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是在一段时间内对个人的成长和进步进行回顾和总结的有效方法。撰写一篇完美的总结需要我们思考和挖掘自己在此期间的成长和不足之处。接下来是一些通用总结范文,通过阅读可以了解到写作中的要点和技巧。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的重要性篇一
总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管理,保障建设工程顺利进行。促进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确保不发生伤亡事故及双方的利益不受损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的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在承包、分包合同范围内另签订本安全生产责任合同。甲、乙双方均应严格遵守本协议书规定的权利、责任和义务,确保在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
一、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对乙方施工生产安全进行监督、管理、检查。
2、由甲方主管安全人员向乙方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必要时进行各种培训,乙方应及时进行班组安全教育,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措施,让每个工人在教育记录上签字。
3、甲方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进行全面管理,负责领导、组织、规划、检查、处罚及监督教育等相关具体活动事项。
4、有权对其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批评、教育,甚至停工整顿。
5、严格审查乙方安装资质,不得与不具备施工资质或施工资质与承包内容不相符的分包单位签订合同。
6、对乙方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发现隐患、违章要及时通知,提出整改措施,对整改不利的给予罚款处理。甲方有权对严重违章行为和存在较大隐患的施工过程停工整顿,不执行甲方要求的,清除出场。
7、乙方使用的机械设备等要由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8、安排乙方施工生产任务的同时,对按照规定程序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书(方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9、甲方负责处理乙方在安装期间与其他施工队伍交叉作业的调配工作。
10、甲方负责作业区域的警戒线的拉设工作,并派现场安全员进行现场监控,禁止非安装人员进入作业区域,如非安装人员进入作业区域,造成的人员事故由项目部负责。
二、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承包人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法规及发包人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作业前必须由乙方的安全员和技术员对乙方的作业人员在现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严禁非乙方人员进行作业,同时填写书面记录。
2、乙方应根据工程项目制定安全施工方案,并征得项目经理部同意。
3、乙方对所承包工程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管理责任。
4、所有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关行业部门颁发的上岗证书,严禁无证上岗。
5、乙方必须设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乙方的安全生产管理,配合甲方的工作。
6、遵守甲方提出的各种合理要求、各项法规、制度,不得违章办事和作业,乙方应落实岗位责任制,不得违章指挥。
7、爱护和保护好各种安全防护设施、设备警示标志及劳保工具、设施器具,并做到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符合安全规范的要求。
8、服从管理人员及上级检查人员的指挥、管理和检查,遵章守纪。
9、对甲方的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提出自己合理、正确的意见和充足的理由。
10、乙方每次更换和调动人员,必须事先向甲方通报,并落实好各项合法手续,严禁出现未经教育和考核的人员上岗。否则出现一切后果和责任事故,由乙方第一负责人和相关负责人承担。
11、乙方不得使用(含租赁)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工艺机具和设备。
三、事故调查处理:
1、发生因工重伤或死亡事故,由甲方牵头,甲乙双方参加,按照规定报告有关进行调查,查清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2、甲方违章指挥、不按照要求健全安全防护设施、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组织施工,造成伤亡事故的,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和经济损失。
3、乙方不服从甲方安全生产管理、违章作业、冒险进入施工禁区及损坏安全防护设施、不按照规定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及组织施工,造成伤亡事故的,由乙方承担一切相关的责任和经济损失。
4、由于甲方主要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进行经济赔偿。由于乙方主要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经济赔偿。
四、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亦按规定正常执行。如果双方还有其它条款、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
2、有新的法律、法规、条例规定时,以新的为准。
五、补充条款:
1、补充条款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开始生效,工程完成后本协议自行解除。
3、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乙方各保存一份。
总包单位(盖章):分包单位(盖章):
总包单位负责人:
年月日年月日分包单位负责人: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的重要性篇二
摘要:为了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近些年我国加大了对交通建设的投资力度,道路桥梁施工项目也因此而不断增多。道路桥梁工程属于基础性工程,确保道路桥梁工程的顺利实施对于国家经济建设的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但是,实际情况是在道路桥梁工程施工过程中安全问题频发,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一定的威胁,因此如何做好市政道路桥梁工程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倍受社会各界的关注。
关键词:市政;道路桥梁;安全管理。
市政道路桥梁工程是我国城市建设中重要的市政工程,直接影响到城市居民的日常的工作和生活,所以必须要重视其施工安全管理工作,保证施工过程的安全,保证工程质量,探索出适合我国国情和发展方向的施工安全管理方式是当下我们面临的重要问题。
1市政道桥施工现状中存在的问题。
1.1施工过程中缺乏严格的监管。
道桥工程施工中的监管分为三个方面:施工人员的监管、施工材料的监管和工程质量的监管。对于施工人员的监管,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工作态度不端正,工作不严谨,不遵守相关的纪律要求,穿着随意,在施工现场随意走动,不经允许擅自离岗,对自己的岗位没有相应的责任感和安全意识。在施工材料的监管方面,由于市政道桥工程量较大,施工所需要的材料不仅数量多,种类繁杂,而且还有很多大型材料,使用方法也比较复杂,这就使得对施工材料的质量检查存在一定的困难,不能对施工材料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只能进行抽样检测,这样往往就会有写质量不合格的施工材料成为漏网之鱼使用到实际工程中,影响工程质量。
1.2施工人员安全意识不高。
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直接的影响到整个工程的施工进度和安全质量。但是现在很多施工单位的施工人员安全意识不高,施工人员不能充分的认识到自身的岗位职责,企业更多的重视工程的经济效益而在管理上也并没有将安全问题放在第一位。无论是管理人员还是施工人员在施工的安全管理上都存在着侥幸心里,没有严格的执行安全管理措施,缺乏施工安全意识,一些经验丰富的'施工人员往往认为自己的技术较高,认为自己能够轻松的完成施工工作,从而放松了对施工安全的警惕性,这些都是造成施工过程中出现安全事故的主要原因。
1.3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较低。
市政道桥工程在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后才开始逐渐起步发展,在安全管理方面还处于探索完善阶段,并没有成熟的规范的管理经验和办法,而且施工企业长期以来都是将工作的重点放在追求较高的经济效益上,而没有将施工人员和设备方面等的安全生产作为管理重点,忽视了施工安全的重要性。在施工安全管理工作中既没有设立专门的监管人员,又没有人力、物力以及资金上的充分保障。有的施工企业虽然设有专门监管安全的机构,但是实质上却不是为了加强管理而设置,仅仅只是为了应付上级的安全方面的检查,这样的安全监管机构在施工中是没有任何实际意义的,真正的安全管理应该切实落实到实际的施工中去,而不仅仅只是纸上谈兵。
1.4施工人员的综合素质有待提高。
市政道桥施工中与每个施工人员的日常工作息息相关,虽然施工人员的整体安全意识的高低是施工安全管理的一个重要的因素,但是施工人员仅仅只是具有安全意识还是远远不够的,从施工人员的角度来看,施工人员大多为农民工,本身的文化程度和专业素质不高,在施工过程中遇到的一些专业的术语在理解上可能存在一些困难,从自身的安全出发,这些施工人员应该不断的加强自身的综合素质,在施工的过程中不断的提醒和约束自己的行为,保证自身的施工安全,积极学习新的施工技术和专业知识,另一方面,从施工安全管理人员来说,管理人员在日常的工作中就应该重视对施工人员安全意识的培养和施工技术水平的提升,提高自我的安全责任管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2.1建立完善的施工安全管理监督体系。
对于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来说,制定良好的规章制度只是完成了安全管理工作的一部分内容,而监督体系的建立则是安全管理工作有效开展的重要保障,特别是在市场经济的大背景下,追逐利益是企业的最终目标,为了实现利益的最大化,许多企业常常忽略了安全管理,或者是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建立之后就不了了之,而只有建立完善的监督体系,才能改变这种情况,保证安全管理顺利地,长久地进行下去。
2.2加强领导对施工安全管理的重视程度。
加强相关领导对市政道桥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是提高施工安全管理水平,切实落实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的一项关键举措。在市政道桥施工中存在安全问题的因素有很多,比如,对施工企业进行选择的时候,应该优先考虑施工技术水平比较高、管理工作落实到位,能够有效保证工程施工的质量和安全的施工企业。但是目前很多领导为了节约成本,会优先考虑工程的工期因素和经济效益,选择一些资质较低甚至不规范的施工队来进行工程的施工,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节约了成本支出,但是在工程质量和安全方面是没有保障的。作为领导必须要对工程质量和工程安全负责,所以重视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以免因小失大。
2.3提高施工企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
施工企业的管理人员直接决定着各项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程度,也决定着施工人员的施工质量,提高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才能积极主动的在工作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将安全隐患扼杀在摇篮中,为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2.4加强培训工作,提高施工人员的综合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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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过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很多新规范、新技术和新理念开始推广应用与市政道桥工程的建设中来,所以,身为道桥工程的工作人员,要做到与时俱进,要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其内容也应该有一定的针对性,对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的培训都应当有所涉及,使新员工能够很快的掌握施工技术要点,老员工能够更熟练的在实际中进行应用,提高工作效率,这样不仅能够有效的提高工程质量,还能够大大的降低安全事故的发生概率。
3结语。
总而言之,我国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使我国交通运输行业压力越来越大,市政道路桥梁工程的数量不断增多,规模也不断扩大,安全事故的频频发生使人们越来越重视市政道桥工程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唯有在施工过程中做好基础的安全管理工作,提高施工人员的主观安全意识,建立科学合理的安全管理制度,切实落实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才能提高我国市政道桥工程的施工质量和安全,保证我国市政道桥工程的快速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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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张道华.桥梁施工安全管理及存在问题的研究[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1(11).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的重要性篇三
对于项目施工来说,施工质量虽然很重要,但是施工进度也同样需要重视。为了确保工程能够按时完工,在雨季施工的时候,就必须注意根据天气情况灵活安排施工,依据天气情况做好室内外施工和穿插施工的合理调整,提高效率、保证进度,在特别恶劣的,不适合建筑施工的天气,应及时停止施工作业,保证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同时,由于雨季的降水较多,可能会导致施工现场出现险情,所以,建筑施工时还必须提前做好应急准备,包括加固脚手架、提升机和准备应急物资等,以便能够在险情发生的第一时间做好应急处理,降低对于施工的不利影响。针对雨季雷电多发的特点,施工必须做好防雷准备,安装必要的防雷装置。但是,很多建筑项目在雨季施工时,并没有真正做到有备无患,依旧存在许多有待改进的地方。
1.1雨季施工中常见的问题。
一般来讲,雨季施工时,较为普遍的问题有:一、护坡坍塌。这是由于在进行深基础施工的时候,槽内积水过多,并且没有被及时的排出。二、桩基塌孔。导致这种情况出现的原因比较多,比如护壁或者砼工程的质量有问题等,都有可能引起塌孔的出现。三、砖墙倒塌。这是由于砖墙是砖混结构,砌筑的砂浆在被雨水冲刷之后,很容易发生倒塌。四。人防通道和基础墙灌水。前者的出现原因是降雨密度大导致排水不畅,排水系统无法及时的排除全部的积水,很可能会造成积水灌进地下室浸泡桩基,降低桩基的强度。后者出现的原因是槽底积水导致模板、钢筋出现锈蚀。
1.2雨季施工技术要点。
为了保障雨季施工的工程质量和人员安全,在进行土方、基础工程施工时要注意:(1)雨季施工在进行管沟和基槽的开挖时,必须要保证边坡的稳定,另外强度也必须确保达标,依据工程建设的具体情况,对边坡采取放缓坡度或是设置支撑等措施;进行施工作业时,务必要认真检查边坡以及支撑的情况,在完成开挖的基槽或管沟内设置支撑,做好对于基坑支护工程的质量管理。(2)在雨季进行施工作业的时候,作业面必须进行合理控制,不能过大,必须按照施工的流程,采取分段施工的办法进行;基坑挖好之后,必须进行验收,确保达到标高;在进行基坑开挖的时候,必须对集水井以及排水沟做好合理设置。(3)进行地下室部分施工的时候,必须做好浇筑混凝土完成之后的防浮处理;在极端恶劣的暴风雨天气,应根据具体情况,及时停止挖土作业;雨季施工必须尽量避免土方的大量堆积,一定要将土方及时运走;在基础施工进行完之后,必须立刻进行基坑回填。砼工程雨季施工要点:在进行隔离层的涂刷时,要注意掌握天气信息,刷涂必须要避开降雨天气;在极端天气必须马上停止砼工程的施工作业,并依据施工缝的具体要求,将浇筑施工完成部分覆盖好;对砼里的不同骨料要进行认真的含水量检测,并根据天气变化进行合理的用水量调整;必须确保支撑的稳定性,在模板下应设置垫板,在降雨之后要对模板进行仔细检查,观察其下沉情况;雨季施工最好避免钢筋焊接作业,但如果不得不做,就必须事先做好防护措施。砌体工程施工要点:雨季施工时,砖材堆放应尽量集中,并且无需浇水;强降雨天气必须立刻停工;为了防止雨水冲刷砂浆,可以使用干燥砖进行砖顶覆盖;针对独立砖柱与帘间墙稳定性不高影响施工的问题,可以通过圈梁浇筑施工以及设置支撑的办法进行改善;砖墙的砌筑高度要合理;强降雨天气,支撑的设置方向必须与风向相反。脚手架以及抹灰施工要点:雨季施工最好别用罩面油漆;对于脚手架,必须采取有效的跌落防护措施,保障脚手架的稳定,确保施工安全;避免雨水浸泡对墙面产生污染;抹灰工程施工应在屋面施工完成之后;同时应在找平层完工之后铺上油毡,以达到保护屋面的目的。
2.1加强安全预防。
在雨季进行建筑施工的时候,必须重视施工设备的保护,及时加盖防雨设施,确保施工现场有专门的排水设置和相应器具。施工现场的排水系统在进行设计的时候,必须根据工程建设实际和天气特点,进行合理的规划,将抽水和排水、散水等结合起来,多管齐下,确保在强降雨天气施工现场的积水能够被快速的排除。另外,对于已经完工的工程部分,必须重视施工成果保护,防止强降雨危害工程质量。
2.2做好降雨应急准备工作。
由于雨季降水较多,施工进行时,必须考虑到降水对于工程建设的影响,提前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对于工程施工时搭建的一些临时建筑,比如员工食堂和宿舍、仓库等,必须安排专人进行管理,对于这些临时设施必须进行定时的检查,尤其是排水和防漏性能的检查,必须确保其安全、稳定。要想提高施工现场的排水能力,铺设路面最好使用砾石或砼、焦渣等,另外,路面必须尽量平整。在道路的两边应布置合理排水设施,坡度应在0.3%以上。
2.3做好施工材料的保存和管理。
对于水泥,为了避免其受潮,最好将其保存在专门的仓库,仓库的通风条件一定要好。水泥存放时应与地面保持至少15厘米的距离,若保存在室外,就必须使用苫布将其覆盖起来,与地面的距离至少要在30厘米以上。砂子的存放地点附近必须设置排水设施,避免由于强降雨导致砂子、泥水混合。钢构件堆放在室外的时候,堆放地点的地面必须尽量的平整,并且最好高于周围,堆放地点周围必须设置排水沟;堆放时应尽量使其外面、截面背面朝上;室内堆放时,下方应垫上楞木,避免其与地面直接接触。如果仓库是临时搭建的,就必须使用篷布将其覆盖起来,尽可能的垫高堆垛,并设置好排水系统。砂石料进行存放的时候,重点要考虑天气变化,钢筋堆放时,必须要避免雨水浸泡。
我国的夏季一般属于降雨较多的雨季,经常会出现强降雨天气,对于建筑施工造成了很大的消极影响,所以,在施工的过程中,必须时时关注工程建设当地的天气变化状况,根据其变化趋势做好下一步的施工安排,并根据工程建设的实际状况和天气变化情况,采取针对性措施,做好施工的安全防护。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的重要性篇四
在房屋建筑过程中之所以会造成较多的事故,最主要的原因是施工者没有形成正确的安全认识,由于房屋建筑施工环境是极其复杂的,如果建筑工人没有形成正确的安全认识,就不可避免的会发生各种安全事故,比如触电、砸伤等。而且,在施工场地中,由于存在较多的杂物,且道路都是凹凸不平的,施工材料和施工废料都是随意的放置,在施工安全标志摆放在不合理的位置,没有对危险的场地做好安全保障工作,这些情况的发生,都是由于施工者缺少必要的安全意识而引起的,这样不但会成为安全隐患,而且这极大的降低了建筑工人的施工进度。
1.2安全教育严重滞后。
目前,在对我国房屋建筑施工的安全管理中,对于安全教育极度的缺乏。在我国的相关法律中明确的要求,房屋建筑施工要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即企业级安全教育、项目部安全教育以及施工队的安全教育。但是大部分的建筑企业只是走走形式而已,在组织员工进行项目的建设时,很少会对建筑工人进行完善的安全教育培训,使得建筑工人没有对施工安全产生正确的认识,所以在安全事故中,不能很好的保护自己。根据相关的资料表明,我国从事于建筑行业的员工有3000万人,其中农民是主力军,这些农民由于文化水平较低,所以对安全生产的认识不到位,在进行工程的建设时,很容易造成安全事故。
在房屋的建筑施工时,因为安全管理人员工作的缺失,也是造成安全事故频发的重要因素。而且现场工作人员也缺少避免安全事故发生的基本手段和方法,使得很多的违规现象层出不穷,因为安全管理人员没有正确的对待施工安全,使得安全管理的作用不能很好的体现出来。虽然很多的建筑企业都极为的重视大型项目的安全管理,但是对于小型项目的安全管理往往视而不见。
1.4安全防护不规范。
大部分的房屋建筑企业在建设的过程中都没有做好安全防护工作,而且很多的安全防护都没有按照国家的相关标准来执行,特别是在施工机械防护和安全防护设施表现的最为明显。对于建筑企业来说,他们注重的是效益,是否能够按时的完工,所以对安全防护的投入有限,甚至有些建筑企业为了降低生产成本,而采用性能较低的安全防护产品。这些因素都可能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比如,起重机的缆绳如果达不到质量要求,就可能造成高空坠物等安全事故。而且在施工现场没有按照要求来放置指示标志,在施工专用通道中没有安放防护设施,这些都会造成安全事故的发生。
2.1提高安全意识。
建筑企业要有意识的提高建筑工人的安全意识,并规范其操作流程。而且对于施工现场的生产原料和施工废料要按照类别的不同来放置,以确保安全通道的畅通,特别是对建筑工人的专用通道口要重点的.防护,同时要在规定的位置安放防护标志。而且要求所有的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都要佩戴安全帽,特别是对高空施工人员,要佩戴专业的安全防护设备。一旦发现有员工违反了相关的规定,要及时的进行批评教育,以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房屋建筑的安全管理是每个工作人员的责任和义务,而且要根据施工进度的不同相应的调整安全管理措施。同时要不断的完善安全管理的责任制度,将安全管理落实到每个人身上,要定期的检查施工设备,以确保施工设备的安全性,要特别的重视重点地段的安全检查,以提高防护的实际作用。要向施工人员普及安全生产教育,从根本上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2.3规范安全防护。
在施工过程中所采购的机械设备,要严格的进行安全检查,对于所有的配件和性能都要逐一的检测,在检测合格后才能投入到施工建设中。同时要对所有的设备进行备案,对设备维修、检查、保养后都要做好记录,以确保机械设备在运用的过程中不会出现安全隐患。
在施工建设中,最重要的是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所以在房屋的施工建设中要尤为的重视安全管理工作,要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最大程度的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3.1严格安全考核制度。
要建立严格的奖惩制度,对于安全生产的部门和个人进行奖励。在施工过程中,要按照安全管理的相关制度,加强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进而提高生产的安全水平。特别是对在安全管理检查中表现优异的要给予相应的物质奖励,同时要将其安全管理的经验在所有的施工人员中普及;而对于在安全管理检查中存在问题,要及时的进行批评教育,并要求其在规定的时间内整改,在检查合格后才能进行后续的施工建设,以确保在施工过程中不会出现安全事故。
3.2加强现场安全检查。
建筑企业要重视施工现场的检查工作,让施工者随时做好被检查的准备,在施工的关键阶段中还要进行专项检查。另外,建筑企业要特别的重视高空作业的检查。要对施工设备和施工线路做好全面的检查工作,以最大程度的消除安全隐患的存在。同时,对于危险系数较高的设备等还要做好专项检查工作,要精心的选择责任心和安全意识较强的员工为安全管理通讯员,以提高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房屋建筑施工的安全管理人员要不断的更新安全管理的新思维和新方法,要不断的推出更加科学、更加有效的安全管理方法,要重视安全生产知识的普及工作,要积极的向施工人员推广新型的生产方法,在提高施工人员生产技能的同时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而且对现有的安全管理方法要不断的革新,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采用更加科学、更加高效的安全管理措施,以提高安全管理的技术水平。
安全管理是和国家、人民生命财产息息相关的大事,所以不管是企业还是个人都要极为的重视,安全管理不但会涉及到施工单位、设计部门,同时也是施工安全监督部门的重点工作。建筑业已成为国民经济中重要的支柱产业之一,但是建筑业伤亡事故死亡率一直居高不下,如今,在我国的所有行业中,建筑业是除了采矿业外,事故发生率最高的行业。房屋建筑工程是建筑工程的一个重要分支,其施工安全管理工作不容忽视,从施工安全监督的层面来分析,政府在安全监督管理中的工作,以不再是现场监督,其主要的监督方式为行为监督。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的重要性篇五
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涉及方面较广,是一项综合性工作,贯彻于工程施工的全过程。所谓的安全管理,就是在工程建设阶段,对与施工相关的所有因素,包括施工机械、施工人员、施工材料等的安全性控制,为实现工程有效的建设管理而努力。在具体的施工过程中,应该严格按照安全管理条例,根据工程实际需要,制定合理的安全管理制度,采用有效的安全管理措施。通过多元化的安全管理措施,对道桥工程整体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控制,确保施工有序地进行,避免施工安全事故发生。
现阶段,我国市政道桥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中还存在一定问题,对工程的安全管理质量造成影响,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施工企业安全管理意识薄弱。
目前,我国部分道桥施工企业存在安全管理意识差的现象,在施工企业中没有配备有效的劳务协作人员,企业在获得工程后,往往直接将工程转包给专业的施工队伍,同时施工企业也没有将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下派到具体的施工现场。这样导致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缺失,给工程埋下安全隐患。
2.2安全管理相关的制度不够完善。
尽管我国为了提高工程安全管理质量,下发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相关文件,一定程度上规范了建筑市场安全管理,提高了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性能。然而,对于路桥工程来说,不同区域、地方根据当地的情况也制定了各自的安全管理制度,却忽视了安全管理的主要目标。就现阶段我国工程安全管理法规政策而言还存在严重不足性,制度的可操作性也有待提升,在一些施工关键技术的管理问题上不够健全。
2.3施工单位对路桥施工安全管理力度不足。
道桥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主要方式为安全检查,通过有效的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并及时进行整改。市政道桥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过程中,往往依据统一的监管分级责任制度。但是我国现阶段道桥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力量不足,日常检查监督工作手段单一,技术方式相对滞后,没有形成完善的安全评价体系,现在安全检查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2.4施工人员安全意识差,缺少必要的安全教育。
由于安全管理意识的缺乏,以至于施工企业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不够重视,员工缺少必要的安全培训。一些施工企业虽然也对施工人员进行了安全培训,但是由于施工人员大多以农民工为主,接触到的安全培训也受到一定限制。另外,一些施工企业的安全培训工作流于形式,很多培训教师都没有真正接触到道桥工程安全管理工作,没有足够的经验,导致施工人员安全操作能力差,继而引发严重的施工安全事故。
2.5资金因素制约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进行。
道桥工程施工安全管理需要有一定的资金支持,由于外部激烈的竞争环境,导致一些施工企业不得不采用一些恶劣的竞争手段,包括降低招标价格等,导致工程施工过程中资金缺乏,工程直接建设项目资金得不到保证,安全管理经费问题也无从保障。有些企业虽然预留了足够的资金,但是由于在施工过程中为了降低成本,刻意克扣安全管理经费,导致施工安全管理设施、安全防护工具等严重不足,对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工作造成极大影响。
针对目前我国市政道桥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现状,笔者基于多年的工作经验,现提出几点提高道桥安全管理的建议。
3.1强化道桥工程施工现场管理。
市政道桥施工现场管理,应该根据现场安全威胁因素,按照安全等级分类开展,加强对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视。在施工现场临近安全施工范围中设置安全标志,引起施工人员的重视,例如在施工用电设备上,大型的施工设备前树立警示标语,让施工人员远离危险。施工人员进场前,必须佩戴安全防护工具,提高施工安全性。相关的技术人员需要在施工前做好技术较低的工作,学习应对紧急安全问题的知识。另外,安排安全管理人员进驻施工现场,随时对施工过程进行安全管理。
3.2完善道桥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施工企业需要严格地按照工程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岗位,设置有效的安全管理机构,保证相关安全制度的落实。施工企业应该制定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安排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全面负责。同时根据道桥施工的具体任务,制定安全管理计划,负责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与处理。另外,制订严格的施工安全监督制度,充分发挥工程监理的作用,以便降低道桥施工安全事故发生的概率。
3.3建立完善的道桥施工安全管理体系。
道桥施工企业应该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规范,根据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总结的模式,改进施工安全管理体系结构。施工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包括持证上岗等。施工人员在施工操作过程中必须配备安全防护设备,采购的安全防护工具等必须符合安全标准。施工安全管理体系还必须建立相应的检查制度,及时对施工现场各项事宜进行安全检查,排除各类安全隐患,为道桥施工提供安全保障。
3.4建立完善的安全评价体系。
所谓的安全评价,就是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政策、安全管理条例等,对施工设备、施工环境、施工技术等进行综合分析,对事故出现的概率进行预测,并制定合理的处理方式。施工安全管理工作中,还需要建立完善的安全评价体系,以便能够及时预测工程施工问题,消除安全隐患对工程造成的影响,为施工安全管理人员提供有效依据。
3.5加强道桥施工人员教育培训。
提高市政道路施工安全需要做很多工作,但最有效和直接的方式就是提高企业安全管理工作者的综合素质。具体措施可以参考以下几点:第一,对于安全管理人员定期安排安全教育培训,邀请专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训练,逐渐使安全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得到提高。第二,利用培训安全知识和技能的机会,促使安全管理人员对各项安全操作方法技能加强了解和熟悉,监督施工人员依据安全操作标准开展施工,对于违规作业进行坚决杜绝和制止。
4总结。
通过上述分析可知,市政道桥工程是我国基础设施建设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对城市建设以及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然而目前市政道桥工程施工中,安全管理问题严重,影响了整体工程施工进程,还需要采取有效的安全管理措施,制定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工程施工安全检查评价体系,为道桥工程施工提供安全保障,促进城市化建设顺利实施,为我国区域经济建设做出巨大贡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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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高春雷单位: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队。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的重要性篇六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管理,保障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以及装饰、装修和房屋修缮等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以下简称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三条本市各级公安消防机构负责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城市规划、建设、市政管理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权限,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管理。
第四条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
建设工程施工实行总承包和分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实行统一管理,分包单位负责分包范围内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并接受总承包单位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当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一名施工现场负责人,具体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工作,配备或者指定防火工作人员,负责日常防火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除铁路铺轨、桥涵施工、输电线路架设、地下管线铺设、较小规模的房屋修缮工程和乡村建设工程外,施工单位应当在建设工程开工前将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措施和保卫方案(以下简称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第七条下列建设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由施工单位报送市级公安消防机构:
(一)国家重点工程;
(二)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
(三)建筑总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居民住宅工程;
(四)基建投资1亿元人民币以上的工业建设项目。
上述范围以外和市级公安消防机构指定监督管理的建设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由施工单位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区、县级公安消防机构。
第八条公安消防机构应当及时对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进行审查,并在收到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发现存在问题的,应当明确告知,并提出整改要求。
第九条施工暂设和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网、围网和保温材料应当符合消防安全规范,不得使用易燃或者可燃材料。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存放、保管施工材料。
第十一条建设工程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和易燃可燃材料。对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和压缩可燃气体容器等,应当按其性质设置专用库房分类存放。
施工中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时,应当制订防火安全措施;不得在作业场所分装、调料;不得在建设工程内使用液化石油气;使用后的废弃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料应当及时清除。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用火管理制度。施工作业用火时,应当经施工现场防火负责人审查批准,领取用火证后,方可在指定的地点、时间内作业。施工现场内禁止吸烟。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用电管理制度,并采取防火措施。安装电气设备和进行电焊、气焊作业等,必须由经培训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操作。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不得在建设工程内设置宿舍。
在建设工程外设置宿舍的,禁止使用可燃材料做分隔和使用电热器具。设置的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应当符合有关消防安全的要求。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设置临时消防车道,并保证临时消防车道的畅通。禁止在临时消防车道上堆物、堆料或者挤占临时消防车道。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配置消防器材,设置临时消防给水系统。对建筑高度超过24米的'建设工程,应当安装临时消防竖管,在正式消防给水系统投入使用前,不得拆除或者停用临时消防竖管。
第十七条公安消防机构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有关单位改正。
第十八条施工单位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消防机构对施工单位处警告或者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可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一)未按规定期限向公安消防机构报送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的;
(三)违反本规定存放、保管施工材料的;
(四)设置宿舍不符合本规定要求的;
(五)未设置临时消防车道,或者影响临时消防车道畅通的;
(六)未按本规定配置消防器材或者设置、使用临时消防给水系统的。
第十九条施工单位违反本规定,属违反国家和本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第二十条公安消防机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单位或者其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不予答复或者故意拖延的;
(二)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不及时指出并督促有关单位改正的;
(三)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1、日常消防检查可结合安全生产检查进行。
2、项目部防火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由项目部防火责任人组织执行。
3、岗位防火检查由操作工结合清洁卫生、文明生产对本岗位的防火安全随时进行检查。
4、对查出的火险隐患要定时整改,本部门难以解决的要及时按级上报。
5、安全部门要把每次安全检查的情况进行记录,把火险隐患的整改措施备案并存于防火档案。
消防安全管理和其它安全管理一样,应从源头抓起,即从新建、改建、扩建与装饰装修抓起,源头不抓、事后难管,作为监管部门对建筑工程的消防安全管理着从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1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应参加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持召开的新建、改建、扩建与装饰装修工程项目的会审。
设计单位和设计人员必须严格按照会审意见和消防技术规范,对工程的防火设计负责。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的图纸不得交付建设单位。
2建设单位和个人应将新建、改建、扩建与装饰装修的工程设计图纸,送公安消防监督机构进行建筑防火设计审核。未经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核同意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发放建筑施工执照,建设单位和个人不得组织施工。
个人住宅内装修的建筑防火设计审核办法另行规定。
3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在收到全部材料之日起,对重点工程应在15日内、一般工程应在10日内提出建筑防火设计审核意见。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
4建设单位和个人在收到建筑防火设计审核意见书后,应将审核意见通知设计单位,设计单位应按审核意见对工程设计图纸进行修改。建设单位和个人应在动工之前将办理审核意见情况报原审核机关备案;未备案的,其工程建筑防火设计视为未审核。
建设单位和个人对建筑防火设计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审核意见书之日起5日内向原审核机构申请复核。
5消防工程和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必须由具备设计、施工资质和《建筑防火装饰装修许可证》的单位承担。
6施工单位必须按工程设计图纸和建筑防火设计审核意见书施工;施工中确需变更的,应报原审核机构重新核准。
7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应当对工程施工现场进行检查监督。对不按工程设计图纸和建筑设计防火审核意见施工的,有权责令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可责令其停止施工。
8工程竣工后,未经公安消防监督机构验收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可公告示警,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暂缓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
9建筑物未经公安消防监督机构核准,不得擅自改变原设计的使用功能。需要改变建筑物原设计使用功能的,由房屋产权人或物业管理部门报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核。
10新建小区的规划建设总平面布置须经市、县(市)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核。新建小区内的公共消防安全配套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统一设计、同步施工。
11住宅安装防盗设施,应当符合消防要求,留有安全救生出口。除安装公用防盗设施外,禁止住户在公用楼道设置铁栅栏。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的重要性篇七
第一条(目的)为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障一线建筑工人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施工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第三条(定义)本规定所称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是指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工程量清单详见附表。
建设单位对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有其他要求的,所发生费用一并计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第四条(与《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关系)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是由《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xx]206号)中措施费所含的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安全施工费组成。
其中安全施工费由临边、洞口、交叉、高处作业安全防护费,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措施费及其他费用组成。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措施费及其他费用组成由各地建设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自行确定。
第五条(设计阶段费用确定)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在编制建筑工程概(预)算时,应当依据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测定的相应费率,合理确定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第六条(招投标阶段费用确定)依法进行工程招投标的项目,招标方或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时,应当按照本规定及工程实际单独列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工程量清单。
投标方应当根据现行标准规范,结合工程特点、工期进度和作业环境要求,在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中制定相应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结合自身的施工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单独报价。投标方报价的费率不得低于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测定的费率。
第七条(合同内容)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合同中明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总费用,以及费用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
合同工期在一年以内的,建设单位预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不得低于该费用总额的50%;合同工期在一年以上的(含一年),预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不得低于该费用总额的30%.其余费用应当按照施工措施进度或合同约定支付。
实行项目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应当在分包合同中明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以及费用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
第八条(费用支付与施工许可证关系)建设单位申请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时,应当将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计划作为保证工程安全的具体措施提交建设主管部门。未提交的,建设主管部门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
第九条(建设单位义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及合同约定及时向施工单位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第十条(工程监理单位义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单位使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情况进行现场监理。发现施工单位未落实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中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措施的,有权责令其立即整改;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未按期限要求完成整改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和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义务)施工单位应当确保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在财务管理中单独列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清单备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有权向建设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总承包单位对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负总责,专业分包单位对所分包的专项工程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负责。总承包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及合同约定及时向分包单位拨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
第十二条(建设主管部门职责)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应当按照现行建筑安全标准规范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建设、施工单位支付、使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情况进行监督。
第十三条(建设单位法律责任)建设单位未按本规定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由县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予以处罚。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法律责任)施工单位挪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由县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予以处罚。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建设主管部门工作人员法律责任)建设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没有提交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计划的建筑工程颁发施工许可证的;。
(二)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
(三)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其他行为。
第十六条(实施细则)各地可依照本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十七条(解释权)本规定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实施日期)本规定自20xx年月日起施行。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的重要性篇八
(1)建立安全保证体系,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项目部设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为安全第一责任人;管生产的施工负责人必须管安全;项目部设质安部,并设专职安全检查员,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2)进行安全责任目标的分解,在经济承包书中实施对安全生产指标的考核。
(1)保证足够的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和物资投入。
(2)建有完整、可靠的安全生产信息系统,保证及时、准确地传递、处理和反馈各类有关安全生产的信息。
(1)安全生产责任制;。
(8)工人职员因工伤亡事故报告制度;。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的重要性篇九
1、日常消防检查可结合安全生产检查进行。
2、项目部防火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由项目部防火责任人组织执行。
3、岗位防火检查由操作工结合清洁卫生、文明生产对本岗位的防火安全随时进行检查。
4、对查出的火险隐患要定时整改,本部门难以解决的要及时按级上报。
5、安全部门要把每次安全检查的情况进行记录,把火险隐患的整改措施备案并存于防火档案。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管理,保障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以及装饰、装修和房屋修缮等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以下简称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三条本市各级公安消防机构负责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城市规划、建设、市政管理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权限,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管理。
第四条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
建设工程施工实行总承包和分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实行统一管理,分包单位负责分包范围内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并接受总承包单位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当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一名施工现场负责人,具体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工作,配备或者指定防火工作人员,负责日常防火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除铁路铺轨、桥涵施工、输电线路架设、地下管线铺设、较小规模的房屋修缮工程和乡村建设工程外,施工单位应当在建设工程开工前将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措施和保卫方案(以下简称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第七条下列建设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由施工单位报送市级公安消防机构:
(一)国家重点工程;
(二)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
(三)建筑总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居民住宅工程;
(四)基建投资1亿元人民币以上的工业建设项目。
上述范围以外和市级公安消防机构指定监督管理的建设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由施工单位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区、县级公安消防机构。
第八条公安消防机构应当及时对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进行审查,并在收到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发现存在问题的,应当明确告知,并提出整改要求。
第九条施工暂设和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网、围网和保温材料应当符合消防安全规范,不得使用易燃或者可燃材料。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存放、保管施工材料。
第十一条建设工程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和易燃可燃材料。对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和压缩可燃气体容器等,应当按其性质设置专用库房分类存放。
施工中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时,应当制订防火安全措施;不得在作业场所分装、调料;不得在建设工程内使用液化石油气;使用后的废弃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料应当及时清除。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用火管理制度。施工作业用火时,应当经施工现场防火负责人审查批准,领取用火证后,方可在指定的地点、时间内作业。施工现场内禁止吸烟。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用电管理制度,并采取防火措施。安装电气设备和进行电焊、气焊作业等,必须由经培训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操作。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不得在建设工程内设置宿舍。
在建设工程外设置宿舍的,禁止使用可燃材料做分隔和使用电热器具。设置的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应当符合有关消防安全的要求。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设置临时消防车道,并保证临时消防车道的畅通。禁止在临时消防车道上堆物、堆料或者挤占临时消防车道。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配置消防器材,设置临时消防给水系统。对建筑高度超过24米的建设工程,应当安装临时消防竖管,在正式消防给水系统投入使用前,不得拆除或者停用临时消防竖管。
第十七条公安消防机构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有关单位改正。
第十八条施工单位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消防机构对施工单位处警告或者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可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一)未按规定期限向公安消防机构报送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的;
(三)违反本规定存放、保管施工材料的;
(四)设置宿舍不符合本规定要求的;
(五)未设置临时消防车道,或者影响临时消防车道畅通的;
(六)未按本规定配置消防器材或者设置、使用临时消防给水系统的。
第十九条施工单位违反本规定,属违反国家和本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第二十条公安消防机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单位或者其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不予答复或者故意拖延的;
(二)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不及时指出并督促有关单位改正的;
(三)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的重要性篇十
班组长自身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班组的安全管理,选就要求班组长既要懂生产、精技术、通安全、热管理,又要有一套灵话的工作方法,有效地带动班组成员,形成合力。同时作为班组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应加强自己的安全生产意识、安全知识素养和安全责任感。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通过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地规定班组成员在安全工作中的具体任务、责任和权利,做到一岗一责制,以使安全工作事搴有人管、人人有专责,从而把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工作同班组成员有机结合起来,形成高效的安全管理责任系统。建立健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是班组安全之关键,执行班组岗位安全责任制是班组安全的基本保证。
3、积极推进班组安全标准化作业。
班组要以安全标准化为指南,对作业过程进行改善,从而形成一种优化作业程序,逐步达到安全、准确、高效的作业效果。班组作业标准化是预防事故、确保安全的基础,它能够有效地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尤其能够控制“三违”现象的产生。保证班组人员上标准岗、干标准活、交标准班,从而制约侥幸心理、冒险蛮干等不良现象,有效强化班组安全管理。
4、深化安全文化建设在班组的推广,促进安全工作持续改进。
首先要将“安全第一、以人为本”等安全理念为广大员工所接受和认可,其次,通过广泛宣传教育和标识,从视觉上形成浓厚的安全文化氛围。最后,安全文化建设的主要工作是将这些理念融入制度建设之中,形成制度文化并具体化,以进一步落实到班组,落实到员工的生产中,形成的自觉行为。因此,应把安全文化和制度建设相结合,从职日常行为、作业标准等方面进行了明确的规范,制定并推广操作性、实用性强的安全行为标准,抓好人的行为规范和良好习惯养成。
5、加强班组安全细节管理。
6s(整理、整顿、清扫、清洁、素养、安全)是一个很好模式,重视过程、狠抓细节。“细”,就是安全工作要做得细。班组在生产中对安全工作要做到勤检查、细检查,使每个操作环节,每一次交接班都符合安全生产的规范要求。班组成员在生产过程中要做到不忽视每处疑点,不放过每一个隐患,及时准确地发现问题,把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
6、充分发挥好亲情感染作用。
促使全员树立正确的安全意识,最基本、最有效的手段就是宣传教育。但是以往的安全教育大多是“我说你听”,不是大道理满堂灌,就是家长式的训斥。要解决安全教育入心入脑的问题,还应注重情感投入,可采用亲情教育法,如车间会议室看板管理中设立“全家福”栏目,把每个家庭对自己亲人的安全企盼写在照片的下面,时时提醒职工牢记亲人的嘱托;如为职工过生日、兄弟交心等方法,不失时机、潜移默化地向职工宣传安全思想。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的重要性篇十一
(1)搭设金属扣件双排脚手架,必须严格按国家《建筑安装安全技术规程》、市建工局关于《高层建筑双排钢管脚手架施工规定》和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进行设计和搭设。
(2)搭设前应严格进行钢管的筛选,凡严重锈蚀、薄壁。严重弯曲及裂变的杆件不宜采用。
(3)严重锈蚀、变形,螺栓螺纹已损坏的扣件不宜采用。
(4)脚手架的基础除按规定设置外,必须做好排水外理。
(5)钢管脚手架座立于槽钢上的,必须有地杆连接保护普通脚手架立杆必须设底座保护。
(6)不宜采用承插式钢管做底步立杆交错之用。
(7)所有扣件紧固力矩,应达到4-5kg?m。
(8)同一立面的小横杆,应对等交错设置,同时立杆上下对直。
(9)斜杆接长,不宜采用对接扣件。应采用叠交方式,二只回转扣件接长,搭接距离视二只扣件间隔不少于0.4m。
2、拆除作业。
(1)拆除现场必须设警戒区域,张挂醒目的警戒标志。警戒区域内严禁非操作人员通行或在脚手架下方继续组织施工。地面监护人员必须履行职责。
(2)仔细检查吊运机械包括索具是否安全可靠。吊运机械不允许搭设在脚手架上,应另立设置。
(3)如遇强风、雨等特殊气候,不应进行脚手架的拆除。夜间实施拆除作业,应具备良好的照明设备。
(4)所有高处作业人员,应严格按高处作业规定执行和遵守安全纪律。
(5)建筑立体内所有窗户必须关闭锁好,不允许向外开启或向外伸挑物件。
(6)拆除人员进入岗位以后,先进行检查,加固松动部位,清除步层内留的材料、物件及垃圾块。所有清理物应安全输送至地面,严禁高处抛掷。
(7)按搭设的反程序进行拆除,即安全网-竖挡笆-垫铺笆-防护栏杆-搁栅-斜拉杆-连墙杆-大横杆-小横杆-立、杆。
(8)不允许分立面拆除或上、下二步同时拆除(踏步式)。认真做到一步一清,一杆一清。
(9)所有连墙杆、斜拉杆、隔排措施、登高措施必须随脚手架步层拆除同步进行下降。不准先行拆除。
(10)所有扦件与扣件,在拆除时应分离,不允许杆件上附着扣件输送地面,或两杆同时拆下输送地面。
(11)所有垫铺笆拆除,应自外向里竖立、搬运,防止自里向外翻起后,笆面垃圾物件直接从高处坠落伤人。
(12)脚手架内必须使用电焊气割工艺时,应严格按照国家特殊工种的要求和消防规定执行。增派专职人员,配备料斗(桶),防止火星和切割物溅落。严禁无证动用焊割工具。
(13)当日完工后,应仔细检查岗位周围情况,如发现留有隐患的部位,应及时修复或继续完成至一个程序、一个部位的结束,方可撤离岗位。
(14)输送至地面的所有杆件、扣件等物件,应按类堆放整理。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的重要性篇十二
为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障一线建筑工人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施工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本规定所称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是指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工程量清单详见附表。
建设单位对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有其他要求的,所发生费用一并计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是由《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xx]206号)中措施费所含的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安全施工费组成。
其中安全施工费由临边、洞口、交叉、高处作业安全防护费,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措施费及其他费用组成。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措施费及其他费用组成由各地建设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自行确定。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在编制建筑工程概(预)算时,应当依据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测定的相应费率,合理确定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依法进行工程招投标的项目,招标方或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时,应当按照本规定及工程实际单独列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工程量清单。
投标方应当根据现行标准规范,结合工程特点、工期进度和作业环境要求,在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中制定相应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结合自身的施工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单独报价。投标方报价的费率不得低于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测定的费率。
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合同中明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总费用,以及费用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
合同工期在一年以内的,建设单位预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不得低于该费用总额的50%;合同工期在一年以上的(含一年),预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不得低于该费用总额的30%.其余费用应当按照施工措施进度或合同约定支付。
实行项目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应当在分包合同中明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以及费用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
建设单位申请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时,应当将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计划作为保证工程安全的具体措施提交建设主管部门。未提交的,建设主管部门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及合同约定及时向施工单位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单位使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情况进行现场监理。发现施工单位未落实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中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措施的,有权责令其立即整改;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未按期限要求完成整改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和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施工单位应当确保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在财务管理中单独列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清单备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有权向建设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总承包单位对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负总责,专业分包单位对所分包的专项工程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负责。总承包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及合同约定及时向分包单位拨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
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应当按照现行建筑安全标准规范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建设、施工单位支付、使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情况进行监督。
建设单位未按本规定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由县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予以处罚。
施工单位挪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由县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予以处罚。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建设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没有提交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计划的建筑工程颁发施工许可证的;。
(二)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
(三)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其他行为。
各地可依照本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本规定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本规定自20xx年xx月xx日起施行。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的重要性篇十三
1、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2、建筑施工企业从事建筑工程生产活动,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从事建筑生产活动的专业人员,应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资格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4、在建筑施工企业担任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简称三类人员)职务,应经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应佩戴身份识别标识牌,注明工作单位、姓名、岗位、编号等基本信息。
6、施工现场应建立安全台帐,及时、全面、真实反映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状况。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的重要性篇十四
1、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开工前按施工组织设计防火措施需要,配置相应种类数量的消防器材设备设施。
3、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存放、使用等危险距离,均应符合规定的安全距离。
4、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烧”的规定。
5、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审批制度。
6、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加强电源管理,以防发生电气火灾。
7、发现火警时候,都应迅速准确地报警积极参加扑救。
8、负责定期向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和普及消防知识,提高职工防火警惕性。
9、定期实行防火安全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消除,对于难于消除的隐患要限期整改。
10、对违反规定造成火灾的有关人员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的重要性篇十五
a生产责任制由公司制度制定,并由公司质安部审批。
b生产责任制:分为项目经理生产责任制、工长生产责任制、质安员生产责任制、班组长生产责任制、工人生产责任制、特殊工种生产责任制、防火小组责任制、文明施工责任制。
a由施工队与各班组长直接签订合同
b合同内容:应包括甲、乙双方的责任、工人进入工地应做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伤亡率、安全施工检查、文明施工检查的标准,进入工地现场应遵守的安全规章制度及法规、技术交底。安全生产指标、奖罚制度等。
c注明合同有效日期,甲、乙双方经办人签证。
d设立安全生产指标。
a工种操作分别为钢筋、模板、砼、砌砖,一般抹灰架子工、油漆涂料及特殊工程的操作规程。
b工具操作规程为:钢筋机械、锯木机、振动棒、砂浆机等工具的操作规程。
c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度:参加人员应为工人、施工员、质安员、项目经理。工具操作规程应由工人、施工员、质安员、机电工、项目经理制定。操作规程应参考工程报建时的操作规程标准及工地的因素制定,并将操作规程打印好,张贴在工地的显眼处。
a项目安全管理目标的分解:应分解成伤亡控制指标、安全达标目标、文明施工达标目标。
b责任目标考核办法:考核的内容和标准及考核办法,考核的奖罚措施。
c考核的部门:由同一等检查单位的部门考核。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安全部分应具备以下内容:施工安全措施、用电安全措施、防火安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