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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工作报告(汇总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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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工作报告(汇总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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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的语言应该简洁明了,避免使用复杂的术语和长句子。使用适当的图表和图表有助于直观地传达信息。虽然每个报告的内容和结构都有所不同,但是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点,即清晰有效地传达信息。

公安工作报告篇一

20xx年,公安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部署和要求,切实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日程,紧紧围绕公安中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国办发〔20xx〕100号)的有关要求,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依法做好依申请公开答复,及时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等重点政府信息,着力推进重要警务信息的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服务人民群众、推动公安工作、促进和谐警民关系构建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加大力度,主动做好重要警务信息公开。按照“严格依法、全面准确、及时便民”的原则,公安部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及时公开重要警务信息,切实增强公安工作透明度。对于公众关切的重要信息,立足公安工作特殊性,科学界定公开和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凡属于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均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20xx年,及时对外公开打击网络有组织制造传播谣言、葛兰素史克(中国)公司部分高管涉嫌严重经济犯罪、多国多地区联合打击系列儿童淫秽网站“天使行动”、缉枪治爆、打击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打击食品犯罪保卫餐桌安全、打击污染环境犯罪、打击整治非法调查类违法犯罪等重要案件和重要专项行动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二)突出重点,积极推进公共财政资金信息公开。20xx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xx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文件,对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进行部署。公安部对此高度重视,积极推进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公开工作等重点政府信息公开。经及早动手、精心准备,在辅以详细说明的基础上,公安部网站及时公开公安部部门预算、决算、“三公经费”、行政经费支出情况。

(三)统筹兼顾,认真做好信息发布、解读、回应“三位一体”工作。在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基础上,注重统筹考虑,同步做好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后,根据中央有关部门的统一安排,公安部分管部领导对“加快户籍制度改革”进行权威解读,全国各主要新闻媒体网站进行充分报道,给予积极正面评价。为回应社会各界对打击食品药品犯罪的关切,分阶段有步骤地释放公安机关打击食品药品犯罪的举措和成效,有效满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四)严谨规范,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工作。随着国家法治进程的推进,公民的法治意识日渐增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已成为公民维护自身权益、满足知情权的一个重要途径。20xx年以来,公安部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受理信息公开申请数量明显增加,申请形式多样。对此,在坚持严格依法办理的同时,注重加强统筹协调,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答复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xx年,公安部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2887条。其中,执法依据及办事程序39条,重要工作和专项行动信息52809条,机构设置和人事信息26条,国际警务执法合作协定11个,公安统计数据2项。

1、执法依据及办事程序。

20xx年,公安部共主动公开部门规章4项、公安部批复1项、规范性文件及相关办事程序34项,内容主要包括经侦工作、治安管理、刑侦工作、出入境管理、交通管理、消防管理、禁毒工作、国际警务执法合作以及公安法制等方面。

2、重要工作和专项行动。

20xx年,公安部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公安中心工作紧密结合,陆续公开142项重点工作和专项行动信息,总计52809条。主要包括:执法监督方面,公开公安部出台“三项纪律”、开通12389公安民警违纪违法举报电话和互联网举报平台、深入推进纪律作风大检查等信息;经侦工作方面,公开公安机关开展打假专项行动、“打传销、反欺诈、促和谐”执法行动、打击整治发票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打击非法集资犯罪工作情况等信息;治安管理方面,公开夏秋社会治安整治、公安机关治爆缉枪专项行动、打击污染环境犯罪、烟花爆竹安全提示、打击食品犯罪保卫餐桌安全专项行动及指挥破获特大制售假人血白蛋白及狂犬疫苗等假药案;边防管理方面,公开“爱民固边”工作、维护边境地区安全、提高边检服务水平等信息;出入境管理方面,公开启用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18个国家或者地区对中国公民实施免签及落地签政策、在北京等43个城市为流动人口提供就近办理出入境证件服务、在31个流动人口较多的城市实施符合条件的大陆居民在居住地提交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证申请等信息;刑侦工作方面,公开公安机关打击电信诈骗犯罪专项行动、“打盗抢保民安”专项行动、打击侵害公民信息犯罪、摧毁61个拐骗操纵聋哑人犯罪团伙、中国警方首次在海外举行退赃仪式等信息;消防管理方面,公开开展“除火患、保平安”冬春专项行动、在全国范围内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零点”夜查行动、开通运行全国“消防社会公众服务平台”、推进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一站多点”建设等信息;网络安全管理方面,公开集中打击网络有组织制造传播谣言专项行动、集中打击整治网络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和打击儿童淫秽网站联合执法行动等信息;监所管理方面,公开公安监管部门法治文明窗口建设年活动等信息;交通管理方面,公开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工作、“大排查、大教育、大整治”货车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开展酒后驾驶和工程运输车交通违法集中整治行动、开展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年活动等信息;国际警务合作方面,公开中老缅泰四国开展湄公河联合巡逻执法、上合组织成员国联合救灾演练、“边防联合决心-20xx”中吉联合反恐演习、维和警察工作等信息;禁毒工作方面,公开开展“扫毒害保平安”严打整治行动、开展“平安航道”联合扫毒行动、开展“肃毒害、创平安”禁毒百日攻坚会战、开展海峡两岸执法部门首次海上联合缉毒行动、外国驻华执法联络官专项禁毒工作座谈会等信息。

3、机构设置和人事。

全年,公开公务员招录、公安民警表彰奖励和人事任免信息26条。

4、国际警务执法合作协定。

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与俄罗斯内务部20xx-20xx年合作议定书》等11项国际警务执法合作协定。

5、统计数据。

20xx年,公开出入境人员及交通运输工具数量和20xx年上半年全国出入境人员及交通运输工具数量。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xx年,公安部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43件。其中,涉及治安管理73件,行政复议47件,交通管理27件,信访工作16件,网络安全15件,经侦工作11件,装备财务、出入境管理均为8件,消防管理、执法依据、人事管理均为7件,宣传文化、部领导信息均为6件,个案等其余方面5件。

(二)申请处理情况。

20xx年,公安部对受理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部按时答复,答复率100%。答复意见中,“同意公开”和“同意部分公开”的43件,依照《条例》有关规定依法未予公开相关政府信息100件,“申请内容不明确,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的85件,重复申请13件,申请人自行撤回2件。

四、咨询处理情况。

20xx年,公安部注重拓展公众咨询渠道,认真做好群众咨询的办理和答复工作。全年,共受理各类事项咨询23502件,其中通过公安部网站互动平台提出的23189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电话提出的313件。以上各类咨询事项均已得到及时办理。内容主要涉及治安管理、户籍和身份证管理、交通管理、队伍管理、网络安全、打击犯罪等方面。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xx年,办理涉及公安部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案件12件,其中8件依法作出维持决定,4件依法不予受理。

全年,发生1起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件,经法院一审、二审,判决维持公安部原答复意见。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xx年,公安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但在公开内容细化、解读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在工作规范性上还需要进一步加强。20xx年,公安部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能力和水平。

一是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力度。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作为贯彻依法行政的重要保障,以行政执法信息为重点,进一步加大涉及民生的重大专项打击整治工作等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力度,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做好主动公开工作。

二是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答复工作。结合工作实践,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答复工作的分析研究,及时梳理工作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意见,进一步规范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答复工作。

三是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采取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强对部属局级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公安工作报告篇二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解放思想是改革创新的前提。扎兰屯、阿荣旗、莫旗三地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之所以走在全市前列,其中最重要的一条就是始终将解放思想贯穿始终。我们此次考察看到的扎兰屯的“灯竿报警”、阿荣旗“一网式办公”和莫旗的“执法规范化奖惩绩效考核制度”就是解放思想的成功典型。我们到扎兰屯等地学习,就是要学习他们自觉融入和服务大局、敢于创新进取、勇于探索担责的工作理念,这样才能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始终站在公安事业发展的最前沿。

(二)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必须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

与信息化工作有紧密关系,给我们最大的直观感受也就是信息化建设与应用。在信息化迅猛发展的今天,我们要学习先进经验,就必须牢固树立科技强警意识,切实提高全警信息化应用水平,充分运用日新月异的现代科技手段,为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插上腾飞的翅膀,实现公安工作的流程再造和效能倍增。

(三)公安机关的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不唯上、不唯书、只唯实。

利契机,破解了一系列社会管理难题,从队伍规范管理到信息化应用都取得了较大成绩。莫旗公安局从狠抓执法规范化建设推动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我们学习三地先进经验,就是要进一步强化“贴近实战、服务实战”的工作作风,切实加强调查研究,确保出台的制度和制定的文件附有操作性、针对性和生命力。

(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必须争取重视和支持。

公安机关是社会管理的中坚力量,但绝对不是包打天下的唯一力量。社会管理涉及众多方面、诸多部门,只有建立党政统一领导,公安牵头,各有关职能部门积极参与配合的工作格局,才能实现有效管理。通过考察发现,莫旗公安局已将公安机关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上升为党政意识,旗委政法委书记多次深入基层公安机关调研指导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并积极配合、大力支持。如阿荣旗公安局在基础信息采集方面,除了银行等极少部门社会信息没有共享到公安机关“大情报”系统中来外,其他信息全部整合进来,为公安机关侦查办案、社会管理提供了有效支撑。在侦办和打击电话诈骗、网络诈骗、制贩假币等违法犯罪活动中,积极争取电信、银行等有关部门支持,实现了快速查询、及时冻结违法犯罪分子账户等,提高了打击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再如莫旗公安局110指挥系统建设,由当地旗委、政府对公安机关的网技手段建设做到本部门软件同步升级,既为公安机关节省了大量财力,又避免了公安机关手段建设滞后的难题,更能有效地服务公安实战。我们学习先进地区经验,就是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积极解决一批机制性、体制性、保障性问题,为社会管理创新工作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此次学习考察活动,使我们了解了兄弟单位先进经验和优秀做法,为深入开展公安厅‘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丰富了学习内容、拓宽了。

公安工作报告篇三

近期,拜城县工商局采取多项措施,全力抓好斋月期间的维稳工作,确保社会安定、和谐。

一是加强领导、抓落实。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地委、县委政府稳定工作会议精神和当前维稳工作形势,从讲政治的高度,把反恐维稳工作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严抓落实,号召全体干部从当前的大局出发,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自觉承担维稳责任。结合工商工作实际,严格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协助抓、科所干部具体抓”工作机制,齐抓共管,层层落实,目标到人,把维稳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强化管控、抓重点。以监管职能为切入点,重点对人员密集场所、管制器具、危爆物品、商场超市、二手手机市场、斋月期间餐饮行业等进行管控,督促经营户严格落实好安全防范措施及开包检查、实名登记等制度,对进出场所的人员、车辆及物品保持高度警惕。同时全面推行“十户联防”、干部蹲点执勤维稳机制,充分发挥群防群治的力量,坚决防止暴恐活动和大规模体事件发生。

三是加强督查、抓实效。由局领导带队,组织科所干部对辖区商场超市、市场、夜市等重点场所进行督查,重点查看其人防、物防、技防设施、开包检查等制度是否严格按照标准落实到位,不符合规定的,一律关停。同时联合县食药局、城管大队等部门,每天晚上对县内的夜市进行巡查,督促沿街商铺每晚准时关门歇业,全力维护市场秩序及稳定。

四是扩大宣传、抓防范。通过采取召开离退休老干部座谈会、人员密集场所斋月期间维稳工作约谈会、个私从业人员维稳宣讲会、走上街头“点对点、面对面”宣讲及发放维稳提示单等方式,使群众充分认识到当前稳定形势的严峻性,切实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在县委政府的领导下自觉维护安定团结的稳定大局,同故意散布各种谣言、扰乱人心、危害稳定的人和事进行坚决的斗争。

五是完善机制、抓稳定。按照一级响应期间各项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信息报送和值班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干部24小时不间断值班制,充实安保人员,对来访人员一律做到开包检查、询问、登记等,机关门外安装硬隔离设施、门内配备安全防卫工具,及时处理突发事件。全面实行信息每天例行报告制度,加强维稳工作社情舆情信息的收集和整理,将每天维稳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报送至上级部门,为领导决策研判提供准确信息依据。

公安工作报告篇四

保护森林资源,维护林区治安秩序,是我们森林公安的职能。来,我局主要做了三件事情。

一是宣传涉林法律法规,提高群众生态保护意识。如9月15日,我局接到群众举报,有人在街上非法卖蛇,我们立即出警,对当事人汤某进行依法处理,把蛇放归大自然,并进行了电视、手机报等媒体曝光,有效地教育了群众,提高了人们的生态保护意识。在森林防火期间,我局都认真协助森林消防办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短信等媒体进行立体式的宣传,减少了森林火灾的发生,保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同时也保护了我县的生态环境。

二是打击涉林违法犯罪,提高群众遵纪守法意识。按照省、市局统一部署,先后开展了“铁拳一号”、“侦破森林火灾案件大会战”、“铁拳二号”、“铁拳三号”等专项行动,对各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取得了较大战果。20共办理刑事案件4起,行政案件13起,没收并放归一般保护动物87只(条)。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在清明节的前一个星期的森林火灾高发期,森林火灾的破案率达到100%,对涉嫌失火罪的2个当事人进行了刑事强制措施,并在天台电视台当日进行曝光。减少了民众的违法上坟现象,减少了森林火灾的发生,提高了森林公安的威望。

三是接待涉林来访群众,提高干警解决问题能力。我们对上级机关或信访部门移交、交办的案件,及时确定主办民警,并相应集中警力予以配合,确保案件在限定期限内办理。对来队反映情况的信访人,做到热情耐心接待,充分倾听陈述,详细做好记录,凡是能够当场解释、解答的,当场予以处理;一时不能解决和答复,在规定的时间内给予明确答复,尽最大可能将矛盾依法就地化解。

年来,我们虽然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全县人民的要求仍有一定差距,我们决心在以后的工作中,发扬优点,克服不足,开拓创新,以饱满的热情和昂扬的斗志迎接新的挑战,为建设森林天台再立新功!

公安工作报告篇五

看庭前花开花落,观天外云卷云舒,转眼间我都从警半年多的时间了。从警半年来,在局党委和信息中心的领导和同事的帮助下,我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的有关会议精神,严格遵循各项规章制度,政治坚定、执法公正,努力为担负起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社会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重大政治和社会责任做出应有的贡献。

一、思想政治方面。

作为一名人民警察,我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决议和有关精神,注重思想政治修养,通过不断学习和实践,树立阶级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时刻牢记并努力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始终保持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的政治本色,并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思想意识、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觉悟,不断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努力争做一名政治思想过硬,业务能力强的新世纪、新阶段的公安民警。

由于我是从普通大学毕业生招录的民警,对于公安工作的各项业务都还不熟悉,为了更好的做好各项业务,我不断向领导和同志们学习,以他们为榜样,做到廉洁奉公、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始终想着自己所做的每一件事,都事关警察的形象,时刻约束自己。在实际工作中,时刻严格要求自己,严谨、细致、尽职尽则,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团结同志,认真完成各项任务指标。半年来,在信息中心领导及同志们的关心帮助下,圆满完成了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

三、组织纪律方面。

今年以来,我将加强组织纪律意识贯穿到工作生活中。不仅是从小事做起,点滴做起,严格要求自己。更在日常生活中注意遵守各项规则制度,每一天上下班,我都做到严格规范,坚持精益求精,不断提高对自身的要求,确保纪律严明,作风过硬。

四、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回顾半年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我发现自身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学习不够。当前,以信息技术为基础的公安科技迅速发展,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新知识新科学不断问世。面对严峻的挑战,缺乏学习的紧迫感和自觉性将不能适应新的要求。二是在工作压力大的时候,有过畏难情绪。这是自己政治素质不高,也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解决不好的表现。针对上述问题,我为明年确定的努力方向是:一是加强理论学习,进一步提高自身素质,要适应新形式下公安工作的新要求;二是增强大局观念,转变工作作风,努力克服自己的消极情绪,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积极配合领导同事们把工作做得更好;三是打牢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脚踏实地的工作,时刻用孟部长的话为行动指南,以新世纪、新阶段的三大历史使命为己任,深入群众,虚心向人民群众学习,不断丰富警民关系,把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落实到行动中去。

综上所述,在半年的公安工作中我有得也有失,但是我相信只要找准了自身的差距和不足,在领导的关心和同志们帮助下,就一定能创造性地开展公安执法工作,切实提高行政执法效率,真正成为一名便民、利民,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合格警察。

公安工作报告篇六

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四项改革试点启动以来,经党中央和批准,我们已连续三年召开推进会,推动改革一步一个脚印向前迈进。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南,交流经验、完善政策,切实增强改革的信心与决心,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精神上来,坚定不移地推动司法责任制改革在各级法院检察院全面开展。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增强信心、知难而进,坚定不移地推动司法责任制改革全面开展。

司法体制改革在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中居于重要地位,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司法责任制改革作为司法体制改革的基石,是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必由之路,对提高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具有重要意义。当前,司法责任制改革正处于全面推开的重要时刻。历史经验告诉我们,每当重要关头,统一思想、凝心聚力是应对挑战、夺取胜利的重要法宝。毛泽东同志曾经指出:“掌握思想教育,是团结全党进行伟大政治斗争的中心环节。如果这个任务不解决,党的一切政治任务是不能完成的。”各级政法领导干部要从全局和战略高度,深刻认识司法责任制改革的重要性、紧迫性,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精神上来,坚定信心和决心,当好改革的促进派和实干家。

我们的信心和决心,来自于对党中央决策的理性认同,来自于对实践成果的准确把握。经过两年试点,司法责任制改革成效逐步显现。一是试点法院检察院回归办案本位,优秀人才向办案一线流动趋势明显,一线办案力量增加20%左右,85%以上司法人力资源配置到办案一线。二是广大政法干警尤其是在一线办案的法官检察官拥护支持改革,多办案、办好案的积极性、责任心明显增强,司法队伍活力不断迸发。三是符合司法规律的体制机制逐步形成,法官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得到确立,院庭长不再签发未参与审理案件的裁判文书,审委会、检委会讨论案件数大幅减少,司法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正在提高。四是办案质量效率稳步提升,人均结案数、当庭宣判率上升,上诉率、发回改判率下降。有的法院入额法官年人均结案增加200多件,一审服判息诉率提高10多个百分点。五是在改革落实到位的地方,把法官检察官选好了、司法辅助人员配齐了、责任明确了、待遇落实了,不增加编制,也能缓解案多人少矛盾。有的法院在收案增长40%左右的情况下,通过改革,结案增长60%左右。六是司法公信力不断提高,试点法院检察院工作报告获得的赞成票达到新高,一些试点省市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下降30%左右。实践充分证明,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决定推进的司法责任制改革,方向是正确的,试点是成功的,实际效果是好的。

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司法责任制改革是司法领域一场深刻的自我革命,改的是体制机制,动的是利益格局,“伤筋动骨”在所难免。随着试点工作逐步深入,也暴露出一些问题,改革的难度加大。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不仅需要增强推进改革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而且需要知难而进、攻坚克难的胆识和勇气。这既是对我们工作能力水平的考验,又是对思想政治素养的考验。

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指出:“历史总是要前进的,历史从不等待一切犹豫者、观望者、懈怠者、软弱者。只有与历史同步伐、与时代共命运的人,才能赢得光明的未来。”现在,全面推开司法责任制改革的历史重任已经落到我们肩上。作为党的领导干部,应该勇敢担当起来,决不能退却、推诿。回顾我们党95年奋斗历程,每一次胜利、每一个进步,无不凝聚着一代又一代中国共产党人的无私奉献和巨大牺牲。特别是在血雨腥风的革命斗争年代,无数前辈为了民族独立、人民解放,笑对“死神”、慷慨赴难,有的甚至连爱情的甜蜜都还没有尝到,就把最宝贵的生命献给了党和人民的事业。今天,我们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仍需要从这种奋斗、牺牲精神中汲取强大力量。在座的都是政法系统领导干部,要有这样一种思想境界:遇到难题、面对抉择时,首先想到的是党的事业和人民利益,而不是个人得失。这是对党性观念强不强、敢不敢担当的直接检验。党把我们放在这么重要的位置上,我们只有尽职尽责地把工作做好,才能对得起党和人民的重托。我们要始终牢记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的誓词,自觉把有限的工作时间投入到无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中,切实做到在岗一天、尽责一天。只要是对党和人民有利的,对司法事业长远发展有利的,就要坚定不移地去谋划、推动、落实。要敢于冲破思想观念束缚、破除利益固化藩篱,推动司法责任制改革取得新的突破性进展,努力创造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司法文明。

二、进一步完善政策,最大限度激发全面推开司法责任制改革的内生动力。

试点是发现问题、完善政策的过程。两年来,司法责任制改革推进过程中遇到的一个突出问题,就是司法人员普遍关注的一些重要政策尤其是职业保障政策不完善、落实不到位。对此,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领导下,中央司改领导小组会同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在深入调研论证、广泛听取意见基础上,对相关职业保障政策提出了完善的意见,并已报请中央领导同志同意。

第一,完善员额制改革政策,适当增加基层法院检察院员额比例。试点情况表明,中央确定的以省为单位、以政法专项编制为基数的39%的员额比例,总体上是符合实际的。大多数单位反映,这一比例已经够了,不少单位最终入额比例远低于39%,有的还不到30%。

同时,一些单位也反映,政法专项编制是多年前确定的,近年来虽有所调整,但增幅远低于案件增速,不能满足实际需要。为了缓解案多人少矛盾,不少单位招录了一些事业编制、聘用制人员,部分人员已成长为业务骨干。确定员额比例的基数时,对这部分业务骨干都不考虑,也不尽合理。这些意见,都有一定道理。我国地域辽阔,不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差异大,在确定员额比例和基数时不宜一刀切。对大多数单位,应当坚持39%的员额比例不动摇。考虑到我国80%左右的案件在基层,对案多人少矛盾突出的区、县法院检察院,可考虑把事业编制人员纳入员额比例的基数,以留住原来在一线办案的业务骨干。在此基础上,如果这些地区仍存在案件多、办案人员不够的,可考虑把员额比例提高到40%左右。具体比例和基数,由各省区市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把握。员额配置时,要向办案部门倾斜。对其他主要业务部门,也可从实际工作需要出发,配置一定数量的员额,以留住现有优秀人才。

对法院检察院领导干部入额问题,各地比较关注,希望中央司改领导小组明确政策。我们感到,对领导干部入额,要从工作需要出发,严格把握,形成正确导向。对从事审判检察工作的领导干部,以入额为宜,这有利于他们履行好领导职责。当然,领导干部入额,要按标准和程序参加遴选。如果遴选都不参加,谁会服你?同时,领导干部入额后,要亲自办理一定数量的案件。这样做,才能让领导干部自己有底气、广大司法人员服气,才能发挥好领导干部业务指导作用,带动全院办案水平的提高。有的地方规定,庭长办案数不低于法官平均办案数的70%、副院长办案数不低于庭长平均办案数的50%、院长办案数不低于副院长平均办案数的30%。这有一定合理性。各地要积极探索领导干部既能抓好行政管理工作又能多办案、办好案的正确导向,树立领导干部行家里手的良好形象,促进司法公信力的提升。

员额制是实现法官检察官专业化、职业化的重要基础制度,是实行司法责任制的前提,目的是把最优秀的人才吸引到办案一线,以提高办案质量、效率和公信力。为了实现这一目的,必须保证入额法官检察官政治素养、专业素质、办案能力、职业操守过硬。这就要求各级法院检察院对具有法官检察官资格的人员进行遴选时,要以考核为主、考试为辅,在坚持政治标准基础上,突出对办案业绩、职业操守的考核。采取考试方式时,要重点考察分析案件事实、归纳争议焦点、正确适用法律、制作司法文书等实际能力。这样做,无论是经验丰富的老同志,还是年轻业务骨干,都有机会通过遴选入额,既防止简单地以考分划线,又防止简单地论资排辈。

对未入额法官检察官,我们要保护好他们的积极性。在他们转为司法辅助人员后,原来享有的津补贴保留不变。同时,要加快完善录用、聘用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和书记员制度,探索建立法学专业学生、实习律师到法院检察院实习、担任司法辅助人员制度,尽快配足配好司法辅助人员,推动形成责任和分工明确、协作紧密的办案团队,提高办案质量效率。

第二,完善工资制度改革政策,形成向基层一线办案人员倾斜的激励机制。去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出台了《法官、检察官工资制度改革试点方案》,明确了法官检察官、司法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工资水平分别高于当地其他公务员一定比例的相关政策,这对调动广大司法人员积极性具有重要作用。但是,在制定实施办法过程中,经测算,也发现一些问题。为了落实责权利相统一原则,增强改革的内生动力,中央司改领导小组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在深入调研论证基础上,对工资制度改革政策作了适当调整,已报请中央领导同志批准。总的考虑是,除司法警察外,法院检察院内部是三类人员、两种待遇。其中,员额法官检察官、司法辅助人员工资收入分别高于当地其他公务员一定比例,司法行政人员工资收入在实际操作中按司法辅助人员的政策办理。实际上,司法行政人员大多是法院检察院的业务骨干出身,相当一部分具有法官检察官资格,从事的工作也是围绕办案这一中心工作展开的,从广义上讲,也是司法辅助人员。在此基础上,对法院检察院工作人员现有的审判检察津贴、办案岗位津贴、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额度,予以保留。在个别地区,如果改革后发现员额法官检察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低于司法警察的,要托到略高于司法警察平均工资收入水平。

为了树立正确的分配导向,确保基层一线办案人员尤其是办案数量多、质量高的人员成为最大受益者,我们要合理确定绩效考核奖金在工资收入中的权重,建立与办案数量、质量直接挂钩的绩效考核奖金分配办法。这样,可以防止简单地按行政职务去套,造成原来工资收入高的增幅偏高、低的增幅偏低的状况。各地法院检察院要配合有关部门,在做好测算基础上,科学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尽快把这些好政策落实好。

第三,完善职务序列改革政策,进一步拓宽基层一线办案人员职业发展空间。法官检察官职务序列改革的目标,是建立有别于其他公务员的晋升制度,实行按期晋升、择优选升,从源头解决一线办案人员职级低、发展空间有限、职业尊荣感不强等问题。

去年10月以来,中组部牵头制定了《法官、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改革试点方案》《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和书记员职务序列改革试点方案》及配套文件,体现了向基层和一线办案岗位倾斜的原则。在市、县两级法院检察院,提升了高等级职务比例,打破了职务晋升的“天花板”。以县级法院检察院为例,法官检察官可晋升为三级、四级高级法官检察官,个别在基层长期任职、工作特别优秀的法官检察官还可晋升为二级高级法官检察官。晋升年限也比其他公务员缩短。同时,在县级法院检察院,司法辅助人员可以晋升三级、四级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和书记员。这些政策,为基层一线司法人员提供了广阔的职业发展空间,将从根本上改变千军万马过“独木桥”、争抢行政职务的状况。各级法院、检察院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政策解读,努力使广大司法人员形成良好的职业预期。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积极稳妥推进职务序列改革。要坚持向基层一线办案人员倾斜的政策导向,新增的高等级职务要严格选拔标准,确保长期在基层一线办案的人员受益,防止政策执行变味走样。

第四,在艰苦边远和民族地区,适当降低司法考试门槛。目前,在一些艰苦边远地区,一线办案法官检察官少,个别基层法院甚至连组成合议庭都困难。在一些民族地区,缺乏懂当地民族语言的“双语”法官检察官。推进法治中国建设进程中,既需要居庙堂之高的“司法精英”,又需要扎根基层的“平民法官”。近年来,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在制定艰苦边远地区公务员录用意见时,对这些地区录用司法人员已给予一定的特殊政策,以解决当地人才招不进问题。在这些地区,我们要在抓好有关意见贯彻落实基础上,进一步探索实行与内地有一定差异的政策,适当降低司法考试门槛,让当地符合条件的人才进得来。在一些民族地区,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具有“双语”特长的法律工作者,遴选时可在法学知识要求上适当降低标准,以有利于吸纳当地优秀人才。当然,对按特殊政策招录的司法人员,在任职地域上应有所限制,主要在招录地任职。中央政法单位要注意发现、总结基层创造性探索,适时修改完善相关制度。

第五,坚持问责和免责相结合,完善司法责任追究制度。制定科学合理的司法责任追究制度,是确保办案质量、提高司法公信力的必然选择。这既有利于增强司法人员办案责任心,又不会挫伤其积极性。去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的《关于完善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已非常清楚地明确了错案问责和免责的条件。对故意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或因重大过失造成错案或其他严重后果的,特别是对因刑讯逼供、打击报复、徇私枉法等情形造成冤假错案的,必须依法追究司法责任。最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又研究制定了《关于建立法官检察官惩戒制度的意见(试行)》,明确规定由省一级法官检察官惩戒委员会负责对法官检察官是否承担司法责任提出建议。这就提高了惩戒决定的权威性和公信力。人的认知能力、科技发展水平往往受制于特定的社会历史条件。根据司法职业特点,对办案中存在的瑕疵,如果不影响案件结论正确性的,不宜追究司法责任。由于司法是衡平和裁断的艺术,因对法律的理解或对案件事实的判断不一致造成错案的,也不宜轻易追究司法责任。各级政法机关要加强政策解读、宣传引导,让广大司法人员全面、正确理解这些政策,防止影响办案积极性。

第六,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地实行人财物统一管理。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初衷是为了减少外部不当干扰。随着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布局的推进、领导干部插手案件记录通报问责等一系列制度的实施,外部干预大为减少,司法环境明显改善。同时,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不同地方司法保障水平差别大。比如,新疆、西藏、内蒙古等自治区地域辽阔,辖区内不同地方司法保障水平也不一样,实行财物省级统一管理,确实存在困难。各省区市推进这项改革时,可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不强求步调绝对一致。条件具备的,由省级统一管理或以地市为单位实行统一管理;条件不具备的,可暂缓实行。需要指出的是,无论是否实行省级统一管理,市、县党委及其政法委对政法机关的思想、政治领导不变,市、县法院检察院党组仍要向同级党委定期汇报工作,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仍是同级党委政法委员会成员。市、县法院检察院要正确处理与同级党委及其政法委的关系,确保党管政法的原则落到实处。市、县党委政法委要把工作着力点放在把握政治方向、协调各方职能、统筹政法工作、建设政法队伍、督促依法履职、创造公正司法环境上,更好地保障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保障宪法法律正确统一实施。

上述政策,事关司法人员切身利益,事关司法责任制改革顺利推进,事关司法事业长远发展。其中,对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已经批准的方案、明确的政策,各地要结合实际,抓紧贯彻执行。随着司法体制改革深入推进,还会遇到新情况、新问题。对此,我们要把中央顶层设计和基层创造性探索更好地结合起来,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及时予以研究解决。对属于地方职责范围内的问题,地方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认真研究解决;地方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及时向中央深改办报告。

三、统筹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和相关改革,进一步提高整体效能。

司法体制改革是系统工程,各项改革之间关联度高、耦合性强。党的以来,党中央出台了一系列司法体制改革举措,各地要抓好贯彻落实。

第一,积极推进法院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进一步提高司法效能。目前,一些地方法院检察院一方面案件数量多、一线办案人员少,另一方面人浮于事现象突出。我到一些地方调研了解到,有的县级检察院,只有30多人,却设了15个科室,有的甚至一人一科、两人一科。有的同志说:“提了一名科处长,就少了一名办案人员”;“如果只选员额、不改机构,科处长占了员额而主要精力不在办案上,还要对案件进行审批,法官检察官就发挥不了主体作用,司法责任制就落实不了”。吉林省检察机关作为第一批“吃螃蟹”的,敢于向这一痼疾开刀,由省检察院带头,全面开展内设机构改革,让一大批业务骨干回归办案一线,提高了办案效率。这种奋发有为、积极探索的精神,应予充分肯定。中组部牵头制定的职务序列改革试点方案,拓宽了司法人员职业发展空间。我们不应再为司法人员争取行政职级而设置很多的机构。最近,中央编办也已明确,内设机构改革中,原有编制、领导职数及待遇不核减。这解除了内设机构改革的后顾之忧。各级法院检察院要立足于挖掘内部潜力,把内设机构改革作为司法责任制改革的重要配套措施,以县级法院检察院为重点,积极推进内设机构改革试点。有条件的省、市法院检察院,可在充分调研基础上,开展内设机构改革试点。改革中,要坚持扁平化管理和专业化建设相结合,统筹考虑内设机构改革和办案组织建设,进一步优化司法职能。原有的机构要减少,但法定的工作程序不能减少,确保既提高司法效率,又提高司法质量。鉴于各地情况差异大,上级法院检察院要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尊重、支持基层创造性探索,不得要求他们对口设置机构,不得以划拨编制、经费、装备等办法变相施压。

第二,探索推动司法业务管理监督由微观向宏观转变,提高管理监督科学化水平。向法官检察官放权后,有的同志担心会不会产生更多司法不公、司法腐败问题。试点的经验表明,这种担心是不必要的。实际上,改革后,法官检察官权责一致了,其承担的责任不是轻了,而是重了。同时,实行司法责任制,不是片面强调“去行政管理”,更不是“去管理监督”,而是院庭长行政管理的内容、方式、方法要作改革:从微观的一般个案审批、文书签发,转向宏观的全院、全员、全过程的案件质量效率监管和把握。这样,司法质量效率不是降低了,而是提高了。我们要进一步转变观念,通过健全类案指引、案件质量评估、司法业绩考核、错案责任倒查等制度机制,并充分运用信息化平台,对案件办理做到全程留痕,推动由人盯人管理监督向制度机制约束转变,促进管理监督科学化、程序化、公开化,从整体上提高司法质量和水平。

第三,推进繁简分流,努力在更高层次上实现司法公正和效率相统一。解决案多人少问题,不能简单寄希望于通过增加编制、人员来解决,而是要通过改革,从制度机制上研究采取措施。对案件实行繁简分流,是许多国家应对“诉讼爆炸”、兼顾公正效率的共同选择。我们要根据案件难易、标的额大小、刑罚轻重、认罪与否等情况,推进繁简分流,完善小额程序、速裁程序、简易程序、普通程序相配套的多层次诉讼制度体系,努力实现诉讼程序多样化、精细化。正在试点的刑事案件速裁程序,是刑事诉讼的“快车道”。据统计,适用速裁程序的案件,检察院审查周期平均缩短至5天,法院10日内审结的占92.3%,庭审一般10分钟内完成,当庭宣判率达96.2%,上诉率仅为2.1%。两年试点期限即将届满,请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要全面总结试点经验,完善取证、举证规则和证据标准,适当扩大适用范围,推动从侦查、起诉到审判全程提速,努力使公正更快实现。

第四,试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进一步提高刑事诉讼效率。从一些国家实践看,实行辩诉交易制度,是刑事案件数量剧增、证据标准更严背景下提高刑事诉讼效率的重要途径。我国未建立辩诉交易制度,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完善刑事诉讼中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举措,体现了传统文化的仁爱理念和现代司法的宽容精神,有利于提高司法效率、修复社会关系。中央政法委会同中央政法单位,研究制定了试点方案,经全国人大会授权后将尽快开展试点。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要依法合理设计从宽处罚幅度,既明确预期,鼓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又规范检察官量刑建议权、法官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和值班律师制度,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的自愿性。兼顾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被害人合法权利,加强监督制约,防止发生权权交易、权钱交易等问题。

第五,积极稳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努力实现惩治犯罪和保障人权相统一。以审判为中心,是审判程序的最终裁判功能决定的,是实现程序正义、防范冤假错案的关键举措。最近,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了《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意见》。推进这项改革,不是要改变公检法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诉讼格局,而是要按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要求,建立科学规范的证据规则体系,促使侦查、起诉阶段的办案标准符合法定定案标准,确保侦查、起诉、审判的案件事实证据经得起法律检验。要正确理解和贯彻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原则制度,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有罪的人受到公正惩罚。处理好庭审实质化和庭审方式改革的关系,既确保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发挥关键性作用,又不搞庭审繁琐主义,让有限司法资源和宝贵庭审时间用于解决最重要的问题,提高庭审质量效率。

第六,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引导更多纠纷以非诉方式解决。近年来,一些地方积极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使大量矛盾纠纷通过非诉方式解决,缓解了司法渠道的压力。我们要善于统筹各方资源,完善诉调对接机制,构建和解、调解、仲裁、公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和诉讼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高效便捷的纠纷解决方式。拓宽社会力量参与纠纷解决的制度化渠道,更多地吸收律师参与信访、调解等工作,吸收专家参与技术性领域纠纷解决工作。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构建开放灵活、高效便民的矛盾纠纷在线调解、协商机制,推动矛盾纠纷网上解决。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各级法院检察院要落实好主体责任。对自身努力能够解决的问题,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善于找准切入点、突破口,确保取得实际成效。对需要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帮助解决的问题,要主动向党委和政府汇报,与有关部门多沟通协调,积极争取理解和支持。各级法院检察院领导干部到基层调研,对一些创造性探索,要多从帮助角度,研究提出完善的建议,不要随意指责、批评,防止挫伤他们的积极性。各级法院检察院从事司改工作的同志要把心思和精力用在学习领会党中央精神、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发现解决实际问题上。各级党委政法委要善于运用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方式,重点做好统一思想、把握方向、协调政策、强化督导等工作。对法院检察院职责范围内的改革事项,要发挥好法院检察院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不要包办代替。对法院检察院办不了、办不好的重大改革事项,要积极帮助协调。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既事关司法人员切身利益,也备受社会关注。我们要统筹好政法资源和社会资源,加大对党中央精神的正面解读、引导,最大限度凝聚改革共识。对广大司法人员,要说清、说透相关改革的政策取向、主要内容,澄清模糊认识。每项改革启动前,要精心做好动员部署、专题培训、政策解读工作,把为何改、改什么、怎么改向广大政法干警讲清楚,以赢得理解支持,确保改革蹄疾而步稳。同时,要把与百姓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改革讲清楚,增强他们对改革的知晓度、认可度。对容易引发社会误读、误判的改革,要有针对性地做好舆论引导工作,讲清楚我国司法体制改革的背景、性质、目标,推动全社会形成拥护支持改革的良好氛围。

公安改革、司法行政改革是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公安机关正在深入贯彻落实公安改革“1+3”意见方案,推动提高公安工作整体效能。司法行政部门正在深入推进监狱制度、社区矫正制度、律师制度、法律援助制度、司法鉴定管理体制等改革,推动提高司法行政工作水平。各级党委政法委要加大统筹协调力度,推动有关部门切实抓好各项改革举措的落实。对贯彻落实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帮助解决。

全面推开司法责任制改革,使命神圣、任务艰巨。我们唯有勇往直前、攻坚克难,才能赶上时代脚步、拥抱美好未来。我们要在以同志为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努力创造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司法文明,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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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工作报告篇七

大讨论”活动高潮,有效推动公安工作,取得“工学双赢”初步效果。主要做法:

一、措施得力,确保学习讨论有序开展。

(一)制定学习计划。结合本局实际,详细制订“大学习、大讨论、树形象”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阶段工作安排表,定时间、定内容、定措施,针对学习讨论阶段,确定了四个学习讨论专题:通过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深刻理解“十七大”主题和精神实质,开展增强“高举旗帜、科学发展”“保障民生、促进和谐”理念专题讨论;通过学习温家宝总理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的政府工作报告,深刻理解《政府工作报告》内涵,进一步明确公安机关担负“三大历史使命”,开展增强“服务大局、忠诚履职”理念专题讨论;通过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接见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及***同志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深刻理解胡锦涛、***同志讲话精神,围绕“五个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强化法治观念、严格纪律作风、增强执法水平、加强反腐倡廉、树立良好形象,开展增强“公平正义、规范执法”理念专题讨论;通过学习孟建柱部长在河北、新疆等地调研讲话以及在公安部党委会议上讲话、在全国公安厅局长会议上的讲话、鲍绍坤书记在年初全省公安局长会议上的讲话、王鑫局长在全市公安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开展增强“强化队伍、树立形象”理念专题讨论,并结合当前公安工作目标任务,立足岗位实际,进一步强化队伍建设,推动全面完成2008年公安工作任务。全局各单位制定本单位专题学习计划,切实落实市局“八个一”要求,并按照制订的学习计划,采取集中学习、集体讨论、个人自学、专题辅导等形式安排民警学习讨论,确保学习讨论的质量保障要求。

(二)领导模范带头。我局坚持把学习讨论阶段必学内容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中去,在学习讨论中,局长陈钦华、政委郑高雄带头认真学习,带头讨论发言,为其他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和广大民警做出表率。各党委成员在局长、政委的带领下,经常深入分工挂钩联系单位,通过学习讨论,开展调查研究、督促指导工作,解决实际问题,取得了以学促工的初步效果。

(三)及时督促检查。为进一步了解和掌握各单位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帮助解决问题,防止形式主义和走过场,市局专门抽调相关单位人员,深入各单位对民警学习讨论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了教育活动健康、扎实地开展。

二、建立平台,营造学习讨论氛围。

(一)是广泛思想发动。在大学习、大讨论、树形象”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中,我局召开专题会,明确学习讨论阶段的主要任务、方法步骤和要求。各科所队充分利用早班会、民警大会等,广泛思想动员,为学习讨论阶段活动的开展奠定组织思想基础。

(二)是搭建交流平台。根据我局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工作方案,各单位纷纷在本单位开设学习讨论园地,积极引导民警在学习园地里踊跃撰写学习。

心得体会。

;为方便全局民警学习讨论,我局“教育办”还在公安信息网建立“大学习、大讨论、树形象”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专栏,及时将省厅、市局规定的必学内容、各级领导讲话要点、局各单位阶段学习动态等进行整理上网,并积极发掘基层单位在教育实践活动中的先进典型,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采编形成简报在专栏上发布,目前已刊登专刊8期,努力为广大民警搭建良好的学习讨论交流平台。

三、

统筹兼顾,以学促工,推动工作进展。

(一)是紧紧围绕公安工作主业。各单位科学安排时间,统筹兼顾,倡导民警在学中干、干中学,做到学习讨论与工作两不误、两促进,并运用学习讨论成果推动各项公安工作的开展,用公安工作的成效检验学习讨论质量。5月份,我局以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指导思想为指针,团结拼搏、积极工作,共破刑事案件25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68名,特别是“打盗抢、追逃犯”行动战果不断,共摧毁盗抢犯罪团伙11个,抓获犯罪嫌疑人40名,破获涉案39起。5月27日,我局禁毒大队与省公安厅禁毒总队、行动技术总队民警联手作战,一举破获一起特大贩卖毒品案件。通过追踪搜查,已先后抓获涉嫌贩毒嫌疑人3名,缴获毒品k粉高达24.9公斤。

(二)是围绕人民群众新期待新要求。各派出所以学促工,积极为群众办理实事。海口派出所为方便群众,民警放弃双休日休息时间,加班加点为群众集中办理二代证,并在工作中灵活主动,根据来所办证群众的不同数量通知错开时段前来办理,取得良好实效。龙田派出所坚持把加强队伍思想建设放在工作的首位,把学习讨论和“创建无违纪基层所队”有机结合,使全体民警清醒地认识到特权思想的危害性,对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和新要求有了更加全面的了解,增强民警树立“我为警徽争光添彩”的责任意识。

(三)是紧紧围绕奥运安保。紧紧。

围绕确保北京奥运会安全为总目标,强化社会面管控。如融城派出所通过学习讨论,端正了民警执法为民理念,为加强奥运期间路面安全和治安秩序,全面提升辖区内“两抢一盗”综合打击能力,所领导通过警情分析,成立便衣队,针对辖区治安特点实行不定时不定点的巡逻盘查,打击多发性侵财犯罪,成果突出,自便衣巡逻以来,福清城区路面犯罪特别是“两抢两盗”犯罪得到有效扼制,部分时段抢劫案件零发案。新厝派出所通过学习教育,引导民警工作以人民群众满意为目标,在此次奥运圣火转场安保工作当中,新厝所对辖区的路面、村庄进行了严格排查,做到不漏一个涵洞、不忘一个闲置房屋,注意每一个外来人员,管控每个高危群体人员,并发动村干部积极参与,确保了圣火转场的顺利通过;交巡大队从4月1日起认真组织开展为期七个月的奥运交通安全攻坚战行动,据统计,四、五两月全市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45.8%。四是紧紧围绕抗震援灾。自四川省大地震以来,积极号召全体民警在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中,以实际行动,积极回应、帮助灾区人民群众,广大民警通过学习,纷纷慷慨解囊,尽己所能地为灾区人民捐款献爱心,共向灾区捐赠赈灾款22万余元,其中我局党委各支部党员民警踊跃缴纳“特殊党费”11万余元,为抢险救灾构筑和谐社会履行应尽职责。同时,组织开展向四川地震遇难同胞默哀仪式,体现公安民警“心手相牵、血脉相通、共抗天灾、同筑家园”的情怀。;另一方面,我局各实战单位加强救灾期间社会治安管控,加强值班备勤,密切注意各类社会动态,全力以赴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四、立足岗位,提升执法水平。

以学习讨论为契机,组织全体民警参加各类业务知识培训。5月份以来,局先后组织干警500多人次参加派综系统、刑侦5.0系统集中培训测试;从全局各单位抽签确定100名民警进行本局基本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模拟测试等等。通过形式多样的培训学习,我局不断推动了岗位练兵的长期化、规范化,进一步提升了干警素质,强化提高了干警的执法服务水平。

五、典型引导,树立良好形象。

注重“用身边人教育人,用身边事鼓舞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增强教育感召力。在学习讨论阶段活动中,积极参加福清市直机关工委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活动,积极做好福建省优秀女警官推荐上报工作,适时推荐上报一批先进单位及个人记功受奖,以先进引导公安民警立足岗位作奉献,争创一流树形象。

通过深化学习讨论活动,福清市公安局努力提升了“大学习、大讨论、树形象”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质量,激发了全体干警的工作热情,全局上下呈现出一片争先创优的良好势头,积极有效地推动了我市公安工作全面发展。

公安工作报告篇八

敬爱的警察叔叔:

在我的心目中,您们就是维护社区居民安全的英雄。从我记事开始,您们总是昼夜不停地在马路上巡逻,在风霜雨雪日晒的艰苦环境下坚守岗位,在我们遇到困难时挺身而出。每次看到您们身着警服为我们排忧解难时,高大的身影在我心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您们的良好形象,给百步亭文明社区增了光,我为您们感到骄傲。在出现大雨、大雪和节假日,您们更是克服困难,放弃休息、和家人团聚的机会,舍小家顾大家,保护着社区每一位居民的安全,使生活在百步亭社区的每一位小学生格外有安全感。

您们的实际行动,为我们做出了榜样,我要向您们学习,按照胡爷爷的要求去做,争当“四好少年”,长大了也和您们一样,努力工作,做好祖国的接班人。

祝叔叔们“五一”劳动节快乐,万事如意!

xxx。

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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