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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地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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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地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工作总结
    小编:LFZ2

“建筑工地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工作总结”该标题下的内容应详细阐述在建筑工地中,为防治秋冬季大气污染而采取的攻坚行动,以及这些行动的效果和经验的总结。

​篇一:建筑工地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工作总结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大气攻坚战的统筹安排,我县大气攻坚战在省环保厅的关心、支持下,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控尘、控煤、控车、控油、控排、控烧等重点任务落实,以大气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以精准、依法、科学治污为手段,压实责任、细化措施、严格督导、狠抓落实,以决战决胜的姿态努力把大气攻坚战进行到底,确保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如期完成。

一、主要工作成效

(一)扬尘污染治理情况

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治理方面。制定了《兰考县关于加强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兰考县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期间重点工作任务》,住建局与全县在建项目签订《河南省建设工程项目扬尘污染防治承诺书》58份、《建筑施工企业生产经营行为承诺书》73份,配雾炮90台。对建筑施工、市政工程等各类施工工地扬尘污染的治理标准、责任主体、整改验收等做出了明确规定,推进落实六个百分之百的常态化、规范化、自主化。县住建局成立了7个扬尘治理专项督查组,每天对33个施工现场进行巡查,对扬尘治理不达标工地严格实施停工治理或不得开工建设,停工工地经验收达到治理标准要求后方可复工;对拒不整改的施工企业纳入“黑名单”。县大气办、住建局、环保局等联合开展“零点夜查”行动,督促各类施工工地落实省厅“晚上10点至凌晨6点之间”不准施工的要求。实施应急管控或应急响应期间,做到了所有施工工地全部停工,严控施工工地扬尘污染。

道路扬尘污染治理方面。今年以来,我县陆续投入资金530万元,购置高压冲洗车、洗扫车、多功能抑尘车、多功能栏杆清洗车等作业车辆共计23辆。县环卫局、公路局、交通局、产业集聚区等按照责任分工分别对对县城主次干道、国省干道、乡村道路及集聚区道路实施洒水、机械化清扫等综合措施,县环卫局、公路局、交通局、产业集聚区等按照责任分工分别对对县城主次干道、国省干道、乡村道路及集聚区道路实施洒水、机械化清扫等综合措施,坚持每天2次对城区主次干道路面、护栏下、道牙石旁的积尘进行高压冲洗、湿扫、洒水、喷雾降尘作业,发动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参与每周开展的城市清洁行动,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92%以上,有效减少道路积土积尘。县交警大队、综合执法局加强对渣土车等物料运输车辆的管理,划定过境大型货车绕行方案及渣土车限行路段、时限,在县城各高速出入口设置卡点,加大道路执法巡查力度,坚持每天清晨、夜晚对不按规定路线、时间通行、不落实“四个统一”标准的渣土车、大货车一律查扣,并进行经济处罚。

露天堆场扬尘污染治理方面。县环保、住建、综合执法等单位按照归口管理的原则加强露天堆场扬尘治理,督促所有露天堆放场所及商砼搅拌站采取围挡围墙、密闭、防风抑尘遮盖、自动喷淋洒水、吸水冲洗等措施,确保物料传送、落料卸料、进出口不起尘。未达到扬尘治理标准和要求的,严格实行停产、停业、停用。

(二)工业污染防治情况

按照《兰考县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环境监管执法工作方案》要求,县环保局对涉气“小散乱差”、钢铁、化工、工业炉窑、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等行业企业、区域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结合驻厂监管、常态化夜间监管措施,督促工业企业污染治理、自动监控设施正常运行,对违法生产、违法排污企业实施顶格处罚;对排查出的50家涉气“小散乱差”污染企业进行分类整治,其中16家污染严重、没有工商注册登记、非法建设和生产经营的企业停止供应生产用电,强制停产到位。虽有工商注册登记但无环保手续的34家企业全部停产整改到位,全县29家加油站按照规定全部安装油气回收装置并验收,全县大中小型饭店,机关单位、学校食堂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630台。

(三)燃煤污染治理情况

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拆改方面。成立了以县长任组长、主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各乡镇(街道办)、环保、公安、安监、供电公司、天燃气公司等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县燃煤锅炉拆改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全县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进行拆改,对逾期未完成拆改的任务的实施强制拆除,并进行严厉的行政处罚。截至目前,省定30台燃煤锅炉拆改任务全部完成。对违规锅炉整治情况开展“回头看”,有效防止违规锅炉死灰复燃,确保整改治理效果。

燃煤散烧管控方面。按照《河南省加强燃煤散烧管控行动方案》的要求,扎实推进散煤管控。县工商局牵头,各乡镇(街道)配合,组织开展了散煤销售点拉网式排查,彻底查清全县散煤销售点的分布、建设、销售等基本情况,列出详细清单,建立整治台账。对违规使用散煤的,一律收缴炉具、散煤;对发现的散煤运销行为,从重处理,形成强大的执法声势;对空气自动站周边开展拉网式排查,按照由内到外的要求逐步扩大清洁能源替代范围,做到了监测点位为圆心500米以内的散煤替代到位。共取缔禁燃区内和无证散煤销售点20处,清理劣质燃煤800吨,回收散煤40多吨,燃煤炉具69个。同时,鼓励群众监督散煤治理,对举报非法销售、运输散煤的行为,一经查证属实,给予举报人400元至4000元的奖励。

(四)秸秆、垃圾禁烧情况

成立以主抓副县长为组长的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兰考县20xx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各乡镇(街道)负责人与县政府签订了秸秆禁烧目标责任书。禁烧期间,一旦出现火点被环保部卫星监测到,扣所在乡镇(街道)工作经费50万元,形成了部门包乡镇,乡镇包村,村包组、组包户的禁烧防控体系,确保秸秆禁烧工作环环相扣,不出现空档。截至目前,全县未发生一起焚烧秸秆行为。同时,将垃圾禁烧工作纳入各乡镇(街道)监管范围,深入宣传焚烧垃圾的危害性,对焚烧垃圾行为进行打击,发动群众监督焚烧垃圾行为,有效减少焚烧垃圾现象。

(五)黄标车或老旧车淘汰情况

印发兰考县黄标车拆解帮扶实施方案,强力推进黄标车淘汰。一是加大政策力度。安排财政拨付资金1000万元用于黄标车淘汰专项补贴,利用电视、广播、微博、微信等媒体手段加强舆论引导,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二是加大摸排力度。结合网格化环境管理,将全县划分14个片区,组织交警包村入户,在澄清底数基础上,对照台账逐车追踪溯源,督促车主自行报废车辆。三是加大查控力度。建立县、乡、村三级联动查控网络,利用缉查布控系统和路面执勤等手段压减黄标车通行和生存空间,做到了查扣1辆、现场破坏机动车要件1辆,实现从摸排、查扣、破坏车辆要件到收购无缝对接的一体化运作模式。截至目前,共淘汰黄标车或老旧车2037辆,超额完成省定淘汰任务。

(六)应急管控情况

印发《兰考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兰考县轻中度管控方案》等相关管控文件,建立应急管控清单,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密切关注省厅发布的气象条件、空气质量预警等信息,一旦预测将出现重污染天气过程,提前3天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管控措施或应急响应,提醒群众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尽力将重污染天气过程造成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严格驻厂监管。落实对所有涉气、纳入应急管控清单等企业的驻厂监管措施,实行监管人员二班倒,督促相关企业落实县大气办下达的减产、关停、错峰生产等管控指令,对管控措施执行不及时、不到位的企业、工地等相关单位责任人严格追究责任,并进行行政处罚,确保各项管控指令执行到位。

(七)督导问责情况

县政府与16个乡镇(街道)、12个县直部门签订了兰考县冬防工作目标责任书,多次召开大气污染防治推进会,对不同阶段、不同领域的大气攻坚任务进行具体安排部署,为冲刺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完成提要求、定措施、立标准。为保障各项攻坚战任务的落实,我县实行8个专项攻坚战督导组分片包干督导和县大气办、督查局、省环保督察组综合督导相结合的全天候督导模式,督促相关单位落实主体监管责任、相关企业执行县大气办下达的减产、关停、错峰生产等管控指令,对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重点项目目标任务完成及企业停工、停电等情况进行检查、通报,对推进力度不够、管控措施执行不到位、未完成整治任务以及因领导不力造成严重污染的实行“零容忍”,进行严厉追责,绝不姑息迁就,以严格督导问责保障大气攻坚战取得实效。共下达督办通知书112份,限期整改通知书80份,强制断电68家,实施诫勉谈话10部门、党政纪处分2人。

通过多管齐下、严格监管,使我县大气攻坚战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目前,兰考优良天数达243天,超出年度目标值13天。11月份Pm10平均浓度108?g/m3,平均浓度65?g/m3,分别较全省平均值降低11?g/m3、13?g/m3,实现了部门时段全省空气指标有所上升的情况下我县指标趋于稳定甚至出现下降。

二、主要经验做法

(一)建立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微信群,县长、主抓副县长、相关联席单位把手、主抓副职,具体负责人全部都在污染防治工作微信群里,督查人员发现一处问题,在群里曝光一处,相关单位跟踪整改一处。确保每一处问题都能整改到位、治理到位。

(二)县政府投资126万建立泥头车冲洗站,泥头车冲洗站项目选址在祥符区与兰考交界处开兰大道南侧,祥符区与兰考县交界东侧,占地12(东西长162米,南北宽50米)亩,共设计两条冲洗线,冲洗站建成后,每天可对约1500辆过境货车、渣土车进行冲洗,冲洗后的废水经过沉淀池沉淀后统一处理,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分道路、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问题突出,道路扬尘治理没有严格落实以克论净的标准,路面积尘清扫不彻底。

二是企业环保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工业企业存在不达标排放、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营等情况,监管上稍有松懈,就趁机违法生产。

三是部门间沟通、配合不够顺畅。定期会商、信息共享、联防联控、统一调度等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机制不完善,不健全,个别单位在大气污染防治上存在出工不出力、责任落实不到位现象,大气污染齐抓共管的整体合力亟待加强。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严控道路扬尘污染。按照以克论净的标准强化道路扬尘污染治理,加强清洁工清扫时长,清洁车辆24小时不停,轮班上岗对各条道路进行机械化清扫;在上冻期前,加强洒水车上路频次,对路面进行持续保湿,解决好路面积尘问题。加强对过境货车、渣土车的管控,在310、106、220等入县主要国道路口设置卡点,对入县超限超载、违规行驶、违规运输的过境车、渣土车予以现场查扣。

二是严控建筑工地扬尘问题。对达不到六个百分之百要求的全部停工整改,经大气办、住建局联合验收后才能予以开工。对易扬尘施工项目,如开挖基坑、道路铺油等实行报备制度,一事一备案。

三是加强应急管控。启动应急管控措施或应急预案时,各相关联席单位、各企业要严格执行应急管控措施,所有施工工地、涉气企业、商砼站要全部停产、停工到位。所有涉气企业驻厂监管必须到位,对县大气办下达减产、关停等指令及时响应,对管控措施执行不及时、不到位的严格追究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的责任。

四是坚决禁止烧秸秆、烧垃圾。各乡镇(街道)、县农林局、环卫局要加强执法监管,对焚烧秸秆、树叶、垃圾行为进行查处,鼓励群众参与监督,建立不敢烧、不能烧的工作机制。

五是加强燃煤散烧管控。组织开展散煤销售点专项执法检查,加强对全县散煤销售点分类整治,依法取缔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散煤销售点。对违规使用散煤的,一律收缴炉具、散煤;对发现的散煤运销行为,从重处理,保持强大的执法声势。

六是严格督导问责。县大气办、督查局、监察局要定期对各镇、各有关部门重点项目目标任务完成及企业停工、停电等情况进行检查和通报,对推进力度不够、停产或停电措施执行不到位、未完成整治任务以及因领导不力造成严重污染的实行“零容忍”,并给予党政纪处分,绝不姑息迁就,以严格督导问责保障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的完成。

篇二:建筑工地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工作总结

20XX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大气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紧紧围绕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工作要求,持续改善全县空气质量的工作目标,较好地完成了上半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任务。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是全县环境空气质量稳步提升。20XX年1-9月份我县PM2。5平均浓度是16μg/m3,全省排名第11,全市排名第3,空气优良率为98。5%,高标准完成上级下达的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30μg/m3以内,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92%以上的目标任务。

二是砖瓦窑企业整治效果良好。大气环境股联合相关股室加强砖瓦窑企业整治,督促在生产的砖瓦窑企业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执行环评及“三同时”制度,配套完善大气污染防治设施,联网在线监测设备,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同时开展了砖瓦窑企业大气污染整治效果“回头看”,现场复查了2018年关停的8家不符合产业政策的砖厂,复查发现关停企业均已按要求关停,未复产。通过集中整治,XX县在6家在生产的砖厂均有相关环保手续、环保设备,企业在线监控均已完成联网,砖瓦窑企业整治效果良好,砖瓦窑行业大气污染治理水平有效提升。

三是多方发力共治扬尘。在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下,分管领导一线带队对全县主要建筑工地进行专项巡察,全面督促主管部门落实建筑工地“六个百分之百”建设施工,建立扬尘污染治理责任制,完善建筑工地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出入口管理规定,进一步提升扬尘管理标准。同时会同城管局和住建局相关人员对县城规划区内60多家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进行了检查,形成台账资料,将排查出来的问题清单以大气专委办的名义移交给相关责任单位,通过多方发力,有效减轻扬尘污染。

四是严格管控秸秆露天焚烧行为。大气环境股严格管控秸秆露天焚烧行为,建立了常态化秸秆禁烧巡查与管控机制,5月印发了《关于常态化做好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8月份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强化秸秆焚烧管控的紧急通知》,同时加强与农业局沟通协作,开展了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专项行动攻坚,严管秸秆露天焚烧,不断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助力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截止9月底,未被省生态环境厅遥感卫星发现有秸秆焚烧现象。

五是扎实推进VOCs综合治理。今年以来,我县出现的污染天气均为臭氧(O3)污染,O3已成为空气质量超标的首要因素,而挥发性有机物(VOCs)是形成O3的重要前体物,加强VOCs治理是现阶段控制O3的有效途径,为抓好O3和PM2。5协同控制,力争实现“双达标”,结合我县VOCs排放现状,大气环境股对电子行业、汽修、印刷、家具制造、塑料等行业涉VOCs企业摸底调查,逐步建立涉VOCs企业原辅料相关的台账,为推进VOCs综合治理打下坚实基础。

六是空气微站建设基本完成,开始试运行。从4月底开始,大气环境股联合第三方大气污染治理机构多次现场踏勘微站布点,积极对接城管、气象等相关部门,分析污染源,气象数据,听取领导、专家和群众的意见,经多次修改,不断优化布点方案,确保布点科学合理。截止9月,县城区空气微站完成建设验收,开始试运行,实现对PM2。5、PM10、SO2、NO2、O3、CO等六项污染作 文 吧Www.ZuoWen8.coM物指标进行在线监测,对辖区内大气污染的实时监控、快速发现、快速处理。

七是积极做好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根据省市生态环境部门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精神,积极做好应对气候变化工作,5月印发了《20XX年XX县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要点》,同时积极与上级部门对接沟通,深入领会上级部门碳达峰工作目标任务和要求,更好更快推动碳达峰工作;同时强化统筹协调,积极联系县直相关部门,建立跨部门沟通协作机制,进一步收集和吸取碳达峰工作意见和建议,明确部门数据和资料要求,为科学合理确定重点领域、行业碳达峰分项目标及总体目标提供有力支撑。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为更好、更深入地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下一步,大气环境股将按照局党组和市局大气科的工作部署,乘势而上,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狠抓工作落实。

一是推进VOCs综合治理,全力遏制夏秋季臭氧污染。

大气环境股将坚持臭氧污染应主控VOCs的方向,以VOCs减排为重点,攻坚臭氧污染治理,持续深入排查涉VOCs工业企业,建立涉VOCs企业原辅料台账,掌握企业VOCs排放治理现状;开展VOCs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大力推进源头替代,督促企业使用VOCs含量低的环保原料,同时提升VOCs企业综合治理的“三率”。

二是持续开展扬尘管控行动,减轻扬尘污染。大气股将

加强与城管、住建等职能部门的联系,持续开展扬尘管控行动,加大巡检巡查力度,重点检查施工工地“六个百分百”要求落实情况;同时利用扬尘自动监测系统数据,对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开展精细化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分级管控,减轻扬尘污染。

三是常态化做好秸秆露天焚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大气股

将坚持疏堵结合、协同推进,注重源头防控,综合施策,常态化做好秸秆禁烧工作,加强与农业部门对接,加大秸秆综合利用示范和政策引导力度,大力开展秸秆还田和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和能源化利用,力争全年不被省生态环境厅遥感卫星发现有秸秆焚烧现象。

四是加快推进“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工作专项规划方案编制,积极做好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按照国家、江西省和XX市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部署,对标《XX市应对气候变化“十四五”规划》(20XX-2025年)提出的“十四五”时期XX市应对气候变化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重要任务、重点工程和保障措施,加快我县“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工作专项规划方案的编制,推进全县产业转型升级、能源结构优化、能源效率提高,推进农业低碳发展、城镇低碳化建设、增加林业碳汇、推进低碳试点示范、提升基础能力等工作,积极做好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五是强化交通领域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全面开展柴油车

常态化路检路查。建立并完善“环保取证、公安处罚、交通维修”的柴油车路检路查联合执法机制,在绕城周边重点路段布设常态化路检点位,对过往柴油车违法行为实施现场检查,对入城柴油车做到应检尽检,对不符合要求的发现一起处罚一起。

六是深入开展大气污染网格化治理,改善空气质量。

依托已建成的空气微站,对工业企业、工地、餐饮区、汽修喷涂等重点污染区域精准监控,实时掌握我县各类污染物的排放情况,分析污染特征,精准锁定污染源头,全面提升大气污染治理水平,改善空气质量。

篇三:建筑工地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工作总结

我县20XX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按照省、市统一部署,通过县委、县政府的高效领导、密集调度。大部分工作任务已经完成,并取得较好的工作成效,少部分工作正在按照时间节点稳步推进。对照相关文件的工作目标,经自查自评,现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约束性指标圆满完成

根据实况数据统计,截至11月21日,金寨县PM2。5浓度为29微克每立方米,同比下降9。4%,达到考核目标要求;优良天数比例为93。2%,同比上升0。9%;无重污染天气。圆满完成省、市下达的约束性指标。

(二)加强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

2019年实行拉网式排查和清单式、台账式、网格化管理,分类实施关停取缔、整合搬迁、整改提升等措施,全面完成“散乱污”企业及集群整治工作。本年度以不定时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督查为契机,共排查出6家“散乱污”企业,强化工业污染监管,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治污,目前均已整治完成。

加快推动VOCs精细化治理。深入推进重点挥发性有机物行业专项治理,推行“一企一策”,推进相关行业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我县有一家VOCs重点企业金寨森鑫建材助剂有限公司,现已完成“一企一策”方案的编制工作并上报,该企业目前按照该方案上要求继续开展VOCs综合治工作及源头替代工作。

(三)大力推进散煤治理和煤炭消费减量替代

我县组织相关部门联合联动,从源头管控出发,开展切断散煤运输和销售来源渠道检查共计35次,取缔县城区唯一一家小散煤厂及散煤加工点,摸排并取缔县城建成区域内商业茶水炉、居民以及经营性炉灶350个。截至2020年底已基本完成散煤治理工作,由于散煤治理反复性较大,已将散煤治理列入乡镇文明创建、社会综合治理大范畴,进行常态化管理,强化属地整治力度。

通过开展大气污染管控工作,劝导居民停用小煤炉小柴火灶,鼓励使用清洁能源等,减少生活污染物排放。截止目前我县已无正在运行的燃煤锅炉。

(四)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

以开展柴油货车超标排放专项整治为抓手,统筹开展油、路、车治理和机动车船污染防治。开展营运柴油货车环保治理执法检查12次,严厉打击营运柴油货车冒黑烟高排放车辆上路行驶;营运柴油货车达不到国五标准的一律不给办理道路运输证。

提前实施机动车国六排放标准。严格实施船舶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大气排放标准。鼓励淘汰老旧船舶、工程机械和农业机械。

(五)强化国土绿化和扬尘管控

为深化扬尘污染防治,住建部门对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的1家企业予以立案查处,约谈现场及企业负责人共2名,处罚金额共计5万元。开展我县搅拌站企业检查共计20次,累计整改问题38个。联合市墙散办对我县搅拌站企业开展随机抽查,共计抽查搅拌站企业4个,累计整改问题10个。我县5家混凝土搅拌站全部安装了“一球三枪”高清监控摄像头和大气污染检测仪,并接入XX市住建局扬尘治理监控平台。

(六)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

强化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及时启动预警管控。污染天气应急预警期间,按应急预案要求各乡镇、各部门加强督导检查,督促工业源、施工工地等各响应应急减排措施落实到位,加强工业企业、工地、加油站、柴油车辆等大气污染源检查。届时发布《金寨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进一步优化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管理体系。

为督促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有效落实,依据《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文件要求,督促重点行业企业有效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对重点行业企业开展绩效分级,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实行应急减排和差异化管控。以12月至次年2月为重点时段,加大秋冬季重点行业错峰生产调控力度,及时评估企业应急减排绩效,对未能严格落实应急减排措施的企业,纳入错峰生产方案。

为保障我县重污染天气期间质量持续转好,将不定期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启动和响应措施落实的监督检查,突出对高耗能企业等环境空气质量污染源的执法工作,并坚持做好涉及对可能影响天气质量污染源的排查、监管及执法等相关工作。

二、存在问题

(一)环境空气质量形势严峻。我县总体地势呈现北高、南低,三面环山,由于受到了地理环境因素的影响,容易造成污染物的积累,当秋冬季节遭遇不利气象条件约束的情况下(如高湿,风力静稳),扩散条件差,特别是进入秋冬季节,容易受到来自北方、西北方沙尘传输影响,造成颗粒物浓度偏高。

(二)结构性污染问题突出。县城区内个别建筑工地大面积裸土未覆盖,工程机械黑烟排放严重,现场扬尘明显。另梅山镇餐饮油烟排放、散煤燃烧现象屡禁不止造成大气污染现象严重。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科学“抓”。科学落实“十四五”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蓝天保卫战年度工作方案,突出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氮氮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协同治理减排,做好区域联防联控,确保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二是精准“治”。对标《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实用手册》要求,全面排查区域内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储油库等企业,从源头削减、过程控制、末端治理等环节查漏补缺,逐项明确治理内容,全面提升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治理设施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收集率、治理设施同步运行率和去除率。

三是源头“防”。通过科学监测和分析,提高预测的准确性,及时观察臭氧污染变化趋势,加强联防联控联治。建立“散乱污”企业监管长效机制,坚决遏制“散乱污”企业反弹。鼓励涉挥发性有机物重点行业企业实施生产调控、错时生产,引导油库和加油站夜间装、卸油。积极引导石化、化工、制药等行业企业合理安排停检修计划。

篇四:建筑工地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工作总结

按照区委区政府安排部署,为全面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我局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对照中央环保督察和省生态环保大检查反馈问题清单,结合东环委办《XX区污染防治攻坚战2020年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对涉及我局的工作任务进行分类梳理,逐一明确了责任单位、责任人员、整改时限、整改目标和整改措施。取得了一定实效。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压实污染防治责任

局党组始终对污染防治工作高度重视,并做了大量工作。一是加强责任领导。我局召开专题会议对污染防治工作进行统一部署和安排动员,并在环保议题研究上有针对性地强化工作措施,解决突出问题。二是细化工作目标。制定了《荆门市XX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方案》,按分管领域对环境质量目标进行分解落实,明确各单位重点工作任务和整治项目以及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对各自环境监管区域和内容的全方位、全覆盖、无缝隙管理。三是强化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要求,落实责任,传导压力。我局对落实任务措施不力、整改不彻底的责任人进行约谈。

二、全面加强日常监管

1、严把锅炉源头准入关。自2020年1月8日起,禁燃区的特别管控区、重点管控区申请销售煤炭及其制品的市场主体,一律不予核准。对特别管控区、重点管控区内已取得营业执照的市场主体,经营范围中带有“煤炭销售”、“煤炭及其制品销售”的,一律下发责令变更经营范围通知书,督促此类市场主体尽快变更。根据区委区政府相关工作要求,除发改、环保、经信等牵头部门审批同意外,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全面停止禁燃区内(其它区域20蒸吨/小时以下)新建、扩建、改建高污染燃料和以生物质为燃料锅炉的安装施工告知、安装监督检验和使用登记工作,全力配合做好淘汰(拆除)工作。

2、加强锅炉安全监察执法,促进燃煤锅炉淘汰改造。区局将锅炉安全监察执法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相结合,严厉打击锅炉“三非、两超”(非法制造、非法安装、非法使用,超期未检、超期未整改隐患)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履职,促进燃煤锅炉淘汰改造顺利进行。

3、鼓励企业提升质量管理水平。我局积极鼓励首次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实行奖励。截止目前,共有32家企业获得惠企奖励资金,目前已经到位48万元,为湖北宝源木业有限公司参与国家标准制定和被国家林业局评为行业标杆争取奖励资金35万元。

4、加强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完成对我区机动车排气检测站等2家机动车尾气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和机动车改装检测检查。根据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对检验机构资质认定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文件要求,我局每年组织对机动车安检机构为重点的资质认定专项检查工作,并组织全市获证检验机构开展诚信检验公开承诺,以承诺书上墙、公开咨询、挂宣传横幅等形式倡导诚信检验。

5、督促环境检验检测机构年度自查。督促荆门市环境监测站和XX区环境监测站按时完成年度自查,对荆门市环境监测站的机构声明进行了现场检查。

6、进一步强化产品监督抽查制度。在强化日常监管的基础上大力开展各级专项监督抽查。今年各级监督抽查化肥、成品油、车用尿素、蓄电池、电线电缆、插座开关、充电宝、密胺碗、消防产品、电动自行车、电热毯、水泥、童装、内衣、砂纸、板材、玻璃、管材、编织袋、塑料袋、卫生纸、文(玩)具、眼镜(镜片)等抽检241批次(其中水性涂料产品11批次,合格率100%;对成品油10个批次、车用尿素12个批次和润滑油2个批次)。不合格6个批次(不含外地市场监管部门移交7个批次)。检查节水器具经营单位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检查6家,未发现不合格用水器具。

7、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按照年度计划,组织计量技术机构深入实施计量精准施“测”服务。督促重点用能单位全部完成计量审查,推进60%企业接入系统并上传监测数据。落实使用者计量检定主体责任,全面实行强检计量器具网上备案。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我局将继续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安排部署,进一步增强污染防治工作的紧迫性和主动性,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做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任务,继续配合好上级单位及环保部门的工作,全力做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对中央及省环保督查突出问题整改情况要继续开展“回头看”。加强日常监管及巡查,对已经完成的任务要持续实施,善于查找问题并针对问题要举一反三再次开展全面排查,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做到及时处置、及时整改,对顶风违法、阳奉阴违、污染反弹的企业,要严格处重罚,形成震慑和高压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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