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是对过去一定时期的工作、学习或思想情况进行回顾、分析,并做出客观评价的书面材料,它有助于我们寻找工作和事物发展的规律,从而掌握并运用这些规律,是时候写一份总结了。总结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最新的总结书范文,方便大家学习。
最新油品储运工作总结精选篇一
青春无畏,逐梦扬威,叱诧赛场 ,唯我一十七
地到尽头天为界,比赛场上我为峰
文能称霸,武能称雄 ,比赛场上,四班最强.
挥洒汗水,舞动青春,叱诧赛场,永争第一.
呵呵 就想到这么多,你参考参考吧,希望对你有帮助 !有稿子你参考参考吧!!
激动的血液因今天而沸腾,
紊乱的情绪因今天而激动。
在明媚的蓝天下,在宽广的绿茵上,
一颗颗炽热的心为你们而跳动,
一双双期待的眼神因你们而牵动。
努力吧!运动健儿们,
相信自己,胜利的光环将永远环绕你们!
青春写下我们的召唤,青春编织我们的诺言。
我们有无穷的活力,我们有无边的幻想,我们时刻准备着去创造无限的可能。
绿荫场上,我们勇往直前,因为我们坚信勇者无惧!
终点线上,我们放声高呼,因为我们知道来之不易!
领奖台上,我们心潮澎湃,因为我们懂得人定胜天
致长跑运动员
人类的力量在那一刹那展现,拚搏在那一瞬间化为生命的起点,在那一刻万物化为虚有,只知道,胜利并不遥远。
抬起头往往前面,终点线已依稀可见。无数个日日夜夜的辛劳,将在近日兑现。
洒一把艰辛的汗水,继续抬起疲倦的'脚步,爆发的一吼气贯长虹,继续向前,不论成功与否,你已曾经拥有。曾记否,在终点欢呼,震惊四周。
致跳高运动员
一根竹竿,决定了你的命运。
是喜是悲,全在一瞬间。
你矫健的身躯,像一颗流星,划过寂静的黎明。
柔软的铺垫,融入了你所有的快乐。
所有的精彩都在你跳起的那一刻,我将永远铭记在心。
弧线——致铅球运动员
一道优美的弧线划过眼前,我不禁浮想联翩。
这精彩的弧线啊,凝结着多少辛勤的汗水。
无论的弧线啊,穿托着多少热切的企盼,它是这般自然,又是如此完美,没有什么遗憾,只留下一片美的体验。
我要永远将你留下,让我的心中印上一条弧线。
走过一段很长的路,
你用青春的脚步,
敲出铿锵的音符。
成功融入笑容,
失败也有幸福。
一双双期盼的目光,
每个人脚下都有一条成功之路。
为拚搏喝彩
在黑白相间的跑道上,留下了你们灿烂的身影。
在枪响的那一刹那,似流星、似闪电,
如骏马奔腾,如蛟龙腾空,如猛虎出洞,
不在乎名次高低,不在乎成绩高下。
努力拚搏,顽强奋斗,
即使落后,也顽强不屈,永不退缩!
败者的心声
悄悄的,我退居一旁,
避开所有的掌声和目光,
远离胜利者的灿烂和辉煌。
如果说生命是一场竞争,
我参与,也把滋味品尝。
那么,让我也抬起头,
甩掉心中的压抑,
下次运动会我仍会与你较量!
天和地的融合
是什么力量,
让你在百米上飞翔?
是什么力量,
让你用力量点燃着希望的操场?
在绿茵的操场上,
天地赋予你力量,
让你无忧无虑挥洒梦想和希望。
运动会感悟
无论乌云有几分阴沉,他给大地是一种感慨;
无论荆棘有几多稠密,它给目光是一片风景;
无论生活有几多泥潭,它给生命是一种考验!
一根竹笋,如果从头到饱满沧桑,也许能成为一首凯歌;
一株小草,如果能承受寒霜考验,也许能长成一片绿洲。
朋友们,不要坚持不放弃,你就是这场战斗中的胜者!
阳光灿烂的日子
运动场上,
有着健儿们奋勇拚搏的身影;
观众席上,
响着拉拉队员摇旗助威的呐喊。
这呐喊,弥漫友谊的芬芳;
这身影,凝聚着责任的力量。
但无论成功或是失败,
无论欢笑或是泪水,
我们永远铭记,
这充满奋斗的日子。
最新油品储运工作总结精选篇二
乙方(承租人):石油化工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合同签订地点:
第一条 加油站基本情况:
1、土地情况
在本合同签订之前,甲方须提供土地所属方出具的“同意加油站租赁及所占用土地转租意见书”。
2、房屋情况。房屋共 间, 平方米;
3、该站共有加油机 台,加油枪 支;油罐 立方( 立方两个, 立方两个,共 个油罐)。
4、雨棚一个 平米,室内暖气设备一套,10千瓦发电机一台及配套设施一套。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计五年,从 年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用途
加油站经营、成品油销售以及其他在乙方营业执照范围内的合法经营活动和为经营而进行的管理活动。
第四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该加油站的年租金为净5万元(人民币)(不含水、电、取暖费)。
租金付款以下列方式执行:
按年度支付:每年租金一次性支付,支付时间:第一年租金在交付加油站前支付,以后年度租金提前一个月支付。
支付方式:现金或支票甲方收到租金时,必须出具正规的租赁业发票。无租赁业发票的,乙方可拒付租金。
第五条 水电费及其他费用
甲方保证现在正常运转的水电暖设施交付乙方使用,乙方使用后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由甲方免费向乙方提供独立的供电水计量设施。
水电费由乙方交付,水电费的基数以水电表记载的经双方核实并签字盖章认可后的数字为准。
甲方应当缴纳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税项由甲方自行支付。因甲方出租加油站可能产生的土地合法化涉及土地方面的.或者其他方面的一切费用和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双方签订本合同后,甲方应当自行按照土地管理法律的要求办理相关登记备案、变更手续,并自行交纳有关费用和收益,由此产生的责任和费用甲方自行承担与乙方无关。
第六条 甲方向乙方声明并承诺如下
1、甲方是依照中国法律设立的企业法人,依据中国法律具有出租本合同第一条载明的加油站及其附属设施的资格。出租该加油站的行为如果需要股东或董事会批准,已经得到股东或董事会的书面同意,甲方保证该书面同意的真实性,并将该书面同意作为合同的附件。
2、甲方对出租的本合同第一条载明的加油站及其附属设施享有完全的所有权,对于出租房屋占用范围内土地已经获得出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或其他合法的土地使用权)。
3、出租的本合同第一条载明的加油站和其附属设施及国有土地使用权(或其他合法的土地使用权)之上未设置抵押权、典权以及其他形式的物权。
4、出租的本合同第一条载明的加油站和其附属设施及国有土地使用权(或其他合法的土地使用权)之上没有司法机关、行政机关查封或者以其他方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5、如果出租的本合同第一条载明的加油站和其附属设施及国有土地使用权为甲方与其他人的共有财产,则甲方出租该不动产的行为已经获得其他共有人的书面同意。甲方保证该书面同意的真实性,并将该书面同意作为合同的附件。乙方向甲方交付价款,视为向该不动产所有的权利人交付价款。甲方保证已经获得其他共有人的书面授权,由其代为受领价款。甲方保证该书面授权的真实性,并且将该书面授权作为合同附件。
6、出租的本合同第一条载明的加油站和其附属设施系合法建筑,已经获得相应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出租的本合同第一条载明的加油站和其附属设施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环保、卫生、市容、消防等方面的规定。如果出租的本合同第一条载明的加油站和其附属设施因甲方的原因而被罚款,甲方承担交付罚款的义务,并且有义务使出租的本合同第一条载明的加油站和其附属设施符合有关规定,免于以后被处罚。
7、甲方保证出租的本合同第一条载明的加油站和其附属设施符合国家安全规定,并且符合加油站营业的安全要求。
第七条 加油站及附属设施的修缮
经双方协商,租赁期内,现有设备设施非磨损性毁坏的维修由甲方负担,经营过程中,磨损性损坏的维修费用由乙方负担。房屋、雨棚等建筑物非人为因素造成房屋裂缝、地基下陷由甲方负责,发生其它问题由乙方负责。
1、涉及出租加油站房屋主体结构、用电线路、上下水管道的维修保养以及出租加油站油罐、加油机、管线等主要经营设施维修,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组织维修由甲方或乙方进行,从甲方交给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或乙方从应付甲方的租金扣减。
2、涉及出租加油站房屋主体结构、用电线路、上下水管道的维修保养以及出租加油站油罐、加油机、管线等主要经营设施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
3、其他方式: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按第一种方式执行。
第八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按照合同收取租金的权利;
2、甲方在本合同期满后,如无违反合同的情形有权要求乙方返还履约保证金(无利息)。
3、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对出租加油站的修缮义务或承担修缮费用。
4、除因不可抗力致使租赁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外,甲方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当承担违约金,如果因此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还应当负责赔偿。
5、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后,乙方甲方允许乙方不必征得甲方的同意即可对租赁加油站进行改造、重修、扩建,只要这种改造、重修、扩建是乙方经营管理的需要否则不可动工。
6、甲方允许乙方不必征得甲方的同意可以将承租加油站直接转租别人或承包给别人,但转租后甲方仍与乙方直接结算租赁费,不与转租人产生关系,由于转租发生的责任和刑事事故由乙方负责。
7、甲方不得继续从事与乙方经营项目雷同的经营活动。
8、甲方应当为乙方提供加油站经营管理所需要的各种正常手续,并应乙方要求办理变更手续。具体证照清单见本合同第十条。
第九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享有出租加油站及其附属设施完全的使用权。按照乙方规划与安排使用出租加油站。
2、乙方有无权对出租加油站进行改造、重修、扩建;乙方有权对出租加油站进行站容、站貌、设施、环境等进行改造和维修;有权更换该站名称,悬挂“中国石化+朝阳图案”的标识,乙方的该项权利不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只要这种改造、重修、扩建是为了使加油站和附属设施适合经营管理的需要。
(2)新增财产的产权无偿归甲方所有,由甲方折价予以补偿。
(3)由双方协商解决。
4、乙方有权在出租加油站内外设立自己的形象标识,有权以加油站及其附属设施作为发布广告的载体。
5、乙方有权使用构成出租房屋主体的设施及附属设施。
6、乙方可依据自己的安排设立安全保卫设施。
7、乙方可以将承租加油站转租,转租不必征求甲方的同意,但是,转租期限到期日应在本合同租赁期间届满前。
8、租赁期满,乙方有优先承租加油站的权利。
9、在租赁期间或者租赁期满两年内,甲方转让出租加油站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10、乙方应当向甲方如数按时交付租金,但依据本合同做出扣减的除外。
11、乙方在出租加油站内依法经营,不得进行非法活动。
13、租赁期间,不得自行完全拆除租赁加油站。
14、严格执行消防安全有关规定,健全防火、防盗措施。租赁期间由于经营不善引起的火灾,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租赁期间,加油站的安全防范,刑事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15、水、电、煤气、暖气、电话、有线、卫生、物业管理等费用,由乙方按规定自行承担。
16、乙方要在租赁期冬天下雪时,要对国家批准和公路两边进出口甲方硬化路面及罐区共计2160平米的积雪进行清理,否则由于积雪造成的损坏和在租赁期乙方的人为损坏完全由乙方负责维修费用。
第十条 加油站资产、证件完善
本合同签订前,甲、乙双方对该加油站所有资产登记填表,经乙方对所有财产进行验收,不符合加油站建设或设计规范的,甲方应在合理期限内按照乙方要求进行整改,该站财产以双方签字确认的登记表为准。
第十一条 加油站资产和证照的交接
本合同签订后3日内,双方对该加油站进行交接,交接包括财产交接和证照交接,交接中形成的《财产交接清单》和《交接纪要》等文件属于本合同的附件。
当甲方交付的加油站财产和证照不符合合同约定时,乙方有权拒绝支付其余款项,并且该拒付行为不构成本合同项下的违约。乙方随时有权要求其补齐,且该项权利属于不可抵消的乙方单方享有的独立的权利,无论合同各方是否有其他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水、电
加油站交付后,甲方应保障为乙方提供加油站运营所需的水、电等全部配套设施,确保水、电的畅通使用;水源、电源应当接入国家供水、供电部门的统一网络。
如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无法正常使用水、电而导致该站无法正常经营,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全部由甲方承担,该情况持续超过15天,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增补租赁时间、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并单方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条 租赁期满后事宜
1、租赁期满后,加油站的不动产归甲方所有;动产部分属乙方投资的归乙方所有,其余部分归甲方所有。
2、租赁期满后,如乙方愿意继续经营,同等条件下,甲方应优先与乙方续签转让加油站经营权合同;如乙方不愿继续经营,应将加油站移交给甲方,并保证其连续性。
3、租赁期满后,如果乙方不再继续租赁加油站且甲方没有违反合同情形,乙方应当在加油站交回甲方后10日内返还履约保证金。
4、租赁期满后,如果乙方不再继续租赁时,乙方有权拆除“中国石化+朝阳图案”标识。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下列行为构成本合同项下的违约行为:
1、甲方未按合同规定向乙方交付符合合同约定的加油站财产和证照;或未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交付加油站。
2、乙方未按合同规定及时足额交付租金。
3、甲方未按合同规定履行证照的完善、变更、代办义务,致使乙方不能正常使用加油站的。
4、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规定,作出虚假声明或未履行承诺。
5、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办理土地合法化手续,影响加油站正常经营的。
6、双方违反合同其他规定的。
违约救济措施:
1、一方违约的,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停止违约行为并采取补救措施。
2、违约方,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
3、一方根本违约,造成另一方履行合同对自己重大不利的,另一方可解除合同。
4、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当向另一方赔偿因此而受到的实际损失。
5、双方特殊约定的违约责任和违约金:
(1)违约金:由于甲方原因终止合同,甲方支付乙方违约金10000元。由于乙方原因终止合同,乙方支付甲方违约金10000元。
第十五条 保密义务
本合同的条款内容和合同任一方提供的与本合同有关的非公开的商业信息和技术信息(以下统称“保密信息”),只能由本合同各方及其人员为本合同目的而使用。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对于本合同的条款内容和合同任一方提供的保密信息,未经合同双方或提供方的书面同意,合同各方及其知悉保密信息的人员均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提供或披露给任何第三方。
如相关政府部门或监管机构要求本合同一方披露合同内容或任何保密信息,接受方可在该政府部门或机构要求的范围内做出披露而无需承担本合同项下的责任,但披露方应尽商业上合理的努力确保该等被披露的信息获得有关政府机关或机构的保密待遇。
在任何情形下(其中包括本合同终止、解除的情形),本条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永久持续有效。
第十六条事前事项
本合同签订前,甲方因该加油站与其他法人、自然人发生的一切未尽债务关系,均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乙方接管该加油站后,由于甲方事前原因(如:未结民事纠纷、未结行政处罚等)致使该加油站无法正常经营,甲方对此负有排除义务,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增补租赁时间、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
第十七条 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
1. “不可抗力” 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天灾、水灾、地震或其他灾难,战争,以及其他在受影响的一方合理控制范围以外且经该方合理努力后也不能防止或避免的类似事件。
2.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或延迟履行合同的一方可视不可抗力的实际影响免除部分或全部违约责任。但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通知可能的情况下立即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15天内特快专递邮寄相关的主管部门签发的证明文件,以便其他各方审查、确认。
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终止或消除后,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 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终止或消除后15天内特快专递邮寄相关的主管部门签发的证明文件确认不可抗力事件的终止或消除。
4.如果不可抗力的影响持续超过1个月,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与对方取得联系,以便解决进一步履行合同的问题。如果不可抗力的影响持续超过6个月,任何一方都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
5.因地震、战争、洪水、火灾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一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免除违约责任。甲方按照实际租赁加油站的时间收取乙方租赁费,多收部分,由甲方退回乙方。
6.经营期间,如遇国家规划、拆迁、政府征收等政府行为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甲乙双方应解除合同,互不承担违约责任,政府拆迁补偿费归甲方所有,经营补偿费(至合同到期日剩余日期的经营补偿费)归乙方所有。同时,甲方按本合同规定的租赁期限减去乙方的实际租赁期限,退还乙方剩余年限的租赁费。
第十八条 协助义务
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如遇到需要使用加油站邻近马路、场地时,甲方应给予及时协助帮助处理好相邻关系。
第十九条 通知
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合同双方一切联系均以书面通知为准,特殊情况可先口头通知并即补书面通知。双方共同签署的有关文件,属于合同的补充文件。双方联系的具体规定(代表、地点、方式等)在特殊条款中订明。未作特殊约定的,通讯地址为本合同首部载明的地址。
第二十条 争议解决方式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甲乙双方发生争端,双方应首先本着相互谅解、信任、平等互利原则充分协商,解决争端;若协商失败,任何一方均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争端;若调解无效,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在调解和仲裁、诉讼过程中,双方应保证本合同正常履行。
1、 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2、由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第二十一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
1.按本合同书规定的全部有效的签字盖章完成后,本合同书立即生效。
2.双方应按本合同书全部条款所约定的事项完整全面地履行合同。
3.如果情况变化,致使合同书需变更时,必须经双方书面同意才能成立。为此,一方提出的建议应当以书面方式送交另一方作应有的考虑。
4.如果本合同书需延长(不可抗力等),甲乙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或在特殊条款中事先加以说明。
5.合同签约后出现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等变化时,合同双方经协商后可做调整,并在特殊条款中具体说明。
第二十二条 其他
1.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四份。
2.甲、乙双方已相互提示就本合同各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对方要求作了相应的说明,签约双方对本合同的含义认识一致。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
(签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
(签章)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
最新油品储运工作总结精选篇三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乙方(承运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签约地点:
第一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承运范围
1、起运地点:甲方指定的油库或甲方指定的提货地点。
2、送达地点:甲方指定的加油站、油库或终端用户。
汽油、柴油、煤油、燃料油、润滑油等成品油。
第四条 承运车辆
乙方履行本协议的油罐车数量为车辆,其中汽油车辆,柴油车辆(见附件*乙方运输车辆明细表),乙方所提供的承运车辆为甲方专用车辆,不得另行承运他方业务。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减少运力。乙方有责任根据甲方业务发展需要积极增加运输车辆以满足甲方业务需要的,在协议期满后的招标中可作为优先考虑的条件之一。
第五条 承运资质
乙方必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参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许可证,各地安监部门每年核发的《罐体检测证明》、交通部门每年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等相关营运资质,并向甲方提供上述所有证照及油罐车的行驶证复印件。
第六条 安全管理
1、乙方在油品运输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省(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和《**省(市)交通安全法规》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驾驶员、押运员应当经过相关安全知识培训,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做到持证上岗、禁止无证或不按准驾车型资质驾驶油罐车。
2、乙方必须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车辆参与甲方的油品运输,车辆实际载重量与行驶证标明的核载量必须相一致(参运车辆清册见附件*),并将车辆情况报甲方备案;严禁超载,超速行车和车辆带病上路营运等严重违反交通安全法规的行为,甲方物流中心应对乙方参运车辆核发安全准运证。
3、乙方必须保证参运车辆处于适合油品运输的良好状态,油罐车内无积水、杂质、清洗干净、无滴漏、如遇突发事故、车辆维修、保养等特殊原因造成运力不定,应尽力内部协调解决、确实不能内部协调解决时,应及时向甲方报告。
4、乙方为甲方运输油品的车辆必须符合甲方规定的形象标准,持有甲方物流中心安保部门签发的安全准运证;保持外观整洁,并在车辆显著位置作出危险品标志和标签。
5、乙方承运人员必须持有*省(市)消防安全部门颁发的上岗资格证书以及甲方物流中心安保部门签发的服务证,做到持证上岗。
6、油罐车辆必须严格执行甲方的“专车专用”制度,根据兼容性分类,按类转运油品,若因运力需要调换装载油品种类的,乙方必须按程序申报,经甲方物流中心同意后进行清罐,并由甲方中心化验室检验合格后,方能执行配送任务。
7、乙方所有油罐车的容积表必须经国家法定的计量检测部门或甲方中心计量室测定且在有效的检定期限内,并经甲方确认后,方可投入营运。
8、乙方在油品接卸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中石化石油分公司油库油罐车装、卸油hse作业指导书》(见附件*)相关规定进行操作。若发现乙方作业人员在卸油时有先接皮笼,后接导静电接地线的违章现象,甲方有权终止乙方的承运业务。乙方承运车辆应配置2个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和设置专用的静电接地端子,并在罐车尾安装安装2根导电橡胶拖地带,保持有效触地。
9、乙方在运输过途中造成的交通事故和人员伤亡,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全部责任,与甲方无涉。乙方车辆在行驶途中,若发生交通事故,应第一时间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协调运力。
第七条 数量质量
1、乙方承运油品的所有车辆应当配备专用的计量器具和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或甲方中心计量室出具的有效油罐车容积表。油库与乙方以油库计量仪表发货数作为计量交接依据,乙方与加油站的数量交接实行罐车交接。乙方与客户的数量交接执行甲方与客户签订的协议。
2、油库交接:承运车辆在油库装油结束后,平台发油员与承运车的押运员共同测量油高、水高,对装油口和卸油口进行铅封,在出库单上加盖“油库发货专用章”。对属加剂加价范围的油品,须在装油前加入清净剂,并加盖“已添加清净剂”图章。
3、加油站、客户交接:接收方核对油品品种、数量,并与押运员共同检查铅封数量和完好情况。乙方须在接收方确认油品数量符合条件后卸油。油品卸净后,接收方在出库单上签字确认。
4、电子签封投入使用后,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关于“gps-电子签封系统”使用、保养、管理的有关规定,若违反规定,造成配送任务无法执行的,甲方将视情况对乙方实行车辆停运,以减少运输量、直至解除协议,并追究相关赔偿责任。
5、超耗:在出现超额损耗时,收油工和驾驶员(押运员)要在《数质量交接证》和《出库单》上写明情况,共同签字确认,再上报甲方调度中心。查明责任后,按用户负担定损、承运车队负担超耗的原则处理。应由乙方负担的,由甲方统一在运费结算中抵扣。乙方承运人员不得擅自用现金向加油站赔偿超耗油品。
第八条 承运责任
1、乙方运输车辆应严格执行甲方的“专车专用”制度,不得混装汽、柴油和承接第三方的配送任务。在油库装油、在加油站或客户处卸油前应当检查油品品种与罐车和接收油罐所装油品是否一致,确保不发生混油事故。若承运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由乙方全额赔偿经济损失,承担全部责任,且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2、乙方车辆在运输途中被发现或有人举报经证实有偷盗油品行为,乙方须全额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决定对乙方实行车辆停运,减少运输量直至终止本协议。若触犯法律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3、甲方根据配送量的情况,负责配送计划的调度,乙方负责配送车辆的安排。
4、乙方指派与甲方进行业务联系的日常管理人员,必须持有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委托(派)书。乙方车队根据调度中心每天制订的派车计划到指定的油库提油,不得擅自变更甲方要求的送货时间、送货地点和提货数量。
5、若乙方未按照甲方数质量交接要求操作,造成客户投诉,拒收等影响配送业务开展的,乙方将承担全部责任。
6、乙方车辆严格按照甲方配送要求的时间进行配送,确保加油站不脱销。如遇突发事故、车辆维修、保养等特殊原因造成运力不足,应尽力内部协调解决,确实不能内部协调解决时,应及时向甲方申报。乙方对于甲方临时增加或减少的配送计划,应当执行,不得拒绝。因乙方原因不执行运输任务而造成加油站脱销的,甲方有权决定对乙方实行车辆停运或终止协议,并对甲方损失予以赔偿。
7、乙方应当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配备2辆应急车,以备紧急情况下由甲方调运。
第九条 单据流转
本协议将执行甲方《销售票据管理办法》中有关单据流转的管理规定。
第十条 运费结算
1、结算时间;每月*日为运费结算断帐日,结算上月*日至当月*日实际发生运费,乙方必须在当月*日之前将与甲方核准后的运费结算清单(包含零售片区和专业中心加油站汇总结算清单)和税务部门认可的可抵扣运输发票送达甲方物流管理部门、甲方物流管理部门在每月末最后一天前将乙方运费支付到位。
2、结算依据:经过甲方物流管理部门调度中心负责人核定的当月运杂费结算清单和甲方各零售片区、专业中心汇总结算清单为当月运费结算的唯一依据。
即乙方每天将前一日已完成配送任务的“签收联”、“运输联”进行整理登记,并把签收联上交到甲方调度中心相关的零售片区和专业中心(独立核算加油站和自付运费客户的“运输联”上交到甲方调度中心),甲方按照《运杂费管理实施细则》进行核对,结算。
第十一条 运费定价
短途运价*元/吨;
计算公式:应结运费=短途运价×成运油品数量;
长途运价*元/吨·公里;
计算公式:应结运费=长途运价×运距×承运油品数量;
第十二条 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义
1、要求乙方按照规定的时间、趟次顺序、路线、地点、把油品运送到目的地。运输里程以重载运距为准。即以发货点到收货点正常情况下的重载运行距离为准,一经核定,双方不得随意修改。若遇道路维修、桥梁毁损等原因需要长期绕道行驶的,经甲、乙双方确认新的运输里程并报甲方物流管理部门批准后,按新确定的运输里程计算运费,绕道行驶原因消失后,立即恢复原里程计算运费。
2、在乙方将油品送到甲方指定的加油站或收货地点前,甲方可以要求乙方中止运输、返还油品或变更送达地,但应按甲、乙双方认可的实际里程支付运费。
3、若乙方将油品错运到其他目的地(非甲方指定目的地),应及时返运至甲方原指定目的地,并不得要求甲方支付因错运而增加的费用。若因此而造成甲方损失的,则扣除此次运送的全部运费;若甲方损失大于此次运费,则按实际损失赔偿。
(2)乙方不能为甲方提供正常的运输服务的;
(3)乙方承运油品不能保质保量,一年内经*次书面警告仍不能纠正的;
(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服务质量进行跟踪调查、提出要求、督促乙方改进服务质量。
(6)甲方应按约定的结算时间向乙方支付运费。
二、乙方权义
1、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油库,加油站关于装、卸油的规章、制度、流程;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根据约定的结算时间支付运费。若甲方不按时支付运费,乙方有权停止运输,并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但乙方不得对相应的运输油品进行留置。
3、油品运输送达加油站等目的地后,乙方知道收货人的,应当及时通知收货人,收货人应当及时验收卸油;收货人不明或收货人拒绝接卸油品,乙方无权自行决定如何处理油品,应当及时与甲方联系,按甲方指示办理。
4、完全符合卸油条件而油品到目的地后不能及时进行卸油,而影响乙方的车辆不能执行下一趟运输计划造成的后果由责任方负责。
5、乙方可根据甲方的运送计划,合理调度运输车辆。
6、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危险品运输的法律法规及中国石化系统制定的有关成品油运输规章制度,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油品运到指定的地点。对托运的油品安全负责,保证不发生安全事故,油品损耗(正常损耗除外)、人为的变质。如有上述问题,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造成甲方损失的,承担赔偿义务。
7、在油品到达后,收货人接卸油品前,承担保管义务。
8、乙方承运油品过程中所涉及的相关的路、桥费由乙方承担,并妥善保管好运输过程中产生的各项单据、凭证。
9、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向第三方转托甲方的成品油运输业务。
第十三条 特别约定
(一)配送车辆发生以下现象的,对该车停运7天并赔偿相关损失。
1、违反甲方所属物流中心颁布的《油罐车入库装油安全管理禁令》规定的。
2、不按照油库的装油流程进行规范操作,发生如冒油、损坏平台发油设施等事故的。
3、卸油过程中,无故与加油站(客户)发生争执,损坏对方卸油设施的。
4、卸油过程中,采取一些非正常手段,如车辆前后轮胎不平,影响数质量正常交接的。
(二)配送车辆发生以下现象的,对该车停运14天并赔偿相关损失。
1、司押人员在配送车辆驾驶室内吸烟,危害二次物流配送安全的。
2、不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配送,造成加油站脱销,且没有正当理由的。
3、不与调度中心和加油站(客户)及时联系,擅自取消配送计划,造成一定后果的。
4、故意损坏车载gps-电子签封系统,导致无法实时监控车辆运行的。
(三)配送车辆发生以下现象的,对该车停运30天并赔偿相关损失。
1、不遵照“专车专用”的原则,进行汽柴油混装的。
2、司押人员私自涂改《出库单》上标注的装油高度的。
3、无故不卸净油品,或与加油站(客户)发生数、质量纠纷,造成一定影响的。
(四)乙方所属配送车辆若发生偷盗油的情况,并被核实无误的,甲方将取消乙方部分或全部车辆的配送资格。
(五)停运核减下来的配送量和业务发展增加的配送量,将优先分配给操作规范、服务质量优、客户投诉少的其他承运单位。
(六)甲方可以根据乙方违规程度的轻重决定处罚,其他未列的违规现象,将根据情节的轻重程度进行处罚。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约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应当严格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各项条款,任何一方不得违约。若一方违约,则由违约方向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由于违约行为给另一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十五条 通知条款
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合同双方一切联系均以书面通知为准,特殊情况可先口头通知并即补书面通知。双方共同签署的有关文件,属于合同的补充文件。双方联系的具体规定(代表、地点、方式等)在特殊条款中订明。未作特殊约定的,通讯地址为本合同首部载明的地址。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导致本合同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本合同的,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可依法免除相应的违约责任。
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第十七条 争议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由本协议签约地法院裁决。
第十八条 其他规定
1、运输价格和乙方油罐车数量的调整及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达成一致,根据需要和可能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由甲方全权委托其下属的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物流中心履行和管理。
3、本协议签约地为甲方物流中心的住所地。
4、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最新油品储运工作总结精选篇四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委托乙方运输油品,运输方式为汽车公路运输。货物起始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到货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由甲方指定收货人签收。
二、乙方的义务:
1.按照甲方提供的计划,将在24小时内将油品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由甲方指定的收货人验收。
2.乙方要对承运货物的安全负责,保证保质保量运输。
3.收货方式为标牌装油,升数交货。
三.运输费用及结算方式:
1.运费按油库提供的吨位计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工地_________运价为60元/吨. 超出此范围的运价按0.8元/吨公里。
2.乙方在将油品交给收货人时,应向其索要收货凭证,作为完成运输义务的证明,持收货凭证与甲方结算。
3.每月25日为结算日,由乙方按油库出库的吨位开具运输发票交由甲方,甲方在次月10日前付款。
四、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照合同法规定办理。
2.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有效期限为20xx年3月23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
3.本合同一式6份,甲方4份、乙方2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最新油品储运工作总结精选篇五
乙方(承运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车辆为甲方运送油品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承诺其具有我国法律所规定的从事危险品公路运输业务的资格和能力,签订合同时必须提供交通部门颁发的《危险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车辆的危险品道路运输证及相关资料;其运输人员必须具有运输危险品的上岗证及相关证件。
二、乙方用于为甲方运输油品的车辆应符合甲方所规定的适于危险品运输车辆的最低标准。
三、乙方车辆必须按规定要求购买足额的承运人责任险、交强险、商业险。应甲方要求,乙方应出示保单和已付保险金凭证。
四、因乙方送货车辆或司机原因在运输途中或甲方及甲方指定地点单位造成的一切责任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乙方司机出库前应自觉做好试水、量缸容、量密度等相关工作,在确保该车油品数量、损耗在正常误差范围内才打封条出库,到达甲方及甲方指定地点单位时封条必须完好,如封条破损,则该车油品数量问题均由乙方负责。乙方应确保油车运输损耗在甲方规定的范围内,超耗部分则由乙方赔偿(注:柴油超过千分之三以外、汽油超过千分之五以外)。甲乙双方相互监控油品质量。
六、乙方司机、押运员有偷盗油品行为的,乙方必须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七、乙方按时、足量、准确地将甲方油品送到指定地点后,及时把甲方客户签收单、送货单等单据返回甲方,并向甲方提供正规运输发票、代运车辆运输清单,运费以每次确定的价格按月核算,双方核清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结清上月运费。
八、乙方不得将承运信息透露给第三方。
九、甲方提前一天通知乙方并将配送计划(或油品配送单)以传真等方式传递给乙方并电话予以确认,乙方必须严格按照该计划(或油品配送单)执行;如遇到特殊情况及任务安排双方共同商定的可行办法处理并严格执行。
十、有效期于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传真件有效)。
十二、若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仲裁机构仲裁。
最新油品储运工作总结精选篇六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乙方: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运输任务:
乙方承运甲方指定的油品配送业务。其中:1.货物名称: 2.货物规格: 3.货物数量: 吨。 4.货物价款: 元/吨。
第二条运输路线及时间:
1.货物起运地点: 。 2.货物到达地点: 。 3.货物到达时间: 小时送达。
第三条运费标准:
根据甲方与买方协商,每吨运费 元。(包括装车费、过磅费)
第四条运费结算:
1.甲乙双方确认,本合同的结算方式为:运输结束当月一次性结算。
2.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符合国家税务机关要求的公路运输发票。乙方负责协助办理结算事宜。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
1.甲方根据工作需要,有权于本合同履行过程中,随时向乙方索取本合同附件一提到的有效证件,原件由甲方核对后退还乙方(乙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除外),加盖乙方公章的复印件保留存档备案。如果乙方所提供的上述有效证件发生任何变更,应于发生变更之日起的三(3)日内向甲方提交变更后的证件。
2.乙方已充分知悉甲方及其客户制定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如乙方违反上述制度,甲方有权视情节轻重,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损失,并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3.乙方在运输甲方成品油过程中发生的损耗,超出国家规定的计算标准部分0.2%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损耗部分的货物价值,均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有权从乙方的运费中予以扣除。
4.甲方根据工作需要,有权临时变更送达行车路线,但是应当承担因此而产生的费用。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本着双方互利互惠的原则,合理调配乙方参与承运甲方油品的车辆。
2.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在收到乙方开具的运输发票后,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将运费汇至乙方指定的账户。
(一)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按本合同约定的事项要求支付运费的权利。
2.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执行甲方任务车辆到达装卸地后24小时内不能正常作业的,乙方有权利向甲方收取延误费用。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本合同附件一提到的有效证件。
2.乙方所承运的车辆有义务自觉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遵守甲方的规范化操作(如按甲方制定的“控油制度”进行控油),以及甲方客户的规章制度。
3.乙方所承运的车辆乙方有义务自行负责管理(包括车辆在停车场里的安全),乙方在运输过程中的运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养路费、过桥过桥费、工人工资、差旅费、罚款、油料费、住宿费以及人员和车辆的保险费等)由乙方自行负担,乙方承运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因乙方原因所发生的一切交通、人身、火灾、爆炸、污染等事故全部由乙方自己承担解决。
4.乙方承运的车辆将甲方的`油品送达目的地后,必须主动配合甲方的购油客户做好计量和质量的验收工作。计量和质量验收程序按照甲方客户要求的程序办理。如果数量缺少或油品质量在运输过程中发生变化,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5.乙方要严格遵守国家交通方面的法律法规,如在承担甲方油品运输中由于交通事故或其他原因造成甲方油品损失的,乙方必须承担赔偿损失责任。
6.乙方如弄错油品的到货地,应当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甲方指定的到货地点,并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损失。
7.从货物在起运地点被装入运输车辆后,直至其被运抵交付收货人之前,由乙方对产品负责。在此责任期中,如果油品发生毁损、灭失,乙方应按甲方货物当时的市场零售价格,向甲方做出全部赔偿,并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实际损失额按照装入或者应当被装入运输车辆的货物数量与实际交付给甲方或其指定的接收方的合格的货物数量之间的差额计算认定。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乙方未能在本合同约定的货物到达时间向甲方或其指定的接收方交付货物的,每迟延一日,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元。迟延交货达3日的,甲方有权认为货物已经灭失并解除本合同,乙方还应当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货物价值以及甲方由此向第三方承担的赔偿责任等。
2.货物发生毁损或灭失的,乙方应当向甲方赔偿损失。
3.除上述约定外,双方签订本合同后,任何一方违约导致无法执行本合同的,则违约方应按照全额运费的20%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的,还应当赔偿守约方的损失。
第八条不可抗力:
1.由于地震、台风、水灾、战争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应在七(7)日内提供不可抗力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机关出具,按其对履行合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2.受不可抗力影响的签约一方或双方有义务采取措施,将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解除:
1.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的,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单方解除合同,但是,解除合同方应履行书面通知对方的义务:(1)不可抗力事件持续7日,致使不能实现本合同目的,各方均有权在书面通知对方后解除合同。本合同解除后,各自承担已经履行的合同义务与发生的费用,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2)其他情形:。
第十条法律适用及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1.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以及争议的解决等均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之规定。
(一)双方一致同意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在。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二)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上述争议发生期间以及协商、仲裁/诉讼期间,除与争议有关的事项外,本合同双方仍应当行使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其他权利并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其他义务。
第十一条通知和送达:
1.根据本合同的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双方的文件往来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电报、电子邮件以及当面送交(对方应当签收)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如以书信或以特快专递信的方式,寄往本合同所述的任何一方的通讯地址或该一方以书面通知另一方的任何其他地址,将被视为已送达该一方。任何寄出的通知,在寄出三(3)个工作日后,将被视为已送达收件人。邮政局出具的投送收据,证明该通知已送达收件人。以传真通知的,以发送传真一方的传真机发送报告为准;以电子邮件通知的,以电子邮件发送成功标识为准;专人递送或留置在该一方的法定地址或该一方在本合同所述的通讯地址,视为已经通知。
3.各方通讯地址如下:甲方:联系人:;邮寄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箱:。乙方:联系人:邮寄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箱:。
4.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联系方式,应当自变更之日起三(3)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二条补充协议与附件: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一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合同相冲突的,以补充协议的约定为准。
2.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的附件包括:《提油单》、《油品运输操作流程》、宁夏品胜石油物资有限公司上报给东营市信义化工有限公司的运输日报表。
第十三条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如果是异地签订,传真件经双方确认后亦有效。但是,任何一方在己方在本合同上签字盖章并将其传真给对方后三(3)日内,应当将己方已经签字盖章的合同以专人递送或者特快专递邮寄的形式提交对方,以便双方存档管理。
2.本合同一式2份,甲方持1份,乙方执1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签署后,本合同中的约定将取代双方之前达成的任何关于本合同主题事项的协议,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双方在签署本合同以前任何关于磋商与本合同签署有关的书面或口头意向协议、会商纪要、往来传真和电子邮件等形式的协议或函件。 (以下无正文,为本合同的签字盖章处)
4、本合同有效期,20xx年4月25日至20xx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