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的执行需要团队合作和明确的责任分工。方案的评估标准应该明确和具体,便于衡量执行结果和达成目标。以下是一些著名学者对方案制定的一些见解,值得深入思考。
秸秆禁烧方案篇一
根据上级安排党委政府文件的指示精神结合我村实际工作,村两委及时召开会议研究成立秸秆禁烧领导小组:
领导组组长:郭本育
成 员 :童庆凤 胡华稳 陈晓梅 黄素敏
宣传氛围:
1、召开村民组长会议,宣传秸秆禁烧重大要求和责任。
2、在我村的主要路口要道悬挂横幅标语7条。
3、村级广播确保在主要时间段滚动播放。
4、村级租用一辆宣传车,每天保持在全村范围内循环巡查。
工作措施:
上圩村共有村民组18个,总划为4个片,塘拐、楼岗、松楼、小庄、桥头有主任童庆凤同志负责,松林、汪郢、曹坊、西大郢有营长胡华稳同志负责,石板、东大郢、双楼、莲花有文书黄素敏同志负责,上圩、水库、中郢、小街、河西有计生专干陈晓梅同志负责,村支书每天保持一至二次在全村18个村民组督查,如发现分片人员不在岗,对照有关文件及制度要求严格执行,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值班责任:
上圩村虽小、但地形复杂,我们村书记主值班,每天滚动一名村干配合值班,实行村干督促组长,组长督促群众,夜间巡逻时刻不间断,如果发现不在岗的严格按照规定办事,出现火情严格罚款并问责,并且将发现有着火冒烟立即上报。如果午秋两季两委工作人员确保秸秆禁烧顺利进行,真正做到不着一把火,不冒一缕烟,村将除镇奖补外,还给予午秋两季各2000元每人补助;相反倒扣午秋两季2000元每人。
农作物收割情况:
目前油菜收割已进入尾声,小麦没动,估计在15天内结束。
主要做法 :
现将油菜秸秆动员各户堆积腐烂,必要的情况集中堆放腐烂,确保不焚烧。
(征求意见稿)
一、认识要到位。
1.秸秆焚烧是隐形的杀人凶手。秸秆焚烧严重污染环境,危害群众健康,影响交通安全,造成许多高速公路上出现了严重伤亡事故多起,从某种意义上来讲,秸秆焚烧是隐形的杀人凶手,今年上海举行世博会,村民如秸秆焚烧将会严重危害国家国际形象。
2.焚烧秸秆是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交通法》,《国家安全法》,都有相关的规定。
3.无论别人烧不烧,印庄秸秆不能烧。一是我村土地地处高速公路两侧,地理位置十分重要。二是今年国家实行遥感卫星监控焚烧。三是09年我村由于个别村民焚烧秸秆,已经列为市政府重点监控村。四是市政府、镇政府对焚烧秸秆村将采取各种严重的制约措施,如焚烧秸秆我村各类公共事业的`发展将会受到影响,受害的还是广大村民。
4.坚定信心。无论多大的困难,只要大家团结一心,办法总比困难多。
二、宣传到位。
1、村干部要逐家逐户进行宣传, 发放宣传单,与村民鉴定《承诺书》。
2、村广播要不断播放秸秆禁烧各类宣传内容。
3、张贴宣传标语。
三、措施到位
1、村建立秸秆禁烧领导小组。总负责:朱三峰 组长:张万华,副组长:丁海群,印庄片:徐霞 张向阳 前陆片:丁春红。村干部按照分工包组到人。
2.要求村民用久保田机械收割,然后立即用大机深翻,或将草送到失迷巷收集,每斤9分钱.
3。每组落实2人24小时巡逻、灭火。
4。村设立举报电话:13701436867,13921704287。鼓励村民举报,如在第一时间举报属实,奖励村民50元,并负责保密举报人。
5。属地管理原则。村民如田间出现秸秆焚烧现象,追究土地种植人责任。
6.召开党员、村民代表大会。
四、责任到位
(一)村干部责任
1、宣传到位。
2、措施落实到位。
3、24小时驻村,24小时保持手机畅通,5分钟内发现火点,10分钟之内形成隔离带,并达到灭火效果。
4、灭火工具:耙子、铁叉等随身携带。
5、干部工作无力度,按火点月度扣分,如被上级追究责任,村干村将被撤职、辞退、党内处分、罚款5000元,同时扣发一年工资。
(二)巡查责任
1、未能在5分钟之内发现火点。
2、未能在10分钟之内隔离破灭火点。
3、擅离岗位等。
4、将进行罚款、在大广播内公开点名批评。
(三)村民小组责任
1、村民之间要相互宣传、提醒,弘扬正义,共同制止秸秆焚烧现象发生。
2、村民小组内,有一户出现秸秆焚烧现象,在同等情况下村两委会将优先解决其他无秸秆焚烧村组的路、渠等公益设施。
(四)村民责任
村民如田间发生秸秆焚烧现象根据情节轻重将附下列责任:
1、罚款1000元,夜晚火点罚款2000元。如是本村第二火点罚款1200元,夜晚火点罚款2200元,以此类推。
2、列为村不受欢迎的村民。
3、在村大广播上进行公开批评。
4、向其子女所在的学校或打工单位如实发通报,反映其家庭在秸秆禁烧工作中的实际表现。
5、低保、无保、建房、路道等各类问题的解决,将适度暂缓。是党员的要进行党内处理。
6、刑事拘留
村民如在秸秆禁烧工作中表现良好突出,村优先评为十佳文明户,并给予村级表彰。
秸秆禁烧方案篇二
为切实做好今年秋季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为贯彻落实省、市禁止焚烧秸秆会议精神和《沐川县20xx年秸秆禁烧工作方案》,维护生态环境,保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20xx年5-6月和9-11月。
被列为乡重点禁烧区域的10个行政村。
重点禁烧区域禁止焚烧农作物秸秆,禁烧期间力争实现不燃一把火,不冒一处烟。
(一)进一步强化干部群众禁烧意识。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时一项长期、复杂的工作。因此,各行政村要站在加快城乡统筹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到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重要性,对秸秆禁烧工作的重视水平不能降低,力度不能减小,措施不能减弱,投入不能减少,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确保今年秋季秸秆禁烧。
(二)狠抓宣传发动。镇政府召开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会议,各行政村也要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逐级落实禁烧责任。及时发放《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焚烧秸秆的通告》,重点禁烧行政村要组织流动宣传车巡回宣传,利用悬挂标语,广播等方式面向农村和农民群众开展宣传活动,进一步营造秸秆禁烧浓厚气氛,切实增强广大群众的法制观念和环保意识。
(三)狠抓责任落实。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包片管理责任制,进一步明确镇、村、组三级管理秸秆禁烧宣传教育、政策落实、困难帮扶、综合利用、监督管理、应急处置、责任追究等方面得职责。禁烧期间,镇、村、组责任人、监管人要实行24小时驻守、巡查和值班制度,实行人盯人、人盯地,严防死守、死看硬守,做到白昼不见烟、夜间不见火,完全杜绝焚烧秸秆现象发生。
(四)积极推动秸秆综合利用。要针对农村秋季劳动力缺乏、农时紧的现状。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大力推广农机农艺配套技术,实施秸秆机械化粉碎还田。切实推进秸秆还田、快速腐熟还田、覆盖还田、墒沟埋草、免耕还田,鼓励农民把秸秆挑回家,就地转化利用。不能就地利用的地方,要以方便群众为原则,因地制宜设立秸秆集中堆放点,落实看管人和责任人,并通过组织农民自运、干部帮运、突击队或志愿者搬运、补助代运、招标运输等方式,集中人力、物力尽快将秸秆搬运离田集中堆放。鼓励秸秆收购公司(经纪人)集中堆放点打捆收购,开展肥料化、基料化、燃料化、工业化利用,变废为宝。
(五)继续加大秸秆禁烧投入力度。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一项彰显环保和社会效益的系统工程。尽力而为,各行政村要加大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投入力度。同时,要提前做好禁烧队伍、物资、场所等方面得准备工作,确保禁烧工作有备无患。
(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加强执法检查队伍力量。要继续完善执法监督制度,严格执行焚烧秸秆责任追究制度,继续执行秸秆禁烧督查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禁烧期间,镇党委、政府派出禁烧秸秆督查组,实行驻点督查,分片督查,加强监控。一旦发生焚烧现象,由镇纪委依法依规查处,同时,追究镇、村、组三级责任人责任。
(一)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制。镇、村成立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做到机构、人员、职责、经费“四落实”,形成“统一领导、统一组织、统一调度”组织领导机制。
(二)坚持镇干部包挂责任制。镇党委、政府抽调工作人员包到10个行政村,包村工作人员与行政村责任相同,镇农发中心包片督导,各工作组和督导组切实负起责任,确保督导查处到位。
(三)强化管理责任机制。继续依照《沐川县20xx年秸秆禁烧工作方案》要求。完善禁烧区域基础资料并及时汇总上报镇纪委。
(四)完善督查调度机制。继续坚持镇、村目标管理、政务督查、行政监察、定点巡查、领导检查等督查机制。组成联合督察组,实行驻村24小时督查,形成镇督查村、村督查组。一级督查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格局。加强对各级干部建设期间在岗情况及履职尽责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坚持督查通报、工作调度、重点行政村监控等制度,加大对秸秆禁烧的推进力度。
(五)完善应急机制。认真落实秸秆禁烧快速反应机制。及时发布秸秆焚烧应急预警。调度监管力量和应急队伍,加强对重点地区的监控。一旦出现火情,快速处置,及时处置,及时上报。
秸秆禁烧方案篇三
以“以禁促用、疏堵结合、积极引导、全面禁烧”为指导,紧紧围绕“不着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污一条河”的总体要求,全镇范围内全面禁止露天禁烧农作物秸秆,加大秸秆综合利用力度,通过秸秆机械化还田、生物质发电等途径,充分利用秸秆资源,确保实现全面禁烧、国家卫星遥感监测零活点记录的目标。
2015年夏季秸秆禁烧综合利用工作,从5月20日开始至6月30日结束,分宣传发动、全面禁烧、考核总结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5月20日至5月31日)
1、召开会议动员部署。召开全镇夏季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动员会议,进行全面动员和部署。各单位、各部门召开会议传达镇会议精神,层层动员落实。
2、建立健全网络体系。镇政府成立以镇长为组长的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即综禁办),负责全镇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的组织安排、动员部署、督查推进、考核奖惩、督查队伍组建等方面工作;并成立5个巡查组和1个督查组,每个小组5人,组长由镇三套班成员担任。
3、认真制定工作方案。针对夏季工作特点,结合本地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每一块地的责任人和秸秆去向,镇农机部门要及时统计乡镇秸秆还田、收割机数量,再将其汇总报县农机部门,有效提高夏季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水平。
4、切实营造禁烧氛围。在街道、路边等场所,悬挂禁烧宣传横幅,发放禁烧宣传材料;各村居和村民小组在醒目位置布置禁烧宣传标语,每天通过广播宣传禁烧精神;学校方面印发“给学生家长一封信”,村里方面印发“给农机手一封信”、“小手拉大手”一封信,与农户签订禁烧承诺书,每天出动宣传车1辆。
第二阶段:全面禁烧阶段(6月1日至6月25日)
1、加强收割管理。从2015年夏季开始,在我镇作业的收割机必须启用粉碎抛撒装置,且秸秆留茬高度一律控制在10厘米以下。执勤巡查小组要加强入境管理及现场巡查,禁止没有秸秆粉碎抛撒装置的收割机入境作业,及时制止不遵守规定的农机手在本地作业。农机部门要加大对农机手的宣传和管理,督促其按照规定标准作业,不达标准禁止其下地作业。对收割留茬高度高于10厘米的,农户有权拒付其收割费用。
2、强化应急处置。镇综禁办设立举报电话88583007,实行24小时值班,镇督查组负责及时处置因焚烧秸秆可能引发的`突发事件。在主要通道和成片种植地块每隔500米搭建一个看管帐篷,同时配备灭火工具和应急灭火人员,配备看守人员昼夜24小时值班,严防死守。
3、严格处罚措施。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及《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决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凡露天焚烧秸秆的依法对禁烧责任人处以每起200元罚款;将秸秆弃置于河道、沟渠等水体内的,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对我镇唯一行政村三百弓村实行保证金制度,上交1万元。保证金交镇财政统一管理,罚没资金由镇财政统筹用于全镇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结余保证金在考核结束后退还三百弓村。
4、加强督促检查。镇相关干部包保到村、村干部包保到组,驻田值守,层层落实责任,实行24小时巡查、督查。每日向县纪委和县综禁办报送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开展情况,实行镇三套班子领导、部门包保责任制,加强对镇及行政村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的督查指导。
第三阶段:考核总结阶段(6月26日至6月30日)
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结束后,要积极开展自查工作,召开总结会议,进行考核验收和总结表彰。具体奖惩措施按照《县2015年夏季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考核奖惩办法》执行。
全镇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在镇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各相关单位既要各司其职,又要协作配合,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1、镇综禁办:承担全镇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与督查任务。负责起草、发布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相关文件;做好举报电话值班工作,在禁烧期间24小时待命,随时处置露天焚烧秸秆事件;接待上级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检查组检查;组织指导新闻媒体和各乡镇开展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宣传活动,在全镇营造“露天焚烧秸秆违法,综合利用利国利民”的舆论氛围;建立包保责任制,划定责任区对镇的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进行督察,根据不同时期的督查重点,科学制定督察方案,确保督查工作成效;做好各乡镇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验收考核工作。
2、镇纪委:牵头负责全镇夏季秸秆禁烧督促检查工作,对禁烧不力,工作不到位的乡镇及相关单位部门负责人进行责任追究和处理。
3、财政所:负责统筹治理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等涉农项目资金、奖补资金,向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倾斜支持。负责对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人员的办公、车辆使用经费划拨,征缴保证金以及中期考核奖惩兑换。
4、环保分局:承担镇综禁办具体工作。
5、镇农技、农经中心:牵头负责全镇农机管理与调度,加强对收割机手的宣传、教育与管理,督促农机手留茬高度按标准执行;牵头负责镇秸秆收割留茬高度的督查考核工作;负责督促指导实施秸秆机械还田工程建设,重点推广秸秆还田技术,加强技术培训,推广农业新型收割机械,促进秸秆综合利用,改良土壤结构,促进农业良性生态循环;安排专人参与镇综禁办工作。
6、边防派出所:督促各派出所积极配合地方政府开展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巡查、督查工作;对焚烧秸秆造成的一定社会影响的人,要从严、从快、从重处理,坚决打击不法行为,形成高压威慑态势;对因秸秆焚烧造成重大污染事故,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导致人身伤亡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对运输秸秆及其产品的车辆给予通行方面的扶持;安排专人参与镇综禁办工作。
7、镇城管办:参与全镇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督查工作;负责全镇秸秆清运和集中堆放的监管工作。
8、镇文化站:负责全镇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宣传工作;跟踪采访全镇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情况。
9、镇安监所:负责做好综禁期间全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
10、消防大队:负责调查、掌握全镇秸秆焚烧动态,及时向综禁办报告,组织专门力量投入焚烧秸秆应急处置工作。
11、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是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的第一责任主体,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层层分解任务,责任落实到人,采取扎实有效工作措施,确保全面完成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任务。
镇人民政府及其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艰巨性,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组织精干得力人员,扎实细致做好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各项工作,按照时间节点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夏季秸秆实现全面禁烧,综合利用取得重大突破。
按照县政府关于秸秆禁烧工作的总体方案,为进一步做好全镇秸秆禁烧工作,有效防治大气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及生产安全,现制定秸秆禁烧宣传方案如下:
秸秆禁烧宣传活动要突出农民群众在禁烧工作中的主体地位,引导农民认清焚烧秸秆的危害,努力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农民群众自觉行动的良好氛围。
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手段、多种渠道深入开展秸秆禁烧宣传工作,使秸秆禁烧要求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增强群众的环保意识,在全镇范围内营造“禁烧秸秆,保护环境”的良好氛围,引导广大农民群众在提高大气质量、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健康安全、改善村容村貌等方面做出积极贡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省环境保护条例》、农业部和环保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
2、秸秆禁烧的危害和秸秆禁烧综合利用的科普知识等。
1、镇政府宣传
镇政府统一印制《关于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致三百弓村农民朋友的一封信》不少于200份,悬挂宣传横幅20条以上,配置流动宣传车一辆,作巡回宣传,把禁烧宣传做到田间地头、群众心中,做到家喻户晓,并通过镇广播站宣传《秸秆禁烧公告》等秸秆禁烧相关规定。
2、村组宣传
在三百弓村主要路口树立宣传标牌、张贴标语。制定《秸秆禁烧公约》,并向农民群众和种粮大户发放《致农民群众一封信》,让广大农民群众了解禁烧、支持禁烧、参与禁烧。
三百弓村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对秸秆禁烧工作的认识,认真落实宣传工作要求和具体任务,进一步细化分解,明确责任单位,确保宣传工作组织周密、部署到位、开展有力。宣传工作将纳入禁烧工作考核。
秸秆禁烧方案篇四
为做好我镇20xx年午季秸秆禁烧工作,防治大气污染,促进秸秆资源合理利用,根据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xx年3月1日实施)、《颍上县20xx年午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颍政办〔20xx〕25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今年我镇继续实施农作物秸秆全面禁烧,禁烧期间,镇域范围内全面禁止焚烧农作物秸秆、垃圾、荒草、落叶等,做到“不着一把火,不冒一股烟”。
(一)全面实行短茬收割。全镇所有地块农作物收割留茬高度一律严格控制在10厘米以下,每部下地作业机械必须要有镇、村、队干部到田间地块指导,做到包保到人(附名单)。杜绝因留茬过高导致焚烧秸秆现象,切实做到“无火、无烟、无灰”。
(二)实行秸秆机械化粉碎还田。将秸秆机械化粉碎还田达到80%以上作为禁烧的首要措施严格落实到位。在农作物收割期间,充分利用现有农机装备,积极组织做好农作物秸秆还田工作,不断扩大秸秆还田作业规模。因地制宜鼓励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燃料化等综合利用,不断拓展利用领域,大力推广玉米免耕直播技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种粮大户要全面实行秸秆还田或综合利用,严禁焚烧秸秆。本地收割机或跨区作业收割机一律要加装秸秆粉碎机,否则不得开展作业,确保还田地块秸秆不能焚烧。
(三)设立收储场所,确保打捆、转运秸秆快速离田。各行政村(居)要以行政村(居)为单位,在闲置老宅基地或农村集体用地范围内平整出一定区域,建立秸秆集中收储场,专门用于农作物秸秆的堆放和周转,禁止在田边、河边、村边、路边等处堆放秸秆。大力培育秸秆经纪人队伍,鼓励发展专业化的秸秆收储运公司,建设以企业为龙头,农户参与、政府补贴、市场化推进的收储体系,逐步实现秸秆收储运专业化和市场化。落实防火措施,确保打捆、转运离田秸秆全部得到妥善处置,杜绝焚烧隐患。
(四)注重宣传引导。各村(居)要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广播、宣传车、张贴禁烧标语、悬挂禁烧横幅、发放“给群众一封信”、小手拉大手等形式,营造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浓厚氛围,形成“齐抓共管,全民参与”的良好局面。大力宣传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发生焚烧秸秆现象的,以及监管失职行为进行公开曝光处罚。充分发挥广大党员、干部、教师和土地流转大户的示范带头作用,建立党员干部联系农户责任制,做好群众思想工作,争取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切实把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变成农民群众的自觉行动。
(五)依法打击违法行为。依据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关于“禁止在人口集中地区、机场周围、交通干线附近以及当地人民政府划定的区域露天焚烧秸秆、落叶、垃圾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规定要求,对不听劝阻、不服从管理焚烧秸秆的,一律处以500元以上、20xx元以下罚款;对蓄意焚烧、恶意纵火、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有关法律规定,一律予以行政拘留,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要按照包保责任制要求,严厉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尤其对在禁烧期间燃放“第一把火”的,镇、村两级将协调公安、环保等部门快速调查取证、实施严厉打击,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一律给予拘留和罚款处理,全力形成禁烧秸秆的高压态势。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更好的落实我镇全面禁烧工作目标,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郏德力同志为组长,镇长孙以弟为第一副组长的红星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名单附后),统一组织、督查、指导秸秆禁烧工作。严格实行镇、村(居)、组、户四级包保责任制,确保镇干部包到村(居),村(居)干部包到村民组,组干部包到农户(地块);包保范围要明确,逐人列表登记,具体到户、地亩数;做到组织、人员、责任、措施、保障“五到位”。
(二)实行禁烧保证金制度。秸秆禁烧期间,各村(居)和相关单位也要加大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全面加强日常巡查和现场检查,镇党、政班子成员每人上缴秸秆禁烧履职保证金3000元,各包村干部、村(居)党总支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每人上缴秸秆禁烧履职保证金20xx元,镇抽调人员、村(居)两委人员、监委会主任、调解员及计生专干每人上缴1000元秸杆禁烧履职保证金,队组干部每人上缴600元秸杆禁烧履职保证金,并由各包村干部负责在5月12日前集中收缴到镇财政所。禁烧保证金实行“押一返一”的政策,对午收期间没有出现焚烧火点的包保责任人,在完成“两个零火点”目标要求后,全额退还保证金并按缴纳金额进行奖励。各相关单位要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作配合,共同做好秸秆禁烧工作。
(三)加大考核力度。
对各村(居)秸秆禁烧工作进行目标责任考核。按照市,县要求,根据环保部门秸秆焚烧火点遥感监测情况及县、镇督查组督查结果,对全镇7个村(居)实行全面综合考核制,辖区内发现l处秸秆焚烧火点的,给予镇包村干部通报批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党内警告、村(居)委会主任行政记过,扣除以上人员履职保证金的20%,包组、队组干部停职处分,扣除其履职保证金的40%;发现2处秸秆焚烧火点的,责令镇包村干部大会作书面检查,给予村(社区)党总支书记降为副书记、村(居)委会主任降为副主任,扣除以上人员履职保证金的50%,包组、队组干部撤职处分,扣除其全额履职保证金;出现3处着火点的,给予镇包村干部党政纪处分,给予村(社区)党总支书记撤职、村(居)委会主任依法罢免处分,扣除以上人员全额履职保证金。镇抽调人员与包片干部同奖同罚。在禁烧期间,发现队组干部表现好,工作有思路,能把本区域内的禁烧工作做到“两个零目标”的,一旦村两委人员有空缺,立即填补到两委班子。镇村干部在巡查过程中发现点火人并将其扭送派出所处理的,对镇村干部从轻处罚;各村(居)隐瞒不报的着火点一经发现,将对镇村包片干部从重处罚。
(四)完善应急机制。
秸秆禁烧期间镇政府将成立督查组,负责辖区内秸秆禁烧工作的督查与考核,现场组织指挥灭火,做好禁烧防控工作;各村(居)要组建不少于10人的禁烧巡查队,不间断深入田间地头昼夜巡查,一旦出现火情,及时赶赴现场处置,并对重点区域、薄弱地段严防死守。
秸秆禁烧方案篇五
各乡镇党委、开发区工委,县直有关单位:
现将《泗县20**年秸秆禁烧宣传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泗县县委宣传部
20**年5月9日
泗县20**年秸秆禁烧宣传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在全县营造“露天焚烧秸秆违法,综合利用利国利民”的良好舆论氛围,不断推动泗县的生态环境建设,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实施意见》有关要求(泗发[2014]6号),结合我县午收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泗县2014年秸秆禁烧宣传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内在要求作为开展秸秆禁烧宣传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以全面禁止焚烧和最大限度地科学利用秸秆作为工作目标,坚持宣传教育与正面引导相结合,大力宣传有关法律、规定,全面宣传秸秆禁烧工作的最新进展和阶段性成效,引导农民群众认清危害,克服陋习,为全县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二、宣传时间
20**年5月-10月
三、方法措施
(一)抓好政策宣传。县直新闻媒体集中刊播我县关于秸秆禁烧的实施意见和《致农机手的一封信》、《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等内容。一是宣传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相关政策,宣传焚烧秸秆的危害性、秸秆禁烧的重要性及具体工作安排,扩大秸秆禁烧工作的社会知晓率,提升农民群众秸秆禁烧的自觉性;二是重点宣传全县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会议上提出的“三个强行”政策,即强行实施联合收割机加装秸秆粉碎专用设备,强行实施留茬高度控制在13cm以内,强行实施秸秆离田集中堆放。
(二)推出新闻专访。组织县直新闻单位记者专访各乡镇(开发区)、环保局、农机局、财政局、公安局、监察局、住建委、城管局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反映各部门在禁烧工作中承担的职责以及开展秸秆禁烧工作的情况。
(三)开设专栏专题。泗县人民政府网、泗州新闻网、泗县广播电视台和《今日泗州》报等新闻媒体统一开设“秸秆禁烧、综合利用”专栏。及时反映全县秸秆禁烧工作的进展,充分宣传各地各有关部门推进秸秆禁烧工作的举措和成效,大力推介综合利用秸秆的好做法、好经验。
(四)刊播标语口号。全县各新闻媒体要及时刊播秸秆禁烧标语口号,扩大宣传效果。口号内容要涵盖“三个强行”政策和“秸秆禁烧、秸秆还田、严格限茬、离田堆放”等实施性举措。
(五)加大监督力度。各级新闻媒体要全面、深入、及时跟进各地各部门在秸秆禁烧中的工作进度,对推进秸秆禁烧工作不力的地区和单位以及违规焚烧秸秆的行为进行曝光,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县委宣传部牵头成立全县秸秆禁烧宣传报道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秸秆禁烧宣传工作的指导协调工作,制定印发宣传方案。各乡镇、开发区,县直各相关单位要积极配合领导小组的具体安排,及时上报秸秆禁烧的新闻线索,并做好本辖区、本领域内秸秆禁烧的宣传工作,确保圆满完成任务。
(二)采取多种形式,提高宣传水平。全县各新闻单位要认真贯彻“走转改”精神,组织编辑记者深入基层一线进行采访报道,捕捉鲜活新闻;要采取消息、通讯、言论、图片等多种体裁,丰富宣传报道形式;要积极运用群众语言,倡导清新务实的.文风,提升宣传质量和效果。
(三)加强协作配合,提升宣传合力。全县各新闻单位要积极与县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指挥部联系,及时了解秸秆禁烧工作的开展情况,切实做好新闻宣传工作。各包保单位在本辖区、本领域的宣传工作要与秸秆禁烧宣传报道工作领导小组密切联系,通过张贴标语、悬挂条幅、开动巡回宣传车等形式进行全面宣传,确保宣传工作进村入户、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形成秸秆禁烧的强大舆论氛围。
附件:1.县秸秆禁烧宣传报道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秸秆禁烧宣传标语口号。
附件1:
县秸秆禁烧宣传报道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李 萍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副组长
李 彬 县广播电视台副台长(主持工作)
成 员
张 军 县委宣传部宣教室主任
吴桂萍 县委宣传部新闻室主任
穆松良 《今日泗州》报总编
蔡秀梅 泗县政府办信息中心电脑技术人员
李慧敏 泗州新闻网编辑
附件2:
泗县秸秆禁烧宣传标语口号
1.禁止焚烧秸秆,打造蓝天碧水
2.禁烧秸秆,保护环境
3.禁烧秸秆,美化家园
4.严禁焚烧秸秆,净化生态环境
5.禁烧秸秆,利国利民
6.烧荒烧草烧秸秆,害人害己害子孙
7.禁止秸秆焚烧,加强综合利用
8.禁止秸秆焚烧,发展生态农业
9.严禁秸秆焚烧,严惩焚烧行为
10.做守法公民,当禁烧模范
“焚烧秸秆污染环境,是违法行为”已是全民共识,为进一步加强秸秆禁烧宣传工作,正确引导村民自觉禁烧,根据区环保局有关要求,制定宣传工作方案。
一、宣传时间
20**年5月—6月、9月—11月
二、宣传重点
1、广泛宣传秸秆焚烧的危害。宣传秸秆焚烧严重污染大气环境,危害人体健康;容易引发火灾,威胁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容易引发交通事故,影响道路交通和航空安全;破坏土壤结构,造成农田质量下降等危害。
2、广泛宣传秸秆综合利用新技术。宣传对秸秆机械化收、脱、还一体的秸秆还田新技术;秸秆做饲料,养畜过腹还田传统方式;秸秆做食用菌基料,节约成本,增加农民收入等技术。
3、广泛宣传秸秆禁烧工作目标和要求。我街道将通过加大宣传引导,强化现场督查和行政手段制止,夯实责任,严格考核,确保秸秆禁烧率达到95%以上。
4、大力宣传秸秆禁烧各项工作措施。宣传各村居采取多种方式消化利用秸秆,减轻禁烧压力;宣传环保、农业、监察、派出所等部门对重点禁烧区域划片包抓、分组检查、调查处理大面积焚烧秸秆和不作为行为采取的措施和成效;宣传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
三、宣传主要任务及形式
1、街道秸秆禁烧工作办公室利用宣传车、横幅、标语、宣传栏、致农户一封信、手机短信等形式大力宣传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规定,宣传秸秆禁烧的意义。要分别于5月15日、9月24日前在街道各主要交通道口,悬挂横幅、张贴标语不少于20条。并于5月底、9月底前将横幅、标语悬挂地点以及照片报送区环保局宣教办。
2、组织秸秆禁烧工作以及巡查信息的新闻报道,在今日六合报上开设专栏,宣传秸秆禁烧法律法规,及时报道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动态。
3、街道农业、农机、科技等部门要结合自身的业务特点,采取以会代训、科技下乡等形式,着力宣传秸秆综合利用的好处,引导农民群众科学利用秸秆资源,把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变成农民群众的自觉行动。
4、各村居要及时制定秸秆禁烧宣传方案,广泛开展秸秆禁烧宣传活动,要利用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广播播音等形式,积极向广大农民群众宣传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意义、渠道、好处、扩大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社会影响,切实做到秸秆禁烧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要分别于5月15日、9月24日前在各村居主要交通道口,悬挂横幅、张贴标语不少于10条。并于5月底、9月底前将横幅、标语悬挂地点以及照片报送街道秸秆禁烧办。
四、相关要求
1、各村居要切实落实秸秆禁烧工作方案相关要求,加强领导,确定专人负责秸秆禁烧宣传工作,要积极组织向街道禁烧办报送动态信息。在夏收、秋收结束后,将本辖区秸秆禁烧工作总结报街道禁烧办。
2、街道秸秆禁烧办公室要及时编发信息,定期对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
秸秆禁烧方案篇六
为全面落实《井陉县20**年夏季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切实抓好夏季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暨禁烧工作,杜绝焚烧秸秆现象,促进我乡大气环境质量的改善,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 “标本兼治、疏堵结合、巩固提高、创新增效”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导检查,狠抓责任落实,因地制宜、综合利用,力争实现“不着一把火、不冒一股烟” 的目标。
二、工作目标
坚持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相结合,全面防控与重点清查相结合,行政推动与技术服务相结合,使农作物秸秆得到有效利用,路边、地边、村边、渠边、坑边积存的农作物秸秆得到全面清理,焚烧隐患得到彻底消除,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三、工作步骤
今年夏季秸秆禁烧工作,从6月2日起到7月10日止,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发动阶段,时间为6月2日至6月8日。成立专门工作机构、督导组及巡查组,制定各项工作制度,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联动、行动迅速、运转高效的工作运行机制。各村要明确责任、清晰职责、落实措施。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秸秆禁烧工作的重要意义,教育广大农民,群众提高环境保护意识,提高禁烧秸秆的自觉性。
(二)全面禁烧阶段时间为6月9日至7月10日。各村各单位要各负其责,进入实战状态,坚持24小时巡回检查,全力投入到秸秆禁烧工作中去,防止发生秸秆焚烧现象。各巡查组要定期向乡党委、乡政府汇报各村秸秆禁烧工作的检查情况,及时公布,并将检查结果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
四、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对秸秆禁烧工作的领导
乡成立“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乡长杜国红担任组长,乡党委副书记杜国渊、副乡长赵献明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政府(值班电话:82367002)。
办公室下设六个工作组:1、秸秆禁烧巡查组,负责检查全乡禁烧秸秆工作,要分区域、分路段进行巡查、督导,切实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的监管,尤其是沿公路两侧要组织主要力量进行巡查,并负责对焚烧秸秆人员进行处罚。2、秸秆综合利用组,负责机械推广、秸秆机械还田、沤制肥料、制沼等工作,要加大新技术、新成果的推广力度。3、财经工作组,保证乡秸秆综合利用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4、宣传工作组,负责全乡秸秆禁烧工作的宣传报道。5、机械收割督导组,负责对机割麦茬高度控制在15厘米以下。6、执法组,乡派出所和乡干部成立秸秆禁烧执法队,负责焚烧秸秆人员进行执法。
(二)严格目标责任制
为使秸秆禁烧工作落到实处,今年继续实行乡干部包村、村干部包户、包地块责任制,形成密切联系、督管结合、责任公担的监管机制。各村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对工作负总责,投入主要精力和时间,搞好组织协调,全力以赴、亲临第一线坐阵指挥,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各村也要抽调精干力量组成秸秆禁烧询查小组,昼夜巡回检查,做到24小时有人看守,24小时有人巡查。
(三)严格督查考核,强化责任追究
各村要坚持执行日报制度,准确掌握工作进度,及时向乡党委、政府反馈情况。乡党委、政府要组织力量,定期、不定期对各村进行监督检查。各村要安排专人负责,切实履行职责,深入田间地头,定时向乡秸秆办汇报工作进展情况,遇到紧急情况时随时上报,确保工作有序进行。
乡党委、政府将秸秆禁烧工作列入行政责任追究范围。对出现第一把火和出现火情造成严重后果的村给予严肃通报批评,同时追究主要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河北省环境保护条例》、《石家庄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给予经济处罚5000元;对出现焚烧现象的,发现一起,通报——起,并给予出现火情的村相应经济处罚,一把火2000元;对找不到着火点的对土地承包人一律进行经济处罚,每次处罚额不低于1000元;对点火当事人要坚决采取行政或法律措施,严加惩处,决不姑息,以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四)加大宣传力度
各村要充分利用广播、黑板报、标语等手段,宣传秸秆禁烧工作,宣传环保法律法规,大力宣传秸秆综合利用的好典型、好经验、好作法,不断提高农民群众的认识程度和利用秸秆的积极性、自觉性、创造性,同时要加强社会监督,鼓励和支持公众举报焚烧秸秆行为。通过宣传教育,在全乡形成全民参与秸秆综合利用,全民参与秸秆禁烧活动的良好局面。
南陉乡党委
南陉乡人民政府
20**年6月2日
一、指导思想
以生态文明建设为指导,以大气环境污染防治“十条”为准则,按照“标本兼治、疏堵并举、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的原则,坚持全面防控与重点督查相结合,行政推动与资金扶持相结合,全面提高秸秆禁烧工作的层次和水平,实现全县空气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和农业经济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各乡(镇)、办事处要以全力推进改善全县生态环境为目标,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责任,突出重点、严格措施,施铁腕、出重拳,保持高压态势,全力以赴打好“夏季秸秆禁烧”之战役,确保全县不发生秸秆焚烧现象。
三、禁烧时间及要求
今年夏季秸秆禁烧工作时间为6月10日至7月10日。禁烧期间,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具体可行的实施方案和各项工作制度,成立专门工作机构和督导、检查执法组,做到办公地点、人员、车辆、经费“四落实”。秸秆禁烧执法检查人员要各负其责,坚守工作岗位,确保24小时有专人值班,并坚持全天候巡回执法检查,防治发生秸秆焚烧现象。
四、工作重点
(一)广泛宣传发动
各乡(镇)、办事处要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宣传有关秸秆禁烧法律、法规和县委、县政府对秸秆禁烧工作的要求,出动宣传车,深入重点乡村、田间地头广泛宣传。做到将政府禁烧通告贴到每个村,禁烧条幅张挂到每条路,责任书签到每个户,明白纸发到每个重点人,在全县营造秸秆禁烧强大声势和高压态势。宣传工作要做到报纸(文刊)有图文、电视有影像。
(二)加大查处力度
县秸秆禁烧检查执法组按照“有烟必查、有火必禁”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破坏环境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于禁烧秸秆的行为,检查执法人员按照“谁烧罚谁、烧谁罚谁”的原则依法查处。县委、县政府将采取强硬的问责措施,对出现大面积焚烧现象,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严肃追究主管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监察部门要严格监察,谁的责任谁落实,对渎职失职人员依法问责。公安部门对发生恶意焚烧秸秆现象的违法行为,要严厉打击并依法追究形式责任。全县每个乡镇、办事处都要在辖区内主要路口、重点区域设立秸秆禁烧指挥部,24小时监控。节假日不间断,白天巡回督查,夜间设立督查。发现着火点,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进行处理。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办事处一定要站在科学发展的高度,不断强化对秸秆禁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对秸秆禁烧工作的领导。把秸秆禁烧工作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扎实做好辖区内秸秆禁烧工作。县政府成立2014年夏季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秸秆禁烧办公室(见附件)。办公室主任由县农工委副书记郝敬军同志兼任。各乡(镇)、办事处也要成立相应组织,做到“人员、车辆、经费、办公地点”四落实。
(二)严格落实责任
各乡(镇)、办事处要进一步加大对秸秆禁烧工作的领导力度,建立秸秆禁烧应急快速反应机制。县秸秆禁烧办公室成立4个督导组,深入到各(乡)镇、办事处进行督导检查,形成密切联系、督管结合的.工作监督机制。各乡(镇)、办事处要严格落实行政领导负责制,党政一把手是本辖区秸秆禁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工作负总责。主管领导要全力以赴,亲临第一线指挥工作,及时处理有关问题。各村(居)委会要制定禁烧公约,全面开展群众性禁烧工作。各乡(镇)、办事处要成立专项检查小分队和应急快速反应小队,分区域分路段,责任到人,不间断巡查。
(三)实行目标考核
秸秆禁烧工作的考核实行百分制,主要考核内容有四点:一是各乡(镇)、办事处对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组织落实措施。重点考核机构是否建立,人员是否到位,特别是乡(镇)、办事处的巡查是否到位,乡(镇)、办事处的灭火应急分队是否到位,禁烧经费是否落实。二是秸秆禁烧的信息工作情况。重点考核信息报送制度是否落实,信息报送量是否达到县秸秆禁烧办公室的要求。三是焚烧秸秆留下的黑斑。重点看在禁烧工作中是否有焚烧农作物秸秆的情况发生,是否留下黑斑。四是各乡(镇)、办事处对秸秆的综合利用率,重点考核综合利用措施是否到位,利用效果是否显著。
(四)做好信息反馈
县秸秆禁烧办公室要做好全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信息的收集和报送工作,及时围绕工作亮点和热点进行宣传,对在综合利用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单位要进行经验总结并在全县推广。各成员单位要及时向县秸秆禁烧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信息,反映工作进展情况。报送的内容主要是秸秆禁烧工作中有特色的工作措施、对秸秆进行综合利用效果显著的方法,以及在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中涌现的先进典型。
秸秆禁烧方案篇七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生态文明建设为先导,以大气环境污染防治“十条”为准则,坚持“以疏为主、疏堵结合、以堵促疏”,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责任,施铁腕、出重拳,全力以赴打好“秋季秸秆禁烧”攻坚战役,着力推进“两个环境”建设。
二、总体目标
坚持“政府领导、部门联动”的方针,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疏堵并举、标本兼治”原则,充分发挥各有关部门职能,大力推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现农作物全部得到有效利用。积存在城乡结合部、省道沿线等敏感区域,以及路边、地边、村边、渠边、坑边的农作物秸秆得到全面清理,严格措施狠抓秸杆禁烧,确保全县“不着一把火,不冒一处烟”。
三、工作步骤
今年秋季秸秆禁烧工作,自9月22日起至11月10日止,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发动阶段(9月22日至9月25日)。各乡镇、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立即制定实施方案,成立专门工作机构和督导组,明确责任,清晰职责,做到办公地点、人员、车辆、经费、责任“五落实”,形成协调联动、行动迅速、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要采取“挂条幅、贴标语、发传单、村广播、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秸秆禁烧工作的重要意义,教育引导广大农民群众增强环境保护意识,提高参与秸秆禁烧的自觉性。各乡镇于9月25日前将具体禁烧方案和工作开展情况报县秸秆禁烧办公室。
(二)全面禁烧阶段(9月26日至11月5日)。各乡镇、分包部门及督查组要各负其责,进入实战状态,坚持24小时有专人值班,全天候巡回检查,全力投入到秸秆禁烧工作中去,防止发生秸秆焚烧现象。县秸秆禁烧办公室要定期向县政府、市秸秆禁烧办公室汇报全县秸秆禁烧工作的督导及禁烧情况,并在县电视台设立曝光专栏,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及时向社会公布农作物秸秆禁烧信息。
(三)考核验收阶段(11月6日至11月10日)。县秸秆禁烧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采取听实情、查资料、看现场相结合的方法,对各乡镇秸秆禁烧工作进行全面考核验收,将考核结果通报全县,并列入年终考核目标。
四、工作重点
(一)加强农作物秸杆综合利用。各乡镇要结合农牧、科技等部门,要研究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相关财政补贴优惠政策,积极探索农作物秸杆综合利用的有效渠道,除开展秸杆还田和过腹还田外,还可以推广生物质成型燃料压块、秸秆栽培食用菌、秸秆青贮等技术,实现农村循环经济工作的良好发展。有条件的乡镇可以建立以企业为龙头,农户参与,市场化推进零散秸杆(玉米皮)收集物流体系,鼓励建设必要的秸杆(玉米皮)储存、加工基地,以解决制约我县农作物秸杆禁烧工作的.瓶颈。
(二)广泛宣传发动。各乡镇、有关部门要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宣传秸秆禁烧法律、法规和县委、县政府对秸秆禁烧工作的要求,出动宣传车,深入重点乡村、田间地头广泛宣传,做到将政府禁烧通告贴到每个村,禁烧条幅张挂到每条路,责任书签到每个户,明白纸发到每个重点人,在全县营造秸秆禁烧强大声势和高压态势。要加强社会监督,公开举报渠道,完善环境污染有奖举报制度,鼓励和支持公众举报焚烧秸秆行为,对每次举报属实的人员,一次性奖励现金1000元。
(三)加大查处力度。县秸秆禁烧办公室按照“有烟必查、有火必禁、有烧必报、焚烧必罚、渎职必究”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对破坏环境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第一把火,每发现一起,由县财政直接扣罚乡镇2000元,以作为秸秆禁烧举报人员的奖励,乡镇负责追究到村、地块和农户;凡被卫星遥感监测、媒体曝光、省市通报或出现大面积焚烧等造成严重后果的,每起罚款10000元,乡镇主要领导作出书面检查,县纪委依法依纪追究分包部门和乡镇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全县每个乡镇都要在辖区内主要路口、重点区域设立秸秆禁烧巡查点,24小时监控。节假日不间断,白天巡回督查,夜间设点督查。发现着火点,要及时采取措施及时进行处理。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认真履职,确保我县秸秆禁烧工作顺利进行。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进一步做好我县今年秋季农作物秸杆禁烧工作,县成立以常务副县长刘金文任组长,副县长刘俊田、王红任副组长,环保、农牧、公安、监察、科技、林业、财政、电视台等部门一把手为成员的农作物秸秆禁烧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环保局长李占民担任,主要负责秸秆禁烧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导检查。设两个督查组(名单见附件1),车辆自备,具体负责全县秸杆禁烧工作的督导检查工作。
第一督查组:组长由农牧局班子成员担任,成员由林业局、公安局、监察局等单位人员组成,负责督查无极镇、七汲镇、南流乡、大陈镇和里城道乡的秸秆禁烧工作;第二督查组:组长由监察局班子成员担任,成员由农牧局、电视台、财政局等单位人员组成,负责督查张段固镇、高头乡、郝庄乡、东侯坊乡、北苏镇和郭庄镇的秸秆禁烧工作。各乡镇及相关部门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抽调精干力量,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科学安排,分片督导,定人、定车、定任务、定职责,有效遏制秸秆焚烧,确保全面完成今年秋季秸秆禁烧工作目标。
(二)严格落实责任。继续实行县直部门包乡镇、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地块的网格化管理责任制,逐级签订责任状,各乡镇于9月25日前将包村、包地块责任人名单报县秸秆禁烧办公室备案。县政府成立11个县直部门包乡镇督导组(见附件2),组长由本部门班子成员担任,成员不少于2人,自备车辆,深入到分包乡镇进行督导检查。从9月25日开始,各乡镇、各督导巡查组每天下午4:00前向县秸秆禁烧办公室报告工作进展情况,遇到紧急情况随时通报,确保工作有序进行。各乡镇要发挥秸杆禁烧主体作用,按照领导指挥到位、责任落实到位、舆论宣传到位、督导巡查到位、措施处置到位的要求,严格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各乡镇政府一把手为本辖区秸秆禁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工作负总责;主管领导要具体抓,坐阵一线具体指挥,及时处理有关问题。
经联合乡镇派出所组成执法小分队,昼夜24小时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视情节轻重予以经济处罚、拘留直至追究刑事责任、环保部门要加强大气环境质量监测,并将秸秆禁烧期间的大气环境质量变化和存在问题及时向县政府报告。其他有关部门也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大现场督查力度,确保重点区域、敏感区域安全。
县、乡、村三级网格责任人、监管人实行24小时驻守、巡查和值班制度,做到人盯人,人盯地,死看硬守,严防死守,做到白天不见烟,晚间不见火,确保不发生一处焚烧秸秆的现象。认真做好秸杆(玉米皮)清理工作,县城内的主要街道及沿街垃圾池由县城建局负责,东中铺、西中铺、东关、西关、角头五村内的小街道及沿街垃圾池由无极镇政府负责;各分管单位要及时清理转运所有垃圾及全部玉米皮等。
(三)强化责任追究。监察局负责对各乡镇、各包乡镇督导组、巡查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凡对秸杆禁烧不重视、工作开展不力、动作缓慢的,一律启动问责机制。特别是被国家卫星定位监测、市政府通报或发生大面积焚烧的,严肃要追究主要领导、主管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并取消其当年秸秆禁烧工作评选先进资格。
县秸秆禁烧办公室要坚持日报制度,准确掌握工作进度,及时向县政府反馈情况;监察局要组织力量,不定期对各乡镇和各包乡督导组进行督查,具体要做到五查:一查组织领导是否到位;二查是否制定秸秆禁烧工作方案;三查宣传发动是否及时到位;四查具体措施、工作责任是否落实;五查实际效果。要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观念,对烧死烧伤树木行为,林业部门要按有关规定依法查处;对故意纵火行为,公安机关要立案查处,追究涉案人员的刑事责任。
一、工作目标
严格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禁烧区内实现“不见烟雾、不见火光、不见黑斑”,确保市、县(区)中心城区和主要乡镇大气环境不受污染,高速公路、铁路等交通干线通行不受影响,空气质量稳定达标。
二、禁烧重点区域
在全市范围内实施全面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的基础上,划定秸秆禁烧重点区域,发布禁烧公告,进行重点督查。秸秆禁烧重点区域为:城市建成区周围 5 公里内,机场周边 15公里内;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等重要道路两侧 2 公里内;文物保护区、油库、粮库、林地和重要通信、高压输电线、电力设施、输油输气管线等附近 1 公里内。开发区、河东新区全域范围(含物流港和台商工业园),船山区桂花、唐家、龙凤、西宁、新桥、复桥、保升及蓬溪县金桥工业园区等市城郊重点区域。各县(区)的秸秆禁烧重点区由辖区政府负责划定并发布公告。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河东新区管委会是秸秆禁烧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坚持属地管理原则,落实禁烧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工作目标责任制,制定秸秆禁烧工作方案,及时向社会公布,并于2016年4月15日前报市禁烧办和市大气办备案。
(二)强化巡查监管。各地在秸秆禁烧期间要加强防控监管,建立以乡(镇)为单位,村(居)为基础、村民为单元的网格化管理责任体系,建立健全秸秆禁烧工作督查与问责机制。
(三)加大宣传力度。切实抓好宣传引导,适时发布秸秆禁烧通告,提前做好秸秆禁烧防控预告,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多层次、多角度地开展形式多样、贴近社会的秸秆禁烧宣传教育活动。
(四)严格督查考核。市禁烧办、市大气办将按照《遂宁市秸秆禁烧工作考核办法》,会同市政府目督室定期、不定期对各地秸秆禁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和考核,将督查考核结果及时公告,严格扣减目标分值;对禁烧区域内火点数超达10个的,市政府将予以通报批评;对因焚烧秸秆影响交通安全或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当事人和责任人的责任。
秸秆禁烧方案篇八
一、 召开会议传达上级有关会议精神(20xx年5月20日上午)
1、传达上级有关会议精神,结合本村实际布置本季禁烧工作。
秋季秸秆禁烧工作制度,
2、由村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成立禁烧督查组(组长:朱庆风 组员:张金龙、武立荣)全方位检查督导秸秆禁烧工作,成立秸秆禁烧宣传、巡防扑救组(王平、朱庆斌、丁国华及各村民小组长)开展全面开展有效的防控工作。
二、建立夜间禁烧巡防及值班制度
原则上以各村干部定责定片负主责,各村民小组长和党小组长为责任人,采取定岗定位与流动防控相结合。
朱庆风 西一、西二 组 张金龙 谢巷东、前、西、后组
王 平 东一 东二 组 武立荣 黄土桥东、西、下行组
朱庆斌 周家边组 丁国华 西颜、后颜组
三、 设立夜间调控值班组(关键时期)
张xx 丁xx 武xx
四、秸秆禁烧工作奖惩措施及宣传工作
(1)奖励措施:凡是在20xx年夏、秋季秸秆禁烧期限内,未烧一把火的,给予村社两级干部、党小组组长每人200元工作通讯费。
(2)处罚措施:在20xx年夏、秋季秸秆禁烧期限内,凡是发现有焚烧情况的,对定村村干部处罚500元、社长300元,对党员焚烧户:给予党内警告并处罚,白天800元晚上1000元,同时取消第二年的全家合作医疗保险免费的奖补金。对村民焚烧户处罚白天800元晚上1000元,同时取消第二年的全家合作医疗保险免费的奖补金。
(3)宣传发动:从今日始积极做好年度秸秆禁烧宣传工作,召开有关会议做到家喻户晓。将宣传横幅在各自然村醒目位置挂好,工作人员戴上红袖章带上电喇叭到村各户进行宣传工作,秸秆禁烧期间所有工作人员手机保持24小时正常通话以应对突发情况,凡是发现停机、关机者罚款每人50元。
五、秸秆禁烧工作启动时间及工作方式
从5月22日开始对照以上制度全面落实执行进入工作,白天所有村干部到各自的定村单位开展工作,要结合每一个村民小组的实际情况制定小组防控措施,各党小组长要全力配合村民小组长、要全天侯巡查防控,要动员每个党员定点防控包干到户,做到请武立荣、丁国华汇同有关人员将夏、秋季秸秆禁烧的有关政策宣传、传达到我村区域内的每一个承包大户、个私农庄及有关单位做到不留死角。
一、工作目标
夏收夏种期间,按照“疏堵结合,以疏为主、奖惩并举、全面禁烧”的原则,服从街道统一领导、统一指挥,主动在全街范围内推进秸秆禁烧工作。通过在各村(居)实施大面积秸秆还田作业和收贮工作,推动全街秸秆禁烧工作的顺利进行,并坚持防控与督导相结合,确保在街道内不发生省、市通报的“第一把火”,不发生大面积露天连片焚烧(10亩以上)现象,不发生因秸秆抛河引起水质污染致水体功能改变的情况,努力为街道秸秆禁烧工作做贡献。
二、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强化干部群众禁烧意识。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时一项长期、复杂的工作。因此,各行政村要站在加快城乡统筹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到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重要性,对秸秆禁烧工作的重视水平不能降低,力度不能减小,措施不能减弱,投入不能减少,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确保今年秋季秸秆禁烧。
(二)狠抓宣传发动。镇政府召开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会议,各行政村也要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逐级落实禁烧责任。及时发放《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焚烧秸秆的通告》,重点禁烧行政村要组织流动宣传车巡回宣传,利用悬挂标语,广播等方式面向农村和农民群众开展宣传活动,进一步营造秸秆禁烧浓厚气氛,切实增强广大群众的法制观念和环保意识。
(三)狠抓责任落实。 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包片管理责任制,进一步明确镇、村、组三级管理秸秆禁烧宣传教育、政策落实、困难帮扶、综合利用、监督管理、应急处置、责任追究等方面得职责。禁烧期间,镇、村、组责任人、监管人要实行24小时驻守、巡查和值班制度,实行人盯人、人盯地,严防死守、死看硬守,做到白昼不见烟、夜间不见火,完全杜绝焚烧秸秆现象发生。
(四)积极推动秸秆综合利用。要针对农村秋季劳动力缺乏、农时紧的现状。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大力推广农机农艺配套技术,实施秸秆机械化粉碎还田。切实推进秸秆还田、快速腐熟还田、覆盖还田、墒沟埋草、免耕还田,鼓励农民把秸秆挑回家,就地转化利用。不能就地利用的地方,要以方便群众为原则,因地制宜设立秸秆集中堆放点,落实看管人和责任人,并通过组织农民自运、干部帮运、突击队或志愿者搬运、补助代运、招标运输等方式,集中人力、物力尽快将秸秆搬运离田集中堆放。鼓励秸秆收购公司(经纪人)集中堆放点打捆收购,开展肥料化、基料化、燃料化、工业化利用,变废为宝。
(五)继续加大秸秆禁烧投入力度。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一项彰显环保和社会效益的系统工程。尽力而为,各行政村要加大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投入力度。同时,要提前做好禁烧队伍、物资、场所等方面得准备工作,确保禁烧工作有备无患。
(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加强执法检查队伍力量。要继续完善执法监督制度,严格执行焚烧秸秆责任追究制度,继续执行秸秆禁烧督查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禁烧期间,镇党委、政府派出禁烧秸秆督查组,实行驻点督查,分片督查,加强监控。一旦发生焚烧现象,由镇纪委依法依规查处,同时,追究镇、村、组三级责任人责任。
秸秆禁烧方案篇九
为确保我镇20xx年秸秆禁烧工作的顺利开展,实现全面焚烧,减少环境污染,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平武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领导小组文件(平秸秆领〔20xx〕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县部署与要求,按照“标本兼治、疏堵并举、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的原则,通过强化组织领导,完善保障措施,严格落实责任,推进秸秆全面禁烧,实现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和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
坚持“政府领导、上下联动”的方针,突出重点、落实措施,大力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努力实现夏秋两季农作物秸秆全面禁烧和综合利用率90%以上的工作目标。
为进一步做好我镇秸秆焚烧监管工作,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大桥镇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张华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吴涛副镇长。
成员:吴凯镇人大主席。
龙远德镇纪委副书记、安办主任。
韩小敏镇派出所所长。
薛琪镇农技站工作人员。
王琴镇党政办工作人员。
各村支部书记、主任,名单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党政办,由王琴兼任办公室主任,并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开展和相关工作情况的收集上报。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20日至4月20日、8月1日至8月20日)。
镇政府牵头组织,各村具体落实开展秸秆禁烧法律法规和综合利用的宣传,教育广大农民群众提高环境保护意识,提高秸秆禁烧自觉性和秸秆综合利用意识。
(二)全面禁烧阶段(4月20日至6月底、8月20日至10月底)。
各村要成立以支部书记为组长村主任为副组长各村民小组长和其他村干部为成员的秸秆禁烧工作巡防小组,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建立镇、村、组三级秸秆禁烧工作网络,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联动、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各驻村干部负责做好本村秸秆禁烧工作的宣传、指导、督查,明确秸秆禁烧巡查责任,镇政府领导小组将不定时进行专项巡查,及时检查各村工作落实情况和查处秸秆焚烧违法行为。各村巡防小组要及时巡查,发现苗头要及时制止,镇政府设立举报电话24小时受理群众举报。
(三)总结考核阶段(6月20日前、10月20日前)。
认真总结本年度秸秆禁烧工作,肯定成绩、分析不足,总结好的经验教训和好的综合利用技术或措施,明确下一步工作打算,对各村秸秆禁烧工作进行考核和通报。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各村是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和秸秆禁烧工作的责任主体,对本辖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负总责。镇政府将与各村委会签定责任书,村干部划分片区、责任到人,对辖区的禁烧工作进行巡回检查,查处焚烧秸秆行为。
(二)加强宣传教育,努力营造氛围。通过党员群众会、专栏、标语、横幅、宣传资料等形式,加大对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国务院《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等的宣传,增强广大群众的环保意识,为秸秆禁烧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镇农业技术推广综合服务站要切实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宣传和普及,强化秸秆禁烧意识。
(三)加强巡查检查,落实责任追究。各村成立的巡防队要深入村、组、农户、地块,全方位、全时段地监控检查,一旦发现,快速出击,及时扑救,及时上报,从严教训,严重的要上报相关部门依法查处。对故意焚烧或焚烧带来严重后果的当事人,县公安部门要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及刑法有关规定行处罚或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加强技术培训,强化综合利用。积极联系农业部门进行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的培训,大力推广秸秆原料化、肥料化、基料化、饲料化能源化无害化处理等技术。通过多渠道向别的地方学习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和积极开发适合本辖区的技术开发。
(五)加强巡查督查,确保信息畅通。在秸秆禁烧重要时期,镇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要组织人员加大督查巡查力度,督促指导各村禁烧工作有效落实,及时查处秸秆禁烧违法行为,消除焚烧隐患。各村要确保通讯畅通,及时通报秸秆禁烧相关信息。
秸秆禁烧方案篇十
为切实做好今年秸秆禁烧工作,改善我镇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成功举办奥运会提供良好的空气质量保证,特制定此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护大气环境、提高空气质量为目标,按照“标本兼治、疏堵并举”的原则,坚持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相结合,为构建和谐社会,成功举办奥运会创造良好环境。
实现农作物秸秆有效利用,创造性开展秸秆禁烧工作,使积存在路边、田头的农作物秸秆得到全面清理,确保不发生禁烧秸秆现象。
自5月14日开始,到10月20日基本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发动阶段(5月14日至5月20日)。成立镇村两级秸秆禁烧工作领导组。镇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经济发展办公室,同时,镇成立秸秆禁烧工作检查组和督查组,分村开展工作。各村要相应成立由村主要领导为组长的专抓组织。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有关秸秆禁烧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农民群众增强环保意识,提高他们积极参加秸秆禁烧的自觉性。
(二)全面禁烧阶段(5月20日至9月30日)。各村、有关单位要坚持24小时监管制度,防止发生秸秆焚烧现象,各村要采取每天定时向镇党政办报告制度,镇班子成员和工作人员采取24小时专人值班,发现有焚烧秸秆现象,及时处理。
(三)考核验收阶段(10月1日至10月20日)。镇秸秆禁烧领导组对各村秸秆禁烧工作进行全面考核验收,并将考核验收结果通报全镇,对成效显著的村给予表彰。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为切实加强秸秆禁烧工作的组织领导,扎实推进工作的开展,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各村、各单位一把手为本辖区秸秆禁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村要确定一名副职专抓此项工作,及时处理有关问题。
实行秸秆禁烧工作村为主,村干部包组,组干包户逐级包保责任制,镇督查组,检查组要不间断深入村组,进行督导检查,农技部门要加大对秸秆综合利用的推广力度,精心组织,现场示范,积极引导农民因地制宜采取秸秆机械化还田、青贮氨化、发展食用菌等综合利用措施,有效遏制秸秆焚烧,使今年午季、秋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取得成效。
(二)严格执法,强化责任追究。镇村要准确掌握工作进度,及时反馈情况,各村各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要深入田间地头,取保工作有序进行。要强化现场执法检查,对焚烧秸秆现象发现一起,纠处一起,并对直接责任人进行教育和相应处罚,对造成重大污染事故、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导致人身伤亡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秸秆禁烧方案篇十一
为切实做好20**年夏季秸秆禁烧工作,有效防治大气污染,根据《定远县2015秸秆禁烧工作方案》,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全镇范围内实施秸秆禁烧;确保没有环保部环境卫星、国家气象局气象卫星遥感监测通报火点;确保全镇范围内“不燃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现一处黑斑”;加强源头管控,形成秸秆禁烧工作常态化工作机制。
二、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5月10日至5月19日)动员部署
1、召开全镇午季秸秆禁烧动员大会,安排布置夏季秸秆禁烧工作。
2、由包村干部负责,与每台收割机和机手见面,登记作业区域,与机手签订承诺书,对收割机进行逐台核查,对符合作业要求的,发放由镇政府统一制作的标牌,对不符合作业要求的收割机下发整改通知书,否则坚决不予下田作业。
3、分村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签订村规民约。
5、安排专人到各中小学逐年级逐班召开学生会,抵制秸秆焚烧、共创美好家园宣传教育课,以班为单位开展倡议签字活动,发放《致学生家长一封信》。
第二阶段(5月20日至6月30日)全面禁烧
镇村干部划分责任区,明确职责,强化督查,认真查处干部工作不力、农户焚烧秸秆、农机手违规作业行为,全面完成秸秆禁烧任务。
第三阶段(7月1日至7月10日)总结表彰
及时召开秸秆禁烧工作总结表彰大会,总结经验,找出差距,表彰先进,鞭策后进,同时表彰若干名秸秆禁烧好农机手、好村民、好党员、好大户、好家长。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
镇成立秸秆禁烧工作指挥部,负责对全镇秸秆禁烧工作的统一组织指挥,指挥部下设两个巡查督查组、两个执法组、两个应急处置组、八个工作组。其中两个巡查督查组,重点对火点、烟点、斑点进行巡查与处置,对镇村组干部在岗在位履职情况进行督查和问责,同时做好巡查督查记录。两个执法组,重点开展联合执法,做到“四必查”、“四必处”即:有火必查、有烟必查、有斑必查、有报必查;有查必处、机手必处、田主必处、问题必处。两个应急处置组,分别在界牌和永宁集结待命,确保一旦出现紧急情况,迅速赶赴现场进行处置。
(二)营造禁烧氛围
逐村张贴秸秆禁烧通告,逐户发放一封信,每村要在醒目位置悬挂横幅,横幅不得少于5条,从5月20日开始全面开放“村村响”,每天播放不得少于三次,每次不得少于半个小时,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把宣传教育工作贯穿禁烧工作始终。
(三)实行保证金制度
所有参加秸秆禁烧的镇村干部要向镇党委、政府缴纳禁烧
保证金,保证金由农经站负责专户管理。联系村负责人、包村干部、村书记、主任分别缴纳0.5万元,镇抽调的干部和村干部缴纳0.3万元,待禁烧工作考核后,结算禁烧保证金,并根据禁烧结果予以加倍奖励。
(四)明确职责
1、实行主要领导包线、党政班子成员包村、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包户的网格化管理,一处着火点四级追究责任制度,实行禁烧无空白、职责无盲点、管理无缝隙、追究无容忍。
2、逐级落实禁烧职责,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1)镇党政主要负责人是秸秆禁烧第一责任人,主要职责是组织开展禁烧工作,督查干部在岗工作情况和工作成效,调度落后村组和干部。
(2)联系村领导、包村干部、村书记和主任负责落实禁烧工作的各项规定,组织村组干部入户宣传禁烧工作,帮助群众解决收割和安种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查处违反村规民约中有关禁烧规定的案件,第一时间扑灭着火点,确保辖区没有卫星遥感监测通报火点。
(3)村干部负责责任区禁烧工作,组织村民组长开展禁烧工作,严防死守不符合要求的农机下田作业,第一时间扑灭着火点,确保辖区没有卫星遥感监测通报火点,带头承诺本人及其亲属不焚烧秸秆。
(4)村民组长负责本组禁烧工作,带头承诺本人及其亲属不焚烧秸秆,一旦发现着火点第一时间报告并组织人员扑灭,为执法组现场指认着火点所在地块的田主。
(5)党员和享受“老字号”工龄补助的人员要带头执行秸秆禁烧有关规定,同时要包保亲属不焚烧秸秆。享受“老字号”工龄补助的人员违反禁烧规定,停发工龄补助。
(6)村民要带头执行村规民约,不焚烧秸秆,主动参与灭火。凡本户焚烧秸秆(或焚烧秸秆的田块不能认定点火人的,视为本户所为),停发农业补贴。
3、实行联保承诺制度。围绕秸秆禁烧田块,实行户与户联保、干部与亲邻联保、机手与田主联保、班主任与学生家长联保、被流转户与流转大户联保的多元化联保制度。
(五)加强农机管理
严把农机作业质量关,凡农机手不签订承诺书、不加装粉碎装置、没有镇装订的统一标牌一律不准下田作业,对违规作业的.农机手一律扣留收割机、直到收割结束方可放回,各村要积极联系外地大型收割机,解决群众收割问题。
(六)安全处置秸秆
以村民组为单位设置一个至两个秸秆堆放点,对不能打捆或没有破碎的秸秆进行集中堆放,明确具体监管责任人,由镇集中腐化和处置,杜绝集中焚烧、水体污染及火灾现象。临时堆放点补助标准按每亩1500元进行补助。
(七)实行友邻乡镇联防联控机制。
加强与藕塘、大桥、南谯章广、肥东古城镇等乡镇的沟通与联系,制定信息共享、联合执法、应急处置等协作办法,共同抓好边界交叉区域的秸秆禁烧工作。
(八)做好后勤保障
在秸秆禁烧期间,各村要妥善安排好参加秸秆禁烧工作干部的生活问题,镇实行以奖代补的形式予以补贴。
(九)严惩第一把火
根据县政府关于秸秆禁烧工作要求,对于焚烧第一把火的农户、机手及其责任区干部实行严惩。
1、焚烧第一把火的农户,严格按照村规民约实行重处,除罚款外,停发农业补贴。
2、焚烧第一把火的农机手,除罚款、停发农业补贴外,取消收割机作业资格。
3、焚烧第一把火的责任区,责任区责任人予以撤职,村民组长予以撤职,包村干部、联系村负责人、包村干部、责任片的书记或主任除按规定扣除相应的保证金20%,视情节轻重予以组织处理。连续连第二把火的责任区,责任片的书记或主任予以撤职,包村干部在广播上做检查。
四、严格奖惩
(一)被镇巡查发现禁烧干部不在岗的,镇联系村负责人、包村干部、抽调的镇禁烧干部、每次罚款100元,村书记、主任100元,其他干部50元,被县以上督查发现反馈或通报的加倍处罚。
(二)被镇巡查发现的收割机没有加装粉碎装置进行收割的,每次处罚镇联系村负责人、包村干部、所在责任片的书记或主任各200元,责任区干部300元(责任区干部已报告的免于处罚),发现收割机虽然加装了粉碎装置但没有按照规定作业的每次处罚镇联系村负责人、包村干部、所在责任片的书记或主任100元,责任区干部处罚200元(责任区干部已报告的免于处罚),被县以上督查发现并反馈或通报的加倍处罚。
(三)被镇巡查到的着火点且着火点面积小于10平方或长度低于5米的,并在10分钟之内扑灭的免于处罚,如果超出上述面积或长度且超过10分钟没有扑灭的,一次扣罚村民组长50元、责任区责任人200元(10分钟之内没有赶到现场的加倍处罚),责任片书记或主任200元、包村干部和联系村负责人200元,被县以上巡查发现反馈且没有通报的按上述处罚。
(四)被县以上巡查督查发现通报的着火点,每次处罚镇联系村负责人、包村干部、责任片的书记或主任、责任区干部各300元,被县里确定为全县第一把火的,除扣除上述人员保证金的50%以外,镇干部年度考核一律视为不称职。书记或主任给予组织处理。
(五)被环境和气象遥感卫星或省巡查发现通报的着火点实行“一例死亡法”,该村所有保证金全部扣除,相关人员给予组织处理。
(六)实行有奖举报。鼓励举报秸秆焚烧行为,一经核实,将给予举报人员200元奖励。
根据灵城镇镇委镇政府要求,结合我村实际,制定午收期间秸秆禁烧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午收期间实现全村范围“不点一把火,不冒一股烟”,不发生因禁烧秸秆造成的安全事故,实现全面禁烧。
二、主要措施
(一)成立领导小组
成立由镇党委委员、镇党委副书记雷明鸣、村第一书记任亮为总指挥的全面禁烧领导小组,村党支部书记武余龙任组长、村主任刘言成任、镇组织委员任副组长,其他两委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组长负责全面工作,为第一责任人,领导小组副组长负责具体抓落实。
(二)划定禁烧片区
全村8个村民组,划分为两个片区,各村民组组长为责任人,安排村两委人员具体包组。
三、组织保障
(一)广泛宣传,加强引导
发放行政告知书到每户村民;利用村广播、横幅、标语等方式集中宣传,形成浓厚的宣传氛围。
(二)专项治理,经费保障
秸秆禁烧工作经费列入我村预算。
(三)目标考核,奖惩兑现
1、禁烧领导小组和村民组长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责任和奖惩措施。
2、做好禁烧期间值班看守。自6月1日至6月15日制定24小时值班表,明确交接班时间,实行24小时值班看守,发现擅自离岗罚款300元。
3、奖补与责任挂钩。在禁烧期间,每个村民组设基数奖1000元,如发现一处着火点,罚所属村民组长和包片人员各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