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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控制度检查报告(优秀6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09-04 17:51:44
内控制度检查报告(优秀6篇)
    小编:影墨

在当下社会,接触并使用报告的人越来越多,不同的报告内容同样也是不同的。怎样写报告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报告应该怎么制定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报告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内控制度检查报告篇一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自查工作顺利开展。

强制休假等内控制度自查工作落到实处。

二、自查情况

(一)重要岗位和敏感环节轮岗及强制休假。我行始终坚持认真执行重要岗位及敏感环节轮岗制度,每三年进行一次岗位轮换,为有效推动各项业务的开展提供了保障,全面提高了重要岗位及敏感环节工作的安全性。在强制休假方面,我行按照上级行文件的规定,要求休假人员休假时间必须达到5-10个工作日,休假期间并安排代指管理人员代替休假人员的岗位,确保了工作的正常开展。今年以来,我行休假人员为2人。

(二)县行领导班子成员情况。按照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干部交流暂行规定文件精神,我行正副行长属于异地交流任职,县行行长任行长在我行任职未满三年,年龄不足50周岁。县行两位副行长年龄不足45岁,我行行长在本地任职未达到5年。

(三)换户管理及客户管理工作情况。我行在贷款客户的管理中,坚持两个以上客户经理工作制度并实行客户经理每隔两年进行一次换户管理。今年以来,我行客户经理应换户管理人数三,换户管理人数三次。确保了换户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为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打下了坚持的基础。

坚持与实际工作相结合,督促了重要岗位轮岗、换户管理、强制休假等内控制度”的落实,坚持突出重点与全面自查相结合,在检查信贷、财务、会计等重点业务领域的同时,全面了解了“重要岗位轮岗、换户管理、强制休假等内控制度落实”工作进展情况,经过自查我行在“重要岗位轮岗、换户管理、强制休假”等内控制度落实不存在问题。

3

桓仁联社监察保卫部:

1、我社认真落实贷款“三查”制度,贷款业务都能够按流程操作,规避了操作风险。

2、现金出纳业务能够执行相关文件规定,没有违规现象。

3、负债业务都能严格按制度要求操作,特别是大额存款管理、开销户管理、挂失业务等都能够严格按规定操作。

4、岗位轮换制度,干部交流制度,强制休假制度,亲属回避制度、员工行为排查制度、干部任免监督制度、离任审计制度等我社都能按照省社要求认真执行,确保我社工作的有效开展,稳健运营。

5、安全保卫方面,没有任何违规现象,我社能做到警钟长鸣,对安全保卫工作常抓不懈,对任何细小的问题都能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理,确保我社的资金安全和人员安全。

通过此次对四河信用社内控和案防制度细微全面的自查,未发现我社在制度执行力方面存在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但我社会在今后的工作内控和案防制度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常抓不懈,切实将内控和案防制度落实到位。

内控制度检查报告篇二

加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工作,是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的本质要求,也是规范经办机构各种行为,实施自动防错、查错和纠错,实现自我约束、自我控制的重要手段。为切实做好这项工作,我局从社会保险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出发,形成了一套事事有复核、人人有监督,行之有效、科学规范的社保工作内控制度和业务流程,建立对社保基金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监督机制。

1、合理设置岗位,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内部制衡机制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不相容岗位不能一人兼任的原则,设置了财务、业务、稽核和待遇审批等部门。在各部门内部再进行岗位细分,财务部门要求会计与出纳分设,业务部门要求设立业务受理、复核、系统管理员等岗位,待遇审批部门要求设立受理、复核岗位,建立岗位责任制度,形成责任明确,相互制约的内部制衡机制。

突出加强对资金结算过程的监督。一是靠财务部门内部的监督,出纳经手的每一笔资金收付业务必须经另一财务人员复核,每天下班前,另一财务人员对出纳当天收缴的社会保险费存入开户银行的情况要再次进行复核;二是靠对账制度来约束,每天、每月、全年都要进行对账,业务部门每天开出的票据与财务部门实际收到的资金核对一致,不一致的查明原因及时解决,月份、年度终了,财务和业务部门分别由不同的人员核对月份和年度发生额,确保月发生额与当期日发生额累计数核对一致;三是靠内部稽核来监督,充分发挥稽核部门职能作用,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对社保基金的运行进行稽核,提出稽核意见和改进建议,促进内控制度的不断完善。形成了对社保基金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

按照既高效、便捷又安全、严密的原则,建立涵盖社保基金从进口到出口,涉及财务、业务、待遇、稽核等各部门的。要求加大复核、审核、稽核作用,强化内部控制功能,最终达到一个人不能办理社保业务的要求。

参保单位到业务部门办理缴费基数调整、社保待遇调整等业务,受理人审核后,必须经复核人复核,并经稽核部门稽核后,方能办理;业务经办人每月都要对社会保险待遇本月发放情况与上月发放情况进行对比分析,并经复核人、业务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复核,稽核部门稽核,局领导审核后转财务部门办理支付。财务部门出纳收取社会保险费、拨付社保待遇必须经另一财务人员复核;财务专用章和个人名章由两人分开管理;安排专人从源头抓好社会保险费专用收款票据的管理;每月与开户银行和财政部门对账,财务负责人对对账情况进行复核。待遇审批部门应建立档案联合审查制度,审批社保待遇必须经四人审核小组共同审查档案,经稽核部门稽核后,报局领导召开办公会审批。

3、加强内部稽核,确保各项规范和流程得到贯彻落实

有了好的规范和流程是做好工作的基础,但把规范和流程贯彻落实好则是关键所在。根据社会保险政策法规,对照《内部社会保险业务规范和流程》,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方法,对财务部门、业务部门、待遇审批部门执行社保政策和工作流程情况进行稽核。稽核完毕后,向单位领导汇报、分析稽核发现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向被稽核部门反馈稽核情况,促进社会保险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

4、建立工作流程运行分析制度

社会保险工作政策性强,制度不断发展完善,必须根据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修订完善。我局从自身工作实际出发,在已有的业务规范、工作流程基础上,应建立工作流程运行分析制度,主要领导亲自抓。定期召开会议,财务、业务、稽核、信息网络技术人员等相关人员参加,工作人员结合工作分工,对当期工作流程运行情况进行分析,逐条梳理,对发现的不能适应当前工作的流程,及时进行修改,从而保证了工作流程的严密性和适用性。

5、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社保基金管理能力

社会保险干部队伍是社保基金的直接管理者,其整体素质高低,直接影响着社保基金管理的质量。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将定期组织人员进行培训,进行适当的岗位交流,熟悉社保基金从入口到出口的业务流程,加深对社保政策的理解。平时要注重利用反面教材开展警示教育,通过分析经济案件犯罪心理、犯罪过程,加深对经济犯罪危害性的认识,保持警钟长鸣,使每一位工作人员都成为“政治过硬、业务熟练、一专多能、廉洁勤政”的工作能手。

社保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尚处于初级发展阶段,对于社保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可以说是一个新的课题,部分人对内部控制的重要性认识程度不高。内部控制与长期形成的习惯和思维定势必然会有冲突,形成各种各样的矛盾和问题,内部控制建设需要解决好这些矛盾和问题。

1、控制执行人与控制对象之间的矛盾

控制执行人即社保经办机构的稽核部门及稽核人员,控制对象是社保经办机构业务经办人员(包括负有审批职责的人员)、参保单位等。这方面的矛盾表现在:当社保经办机构和经办人员以习惯思维处理业务分工和办理各项社会保险业务,处理和办理的方式、方法和结果不符合内部控制的要求时,由于稽核人员按工作职责进行纠正、要求整改而产生的对立和冲突。如缴费基数核定,大多数社保经办机构和经办人员仍然沿袭参保单位申报多少即核定多少。因此而产生错核、漏核,产生少报、瞒报,这种核定方式违反了《经办业务规程》的规定和上级文件的要求。又如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环节的审核,内部控制要求严格覆行审核职责,不仅要核查待遇审批表、养老金发放名册,还必须核查相关的支付依据和计算过程,以控制经办环节的舞弊和失误。但现实中审核、复核、签批流于形式,经办环节出现的失误得不到及时发现和纠正的现象依然存在。另外,参保单位瞒报缴费基数、人数,少缴社会保险费,或是恶意欠费,也属于控制执行人与控制对象的矛盾。解决这类矛盾需要刚性的法律支持,但是社保经办机构仅有稽核检查权,没有行政处罚权,纠正的难度大,这又形成了矛盾的另一方面。

2、专业人员不足的客观现实与实际需求之间的矛盾

内部控制要求科学合理设置岗位、不相容岗位分离;要求部分岗位专职、不得兼任和包办风险控制岗位的工作;要求岗位与岗位之间要形成必要的相互制约关系,这是社会保险发展的必然要求。也就是说,社保经办机构需要足够的人员编制,能够合理地设置岗位,配置人员,才能满足内部控制基本的条件。而目前我县专业人员不足又是客观存在的现实。因此,内部控制建设还必须解决好这个问题。

1、加大执法力度。根据劳动保障部颁发的《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的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是稽核的责任人,所以我们社保机构必须运用该《办法》赋予的.权力,加大宣传力度,鼓励职工来监督企业申报缴费基数,让他们知道企业少报、瞒报的后果。加大执法力度,真正有效遏制瞒报、冒领等违规行为。

2、加快制度规范。建议尽快建立社会保险稽核工作规范,从制度上、程序上、处罚上进一步规范社会保险稽核行为,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稽核行为规范化,切实做到依法稽核、依法处罚。同时,建议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授权社保机构对稽核中发现的问题行使行政处罚。

3、健全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必须在工作实践中不断补充、修改完善,以保持其时效性。就我州目前的情况来说,除了按实际情况的变化修改、补充现有的内控制度外,还应增加部分内控制度。一是建立不相容岗位分离制度,明确规定哪些岗位是不相容岗位,要严格分离。哪些岗位要专职,不得兼职。哪些职位不得兼任和包办其他职位的工作。二是建立审批制度,规定哪部分业务必须经过审批,哪些职位的人员承担审核、复核、审批的职责。经办人员必须提供哪些资料给审核、复核、审批人,审核、复核、审批人必须核查哪些资料后才能签字。三是建立执行内控奖惩制度,规定部门和个人定期对执行内控制度情况进行自查和自评,稽核部门定期开展内控执行情况检查,并综合自查自评和检查情况作出评价。执行内控制度好的部门和个人给予奖励。执行内控制度差,或是业务操作违反内控制度规定,造成社保基金损失的,视情节给予戒勉谈话、通报批评、责令追回损失、赔偿、警告、记过等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4、建议组织异地交叉稽核。在稽核工作中,大多数能够客观公正核定单位和个人的缴费基数。但是有时侯,“人情基数”也可能发生,另外碰到“钉子户”拒绝或阻碍稽核工作也有可能发生。杜绝此类事件发生最好的办法是异地交叉稽核。

5、加强队伍建设。一方面要加强和充实专业化的稽核工作人员队伍;另一方面要对现有人员进行专业培训。

内控制度检查报告篇三

我局内设统筹科、退管科、居保科、工伤生育科、财务审计科(信息科)和办公室,对每个科室的职责进行了明确。各科室制定了业务工作制度,针对每项业务工作制定了具体的办理程序。在工作中,制订了一系列的组织决策制度,针对不同的情况,召开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进行研究决策。对重大的问题由主要领导审批决策或者集体研究。在岗位设置上,会计出纳分设,业务与财务分离,基金征收实行计划与征收分离。在业务经办中,实行经办人员初审、科室负责人复审、分管领导审批的制度,实行不相容职务分离,相互监督制约。目前,上述制度都得到了较好的`执行。

对各项业务办理均实行了严格的授权管理,我局对机关管理制度进行了进一步完善,制定了业务工作制度,对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养老基金的退付转移等17项业务全部进行了授权管理,明确规定哪些业务由科室人员直接办理,哪些需要业务需要送主要领导审核,哪些业务需要由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对每项业务都有明确的授权。在授权管理中,体现了集权与分权相结合,执行与监督相结合的原则。

建立健全了人事管理制度,在人员招录中,根据岗位要求,设置招录人员条件,一律实行公开招考。在人员管理中,我局制发了云社险发〔2009〕26号文件,对每个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作了进一步细化,强化工作考核,严格开展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制度。强化工作人员学习培训制度,每月至少组织职工集中学习一次。

依据现行社会保险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本县实际,明确了参保登记、缴费申报及缴费基数核定、账户管理办法和工作制度,确保具体业务操作之间都形成了内在的制约关系。

建立了《办理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对单位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等不同群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经办程序和审核、审批办法作了明确的规定,尤其是针对涉及补缴1995年12月31日以前养老保险费的审核审批作了更为严格具体的要求。所办养老保险登记、申报业务,符合《养老保险操作规程》要求。

参保人员死亡时,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办理个人帐户继承情况等方面都符合规定。

按照《基本养老保险经办业务规程(试行)》的要求,对各业务环节的经办范围、程序、要求和办理时限进行了明确的规,对参保单位进行稽核。例如,统筹科定期将企业月缴纳的养老保险申报表、明细表等,送财务审计科复核,并根据财务传递的到帐信息及时登记各种台帐,确定专人保管。

强化个人账户管理,按规定利率记息,终止缴费者除建立标识外封存其个人账户。

同时明确了岗位职责,退休审核岗位与待遇计算岗位相分离,计算退休待遇时,坚持专人办理,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复核,确保退休信息录入数据与退休审核审批资料一致。

每月养老待遇的月结算形成的各类支付计划,坚持由科室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复核;离退休人员及两类人员的死亡待遇办理做到资料齐全,手续完备,并坚持由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复核。

目前,各乡镇(街道)社保所的人员已完全到位,我局组织了业务培训,将认证工作下伸到各乡镇(街道)社保所,由各社保所进行生存认定,填好表册,报我局处理。

包括在统筹范围内流动时,转移的个人帐户档案符合要求;跨统筹范围流动就业时,能按有关规定转移个人帐户基金。

建立了业务档案管理制度,对业务档案资料按规定归档保管。

按照《社保基金财务制度》、《社保基金财务制度》的要求,我局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目标考核制度》、《社会保险内部控制制度》,并在工作中认真执行。加强预算管理,按规定编制年度预算。

养老保险基金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和财政专户管理的规定,资金存入规定银行。养老、工伤、生育分别建账、分别核算,凭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记账凭证记账,更正会计错误有依有据。

指定由出纳负责核对支出户银行账户,由会计负责核对财政专户银行帐户、核对税务征缴数额、核对业务实收实拨及业务计划数,使银行存款账户与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相符,财务数据与业务数据一致,做到账账、账表、账单相符。

根据工作需要建立了财务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规定了财务负责人、会计、出纳岗位的工作内容、工作要求,使不相容的工作岗位相分离。会计负责管理财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表、会计档案资料保管等工作,出纳负责转账支票的填开、日记账的登记等工作,出纳不得登记涉及收支、债权债务等会计业务。

财务专用章由会计专人保管,财务人员私章由本人各自分别保管,领导印章由办公室保管 ,杜绝一人保管全部财务印章。

1.已按照国家及xx市有关社保信息系统建设标准,规范建立了业务信息系统和数据库,已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制度。

2.我局已明确了系统管理员、业务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并由系统管理员根据工作需要分配业务人员的权限。

3.我局养老保险业务信息的录入、修改、访问、数据维护等都是按照xx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业务操作管理规范进行的。

4.我局已建立了计算机房安全管理制度,业务系统已与外部互联网进行了完全物理隔离。坚持按时备份制度,我们是坚持每天对业务数据加以备份的,市局已建立远程备份机制,对计算机病毒实时进行检测,并及时更新杀毒软件,以确保数据安全。

1.我们根据劳动部及xx市的有关规定,制定了xx县社会保险内部控制制度,已设立了内审稽核部门,并配备了内审稽核人员。

2.内控制度以通知的方式发我局各科室,由财务审计科牵头执行,制定了工作计划,开展了内审及内控工作,工作笔录由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

3.我局对各项业务进行了定期检查,如财务审计科对参保单位申报的缴费工资进行复审,现发问题及时向业务反馈,提出整改意见进行整改。

4.建立风险评估制度,制定风险处置预案,同时加强信息披露管理。

我局通过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强化了权力的制约和责任追究,规范了业务行为,提高了数据信息质量,确保养老基金的安全完整,杜绝了养老基金被贪污、截留、挪用等违纪违规现象的发生。但经过自查还存在以下不足:如信息系统控制方面感到技术力量跟不上,人才严重不足等。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从而推动社保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内控制度检查报告篇四

abc公司【董事会或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评估了贵公司管理当局对2017年12月31日与会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的规范性、全面性和执行的有效性的认定。贵公司管理当局的责任是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并保持其有效性,我们的责任是对贵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规范性、全面性和执行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我们的评估是按照《内部控制审核指导意见》进行的。在评估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测试和评价内部控制制度设计的规范性、全面性和执行的有效性,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评估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内部控制制度具有固有限制,存在由于错误或舞弊而导致错报发生和未被发现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制度变得不恰当,或降低对控制政策、程序遵循的程度,根据内部控制制度评估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描述内部控制制度的重大缺陷及其对实现控制目标的影响】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为企业及时防止或发现会计报表中的重大错报提供合理保证,而上述重大缺陷使贵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失去这一功能。

我们认为,由于上述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及其对实现控制目标的影响,贵公司未能于2017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会计报表相关的规范、全面及有效的内部控制。

山东大地有限责任会计师

事务所

中国〃青岛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2017年xx月xx日

1

为不断规范发展,有效控制风险,保证经营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2017年公司根据深交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要求以及监管部门的相关内部控制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自身特点和管理需要,制订企业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并在公司业务的发展过程中不断补充、修改,使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趋向完善。

本年度内,公司在2017年度开展的公司治理活动的基础上,对内部机构的设置进行了进一步的完善,完成了包括发展战略规划、股权结构调整、财务监控办法、人力资源监控办法的起草与修订,并收到了较好的成效;同时,对于公司已制定的各项内控制度,予以认真有效的贯彻实施。

一、2017年公司内部控制综述

(一)内控制度组织结构

1、公司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关,股东大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行使权力,确保公司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是公司决策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公司监事会是公司监督机关,对公司各项制度进行监督,对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的行为及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检查。

2、公司总经理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依据《公司章程》及《总经理工作细则》行使职权;公司现设有副总经理三名,各司其职,共同协助总经理进行工作。

3、公司现设有进出口公司、工程公司等部门,内部机构较为合理,职责明确,相关人员也拥有较为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符合公司现阶段经营和发展的需要。

公司目前组织结构:见附表1

(二)内控制度健全情况

评估,并进行必要的修订,以保证其符合最新的公司治理要求及公司自身发展的要求。

同时,公司在日常经营管理的过程中也依法建立起了一整套的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法务合同管理、档案管理、行政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保证了公司日常经营的顺利、有序进行。

(三)内部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情况公司拥有独立的审计部门,由具有专业知识的人员组成,本年度内,公司审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对公司的资产、财务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在09年经济危机的环境下,公司审计部门将继续做好财务管理工作,保持公司健康的财务状况,为公司的投资决策提供准确的财务数据,最大可能的保护公司利益。

(四)公司2017年履行社会职责情况公司在做好内控制度的完善的同时,也十分重视履行公司的社会职责,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更多的回报社会;2017年5月12日,四川省汶川等地发生里氏8级地震,公司及公司员工积极捐款捐物,本次抗灾活动中,本公司、公司股东、公司领导及员工共计为四川汶川地震灾区捐款2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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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控制度检查报告篇五

为深化“执行年”活动,确保组织领导有力、责任落实到位,加强本次活动的组织领导,务求活动取得实效,不走过场,信用社成立“深化内控和案防制度执行年”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刘少珠;成员:陈松、吴俊宏、王绍峰、杨晓红、徐伟。负责对本次活动的组织实施。

(一)在信贷领域开展大额不良贷款的全覆盖风险排查。

结合我社正在开展的“三项整治”活动,对所有20xx

年6月底前的存量贷款进行全面清理、核对、核查的有利时机,对大额不良贷款(50万元以上)3笔,金额183.01万元的风险进行排查,弄清成因,制定清收、处置措施,对清理、核查中发现的冒名贷款逐笔造册,逐步落实责任清收。

(二)现金排查

严格按照现金、结算管理有关规定对各机构库存现金、

双人管库、双人押运、双人守库、大额现金支取、库存限额等现金管理规定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同时主社至少一月对辖内机构库存进行一次检查,分社主任至少每周对库存现金进行一次检查。关注、关心出纳、押运员、守库员等要害岗位人员的工作和思想情况,及时掌握其思想、行为变化,加强思想教育,防范案件隐患。

(二)重要空白凭证管理、使用情况排查。通过检查,各机构对重要空白凭证的管理、使用均能做到入库专人管理、及时入账,实物与账、簿一致。柜员登记领用,对系统不能自动销号的重要空白凭证,执行手工逐份销号,没有跳号使用或漏号的问题。柜员使用的重要空白凭证因故作废时,将号码剪下粘贴在重要空白凭证销号登记簿上,作废的重要空白凭证加盖“作废”戳记,装入当日会计传票,不存在擅自销毁重要空白凭证问题。单位负责人或会计主管定期对柜员重要空白凭证行检查核对。

(三)大额存款进出情况排查。我社共3个营业机构,对20xx年1月至9月的大额存取款业务逐笔进行了清理。我们一是检查了个人和对公存款账户的开户资料是否齐全、符合人行账户管理规定;二是查看原始存、取款凭证,看凭证印鉴是否与单位预留印鉴一致,是否有客户签名等;三是检查大额资金汇划是否严格按照审批程序进行了审批,审批登记簿是否记载规范、及时;四是检查存款人变更账户名称、法定代表人等开户信息资料是否出具了申请及有关部门的证明文件,信用社是否及时修改了客户信息,对印鉴做相应变更。有无频繁开、销户等异常现象。经排查,我社大额存款交易均属正常业务办理,资金用途、流向及业务操作程序符合规定,账户余额核对一致,没有发现挪用现金、盗用客户资金等违法案件发生。

(四)对账制度落实情况。坚持记账与对账分离原则,按季检查往来对账、银企对账情况。对经常发生的单位结算账户按月向开户单位签发“余额对账单”,大部分机构对账单收回率都能达到90%以上,收回的对账回单进行了妥善保管。对存折户坚持账折见面,当时核对。坚持按月进行同业往来账务核对,余额对账单发出、收回及时,账务核对正确。联社清算中心与辖内营业机构之间的往来账务按月发对账单,往来账务核对相符。对未达账项能够进行跟踪核对,确保余额一致。

(五)信贷管理方面。无冒名贷款、背皮、跨地区等三违贷款现象。

结合“四项”制度执行和“九种人”排查,加大对柜台重要岗位人员的行为排查,关注其八小时以外的情况,在具体实施时,突出重点,抓住关键措施落实,将重要人员岗位轮换、强制性休假制度,逐项进行落实,逐个逐步规范。

(一)制度执行不力。联社虽然制定了《强制休假制度》、《重要岗位定期轮岗制度》等管理制度,但由于人员编制紧张、工作量大等因素,导致执行力度不够。

(二)结算帐户管理不规范,开户资料收集不完善。

(三)个别机构对账不及时,对账单收回率不高,对帐率未达到100%。

(四)计算机运行日志、操作人员密码、抹账等未及时登记,计算机人员交接存在交接内容不完整等现象。

(五)贷款“三查”制度执行不力。一信用社贷款自查报告是贷前调查不深入,二是贷后检查滞后。

信用社案件防控能力。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一)完善制度。信用社将组织力量对现有的规章制度进行认真梳理,按制度执行年要求,结合信用社实际,对内控制度要尽快补充完善,特别是会计、出纳、信贷等要害业务环节要制定详细的操作规程,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使每个岗位有规可依。

(二)加强信用社干部、员工对内控基本制度以及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不断增强制度和法制观念。

(三)对本次自查发现的问题,要按要求逐项对照整改,逐项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

(四)进一步加大对内控基本制度执行、各类登记薄的使用等的检查频率,提高制度执行力。同时对各网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确保整改到位,不留死角。

通过深化“制度执行年”活动的开展,虽然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但由于执行制度、完善制度是一项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的工作,导致部分职工学习不够深入、主人翁意识不强、制度执行不力、发现问题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等问题。今后,我社将继续深入开展“制度执行年”活动,坚持理论、业务、制度的学习,让员工在思想上筑牢防线,严格执行县联社的各项的长效机制,确保全社依法合规经营, 推动信用社各项业务经营又好又快地发展。

内控制度检查报告篇六

一.公司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 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 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 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 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 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 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总体情况

责划分对内部控制评价重大事项进行决策。

三. 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涵盖内部控制五要素所有业务及管理事项,包括:资金管理、资产管理、网络建设与维护管理、市场营销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全面预算管理、合同管理、采购管理、财务报告等方面。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和事项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四.内部控制评价的程序和方法

工作主要分为内控评价培训、前期准备阶段、现场测试阶段、汇总评价结果及出具报告阶段、缺陷整改阶段、工作底稿归档阶段。

五.内部控制缺陷及其认定情况

根据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未发现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存在个别管理制度修订不及时,局部内容不适用及执行不严格等情况。为了保证财务报告真实、准确,提升财务报告相关工作效率和效果,公司将继续强化、优化各业务的内部控制。

六. 内部控制缺陷的整改情况

执行。公司将持续关注制度体系的建立、健全,促进各项业务管理制度的持续修订、完善,不断提升管理制度化水平。

七. 内部控制有效性的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集团公司/xx公司]:

一、 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声明

[本公司/本部门]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

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故仅能对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总体情况

[描述评价工作的组织领导体制,一般包括评价工作组织结构图、主要负责人及汇报途径等]。

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公司[是/否]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对公司内部控制进行独立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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