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文档 >> 2023年村卫生室调研报告总结 环境卫生调研报告(通用5篇)

2023年村卫生室调研报告总结 环境卫生调研报告(通用5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09-04 17:17:19
2023年村卫生室调研报告总结 环境卫生调研报告(通用5篇)
    小编:书香墨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报告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报告具有语言陈述性的特点。报告帮助人们了解特定问题或情况,并提供解决方案或建议。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优秀的报告文章怎么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村卫生室调研报告总结篇一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环卫等部门的积极努力下,我县的城区环卫工作取得了较大进步,形成了比较完备的卫生保洁体系,特别是通过创建省级卫生城市活动,城区环境卫生得到了明显的改善。建立了一支比较稳定的保洁队伍。县环卫所有环卫人员247人(其中干职工47人,县政府核定281个环卫保洁工作岗位,目前实有临时工200人),主要负责城区141.3万平方米主次干道路面(物业小区、小街小巷、社区除外)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垃圾压缩中转、公厕管护、街面卫生费及单位垃圾代运费的收取和卫生保洁监督检查等方面的工作。秀谷镇聘用了40余名环卫工人,负责城中村、小街小巷等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工作。我县建成区面积达到14平方公里,主要以人工清扫为主,机械化清扫为辅。从调研实地察看和居民平时反映情况来看,主次干道日常清扫比较及时,卫生比较干净。环卫设施得到较为明显改善,垃圾收运逐步由敞开式向密闭式转变。去年,县财政新购置了自卸勾臂垃圾车1辆、智能化移动式水平垃圾压缩箱6只、小型勾臂车2辆,密封式垃圾箱30只。环卫所现有各种环卫车16辆(南骏垃圾车2辆,压缩式垃圾车1辆,洒水车1辆,大型铲车1辆,小型扫路车1辆,摇臂垃圾车2辆,小型铲车1辆,平板式垃圾车1辆,自卸式垃圾车2辆,大型垃圾车1辆,小型可卸车垃圾车3辆),基本上采用密闭方式收运生活垃圾,一定程度上减少了二次撒漏污染。目前我县生活垃圾运往左坊垃圾填埋场采用改良型厌氧卫生填埋处理。该垃圾填埋场建于20xx年,总库量为175万立方米,采用每日覆土的单元分层作业处理。全县城区目前日产垃圾量为100吨,按此推算,垃圾填埋场容量尚可满足3年城区垃圾堆放填埋。

随着城区面积不断扩大,城区人口不断增多,加之“门前五包”和部门齐抓共管的责任未落实,我们在充分肯定取得成绩的同时,应该看到城区环境卫生存在的差距和不足。

1、市民的环境卫生意识较差。一是随地乱扔果皮纸屑。在公共场所,市民随地乱扔乱丢垃圾的现象随处可见,不尊重环卫工人的劳动成果。二是随意乱堆乱放垃圾。街道“门前五包”责任制未落实,沿街店铺、小摊点自家无垃圾桶,将垃圾扫在或扔在门前的道路上或绿化带内,增加了环卫人员的工作量。三是小区居民物业管理费随意拖欠,甚至不交,小区物业管理难于维持。四是丧葬活动沿路燃放鞭炮。沿路燃放鞭炮的丧葬习俗,弄得一些路段满地是爆竹纸屑、烟尘,影响了城区环境卫生。

2、城区内“卫生死角”依然比较严重。虽然城管等“创卫”部门曾多次彻底清理了垃圾死角,但是,因缺少长效管理机制,部分市民就近倾倒和乱倒垃圾的问题比较突出,卫生死角重新出现。一是生活垃圾死角比较多。在水塘、路边、墙角、荒地、山塝等地方垃圾堆积死灰复燃。如: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的荒地上、体育场后面洼地、锦绣佳苑后面山塝上,暴露的垃圾堆重新出现,卫生较差。二是河道漂浮的杂物增多。丰收村民把瓜皮果壳塑料袋等垃圾倒入村内小港内或倒入丰收港畔,丰收港成了垃圾“清运航道”,塑料袋随处漂浮,有的甚至成堆。三是建筑垃圾乱堆乱放较为严重。工业园区周庄路旁、白马路旁、省道942路旁(消防队到瓦厂)等路段建筑垃圾、工业废料随意倾倒,时有堆积。

3、部分公共场所脏乱差现象比较突出。一是部分住宅小区环境卫生脏乱差。地中海、金源一品等小区物业管理到位,小区清扫保洁效果十分明显。但是,在调研中也发现有不少住宅小区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没有正常的物业管理制度,没有配备足够的保洁人员,甚至没有聘请保洁员,以至于出现垃圾无人扫,杂物随意堆,花圃成菜地,卫生脏、乱、差。二是小餐饮、夜市摊点周围垃圾较多。如象山北路及圆湖南路夜市和锦绣华城等地方小餐饮地面上垃圾随处可见。三是集贸市场清扫难度大,清扫力度也不够,环境卫生较差。四是一些沿街洗车场无排水设施,污水横流,影响环境卫生。如青云路、象山北路等地的洗车场产生的污水,影响道路环境卫生。

4、环卫设施配置参杂不一,环卫工人配备相对不足。一是科技含量高的环卫设施较少。目前我县只有一台小型扫路车,环卫清扫作业机械化水平低,人工清扫费时费力,还存在安全隐患(今年就有一名环卫工人因清扫发生车祸);压缩式垃圾车、快速保洁车等科技含量高的设备较少。垃圾中转站建设选点周边群众抵触情绪大,影响了建设进程。目前垃圾中转站只有3座,达不到工作要求。二是环卫工人工资偏低,招聘难度较大。我县环卫工人大多年龄偏大,每天起早贪黑,工作脏、臭、苦、累,工资待遇偏低,收入明显低于社会同类型劳动用工,仅与我县最低工资持平。环卫人员流动性大,招聘难度较大,难于保证环卫工作的正常开展。目前县环卫所仅招聘到200名环卫工人,比环卫工作岗位配备数量少80多人,环卫工人数量不足,增加了其工作量。我县城区环卫工人人均日保洁工作面积为7200平方米,高于省住建厅规定的5600平方米。

5、相关部门对环卫工作协助支持不够。一是部分住宅小区环卫设施规划没有得到落实。近几年来,部分住宅小区建设工程没有按照规划设计配套建设环卫设施,工程验收后,住户阻挠在其房屋旁建设垃圾用房,摆放垃圾柜。如:xx、xx等住宅小区没有按照规划建设环卫设施。二是可利用垃圾回收率低,增加垃圾数量。因我县可回收再生资源的市场垄断,废旧物资收购价格低,与前几年相比可利用垃圾回收率明显降低,增加垃圾清运量,减缓了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目标实现的进程。

环境卫生与市民的工作和生活息息相关,干净整洁的卫生不仅有利于人们身体健康,还能愉悦身心,促进我县社会和谐发展。为巩固创卫成果,针对存在的问题,建议在以下几个方面加以完善。

1、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市民环境卫生意识。

市民是维护与巩固城区环境卫生整治成果的主力军。要确保城区环境卫生的长效治理,必须调动广大市民参与的积极性。政府应加大对环境卫生的宣传力度,深入持久地开展环境卫生宣传教育,营造一个支持环卫事业,捍卫环卫成果,爱护环境卫生从我做起的良好社会氛围。一是电视台应经常报道爱护环境卫生的典型事例,同时也要及时曝光不文明行为,强化市民的环境卫生意识。二是学校应设立环境卫生课,开展“小手牵大手”爱护环境卫生的教育活动。通过宣传教育活动,让每一名学生的“小手”牵动每一个家庭的“大手”,让每个家庭、每个人都自觉爱护环境卫生。三是严格要求公职人员自觉遵守卫生公约,发挥示范引导作用。

2、明确工作职责,健全管理责任机制。

相关部门要明确自己的职能职责,建立并落实环境卫生管理的相关责任制度,有效治理我县环境卫生的存在的问题。一是城管部门、秀谷镇、市管中心等部门要按照各自管理区域,充实环卫人员,落实保障经费,建立打扫、收集、清运、“门前五包”监督巡查的长效管理机制,做到责任清,任务明,防止发生推诿扯皮、工作断档的现象。对城中村和农贸市场等重要区域,尤其是无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餐饮夜宵摊点要按照各自的职责继续加大整治力度并定期检查调度。二是加强队伍网络建设。秀谷镇要建立和完善居住区网络,帮助各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楼长,明确其工作职责,收缴生活垃圾处理费和卫生服务费,改变“你不交钱我不扫地,你不扫地我不交钱”的现状,形成“大家出钱出力,共创干净整洁家园”的风尚。三是垃圾中转站、垃圾桶要建管并重,摆放要规范,清运要及时,做到日产日清,不影响百姓生活。四是规范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市场秩序。县政府应加强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监管,按照市场经济规律,规范其市场秩序,从而减少垃圾清运量。五是民政部门要加强殡葬行业管理,推行文明殡葬,做好在城区沿路燃放鞭炮等行为的规范整治工作。

3、依照法律规定,加强环卫监督检查和管理。

城管、秀谷镇各社区、城中村应加强环境卫生监督巡查和管理执法力度,依据《xx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对于乱扔乱倒等违法违规的行为,该教育的教育,该劝阻的劝阻,该处罚的要处罚,做到一抓到底,绝不手软。

4、完善环卫设施,提升环境卫生水平。

一是要进一步加大保洁资金投入,淘汰落后陈旧过时环卫设施,添置必要的科技创新环卫设备,如:大型垃圾清扫车、压缩式的垃圾车及快速保洁车等,提高环卫机械化作业水平,降低环卫工人的劳动强度和工作风险。同时,县政府要增加环卫人员,减轻人均劳动强度,适当提高环卫工人的工资待遇,确保环卫工人能招得进、用得好、留得住。对环卫系统干职工加班加点要实事求是,合理核定,适度放宽加班费用发放标准。二是新建居住区项目要科学规划公共环境卫生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步建设,经环卫管理部门审核后,才能验收,交付使用。三是督促支持左坊镇加大垃圾填埋场征地力度,为新建生活垃圾填埋场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村卫生室调研报告总结篇二

要的现实意义。

一、我县农村公共卫生建设的现状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重视下,农村公共卫生管理体制和服务网络日益完善,疾病防控工作不断强化,妇幼保健工作水平明显提高,爱国卫生运动深入开展,卫生监督执法力度逐步加大,基本医疗服务得到改进,整个农村公共卫生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深入实施农民健康工程,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初步形成。我县坚持以农村卫生、社区卫生和公共卫生为重点,深入实施“农民健康工程”,抓规范、建网络、铺摊子、打基础,农村医疗卫生服务工作得到优化。一是农村公共卫生工作初显成效。20xx年初,根据我县的具体情况,将现有农村医疗卫生资源进行了整合,在全县共设置了9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8个社区卫生服务站,确定了303名驻村责任医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承上启下作用显现,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全面展开,社区卫生服务站已基本能承担三大类十二项中的各项任务。到目前为止,我县责任医生进村入户率达95.3%,共为23.57万名农民进行了健康体检,体检率达72%以上;建立了农民健康档案,建档率达80%以上,其中梳理出高血压、糖尿病、肿瘤、冠心病等慢性疾病对象21035人,年上门随访人均4次以上,上门随访率达95.3%。二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平稳运行。我县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体制通过政策调整和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农民参合积极性大大提高,参合率从20xx年的72.9%,提高到20xx年的85.4%。今年1至10月,全县共发放报销款1250万元,其中1万元以上有150人,共有10300名住院患者、28万人次门诊患者享受到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实惠。全省城乡社区卫生工作暨农村合作医疗会议后,今年我县的筹资标准提高到70元/人,争取“”末人均筹资达到100元的标准。同时,信息化建设有望在年底前完成,《xx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五年发展规划(20xx-20xx年)》正在草拟中,《xx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暂行办法》已由县长办公会议通过,将于明年1月1日开始实施。三是农民健康体检工作有序进行。由县新农医管委会统一领导,各乡镇政府组织宣传发动,体检对象是持有20xx年发放“健康体检券”的农民、全县0--7岁儿童及中小学生。各定点单位制订体检计划,抽调骨干医生,规范填写体检表,及时作出体检结论,并反馈给农民。从20xx年10月到20xx年9月,已完成了23万多人次的农民健康体检任务。其中0-7岁儿童和中小学生63643人次,成人174148人次,占参加新农合农民的82.38%,占全县农民总数的59.86%。

(二)坚持防治并举,预防保健工作得到加强。近年来,围绕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我县不断加强传染病防治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控制与管理,不断深化做好霍乱、结核病、性病、艾滋病及夏季肠道传染病等各项防治工作。针对我省部分县、市发生的霍乱疫情,为提高我县对霍乱的防控能力,卫生部门制定了《20xx年xx县霍乱防控应急演练方案》,成功开展了霍乱应急实战演练,进一步提高了全县各公共卫生机构和医疗机构的应急反应、协同配合和快速救治能力。全县7个乡镇卫生院的接种门诊达到了市级规范化门诊标准,儿童计划免疫工作规范有序,“四苗”接种率始终保持在95%以上。20xx年11月29日,建筑面积3898.7平方米,预算总投资825万元的县疾控中心新大楼工程正式落成搬迁,大大改善了我县公共卫生管理和服务条件,将为我县提升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提高疾病预防控制水平发挥更加有益的作用,标志着我县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上了一个新台阶。

(三)以专项整治为重点,卫生监督执法取得明显成效。近年来,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以专项整治为重点的农村卫生监督执法工作,通过一系列的卫生执法行动,及时查处了一些有损于农民群众利益的卫生违法行为,有力地整顿和规范了食品卫生、公共卫生和农村医疗市场秩序,保障了农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在“两会”、黄金周、省残疾人艺术表演、高考等重大活动和节日中专门制定方案,周密安排力量,认真落实各项检查和指导措施,圆满完成卫生安全保卫工作。到今年10月底,共出动卫生执法人员232人次,对县城218家餐饮单位、71家食堂进行486家次的全面监督检查,取缔38家,当场处罚案件80起,立案查处13起,罚没款1.8万元。县城持卫生许可证经营的餐饮单位达201家,持证率92.5%;建立原料进货索证的餐饮单位和食堂261家,比例达90%;289家餐饮单位和食堂销售使用的猪肉来自定点屠宰企业,比例达100%;实施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100%。同时,根据《xx县城乡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关于“在县卫生监督所下设卫生监督分所”的要求,以每2--4个乡镇或6--12万人口设置一个派出机构的标准,拟在、舒洪、新建、直属设置四个卫生监督分所。目前卫生监督分所已正式成立,进一步推动卫生监督向农村的延伸。

(四)以母婴健康工程为抓手,妇幼保健工作不断深入。积极实施“母婴健康工程”、“妇女健康促进工程”,大力开展妇女病普查、围产期保健、婚前医学检查、新生儿疾病筛查、听力筛查和“三项监测”等工作,有效地提高了全县妇女儿童的健康水平和新生儿素质。在新农合体检中推开对农村妇女病的免费普查工作,达到省厅要求的80%检查率。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2.35%,高危孕妇县级筛查率86%,妇女病查治率2.12%,婚前保健咨询率85%,产前筛查率19%,新生儿疾病筛查率91%,新生儿听力筛查率60%。

(五)以创省级文明县城为载体,农村生活环境得到一定改善。进一步巩固“创卫”成果,深入开展卫生镇、村、户和卫生先进单位创建活动,推动爱国卫生向纵深发展;全面巩固灭蟑成果,今年10月顺利通过市爱卫办“灭蟑先进城区”的复查;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求,开展“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继续深入开展农村改水、改厕工作,提高农村自来水受益率、卫生厕所普及率、粪便无害化处理率,努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农民的整体健康水平。

二、农村公共卫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财政投入不足,制约了农村卫生事业的发展。一是基础设施建设薄弱。乡镇卫生院由于缺乏必要的投入,医疗器械短缺、设备简陋、老化问题相当普遍,离农民健康需求还有一定的距离。二是卫生院负担重,农村卫生人员工资待遇低。由于设备简陋,医疗水平上不去,导致卫生院普遍效益差,职工收入低。

(二)农村卫生技术人才较为缺乏,结构不合理。就整体而言,我县卫生技术队伍存在总量不足、素质不高、队伍不稳等问题。从人员结构看,乡镇卫生院多以中专毕业的卫生技术人员为主,缺少大专以上层次的卫生技术人员。其业务素质普遍较低,受到多种因素制约:一方面,在岗人员业务深造的机会少,医疗水平难以提高;另一方面,乡村卫生院基础设施薄弱,条件差,待遇低,不仅缺乏吸引人才的优惠条件,连职工的正常工资都无法保证,难以留住高素质人才,一些如外科、妇科、放射、检验、b超等短缺专业的人才更为缺乏。

(三)农村卫生条件普遍较差,广大群众卫生防病意识不强。由于我县经济水平总体不高,村集体经济薄弱,用于改善村庄环境、保障群众生活安全的基础设施投入十分有限。截止20xx年底,全县自来水普及率虽已达到81.62%,但绝大多数供水点均未实行常规消毒;卫生厕所普及率虽已达到80.2%,但大多数没有三格式化粪池,粪便无害化处理率低。另外广大群众受经济条件、文化水平及传统观念的影响,卫生意识淡薄,对常见传染病和群体性食物中毒的预防措施知晓少,生活习惯普遍较差,喝生水、吃腌制食品、熟食生吃等现象十分普遍,“不干不净、吃了没病”观念严重,“小病能拖则拖、大病能捱就捱”,及时就诊率低。种种问题的存在,一旦有传染源出现,极易造成疾病暴发和流行。

三、进一步加强我县公共卫生建设的对策和建议

根据农村卫生事业要与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原则,以及建立起符合xx大报告中关于“全民医疗总覆盖”的要求,必须采取切实措施,进一步加强我县农村的公共卫生建设。

(一)坚持科学发展,进一步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必须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在大力推进经济发展的同时,更加注重加快社会发展。就卫生事业而言,要进一步加大政府对卫生事业的投入,努力加快我县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尽快建成覆盖城乡、功能完善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卫生监督体系和医疗救治体系。要切实加强农村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县政府应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逐步加大对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为建设农村卫生保健的长效防治机制提供财力保证。对于乡镇卫生院,也应分阶段安排一定比例投资。按照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加快进度的原则,完成好乡(镇)卫生院房屋设备的改造和建设任务。

(二)坚持统筹发展,努力构建疾病预防、妇幼保健和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建立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主体、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枢纽、社区卫生服务站为基础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进一步加强妇幼保健工作,加大重点人群的监测力度,开展妇女病普查、围产期保健、婚前医学检查、新生儿疾病筛查及“三项监测”等工作。积极争取其他卫生监督分所建立,争取到20xx年建成以县卫生监督所为主体、各派出机构为补充的卫生监督体系。

(三)坚持协调发展,努力解决好农民的基本医疗问题。虽然近年来我县积极实施了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但是大病保障型合作医疗制度还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农民的基本医疗问题,农村“有病不看、看不起病”的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农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还比较突出。我县一些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和一些严重疾病仍然不同程度地危害着他们的身体健康。因此,必须进一步重视和加强农村卫生工作,完善合作医疗制度,大力开展城镇社区卫生服务,努力解决农民和城镇居民的基本医疗问题。

(四)坚持可持续发展,努力改善农村卫生条件。要广泛开展全民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农村公共卫生设施建设,整治农村环境卫生,消灭“四害”,改变“脏、乱、差”面貌,消除危害人群的各类环境因素,改善社会公共卫生状况,努力降低传染病发病率,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深入开展“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采取多种形式普及疾病预防和卫生保健知识,引导和帮助农民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破除迷信,摒弃陋习,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五)坚持改革创新,努力解决卫生事业发展中深层次的问题。一是要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公共卫生是政府社会管理职能的重要内容,政府必须充分发挥在公共卫生领域的职能,把卫生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大投入力度,改进医疗卫生体制,逐步完善卫生监督体系,加强公共卫生事业。作为卫生行政部门其职能要逐步转移到管理公共卫生上来,努力在严格行业监管、维护良好的医疗秩序、为群众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上见成效。二是明确创建卫生强县工作目标,推进我县卫生事业快速发展。按照我省卫生强省、强县的目标和要求,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力度,增加专业技术力量,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各项指标均要达到省厅有关要求。三是整合全县医疗卫生资源,研究制订科学规划。结合我县实际,整合现有的医疗卫生资源,研究制订合理规划,积极探索有效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以便更好地为农民群众服务。

(六)坚持因人施教,努力提高农村卫技人员综合素质。认真落实“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加快卫生院技术人才培训进程。一是提高乡镇卫生院长的管理水平。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实施,对卫生院院长的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何调动卫生院职工的积极性,如何统筹安排各项工作等,都与院长能力的好坏直接相关。二是增强卫生院职工的整体素质。认真抓好驻村联村责任医生轮训工作,积极培养一批“一专多能”的复合型农村卫技人才,为全面落实农民健康工程提供技术保障。

村卫生室调研报告总结篇三

进一步推进各中心的业务发展,满足辖区人民日益增长的公共卫生服务需求,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了关于社区卫生服务调研报告,供大家参考借鉴。

近年来,我局不断加强领导,各中心能认真落实全区卫生工作的总体部署,医改政策得到落实,全区不断加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力度,公共卫生服务运行机制不断完善,服务体系基本形成,社区卫生服务实现了全覆盖;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能认真实行药品“三统一”和零差价销售,各项工作指标名列前茅,百姓得到了实惠;西大街等5所中心能应用省卫计委的信息化软件管理门诊医疗业务,10所中心已全部开通应用公共卫生管理系统;各中心应对和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进一步提高,2019年我区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被市卫生局评为优秀等次。

(一)基层单位基本医疗业务发展缓慢。在近年来的医改方案中,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得到不断重视和强化,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完成公卫项目指标后,经考核合格,每年都将公共卫生经费划拨到各中心,真正体现政府出资,百姓受益。但在医疗工作中,由于长期的人才匮乏、技术薄弱、医疗风险增加、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繁重等问题,各中心医疗业务发展缓慢,基本没有设立新的科室或者发展重点科室的计划,基本诊疗能力都遭到了不同程度的削弱。同时,区财政对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对医疗收入返还比例较低(医疗收入按30%返还),加上医疗风险较高,使得无病床设置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疗净收入寥寥无几,30%返还,远远不够设备维护、维修、更新等(日常公用)支出。所以大多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认为,只要干好公共卫生工作,基本医疗干多干少差别不大,工作人员也没有核心驱动力,发展医疗业务热情不高,工作创新及技术创新都未充分体现,基本医疗总体呈停滞状态。

(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与基本医疗割裂严重。加强社区慢性病人的管理是公共卫生服务的一项重要内容,尤其是社区居民中文化水平较低的慢性病人及部分弱势群体,他们即不懂防治知识,无预防意识,普遍健康意识淡薄,未进行及时有效诊治。在对慢性病人的管理上,大部分中心目前只停留在应付考核等表面文章上。具体表现在:一是参与健康管理的人员并非全是全科医师,无法提供居民真正需要的服务和管理,对慢病病人的管理仅局限于打打电话问候一下。二是部分全科医师有“重治疗,轻预防,重已病,轻未病”思想,不重视健康教育,很多社区居民健康教育课形式重于内容,或为完成考核任务,未达应有实际效果。三是部分人员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聘用人员或者临时人员,对慢病管理只是作为应付单位的一种手段,慢病管理水平达不到对慢性病患者进行规范管理的要求,未能有效提供规范扎实的医疗服务。北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今年在慢病管理上也有新的思路,计划成立慢病管理科,将慢性病人的管理统一由医务科管理,让基本医疗与慢性病管理结合,达到规范化管理。

诸如此类基本医疗与公共卫生服务两张皮相互脱离的现象,在居民健康档案、责任医师团队、老年人康复等工作方面,都有不同程度的存在,直接影响到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实际效能。

(三)信息化软件功能缺陷依然较多。目前,全区已经有10家单位使用省卫计委统一配发的公共卫生管理系统,5家单位应用医疗业务管理系统,但由于该软件处于新研制试用期,许多功能设计不全,加之由于是互联网模式,导致响应速度、系统崩溃的现象时有发生。在调研的过程中,各单位普遍反映在使用中遇到的各种问题,比如没有同居民医保的链接功能,使用单位的工作人员需要将数据再次录入居民医保软件中才能实现费用报销的相关手续。同时,软件的财务数据统计、门诊药品处方统计数据不能满足要求,相关报表数据统计不全;医技管理界面不能应用等问题,省卫计委还没有完全解决,虽然我们已多次协调省卫计委信息中心进行较大改动,但已使用的单位对软件多有抱怨,没有使用的单位在推广时也顾虑重重。我们经过总体评价:该软件没有明显提高临床管理的效率,与各单位使用的老系统上没有功能上的提升。这些软件本身存在的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基层单位的使用积极性,从目前的状况看,尚不具备软件系统的验收条件。

(四)双向转诊工作条件未真正具备。由于服务设施、医疗设备、技术力量等方面限制,加之医疗保险等政策制度不完善,“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的就医习惯和流程还未形成,除过土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外,其他社区服务中心与大医院的双向转诊机制还未真正建立起来,影响了社区卫生服务的健康发展。目前,大医院还是人满为患,而部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人员稀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辖区签约的大医院的转诊行动没有得到充分体现,双向转诊目前还只是停留在理论层面。

(五)药品“三统一”管理工作需要协调。由于目前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使用的药品由省上统一来管理,导致在采购中出现了一些问题,使基层使用不便。一是市场药房中有些药品已经降价了,然而网上还没有降价,百姓开药时对此有埋怨,如经常使用的丹参滴丸和阿斯匹林肠溶片;二是有些常用的基础类的用药由于价格便宜,在网上采购不到,如一毛钱一支的肾上腺素注射液、普通胰岛素等药品;缩宫素注射液是临床上经常使用的药品,没有0.1元/支的,而每支10多元倒是挂网,可以采购,这些问题的存在,根本原因是省上对基层药品采购限制较多,自身维护更新速度较慢所造成的。

(六)健康档案利用率低、准确率低、没发挥应有作用。目前我区健康档案已经导入到省厅的信息库中,但真正的是健康档案的使用范围较小,部分为死档,利用率低,基本流于形式,无法发挥应有作用。从某种程度上说是为了应付公共卫生工作的检查要求而设。同时,各别单位反映,在65岁以上老年人体检中,体检项目过少,只能做一些常规的健康检查,部分高端人群想做的体检项目在基层均无法开展,疾病检出率底等现象普遍存在,65岁以上老年人体检的实际意义倒底有多大,还需进一步验证。

(一)应加快托管模式的实施步伐。目前,交大一附院与雁塔区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形成了医联体,运行状态良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资源有限,人才少,每天接诊的患者不多,很多患者也不愿去,另一方面大医院人才济济,但发展空间受限、患者进不来。而我区实行托管模式的医疗联合体可以有效解决这一方面的问题。今年以来,我局将土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交由西电集团医院托管,进一步构建新型城市医疗服务体系,破解基层医疗机构管理服务瓶颈。通过一年的托管实践,已初见成效。托管工作是促进我区社区卫生服务健康发展的一项有效举措,也是大胆探索新时期医改服务模式的一种新的尝试,对促进医疗资源有效整合,加快人才的合理流动,提高医疗水平和落后的技术,快速提升社区卫生服务能力必将产生积极作用。

(二)各单位应加强管理,将基本公卫和基本医疗有机结合。基本公卫服务和基本医疗两者不能完全割裂,应有机结合。既要通过做实基本公卫服务吸引更多的居民接受基层医疗服务,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的首诊率;也要发挥基本医疗的带动效应,让更多的居民享受免费的基本公卫服务,提高居民的防病意识。要做好这个结合,最根本的办法是要有专业的人才,各中心要加快专业人才引进步伐,吸引更多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医学高校毕业生到单位工作。基本医疗水平提升了,公共卫生水平也必然会得到提升,这就要求要加大基层卫生服务人员培训力度,采取中长期培训、临床进修、学历教育、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加强单位人才的培养,充分体现自身的医疗和公卫水平。

(三)加强宣传,促使双向转诊的实行。提升群众认可度与信任度,努力引导群众形成小病在社区就医的习惯,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挥好在全区综合卫生保障中的基础作用。加强引导和协调,促进社区卫生机构与辖区大医院建立长期稳定的双向转诊合作关系,使二者合理分工、错位服务、密切协作、相互支持,努力形成分级医疗、双向转诊的机制和“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的格局。

(四)切实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与水平。我区的公共卫生工作的根本目的,是为了提高群众的健康水平,每半年、每年的考核只是一种手段,并不是目的。避免公共卫生工作纸上谈兵式的管理,就是要从维护居民健康利益出发,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监督制约机制,严格规范公共卫生服务行为。把提供高质量的社区卫生服务作为各中心发展的核心,加强业务培训和业务考核,推行“德能勤绩、注重实绩”的考核分配制度,不断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水平和能力,为居民提供多层次,高质量的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

(五)加大协调力度,做好软件功能的完善工作。针对省厅配发的信息化软件存在的问题,我局同省卫计委、天网软件公司进行过多次沟通和协商,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部分存在问题。今后,我们依然要加大协调沟通力度,及时、客观的向省卫计委反映使用中发现的新问题。周内,我们向省卫计委信息中心领导作了专题汇报,对存在的问题积极修改完善。同时按照上级要求,继续加大推进信息化建设工作,促使各单位提高执行力,将责任层层分解、逐级落实,防止出现因某环节推进不力、重形式轻实用等问题,确保如期完成相关任务。

近年来,市政府和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的精神,围绕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总体要求,加快社区卫生服务事业发展,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需求,为社区居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建成。坚持社区卫生服务的公益性质,注重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公平性、可及性,按照政府主导,鼓励社会参与,多渠道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原则,积极制订和实施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调整和优化配置基层卫生资源,有计划、有步骤地建立健全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主体、以社区卫生服务站为补充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目前,全市共建成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7家(其中,政府举办的25家、社会力量举办的1家、医院举办的1家),共开设床位1180张,建成社区卫生服务站108个,基本形成了每个街道有1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15分钟健康服务圈的格局。按照国家、省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标准和条件,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以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抓手,积极开展创建活动,加大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本建设、基本装备的投入,新建和改扩建了一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更新了设施设备,加强了机构内涵建设,先后创建成3家全国和20家省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这些示范中心功能分区合理、服务流程顺畅、就医环境舒适,切实起到了示范带动效应。

(二)社区卫生服务功能逐步清晰。按照新医改的要求,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从管理体制、补偿机制、药品供应、人事分配等方面积极探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逐步建立社区卫生服务运行的新机制,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社区卫生服务的基本功能,努力实现由过去片面注重医疗服务向“六位一体”功能并重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面履行以维护社区居民健康为中心的职责,开展建立健康档案、组织健康教育、定期为65岁以上老人提供体检、妇幼保健、儿童接种预防疫苗等11类43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进一步强化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初级诊疗和慢性病管理、康复服务职能,并从2019年起启动实施了家庭医生制度,逐步推行全科医生(团队)与社区居民建立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从原来的坐堂行医逐渐转向上门服务和家庭医生签约式服务。目前,全市共组建全科团队219个,重点人群签约率81.04%、居民签约率28.55%,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81.07%,65岁以上老人健康管理率95.42%,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疾病等人群规范化管理率分别为87.61%、86.76%和98.42%。2019年,全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急诊445.46万人次,比上年增长8.83%,门急诊均次费用93.57元,比三级医疗机构低158.43元,居民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率达51.2%。

(三)社区卫生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围绕基层医疗卫生改革发展和努力满足社区居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通过各种途径,采取各种措施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能力建设。一是按照《国务院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初步建立了全科医生制度。全科医生主要有二种来源,一种是对符合条件的原基层在岗临床或中医类别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经过半年的转岗培训,取得全科医生资质;另一种是从具有本科学历的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生中招收(机构新进人员由单位发工资,社会招聘人员由财政发3万元/年生活费),经过三年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将其执业范围变更为全科医学专业。目前,全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共有全科医生458名,其中,经过三年规范化培训的合格全科医生232名。二是推行市级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共建医疗联合体,实施对口帮扶。由市级医院选派医疗专家或青年骨干到基层定期坐诊、挂职,组织基层医务人员到市级医院进修学习,帮助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加强特色专科建设,提高医疗技术和管理水平。三是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广泛推广运用中医适宜技术。全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都设有中医科和中医综合服务区,并分别建成了8家省级、10家市级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一)基础设施有待加强。经过十多年的努力,全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基本建设、设施装备、环境条件虽然有了明显改善。但随着形势的发展、需求的增长,加之规划相对滞后,除原来由乡镇卫生院转型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机构外,当初老城区通过整合利用原有资源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普遍存在业务用房小、布局不合理等问题。特别是2019年新定的全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明确规定,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筑面积不得低于3000平方米(原为1500平方米),并要开设病床30-50张。而我市先期编制的《常州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2019-2020年)》已显得不相适应,以致一些机构面积不达标,无法开设病床;一些机构设备陈旧,没有按标准化要求配备更新。

(二)相关政策不够配套。上一轮医改实施以来,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加快基层医药卫生体制机制改革的政策措施,促进了社区卫生事业的发展。但从基层和群众的反映来看,某些方面并不尽如人意,特别是相关政策不够配套,运行情况不大理想。譬如:在药品供应上,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制度后,许多低价药品退出市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只能使用省定的588种基本药物,居民习惯的常用药,包括专家门诊开出的职工医保目录中的药品在社区卫生机构部分配不到,患者反响较大,基本药物不仅满足不了群众的用药需求,而且影响了基层特色专科的发展。在编制核定上,我市是按照2019年省定标准核配的,标准较低,尤其是药剂、检验、b超、放射等岗位只各配1名,显然不尽合理,而随着社区卫生服务功能的拓展和家庭医生制度的实施,原来核定的1872名编制已远远不能满足实际工作的需要。在收入分配上,实行绩效工资后,社区卫生机构一定程度上由过去的“做事养人”变成了“养人做事”, 出现了新的“平均主义”、“大锅饭”现象,虽然制定实施了新的考核办法,但由于种种原因,没有得到执行或执行不到位。同时绩效工资的封顶和收入的基本平均,导致干多干少一个样,且干的多、错的多、扣的也多,医务人员的积极性不升反降,甚至推诿病人。在财政补助上,我市采用补供方服务需方的政策,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经常性收支差额由财政兜底,造成亏得越多补得越多,亏得越少补得越少的削弱医疗的现象。在医保定额上,我市社区卫生机构实行按次均费用3100元的标准核定医保定额支付;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实行总额预付政策,经测算后次均费用大致为二级医院8000元、三级医院12019元。目的是降低医疗费用,但实际情况是社区卫生机构选择性收治病人,赚不到钱或有风险的都往上级医院推,结果是小医院住不进、大医院也住不进,使社区卫生机构资源(病床)得不到有效利用,同时推高了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在收费价格上,实施家庭医生制度后,我市规定一级护理收费9元,家庭医生上门收费10元/次,因收费标准低,机构没有动力,虽然签了约,且居民有巨大需求,但实际却享受不到服务。

(三)人才短缺矛盾突出。全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普遍存在全科医生“招不进、留不住”、骨干人才缺乏和流失,以及空编与外聘并存等现象。据了解,我市第一批全科医生三年规范化培训,共招聘具有本科学历的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生112名,培训一年多后,其中一些考上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即随之流失,最后只剩60多人,难以满足基层卫生机构的需求。而部分骨干人才又因社会地位和工资待遇低,发展前景小等原因纷纷上流。去年,仅新北区三井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有5名医生、8名护士辞职调离。目前社区卫生机构招聘医生、护士都很困难,特别是经过规范化培训的全科医生紧缺,许多社区卫生机构只能采用外聘退休医务人员来解决医生不足问题。我市较早推行了上级医院与社区卫生机构的医联体建设,但由于体制、机制及公立医院改革滞后等因素,至今没有真正建立起上下分工协作、互利共赢机制,对提高社区卫生机构医疗技术水平的带动作用有限,大多还是停留在表面和贯彻相关政策层面上,推动医疗资源下沉和鼓励医生多点执业的障碍较多。

(一)优化规划布局,进一步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9-2020年)》,科学制定我市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进一步优化全市基层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提高服务可及性、能力和资源利用效率。一是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布局设置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综合考虑我市人口总量、区划调整、城镇化、老龄化和社区首诊等因素,以调整布局结构、提升能级为主线,理性有序发展,强化薄弱环节,科学合理确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数量、规模及布局,加快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居民健康需求相匹配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为社区卫生服务事业发展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二是立足利用现有基层医疗卫生资源,对未达省定基础设施标准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采用新建、改扩建的办法,有计划、有步骤地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并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中统筹考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需要,合理安排用地供给,优先保障非营利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用地;要按照《规划纲要》提出的到2020年,每千常住人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达到1.2张,重点加强护理、康复病床设置的要求,确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规模,支持鼓励有条件的社区卫生机构利用空余床位开设医养护一体化的老年病床,发展健康养老服务;要根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覆盖情况以及服务半径、服务人口等因素合理设置和调整社区卫生服务站的配置数量和布局,新建居住区和社区要按照相关规定保障基本医疗卫生设施配套。三是按照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等发展建设支出由政府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建设规划足额安排的规定,在加快社区卫生机构基本建设的同时,按标准化配齐、更新医疗装备和公共卫生服务设备,保障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完善政策措施,进一步深化基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按照医改提出的“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总要求,坚持以病人利益为导向,综合运用医疗、医药、医保和价格等手段,形成有效的医疗分流机制,为逐步建立完善合理有序的分级诊疗就医制度创造有利条件。一是扩大基本药物范围。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省增补品种外,选择新农合和职工医保药品目录中的药品,按一定比例配备给社区卫生机构,实行零差率销售。在增加药物品种时,要充分考虑基层常见病、慢性病用药习惯,并与上级医院用药相衔接,使群众享受到优惠、全面的用药服务。二是强化医保政策导向。科学引导基层首诊,进一步完善医保政策,健全差别化支付制度。适度调整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合理拉开基层医疗机构、县级医疗机构、市医疗机构报销差距。除危急患者需要采取紧急措施以及手术病人复诊、急诊和特殊情况外,参保人员未经转诊,自行到上级医疗机构就诊的,其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要在原有基础上明显下降。全面执行不同等级医疗机构不同住院起付线政策,转诊病人采用累计起付线政策。合理设定不同等级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价格,使不同等级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价格保持适当差距,引导患者分流就诊。三是建立有效签约制度。借鉴上海、杭州等地做法,实行家庭医生有偿签约服务,提高有效签约率,促进家庭医生与社区居民建立稳定的契约式服务关系,适当提高上门服务收费标准,让社区居民接受更多、更全面的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个性化服务,满足社区居民特别是老年人、特殊人群的健康需求,使家庭医生真正成为居民健康的“守门人”。上海长宁区在建立全科医生(团队)的基础上,将家庭医生分配到各个社区居委会,开展签约服务,实行健康、亚健康、患病人群分类管理,每签约1人收费120元/年,统一由医保基金支付,并建立了以签约数量、服务质量、签约对象满意度、首诊率、预约门诊履约率、转诊率、服务到位率等为内容的考核办法,按考核百分比将签约服务费返还给全科医生(团队)。杭州江干区同样每人每年收费120元(个人承担10%、财政25%、医保65%),签约服务费85%给团队,15%由区管理中心统筹,上门服务收费标准由过去的10元/次调整为按医生职称收费(中级40元、副高60元),以体现医技价值;签约对象门诊医保起付线下降300元,享受优先就诊、专家门诊、精确转诊、家庭病床、家庭护理和个性化、特需等健康延伸服务。

(三)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切实增强社区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为加快构建充满生机、活力的全科医生制度和“首诊在基层”的服务模式提供有力支撑。一是合理核定岗位编制。《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到2020年,每千常住人口基层卫生人员数达到3.5人以上,医护比达到1:1.25,市相关部门要按照规定和标准,重新核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总量,综合考虑城区规模变化、服务人口和范围扩大等因素,实行统筹安排、动态调整。同时要明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法人主体地位,落实其用人自主权,全面推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行定编定岗不固定人员,变固定用人为合同用人,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二是完善绩效考核办法。将服务质量数量、患者满意度、任务完成情况和城乡居民健康状况等作为主要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总量、财政补助、医保支付等挂钩。社区机构在核定的收支结余中,按规定比例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奖励基金,提高奖励性绩效工资比例,合理拉开收入差距,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三是加强全科医生培养。加快推行全科医生制度,加强师资和培养培训基地建设,实施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继续做好全科医生转岗培训、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实施全科医生特岗项目,确保如期实现城乡每万名居民配备2-3名合格全科医生目标。四是全面推进医联体建设。以形成分级诊疗秩序为目标,积极探索科学有效的医联体和远程医疗等方式,制定各类远程会诊收费政策,逐步建立利益、命运、责任共同体。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促进优质医疗资源纵向流动,建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共享诊疗信息、开展远程医疗服务和教学培训。建立区域在线预约挂号平台,公立医院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转诊预约挂号服务,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转诊病人优先安排诊疗和住院;将恢复期需要康复的病人或慢性病病人转诊到病人就近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加强政府对医药卫生人才流动的政策引导,推动医药卫生人才向基层流动。

村卫生室调研报告总结篇四

一、我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基本情况

20xx年,城管局以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城市污水治理ppp等项目为载体,以环保督察、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城市管理体制改革为工作重点,立足城市管理职能职责,不断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实施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注重市政、园林管养水平提高,提升数字化管理水平,顺利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生活垃圾发电项目提前一季度完成年度目标,城市污水治理ppp项目有序推进,成功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城管执法体制改革方案通过市委、市政府常务会,其他各项常态业务工作也有序完成。环保督察期间,城管局切实将城市污水治理、道路扬尘污染治理、餐饮油烟污染治理等环境保护工作与城市管理业务有机结合,全面梳理工作任务,共发现环境卫生类问题20xx余个,下发整改通知书200余份,出动执法人员20xx余人次、执法车辆370余台次,检查餐饮店1600户,规范烧烤摊点(店)620户,取缔露天烧烤676户。

二、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1.城市管理工作的基础还较薄弱。基础设施不完善问题比较突出,已建成的城市道路及老旧小区市政、环卫设施不完善,地下管网不配套、欠账较多;新建道路及小区市政、环卫设施设计和建设不能完全满足精细化管理需求;城管执法上,矛盾突出,各级城管执法特别是乡镇和街道的管理力量不足,未形成合力,存在麻痹和松懈的现象,执法装备配备欠缺,不能满足正常工作需要。

2.城市管理的精细化水平和质量有待提高。城市管理线长面广,涉及部门众多,由于职能交叉,城市管理宏观调控困难,分工协作、主动作为的工作机制尚不健全。城市管理工作任务重,标准高,须以必要的人、财、物投入作保障,目前,城市管理硬件建设和日常维护经费短缺,市政、园林设施管护的基本条件与实际管护需求还有较大差距,管理效果不平衡,管理触角未全覆盖,治理成果巩固还不够,市容市貌治理后反弹不时存在,长效机制未全覆盖。

3.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存在执法依据缺位的情况。

目前我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执法主要依据的有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1992年8月1日起施行)、《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20xx年10月1日起施行),但这两部法规多年未作修订,有的法规条款针对性不强,有些条文已不适应当前城市发展的需要,致使部分区域出现了法律真空,要么缺乏可操作性,要么相互打架,罚则不一致,有的条款甚至与新的法律相抵触,有的只有禁止条款而没有处罚条款,对执法实践的针对性和指导性不强,导致城管在具体执法工作中常常处于“借法执法”的尴尬处境。鉴于现有法律已经不能完全满足当前城市管理的需要,导致城管执法威信降低,群众理解、配合、支持度下降,甚至偶有执法冲突发生。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1.进一步扎实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根据全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统一安排部署,突出问题导向,以项目建设为载体,对城市管理各类顽症痼疾进行集中治理,强化城市管理各项业务工作,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城市环境卫生治理体系,促进基础设施安全便民,城市环境更加干净整洁,市容市貌常变常新。

2.不断强化城市精细化管理及体制改革工作。以数字化城管运行管理和监督考核为载体,将城市建成区实行网格管理,完善城乡一体化数字城管体系,建立市区(县)两级指挥平台及部门联动机制。在出台《攀枝花市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基础上,全面完成市级在编在职一线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的采购、配发以及日常管理等工作。

3.制定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地方性法规,解决执法依据缺位的问题。

近年来,国家、省对城市管理立法工作非常重视。20xx年12月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印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中发[20xx]37号)文件,明确了加强城市公共空间管理,及时制止、严肃查处违规占用公共空间以及乱贴乱画乱挂等行为;同时提出加强城市管理和执法方面的立法工作,完善配套法规和规章,实现深化改革与法制保障有机统一,发挥立法对改革的引领和规范作用。20xx年 1月26日,省委、省政府联合印发《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委发[20xx]5号)文件,明确有立法权的城市要根据立法法规定,加快制定城市管理执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明晰城市管理执法范围、程序等内容,规范城市管理执法的权力和责任。

立法主要应解决的问题:一是上位法未做规定的部分:如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制度方面,政府已储备征用的土地和已明确土地使用权的待建土地、未聘请物业服务企业的居住区、公共厕所、垃圾转运站、消纳场以及其他环境卫生设施、化粪池、储粪池等区域的责任区和责任人;建(构)筑物外立面管理;违法停车点设置的处罚,闲置用地和待建用地的围挡设置管理;户外广告方面,擅自设置大型户外广告的处罚;环境卫生管理方面,违反餐厨垃圾管理的处罚等。二是上位法不够具体细化或不同法律法规间互有交叉的部分: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和管理;功能照明和景观照明的设置和管理;公共场所环境卫生管理方面饲养家畜家禽鸽子的管理;停车场和运输车辆的扬尘管理;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管理;环卫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行政执法措施等。

通过立法,可以进一步加强我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提高城市管理水平,解决城管执法“借法执法”,有效减少执法冲突等问题。

村卫生室调研报告总结篇五

为了较准确地掌握我省环境卫生行业设施建设、设备配置的状况,以及各地财政对市容环卫的投入情况,我会对本会环卫会员单位所在市、县、镇环卫状况、环卫投入等进行了专项调研。

本次调研内容主要有(1)当地环卫基础设施、环卫装备情况;(2)财政对环卫投入情况以及卫生清洁服务费与垃圾处理费收缴情况;(3)环卫职工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障情况;(4)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情况。

调研采取表格调查与走访调查相结合。在珠三角、粤东、粤西和粤北各选择一个地区进行实地走访调查,在此基础上编制了《环卫基本情况调查表》、《环卫经费情况调查表》、《环卫职工待遇情况调查表》和《垃圾处理设施调查表》四个调查表格,发放给各地环卫会员单位进行问卷调查。

实地调研走访了揭阳地区的揭阳市、普宁市、揭东县、揭西县和惠来县;茂名地区的茂名市、信宜市、高州市、化州市和电白县;清远地区的清远市、英德市、连州市、佛冈县、清新县、连山县和连南县;以及珠三角的深圳市。并对126个环卫会员单位进行了问卷调查,回收调查表格113份,回收率89.7%。

调查结果按调查项目要求采用ecel系统进行数据处理和统计分析,并按《""广东省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提出的广东省片区划分进行片区比较分析。

片区的划分按照各城市的地理位置、城市规模、经济及人口规模,分为以下四个片区:珠江三角洲片区、粤北片区、粤西片区、粤东片区。

粤北片区包括韶关、清远等2个地级市整个行政区域,土地面积约3.70万平方公里,占广东省面积的20.79%。

粤西地区包括茂名、湛江、阳江、云浮等4个地级市整个行政区域,江门市所辖的台山、开平、鹤山、恩平4个县级市和肇庆市所辖的广宁、德庆、封开、怀集4个县,土地面积面积约3.85万平方公里,占广东省面积的22.63%。

粤东地区包括汕头、河源、梅州、汕尾、潮州、揭阳等6个地级市整个行政区域和惠州市所辖的龙门县,占广东省面积的4.80万平方公里,占广东省面积的26.97%。

1、环卫管理体制

目前我省城市的市容环卫管理部门除广州市为政府行政部门外,地级市的多为政府行政部门属下的依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21个地级市中只有广州、深圳、珠海、中山、肇庆、惠州、梅州、汕头、茂名、阳江和清远有全市的环卫专职管理部门,其余的由城市管理局(或市政局、建设局等)内设机构的一个部门负责(或兼管)。其它市(区)、县的环卫管理部门基本为事业单位,这些部门多数管干一手抓。

2、环卫运作模式

我省环卫现有的运作模式可分为几大类型,一种是管干分离的模式,这种模式适合于经济较发达地区,要求政府要有足够的财力投入城市环卫服务,同时管理部门有较强的管理和监督能力,这种模式以中山市为代表。一种是"一把扫"扫到底(包括内街)的模式,它适合于经济欠发达地区,要求管理部门有较强的内部管理统筹能力,这种模式以清远市为代表。还有一种就是分级管理模式,市(区)、县环卫管理部门负责道路、公厕清扫保洁以及生活垃圾运输处理,街道(镇)办事处负责街巷、居住区内道路的清扫保洁和垃圾收集,这种模式要求各级之间要有明确的责任划分和环卫主管部门要有较强的协调能力,但目前许多地方仍未能解决交界接壤区域相互扯皮、协调难的问题。这种模式在省内大多数地区普遍存在。

3、环卫行业服务现状

我省环卫行业服务现状可分为两部份:其中环卫设施建设、设备制造、物业清洁服务基本已企业化、市场化;但城市公共环境卫生维护仍以事业单位为主,尤其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原因是以事业单位(或企业化管理)运作,比以企业方式运作费用相对要低些。

我省城市环卫经费的来源主要有两部份,一是政府的财政投入,包括地方政府的日常投入和上级政府的补助;二是居民、单位交纳的清洁服务费、垃圾处理费等专项费用。

在环卫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目前也引入了社会资金和国外资金,投资的主要方向是建设并运营大型的垃圾处理设施。

1、政府对环卫经费的投入

环卫投入指的是城市政府对城市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市容环境卫生投入的经费。

调查显示对环卫投入受当地经济发展的制约,以及政府政策导向的影响,各地差异较大。这些差异一方面体现在政府对城市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配置的投入,另一方面表现在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上的投入,主要在城市清扫保洁、垃圾收集清运方面。

城市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配置的投入,应该肯定珠三角片区比其它片区大,尤其是城市里的设施建设规格高,设备装备充足。其它片区地级市的环卫设施设备的建设装备也在逐步提高。随着"城市化"推进,出于"民心工程"的考量,对可作为其标志物的环卫设施如公厕等的建设正逐步受到地方政府的重视,并尽其所能给予投入。但对于其它环卫设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关注则相对较差。

在生活垃圾处理方面,除珠三角片区已建成有规模的生活垃圾焚烧厂16座,其它片区暂时没有,我省的生活垃圾处理仍以填埋为主。珠三角片区建有符合国家卫生填埋标准的填埋场11个,但管理水平与其大手笔的投入相比则要逊色得多。本次调研珠三角片区填埋场只有5个达到、1个基本达到国家无害化处理要求;粤北片区填埋场只有2个基本达到国家无害化处理要求;粤东片区只有3个基本达到国家无害化处理要求;粤西片区无一基本达到国家无害化处理要求(根据建设部《关于全国生活垃圾填埋场无害化处理检查情况的通报》建城32号)。

目前我省21个地级市中尚有个别城市没有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云浮、珠海、韶关、阳江市的填埋场在内建成投入使用,在建中的梅州和河源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预计可投入使用,茂名的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已进入规划环评阶段,汕尾的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建设暂时还没有起动。部分地级市的填埋场扩建工程也存在经费困难的问题,因此我省要完成省委、省政府提出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目标确实还需下大功夫。

一般地说,城市环境公共卫生维护主要包括的城市道路、公共场所的清扫保洁和生活垃圾收集运输,这是环卫日常工作的主要项目,占了日常经费支出的大部份。如果从环卫经费支出中删除设施、设备和生活垃圾处理费用,剩下的作为日常费用,按清扫保洁、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和其它费用开支的权重分别为0.45、0.4和0.15计算,可以发现各地投入清扫保洁的平均费用最高不超过7元/平方米&8226;年,最低仅为0.6元/平方米&8226;年,平均在2.1411.21元/平方米&8226;年的范围。珠三角片区的投入明显高于其它片区,其中以广州市的投入最大,这与广州市作为南方区域中心城市,经济实力较强、市容环境卫生要求高有关。在生活垃圾收集清运费用方面,珠三角片区城市的生活垃圾清运费用显然比其它地区高,其中以佛山地区的平均费用最高,这些大概与珠三角的城市化扩大,运输距离远,可利用土地缺乏和生活垃圾处理理念的转变有关。

数据显示我省大多数城市在清扫保洁和生活垃圾收集运输方面的投入是不足的。建设部发布的《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清扫保洁管理办法》(城建[1994]238号)第四条规定"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把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的清扫、保洁所需经费纳入城市维护建设资金使用计划,并根据需要,每年适当增加或调整。"一些城市市区范围扩大了几倍,人口增多,清扫保洁面积不断扩大,生活垃圾量不断增加,可相应的环卫投入却没有增加,使得城市日常的公共环境卫生状况维持在较低水平。

我省许多城市的政府并没有真正认识、或有意回避城市环境公共卫生维护是一项政府必须为市民提供的公益性、社会性服务事业,没有实事求是地按照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建立起环卫成本核算管理、人力管理等制度,因而在环卫日常维护的投入上往往带有较大的随意性。以致谈到环卫体制改革,有的政府官员就盲目地认为环卫作业市场化可以减少政府的投入,而从没有分析过当这个公共服务产品市场化时,政府可能减少的是哪些投入,可能会增加什么费用,它们的平衡点在哪里。因此不少地方在环卫作业招标中无根据地采用"价低者得",结果城市的市容环境卫生水平上不去,出现市民投诉多,环卫工人上访的尴尬现象。

2、环卫专项收费

环卫专项收费指的是城市环卫管理部门按规定程序,经物价部门批准对城市居民和单位收取的垃圾处理费和卫生清洁服务费。

我省许多地方政府为了招商引资、加快城市化进程,对城市环境卫生的要求越来越高,但因财政收入欠佳,对城市环卫设施建设、日常维护费用的投入往往不足,靠环卫专项收费补充。由此可见,环卫专项收费在维护城市市容环卫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统计的结果表明:超过40%的城市,市容环卫支出的30%以上来自环卫收费(其中约19%的城市甚至超过50%)。这既有经济较发达的城市,也有经济不太发达的城市。

虽然环卫专项收费有法律依据,并经各地物价管理部门批准收取,但环卫收费难,不论在经济发达地区还是欠发达地区,一直是困扰各地基层环卫部门的难题。

基层环卫部门费了很大的力气开展环卫专项收费工作:主动配合政府及物价管理部门调研,制定一个符合当地经济发展和市民生活水平的收费标准;加强内部管理,提高环卫工作质量,以优质服务赢取市民对环卫收费的支持;加强与职能部门、媒体、社区、相关单位沟通,争取支持和配合,开展环卫专项收费宜传、收费代理等;聘请常年法律顾问指导依法收费,与法院做好沟通工作,将收取卫生清洁服务费的法律依据提交给法院,争取法院支持环卫部门通过法律途经解决个体工商户、居民住户、甚至个别单位恶意欠费问题。这方面南雄市和丰顺县曾取得较明显的效果,一是使市民懂得环卫收费是合理合法的,增强了缴费自觉性;二是给欠费的单位和个人,起到了警示作用,从而减少了拖欠缴费的现象;三是提高了收费率,保证了环卫工作顺利开展。各地环卫基层往往把法院作为是环卫专项收费依靠的最后一招。

然而11月25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五华县环卫所与曾雪泉城市卫生服务费纠纷一案的批复》指出"五华县环卫所依法取得《广东省经营服务性收费许可证》,根据县政府的规定和县物价局核发的收费标准,曾雪泉拒绝缴交垃圾服务费,五华县环卫所作为五华县市容和环境卫生监督管理单位,可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广东省城市垃圾管理规定》的规定对其进行行政处罚。本案争议不是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债权债务纠纷,不属民事案件受理范围。"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这个批复已成为各地法院受理环卫专项收费纠纷的一个案例。这也提醒了我们的政府环卫行政主管部门,环卫专项收费纠纷依法是可以通过行政处罚解决的。但正如南雄市环卫所的法律顾问指出的,行政处罚必须有详细的规定,如果只是根据国务院101号令《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广东省城市垃圾管理规定》,根本无法执行。

尽管我国政策法令早有对污染物"谁产生,谁付费"的法定原则,但对环卫专项收费却没有一个统一的带有强制性的规范性文件。纵观我省的环卫专项收费的相关法规,没有一个对拒交环卫专项收费作出行政处罚的详细规定。因此各地的收费操作基本上是缴费义务人自觉的就收,拒交的就不收,最后形成了收多少算多少的尴尬局面。这对自觉缴费主体来说,也是一种社会不公的反映。

全文阅读已结束,如果需要下载本文请点击

下载此文档
a.付费复制
付费获得该文章复制权限
特价:2.99元 10元
微信扫码支付
b.包月复制
付费后30天内不限量复制
特价:6.66元 10元
微信扫码支付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