局。凡涉及到改变施工总平面管理的经常性工作如下:。
------检查施工总平面规划的贯彻执行情况,督促按施工总平面的规定搭建各项临时设施和堆放大宗材料、成品、半成品及生产设备。
------审批各单位施工需用场地的申请,根据不同时间和不同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合理调整场地。
------做好土石方的平稳调配,确定各单位取弃。
土石方的地点、数量和运输路线。
------施工现场弃渣、弃物应及时清理成堆,弃至指定地点。
------根据施工进度,做好所需材料、设备进退场安排,避免现场拥挤,堵塞道路。
------确定预制构件现场,施工场地及预制构件堆放场地和堆放时间。
120急救工作制度篇四
施工机具应按其技术性能的要求正确使用,缺少安全装置或已失效的机械设备不得使用。严禁拆除机械设备上的自动控制机构,力矩限位器等安全装置及监测、指示、仪表、警报器等自动报警、信号装置。其调试和故障的排除应由专业人员负责进行。
3、
处在运行和运转中的机械严禁对其进行维修保养或调整等作业。
4、
施工机械设备应按时进行保养,当发现有漏保、失修或超载及带病运转等情况时,应停止其使用。
5、
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特殊工种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
6、
在有碍机械安全和人身健康场所时,机械设备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操作人员必须配合适用的安全防护用品。
7、
当使用机械设备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的要求。
120急救工作制度篇五
为做好对突发事件应急准备,提高对应急反应、控制和救援能力,坚持“以人为本、常抓不懈、重在预防”的安全思想,保障公路畅通,最大程度地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结合实际,依据有关应急预案,模拟应对突发事件,制定本制度。
(1)检验预案通过开展应急演练,查找应急预案中存在的问题,从而完善和提高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2)完善准备检查应对突发事件所需应急队伍、物资、设备、装备、技术等方面准备工作,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3)锻炼队伍增强演练组织单位、参与单位和人员等对应急预案的熟练程度,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1)结合实际、合理定位。结合应急管理工作实际,明确演练目的,根据资源条件确定演练方式和规模。
(2)着眼实战、讲求实效。以提高应急指挥人员的智慧协调能力、应急队伍的实战能力为着眼点,重视对演练效果的评估、考核、总结推广好经验,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3)精心组织、确保安全。精心策划演练内容,科学设计演练方案,周密组织演练活动,制定并严格遵守安全措施,确保演练的安全。
由矿长担任总指挥,总工程师任副总指挥,所属各科室(区队)长为应急指挥部成员,对突发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有重大社会影响和涉及公共安全的重大事件的,按照应急响应职责范围进行统一指挥,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组成职责范围内的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的应急救援指挥系统。
(1)队伍组成所属各单位应建立一支相对固定和精干的'应急救援队伍。
(2)应急物资及设备。
120急救工作制度篇六
为有效应对紧急事件,做好事故发生的应急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特制定本制度。
1、煤矿井下及井上发生事故后,事故发生现场的职工必须立即如实向现场负责人(区队班组长、安监员)和调度室简要汇报事故发生情况及灾害影响情况。
2、事故现场负责人(区队班组长、安监员)和职工,在确保人员安全的情况下,组织现场人员和能利用的工具材料进行抢救,把事故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3、现场无法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救灾灭灾,需要撤离现场的,事故现场负责人应迅速组织人员按照避灾路线撤离并及时佩戴相关安全防护用具。
4、调度室接到事故报告后,必须立即汇报矿值班领导及其他有关负责人,矿有关领导迅速对事故危害程度进行分析,并对事故进行评估定级,确定是矿井重大灾害事件,应该启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由矿长下令启动矿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5、《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启动后,立即成立应急救援指挥部。通知矿山救护队和组织临时救援力量进行救援抢救,并迅速按照科学有效的原则,制定现场救援、抢险方案,积极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同时保护好事故现场。
6、《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启动后,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设立在调度室)立即采取紧急电话的方式通知应急救援指挥部副总工程师及以上人员、生产科室负责人,同时采取群发短信功能发信息2遍的方式通知应急救援人员。
7、应急救援人员接到应急救援指挥部的通知后,立即组织本单位相关人员10分钟内赶到矿应急救援指挥中心。通知电话不接或未及时到矿者要查明原因对无故不到者追究相关责任。
8、应急救援人员到矿后,应立即到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签到。应急救援指挥部副总指挥以上人员在调度台指挥救援,其余人员在调度办公室待命。
9、应急救援指挥部成立后,如果事故较大,预计大饭铺煤矿难以控制,立即向安监局汇报事故情况,发出“现场应急”警报。启动准格尔旗应急预案,组织抢险救灾,安监局根据灾情发展变化决定是否请求地方政府或上级机关增援,是否启动一级的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
10、对于突发的生产安全事故,要制定科学实用的应对处置方案,明确各施救小组的处置措施,队伍部署的方式,专用设备,器械、物资、药品的调用程序以及不同处置小组间的协作要求。
11、调度室接到事故报警时,必须掌握以下情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性质、影响范围,事故现场伤亡情况、人员是否已安全撤离、是否进行现场抢险、有无灾情扩大可能等,做好记录并立即汇报值班领导,根据灾情严重程度决定是否启动相应事故应急预案。如确需启动应急预案进行抢险救灾,则根据事故类别启动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并按照其应急程序和现场应急处置办法进行抢险救灾。
12、应急救援指挥部在接到事故报告后,根据事故性质,启动相应的事故救援预案。应急救援指挥部在进一步核实事故灾害性质、发生地点、涉及范围、受害人员分布,根据不同事故类型、救灾的人力和物力以及之前开展救援的情况,确定《处置方案》,做好施救准备实施救援。
120急救工作制度篇七
1.
加强安全教育,施工现场配备安全员,实行全面现场安全管理。
2.
在工棚、休息棚、食堂等处张贴安全告示,制订安全条例。特别针对本工程正值夏季施工,穿拖鞋严重的情况特别加强教育。
3.
施工现场现有住宅及处往人员较多,必须加强与住户的联系,进行书面通知,不得让小孩老人等到现场参观。
4.
各种电器电线加强保护,配电箱、盒加盖加锁,并配置好漏电保护器、过载保护,及重复接零保护,盖面并标注明显用电标志,施工机械专人使用、维护,搅拌机必须搭防护棚。
5.
进入施工现场或上下要坚持做到'十要,十不要'。
6.
化粪池及时完成并加盖防止坠入,防止施工人员走空坠落。
7.
在进入工地大门品处应悬挂永久性大幅警示性安全标语和'注意安全'、'必须戴安全帽'和等安全标志,以警告、指令、教育,进入工地人员要牢记安全生产和配带个人防护用品,但不得将所有的安全标集中悬挂在大门进口处。
8.
在工程的上部可安置巨型安全标语,扩大企业安全管理的影响,增大安全的社会效应。
9.
施工作业现场应根据施工作业对象和环境悬挂针对性的禁止、警告和指令性安全标志和张贴安全标语。
10.
对安全通道、灭火器材存放点、报警电话等应悬挂提示标志牌。
11.
施工现场的洞、坑、沟、升降机口、漏斗等危险处,应使用安全色涂刷防护栏杆隔离围栏,还应悬挂在相应的禁止、警告标志;如龙门架吊篮进料口处,应用涂有红白间隔条纹的栏杆围栏防护,并悬挂'禁止通行'、'当心落物'等安全标志。
12.
使用的安全标志、安全色、几何图形和图形符号要显明清晰;安全标志的大小和悬挂的位置应使人员在危险半径(距离)之外易于观察到;安全标志不得残缺、破损、涂损。
120急救工作制度篇八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自觉熟悉所操作设备的机械性能,认真操作。
3、
设备要定期检查、维护、保养、检修、并做好工作记录。
4、
根据高原施工的特点,操作人员要注意劳逸结合,保持操作体能充沛。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坚持严格的交接班制度。
5、
坚持特种设备的工作原则,严禁盲目操作。
120急救工作制度篇九
根据国家和北京市对建筑施工安全有关规定及北京市劳动局(89)劳保字第13号《关于抓好今年建筑工地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89)劳保字第14号》《北京市建筑工地安全生产管理办法》、(89)劳保字第15号《北京市安全施工许可证审批办法》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凡在本公司从事建筑施工的单位,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各项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区县劳动局和本公司的有关规定。
2资产运营部建筑安全监察员在朝阳区劳动局的领导下,对本公司建筑安装、建筑拆除、房屋修缮、市政工程、技术改造、园林工程及大型设备安装工程的劳动保护、环境保护、安全措施行使资格审查、监督管理权利。
3各建筑工地在开工前必须办理各项审批手续。凡未领取《安全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的工地,将受到停工处理并根据条例接受上级机关处以罚款。
4每个工地必须设有工地负责人(法人代表)和专职(兼职)安全员,安全员应按时参加区劳动局组织的各项活动。工地主要出入口必须设置写有施工单位名称、工地负责人姓名、工地安全员姓名的醒目标志,并对本工地施工安全负责。
5北京市劳动保护监察员及朝阳区建筑安全监察员代表区劳动局对施工工地实行日常的安全监察,监察员对工地存在的事故隐患应当场签发《朝阳区安全生产检查隐患通知书》,并与工地负责人商定整改期限。监察员应按时检查,对复查不合格的工地应签发《北京市劳动保护监察指令书》并限期整改,对接到指令书仍逾期不改的工地,由区劳动局给予罚款、插挂黄牌、停工整顿处理。
6凡在本公司建筑施工的单位,必须持有《施工企业安全资格审查认可证》才有资格承接工程。申报《安全施工许可证》的单位,必须是该项工程的总承包单位,并一个施工合同办理一个《安全施工许可证》。凡证件不齐全或间接包工及本公司雇临时工从事常年零散维修用工,资产运营部建筑安全监察员不予审查、签字、办理。否则,谁用工谁负责。
7施工单位申报朝阳区《安全施工许可证》审查项目及程序。
7.
1审查项目:
7.
1.1有无《施工企业安全资格审查认可证》。
7.
1.2《营业执照》
7.
1.3《建筑企业等级证书》(外埠施工队为“建筑企业资质证”)。
7.
1.4施工合同协议书及安全管理协议书。
7.
1.5有无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
7.
1.6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证。
7.
1.7本工程用工情况。(人员来源、姓名必须造册)。
7.
2申报审查审批程序:
7.
2.1以上审查的七个项目由本公司合同签订单位、施工单位负责人和工地安全员在施工前需上报给资产运营部建筑安全监察员审查核准,并附有一套复印件由资产运营部存档备案。
7.
2.2审查核准后,填写《安全施工许可证》审批表,经建筑安全监察员签字,审查部门、施工单位在审批表上盖章,由施工单位持审批表到区劳动局环保科领证。
7.
3注意事项及原则:
7.
3.1建筑企业不得超范围施工,即不能超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也不能超出等级证(资质证)规定的范围。
7.
3.2安全管理协议书的内容要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的权限要清楚,责任要明确。
7.
3.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外埠操作证须由当地县以上劳动部门签发。
7.
3.4更换人员时,必须把新来人员名册由工地负责人报资产运营部建筑安全监察员审查核准。外埠人员必须有省市级政府机关证明《进京许可证》,并由该埠驻京办事处证明,在办理户口暂住证的同时,必须列表,并由法人签字后加盖所属单位公章,方可办理。
7.
3.5三级以下工程队不许雇用农民工。三级工程队施工范围:楼房12层以下,厂房不超过24m高。五级工程队施工范围:楼房6层以下,厂房不超过18m高。四级工程队不准盖楼,施工面积不超过500m2。外地施工队没有资质证的不准施工。
8施工企业负责人要对因工伤亡事故的及时性、准确性负责。在发生重伤以上的事故时,须立即上报区劳动局(死亡事故同时报区检察院)。
9每项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必须搞好施工组织设计,其中必须有安全防护措施,施工组织设计,不准随意更改。
10高层脚手架必须做到五有:有专门设计方案,有设计计算,有施工图,有安全技术措施,有上级技术领导审批。照图施工、照图检查、照图验收。谁设计谁交底、谁审批谁负责。
11施工现场三通一平,须做到水通、电通、路通、现场平整。不积水,不乱堆杂物,并挂有明显的安全标语牌。
12《基槽、坑、沟及大孔径桩、扩底桩的防护》、《脚手架作业防护》、《工具式脚手架作业防护》《井字架、龙门架的使用防护》《洞口、临边防护》、《高处防护》、《暂设电气工程安全防护》、《施工机械安全防护》、《操作人员个人防护》、《手持移动电动工具》、《安全网、防护棚搭设》、《电、气焊安全防护》等,必须符合建筑施工现场安全规定。
13建筑安全监察员必须持证进行安全监察工作,施工单位应予密切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检查。
14主管单位在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后,要求施工单位的法人代表办好上述要求的证明,施工人员花名册等,到资产运营部备案审查,并学习《劳务输入和外地务工人员管理办法》、《北京开关厂临时施工队、临时工交纳安全保证金的规定》、《临时进厂人员安全教育管理办法》,签订《安全环保责任协议书》。
15签订安全、环境保护责任协议书规定。
15.
1乙方签订施工合同的必备条件:
15.
1.1乙方必须持有营业执照,安全施工许可证,建筑企业等级证书。
15.
1.2施工队成员属本市人员应持有身份证。
15.
1.3施工队成员属外埠人员应持有身份证,务工证、暂住证。
15.
1.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省、市级特种作业操作证。
15.
1.5进行施工作业的各种机械设备、设施必须安全可靠、附件齐全。
15.
2乙方施工前的准备
15.
2.1根据(91)京建施字第125号《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基本标准》的通知要求,应在施工区明显位置设置施工标牌。
15.
2.2在进入施工现场前,应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文明施工、现场防火、环境保护、遵章守制的教育,并学习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
15.
2.3根据甲方的有关规定,乙方在签订本协议的同时,按工程总额万元以下交纳贰佰元,壹~伍万元交纳伍佰元、伍万元~拾万元交纳捌百元、拾万元以上交纳壹仟元安全保证金,由资产运营部收存,并开据收据。
15.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做到:
15.
3.1严格执行[91]京建施字第124号《北京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基本标准》[91]京建施字第126号《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基本标准》的通知。遵守公司有关管理规定。
15.
3.2进入施工区域的所有人员必须戴安全帽。
15.
3.3从事2m以上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系安全带。
15.
3.4需用临时电源应到资产运营部办理临时线审批手续。从事电汽焊作业、电工作业、手持电动工具作业的人员必须穿绝缘防护鞋及必要的防护用品。
15.
3.5在施工区周围必须设置安全防护网、围档,土堆、料堆要有遮盖。
15.
3.6施工过程中,应保持场地清洁,物料码放有序、周围应经常洒水、防止扬尘。
15.
3.7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必须随时清运,堆放最长不得超过一周,运输时应用苫布盖严。
15.
3.8施工完毕,必须做到场清地清,装运建筑物料及清运垃圾的汽车应合格,各部件无漏油现象。
15.
3.9不得在公司区域内熔化沥青、焚烧树叶、垃圾等。
15.
3.10各类建筑机械设备不得流洒油类物品。
15.
3.11不得向排水口倾倒废油、残漆等。
15.
3.12白天施工产生的噪音不得超过70分贝。
15.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管理
15.
4.1乙方法人代表对全体施工人员负有领导和管理责任。在施工期间凡发生的人员伤害事故、环境污染事故、火灾事故等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5.
4.1.1在施工过程中发生重大伤亡事故。
15.
4.1.2在施工过程中发生重大火灾事故。
15.
4.1.3在施工过程中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15.
4.1.4在施工过程中给其它人造成重大伤亡事故。
15.
4.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造成甲方人员伤害,设备设施损坏,乙方负责全部赔偿。
15.
4.3因施工造成环境污染,乙方负责向政府有关部门上交排污费或罚款,其造成的甲方连带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5.
4.4对甲方下达的隐患通知单,应立即整改,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
15.
4.5乙方进行施工的所有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的安全、环保管理,执行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
15.
4.6乙方主管安全的负责人及安全环保员应经常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环保检查,杜绝违章,消防隐患,防止污染。
15.
5甲方的责任
15.
5.1甲方有责任对乙方进行安全、环保、防火教育,并提供甲方有关规章制度。
15.
5.2甲方安全环保检查人员有权对施工现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环保检查。有权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现象进行经济处罚,有权令其停止作业。
15.
5.3对乙方的设备、设施有责任提出不安全隐患,有权停止使用。
15.
5.4对乙方施工人员配备的安全防护用品有权进行检查监督。
15.
5.5对乙方在施工中发生的工伤事故,有责任参予分析、处理、结案。
15.
5.6有责任对施工现场进行环保监测,对超过环保规定的现象有权进行处罚。
15.
5.7对乙方在施工中严重违反本协议的行为制止无效时,有权向市、区劳动监察部门上报。
15.
6违反本协议书的有关规定
15.
6.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有下列违章现象,甲方有权进行教育、警告、经济处罚。罚款由安全保证金中扣除。
15.
6.1.1进行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证者,每人次罚款伍拾元。
15.
6.1.2未按有关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每人次罚款伍拾元。
15.
6.1.
3对甲方下达的隐患通知单未按期解决,每项罚款伍拾元。
15.
6.1.4对其它违章现象,甲方制止不听劝阻者,罚款伍拾元。
15.
6.1.5对造成污染的现象,每次罚款伍佰元。
15.
7其它事项
15.
7.1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并遵照执行。
15.
7.2本协议书为施工附件,自签约之日起生效。竣工后,乙方持安全保证金收据到资产运营部办理返还安全保证金手续,本协议自动失效。如在甲方另有工程,必须重新签订协议书。
15.
7.3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与施工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或变更。
15.
7.4协议履行中,如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双方签字后生效。
16本制度由公司主管工程项目的部门负责落实,资产运营部负责监督、检查。
120急救工作制度篇十
1.
1公司及项目部必须建立健全组织,分别成立文明施工管理领导小组。
1.
2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必须成立文明施工现场领导小组。
1.
3文明施工管理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任组长,其成员由施工管理人员、专(兼)职安全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班组长组成。
文明施工检查。
2.
1公司每季度检查依次,每月巡回检查两次。
2.
2各项目部每月检查一次,每十天巡回检查一次。
2.
3在建工程施工现场每周检查一次。
2.
4各班组每日检查一次。
文明施工管理。
3.
1施工现场达到三通一平。
3.
1.1施工区域道路通畅。
3.
1.2施工用水管线埋入地下。
3.
1.3输电线路做到三相五线制,架设符合要求。
3.
1.4施工现场平整,设排水沟或排水井,施工现场无污水及长流水。
3.
2施工现场要设置十项安全技术措施牌、工程标志牌、文明施工标志牌、安全生产日历牌、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评定牌、工程平面图、::岗位负责人姓名牌、宣传栏、垂直运输机械注意事项牌、砂浆及砼配合比牌、计量牌、安全标志牌等等施工现场所应具备的标牌。
3.
3施工现场应做到:
3.
3.1随时清理建筑垃圾,保持施工现场的清洁卫生。
3.
3.2设置临时厕所,保持施工现场无大小便。
3.
3.3保持施工现场职工食堂卫生,厨师持健康证上岗,食堂办理卫生许可证,确保无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3.
3.4职工宿舍干净整齐,无异味,不超员。
3.
3.5车辆出入工地前清理,不带泥土。
3.
3.6各类机械设备、设施保持清洁。
3.
3.7施工现场有条不紊、整洁卫生。
3.
3.8按平面布置图设置施工机械设备,按规定搭设施工机械设备防护棚。
3.
3.9严禁从楼内向下抛洒垃圾。
3.
3.10按规定围挡施工现场,人员出入登记,无偷盗事情的发生。
3.
3.11各类建筑器材和施工材料合理堆放,排列整齐。
3.
3.12做好建筑成品保护工作,避免恶意破坏行为。
3.
3.13保持办公室卫生清洁,档案、资料存放整齐,保管妥善。
3.
3.14仓库严禁非管理人员出入,施工现场消防设施完善,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
安全施工管理。
4.
1要搞好安全资料的管理,做到齐全正规,确保能够指导安全生产。
4.
2要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和有关规定搭设安全防护设施,正确合理使用安全防护用品。
4.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上级主管部门培训,取得上岗证后,方可从事特种作业。
4.
4要制定安全施工方案,按分部(分项)、分工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班中检查,不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不冒险组织施工。
120急救工作制度篇十一
为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切实加强施工的安全管理,消除施工中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不安全行为及安全设施、装置不完善等事故隐患,杜绝一切伤亡事故发生。现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上级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工程特点,特制订本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奖罚制度,并在2023年2月20日起执行。
请各施工班组、工地主要负责人、工地管理人员认真学习,并贯彻实施。
(一)。
-->。
第一条:在安全检查中,对安全检查总评分获得达标等级的工地,公司给予经济奖励(工地主要负责人占30%,工地质安员、施工员共占70%):。
2、
在区建设局安全生产检查时,安全评分获90分以上的达标工地,奖励1500元;
3、
在省、市安全生产检查时,安全评分获90分以上的达标工地,奖励2000元;
4、
在住建部安全生产检查时,被评定为达标的工地,奖励5000元。
第二条:在公司安全生产季度综合评定考核中,评分达90分以上(含90分)的分公司或项目部、奖励1500元。
第三条:在公司年度考核评定中,对安全生产工作有显著成绩的各级质安管理人员(包括工地的质安员、施工员、工地负责人及模范遵章守法操作人员),公司除精神鼓励外,还给予经济奖励如下:。
获一等奖,奖励2000元;。
获二等奖,奖励1500元;。
获三等奖,奖励1000元。
注:在安全生产中有特殊贡献的人员(如及时制止重大事故发生的有关人员),公司给予表彰和参照上述标准给予经济奖励(包括公司有关管理人员)。
第四条:员工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经实施而取得显著效果的,公司给予其经济奖励如下:(以书面建议为准,并经所在单位核实上报公司质安科承办)。
1、
获一等奖者,奖励2000元;
2、
获二等奖者,奖励1500元;
3、
获三等奖者,奖励1000元;
注:如产生明显经济效益的参照上级有关规定另行计提奖励。
4、
对安全生产工作积极提出多项合理化建议,虽未被采纳实施但精神可嘉,给予精神奖励500元,以资鼓励。
第5条:对被省、市评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称号的工地,公司给予奖励5000元。
第六条、各项目班组在各级安全检查,评分中获得优良成绩的,可参照执行。
(二)。
-->。
第一条、安全管理:。
1、
新进场未经三级教育并考试合格而安排上岗作业(以教育登记卡及考试卷为依据)。
出现5人或5人以上者,该段施工员按罚款额的(下同)20%连同受罚;。
出现10人或10人以上者,工地质安员按30%连同受罚;。
工地主要负责人强行安排的,责任人按100%连同受罚。
对工地每出现一人罚款50元。
2、
电工、焊工(含气焊工)、起重作业人员、登高架设人员、工地内机动车辆驾驶员等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每出现一人罚款200元。
3、
塔吊、施工升降机安装或搭设完毕,无办理验收(包括阶段验收)手续就投入使用的。(以验收签证单为依据)每出现一人罚款500元
4、
招用童工或安排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从事《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第三条所规定的禁忌劳动的或施工现场内有小孩的。每出现一人罚款500元
5、
对上级检查人员发出的隐患整改通知,不按期整改或整改后不报告有关人员进行复查的。罚款200元(按次数加倍计算并累计处罚)
6、
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的。每例罚款50元。
7、
各班组进入现场必须到质安部办理登记,递交作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婚育证明及计生证(女工)并办理工地出入证。
第二条建筑机械(包括机具)安全管理。
1、
施工升降机有下列安全隐患:
1)吊笼限位开关、紧急出口开关、上下限位开关、及山下极限碰块、断绳保护开关缺或不能有效使用,每处罚:500元。
2)绶冲器(弹簧)失效;升降机底层进出口未设防护棚;。
3)卸料平台无防护门或未关闭、平台未满铺脚手板、防护栏杆不稳或高度不足1.2米、架体与外架有刚性连接共同受力、防护门有缺陷等,每处处罚:200元。
4)钢丝绳及滑轮系统:(1)钢丝绳出现断股、缩径、断丝数量等超过报废标准。(2)滑轮运转卡死、支座松动。(3)钢丝绳固定,每端少于四个绳夹;每处处罚:500元。
2、
塔吊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每例处罚:300元
1)无力矩、超高、变幅、行走限位器、或不灵敏的;行走限位器无碰触装置的;。
2)吊钩和卷扬机滚筒无保险装置的;。
无专人指挥或指挥人、司机、司索无证上岗的。
3、
工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每例罚款:100元
1)砂轮、电锯、转轴、皮带轮、明齿轮、联轴节、搅拌桨等转动的危险部位无安全防护装置,或防护装置失灵。
2)混凝土搅拌机料斗升高后非作业时无挂保险钩;。
4)卷扬机、混凝土搅拌机、砂浆机、锯机、钢筋机械无挂设安全操作规程牌的。
第三条电气安全管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处罚责任者:每例:300元。
1、
不采用三相五线制(tn-s)供电的;电气设备不按规定接零(接地)保护,违章使用金属线代替保险丝;
2、
手持电动工具,潜水泵,移动式电气设备,民工宿舍用电路不按规定装设漏电保护开关的或规格不符规定的;
3、
使用导线直接插入电源插座或钩在闸刀开关的保险丝上,电气设备的电源破损裸露出金属导线(包括发现后不制止或予以立即整改);
4、
电气线路,灯具架设和安装不符合规范(含民工宿舍工棚);
5、
不按规定架设电线或埋地电缆线路;工作手灯或危险场所不使用安全电压的;
6、
电器设备地接入地体采用螺纹钢筋;接零(接地)线采用单支金属芯线,接地线与接地体联结不用螺铨拧紧;
7、
220伏(含220伏)以上电源电压的电源线采用花线的;
8、
未对电箱进行定期检修、检查或检修时不挂安全标志牌,带电作业;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未及时处理,定期检测(包括各类漏电电阻、对地电阻);检测、维修无记录。
第四条脚手架。
1、
外脚手架搭设不符合规定(如与建筑物锚固不牢、立杆间距过大,步距大于1.8米、未高于施工面(点)1.2米的等),或不按经审批的搭设方案搭设的。每层、每项每20延长米罚款:500元
2、
钢管立杆无设扫地杆;立杆无底座垫块或垫块不符合要求的。每10延长米罚款:50元。
3、
脚手架外侧未满挂安全网;张挂不牢、网面破损严重等;每10平方米罚:50元。
4、
进场架设的钢管、扣件未保养刷黄色油漆,剪刀撑刷黄黑相间(间距1米)油漆;每100延长米罚款:100元。
5、
连墙件设置、脚手板铺设、栏杆扶手及挡脚板防护等材料、现场设置,有违反强制性标准条文的每项处罚:500元,并限期整改。
第五条“三宝”、“四口”、“五临边”安全管理。
1、
施工人员(操作人员、管理人员)不按规定穿戴个人防护用品的(含安全帽、安全带、工作服、工作鞋、绝缘鞋等)。工地不按规定提供个人防护品给施工人员使用的,按发生人数连同计罚工地管理人员;出现有5人(含5人)以上者,该段施工员按20%连同受罚,有10人以上发生者,工地安全员按25%连同受罚,有20人以上发生者,工地主要负责人按30%连同受罚;每出现一人罚款:50元。
2、
电梯口,楼梯口,通道口,预留洞口,未砌拦板的阳台、楼梯侧无安全防护设施;处罚款:200元.。
3、
坠落高度超过2米的临边处未设置高于1.2米的防护栏;每10延长米罚款:200元.。
第六条模板工程安全管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处罚责任者:每例300元。
1、
钢管立柱规格、间距、扣件应符合设计要求;立柱接长采取搭接、接头中心距主节点大于步距的1/3;
2、
在立柱距地面200mm高处,未沿纵横水平方向按纵下横上设扫地杆;
扣件拧紧扭力矩未控制在45~60n·m之间;。
3、
未按规定或设计方案设置剪刀撑;剪刀撑斜杆未采用搭接或搭接长度小于500mm;
4、
钢管、扣件、u型可调支托组件、规格方木等材料的使用,搭设标准有违反jgj162-2008等规范、标准中的强制性条文的,按每项计罚,同时必须严格进行整改。
第七条钢筋加工及砼安全管理。
1、
砼搅拌运转中,用手或工具伸入筒内扒料、出料;无证操作或开机时擅自离岗。处罚200元。
2、
焊接操作及配合人员未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焊接现场10米范围内有堆放油类、氧气瓶、乙炔瓶等易燃易爆物品。每例处罚:100元。
3、
其他有违反相关规范、标准中的强制性条文的,按每项计罚,同时必须严格进行整改。每项(处)罚款:100元。
第八条其他。
1、
未经批准私自拆除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或移动安全标志、警示牌;违者处罚:500元。
2、
未经审批私自使用电炉、煤油炉、电饭煲、电磁炉、电热棒等大功率电器的,没收所有厨具并处罚款:300元。
3、
因酗酒、赌博或未经同意挪用他人材料及工具等其他原因,引发的事端导致打架斗殴者,双方各处:5000元罚款。所发生一切医疗费误工费双方各自负担。
4、
无爱护工地文明施工形象,乱扔纸屑、乱倒垃圾剩饭剩菜,每人罚款:100元。破坏文明施工设施的。每人罚款:1000元。
5、
楼层内随地大便者一人次罚款:1000元,凡有检举、揭发者给予:500元奖励。
6、
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汽油、煤油、柴油、松节油、油漆、雷管、炸药等)带入工地宿舍。若因施工需要必须报项目负责人经同意后,方可进场。并由项目部专用库房存放。违者给予:1000一2000元罚款处理。
7、
各班组应做到工完场清,及时清理各楼层模板、钢筋、钢管、扣件、安全网、木方、落地灰、砖头等杂物,凡未做到工完场清的给予每平方米:100元的罚款处理。
第八条附则。
公司安全科和各分公司的质安部为本经济处罚制度的执罚机构,执罚各自的管辖范围。其科室成员是具体执罚实施人。
分包单位需服从总包单位的施工现场管理,总包单位有权对其分包单位、班组实施本经济处罚制度。
工地质安员有权依据本处罚制度的规定,对违章行为收集证据(如拍照等),开出违章处罚通知单,并经执罚机构和项目负责人签字后,交财务部直接从拨款中或工作中扣款。
厦门地山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茶博汇项目部。
2022.02.15。
120急救工作制度篇十二
通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治理,排查建筑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安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采取有效地针对性措施,消除施工安全事故隐患,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标准规范,切实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水平,坚决遏制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
组织领导。
成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王生全任组长,张百席、温秀春、冶占福、马麟、王元成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专项治理重点。
1、
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总监理工程师等关键管理人员到岗并履行职责情况。
2、
施工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情况。
3、
现场使用的大型机械设备(包括塔吊、施工电梯等)进场备案、安拆方案编制审批审核、检查验收、安全检测检验和使用情况。
4、
脚手架、高处作业、深基坑、高大模板支撑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专家论证、审批审核和实施落实情况。
5、
施工人员居住工棚、生活场所存在隐患的排查,按照《新疆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的要求,临时活动房搭设及验收使用情况。
6、
临时设施搭设、临时用电及验收使用情况;用电设施设备安全与管理情况;特别是施工作业人员居住工棚、生活场所存在的隐患排查的情况。
7、
应急救援预案制订及演练情况;建立专职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
排查治理内容、方式和重点。
(一)。
排查治理内容
1.
建筑施工安全法规、标准规范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2.
建设工程各方主体特别是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
3.
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
4.
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方案的制定、论证和执行落实;
5.
安全教育培训,特别是“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
6.
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演练及有关物资、设备配备和维护。
7.
建筑施工企业、项目和班组的安全检查和整改落实。
8.
事故报告和处理及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追究等。
(二)。
排查治理方式
1.
坚持与建筑安全专项治理结合起来,解决影响建筑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2.
坚持与日常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结合起来,加强安全生产许可、制度的动态监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3.
坚持与加强建筑企业安全管理和技术进步结合起来,提高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水平,加大安全投入,推进安全技术改造,夯实安全管理基础。
(三)。
排查治理重点
以防范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事故和规范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为重点,依据《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建质〔2004〕213号)、《建筑施工个人劳动保护用品使用管理暂行规定》(建质〔2007〕255号)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等相关法规和技术标准,围绕以下四方面为主要内容进行检查和整改。
1、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的危险性性较大工程(施工用电、脚手架、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在建工程在施工中涉及拆除、爆破的、其他)的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交底、验收及使用等情况。临边、洞口防护等。
2、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的深基坑工程、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作业面距离坠落基准面30m及以上高空作业的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专家论证、交底、验收等情况。
3、
建筑起重机械的备案登记、安装、拆卸、检测、验收、使用、维修保养等。
4、
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查验、使用等。
实施步骤。
(一)。
宣传动员、制定方案:
组织召开动员大会,把专项治理目的、要求传达到每个工程项目,每位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通过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宣传,要充分利用专项治理的有利契机,开展施工人员,特别是民工的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充分发挥全体施工人员的积极性,鼓励施工人员积极主动地参于施工安全排查隐患和整治。各企业要根据自身的实际,制定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组织企业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全面排查各种施工安全隐患。在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中,以排查建筑施工安全隐患为工作主线,以现场施工项目为中心,以贯彻落实为工作要求,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
(二)。
排查整改,执法检查:
按照市建管站关于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的九项内容和结合专项治理的工作实施方案,组织骨干力量对每个在建工程开展自查,全面排查施工安全事故隐患,重点突出大型施工机械设备、施工人员居住工棚、生活场所存在隐患的排查。要建立在建工程施工安全隐患排查登记档案、整改落实记录等的闭合制度;建立施工安全隐患公示制度,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建立公示牌,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要按照三定原则(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立即整改,同时要对施工安全隐患进行分析、梳理,研究制定从源头解决的方法和办法。研究和掌握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施工特点和规律,确保施工安全。
(三)总结提高,“回头看”再检查。
为巩固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成果,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实效。要对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回顾总结,针对本企业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制定对策措施,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的长效机制。
工作要求。
(一)。
加强组织协调,严格落实排查治理责任
工程建设的各方主体,要充分认识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意义。从思想和行动上高度重视起来,要建立健全机构,成立隐患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坚持“一把手”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业务部门共同抓的安全生产组织保障体系。“一把手”要注重落实责任,重点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一些重点、难点问题;分管领导要亲自下基层、下现场,负责组织、指挥、协调、落实各部门、各岗位、各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各施工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要有针对性、可操作性,要有重点、分步骤地加以推进,并将本企业的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印发至各施工现场,各施工现场项目经理、总监要保证将隐患排查治理的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切实把工作做深、做细。
开发区安监站要负责监督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在各施工现场的开展及落实情况。
(二)。
实施综合治理,依法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措施
1.
坚持市场监管和施工现场整顿同步。
一是着力整顿并规范建筑市场。
切实加强对建设程序、市场各方主体的监管,在招标投标、施工许可、施工活动监管、安全生产监督等各个环节规范程序、严格管理。
依法查处假招标、明招暗定、违法发包、违法转包、无证施工、无资质施工等各类违法行为;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对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重点加大对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等具有管理职能主体的监管,督促其认真履行管理职责,有效开展监督检查,保证施工安全生产。
二是着力强化对施工现场的监管。
安监站要加大对现场的监督管理力度,采取高强度、大频率的监督检查,对施工现场是否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是否落实隐患排查整治各项措施进行检查,严格督促施工企业、监理企业按标准施工、按规范监理,坚决制止凭经验施工、按土办法操作。
三是保障大型机械运行安全。
切实加强对大型机械安全管理,加强对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的检查,重点加强对安装、拆卸等关键工序的监督,实施严格的管理。
安监站对安装、拆卸的专项方案、单位资质、人员资格要进行严格审查,做到资质证书与实际单位一致、个人证书与本人一致,对不符合规定的,不得准予实施。
安装、拆卸活动开始时,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要到场进行再次核实并现场监督,安监站要组织到现场抽查、巡查。
2.
坚持企业监管和人员监督同步。结合安全生产两项许可动态监管,在排查整治活动开展过程中,切实加强对企业和相关“三类人员”的动态管理。一是注重对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复查。在各类监督检查中,把现场存在的各类安全生产隐患和问题,提高到企业是否满足安全生产法定条件的高度,对不符合条件、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限期责令改正,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提出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议。二是注重对相关“三类人员”的监督检查。加强对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现场监理人员的管理,落实其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对现场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的相关人员给予严肃处理,必要时对其上岗资格进行处罚。
3.
坚持设施监管和行为规范同步。一是加强对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监督检查。施工项目部要结合工程特点,确定重大危险源,并制定明确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防护措施。加大安全生产投入,严格按规定发放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严格按规定配备和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做到预防在先、预防为主。二是规范各方行为。安监站要在强化现场监督检查的同时,加大对企业安全生产行为的督查力度。督促企业自觉履行安全生产法定义务。在当前阶段,着力规范企业的用工行为。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强化对企业用工情况的检查;坚决遏止项目部、班组私招滥雇,坚决遏止小包头临时招人,层层转包;严肃持证上岗制度,对不符合上岗条件的坚决予以制止。
(三)。
按计划、有重点地分阶段推进排查治理工作
1.
在动员部署阶段,各单位要建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制订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将隐患排查治理的时间、范围、标准和要求等向社会发布,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召开动员大会,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广泛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网络、报刊和安全画册等方式,确保此次专项整治的目的和要求全面及时传达到每个施工企业、每个项目管理人员,为广泛深入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2.
在全面排查阶段,各单位要对照相关法规和技术标准,组织对本单位所有工程项目进行安全隐患的全面排查,要围绕汛期、夏季高温季节安全和北京“奥运会”期间安全生产,做好隐患排查治理的深化和隐患整改工作。
在“安全生产月”活动中,要集中组织好宣传教育活动,突出“隐患治理,防范事故”的主题,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培训教育和自查整改,同时,要指导和督促相关企业及项目部加强自查和整改工作,做到边查边改,不留死角。
对暂时难以整改的事故隐患,要督促企业落实责任、资金和监控手段,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帐,对排查情况进行分类建档。
开发区安监站要做好事故隐患的认定工作,及时报送事故隐患排查认定情况,加大隐患整改的督办力度,认真梳理重大隐患,公布重大隐患治理单位名单,落实督办单位、整改措施、整改期限等。
3.
在检查整改阶段,各单位要加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力度,做到“发现一起,整改一起,消除一起”,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要落实责任,限期整改,隐患未消除的不得进行施工。开发区安监站要充分运用行政、经济和法律手段,加大执法力度,对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单位应进行严厉查处。期间我局将组织检查组,对各单位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督查,对不落实和不重视的有关单位及责任人将进行严肃处理。
各单位、各施工现场要结合实际,研究办法,分阶段、有重点地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检查。
一是安全监督机构实施定期不定期抽查制度。
开发区安监站要建立健全抽查和巡查制度,分阶段、有重点地对辖区内在建工程实施定期不定期的抽查和巡查,并做好记录。
要发挥一线安全监督人员的作用,提高安全监督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
安全监督人员要每月对负责监管的项目进行不少于一次的随机抽查,发现问题的及时做好督促整改工作。
二是实施企业月检制度。
各施工(监理)企业,要在隐患排查治理期间,每月组织对所有施工(监理)的工程项目进行一次检查。
对企业各项安全生产制度的执行情况、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情况、施工现场的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和各类安全防护措施的到位情况进行严格检查。
由企业领导带队并作好检查记录并签字,实行谁检查谁负责。
发现问题或安全隐患的,要及时督促项目进行整改,确保所属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始终做到有序、规范,符合各项安全生产条件。
三是实施项目周检制度。
每个在建工程均实行班组安全员巡检、项目安全员日检、项目经理和总监理工程师联合周检制度。
要履行检查人员签字手续,对检查以及整改落实情况负责。
所有检查均应作好书面记录,作为考核的依据。
4.
在督查验收阶段,各单位要成立检查验收组,对全年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和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和总结,检查评估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的实际效果,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完善管理制度,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巩固排查治理成果,确保取得实效。
(四)。
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出黑板报、张贴宣传标语、办讲座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力度,营造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的浓厚氛围。同时要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贯穿于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全过程,大力开展建筑施工安全教育,使工程管理人员、施工作业人员全面提高安全知识水平,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形成全行业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五)。
及时报送信息
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报送制度,落实专人负责及时掌握活动开展情况,及时报道、报送活动动态信息和有关统计数据。各单位要每季度末日前将当月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落实情况的相关内容上报开发区安监站。
青海金阳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额敏伊翎国际项目部。
120急救工作制度篇十三
施工现场应认真贯彻执行施工现场卫生责任制,确定一名施工负责人(或一名保健急救人员)为卫生负责人,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卫生工作,贯彻执行施工现场卫生责任制,搞好施工现场的场容场貌、生活卫生、食堂卫生等。开展卫生保健急救工作。
2、
施工现场的噪声、粉尘、有毒有害作业、施工污水处理等应符合国家卫生、环境规定,定期测试、落实防范措施。
3、
生活区域应设置醒目的环境卫生宣传标牌和责任包干区;施工现场生活设施齐全(有宿舍床铺、食堂、厕所、浴定、学习娱乐场所等)、设置合理;施工现场应无积水。
4、
生活区内做到排水畅通,无污水外溢和堵塞排水沟现象;施工现场应有绿化布置,落实好各项除四害措施,控制四害孳生。
5、
宿舍应集中统一布置,日常生活应放置整齐;办公室、厕所、生活区等应经常打扫,保持清洁;生活垃圾要有专人管理,定期清扫;垃圾应放置在加盖容器中,有规定地点,厕所设水箱冲洗,明确专人清扫,保持清洁卫生。
6、
食堂内应整齐清洁,无积水,装设纱门纱窗;食具、茶具要严格消毒,应符合卫生要求,防止交叉污染。
7、
炊事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持有健康合格证方可上岗;炊事人员必须做好个人卫生,坚持做到四勤(勤理发、勤洗澡、勤换衣、勤剪指甲),操作时应戴好白工作服、帽子不赤背、不光脚,禁止随地吐谈。
8、
注意食品卫生,食堂内应功能分隔,灶前、灶后,仓储间、生熟食品分开。储存食品要隔墙离地,注意通风防潮、防虫、防鼠、配置冷藏设备,防止食品变质。
9、
施工现场须有保健药箱和急救器材,做好对职工卫生防病宣传教育工作;要利用黑板报、宣传栏等形式向职工介绍防病、治病和急救措施等。
10、
施工现场应每半个月由卫生负责人组织对食堂、宿舍、厕所和生活区、现场周围的卫生检查并记录在册。
120急救工作制度篇十四
木工间是工地重点防火场所,为此特制定以下制度:。
1.
木工间制作职工对安全防火知识必须有深刻的认识,木工间的落手清工作必须做好,下班前要随手把锯末、刨花、木头片等清理出去,保持木工间整洁。
2.
木工间应尽量不堆或少堆木头,放在露天的木头应遮盖,四周清理干净,堆放木制品的房间要打扫干净。
3.
凡木工场地,严禁吸烟,冬季严禁用电炉或火炉取暖,违者罚款50元。
4.
刨花、木屑要随时清理,并做到活完场清。
1.
为了更好地做好职工宿舍安全防火工作,从而保障施工能顺利开展,特制定以下职工宿舍防火管理制度:
2.
突击人必须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每25平方米为一只;
3.
职工宿舍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4.职工宿舍严禁私自乱接、乱拉电线,严禁职工烧电炉、电炒锅、煤油炉等;。
5.
职工宿舍严禁私自乱扔烟蒂,以免发生火灾;
6.
职工宿舍每天必须把地面清理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