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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审计实施方案篇一
本次审计整改的内容包括2010年、2011年、2012年国家局组织开展的经济责任审计、年报审计、全面审计(包括自查、复查、国家局重点检查)、工程项目审计(含国家局直接审计和授权审计),外部审计机构、财政部门、税务部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公司集中组织开展的财务收支及预算执行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工程项目审计、物资采购审计、宣传促销审计发现和披露的问题,以及审计检查中明确提出的需要关注的事项、管理建议书中提到的相关问题。
以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有关规定为依据标准,按照审计发现问题的性质进行分类,各部门要逐项对照检查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涉税方面,少缴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增值税等,一律进行补缴;二是涉及主辅关系方面,无偿占用主业资金、资产的,一律进行收回或收取相应的资产使用费;三是涉及职工利益方面,工资外列支工资性支出的一律调入工资列支,为职工承担建房成本费用的一律收回;四是涉及资产管理方面,权证不全、权属不清、
长期闲置的,一律进行权属办理和资产清理;五是涉及管理程序方面的,制度不健全的进行梳理修订,制度执行不到位的加强制度落实的监督检查;六是涉及历史遗留问题方面,要明确责任、落实到人、限期整改,确保审计整改达到预期的效果。
厂部成立审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sss
副组长:dddfffhhh
成员:财务、审计以及各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审计派驻办。
负责审计整改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各相关业务部门指定专门联络员,抓好具体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
审计整改工作分为梳理核对、整改落实和重点抽查三个阶段。
(一)梳理核对阶段(4月20日—6月10日)
1、财务、审计部门收集、梳理。
财务部门收集梳理2010年以来年报审计、外部财政部门、税务部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其他方面的审计问题由审计部门收集梳理,按照发现问题的性质进行分类,按照问题点逐项分析,提出整改建议,并将问题分解表于4月25日前反馈至各责任部门。
2、各部门核对、自查。
各责任部门对分解的问题点进行认真核对,并开展自查整改工作,对各问题点的整改情况以国家法律法规
和行业政策为依据,以能否经得起外部审计的检验为评判标准进行逐项对照,分别梳理出已经整改的问题和正在整改的问题、并对尚未整改到位的事项详细说明原因等,将自查整改情况按要求填列《审计问题及整改情况自查表》(见附件),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对自查结果负责,于5月6日前报厂审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报送电子材料)。
3、报公司审核确认。
由厂审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自查整改情况,形成厂部自查整改总报告,经厂领导签字确认后,于2013年5月10日前上报公司审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确认。
(二)整改落实阶段(6月11日—7月31日)
厂审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公司审核、确认结果及整改要求,对未整改到位问题进行再分解,限期整改。
各责任部门对能够及时整改的,要立即加以整改。
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制定具体整改计划,并抓紧落实。
对无法整改的问题点,及时报厂部审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后,上报公司审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协调处理。
厂审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将以不同形式开展审计整改工作督促指导,随时跟踪整改进展情况,确保审计整改落实到位。
各部门将整改情况形成整改报告,于7月25日前报厂审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其汇总整改情况并将整改总报告于2013年7月30日前以正式文件报公司审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重点抽查阶段(8月1日—9月10日)
厂部将组织人员对各部门审计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重点抽查,对抽查发现不按要求整改或未及时整改到位的,提交厂部进行严肃处理。
整改情况要经得起公司、国家局等各级检查。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各部门要深刻认识行业的特殊性和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性、迫切性,切实增强责任意识、规范意识,站在维护行业体制和发展大局的高度,认真对待此次审计整改工作。
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次审计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部门的审计整改工作,切实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到思想上更加重视,行动上更加自觉,措施上更加有效。
对整改难度较大的问题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参与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并定期听取整改情况,集中力量抓好落实。
(二)健全组织,落实责任。
各部门要指定专门联络人员,抓好具体问题的整改落实。
本次审计整改工作的责任主体为各业务、财务部门,各部门要针对存在问题,进一步制订完善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确定整改责任人,限定整改时限,并将整改情况纳入考核,确保审计问题整改落到实处。
(三)认真落实,积极整改。
各部门要按照整改要求,积极行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回避或拖延,对存在的问题要本着实事求是、依法依规的原则逐项整改落实。
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与业务、财务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掌握整改工作情况,督促整改工作进度,
指导和会同整改部门研究解决整改过程总遇到的难题,重大问题及时提交领导小组研究解决,共同推动审计整改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加强督查,严格考核。
为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厂部将从7月份起对整改情况按月进行跟踪督查,并将督查结果纳入月度工作目标考核,对不能按时保质完成整改且无充分理由的,除扣减月度考核得分外,由部门一把手向厂办公会进行专题报告,以强化整改的执行力度,提高整改率。
各部门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及公司的相关要求,对照检查产生问题的根源,举一反三,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体系,堵塞制度漏洞,防范问题再度发生;对屡查屡犯、屡禁不止的问题部门,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未解决的重大问题,要深刻剖析原因,实施重点督办。
同时,要注意实事求是的解决制度不适应和失效的问题,加强制度执行监督考核,完善各项监督考核机制,促使制度执行更加科学、规范、有效,不断提升企业科学管理水平和严格规范水平。
内部审计实施方案篇二
按照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和中央政治局关于“八项规定”要求,坚持“积极稳妥、量力而行、提高质量、防范风险”的经济责任审计原则,充分发挥审计在监督、考核、管理和任用领导干部,促进其正确履行职责,加强廉政建设和惩治腐败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进一步贯彻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完善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的要求,以增强党的执政能力,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正确评价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促进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廉政建设为目标。重点关注领导干部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全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遵守有关经济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制定和执行重大经济决策以及与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有关的管理决策等活动情况。当前特别要关注领导干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贯彻落实国务院《若干意见》,在赣南苏区振兴发展工作中廉洁从政的情况。
根据县委组织部的委托,积极稳妥地搞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审计方式为领导干部任中审计和离任审计。如果离任审计数量较多,则不安排任中审计,如果离任审计数量较少,则按照组织部要求,有计划地安排部分领导干部任中审计。
审计内容:一是以财政预算执行和财务收支审计为主要途径,重点关注领导干部所在部门、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完善;二是上级各项方针政策是否认真贯彻执行,特别是贯彻落实苏区振兴发展有关政策是否坚决、有力;三是部门、单位内部是否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四是领导干部对本部门、本单位各项财政性资金支出是否真实合法、支出结构是否合理、专项资金是否合法合规并有效利用。五是“三公”经费的支出是否得到有效地控制等。揭示领导干部所在单位财政财务收支中不真实、不合法、资金使用效益差、违反领导干部廉政规定和其他违法违纪的问题。着重从制度层面发现问题、提出建议、规范管理,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推进公共财政体制的建立和完善。
(一)认真做好审前的调查工作。了解被审计的领导干部单位的基本情况和被审计的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职责有关的情况,听取纪检、组织、监察、人事等有关部门的意见,收集相关资料。
(二)制定切实可行的审计方案。在审计调查的基础上,明确审计目标、审计范围、审计重点、审计要求、审计组织、审计方式、延伸审计单位、其他审计事项等,制定切实可行的审计方案。
(三)组成精干的审计组。挑选业务精通、有责任心、事业感,敢于碰硬,敢于坚持原则的审计人员任审计组长,实行审计组长负责制,认真负责地完成自己所担负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任务。
(四)认真履行审计程序。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坚持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好审计进点前的公示,变闭门审计为开门审计,实行“一谈二会三制”:即背靠背,个别谈话、进点时召开座谈会和要情分析会、审计项目三级复核制度,认真负责地出具审计结果报告。
(五)提高审计评价质量。审计评价应坚持明确具体和实事求是的原则,以领导干部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党和国家有关经济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情况、重大经济活动决策和执行情况、经济事务管理情况、个人廉洁自律等情况为重点,严格区分现任和历史责任、直接责任与间接责任、主观责任、工作失误与渎职及贪赃枉法的界限,客观、真实、准确地评价领导干部的任期经济责任。
(六)充分发挥全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的作用。充分利用纪检、组织、监察、人事等部门信息资源,经常向联席会议汇报情况,征求意见,取得相关部门的理解、关心和支持,及时通报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情况,与有关部门一起研究和解决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为经济责任审计的顺利进行和妥善处理各种问题打好基础。
内部审计实施方案篇三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推动局政治宣传思想文化建设全面发展为目标,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点,全面贯彻中央、省委、市委系列会议精神,着力用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最新理论成果凝聚思想共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握正确舆论导向,把全体干部职工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上,努力把意识形态政治思想工作做得更好。
充分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守好意识形态工作这块“责任田”,市审计局调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如下:
(一)组 长: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方
(二)副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邓海林
(三)成 员: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戴勇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小琴
副局长颜梦香
局党组成员、市经责办副主任刘运华
局党组成员、总审计师龚军军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人事教育科,人事教育科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一组织、协调意识形态工作。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一干部职工思想和行动。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纳入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活动,坚持每月至少一次集中学习,增强党员领导干部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通过周密计划、精心组织,推动党员干部在读原著学原文上下功夫,切实用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落实“支部书记上讲台”制度,党组书记、分管领导每年至少在履职范围内做一次形势政策报告。(责任单位:人事教育科、机关党委)
(二)积极推进常态化思想政治工作,加强阵地管理。全面落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要求,广泛深入地开展好重大主题宣讲活动、组织观看重点宣教片和观看《英.雄》演出活动、组织开展各类文化活动等经常性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层层树立、宣传思想道德模范和思想政治工作典型。对思想文化类讲座、论坛、研讨会、报告会进行统筹管理,(责任单位:人事教育科、机关党委)
(三)做实做细舆论引导和舆论监管,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坚持正面宣传和引导,加强本单位政府门户网建设,持续推送本单位正面信息。严格落实突发事件舆情信息报送制度,重点关注“两微一端”,做好舆论引导管控工作,壮大网络正能量。(责任单位:办公室、审计技术科、人事教育科)
(四)定期开展意识形态工作的督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实施意识形态工作问责制,将落实上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情况纳入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监督检查范围,每半年至少对各科室和各支部开展1次专题督导活动,对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履行不全面、不到位、不得力的科室和党支部负责人,依法依纪严格追责,并督促整改。(责任单位:人事教育科、机关党委)
(一)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局党组书记要担负起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管导向,带头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带头与错误思想、错误言论作斗争,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党组分管领导是意识形态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协助党党组书记抓好落实。党组其他成员、各科室负责人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范围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二)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分析研判和检查考核。局党组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按照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审计工作目标考核。局党组每年至少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及时掌握干部职工思想动态,辨析思想文化领域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及时进行引导;每半年要向上一级党委报告当年度的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局党组书记及班子成员要把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职责作为民主生活会和年度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三)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问责追究制度。局党组要强化辨析引导和舆论斗争能力,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衡量意识形态领域的是非曲直。对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指示要求和交局事项不传达贯彻、不安排部署、不有效落实的;对上级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对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分析研判不到位,对敏感事项和重要问题迟报、虚报、瞒报的;管辖范围内发生由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对局机关干部职工公开发布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的;宣传新闻稿件出现严重错误导向的;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出现严重问题的;举办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和专业培训过程中有发布否定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言论,造成严重影响等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进行通报批评,给予组织纪律处分。
内部审计实施方案篇四
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是为了客观公正地评价干部在管理职责范围内的经济活动中业绩和对存在问题应负的责任,促使领导干部全面履行经济责任意识,强化内部管理,遵守国家财经法规,增强纪律观念,促进廉政建设,并为组织、人事部门提供考察和使用干部依据,以促进加强干部管理。
根据组织部的要求,此次审计主要对原总务处处长叶鸣离任及原教务处处长汪小飞调任,原艺术学院院长左铁峰辞任的经济责任审计。
被审计负责人任职在三年以上的,对其经济责任审计以近三年的情况为主,必要时可延伸审计至任职期间的其他年度;任期在三年或三年以下的,对其经济责任审计以任职期间的情况为主。具体范围以下发的审计通知书内容为准。
根据工作要求,决定成立由黄先进 、汪进团、唐莹莹、张翔组成的审计组,其中黄先进任组长,汪进团副任组长。
1.依法依规履行经济管理职责情况;
2.经济决策执行情况的审核(包括大额度资金的报批程序、重大事项的审批);
3.内控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的审核;
4.各类经费收支情况的审核;
5.债权债务清理情况的审核;
6.财产物资的审核(包括采购流程的合理性和资产使用的有效性,有无闲置浪费现象);
7.预算管理情况的审核(包括预算管理制度的建立、部门预算的编制以及预算执行情况);
8.本人遵守财经法规、廉洁自律情况(有无“小金库”,账外账)
9.需要审计的其他事项。
抽查法、核对法、审计分析法、审计盘点法和问卷调查法
报送审计
八、时间要求
2020年9月25日至2020年11月10日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