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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重复信访经验做法篇一
全面、准确掌握可能进京上访人员的底数和动态,对去年我市进京到中央纪委上访案件化解情况和存在可能再次进京访案件进行一次全面排查,确定重点案件和重点人员,对已经调查完毕的案件要做好反馈工作,正在调查的要明确时限、尽快查结;对调查结论有疑义有再次进京到中央纪委上访可能的重点人员,要组织协调有关部门,逐人落实稳控工作责任,采取强有力措施,严防失控进京上访。
严格落实《__市纪委关于化解进京到中央纪委上访问题督导检查办法》、《__市纪委关于进京到中央纪委上访问题约谈主要负责人办法》、《__市纪委关于进京到中央纪委上访信息报告与处置办法》、《__市纪委关于进京到中央纪委上访问题和中央纪委转办件情况通报办法》等信访工作制度,细化工作内容,规范工作流程,强化工作措施。
(一)认真排查化解。_月_日前,了解和掌握相关情况,确定重点案件和重点人员,对有可能再次进京到中央纪委上访人员进行认真梳理,排查潜在的进京到中央纪委上访人员,研究化解措施,落实包保责任。
(二)切实搞好稳控。在全国“两会”期间,对排查出的信访不稳定因素和隐患,要会同信访等相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稳控工作。
1、各有关单位要逐人建立由所在村(社区)组成的包保工作小组,尽一切力量将重点人员控制在单位内部或居住地。
2、各有关单位要在进出口要道、客运交通站点设立劝返点,对可能外出上访人员进行掌握,并及时报告和劝阻。
3、各有关单位要建立应急队伍,做到人员到位。
一旦发现有人外出上访,立即出发沿途查找,坚决做到人员不带回、队伍不撤回。
(三)注重统筹协调。既要以排除出的重点人员为重中之重,又不能只顾一方,坚持突出重点抓一般,对不稳定群体要落实稳控措施,把责任落实到人,并随时做好突发问题的处置工作。重点人员所在村(社区)及有关部门的工作要加强统筹调度、协调统一、形成合力。
(四)坚持多效并举。要始终坚持把为民办实事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思想教育与行为控制相结合、防范方式与掌握政策相结合,确保万无一失。对一意孤行、有严重违法行为的人员,要协调公安机关及时依法进行处理。
一要落实工作责任。成立__市纪委监察局信访维稳工作临时领导小组,组长由市纪委副书记__担任,副组长由市纪委信访室主任___、信访室科员__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纪委信访室,具体负责“两会”期间有关进京到中央纪委上访动态掌握、情况的调度、监督和检查工作。
各乡镇、各部门及涉事单位严格执行领导责任制和包保责任人追究制,“一把手”作为辖区维稳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成立重点人员稳控工作领导小组。对每位重点人员的稳控工作制定预案,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分解到人,落到实处。
二要加强沟通联系。市、乡、村三级组织要保持信息灵敏,跟踪掌握重点人员的动态。从_月_日起,对重点人员的动态落实零报告制度,并逐个实行一日一报(每天下午15:30分前),“两会”开始后,实行一日双报告(每天上午9:30、下午15:30分前)。坚持24小时值班备勤和领导带班,在两会期间,各乡镇、各部门要严格履行值班制度,不得擅自离开本辖区。因特殊情况离开本辖区的必须履行书面报告,经批准方可离开。必须做到手机24小时开机,保持信息畅通,注重细节,紧绷思想,不能心存任何的麻痹和侥幸。
三要严肃责任追究。“两会”结束后,市纪委将对各乡镇、各部门在全国“两会”期间进京到中央纪委上访情况进行通报,对排名靠前的乡镇和部门有关责任人员要进行约谈;对因稳控工作不力造成上访人员到中央纪委监察部门前非访、闹访或发生信访安全事故的,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构成违纪的将依据有关党政纪条规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治理重复信访经验做法篇二
2020 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是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中全会精神的关键之年。全县信访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按照全市“1226”工作思路的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强化“三无”县创建,扎实推进信访矛盾化解攻坚,有效防范和化解各类矛盾风险,着力维护社会稳定,保持全省先进、全市前列目标。
(一)切实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深刻认识信访工作的本质是群众工作,大力推行“一线工作法”,弘扬“四下基层”(信访接待下基层、城现场办公下基层、调查研究下基层、宣传党的方针政策下基层)的工作作风,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一线,收集社情民意和意见建议。既要到工作开展好的地方去总结经验,也要到困难较大、情况复杂、矛盾集中的地方调研并解决问题。倡导采取“四不两直”、“现场集中会诊”,以及领导干部与信访人、包保责任人逐一面谈等方式,厘清问题症结,压实属事属地责任。
(二)高度重视初信初访办理。结合推进“最多访一次”改革,完善信访事项简易办理配套措施,强化首办责任,督促各镇和职能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促进第一时间、第一地点依法妥善处理群众信访诉求,提高初信初访一次性办结率。把群众反映强烈、影响本地和谐稳定的热点难点问题纳入领导包案,加强督办,压实责任主体的责任,减少矛盾积累和问题上行。高度重视群众来信办理,进一步健全完善领导干部阅批群众来信制度。
(三)积极主动下沉一线接访。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定期接访有关规定和“每周一乡镇主要领导接访”工作制度,大力推行开门接访、进门约访、登门走访、上门回访的“四门四访”。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信访积案化解
攻坚、信访工作联系点等,主动到矛盾突出、问题集中的地方为群众排忧解难。邀请“两代表一委员”和律师参与接访,不断增强领导干部接访的社会效果、示范效果、工作效果。
(四)持续推动人民满意窗口创建。按照“县争创示范、乡村全面规范”的标准,提升创建成效。持续推进“一扩两提升”(扩大创建覆盖面、提升服务质量、提升群众满意度)创建要求,县来访接待中心争创全省人民满意窗口示范单位,镇全面规范完成创建,并向具备条件的村(社区)延伸。在已创成县级文明单位基础上,积极申报市级文明单位。应用好已配置的智能接谈设备,提升信访工作智能化、信息化水平,全面提升群众满意度,努力实现“最多访一次”。
按照的“一站式接待、一揽子调处、一条龙服务”模式,积极推动“信访超市”建设试点,努力实现“最多跑一地”。
(五)及时化解疫情防控期间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积极引导群众通过来信、网上信访、微信信访、手机 app 等渠道反映诉求,及时摸排掌握新冠病毒防控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及时转交办,加强督办,并对网上办理情况开展不间断巡查,压实责任,提高效率。对涉及疫情的信访事项,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受理、优先处置、速办快办。
(六)积极推进阳光信访建设。加大信访智能辅助系统建设和应用,通过人工智能和信息技术手段为信访工作提供标准化指引、智能化辅助、规范化检查。进一步提升网上信访办理的质量和效率,建立“简单信访马上办、一般信访快速办、疑难信访监督办”的“提速增效”工作机制,不断提升群众的满意度。
(七)切实推进法治信访建设。抓好中央和省市县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法治化建设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坚持诉访分离,完善信访与司法和行政的对接机
制,实现涉法涉诉信访事项精准分流。全面推进依法分类处理,结合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进一步完善依法分类处理清单。推进信访诚信体系建设,营造诚实守信、言而有信、依法规范的信访工作秩序。
(八)深入推进责任信访建设。贯彻落实《旌德县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压实领导责任、部门责任和初信初访办理责任,实行事权单位“三定一记录”制度(即,定领导责任、定经办责任、定跟踪责任,做到信访化解稳控全流程记录),确保每一个信访事项都能依法、及时、规范办理到位。对群众评价不满意、办结不息访的信访事项,加强督查督办,对失职失责的,严肃追责问责。
(九)探索开展“四最”试点工作。以加强初信初访办理为重点,压实首办责任,加快推进“最多访一次”;以提升服务效能为重点,加强联合接访和智能信访辅助系统深度应用,整合各类调解、法律援助等资源,努力实现“最多跑一地”;以提高信访积案化解率为重点,巩固“深重促”专项行动成果,力争做到“最多交一回”;以加强进京访、重复信治理为重点,提升预防化解信访问题的能力水平,最终达到“最后访一回”。
(十)开展“四重”攻坚。对十八大以来的“四重”信访事项进行全方位、滚动式梳理排查,对“超期不办结、办结不满意、群众不息访”的事项,全部纳入“四重”攻坚范围。对上级交办和排查出的重点信访事项,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灵活采取领导包案、协商会办、律师参与、督查督办等方式方法,充分发挥特困资金救助“杠杆”作用,全力推进积案清零。对涉及面广、解决难度大的疑难复杂问题,纳入督查工作范围。对疑难复杂案件办理质量进行跟踪评查。对久拖不决的信访矛盾,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开展实地督查。
(十一)开展重复信访专项治理。把 2019 年以来进京访以及重要节点和敏感时
期择机上访的重点信访人员(事项)全部纳入整治范围,落实“五个一”(一名包案领导,一个工作专班,一套化解方案,一套完整卷宗,一套稳控措施)的工作要求,压实化解和稳控责任。建立重复信每月定期梳理机制,对致省 3 次以上重复信经治理未签订息诉罢访协议的,有针对性安排领导接访或带案下访;对治理中调查结论不支持信访人诉求的,将听证或评议作为必经工作程序。对已发生的进京访特别是越级访、重复访、集体访,加大治理力度;对多次进京访人员再次梳理甄别,按照“三到位一处理”原则,压实属事和属地责任。重复信访治理纳入专项督查。
(十二)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健全完善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加大对信访工作的宏观指导力度和对信访突出问题的会商力度。健全完善社会共治机制,发挥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统筹社会各方力量,形成对信访问题的共治局面。健全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完善多元纠纷化解体系,有效解决信访问题、回应群众诉求、化解矛盾纠纷。健全完善分析研判和风险防范机制,用好信访大数据,及时跟踪社情民意,掌握信访工作新变化、新特点、新动态,预测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加强舆情监测。
(十三)注重加强源头预防。探索“互联网+社会治理”,做到为民服务不缺位,健全“党建+三治”基层治理体系,推动各类矛盾依法及时就地化解。注重决策前风险评估,健全县、乡、村三级联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网络,和纪检、综治、司法、信访、派出所“五位一体”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确保矛盾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理得好。重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强化首办责任,用好网格化管理,发挥“两代表一委员”、乡贤、律师、民间协会等调解作用,推进乡、村评理室建设,推进疑难复杂信访事项听证评议工作,努力把矛盾化解在早、化解在小、化解在基层。
(十四)推进“三无三联”。健全基层信访组织网络,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加大矛盾隐患就地调处、化解。总结近年来“三无”县、乡、村以及三级“联建联创联评”活动的经验做法,抓好“建”的基础、注重“创”的关键、用好“评”的手段,着力提高“三无”镇(村)占比,不断提升镇、村化解信访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十五)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进一步增强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强化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持续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筑牢思想根基,牢牢把握信访工作的政治方向。
(十六)加强履职能力建设。加大对信访干部的教育培训力度,加强思想锤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中全会精神和新修订《安徽省信访条例》,开展“双学双争”活动,全面提升信访干部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更好地履行“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光荣职责。
(十七)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严格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建立健全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的从严管理体系。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三十条规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克服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杜绝不作为、慢作为、敷衍塞责问题。加强革命传统教育和日常监督管理,开展好主题党日活动,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信访干部队伍。
治理重复信访经验做法篇三
开展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是国家信访局为切实解决重复信访居高不下和疑难信访积案问题的重大举措,是强力推动信访矛盾化解,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大局持续和谐稳定的具体行动。根据中央、省、市文件精神,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实施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信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三到位一处理”的要求,把专项工作作为主攻方向,加强信访矛盾源头治理,推动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为建设全省“工业强县、农产名县、美丽家园、民生永丰”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通过集中开展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集中解决一批有合理诉求和实际困难的重复信访问题;预防一批可能引发重复信访的苗头性问题;全力化解一批疑难复杂的重复信访积案;教育转化一批坚持过高无理要求,缠访闹访的重复信访人员;依法处置一批违法违规的重复信访人员,以此推动我县重复信访量大幅下降,重点领域和重点群体突出矛盾明显缓解。
国家、省、市共交办我县信访事项58件(附件1),2020年底前必须全部化解办结,且须包案县领导在办结报告上签名上报。
2020年9月全面梳理排查,确定纳入清理范围的重复信访事项清单,建立台账,实行集中交办;2020年10月至2020年底,各有关单位集中开展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2021年1月至12月,巩固和扩大集中治理化解专项工作成果,全面总结提升,建立健全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的长效机制。
(一)全面梳理排查,集中交办案件。各单位要把在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登记受理转交办的重复信访事项纯案进行排查梳理并逐案核对,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认定准。并依照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整理上级交办的重复信访事项清单,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台账管理,明确化解责任,于2020年12月底前全部完成。
(二)实行领导包案,压实化解责任。各有关单位对职责范围内的重复信访事项,要根据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安排明确本单位的包案领导、责任干部和工作要求,对时间跨度长、涉及人数多、政策性强的疑难积案、骨头案、钉子案,要落实各单位主要领导包案。同时要做好研究案情、协调处理、疏导解释等工作,直至问题解决、矛盾化解,并签批责任单位的办结报告,坚决防止“搞形式”、“走过场”、“做虚功”。各级领导干部要把化解疑难复杂信访积案作为份内之责,主动担当、迎难而上,发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认真开展接访下访,及时回访信访群众,扎实做好专项治理工作。
(三)坚持分类化解,加强工作联动。各有关责任单位要坚持分类施策,对信访积案中反映的属于合理诉求但责任不落实的,要限期做好工作落实予以解决;属于诉求无理的,要加强思想引导,存在困难的,要及时落实帮扶措施,让信访人停访息诉;属于诉求无理但信访人缠访闹访的,要加强教育疏导,对有违法行为的要依法处理。对“三跨三分离”信访事项,事发地或有权处理单位要主动承担主办责任,信访人户籍地或常住地及其他相关单位承担协办责任,相关各方要加强联系沟通、共同协商化解;对已依法终结的,属地要做好相关信访人的解释、疏导、救助等工作。
(四)实行多元共治,促进案结事了。各有关单位要发挥法治保障、德治教化作用,坚持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拓宽社会组织、社会力量参与渠道,形成全社会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的合力。要动员专业组织、行业组织广泛参与,发挥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心理咨询师和老党员、老军人、老干部、老教师、老模范、乡贤等作用,既解决实际问题,也解决思想问题、行为问题。要发挥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作用,运用好协商、听证、评理、说事等手段,寻找信访矛盾化解的最大公约数,凝聚共识、定纷止争,化解矛盾。
(五)强化督促督办,保证进度质量。县信访联席会议办公室对纳入集中治理化解范围的重复信访事项和疑难信访积案化解情况将加强跟踪调度,掌握化解进度,防止责任单位以程序性办结代替实际问题解决,或将办理过程作为办结意见上报。对责任单位报告办结后仍在重复信访的,将对信访人进行回访,进一步核实办理情况、分析原因,视情跟进督办。与此同时,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将采取电话督办、网上督办或实地督查等方式,不定期对各地各有关单位开展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对工作进展情况予以通报。
(六)狠抓源头预防,控制信访增量。各有关单位要在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的同时,全面落实首办责任,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及时就地解决信访问题,跟进疏导教育、困难帮扶等工作,防止产生新的重复信访。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建立预防和化解矛盾常态化、长效化工作机制,从根本上减少信访问题发生。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属地责任和单位责任,通过责任落实推动问题及时就地解决,避免矛盾累积上行,避免信访事项淤积、“转圈”,避免简单问题演变为突出矛盾,打造符合新时代要求的和谐信访生态。
(一)加强组织保障。此次各地的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在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统筹协调下开展,并由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县委信访局负责组织实施,通过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成立工作专班,统筹协调推动专项工作,将各有关单位工作完成情况纳入信访工作考核范围。
(二)加强协调联动。各单位在开展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中,要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上下联动,齐抓共管,推动形成属地与属地之间、属地与条块之间、条块与条块之间共同发力、合力化解的局面。
(三)注重总结推广。各单位要注重总结推广信访矛盾化解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大宣传力度,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将对治理重复信访化解突出矛盾成绩突出的进行通报表扬。对在专项工作中推诿敷衍、弄虚作假,导致矛盾激化,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纪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