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党之后,就意味着要更加严格的要求自己,还有意味着一定的责任与担当,作为一名入党积极分子,认真写好思想汇报,不断争取进步。下面小编在这里为大家精心整理了几篇监外执行人员思想汇报范文,希望对同学们有所帮助,仅供参考。
监外执行人员思想汇报范文1
****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政法委及上级院指导精神,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工作,深入开展预防和查处检察人员违法违纪案件,强化内部监督和执法监督,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取得了良好成效,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廉政教育
****人民检察院着力打造“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的精英化队伍。一是建立“小组化”学习新模式。以科室为单位,成立学习小组,检察长为组长,由纪检监察室每周下发学习任务,结合“两学一做”,认真学习系列讲话,学习党章,在筑牢思想防线,抵御各种消息颓废思想观念的侵蚀方面起重要作用。二是充分利用“两微一端”新阵地,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发挥微博微信和客户端的便利灵活功能,建立教育新阵地,开辟廉政学习专栏、交流园地,上传党组纪检条规和法律法规新动态,坚持新媒体与传统学习模式的结合,通过业务练兵、知识学习、思想教育学习等形式提高思想认识,坚定理想信念。
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检务督察工作
我院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积极开展各项专项活动,制定了《一问责八清理专项活动实施方案》、《检务督察工作实施方案》、《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等措施,成立了以检察长为首的领导小组,积极动员,迅速开展学习教育和清理工作,通过自查和定期、不定期的对上下班、日常值班、私人会所、高级消费娱乐场所、执法办案、公车使用等情况进行督查。今年来,我院共组织检务督察25次,对组织纪律涣散、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5项问题进行了整个。
三、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
****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问责制度,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室的监督职能,今年来,我院共开展“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专项活动”25次,并定期通报整改。全院20个可是全部理清各部门权责范围,明确责任清单,牢记掌握用权必须为民谋利,不能以权谋私,打造规范用权、文明执法、公正办案的精英化队伍。建立定期汇报制度,重案、要案向上级汇报,定期工作向人大汇报,办案信息向人民“汇报”。充分利用检务公开大厅和门户网站,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将全力晒在阳光下,接受群众的监督、上级的监督、媒体的监督。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召开党风廉政建设民主生活会,党组成员定期向检察长汇报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纪检组汇报监督责任落实情况,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改进意见,狠抓重要时间节点,畅通信访渠道,开展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工作,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打造廉洁、高效、工作优良的精英队伍。
四、强化执法监督和外部监督
为充分发挥纪检监督职能,我院加强对检察人员执法办案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自侦案件、审查批捕案件、审查起诉案件等重要办案环节进行实时监督,开展执法监督专项活动,同时加强对干警八小时外的监督,形成依托内部监督、开展家庭监督、发动群众监督、深化舆论监督的工作合力,把对干警的教育监督落到实处。今年来,我院共进行执法办案监督22次,提高了执法办案水平。
五、信息工作
我院狠抓纪检监察信息和调研工作,撰写文章二十余篇,被河北省人民检察院采纳并在内刊发表信息及文章4篇。
六、加强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办
今年来,我院协助邢台市检察院调查案件1件,及时高效的完成了协查工作。我院将加大对违法违纪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对违法违纪行为零容忍。
监外执行人员思想汇报范文2
一、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改革的指导思想是: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职能转变和建立健全公共财政制度的要求,通过建立规范的预算外资金收入收缴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分配秩序,促进执收单位依法履行职责,增强财政宏观调控能力,加强财政管理监督,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针对我国预算外资金收入收缴管理的实际状况,预算外资金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有利于规范管理。改革预算外资金收入收缴管理制度,逐步将预算外资金纳入国库单一账户管理。
(二)有利于加强监督。改革预算外资金收入收缴账户体系、收入收缴程序,加强财政票据(即执收单位向缴款人出具的收款收据,以下简称票据)监管,增强预算外资金收入收缴活动的透明度,使预算外资金收入收缴的全过程处于有效的监督管理之下。
(三)有利于简化操作程序。确保预算外资金收入及时、足额地缴入财政专户,方便缴款人缴款和执收单位收缴管理,操作尽可能简便易行。
(四)有利于分步实施。改革从规范预算外资金收入收缴着手,逐步过渡到规范整个财政性资金的收入收缴。
二、改革的主要内容
根据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要求,预算外资金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是:财政部门设立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取消主管部门和执收单位设立的收入过渡性账户;规范收入收缴程序;健全票据管理体系;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强对预算外资金收入收缴的监督管理。
(一)财政部门设立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
取消主管部门和所属执收单位设立的收入过渡性账户,由各级财政部门分别在银行总行或分支机构设立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以下简称财政专户)。对于所属单位级次多、分布比较广的部门,可由财政部门委托银行为其所属的每个独立核算的执收单位设立预算外资金财政汇缴专户(以下简称财政汇缴专户)。财政专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预算外资金收支活动;按执收单位,分收入项目进行核算;与财政汇缴专户清算;向国库单一账户缴款以及拨付预算外资金。财政汇款专户只能用于执收单位预算外资金的收入收缴,不得用于执收单位的支出。
已经建成财政管理信息系统的地方,在确保收入及时、足额缴入财政专户,并保证财政部门、执收单位、银行准确核对信息的基础上,可以不设置财政汇缴专户,通过代收银行网点将收入直接缴入财政专户。随着财政国库管理信息系统和银行支付系统的建立和完善,逐步取消财政部门为执收单位开设的财政汇缴专户,实现预算外资金收入直接缴入财政专户。
(二)规范收入收缴程序
改革现行预算外资金收入由执收单位通过过渡性账户层层上解主管部门,再由主管部门汇总定期缴入财政专户或国库单一账户的收缴方式,实行直接缴库和集中汇缴,规范收入收缴程序。
1.直接缴库。执收单位向缴款人开具缴款凭证与收款收据合一的《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缴款人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直接到银行缴款,将应缴款项缴入财政专户;对于设立财政汇缴专户的执收单位,由缴款人将应缴款项直接缴入财政汇缴专户。
2.集中汇缴。执收单位向缴款人开具票据,直接向缴款人收款后,由执收单位按日汇总填制《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到银行将所收款项缴入财政专户;对设立财政汇缴专户的执收单位,将应缴款项缴入财政汇缴专户。
3.汇划清算。银行每日将代收的资金实时缴入财政专户或财政汇缴专户。缴入财政汇缴专户的资金,由银行通过资金汇划清算系统,按日自动汇划财政专户。每日营业终了,财政汇缴专户余额为零。
4.信息反馈。银行根据有关规定,对收缴收入按照执收单位,分收入项目向同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执收单位报送日(旬、月)报表。日(旬、月)报表的内容包括执收单位名称、项目编码、收入项目、收入金额、银行等信息。财政专户开户银行要按规定向执收单位的主管部门报送财政专户收入信息,财政汇缴专户开户银行要向执收单位报送财政汇缴专户收入信息。财政部门、主管部门、执收单位、银行要按月核对预算外资金收入收缴信息,保持账务一致。
(三)健全票据管理体系。
预算外资金收入来源中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集资、以政府名义获得的各种捐赠收入等按照财务隶属关系使用财政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监(印)制的票据。票据的印制、发放、使用、管理、核销等,按照省级以上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预算外资金来源中按照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需要纳税的,应使用省级以上税务部门统一监(印)制的税务发票。
《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要纳入票据管理体系,其信息包含执收单位开票日期、缴款书编号、执收单位编码、组织机构代码、缴款人名称、收入项目编码、缴款金额等内容。《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式样由财政部会同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制定,由中央和省级财政部门负责监(印)制,印制费用由中央和省级财政安排。
(四)加强收入收缴监督管理。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加强对预算外资金收入收缴的监督管理。财政部门要加强对财政专户、财政汇缴专户以及票据的监督管理;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要加强对中央部门和执收单位收缴情况的监督检查;各级主管部门及执收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确保资金及时、足额缴入财政专户或财政汇缴专户;银行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与财政部门签订的协议,及时办理预算外资金收入收缴、汇划清算和信息反馈业务;中国人民银行要加强对银行预算外资金收缴的汇划清算业务的监督管理。
为了规范和加强对财政性资金收入收缴的管理,已纳入预算管理,但仍实行集中缴库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执罚单位罚没收入的收缴,可参照本方案执行。上述收入缴入财政专户后,由财政部门按规定在10日内划转国库单一账户。
三、改革的配套措施
预算外资金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是对我国财政资金收入收缴方式的重大变革,是整个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搞好这项改革,需要采取以下配套措施。
(一)修订和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建议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条例实施细则》、《中央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暂行办法》、《行政事业单位预算外资金银行账户管理的规定》、《中央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同时,要研究制定《中央单位预算外资金收入收缴管理改革试点办法》,规范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及所属执收单位、中国人民银行和银行等在预算外资金收入收缴管理中的职责,为改革提供法律保障。
(二)建立健全预算外资金收入收缴监管机制。财政部门要利用票据监控手段,加强对执收单位收缴行为的监督管理。同时,要建立健全收入收缴体系的监控机制,确保预算外资金及时、足额地缴入财政专户。
(三)加快政府收支分类改革步伐。预算外资金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要求逐步细化现有政府预算收支科目,并对其涵盖范围作适当调整,以全面、系统地反映政府各项收入活动,保证改革顺利实施。
(四)加快财政管理信息系统和银行支付系统建设步伐。按照新的预算外资金收入收缴管理制度的要求,要尽快建立管理先进、操作可靠的财政管理信息系统和银行支付系统,为财政资金收缴、汇划清算的高效运作提供技术保障。
监外执行人员思想汇报范文3
一、构筑“三纵三横”*网络,对科级干部进行多维监督
科级领导干部管理*系统以加强管理和监督为出发点,因此,区委建立了“三纵三横”的*网络,使每名科级领导干部都置于*系统的全方位、多渠道、多层次的多维监督之下。“三纵”指:一纵是区委、各乡(街道办事处)党委、社居委。都建立了*系统领导小组,明确单位一把手负总责,抓组织工作的副书记总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二纵是单位、科级干部个人、科级干部家庭。单位党组织负责8小时之内的监督,个人经常向党组织汇报思想,8小时之外的科级干部个人要对家庭负责,接受家庭成员的监督。天桥街办事处党委在单位实行领导干部挂牌上岗制度,上班时间每位领导干部都要挂上带有自己姓名、照片、职务、分管工作的牌子,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孙庄乡、沙北办事处党委还与班子成员家属签订了家庭监督责任书,让家庭成员不但要做“贤内助”,还有做“廉内助”,勤吹廉政、勤政风,提醒、约束科级领导干部的行为,保证他们不犯错误。三纵是社居委、楼栋长、联络员。为了加强对干部居住地8小时之外的监督,区委在社居委成立了干部监督联络站,聘请社居委干部作为联络员,聘请楼栋长作为信息员,科级干部在居住地的一言一行都尽在干部监督联络站的掌握之中。
“三横”指:一横是纪检委、组织部、政法委、局、计生委、审计局等执法执纪部门,通过召开联席会议,了解科级干部的动态。二横是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老干部代表、群众代表作为监督员,对科级干部进行监督。三横是来信来电举报、娱乐场所纠察、新闻媒体监督,横向了解科级干部的表现,获取*信息。通过建立“三纵三横”的*网络,全区共成立*领导小组15个,设立社居委干部监督联络站31个,聘请站长31名,副站长14名,聘请干部监督联络员56名,信息员22名。干部监督*系统的组织网络和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使每名科级领导干部都置于*系统的多维监督之下。
二、公示*内容,使科级干部做到*长鸣
区委制定了详细的*内容,内容涉及科级领导班子和科级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建设,贯彻民主集中制、团结协作、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情况、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道德品行和日常行为规范等,并以文件的形式进行公示,明确规定凡有八种表现之一者都要实施*:一是思想品德差,自身要求不严,生活作风不检点的。如出入不正当场所,参与不正当活动等;二是个人能力弱,思想滑坡,事业心不强,执行上级政策不力,履行岗位职责较差,工作无创新,决策水平低,组织领导能力差的;三是缺乏敬业精神,作风不扎实、不勤奋,完不成工作任务,打不开工作局面的;分管工作无起色,政绩平平,连续三年无明显改变的;四是党性观念不强,自由主义严重,大局意识差,闹无原则纠纷,不维护班子团结的;五是作风不民主,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失职、渎职,决策失误,造成不良影响或较大损失的;六是为政不廉,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向基层或企业吃、拿、卡、要,搞不正当报销,造成不良影响的;七是年度考核时,群众意见较大,不称职票达到1/3以上的;八是其它因素需要警示教育的。
三、收集*信息,保证*信息渠道畅通
区委建立了*系统领导小组,区委书记任组长,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区委常委、组织部长兼任,这就是*信息收集的中枢神经,由八个信息来源渠道收集的*信息,源源不断地汇集到这里。这八个信息来源渠道分别,一是执法执纪部门联席会议收集*信息。由区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召开纪委、监察局、人劳局、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审计局、局等部门参加的执法执纪部门联席会议。定期获取反映科级干部的政治立场、思想作风、廉政建设等方面问题的*信息;反映领导班子和科级干部中带有普遍性、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的*信息;群众反映干部选拔任用方面问题的*信息等。二是组工干部联系领导班子收集*信息。实行组工干部联系领导班子制度,每名组工干部分包几个科级领导班子,通过参加所联系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研究人事、经济、重要决策的班子会,重大活动及同班子成员谈心,走访群众,听取单位工作情况汇报等多种形式,了解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和民主集中制原则贯彻情况、整体效能发挥、团结共事和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了解班子成员生活、工作、思想表现、廉洁自律和履职情况,收集*信息。三是信息联络员收集*信息。通过聘请的一些素质高、党性观念强、公道正派,与群众关系密切的老党员、老干部和公安、纪检、审计等部门的同志,作为干部监督信息联络员,明确责任,严格要求,定期召开联络员会议,听取情况汇报,及时了解和掌握领导班子和科级干部在工作、生活和社交往来中的表现。四是社居委干部监督联络站收集*信息。区委组织部在全区每个社居委建立了干部监督联络站,各联络站充分发挥社居委干部监督联络员的职能,采取开通举报电话、设置举报信箱、发放问卷测评表、走访邻居、家访等形式收集干部8小时之外在社交、生活、家庭关系等方面的情况、参与社区服务活动的情况。区委组织部每季度召开一次干部监督联络站长汇报会,听取科级干部8小时之外的行为情况汇报,联络站每季度把干部8小时之外的活动记录在区委组织部统一印制的记录薄上,组织部每半年调阅一次,作为考察科级领导干部8小时之外生活圈、社交圈、娱乐圈的重要依据。五是任期审计收集*信息。领导干部任职期间,每年由区纪检委、区委组织部、区审计局及单位党组织对其进行联合审计,审计内容包括单位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经济建设和发展情况、一些重大事情的决策和执行情况、单位的财务管理情况、领导干部个人廉洁自律情况等。发现问题以书面形式反馈给单位,限期整改。六是干部年度考核收集*信息。结合干部年度考核,通过领导干部述职、民主测评、干部座谈等方式,收集*信息。七是群众评议收集*信息。通过区委、人大、政府等部门对所任命的干部,组织群众进行评议,掌握科级干部的*信息。八是来信来访*。从来信来访中分析投诉内容,根据投诉情况,掌握科级干部带有普遍性的*信息。
四、进行综合分析,确认*信息的准确性
对于通过不同渠道收集到的大量*信息,区*系统领导小组办公室从三个方面进行综合分析。一是信息建档。对搜集到的干部*信息逐一登记,建立专门的信息卡。区委组织部负责干部*系统各类情况的搜集汇总,设立电话记录本、信息书信登记本、口头汇报记录本、联席会议记录本等。二是信息分类。对收集到的*信息由区纪委、区委组织部派人及时向有关组织(单位)或联络员调查核实情况,进行认真分类和处理。三是信息确认。对分类的干部*信息进行初步分析研究后,召开部长办公会和*系统领导小组会,对确有问题的班子和干部提出谈话、诫勉、调整职务、纪律处分等警示建议,重要的干部*信息及时向区委作好汇报。对干部*信息加以综合分析确认,作为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和使用的重要依据。
五、采取灵活形式,对科级干部提出警示
对干部情况进行核实后,发现确有问题但尚未构成党纪政纪和法律处分的,区分不同情况进行*:一是信函*。根据搜集到的信息线索,不宜当面谈话的,由组织以书面形式通知科级干部作出说明,澄清问题,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二是谈话*。乡办、区直部门领导班子和科级干部的重要问题由区委组织部领导进行谈话警示。对一般性的问题,进行相应的提醒警示。区直一个单位曾一度存在喝酒、打扑克现象,经过谈话,干部的作风明显转变,出现了“两出两进”的新气象,即走出酒场、走出牌场,走进读书场、走进运动场。三是诫勉*。针对虽未构成党纪政纪处分但又必须予以告诫的问题,按干部管理权限实施诫勉。诫勉期为半年,诫勉期间不得评先评优和晋升,不得提拔或调任;诫勉期满,由区委组织部进行考核,确已改正者,取消诫勉期;不能改正者,改任非领导职务或降免职。四是待岗*。根据存在的问题,实行待岗。待岗期限为一年,待岗期间享受原职级工资待遇,但不再行使领导职权,在原单位按一般干部安排工作。待岗期满后,由纪检、组织、人事等部门组成考核小组对其进行专门考核,经考核认定,凡表现优秀、绩效明显、群众公认,并能认识和改正错误的待岗干部,可恢复原职务或重新安排相应的职务(非领导职务);对坚持错误、发牢骚说怪话、不服从领导,表现较差的待岗干部给予降免职处理,是正科级干部的降为副科级或一般干部,工资福利待遇同时调至相应职级。五是通报*。每年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集中考核后,针对干部队伍中共性的优点和普遍存在的倾向性问题,在全区以源汇信息的形式进行通报,起到激励先进,警示后进的作用。
监外执行人员思想汇报范文4
一、坚持优质服务和监管并重,支持外向型经济的发展
(一)坚持优质服务,促进外汇资金有序流出
1、认真做好进出口收付汇核销工作,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进出口核销业务一方面是外汇局的基础工作,另一方面也与企业的利益休戚相关,任何时候我们都首先保证该工作的正常开展。今年随着业务量的大幅增长和人员紧缺的情况下,我们适当安排力量坚持优质服务,根据分类监管的原则,为运作规范的a类出口单位放宽审核标准,进一步简化手续,提供便利,对a类以下的出口单位或“关注企业”严格审核标准。在日常工作中,考虑到各涉外部门之间政策不协调的实际情况,我支局在严格执行外汇管理政策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企业的利益,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深受涉外企业的好评。
今年我支局向企业发50887单份,同比增长26.36%,共办理核销业务40344笔,同比增长29%,核销金额110227万美元,同比增长42%,核销率为99.8%。进口付汇825笔,金额11237万美元,同比增长143%,到货核销825笔,金额8408万美元,到货核销率为75%。
2、加强部门间协调与沟通,促进投资便利化。今年“促流出”是我支局的一项重点工作,我支局把境外投资和进口业务做为重中之重的工作,在做好宣传工作的同时,做好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积极主动向政府、企业解释境外投资项目和进口业务的外汇管理政策,防止走弯路,减少无效工作。今年我支局审核办理4家境外投资企业,投资额达1954万美元,同比增加了1944万美元;办理进口付汇11237万美元,同比增长143%。今年批准外商投资企业10家,合同利用外资25025万美元,实际利用外资25453万美元。此外,加强与外经贸局的联系,在市中心支局的支持下,做好通领科技集团、凤凰科技有限公司境外投资项目的审批。
(二)强化监管手段,控制外汇资金流入。
1、严格外汇流入管理,开展外汇资金流入与结汇检查。根据上级局的统一部署,我支局于今年5月份开展外汇资金流入与结汇情况的检查工作,成立了检查领导小组,下设检查办公室,抽调业务骨干开展了检查,将外资流入作为阶段性管理重点,并在业务回访时把居民个人结汇情况和政策反馈作为重点内容予以关注。结合国际收支、外汇管理信息系统以及相关台账,导出有关数据进行对比分析,形成第一阶段的“外汇资金流入与结汇检查汇总表”和“违规明细表”。第二阶段我支局对违规情况进行深入的跟踪检查,针对非现场检查和平时掌握的情况,有重点地开展现场检查,发现有2个企业的资本金结汇存在违规问题,针对违规问题,我支局对外汇指定银行进行立案查处。下一步将继续开展对企业的调查。该项目得到了省外管局巡视员的高度好评。
2、切实贯彻执行外汇管理改革,规范个人外汇管理。今年上半年国家外汇管理局出台新的《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我支局一是及时传达政策,做好宣传工作。通过《乐清日报》以信息的形式向社会公众传递新政策的调整内容。及时转发相关文件,加强对外汇指定银行的政策传达,要求全面理解、贯彻执行。二是举办业务培训,落实政策到位。我支局开展以会代训形式对外汇指定银行进行政策传达、解释,强调新政策实施后日常业务操作的难点及风险点。三是召开个人外汇业务情况通报会,通报了工行温州市分行、农行温州市中山支行海坦分理处违规办理结汇情况,部署开展外汇指定银行个人业务自查自纠工作。
3、改进贸易外汇收支与结汇管理,便利企业正常资金使用。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改进贸易外汇收汇与结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__〕49号)精神,实行分类管理。给绝大部分正常收汇的企业给予充分便利,加强对“关注企业”管理,按月上报《辖内企业贸易项下收结汇情况和“关注企业”数量统计表》及《多收汇排名前五位“关注企业”情况表》,关注“关注企业”的变化情况。
二、健全监管手段,加强外汇管理监督
(一)加强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管理,进一步提高申报质量。
今年我支局把加强国际收支统计工作、提高数据申报质量作为今年的一项重点工作。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加强培训指导,发挥窗口指导作用,加强与银行工作人员点对点的沟通联系,提高他们的操作能力,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二是抓好非现场核查工作。及时对上报的电子数据进行非现场核查。今年我支局共进行非现场核查234次,发现错误信息509条,及时反馈给银行进行修改。三是坚持季度考核通报制度。及时分析各行在申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核查情况按季度进行通报,紧抓国际收支统计工作不放松,引起各行领导的高度重视。四是做好现场核查,进行跟踪监督。根据全年检查
计划,今年对建行乐清市支行、工行乐清市支行的国际收支申报进行现场核查。从现场检查的结果反映申报质量有了很大的提高,申报数据基本完整、准确、及时,但也发现了凭证要素不全、漏盖印章、漏申报、档案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发出整改意见书督促其整改落实到位。今年上报市中心支局的数据质量有了很大提高,在业务量大幅增加的情况下无差错。(二)加强业务培训和部门沟通,顺利完成外商投资联合年检工作。
我支局对该项工作十分重视,精心部署,落实专人做好外汇年检各方面工作,主要是:1、落实专人负责对企业网上上报数据进行初审,对有错误的及时反馈,保证上网数据的准确性;2、加强与相关涉外主管部门相互合作,召开联合年检工作会议,确定年检工作协作方法及自身的重点,通报年检工作进展情况及碰到的问题;3、对网上公布的未参检企业逐个通知,要求他们在规定的时间内参检。通过多方面努力,年检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截止6月底,全市已有131家外商投资企业参加年检,全部通过,应检未检的有1家,主要原因是外方资金未到位,窃取中方的技术,现中方已向外方,把“年检未通过”作为1项索赔的条件,而不愿参检。参检率达99%,比上年增加7.5个百分点。
(三)切实履行检查职责,提高银行协同监管水平。
今年4月份,根据我支行的统一部署,对辖内的商业银行柳市支行开展综合业务大检查,我支局派遣了两位业务骨干累计投入8个工作日参加了外汇业务的检查。检查结果表明,该支行能够根据自身业务发展状况配备相应的业务人员,制定和完善相关内控制度,执行外汇管理政策基本合规。今年7-9月份,对辖内的工商银行乐清市支行开展综合业务大检查,我支局非常重视该项工作,这是对我支局外汇业务人员的一次检验和外汇检查水平、政策把握能力提高的机会,累计投入了30个工作日,对其违规问题要求其及时整改,并进行了处罚收缴罚,没款16万元人民币。同时,多次约见其行长和分管行长进行沟通,并找其分管行长和外汇部门负责人进行居民诫勉谈话。对新批准开办资本金结汇业务、结售汇业务和远期结售汇业务的5家机构实施业务回访,及时了解外汇管理新政策的落实情况和执行中出现的困难,提高管理实效。
三、完善内部管理,促进工作水平提高
(一)进一步健全规章制度,切实抓好内部管理。
在切实做好日常外汇管理工作的同时,支局上下统一思想认识,集中精力和时间进一步健全完善内控制度,完善考核办法,加强监督检查,促进管理方式继续朝制度化、规范化方向前进,促进工作效率的进一步提高。一是安排业务骨干对业务操作流程、工作岗位职责、外汇管理业务权限管理规定等内容进行修改整理,做到岗位动态管理,力求今后以更规范的制度指导各项工作的开展。二是为了进一步提高外汇业务操作质量,提高服务水平,认真做好内部监督检查工作。认真做好月度程序性督察、季度的专项监督检查和半年度的全面检查工作。三是进一步完善行政许可行为。对照市中心支局行政许可操作规程,对支局部分行政许可操作程序进行完善,特别是对业务受理过程进行规范,避免因工作不到位而遗留隐患。
(二)认真开展内控制度全面检查,进一步提高外汇管理和服务水平。
今年第二季度,为加强和规范我支局内控检查工作,推进外汇管理内部控制机制建设,促进防范和化解管理风险能力提高,进一步提高乐清市支局外汇管理和服务水平,开展1次外汇管理业务的全面监督检查,制定了详细的《内控监督检查方案》,由分管局长任组长,抽调专职内审、老外管人员和我支局业务骨干共7人组成的检查小组,检查人员认真对照《方案》的分工进行检查,检查后制作《内控监督检查报告》报告局领导,并反馈外管股。外管股认真对照存在的问题,召开股室会议,深入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举一反三,研究防范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的方法和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认真做好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并向检查组提交《内控监督现场检查整改情况的报告》,取得了预期的效果,从跟踪检查的情况反映,内控制度执行情况有了很大的提高。
(三)认真落实计算机安全管理、消防管理等一系列安全生产措施。配置国际收支申报、进口核销业务备用服务器,建立计算机安全管理登记簿,定期制作备份,定期更换各业务系统的操作密码,认真开展国际收支统计监测系统、贸易进口付汇监管系统应急预案的演练,确保计算机安全。积极参加安全分析会,分析存在的隐患,提出解决的方案,逐步完善各类安全管理方法。
四、健全机制,进一步加强信息调研和政策宣传力度
(一)加强对形势的分析研究,建立辖内外汇收支形势季度分析制度,并将外汇收支形势纳入人民银行宏观经济形势分析体系中,实行本外币联动分析,更好地反映辖内经济金融运行态势。
(二)以解决实际问题、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为目的,把握热点问题,深入研究并提出管理对策和建议,准确反映当地外汇管理的实际情况,为上级提供决策参考。建立工作制度,安排
工作计划,确定重点调研课题,切实加强调研信息工作,并在外汇收支分析上狠下功夫,坚持人人参与,努力提高调研水平和工作实效。今年我支局撰写的《新版国际收支申报系统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外币代兑业务存在的问题及建议》、《乐清市造船业出口现状和发展对策》和《出口退赔外汇业务审核中存在的问题及政策建议》等5篇调研文章被上级局录用。特别是近年来,国际船舶市场需求日趋旺盛,直接刺激了我市造船产业的迅速发展,预收货款大量流入,对我市国际收支平衡产生比较大的影响,于是我支局年初就把对乐清市造船业出口的现状分析列入重点调研课题。我支局非常重视该项课题,在平时工作中收集大量的第一手资料,发出调查问卷,走访了有关部门和企业,在汇率风险、融资困难、核销不及时等方面问题进行深入分析,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形成了《乐清市造船业出口的现状分析和发展对策》调研文章,被《温州金融》第35期调研版和《温州外管》第26期录用。(三)加强对外汇政策法规宣传。为进一步满足境内机构和个人的用汇需求,促进贸易便利化,国家外汇管理局出台新的《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我支局组织外汇指定银行业务负责人和业务操作人员学习外汇管理新政策,讲解政策出台的背景,演示了新政策的基本操作流程,解决执行政策和完善服务的矛盾。做好20__年《中国外汇》及外汇法规的征订工作,共征订了330份。同时充分利用《乐清日报》——资讯·金融与理财平台宣传外汇管理政策。在实际操作中加强与银行联系,了解客户反映,保证新政策的顺利实施。
(四)联合外经贸局、外汇指定银行,举办一次外汇形势与政策通报会。深入分析当前外汇运行形势,宣传落实新形势下外汇管理政策,提出下阶段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的政策建议与措施。会议邀请了分管外经贸副市长、涉外部门主要负责人、各外汇指定银行主要负责人、企业代表的主要负责人及部门经理共80余人参加。对拓宽境外投资渠道,大力推进“走出去”战略,引导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起到重要作用。
(五)加强外汇业务培训,缓解核销业务压力。针对当前涉外企业增长快,企业核销员紧缺的情况下,组织一期出口核销业务知识讲座,有120多位企业的核销员参加了听讲。讲座主要讲解出口核销业务基础知识、办理流程、注意事项、常见问题解答以及网上核销业务等,随后解答企业核销员的有关提问,整个会场秩序井然,企业核销员听讲认真,提问积极,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另外,还举办了3期网上核销业务培训班,有84家企业的核销员参加了培训,大大减轻出口核销柜面核销工作量。
五、以人为本,加强党风廉政和队伍建设
积极组织员工开展思政教育和业务学习,认真学习廉政教育内容,不断增强自我监督、风险防范的意识,筑牢思想防线,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工作措施,加强监督检查,力争造就一支政治可靠、业务过硬、群众满意的外汇管理队伍。积极参加上级局的业务培训,认真学习上级局下发的各种新政策精神和《内部外汇业务操作规程》,加强内控督导和教育培训力度,努力提高外汇管理人员素质,推动外汇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
回顾一年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不少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如组织员工系统学习不够,有时紧时松现象;外商投资企业网上年检的实际效果不佳;金融机构监管手段创新不够;工作上向上级局的汇报、沟通不够等。
20__年,我支局将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贯彻落实上级局会议精神,紧密结合乐清实际,积极开展以下工作:
1、进一步加大对外汇流入和结汇的管理力度,努力促进国际收支基本平衡。通过贸易收汇、结汇新政策的落实,加大对进出口企业的分类监管力度,加强对贸易项下异常资金流入的管理;通过个人结售汇管理信息系统,进一步完善个人外汇管理,提高对个人外汇流入和结汇监管效率;充分利用人民币汇率预期升值有利时机,鼓励企业扩大进口;加强宣传和引导,通过简化手续,放宽限制,提升审核效率等方式进一步疏导资本流出,从而促进资金跨境的双向流动和国际收支的基本平衡。
2、坚持优质服务和监管并重,在推进贸易便利化的同时防范违规资金流动。不断优化进出口核销服务,继续在创新方面开拓新思路,推出新举措,进一步促进贸易便利化。改进外商投资和境外投资管理,进一步完善房地产市场外资管理,加强短期外汇资金流动监测,防范外汇热钱和洗钱的冲击,鼓励企业充分利用各种衍生工具拓宽融资渠道。
3、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非现场监管,防范短期异常外汇资金流入。通过实践不断修改完善《内部数据核对表》和《非现场监管报表》,梳理出非现场监管需要关注的主要指标及指标之间的关系,加大各信息监管系统数据整合力度,提高非现场监管效率。密切关注“关注企业”的变化情况。
4、继续加大外汇检查工作力度,争取大要案突破。结合乐清辖区的特点,继续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检查,重点检查贸易收结汇、个人收结汇、资本金收结汇、外资房地产等外汇管理新政策的执行情况,检验外汇管理政策执行效果。继续密切关注异常资金和违规资金流入,密切联系公安部门,集中检查力量,积极查找违法违规线索,争取在大要案的查处上作突破。
5、进一步加强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管理,提高申报质量。加强对银行的监督、指导和培训,狠抓国际收支非现场核查不放松。加强考核和现场核查力度,确保国际收支统计申报质量进一步提高。在保证数据质量的基础上,深入研究国际收支新系统的统计分析功能,充分挖掘其内在价值,为外汇检查和形势分析工作服务,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和调研分析报告的质量。
监外执行人员思想汇报范文5
根据省财政厅鄂财监发[20*]5号《关于转发财政部<地方开展20*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的通知》和武财监[20*]223号《市财政局关于转发省财政厅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的通知》精神,决定自20*年6月中旬至9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为组织好、完成好这项检查工作,制定检查实施方案如下:
一、检查的指导思想
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贯彻落实总理“加大会计监督检查力度,综合治理会计信息失真问题”的重要批示精神,切实加大会计监管力度,进一步整顿会计秩序,不断扩大会计监督检查的规模效应和社会影响。
二、检查的重点内容
(一)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的内容按照《会计法》、《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包括会计核算是否真实合法,信息披露是否充分完整,是否存在会计造假行为等。检查的主要内容是被查单位20*年度会计信息质量,必要时可延伸到以前年度。对于执行新会计准则体系的企业,要特别关注企业执行新会计准则的情况,企业是否严格执行了新会计准则体系的相关规定,是否存在利用新旧会计准则转换之机操纵损益的行为,确保新会计准则体系的贯彻实施。
(二)会计师事务所检查的内容按照《注册会计师法》、《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检查工作规程》的相关规定执行。各地应对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质量、设立条件、业务报备、内部管理、会计信息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必要时可延伸到以前年度,切实规范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行为,提高会计师事务所的质量控制和内部治理水平。
(三)检查中应对会计师事务所执行新审计准则的情况进行调研,重点关注注册会计师是否具有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是否能有效实施风险评估等必要的审计程序,是否收集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及是否按照规章编制和保存审计工作底稿。
三、组织方式
在省财政厅统一领导下,市财政局负责组织发动全市范围内的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各区财政局负责组织发动各区范围内的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在检查和处理处罚工作完成后,按照省财政厅的统一要求向省财政厅汇总上报检查材料。
四、检查时间
检查自20*年6月中旬开始至9月底结束。
五、检查要求
(一)各检查组及参检人员,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深入细致的工作作风对待这次检查,努力打造精品工程。要加强规范化检查意识,严格遵循《财政检查工作办法》和《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检查工作规程》等检查工作程序,做到:统一检查对象、突出行业重点;统一工作部署、上下联动、体现规模效应;统一业务流程、规范执法行为;统一处罚尺度、规范处罚文本格式;统一对外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