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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监督员个人总结 卫生监督员工作总结优秀(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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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监督员个人总结 卫生监督员工作总结优秀(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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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是对过去一定时期的工作、学习或思想情况进行回顾、分析,并做出客观评价的书面材料,它有助于我们寻找工作和事物发展的规律,从而掌握并运用这些规律,是时候写一份总结了。怎样写总结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总结应该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总结书优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

卫生监督员个人总结卫生监督员工作总结篇一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防治传染病工作机构

防治传染病工作关系到社会稳定和谐、人民安康,关系到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对此,我院充分认识到了加强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高度重视传染病防治工作,将传染病防治工作纳入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制定了防治传染病工作计划,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并在各村委会、社区各设置了一名传染病防治宣传员,进一步明确各单位的工作职责,协调各方面力量,狠抓落实,做到领导到位、投入到位、保障到位、措施到位,扎扎实实地开展传染病预防工作。

(二)我院充分利用节假日和宣传日于20xx年4月6日开始在各社区设立了一个咨询、宣传及计生物品发放点,广泛地向过往群众宣传了艾滋病的防治知识 ,部分村卫生室的宣传栏、宣传展牌、墙体标语都开展了宣传,另外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接受30多人咨询;20xx年6月13日,借“世界献血日”在卫生院设立了一个咨询、宣传点,利用播放无偿献血知识cd,广泛向过往群众宣传,共发宣传资料100多份,接受60多人咨询,并组织开展版报、专栏、集中学习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

(一)部分群众防治传染病意识淡薄,总认为这件事情是政府和医院的事,与自己无关。

(二)普及传染病防治知识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财力、物力,而乡镇工作本身任务重,工作量大,经费紧,为后续开展预防传染病知识宣传活动带来一定的困难。

(三)社区、村委会缺乏开展传染病宣传咨询活动的专业人员,村一级的计生宣传员人员少,工作繁重,多数人缺乏必要的医学专业知识,影响基层开展传染病宣传咨询服务的质量。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高度重视,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

认清形势,进一步增强做好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强有关部门的联动与协作,动员全社会,齐抓共管,同心协力,共同健全和完善政府主导、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传染病防控机制。

(二)发挥基层宣传网的作用,加大宣传力度

进一步明确宣传教育的重点,对广大群众主要宣传传染病的传播途径、流行特点、防护知识;对各单位和全社会宣传党和政府关于传染病防治的政策。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团组织和农村团员青年的作用,利用有线广播等贴近农民群众的有效宣传形式以及组织青年志愿者深入城镇、社区、农村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进行传染病防治及其相关知识的宣传。

卫生监督员个人总结卫生监督员工作总结篇二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安全生产维系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事关我院经济的兴衰。我院历来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始终把它列为“一把手”工程,摆在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岗位专业一起抓,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局面。并从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入手,全面提高我院职工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及时传达区卫健局关于安全生产的指示精神,经常利用本系统所发生的安全事故案例来教育大家,特别是对《安全生产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更是抓紧抓实。通过学习,使全院职工认识到,安全生产是一项重要的细致的工作,稍有马虎,即可能酿成事故,从而进一步加强了从业人员自我保护能力。

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是安全生产管理基础,调整了以中心主任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并设立专(兼)职安全员,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使安全管理工作在组织上不脱节。

为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中心主任与各科室负责人分别签定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从而使职责明确,责任到人,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为确保我中心的安全生产,自去年年底开始,我中心根据区局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安全工作的实际特点,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保证了我院安全工作有章可循,使所有从业人员做到日常工作有秩序,行为有规范。

为了保证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得到落实,院有关科室及负责人坚持经常对照进行检查,对每次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行为,按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有关规定,追究责任。用制度管理人,这样做既教育了大家,又有效地促进了从业人员遵章守纪的自觉性,保证了我院日常性的安全生产。

提高我院职工的安全素质,是搞好我院安全生产的基础。今年以来,我院充分利用安全生产例会、宣传栏、安全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组织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安全生产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及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组织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应知应会考试,考核合格后方准上岗,是他们熟悉岗位的安全要求,提高安全操作技能和自我保护意识。

常言道:“磨刀不误砍柴工”,宁愿多点时间检查安全,排除隐患,也不能违章作业,在我院日常性的工作中,大家倍感安全检查的必要性和重要性,麻痹、侥幸、凑合、敷衍的`思想万万要不得。只有通过检查,才能发现问题。在每天上班前后部门负责人、医院总值班都坚持对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同时,我院还主动接受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检查。无论是内部查处的隐患还是外部查处的隐患,一律按照“三定”原则进行整改,努力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总之,今年我们在安全生产中虽然取得一点成绩,但与区卫健局要求仍有一定差距,我们将认真总结经验,在来年使我院安全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为创建和谐医院做出贡献。

卫生监督员个人总结卫生监督员工作总结篇三

20_年全市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即将结束,在省监督所、市动监局的正确领导下,以强化动物检疫监督执法工作为主线,有效的开展了《20_年全市病死动物及其产品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了非法经营、屠宰、加工、贮藏和不按规定处置病死动物及其产品的行为,有效遏制非法处置病死动物行为的发生,确保全市动物及其产品无疫安全;全市动物卫生监督信息化平台建设工作全面落实。

一 加强重点场所的检疫监管

为加强全市动物检疫监督工作,保障我市畜产品的质量安全,市监督所制定监管措施,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一是重点检查养殖场的防疫条件及动物养殖生产是否规范,保证全市养殖企业安全健康生产;二是进一步规范动物出栏的产地检疫及病死动物的无害化处理工作,防止贩卖病死动物的违法行为发生;三是全面规范屠宰场的屠宰检疫工作,严禁屠宰、加工未经检疫的动物及其产品、及未经检疫或经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及其产品流入市场。20_年市监督所采取例行性监督检查和联合检查机制共组织监督检查活动20余次,参加人员达 80人次,检查养殖企业40余家、屠宰场10家、以及经营摊床、超市、冷库等场所,保障了全市畜产品质量安全。

二 强化人员管理,确保全年工作有效开展

20_年全市各级监督机构主要从3个方面强化人员管理。一是严格按照农业部“六条禁令”和检疫监督岗位责任制等制度的要求,规范检疫监督行为,认真履行职责和义务,全面提高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各级监督机构根据各自监管场所,明确监管责任和目标,严格按检疫程序和标准落实责任,每个岗位责任人签订了责任状。紧紧围绕法律法规制度的要求,规范监督执法行为,同时各监督机构广泛征求社会评议,对监督执法人员进行执法行为评议,通过社会评议,全面了解监督执法人员的素质、形象等方面的情况,市监督所共收回监督执法人员执法行为社会评议40余份,总体评价良好,这对我们下一步规范监督执法工作奠定了基础。二是严格按培训计划要求开展培训活动,通过观看《动物卫生监督质量教育宣传片》、采取集中学习、培训等多种形式相结合,来提高监督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不断的学习,使我市的监督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自身理论素质有了更大提高,保障了日常监管和执法过程中处理问题的能力。三是加强动物经纪人的管理,11月29日市监督所组织开展了全市动物经纪人培训班,全市各屠宰企业的负责人也参加了培训,这次培训就如何对动物经纪人的管理以及做好屠宰企业监督管理顺利交接等方面进行了宣传,这次培训参加人员达90余人。此外,全市各监督机构采取各种形式共举办宣传培训等活动18次,参加人员282人,宣传和培训工作的有效开展为今后更好的做好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三 规范管理,明确职责。

20_年2月4日,_县升泰肉品加工厂“事件”发生后,市监督所与_县监督所及时展开情况调查,针对该厂的违法行为,市县两级监督机构认真进行了梳理。按照省、市主管部门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明确检疫监管职责,全部及时的收回了检疫(内外)标志,内标收回536400枚、外标收回148904枚,全部上缴省监督所。

四 排查丢弃病死及死因不明动物,进一步规范无害化处理设施

一是针对黄浦江死猪漂浮事件, 3月17日我市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全面组织人员包括村防疫员等对辖区内的河流、道路两侧、养殖小区、村屯等地进行排查,特别对汤河水库、葠窝水库沿岸及太子河流域等进行拉网式排查。共排查出死亡鸽子8羽、狗4只、羊3只、猪48头、鸡6321只、其它动物产品2150公斤,全部按规定进行了无害化处理。二是全面规范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根据省市主管部门的要求对所有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饲养场必须完成无害化处理防渗井建设,各(县)市区监督机构对辖区内的养殖场进行全面的排查和整治,对无害化处理设施不符合要求的21家饲养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限期改正。三是为进一步推进我市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工作,根据省、市畜牧局的统一部署,在_区2个养殖场先做试点,建起了2个无害化处理罐,全市21个养殖场在20_年底前也必须完成无害化处理罐的安装和使用,在2014年底前全市各养殖场必须完成无害化处理罐的安装,对新建的养殖场没有无害化处理罐等设施的将不予发放《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五 加强病死动物整治,做好与相关部门的配合。

在20_年3月至5月市监督所以及有关县区监督所配合市公安局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支队查获了5起违法屠宰加工病死动物的案件,抓获违法行为人30余人,已判刑3人,没收并无害化处理动物及其产品20余吨。市监督所对违法出售病死动物及不按规定处理病死动物的管理相对人进行了行政处罚,结案3件,罚款1800元。有效的遏制了病害动物及其产品流入市场,保障了人民群众食肉安全。

六 加强检疫监管,确保动物及其产品无疫安全

一是进一步巩固产地检疫工作,继续严格落实检疫申报制度,完善检疫申报点的建设,在每个行政村建立一个检疫申报点的基础上,在每个乡镇建立一个标准的检疫申报点,全面提升检疫申报点的建设和管理水平,严格检疫申报程序和制度,落实检疫员或协检员到场到户或指定地点检疫制度。截止11月份,产地检疫生猪28.7127万头、牛1.0403万头、羊1.6751万只、禽711.5164万只。二是规范屠宰检疫,严把动物屠宰检疫关,今年全市各级监督机构进一步加强屠宰检疫的规范化管理,严格依法执行屠宰检疫申报制度,对入场的动物必须待宰6小时进行检疫申报,驻场官方兽医受理检疫申报后,在宰前2小时实施宰前检查,经检查合格后,准许待宰动物进行屠宰,并收回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未使用瘦肉精保证书”,对屠宰检疫合格的动物产品屠宰企业必须出具“瘦肉精”检测报告,官方兽医方可出具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对经检疫不合格的动物产品决不许出场,保证上市动物产品安全。截止11份,屠宰检疫生猪23.3916万头、牛1.5680万头、禽1083.0808万只。1至11月份无害化处理病死动物及其产品107.83吨。

七 强化监督,巩固动物检疫监督基础

20_年,全市各级监督机构进一步加大各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按照目标量化考核管理的要求,落实岗位责任制,实行责任到人,各负其责,层层把关。一是深入开展例行性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的监管机制,加强对养殖环节的监管工作。使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养殖档案、各项记录,完善消毒、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对不符合动物防疫条件的养殖场下达了责令整改要求,全市各级监督机构对养殖企业共下达了责令整改40家。二是强化屠宰场的监管,今年以来,由于个别地区相继发生了随意丢弃病死动物及肉品加工企业违法行为的事件,市监督所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规范屠宰检疫行为,对每个定点屠宰企业下发通知通告,要求其严格按照通告履行职责,防止肉食品安全事件发生。三是完善追溯体系建设,20_年全市能够正常使用的智能识读器只有40左右个,上传信息总数5151条。全市20_年申请耳标猪170000套、牛45500套、羊55000套;签收猪170000套、牛45151套、羊54459套。四是加强全运会期间的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监管工作,在8月份,对供全运的3头牛、25只羊、140只肉鸭、1300斤鸡蛋所涉及的4家企业由各管辖的监督机构进行从产地、运输到屠宰全过程的监管押运,实现全过程监管链,保障了全运期间动物及其产品无疫安全。五是做好“两病”扑杀工作,20_年全市检出两病奶牛56头、羊57只,全部进行了扑杀和无害化处理。

八 规范执法行为,开展案件评查工作

一是全市各级监督机构严格按照省市《病死动物及其产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加大了对违反动物防疫法律法规的案件查处力度,重点以屠宰加工、流通和仓储等环节为切入点严厉打击非法处置病死动物及其产品违法行为。到11月份全市各级监督机构共查处违法案件114件,罚款金额4.3808万元。二是为切实加强行政执法办案过程规范化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案卷制作质量,减少和避免错案发生。市监督所于8月19日开展了我市上半年执法案卷评查暨执法案卷制作培训活动,这次活动,除市本级全部案卷参加外,各县(市)区各抽调2个案卷参加评查。从主体、程序、文书、案卷装订等诸多方面认真开展评查工作,同时就案卷的制作进行详细的讲解,已案讲卷。从总体情况看,各监督机构能做到执法主体合格,对象准确,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法律适用正确,程序合法。但也存在一些不够规范的现象,通过案卷评查,认真总结了经验,找准了存在的问题,明确了规范内容,达到了预期的目的。

九 加强动物诊疗机构管理

为进一步规范动物诊疗行为,保障公共卫生安全,我市各级监督机构开展了动物诊疗机构专项整治行动。此次整治活动涉及2个县区10家动物诊疗机构。重点对动物诊疗许可证和兽医执业注册、医疗废弃物处理、职业兽医管理、制度建立、档案记录等方面进行了细致的检查。在清理整顿活动中共收缴《_省执业兽医证》15个,在10家动物诊疗机构中有《国家执业兽医证》的11人。检查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有的诊疗机构记录不全,病志、处方签填写不全;检查人员对当场发现的违规现象要求立即进行整改,并下达了整改通知书。

十 全面开展动物卫生监管信息追溯平台建设

为全面落实动物卫生监管信息追溯平台建设工作,_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按照监管信息追溯平台培训方案的各项要求全面组织开展落实工作。及时制定了《_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制定动物卫生监督信息化建设实施方案》,方案对动物卫生监督信息化平台建设的总体目标和阶段目标进行了分解,对建设总体构架及建设内容、实施步骤、工作要求及保障措施进行了详细阐述。市本级及各县区监督机构要积极与相关部门协调和沟通,在年底前首先将电子出证工作全面落实并有效开展。此方案的制定,为更好地开展动物卫生监督信息化建设工作提供了重要依据,同时也为全面完成此项工作创造了良好开端。

卫生监督员个人总结卫生监督员工作总结篇四

为确保我区动物产品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促进畜牧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春季畜牧业综合执法活动方案》的精神,我所积极开展各项综合执法活动,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工作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3月份以来,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38人次,执法车辆36台次,对东港辖区内的60余家兽药经营企业、4家兽药生产企业、5家饲料生产企业、2个生鲜乳收购站(挤奶厅)和2个种畜禽场进行了拉网式检查,发放《日照市兽药经营监督管理告知书》200余份,取缔无兽药经营许可证经营户4家,清理未通过兽药gsp认证企业3家,共查出假劣兽药2589袋(瓶),假劣兽药水针5212盒(支),生物制品4497瓶,人用药品190瓶,拆零销售原料药品98.85公斤,无生产许可证经营饲料230公斤,其他违禁药品369.5公斤,涉案总金额共计64349.10元。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28家生产经营企业下发了整改通知书。抽检兽药样品30个,完成全年抽检任务的50%。

二、主要措施

为确保本次综合执法活动取得实效,我所狠抓了以下三方面工作。

1、强化宣传,加强管理,为综合执法活动营造良好氛围。我所成立了以分管局长为组长、所长为副组长的综合执法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宣传组、检查组、执法组三个小组,制订了活动实施方案,下发了《市兽药经营监督管理告知书》,在区畜牧局设立了举报电话,制订了有奖举报办法,确保本次活动扎实开展。

2、“异地用警”,严格执法,确保综合执法活动公平公正。本次兽药经营企业执法检查中采用“异地用警”的方式,邀请兄弟区县精干执法人员组成执法检查小组,严格执法程序,认真规避人情执法关,确保执法行动公开、公平、公正。对未通过兽药gsp检查验收的经营者一律关停;对通过gsp验收的,现场查看经营企业人员、设施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各项记录是否完善、是否按照经营管理制度进行经营;对发现的假劣、禁用、过期、变质失效兽药以及人用药品依法予以收缴查扣;对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的依法予以查处。

3、惩防并举,注重服务,力促企业规范生产、经营,严格守法。在执法过程中,注重政策宣传,强化服务意识,对不规范的事项进行了现场指导整改,对一些经营许可审批事项咨询进行了答复,做到查、帮、促相结合。

三、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在这次综合执法活动中也发现一些问题:康翔生物药业有限公司生产、检验记录不齐全。瑞恩饲料厂化验室未按规定使用,化验记录及产品留样未按规定执行,生产、采购、销售记录不规范,个别饲料产品标签未印生产批号;爱科饲料有限公司产品质量化验常规项目不全,个别饲料产品标签未印生产批号;顺发鱼粉厂产品质量化验记录不规范、不齐全;宜生生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原料库有过期原料。兽药经营企业中个别经营单位存在采购验收、出入库、销售记录及温湿度记录不齐全、不规范,兽药产品的质量评估不全面,经营场所及仓库防火、防潮、防蚊蝇设施不齐全。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认真落实畜牧业各项法规,依法做好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对发现问题的单位,跟踪检查,落实整改情况,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坚决立案查处,彻底根除各类违法行为,形成全方位畜产品安全保障体系,促进畜牧业健康稳步发展。

卫生监督员个人总结卫生监督员工作总结篇五

1、成立民主评议行风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民主评议工作由中心民主评议行风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按照动员部署、上下联动,面向社会、群众参与,突出重点,全面评议,自评为主、督导为辅的方法开展,采取公开征求意见与面对面评议相结合,评议考核与民意调查相结合,本单位采取自评与评议代表参与监督相结合。

2、制定民主评议行风实施方案,并召开动员大会、发放征求意见函、走访基层(企业、群众)、拓宽投诉渠道接受群众投诉等多种方式,收集群众特别是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了解本单位在政风行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广泛宣传动员,同时将相关内容予以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1、每周四为我中心永昌片预防接种日,由于该片区人数众多,每周一天的预防接种难以满足群众的需要。

2、群众反映要求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方便其就医。

围绕群众集中反映的两个问题,经我中心研究决定,提出如下整改措施:

1、针对xx片一天预防接种日无法满足周边群众需要的情况,我中心将该片区原先周四一天的预防接种日增加到现在周三、周四两天,并从7月1日起正式实施。

2、针对群众反映要求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我中心已整理好相关资料,正报送至社保局审核之中。

定期总结本单位开展民主评议工作的基本情况、评议意见建议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时整改,落实到位,同时注意发现新问题,稳步推进我中心行风建设工作。

卫生监督员个人总结卫生监督员工作总结篇六

(一)产地检疫完成情况:截止11月30日,共完成动物产地检疫110.62万头(只);共监督检查畜禽35.66万头(只),动物产品310.4吨,开出电子检疫证明:3.56万张。

(二)定点屠宰检疫完成情况:截止11月30日,完成生猪定点屠宰检疫9.84万头(只),检出病害生猪21头,1932kg;检出病害产品全部按要求进行了完害化处理。

(三)“瘦肉精”监管情况:截止11月30日,完成“瘦肉精”抽检360份,生猪定点屠宰场200份,规模养殖场160份,抽检结果全部呈阴性,“瘦肉精”抽检合格率达100%。

(四)畜禽无害化处理情况:截止11月30日,集中收集并无害化处理病死畜禽(折合成猪)共1676头,其中,养殖环节1659头,由生猪规模养殖场自行处理593头,交红河州北斗星科技有限公司收集集中处理1066头,屠宰环节17头,全部交由红河州北斗星科技有限公司收集集中处理,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五)运输畜禽车辆备案登记情况:截止11月30日,完成运输畜禽车辆备案登记车辆总数112辆,其中:县内14辆、省内90辆、跨省8辆。

(一)强化养殖环节监管,从源头上确保畜产品生产安全

畜禽规模养殖场一直是我所监管的重点环节,我所对畜禽规模养殖场动物卫生监督实行双挂牌责任制,每月不少于二次对畜禽规模养殖场进行监管巡查,督促养殖场规范使用兽药、饲料等投入品,建立完善畜禽养殖记录等档案,并认真检查养殖户用药、饲料等养殖投入品使用记录,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记录等,强化“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监督抽查频率,从源头上加强了对违禁药品的监管,从养殖环节上强化了畜产品质量安全。

我所一是加强检疫监督,对全县检疫工作开展严格监督检查,切实杜绝只开证不检疫现象的发生,做到严格检疫;二是强化乡镇检疫工作,自20xx年7月,我县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动物检疫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我县动物检疫管理工作。三是严把调运检疫关,严格开展生猪调运前的检疫工作,并加强监督抽检。四是切实做好生猪屠宰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共进行了6次专项检疫整治,重点对定点屠宰厂进行了6次专项检查,并对检疫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治意见,同时我所派驻官方兽医驻厂,严格做好检疫监管工作,确保病害肉品不出场,确保进入生猪定点屠宰厂屠宰检疫率100%、出场动物产品检疫合格率100%、检疫证明出证率达100%、无害化处理率达100%,防止病害猪肉流入市场,确保全县人民吃上放心肉。五是着力推进信息化能力建设,全县已经全面取消了手工出证,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全部实行在线电子出证。

(三)扎实有效抓好“瘦肉精”专项整治

我所按照省州文件要求,深入开展养殖环节整治采取日常监管和集中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强化对生猪、肉羊、肉牛养殖场(户)的监督检查,督促养殖场(户)建立、完善养殖档案,如实记录饲料、兽药等投入品的来源,并保留相关凭证;建立活畜出栏无“瘦肉精”承诺制度;加强养殖场和“瘦肉精”抽检,对确证含有“瘦肉精”的涉案线索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加强养殖场户宣传教育培训,“瘦肉精”有关法律法规要进村入户,让养殖户深知使用“瘦肉精”就是违法犯罪,提高质量安全责任意识,掌握风险防控方法;每月对养殖场按生猪、牛、羊规模数进行抽检;开展屠宰环节整治,生猪定点屠宰场每月随机抽检不少于一次30头份。

我县对辖区内畜禽规模养殖场、畜禽定点屠宰厂(场)迅速开展排查,并指导和监督畜禽规模养殖场、畜禽定点屠宰厂(场)按农业部《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对病死畜禽及其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严防养殖环节和屠宰环节病死畜禽及其产品流向市场。同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查获的走私动物及冻肉制品的`无害化处理工作。督促生产经营者在有关场所配备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建立无害化处理制度,签订承诺书,落实主体责任。同时,加强日常巡查,监督生产经营者按相关技术规范及时处理病死畜禽,建立无害化处理档案,并履行报告义务。印发宣传材料、制作宣传标语,张贴宣传挂图等多种形式,普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知识,提高人民群众对非法抛弃病死畜禽和加工、出售病死畜禽产品等违法行为的认识,增强守法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严厉打击收购、贩运、加工、销售病死畜禽及其产品等的违法行为,加大案件查处力度。

(五)切实做好全县非洲猪瘟防控工作

一是强化产地检疫工作,我所积极探索产地检疫与调动检疫的有机结合,自18年7月我县进一步规范了全县产地检疫工作。二是认真排查,及时发现异常情况。认真开展养殖环节非洲猪瘟排查日报告制度,对排查发现的生猪异常死亡情况,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采样送检,及时排除疑似疫情。三是严格监管,坚决防范病原传入。进一步加强生猪调运车辆备案管理,严格消毒制度,严防车辆、人员机械带毒传播病原。四是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调运生猪及其产品、使用餐厨剩余物饲喂生猪等违法违规行为。

(一)加强产地检疫工作

做好产地检疫是防止疫病蔓延的根本措施。我所将继续加强对乡镇开展产地检疫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工作。一是加强畜禽产地检疫管理,乡镇要切实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做好本辖区内的产地检疫工作,严格执行动物产地检疫申报制度。二是所上业务骨干分成二组,加强对各乡镇检疫申报点的监督指导,确保检疫申报点工作正常开展工作。

(二)加强全县畜禽规模养殖场管理

为规范我县畜禽规模养殖场(户)养殖行为,强化畜禽养殖过程监管,推行科学养殖行为,促进我县畜牧业健康发展,确保全县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确保畜禽及其产品安全。一是要求全县畜禽规模养殖场在调出调入畜禽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动物检疫申报点建设管理规范》、《云南省动物产地检疫工作规范》(试行)等法律法规规定,切实开展动物检疫申报。二是将有计划和步骤的在全县推行使用云南省动物卫生监督所制定的《云南省畜禽规模养殖场管理档案》。

(三)加强全县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

进一步增强做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强化责任担当,细化任务分工,扎扎实实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对病死畜禽及其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严防养殖环节和屠宰环节病死畜禽及其产品流向市场。要加强技术指导,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查获的走私动物及冻肉制品的无害化处理工作。同时,加强日常巡查,监督生产经营者按相关技术规范及时处理病死畜禽,建立无害化处理档案,并履行报告义务。进一步加强宣传培训力度普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知识,提高人民群众对非法抛弃病死畜禽和加工、出售病死畜禽产品等违法行为的认识,增强守法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进一步落实好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贴政策严格动物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把关,对检疫不合格的动物产品,要督促有关单位和个人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切实做到“四不准一处理”。认真抓好屠宰环节和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贴政策的落实,不折不扣地将国家相关补助政策落到实处。

(四)进一步加强生猪运输车辆备案登记工作

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加大对生猪收购贩运主体及生猪运输车辆车主动物防疫相关法律法规和生猪调运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切实增强从事生猪收购贩运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调运生猪的责任意识,为生猪运输车辆备案管理及贩运主体信息登记工作营造良好氛围。进一步加强信息登记,加大工作力度,指导从事生猪收购贩运的单位或个人、自行运输生猪的养殖场户和自行收购运输生猪的屠宰场等及时在“牧运通”内注册、登记基础信息,严格按照《云南省动物卫生监督所关于进一步做好生猪运输车辆网上备案及监管工作的通知》(云动监(20xx)4号)要求,强化生猪运输车辆网上备案,确保辖区符合条件的生猪运输车辆和贩运主体信息登记全覆盖。

卫生监督员个人总结卫生监督员工作总结篇七

1、根据卫生部相关要求,对监督所全体监督员进行网络教育教学相关知识、操作的培训工作。按照规定完成了各项在线培训工作,并获得了20xx年天津市监督员网络培训推动工作先进个人。

在国家信息化平台20xx版升级推广、应用的工作中身兼数职,无视任务的艰巨,及时、完满地完成了各项任务。

年内组织信息化相关全员培训6次,相关答疑、技术指导、操作演示不计其数。与上级部门保持良好的沟通,及时了解信息化工作动向,结合所内实际工作状况,向所领导提供有依据的参考意见,起到了及时调整工作重点的作用。

踏踏实实、认认真真地完成各项日常工作。不急躁、无怨言,一切以工作为基本出发点。

从办公室调出,完成了收入统计、日常消耗备品、行政值班表制作等工作的交接。从业务办调出,完成公共场所、学校卫生及生活饮用水的日常监督信息化管理工作。作为系统管理员,协助新老质控员进行工作交割,并对新质控员进行相关的培训和必要的帮助,使我所信息化工作平稳过渡。

完成各项工作的交接工作的同时,并协助相关领导对信息化业务成功按专业进行划分,简化审批步骤,提高工作效率。实现了按分管工作的类别分化信息业务工作的目的,从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我所网格化综合执法与上级单位按专业划分科室的冲突。

对华苑医院卫生监督协管人员进行全员培训一次,对卫生协管的任务、工作职责进行了讲解,并根据自己在实际工作中积累的经验,给予卫生协管员一些实际的工作建议。

用最短的时间完成从内务到外勤工作角色的转变,以最大的热情投入到医疗卫生执法工作中去。自调至五中队开始就直接参与医疗卫生执法工作中,利用业余时间熟悉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及近期医疗卫生执法工作中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新动向,积极配合中队长完成各项执法监督工作。共处理举报15起,参与日常执法监督137户次,参与案件处理6起,参与案件合议2次,审核验收29户次,参加了市所医疗执法监督会议3次。

帮助新进的三名监督员从法律法规及内务方面入手,尽快熟悉医疗卫生执法工作内容、流程、各项文书的制作,及工作总结的书写。

卫生监督员个人总结卫生监督员工作总结篇八

接到上级文件后,我所领导高度重视,组织检疫监督人员召开动员会,成立“地沟油”违法犯罪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地沟油”违法犯罪专项整治工作开展。要求通过专项整治,彻底取缔泔水养猪、“地沟油”养猪及饲料企业非法添加“地沟油”行为,消除环节污染,保证肉食卫生质量和社会公共卫生安全。

为进一步做好“地沟油专项整治”工作,我所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公布举报电话:,实行有奖举报,充分调动群众积极性,发动社会公众监督,并在监督检查过程中,注重对从事养殖人员及养殖服务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肉食品安全意识的培训,落实安全责任。

在本次专项整治活动中,我所共出动车辆22车次,检查4个饲料经营门店、11个规模养殖场。

(一)全面排查,摸清情况。

检查人员重点对生猪养殖场和动物源性饲料生产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对饲料存放点、养殖场的养殖档案、粪便处理和环境污染情况进行检查,并对周边饭店进行全面排查,未发现养殖场使用泔水养猪行为,饭店也未给养殖提供泔水。

(二)、加强对饲料经营门店的日常监管

接到通知后,我所认真对全县的8家饲料经营门店进行了摸底检查,详细检查购货销售台账,饲料质检报告,生产日期、批号,共检查饲料12个品牌、36个品种、81个批次,查处11袋过期饲料,但未发现有添加“地沟油”添加物的饲料。

(三)、严肃查处使用泔水养殖行为

为防止养殖场使用泔水养殖,我们加强对养殖场的日常监管,督促养殖场建立防疫隔离、消毒设施,粪污和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设施,详细检查养殖档案、用药用料记录、饲料存放点,经过检查监管,提高了养殖场饲养管理水平,保障生猪及其产品卫生安全质量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

为认真做好“地沟油”专项整治工作,我所在检查整治过程中,积极与公安、质检、工商、商务、环卫等部门协作,做好信息沟通,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整改,提高了工作效率,加强了打击力度。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加强对泔水养猪行为、违法使用添加地沟油行为进行严厉查处,进一步规范养殖场科学健康养殖方式,确保肉食品卫生质量安全。

卫生监督员个人总结卫生监督员工作总结篇九

_年上半年,在省业务主管部门和市畜牧兽医局的正确领导和指导下,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继续推行“四三”工作模式,继续开展“十有”建设,继续围绕局党组提出的“规范、达标、提高”的总体要求,求实创新,科学谋划,不断强化监督职责,不断规范执法程序,不断提高队伍素质,基本实现了年初各项业务工作的预期目标。

一、基本情况

据统计,截止6月10日全市共产地地检疫生猪50.37万头,牛羊2.8万头;定点屠宰生猪8.35万头,牛羊1.48万头,审核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55份,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3份,开展规模养殖企业“双认证”换、办证6家,受理兽药经营企业gsp认证申请19户;设立动物产地检疫申报点6个;举办各类动物检疫员、动物繁殖员、内检员等培训班6个,培训各类人员450余人;开展兽药市场整顿、瘦肉精检测等集中专项整治活动5次;抽样送省及自主检测共1065批次;立案查处各类畜牧兽医违纪违规案件4起;出色完成市委政府、市局“三万”活动、“双创”活动等其它各项中心工作任务。

二、主要业务工作

(一)定计划,确立全年业务工作目标

年初,经监督所支部和全体干部职工会议讨论,按照省动物卫生监督目标管理责任书及市局工作要求,制定了《二o一一年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要点》,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创新工作机制,突出监管重点,提出“五化八抓”的工作目标,即:产检申报网络化、屠宰检疫程序化、票费管理制度化、执法监督规范化、学习培训考试考核经常化;抓“十有”建设,提高动物科技水平;抓产地检疫网络建设,提升产检申报比例;抓屠宰检疫规范,提升检疫质量水平;抓执法程序规范,提高依法执检能力;抓检疫人员职责规范,严格执行“十不准”规定;抓监督稽查方案制定,提升防疫监督质量;抓执法队伍建设,提升从业人员素质;抓制度效能建设,提升部门良好形象。

(二)强根本,巩固动物检疫监督基础

1、继续签订目标管理责任状。年初分别与各乡镇畜牧服务中心、防检分站签定饲料兽药、防疫检疫、畜产品安全等监管责任状,各经营单位法人代表为畜产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把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责任落到实处;与全市各规模养殖企业、重点经营户、重点经营场所签定畜产品安全工作责任状,并提出“三重”(即:重点经营户、重要养殖场、重点经营场所)监管必须达到抽样抽检率100%、检测合格率100%的目标要求;与单位干部职工签定年度工作目标责任状,按照省局及相关部门要求,将动物卫生监督工作任务量化,责任到人,做到谁分管谁负责,任务完成情况与年终考核挂钩。

2、切实规范屠宰检疫程序。强调各定点屠宰场“严把三关,搞好四项登记”,严格执行“四不准,一处理”的规定;同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由市畜牧执法大队负责查处无证经营、偷逃检疫、病害肉品交易、白条肉上市等违法行为以及检疫人员违反“十不准”规定的行为,最大限度地遏制病死畜禽及其产品进入流通领域和消费市场,夯实“放心肉”工程基石。

3、强化畜产品安全监管模式。一是规范监督行为:对所有饲料兽药经营户实行年度登记备案制度;要求所有相关经营户“十有五上墙”;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信箱电话并实施产品责任事件追溯制度。二是强化执法检查:坚持深入开展“周查月检”的定期巡查制度;坚持送省检测与自主检测相结合的抽样检查制度;坚持从严监管重点区域、重点经营户、重要经营场所的重点督查制度。三是加大立案查处力度:到目前为止,已立案查处逃避检疫、无证经营、销售假劣饲料兽药等违法行为4起。

在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上,上半年主要立足于“3·15”双汇瘦肉精事件后我市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现状:成立了整治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制定了瘦肉精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召开了全市乡镇站长、规模养殖场瘦肉精专项整治会议,对全市50头以上养殖场户实行了地毯式抽样检测,并在产地检疫中实行了检疫员“一岗双责”式的瘦肉精快速检测检疫模式,将全市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常态化、规范化。

4、巩固“十有”建设成果。一是检疫室“十有”建设。为了提高检疫质量,促进程序检疫,2、4、6月份先后3次组织专班督导、检查检疫室“十有”建设情况和屠宰检疫开展情况。二是饲料“十有”建设。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以及《湖北省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办法》等文件精神,我们在先期印发《饲料“十有”建设的通知》200多份到全市所有饲料兽药生产、经营户的基础上,以中心城区经营户为重点,全力推行饲料经营“十有”。三是推行兽药gsp认证工作。到目前为止,已经实现了中心城区绝大多数兽药经营门店的“十有”规范。4月25日,在全省兽药质量规范现场会后,我们组织城区26家兽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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