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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推免简章没提毕设要求(4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2-12-11 17:22:50
2022年推免简章没提毕设要求(4篇)
    小编:zdfb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推免简章没提毕设要求篇一

答:如果已有学信网账号,可直接登录,不需要重新注册。

2、问:如果忘记用户名或密码怎么办?

答:请点击登录页面的“找回用户名”或“找回密码”链接,根据页面提示输入用户名、姓名、证件号码等信息找回。请牢记用户名和密码。

3、问:学信网账号可以做什么?

答:“学信网帐号”可用于登录学信网各个服务平台。支持“学信网帐号”的学信网服务平台有: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含推免服务系统)、学信档案、全国征兵网、学信就业、图像校对系统;如果您已经在使用这些服务时注册过帐号,则可以直接登录并使用其他服务;例如:如果您进行过图像校对,则可以使用此帐号直接登录系统进行“研招网上报名”,而无需再次注册帐号。

4、问:同时存在两个学信网帐号,是否都可进行推免报名?

答:目前系统限定一个证件号码只能提交一次报名信息,请选择其中一个账号登录使用。

推免简章没提毕设要求篇二

复试成绩60分(含)以上者方可录取,不及格者不能录取。

各学院录取推免生的总数原则上不得超过2015年招生计划的50%,各专业须留有一定名额招收统考考生。

若申请人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推免生资格,并通报申请人所在学校。

六、学制

专业学位除法律(非法学)外学制2年,法律(非法学)专业和学术学位专业学制3年。

七、学费及奖学金

(一)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含学术学位推免生和专业学位推免生)直接享受新生一等奖学金。

(二)研究生学费及奖学金标准

以2015年录取新生为例,奖学金和学费的对应表如下

2015级研究生新生奖学金标准(100%)

研究生类别

学费/人(元)

奖励等级

奖励比例(%)

奖励金额(元)

博士

10000

不分等

100

18000

硕士

文科a类

(金融专硕、保险专硕、会计专硕、翻译硕士)

10000

一等

≤50

12000

二等

≥50

9000

文科b类

(除a类其他文科)

8000

一等

≤50

10000

二等

≥50

7000

理工科类

6000

一等

≤50

8000

二等

≥50

5000

综合奖学金用以奖励学习、科研工作成绩突出、综合素质优良的高年级研究生。以学年综合测评为评定依据。覆盖 100 %的博士研究生,80 %以内的硕士研究生。

2015级研究生综合奖学金标准

研究生类别

学费/人(元)

奖励等级

奖励比例(%)

奖励金额(元)

博士

10000

不分等

100

18000

硕士

文科a类

(金融专硕、保险专硕、会计专硕、翻译硕士)

10000

一等

20

12000

二等

60

7000

文科b类

(除a类其他文科)

8000

一等

20

10000

二等

60

5000

理工科类

6000

一等

20

8000

二等

60

3000

所有研究生按照国家政策可享受国家助学金。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2000元、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7000元,按10个月发放。

除以上基础奖项之外 ,还有“国家奖学金”、“学校奖学金”、“科技新星奖”、“优秀论文奖”等,详见北京工商大学研招网的研究生奖助政策。

推免简章没提毕设要求篇三

1、复试原则

(1)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教育改革发展纲要的要求,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2)坚持科学选拔原则。复试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确保生源质量。

(3)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复试过程须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充分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4)坚持全面考查、客观评价原则。在对考生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基础、实践能力、创新精神以及道德品质和心理素质等方面的考核。

(5)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复试应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确保考生的利益,确保复试平稳、顺利进行。

2、 复试办法

考虑到不同专业的差异性,具体的接收条件和复试工作安排由各学院制订,详见北京工商大学研招网上各学院推免生的接收条件、接收程序及复试录取办法。

3、复试程序:

(1)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填写个人信息,提交学校要求的各项材料并支付报名费;

(2)各学院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审核申请者的材料并发出复试通知;

(3)申请者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回复确认(确认后方可参加复试);

(4)各学院组织复试并公示复试成绩(须公示5个工作日);

(5)各学院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发出拟录取通知;

(6)申请者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回复确认(不确认者不能录取);

(7)研究生部在校园网上公示接收推免生的名单(须公示10个工作日)。

4、复试时间

复试时间:2015年9月中旬至10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学院通知。

推免简章没提毕设要求篇四

院系名称

联系电话

 

院系名称

联系电话

 

院系名称

联系电话

理学院

010-68985292

材料与机械工程学院

010-68985233

法/马学院

010-68988715

食品学院

010-68985235

经济学院

010-68985928

艺术与传媒学院

010-68984556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010-68985548

商学院

010-68984948

外国语学院

010-68985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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